每个人、每个动物、甚至是每一个生灵,都有自己的一个梦想。而只要有梦想,就会不惜一切代价去实现,狼也是如此。
《狼王梦》就是讲了一只母狼竭力想让自己的狼儿成为狼王的故事:紫岚是一只母狼,它一共生了五只小狼,不幸的是,有一只小狼当天就死了。从第二天开始,紫岚开始特别培养长子黑仔,希望黑仔能够成为未来的狼王。可不幸的是才过了几个月,黑仔就被一只鹰给咬死了。于是紫岚开始培养次子蓝魂儿,可是,蓝魂儿掉进了猎人的陷阱。接着紫岚开始培养老三双毛,结果,双毛在争夺狼王时战死了。最后,紫岚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媚媚的身上,希望媚媚能生出一只狼王。最后,成功了。
看完这个故事,我认为,就连狼都会不惜一切代价来实现自己的愿望,何况是人呢?我认为,我们也应该像紫岚那样,不论有多少苦难,不论是遇到风沙还是雨雪,不论是遇到干旱还是洪水,我们都应该坚强,不软弱也不动摇。正所谓古人云: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们只要有梦想,就要坚持,只有坚持,就一定能够实现梦想。想让我们的梦想变成现实,就不能放弃。在大自然中,不仅仅是狼,还有梅花、白杨都有类似的精神。
读完了这本书,让我想起了以前,我的数学并不是很好的。后来,妈妈让我上了奥数。一开始,我觉得奥数特别难,有好几次想放弃,但是我都坚持了下来。现在不但数学成绩在班里名列前茅,还参加了许多的比赛,还拿了世界奥林匹克数学竞赛中国区的铜奖。
看来功夫不负有心人这句话真不假呀!
张爱玲《金锁记》读后感1000字
《金锁记》描写的是旧中国的一个遗老之家——姜公馆中的二奶奶曹七巧的一生悲剧。曹七巧本是普通人家的姑娘,虽然是姨奶奶生的女儿,却也是满怀青春梦想,梦想着自己未 来的爱情和幸福的婚姻。但命运有时候真的是说不准的,自进入姜公馆后,她的梦就被金钱取代了。
曹七巧固然是可怜的女人,在那个社会里,她掌握不了自己的命运。哥哥为了攀高枝也为了省掉一笔嫁妆,将她送进姜公馆嫁给瘫痪的二少爷。自此她就注定了要怀着怨恨和不公的心态活下去了。即使有时候她会想着如果自己可以自由选择,她的生活会是另外一番样子。可惜,现实总归是现实,她注定了要活在那个金笼子里,她出不来也没人救她出来。她也曾把希望寄托在风流倜傥的三少爷身上,但遭到了拒绝。这个时候的她唯有将饱胀的情欲和郁闷发泄在鸦片和亲近的人身上,她在等,等一个时机摆脱瘫痪的丈夫和专制的老太太。终于她等到分家的那一天,但从此她不相信任何男人,任何来接近她的男人都是为了她的钱,这个时候她已经被黄金锁住了——爱情、幸福、灵魂……被金钱扭曲了灵魂的曹七巧,拥有了强烈的占有欲和报复欲——她对金钱和儿女的占有,在自己的情欲未能满足的情况下便吞食子女的幸福作为补偿,把亲生子女当作她幸福的殉葬品。
张爱玲《金锁记》读后感1000字
《金锁记》描写的是旧中国的一个遗老之家——姜公馆中的二奶奶曹七巧的一生悲剧。曹七巧本是普通人家的姑娘,虽然是姨奶奶生的女儿,却也是满怀青春梦想,梦想着自己未 来的爱情和幸福的婚姻。但命运有时候真的是说不准的,自进入姜公馆后,她的梦就被金钱取代了。
曹七巧固然是可怜的女人,在那个社会里,她掌握不了自己的命运。哥哥为了攀高枝也为了省掉一笔嫁妆,将她送进姜公馆嫁给瘫痪的二少爷。自此她就注定了要怀着怨恨和不公的心态活下去了。即使有时候她会想着如果自己可以自由选择,她的生活会是另外一番样子。可惜,现实总归是现实,她注定了要活在那个金笼子里,她出不来也没人救她出来。她也曾把希望寄托在风流倜傥的三少爷身上,但遭到了拒绝。这个时候的她唯有将饱胀的情欲和郁闷发泄在鸦片和亲近的人身上,她在等,等一个时机摆脱瘫痪的丈夫和专制的老太太。终于她等到分家的那一天,但从此她不相信任何男人,任何来接近她的男人都是为了她的钱,这个时候她已经被黄金锁住了——爱情、幸福、灵魂……被金钱扭曲了灵魂的曹七巧,拥有了强烈的占有欲和报复欲——她对金钱和儿女的占有,在自己的情欲未能满足的情况下便吞食子女的幸福作为补偿,把亲生子女当作她幸福的殉葬品。
张爱玲无疑是个敢爱敢恨的女子。所以,她的作品也毫不忌讳的呈现出社会万千现象。在小说《心经》里,她向我们娓娓道来的就是这样一个令人难以启齿的故事,关于恋父情结。从心理学角度上讲,这种事也无可厚非,而张爱玲运用西方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法,恰如其分地将这种隐匿的情感展现在我们眼前。无疑,恋父开始,注定是一场宛如飞蛾扑火的情殇。
小说开头,张爱玲虽未直截了当地挑明许小寒和她父亲之间的微妙关系,但从小说细节之中也能略窥一二。
许小寒对父亲的过分依赖和对朋友的炫耀,张爱玲写得细致入微。许小寒和父亲一起到国泰看电影,被人误认为是男女朋友时,她心中甚是得意的。而从她和父亲的合照及他父亲的化装照中,我们也不难想象出她对父亲撒娇的情态。许小寒一直拒绝长大,也正是因为她感觉到了长大后的微妙变化,她宁愿没长大,一直与父亲保持亲密无间的关系。
许小寒爱慕着自己的父亲,必然于无形中伤害了自己的母亲。当一个女人过了三十,青春不在,她的心灵必定是敏感而又脆弱的。试想某一天,当她满心欢喜地穿了一件漂亮的衣裳,可她的女儿却不以为然的笑了,接着自己的丈夫也跟着笑,她的心情会是怎样。记得某一个人讲过,笑是最有魅力的,同时也是最有杀伤力的。而此时此刻,这种笑无疑成了最尖锐的武器,让她遍体鳞伤。可是,她无法去责怪她的女儿,因为,女儿依旧是那般的天真可爱。她只能默默地说服自己不必去在意。而当她最后明白,女儿那时是故意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心已平静如水。对于许小寒,她终究无法去恨。她只能幻化成一缕数不尽凄凉的轻烟,无奈地看丈夫离自己越来越远。
张爱玲无疑是个敢爱敢恨的女子。所以,她的作品也毫不忌讳的呈现出社会万千现象。在小说《心经》里,她向我们娓娓道来的就是这样一个令人难以启齿的故事,关于恋父情结。从心理学角度上讲,这种事也无可厚非,而张爱玲运用西方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法,恰如其分地将这种隐匿的情感展现在我们眼前。无疑,恋父开始,注定是一场宛如飞蛾扑火的情殇。
小说开头,张爱玲虽未直截了当地挑明许小寒和她父亲之间的微妙关系,但从小说细节之中也能略窥一二。
许小寒对父亲的过分依赖和对朋友的炫耀,张爱玲写得细致入微。许小寒和父亲一起到国泰看电影,被人误认为是男女朋友时,她心中甚是得意的。而从她和父亲的合照及他父亲的化装照中,我们也不难想象出她对父亲撒娇的情态。许小寒一直拒绝长大,也正是因为她感觉到了长大后的微妙变化,她宁愿没长大,一直与父亲保持亲密无间的关系。
许小寒爱慕着自己的父亲,必然于无形中伤害了自己的母亲。当一个女人过了三十,青春不在,她的心灵必定是敏感而又脆弱的。试想某一天,当她满心欢喜地穿了一件漂亮的衣裳,可她的女儿却不以为然的笑了,接着自己的丈夫也跟着笑,她的心情会是怎样。记得某一个人讲过,笑是最有魅力的,同时也是最有杀伤力的。而此时此刻,这种笑无疑成了最尖锐的武器,让她遍体鳞伤。可是,她无法去责怪她的女儿,因为,女儿依旧是那般的天真可爱。她只能默默地说服自己不必去在意。而当她最后明白,女儿那时是故意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心已平静如水。对于许小寒,她终究无法去恨。她只能幻化成一缕数不尽凄凉的轻烟,无奈地看丈夫离自己越来越远。
天才少年维克多读后感作文500字 傻瓜蜕变成天才
今天,我看了一本令人震惊的书《天才少年维克多》。当我第一眼看到这本书时,就被迷住了。
我一开始以为这本书写了维克多少年时是多么的厉害啊!但是,令我感到震惊的是,你猜猜他是什么,他是个早产儿,说话晚,吐字也不清楚,六岁时竟然被诊断为认知能力低下!所以他在学校时备受嘲弄和打压。
我为他打抱不平的是,当他细心的指出参赛模型的缺陷时,同学们全当没听见,还嘲笑他傻子懂什么;当他解开一道难到全班的数学题时,老师认为他是在撒谎,偷听别人的;当智力测试结果外泄时,维克多被劝辍学,初中都没毕业。可是让人愤怒的是,维克多的智商已经打破了整个旧金山的记录-------178!然而,老是因为不相信说成78,连动物的智商都没达到。
虽说维克多遭遇了这么多的挫折,但是有两个人一直在帮他,就是几何老师斯图尔特和雷切尔老师。
说了这么多,我心中留下的只有愤怒和同情,我不明白,维克多只不过是个早产儿,吐字不清楚罢了!为什么,同学们却总是认为他是个傻子呢?由这段话,我忽然想起了一位同学坐在最后的角落,被人骂作恶心虫和传染恶心病毒患者。不管他走到哪里,同学们都不跟他在一起。但是,我却没看过他流泪,和维克多一样只是慢慢的,默默地汲取力量。
我相信,他会和优秀的同学一样,和维克多一样,奋斗、努力!为什么呢?因为维克多就是靠着这样努力和不低头的精神,成了世界顶级智商俱乐部主席。
我想对大家说,被我们成为傻瓜的同学,也可能是个身怀绝技的天才。
《张爱玲传》读后感1000字
前些时候,在语文课上老师给我们讲解了张爱玲的《天才梦》,我发现她是一位很独特的作家。之后,我去图书馆借了一本《张爱玲传》,想了解一下张爱玲。
我看完《张爱玲传》,知道了一些她的生活背景。张爱玲,本名张瑛,河北丰润人,生于上海。她的祖父张佩纶是清末清流派名臣,有这显赫的家庭背景。而她的童年并不快乐。她的父母离婚之后,父亲一度扬言要杀死她,而她逃出父亲的家去母亲那里,母亲不久去了英国,她本来考上了伦敦大学,却因为赶上了太平洋战争,只得去读香港大学,要毕业了,香港又沦陷,只得回到上海。她与胡兰成的婚姻也是一个大的不幸,最后只得远走他乡。1939年,年仅18 岁得张爱玲《西风》月刊上发表第一篇作品《天才梦》。因此在文坛上崭露头角。她的代表做有小说集《传奇》,散文集《流言》,长篇小说《秧歌》《赤地之恋》。也许是因为她性格中的矛盾,她的作品既有古典的韵味,又具有现实的气息。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族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悲天怜人,时时洞见芸芸众生:“可笑”背后的“可怜”,但实际生活却县得冷漠寡情;她通达人情世故,但她自己无论待人穿衣均是我行我素,独标孤高:她在文章里同读者拉家常,但却始终保持着距离,不让外人窥测她的内心;她在40年代的上海大红大紫,然而几十年后,她在美国又深居简出,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以至有人说:“只有张爱玲才可以同时承受灿烂并且在喧闹与极度中孤寂。”
《张爱玲传》读后感1000字
前些时候,在语文课上老师给我们讲解了张爱玲的《天才梦》,我发现她是一位很独特的作家。之后,我去图书馆借了一本《张爱玲传》,想了解一下张爱玲。
我看完《张爱玲传》,知道了一些她的生活背景。张爱玲,本名张瑛,河北丰润人,生于上海。她的祖父张佩纶是清末清流派名臣,有这显赫的家庭背景。而她的童年并不快乐。她的父母离婚之后,父亲一度扬言要杀死她,而她逃出父亲的家去母亲那里,母亲不久去了英国,她本来考上了伦敦大学,却因为赶上了太平洋战争,只得去读香港大学,要毕业了,香港又沦陷,只得回到上海。她与胡兰成的婚姻也是一个大的不幸,最后只得远走他乡。1939年,年仅18 岁得张爱玲《西风》月刊上发表第一篇作品《天才梦》。因此在文坛上崭露头角。她的代表做有小说集《传奇》,散文集《流言》,长篇小说《秧歌》《赤地之恋》。也许是因为她性格中的矛盾,她的作品既有古典的韵味,又具有现实的气息。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族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悲天怜人,时时洞见芸芸众生:“可笑”背后的“可怜”,但实际生活却县得冷漠寡情;她通达人情世故,但她自己无论待人穿衣均是我行我素,独标孤高:她在文章里同读者拉家常,但却始终保持着距离,不让外人窥测她的内心;她在40年代的上海大红大紫,然而几十年后,她在美国又深居简出,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以至有人说:“只有张爱玲才可以同时承受灿烂并且在喧闹与极度中孤寂。”
范文一
今年暑假,我读完了沈石溪所写的《狼王梦》,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明白了一个坚持就是胜利的道理,使我受益匪浅。
故事是这样的:一只生活在雪山脚下的母狼紫岚,它的丈夫在挑战狼王时失败了,从此只剩下她孤身一人。因此它便有了一个梦想:让自己的孩子能成为威风凛凛的狼王。三只公狼仔中,长子黑仔长得膘肥体壮,在幼狼时便能捕猎小羊,非常厉害。狼妈妈因此也精心为它圈起了一小块土地,并且保持圈起来的地方没有任何威胁,为的就是让黑仔能放心练习捕猎技巧。可是,狼妈妈千算万算却还是忽略了来自天空中的威胁,在一次捕猎时,黑仔被一只饥饿的金雕抓走了。紫岚失去了自己的孩子非常难过,但她并没有这样消沉下去。这不,它又把心思花在对次子蓝魂儿的训练上。过不多久,蓝魂儿果然勇猛异常,你看它,打猎时总是冲在最前头。冬天来了,狼群好久没能捕到猎物,就在这时,它们发现了一头刚刚藏在树洞中冬眠的熊,但如果要猎杀这头熊,必须有一头狼钻进树洞咬醒熊,让它钻出来,狼群才能进行猎杀。而咬醒熊是整个猎杀环节中最危险的一步。可蓝魂儿却无所顾忌,好像自己永远战无不胜,它小心翼翼地滑进了树洞,用四只爪子撑住自己的身体,保持住平稳,一下子咬醒了狗熊并轻巧地跳出了树洞,使狼群有机会进行猎杀,饱餐了一顿。可是谁也没想到,有一次,它看见一只绵羊就还象往常一样冲了上去,不料却中了猎人的埋伏,被一个巨大的捕兽铁夹夹住了脖子,结果一命呜呼。但紫岚还是没有放弃,她让最后一只公狼仔双毛开始一系列训练之后继续挑战狼王,但最终还是失败了。这下紫岚只能把期望寄托在最后一只狼女生下的小狼仔身上了,它思前想后,吸取了黑仔的教训,毅然作出了一个决定,那就是为了保证小狼仔能够顺利成长,挑战狼王,它选择与当初捕练黑仔的金雕同归于尽,它悲壮地以自己的生命换取了狼王梦的实现。
看到这里,眼前浮现出的是紫岚一次次失去子女时的痛苦,但也看到它的执着、它的坚持。其实,它的这种精神正是我们所要学习的,我们每个人都会拥有自己所想要实现的梦想,但为了实现梦想总会遇到困难、受到挫折,可我们总是感到害怕和烦恼并因此退缩,我们缺乏的正是紫岚的这种坚持,相信每个人只要能做到坚持不懈、永不言败,那总有一天会实现自己的梦想!
范文二
我花了两三个清晨读完了《狼王梦》,这本书让我回味无穷。书中讲的是母狼紫岚的丈夫黑桑在快登上王位时被野猪咬死了,只留下一个遗愿:希望紫岚把下一代培养成狼王。紫岚在快分娩时太饿了,就偷了几只鹿,结果被大白狗发现,追到角落。战斗过程中,艰难地生下了五个孩子,并把孩子们一次一个地叼回石洞去,尽管下着大雨,她却仍然很努力。不幸的是第五个宝宝已经死了。剩下四个名字分别叫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最艰难的时候,紫岚机智地骗过了大白狗。
紫岚偏爱黑仔,想让他当狼王,因为黑仔什么都像黑桑。过了几个月,狼仔们要断奶了,紫岚故意重重地打了一下黑仔,黑仔有点不明白,吸奶时也把妈妈的身体咬出了血。原来,是她想让黑仔变得独立点,就算被咬得遍体鳞伤也开心。母爱竟是如此伟大!黑仔很勇敢,比其它狼早一年就出门捕猎了,但有一次紫岚不在,他竟然不小心被金雕吃了!唉,他太小了,毫无警惕感,可惜了这只未来的狼王!
不过,紫岚很坚强,她很快把新的希望寄托在蓝魂儿身上。蓝魂儿很快会了捕猎。冬天,狼儿独自找不着食物,靠群体生活。但有一天,实在找不着食物,只好去危险地带捕食。蓝魂儿机灵勇敢,和一匹公狼排在最前面。他们突然看到一只死猎物挂在树上。蓝魂儿扑了上去,却没想到那是陷井!机关实在太快了,没等他反应过来,腰就被夹住了。紫岚在那里呆了许久之后,竟然很不忍心地把他身体咬断,然后埋进雪里!不自由,宁愿死!
只好重点培养双毛了,可是他很自卑:冬天狼王找到食物时,他并不像其他所有狼一样都扑上去争夺食,而是吃地上的肉渣;小伙伴追他玩时,他并不是和其他猪崽一样反击,而是逃命。紫岚也打他,可这套办法对蓝魂儿、黑仔有用,双毛却无动于忠。紫岚想起一件事:在双毛定性格的时候,黑仔和他同时抢到一个猎物,开始扑打起来,紫岚来了,咬了黑仔一口,心底说:黑仔是未来狼王,而双毛你只是普通居民,你不配与他争夺食物。所以双毛变得很自卑,到现在不管什么都让着别的狼。最后一只媚媚是母狼,不能当狼王。后来紫岚想出了办法。冬天过了,狼群解散后,紫岚每次都让双毛捕来猎物,紫岚和媚媚将最好的部分扔下山谷,把其它肉吃掉,不留一点给双毛吃;晚上睡觉,双毛睡寒冷的洞口,媚媚与紫岚睡温暖的洞底。这也太惨忍了!紫岚和媚媚共同磨练着双毛,紫岚甚至为此失去了自己的一只腿。可是与狼王战斗时双毛还是失败了,其实是败于自己的自卑心。
狼王的梦最终寄托于紫岚的孙辈。
执着是最可贵的精神。每个人都应该敢于梦想,并努力去追求它。为了梦想,永不放弃!
篇一:张爱玲金锁记读后感
三十年前的上海,一个有月亮的晚上……
这是金锁记的开头,故事发生在有着每个人都道不完的传奇的上海。
在人物的塑造上,张爱玲把七巧的特点描述得淋淋尽致。我对于七巧的印象首先来自于她的仆人小双对三少奶的仆人凤箫的聊天内容。凤箫问小双“你也是她陪嫁过来的么?”小双冷笑道“她也配!”连仆人也对她不尊重,可想而知她的为人是怎样的差了。张爱玲借仆人的口,说出了七巧在姜家的低下地位,也为故事的开展垫下了厚重的背景。
在我看来,七巧是一个心理极度扭曲的一个悲惨的妇女。故事写到七巧勾引姜季泽,但是姜季泽却不和她乱来。七巧那样做是因为她看到三奶奶兰仙和姜季泽的甜蜜生活而心生妒忌,进而上升为变态的痛恨。她自己一直抱怨没能得到幸福的生活,她也不能忍受别人得到幸福。到后来分家后,姜季泽竟利用她对他的曾经的爱意想骗她卖掉她的田地。可悲啊。她对她的女儿的婚姻的态度上也是如此。长安和世舫已经订婚了,她还骂长安说“不害臊,你是肚子里有了搁不住的东西是怎么着?”试想作为女儿,听到自己的母亲这样侮辱自己,你会不会怀疑自己是不是她亲生的。然后悲剧又发生到她的儿子跟儿媳身上。七巧故意整夜叫长白帮她弄烟,好让她的儿媳生气。儿媳对她的痛恨反而让她觉得很有成就感。故事写到这里,七巧的形象基本清晰了,封建主义社会里一个贪婪的魔妇,极度的拜金主义者。从弗洛依德精神分析学角度来讲,情欲的压抑是曹七巧个体心理变异的动因,丈夫早逝,家人的冷漠,对她变态的性格有着很大影响。
故事中写到“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七巧的拜金主义毁了她自己,也毁了她的儿女。从侧面反映了当时拜金主义之风是如此的猖狂。然而,现在的社会,拜金主义之风丝毫没减。或者我们说是现实主义。女孩子结婚要有车有房,也就是有钱。这可以说是社会的进步还是停滞呢?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现实主义的出现凸显了社会激烈竞争的日趋明显。要是对方能使你衣食无忧,谁还愿意去拼个焦头烂额的啊?我想很少有人愿意。是残酷的现实让我们现实。
篇二:张爱玲金锁记读后感
对于张爱玲老师,我是久闻大名的,但一直没有读过她的东西。读《金锁记》也是因为疯狂的爱上了电视剧《金锁记》。
起初读觉得有点空洞,应该是受了电视剧的影响。而且,语言上有点《红楼梦》的味道,显的与当时的背景格格不入。好在大致的情节还是和电视剧一样的。
细读下来才发现,张爱玲老师的文笔是真的好。开场就用两个丫头的偷偷对话,把该交代的都交代了。不费笔墨,不重浓彩,更懒得絮烦。而七巧的一出场就把她的性格和家庭的矛盾,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
大方向来说,《金锁记》的电视剧和书,所表现的中心不同。虽然都是通过一个封建家庭的兴衰写了一个爱情故事,除了七巧的人物性格没变,其它的人物都变了。
电视剧中,我看到的,是封建社会对爱情的摧残,是封建礼教对人性的抹杀,是对封建社会的抨击。而书中的《金锁记》,我看到的,是人性最本来的面目,他们也有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但表现出来的却是人性最原始的一面。那么,之所以要把它改成电视剧那样,也就可以理解了。
一个龌龊的姜季泽让我觉得七巧可怜、可悲、可叹;而一个痴情的姜季泽让我觉得可惜、可感、可痛。书中的《金锁记》,找不到一个正面角色,所有的人,都以反面的表现为主。连主人公七巧也是从弱点出发去描写的。给全书增加了悲剧色彩。
从文学艺术的角度上来看,《金锁记》书版有更高的艺术价值,有推陈出新的另类味道。从感情的角度上来看,《金锁记》电视剧版有更高的论说性,反映了大方向的社会问题。各中滋味,就只有自己细细品味了。
人毕竟是感情动物,我个人比较偏爱电视剧版,不是说书版不好。只是我觉得,人性的优点比人性的弱点更值得宣扬。
正如易中天老师所说:“人文学科的东西,它没有一个终极真理,也没有什么标准答案。每个人都可以有每个人的看法,每个人都可以有每个人的方法,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读法,结论不重要。”
同样都是很好的爱情故事,都样都是很不幸的结局,给我带来的震撼却截然不同。也许,这正是这本书的不同之处。“原来文学艺术也可以这样的。”要看你怎么去塑造。
这本书让我想起了那句话:“冷静的缔结人生,客观写实的描写着灰色卑琐世界。”
我所能学到的,是张爱玲老师想表现的东西,和她的写作手法。
篇三:张爱玲金锁记读后感我是抱着一种怎样的心情去看这本书的,现在我已经不记得了,但是当我读完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却是那么清晰……
作品主人公曹七巧,怎么说呢,确实很复杂,复杂到变态,对,应该说他就是一个变态的老女人。开始的她确实让我觉得是那么的可怜。可是后来的她又让我觉得是那么的可耻,可怜,可悲…… 对曹七巧而言,内在的情欲满足和感性的寄托才是最为真实的感受。在七巧的一生中地位关键的男人有三个,第一是她残废的丈夫,姜家二少爷,第二是她所喜欢的三少爷姜季泽,最后是她的儿子姜长白。这三个人在 小说 中都是面孔模糊,因为他们同是地主家族的没落子弟,社会的寄生虫;他们每天的生活就是在家吸鸦片,出门逛窑子。他们和出身市井的 “ 朝禄 ” 、 “ 丁玉根 ” 、 “ 张少泉 ” 等本来是两个不同群体的男人。这一点便已预示了七巧不可能由他们身上获得实实在在的情爱。与此同时七巧也不可能通过放弃自我来满足情欲:三人之中丈夫有软骨病,娶她只是一个婚姻摆设;长白是她儿子,而季泽,起初便向七巧表明了他 “ 并不是一味胡来的人 ” 。他的所谓 “ 不胡来 ” ,自然是指绝不肯做危及到他利益、破坏他寄生虫生活的事情。
她在精神上一无所有,只有金钱。但是金钱所带给她的抽象的、虚假的满足从未让她真正快乐,反而更深刻地让她感觉到可怕的空虚。这时金钱唯一能暂时地缓解她内心痛苦的作用,便是成为她奴役折磨别人的工具。她的女儿长安恰成了满足她虐待心理的对象。长安有两次摆脱母亲走向幸福生活的机会:其一是去学校读书深造,其二是与留学生童世舫的恋爱。但是因为母亲的反对,她最终都主动放弃了。这便体现出被虐狂的心态,也就是通过放弃自 己作为一个人最有价值的事物,而将这价值转嫁到虐待者身上。长安是渴望幸福的,然而她却没有勇气承受这幸福,于是她向母亲屈服了。在她的臆想中七巧会因为她的自我牺牲这个 “ 美丽苍凉的手势 ” 而觉得感动、快乐,于是她便在这假想中获得了一种凄楚的甜味。包括对待自己儿子的那种爱——一种变态的爱,总让我感觉非常的可耻。
可他毕竟是一个女人,他的一生有让我觉得他是那么的不幸。是的,一个女人都想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总有软的地方。而在所有的欺骗中有改变了这一切,又是如此的可悲!所以,他对待自己孩子的方式,又是我所能理解的,那个社会的女人是无法改变自己命运的。
所以当我读完的时候,心情是沉痛的,为他感到可悲,而尤为他的孩子感到可惜……
篇四:张爱玲金锁记读后感
一直觉得,张爱玲笔下的文字是活的,人物、景象都是动的,一句话便是一段光影,一个故事便是一部影片。
读《金锁记》,脑海中不断展现的,也是一幕幕文字生成的影像,或闹或静,或怒或欢,活动着的人,变化着的物,让人恨意中带了莫名的无奈,莫名的悲凉。
故事开始于旧上海一个平凡的月光下。这回忆中的月亮是感性的,再好也不免带点凄凉。
作者用笔尖将月光穿过眼前,透过夜空的云雾,引向三十年前的姜公馆,引向三十年前的那群人,那些物。于是画面活动了。
随着作者插着翅膀的笔,一场悲喜剧便悄然开演了。
深夜,公馆丫鬟小双, 凤箫 道出了公馆里是是非非的大概。这时的姜家正是鼎盛时期,家里有几个兄妹,三位媳妇儿,还有一位老太太。
这天一大早,媳妇儿婆子便在老太太那里热闹开了,瘫痪在床的二少爷的夫人,二奶奶曹七巧出场了,她与各人七嘴八舌,你来我往,她的话句句可气又可笑,心态扭曲、贪婪粗鲁的性格状态尽显。她谄媚长辈,挤兑兄嫂,排挤娘家人,处处计较,待人刻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反过来也一样,她也是个可悲的人物,让人同情可怜。
短短几幕,七巧表现出了她各种变态心理:首先在老太太面前给云泽胡乱说媒,得罪云泽,引得众人讨厌,自讨没趣儿。后来又与小叔调情,调情未果又百般诉苦,最终引诱不成。最后,面对自己的哥哥嫂嫂,尽情地发泄着自己的幽愤,那股泼辣,对金钱的贪欲劲儿更是展露无遗。
就这样,忍受着丈夫“死去”肉体的气味,曹七巧紧皱着眉,一天天过着日子。
画面模糊恍惚。再次明晰时,已经呈现另一番景象了。
窗外的翠竹帘子退色了,屋内镜子里的人已老了十年,还多了一副遗像,览遍屋内各处,便知世事变迁。镜头放大屋内的人,便知晓物是人非。
如今的曹七巧成了寡妇,身边只剩一对儿女。
不久后,所有人都到齐,等待着 九老太爷 来给他们分家。呼啸的风声,肃静的堂屋,为了金银,一场闹剧上演了,当然主角还是曹七巧。
分家后,经过曹七巧与小叔 季泽 的情爱纠结的对话,接着又是一场双方为了金钱撕破脸的较量,此处语言、动作、情绪从文字里抽出,勾勒,浮现,便成了丝丝入扣的画面,有了活动明快的影像。
七巧的俩孩子长白和长安已长大成人,然而在这位母亲的毒害下,俩人的命运都是悲哀的。
最后一幕:昏暗的灯光下,“七巧似睡非睡的横在烟铺上”,弥留之际,她摸索着腕上的翠玉镯子,徐徐将那镯子顺着骨瘦如柴的手臂往上推,一直推到腋下,画面转换,一个年轻姑娘 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 去了。 七巧这样回忆着,幻想着······这时,镜头定格在她苍老的脸上,一边脸颊流下的眼泪渐渐干了。
于是,三十年前的月亮随着幕布缓缓落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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