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吹灯之圣泉寻踪》读后感300字

一本好书可以充实我们的生活,愉悦我们的精神,一个人想要获得成功,书籍就是他/她最可靠的朋友,在阅读过程中,我们经常为作者精妙的文笔所叹服,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写作品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鬼吹灯之圣泉寻踪》读后感300字",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鬼吹灯之圣泉寻踪》,天下霸唱著,御定六壬改编,金城出版社出版,2011年8月25日开始阅读,2011年9月10日阅读完毕。

《鬼吹灯》当年火得一塌糊涂,大江南北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读,这套书也开启了现代盗墓小说的先河,天下霸唱几乎一个人创造了几个盗墓行当,对后来的若干盗墓小说产生了深远影响,比如后来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后来天下霸唱出了一套《迷踪之国》及其它小说,影响远不及《鬼吹灯》,是商业因素也好,还是原来素材放弃太可惜也好,总之,胡八一他们回来了。

这本书我看的不能算快,因为书还是挺厚的,拿在手里分量十足,看完后的感慨便是《鬼吹灯》已经变为彻头彻尾的探险小说,虽说原来也是探险小说的路子,但其中各种盗墓的元素让人看起来欲罢不能。论写探险小说,个人认为霸唱没有达到何马那套《藏地密码》的高度,因为他在生硬的要把盗墓元素和探险元素结合起来。大概他在想不能丢了盗墓这张皮啊,丢了还怎么卖?

就整书的素质来说,也算基本延续了《鬼吹灯》的风格,御定六壬的改变基本不露痕迹。就情节而言,没有《鬼吹灯》那样让人读来有大吃一惊的感觉,或者是我这类小说看多了,麻木了!

在当下的各类悬疑和探险盗墓小说当中,《藏地密码》算是善始善终结束了,不知道何马后面还有没有新动作,《盗墓笔记》迟迟不肯出最后一本,南派三叔好像要榨尽最后一点油,利用大结局卖他的杂志《超好看》。唯独让人现在依然惦记的就是王雁的《大悬疑》,素质很高,很值得阅读,可惜出的也太慢了!新浪围脖上《新疆秘符》一直在有动静,可惜作者用笔太女孩子气,太稚嫩,白白浪费了好题材!

新的《鬼吹灯》系列我还是会继续追下去的,只希望速度稍微快点,另外都别学南派三叔,坑爹呢老不出最后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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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吹灯》读后感100字


因为我对神秘的事物总是很感兴趣。所以自从接触《鬼吹灯》以来,我的痴迷程度一直很高。直到今天,我终于把这部书看完啦!

总的来说,感觉这是象是一部很精彩的大片。(真的应该拍成电影)对于喜欢冒险的人尤为合适,无论是里面描写的唯巍壮观的群山、古墓,迷人的湖泊,KB惊险的粽子(僵尸)、妖怪、野兽。还是令人费解的图腾、迷咒、文字。都是引人入胜,让人欲罢不能。

作者天下霸唱曾很谦虚的表示,自己的文化水平不高。但是小说里涉及到的历史、宗教文化知识,甚至人物之间的对白都很能揭示出一定的真实文化背景。

总之,这是一部充满了神秘色彩的好书,作为课外读物,尤其适合喜欢猎奇的年轻人。

如果你看过《鬼吹灯》,现在看一看下面的图画,然后带上耳机,闭上眼睛,是否已经到了那云南献王的古墓前?

鬼吹灯读后感


篇一:鬼吹灯读后感

我认为一精一彩的部分,若以书中的地理背景来划分,最出彩的地方应是“藏地”及“东北”这两处的篇幅。这两处的文字分别出现在了《一精一绝古城》、《云南虫谷》、《昆仑神宫》、《黄皮子坟》四书中。而且个人认为这也直接影响到了大家对一、二部的截然不同的评价。二中除了《黄皮子坟》外,其它场景的驾驭能力远不如他驾驭“藏地”与“东北”那么熟练。直接导致二部的可读一性一下降。
至于这两处场景好在哪里,我认为就“藏地”来说,成功在将鬼吹灯全书的“探险”主题与藏地历来给人的神秘感很好相结合,使故事情节异常引人入胜,如同仙境历险同时又不过分脱离现实。
而“东北”又是哪里吸引人哪个人认为主要是浓厚的乡土气息,这对久居城镇的我们,无疑好像嗅到了乡间那新鲜的空气与醉人的稻香,在惊险的同时给人平添了一片向往。
如果按书划分,个人最喜欢的是一部里的《昆仑神宫》,原因有二。第一点上面提过了,因为全书背景是藏地。第二点,说来有趣,是因为明叔的登常大家有没有发现,有明叔出现的篇幅,往往都是让人最发笑,最有趣的场景。倒不是明叔这个人本身是个开心果。而是因为他是一个“不稳定因素”,他的加入使队伍内部往往陷入一种公开化(注意,公开化很重要。孙学武那篇就不一样了)的矛盾状态,因而有趣的插曲也就多。有了他,队伍里就不会沉默,吵吵闹闹肯定少不了。因此有趣的场景与对白也增多,可读一性一大大增强。
再说说我认为比较遗憾的一些地方。
大家都认为二不如一好,甚至到怀疑剽窃的程度。那二到底失败在哪里哪
其实个人认为,二并非一无是处,至少《黄皮子坟》写的还是不错的。但后面几篇就明显弱了。第一点是输在场景上,《南海归墟》是非常明显的。中国总体是个陆地文化为主的国家,多数人的海洋情节不浓厚。所以《南》的情景选到海上很难引起大家的共鸣的,而且大家也很难接受“盗墓”这一土味十足的勾当可以做到海上。后两篇虽然又回归陆地,但驾驭能力仍无法达到藏地东北的水平,令人颇感不过瘾。
第二点,就是霸唱在二部里过分的想“收线”,把一二两篇穿在一起,好给全文有个交待,从而使文笔不像一里完全即兴创作时那么收放自如了。在《怒晴湘西》中把陈瞎子塑造成卸岭盗魁以与鹧鸪哨相连,连得可以说是非常勉强,毕竟一里面没有为此埋过伏笔。而《巫峡棺山》则更过分,居然把一二里的故事都算做孙学武设的局,还硬生生要把老羊皮和他也扯上关系,真是勉强的几乎苍白了。这种“收线”的思维贯穿了二部的写作中,使故事情节有些混乱,可读一性一大打折扣。
记得有个比喻说:吉利的发动机其实也可以像奔驰一样开到200迈,但是等到了200迈时,奔驰可以刹住车,吉利就刹不住了!写小说,想让思维发散,天马行空很容易。但你要是真想把已经发散开的情节重新整理再用逻辑穿的天衣无缝,哪就不是一般功力能做到的了。这也是普通作家与文学大师的差别所在。当然,流行文学,也无需过分苛求,毕竟大家就是看个过瘾。


篇二:

那天小水同学借了一本名叫《鬼吹灯》的书给我看,里面的情节深深吸引了我,我一口气用了三天三夜把书看玩了,这本书写得太好了,里面讲了很多我在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一些人文,历史,地理等等,还述说了很多一些关于动植物方面的知识,这些都是我在课本上学不到的,让我受益匪浅,感受颇深,虽然主人翁是一个盗墓贼,但是他所见所闻,所经历的很多东西都让我很是向往,每每跟着主人翁的思路我的思维也渐渐开朗,仿佛置身于书中一般,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让我也有了一种想去冒险的冲动,而且自从我看完这本书以后,我每次看到一些坟地或者墓地我都忍不住的在想里面是不是有书中所说的大量的古董,总是让我有种想撬开墓碑打开来看看的冲动。所以我要努力的读书,考上好大学,做一个考古学家,到处挖墓。


篇三:

很偶然间的机会,路过一个小书摊,看到这本书,因为平时老是身边有人念叨着这本书如何如何的一精一辟,于是我顺手就买了下来,回到宿舍,一打开,我就完全甩不掉了,仿佛有种魔力在深深的吸引着我,让我不停的读下去,主人翁(胡八一)彪悍的人生经历一次次的碰撞着我的心门,我完全被这本书吸引住了,那包罗万象的知识面,囊括了关于天文,地理,历史,考古,文物,宗教,生物,一槍一械,神话传说,周易八卦等等方面真可谓无所不有,无所不谈,这让我的知识层面猛然间就来了一个质的飞跃,太强悍了,终于发觉自己的知识面跟作者之比较真乃十万八千里啊,于是我觉得明天开始我每天泡在图书馆,需要把握每天的每分每秒充实自己。
开胃小菜,实属虚构,好像很久没有写关于读后感之类的东西了,都已经忘了所谓的格式之类的,而下面所写也就是说说自己对这本书的一些感受而已,因为这本书确实跟我的震撼很大,毕竟看了这么多的小说,印象深刻的却是没有基本,而且让我看了有写读后感冲动的好像这还是第一次,胡乱写写。


篇四:

平时总是在网上找一些各式各样的小说看着,各种题材的都有,可是很多都是每天在等更新,有的时候我连着看几本小说,每天都只有三四章节,让人等着有点闹心,于是我总会找一些比较写完全的书看,前几天刚把一本书看完,于是就琢磨着重新找一本,最后在书海中挑来挑去就挑到了《鬼吹灯》,一直都有听说这本书比较好看,而且连游戏都有出了,但是一直以来我的潜意识就告诉我关于这类宛如鬼片之类的小说我还不如去看电一影来得实在,但是就在我仔细的开始读这本书之后,我发现我以前错了,而且大错特错,这不是我想象中的就如聊斋之类那般小说纯属写鬼怪之类的题材,虽然我只是看到了第一卷,但是确实这本书让我震撼,全书构思新颖,而且所富含的知识面之广阔让我对作者之敬佩犹如长江之水滔一滔一不一绝,所囊括的层面让我大为惊叹,里面所提到的人文,自然,地理,历史,考古,文物,一槍一械,宗教,周易八卦等等方面都是我从未涉及过或许了解过的,更别说一些地域文化更是闻所未闻,或许我曾知道过楼兰,但是我绝不曾知道还有一精一绝,还有西夜古城,还有黑沙漠,特别是关于我国富有很强烈神秘色彩的风水相术这方面更是引起我强烈的好奇,为此我还曾在*上仔细的搜寻一番,而这更让我对作者如此博大一精一深的知识面打心里佩服。此书还有就是文笔幽默,或许谈不上幽默,但是很多地方有点搞怪的意味在里面,特别是偶尔还会弄一些一毛一主席语录,或者是一些俗话之类,使得本书看起来韵味十足。
前面我也提到了,我也只是刚刚开始看这本书,而且还是看到第一卷而已,很多地方的想法不够成熟,对此书的认识还是很片面,或者我此时此刻根本就没有发言权,所以我也不敢写太多,或许等我确确实实的仔细研读之后,或者我的感受会比此时更加深邃些。


篇五:

我认为一精一彩的部分,若以书中的地理背景来划分,最出彩的地方应是“藏地”及“东北”这两处的篇幅。这两处的文字分别出现在了《一精一绝古城》、《云南虫谷》、《昆仑神宫》、《黄皮子坟》四书中。而且个人认为这也直接影响到了大家对一、二部的截然不同的评价。二中除了《黄皮子坟》外,其它场景的驾驭能力远不如他驾驭“藏地”与“东北”那么熟练。直接导致二部的可读一性一下降。
至于这两处场景好在哪里,我认为就“藏地”来说,成功在将鬼吹灯全书的“探险”主题与藏地历来给人的神秘感很好相结合,使故事情节异常引人入胜,

关于鬼吹灯和盗墓笔记的读后感


写这篇文是因为心中郁积已久的感受仿佛要迫不及待的破体而出,为了避免个人伤亡,所这纯粹是的一个发泄口。只是想单纯的表达一下个人的看法。

一直以来读的东西都很杂,什么仙侠玄幻修真言情,男生的女生的都看了不少,对于一个非粉丝类型的人来说,绝对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的盗墓迷。我也一直觉得这样没什么不好,但是对于我这种人来说唯一的缺点就是消息太闭塞。所以我是在最近才看得这两部书。 撇开一些商业上的因素,单纯来谈论这两本书。

首先从文笔上讲,识货的都能看得出,霸唱的文笔真的比三叔好了不止一点点。视角上看,虽然都是第一人称来叙述故事,但是《鬼吹灯》的角度更客观,主管掺杂进去的东西比较少。

这样在令人身临其境的同时,留足了给读者发挥想象的空间。相对来说,《盗墓笔记》的主观因素会多一些,不少东西搀杂着主人公自己的看法和许多的心理描写,对于客观描写相对来说少了许多。当然这也和“笔记”一词相得益彰。

《鬼吹灯》全文恢弘大气,文笔巧妙精美,作者更擅长通过对周围环境和景物的描写而影射人物的内心,情节环环紧扣,扣人心弦,让人读起来丝毫没有无聊的感觉,反而能步步引人入胜。真是文如其名,天下霸唱。但是由于《鬼吹灯》属于探险类的小说,谜团相对来说会少一些,而且每次故事结束,作者都会给读者一个交代,也就是说“坑”挖的都很浅,而且很快会填平,所以相对来说还是缺少了一些神秘感。

而《盗墓笔记》恰恰是一部神秘感十足的盗墓题材小说,以解密见长。整个故事都围绕着一个巨大的谜团展开,以长生为主线,揭开历史的封印,探寻最古老的秘密。前边提到《盗墓笔记》主观因素比较多,也许就是因为这样的原因,更容易让人融入到故事中。如果说《鬼吹灯》像是在看一探险大片,那么《盗墓笔记》更现实亲身经历这样一个艰险悬疑的故事。仿佛我们就是主人公吴邪,被卷进这重重迷雾,苦苦探寻着终极的秘密。

其次,从人物上分析。《鬼吹灯》的三个主角,都是高手中的高手,身手好,智商高,几乎每个人都能独当一面。而《盗墓笔记》中却略有不同。尤其是主人公吴邪,更是被称为铁三角中最废材的领袖。按照胖子的话来讲,不知道是上辈子造了什么虐。天真吴邪同志不仅每次都拖大伙的后腿,而且还有一种天生遇棺材就碰粽子的体质(跟着小邪没肉吃)。他只是一个大学刚毕业的古董店小老板,没事喜欢悲春伤秋的小青年,他一个最普通不过的一个人,他遇到粽子也会害怕,看着同伴死去也会难过,偶尔也会“范二”,他站在人群中也和我们一样。曾经有一个网络小说家说过一句话:“现在的许多小说,一出来就是高手中的高手,天下无敌,既然那么厉害还来做主角干什么。”我并不是否认厉害的角色,不能当主角,但是至少,或许《盗墓笔记》圆了我们普通人的一个当英雄的梦。

从背景上看,《鬼吹灯》里的三个主角,虽然各有不同的背景,但是身份来历并不复杂,而且只是单纯的几个盗墓贼的“单兵作战”。胡八一是一个退伍军人,遇到了儿时的伙伴两个人为了摆脱贫困开始决定倒斗,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认识了想要去精绝古城寻找父亲的美国华裔shirley杨,可以说背景也并不复杂。三个人倒斗,一般就是单干,或者是接生意,自谋生路。

相比较之下《盗墓笔记》有一个很庞大而具有传奇色彩的背景——长沙老九门。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下注定是有组织有纪律的“团伙作案”。这里面包括“夹喇叭”的人,还有“被夹”的人,以及中间作为联系的“筷子”,可以看出,行规严谨。其中以吴三省为代表的一群人,都有自己的生意和“盘”。

举个不太恰当的例子,如果胡八等人是小商品销售者,那么吴邪他们就是生产销售一条龙服务了。

[关于鬼吹灯和盗墓笔记的读后感]

《鬼吹灯与湘西赶尸造畜》读后感1000字


鬼吹灯无疑是盗墓小说的鼻祖,我反复看了几次。情节上比较容易令人接受,但很多问题上是不为足够的,就是太过出于巧合了。或许会有人说无巧不成书,但感觉上有很多地方是巧得不靠谱的。试想一下,从黄皮子坟的那一段,相信读者记得老羊皮和杨二蛋还有陈瞎子,甚至于孙教授的棺山指迷。这些情节嘛有点令人感觉不可思议。

人物上的刻画是十分鲜明的,这一点我比较喜欢。

胡八一的个性比较义气和诚恳,是这本小说的轴心骨,少了老胡就缺少了灵魂。

王胖子就是个典型的爱财刻薄而又心黑手毒的混世魔王,紧张的情节上总有他来帮衬一把,找点小乐子。

大金牙是个黑商人,个性刻画得很有奴性。

杨凌霜粗中带细,是个古文解码专家,我读这本小说总是觉得杨凌霜不算是个主角,充其量是个女配角。

明叔倒是写得很实在的一个,完全体现出人不为己的老辣角色。

让人入胜的章节只有三章,第一是精绝古城、第二是昆仑神宫、第三就是巫山棺峡。败笔之处是对僵尸描绘得不够,最起码诈尸扑人的情节完全是空白的,不能完全每次用斑纹蛟和霍氏不死虫这些代替掉读者想见到的BOSS(僵尸)。这一点是失望的。或许有人会说屏山的僵尸王,但不觉得那个所谓的僵尸王被鹧鸪哨一个魁星踢斗秒杀有点太笼统了...胡八一的祖父胡国华的那一段我是很津津乐道的。重要的是没有爱情小说的污染!因为现在无论电视剧、电影、小说,全部离不开爱情,总是卿卿我我的,十分令人讨厌。这本小说就省略了这些,使人眼前一亮!

作者天下霸唱写的这部小说可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鬼吹灯的八部全书令后面写此类小说的都黯然失色,并无一人可以相提并论。我更希望霸唱大哥可以继续写续集,安慰一下我这个粉丝。

湘西赶尸造畜这本小说我看到二百四十多回,终于没法再看下去,其实一百五十回的时候我已经不想再看了。情节生硬不说、更是不知所谓、甚至狗屁不通!为什么我这么严厉评论呢?请听我慢慢道来

第一:历史背景含糊不清,说是说日军侵华时期,但对于那些教派和神话时代的背景交待得模糊不清。

第二:主人公唐方是个下九流的兵痞子,无样貌、无学识、无思想、无意识形态,居然有好几个所谓的绝世美女团团的围着他转,甚至主动献身!!记得金庸先生写的鹿鼎记都没你写的不靠谱。

第三:蚩尤就是中国所有人都知道的上古邪神,是九黎族的王尊,南蛮部落的霸主。四大僵尸真祖分别是:旱魃、赢勾、将臣、后卿。蚩尤无辜的被你扣上僵尸的帽子..作者是不是有点没历史常识之嫌呢?

第四:语言不通,语法漏洞百出,情节有肉无骨,基本是想到那就写到那,没有宏观的骨架。

第五:中国古封建一直以来七十二行乃至道门邪术,全部都是传男不传女,什么魏家大小姐、什么龙虎山紫玲玎..实话告诉你吧,除了苗疆的虫蛊是传女不传男之外,其他的是闻所未闻,不要忽悠我这个老实人...

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是唐方神经兮兮的,开始是对张家大小姐至死不渝的,后来是和唐大小姐的乱搞关系..动不动就杀人全家老幼良贱,这样也配当男主角?基本来说,这小说连一个所谓的大反派都没见到,说白一点,就是唐方这个小人得志的痞子是无敌的。没心思再看下去。作者凝眸七弦伤很失败、失败中的失败。充其量是个填充派...

不老泉读后感300字


这本书,为大家呈现了一个道理,有些人为了长生不老,跋山涉水,去找那口泉,可他们都并没有想过,自己喝完这种水,永远都不会再变,一直是那个摸样,这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情,而得知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温妮,就有深刻的意识,没有去喝那泉水,从此,那口泉便无人知道。

这本书主要讲了温妮的父母和奶奶总是不让温妮出去玩,有一天温妮偷偷出去玩,发现了一个小男孩,从这开始泉水的秘密,便有人知道了,听完这个故事的温妮,对塔克一家微微地产生了一些好感,到后来,迈尔斯带她去钓鱼,杰西带她去玩,梅和塔克跟她谈话。渐渐地,渐渐地,渐渐地。温妮喜欢上了这个大家庭。

可惜的是,当初他们为温妮讲泉水的秘密时,没留意有人在偷听,最后那人想要卖泉水,这种过于贪图的人,终究会受到报应的,那个人就是黄西装,他为了可以长生不老,还要卖泉水,最后,死在了梅的枪下。

我觉得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人不要太贪,因为贪会使你失去很多,虽然温妮可以选择喝下泉水,长生不老;也可以不喝泉水,过普普通通的日子。但是温妮不像有些人似的,选择了喝泉水,而温妮没有,她选择了过普通人的生活,这种选择是明智的。

人虽然不能长生不老,但是可以让自己活得很快乐,这就足够了。

不老泉读后感300字

我最喜欢里面的温妮。

她有点叛逆,有一天她对爸爸妈妈说:我一定会出去的,你们等着瞧吧。温妮真的走出去了,她不知不觉走到离家很远的大森林里。她突然看到了一个人一个小男孩。想:大森林里怎么会有人?温妮躲在大树后一直看着他,想看个究竟。只见他把他前面的小石头拿开,里面竟然喷出水来了!小男孩正用口对着那股水在喝呢!正好温妮也渴了。她走出去,那个小男孩赶紧把石头放上,温妮说:我渴了。小男孩说:但这里没水啊。温妮说:骗人,刚刚你都喝了。小男孩没办法,只好把不老泉的来历告诉了她,让她知道,只要喝了这个不老泉,人就永远不会长大。

其实,生老病死,是人生存的自然规律,死亡充其量只是一份通知书,在通知书没到之前,把该做的做好。那死也有意义了。

不老泉读后感300字

传说有一种泉水,喝后便可以不老不死,与天同寿。不老泉,这足以让无数人疯狂,我也不例外。可是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事情都有它的两面性。

对于喝了不老泉的泉水的人来说,交朋友只会是一件痛苦的事情。当你的朋友去世时的时候,你依旧是现在的年龄,不灰变老,当你的亲人去世时你依旧是现在的年龄不会变老。

你拥有的能力比别人拥有的能力强时,人们会称之你为天才。当你拥有别人所没有的能力时人们称之你为怪物。文中的人物迈尔斯就是就是因为自己不会变老,他的妻子认为他把灵魂出卖给了恶魔,所有弃她而去。

任何事物都有他的两面性,在做有些事情前,想想这件事情的另一面也是好的。不是吗?

不老泉读后感300字

读了这本书后,我的看法改变了。以前,我觉得死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是一件很容易到来的事情。我总是想远离死,希望自己能够永生,不要过早地死去,离开家人和朋友。但是在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死其实并不可怕。死和生一样,都是生命的一部分,有生就会有死,这才是一个完整的生命。死和生是对立着的,少了哪一方都不行,这样的话生命就会不完整。死,就代表你的生命在流淌,即将结束。但是,如果你的生命静止了,别人都在一点一点的成长、衰老直至死亡,但你却永远停留在一个年龄,这会让你很孤独,失去很多的朋友。所以说,能和别人一起成长、死亡,也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

假如,有一瓶不老泉的水摆在我的面前,我会毫不犹豫地将它倒掉,不会喝下它。因为我知道,生命中,生和死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如果你不会死去,那将会有无穷无尽的麻烦找上门来,让你烦恼,那么还不如顺其自然,该死的时候就死去。

不要害怕死亡,珍惜现在的生活才是最重要的,让自己没有遗憾地死去吧!

不老泉读后感300字

虽然长生不老能让人一直保持年轻的容貌,永远不会变老,可周围的朋友都在慢慢变老、去世,失去了亲情和友谊,长生不老还有什意义?就像故事里说的那样:长生不老带来的不一定都是福音,可能是一个诅咒。

史美尔斯曾说过:世界给了你生命,你就不能拒绝死亡,因为永生带来的不一定是永恒的幸福。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希望大家有机会读读这本珍贵的书。

不老泉读后感300字

这几天我们的书友队读了《不老泉》这本书。书中的温妮知道了自己家周围的这一片树林里的一口泉水是不老泉时。她认为是在听故事,因为她根本不相信世界上会有让人长生不老的东西。可随着故事的发展,温妮慢慢相信了。温妮非常庆幸,因为她了不老泉的秘密。我想,要是世界上真的有这样一口不老泉就好了,这样,就不用担心有什意外和危险,就可以长生不老,地球也会永远充满生机。

可是,再往后读,我慢慢感觉,其实长生不老并不是什好事。杰西一家四口因为喝了不老泉的水,一直保持着年轻的模样,从此,周围的邻居对他们一家指指点点,朋友们也和他们疏远了,他们被迫离开了以前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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