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对神秘的事物总是很感兴趣。所以自从接触《鬼吹灯》以来,我的痴迷程度一直很高。直到今天,我终于把这部书看完啦!
总的来说,感觉这是象是一部很精彩的大片。(真的应该拍成电影)对于喜欢冒险的人尤为合适,无论是里面描写的唯巍壮观的群山、古墓,迷人的湖泊,KB惊险的粽子(僵尸)、妖怪、野兽。还是令人费解的图腾、迷咒、文字。都是引人入胜,让人欲罢不能。
作者天下霸唱曾很谦虚的表示,自己的文化水平不高。但是小说里涉及到的历史、宗教文化知识,甚至人物之间的对白都很能揭示出一定的真实文化背景。
总之,这是一部充满了神秘色彩的好书,作为课外读物,尤其适合喜欢猎奇的年轻人。
如果你看过《鬼吹灯》,现在看一看下面的图画,然后带上耳机,闭上眼睛,是否已经到了那云南献王的古墓前?
写这篇文是因为心中郁积已久的感受仿佛要迫不及待的破体而出,为了避免个人伤亡,所这纯粹是的一个发泄口。只是想单纯的表达一下个人的看法。
一直以来读的东西都很杂,什么仙侠玄幻修真言情,男生的女生的都看了不少,对于一个非粉丝类型的人来说,绝对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的盗墓迷。我也一直觉得这样没什么不好,但是对于我这种人来说唯一的缺点就是消息太闭塞。所以我是在最近才看得这两部书。 撇开一些商业上的因素,单纯来谈论这两本书。
首先从文笔上讲,识货的都能看得出,霸唱的文笔真的比三叔好了不止一点点。视角上看,虽然都是第一人称来叙述故事,但是《鬼吹灯》的角度更客观,主管掺杂进去的东西比较少。
这样在令人身临其境的同时,留足了给读者发挥想象的空间。相对来说,《盗墓笔记》的主观因素会多一些,不少东西搀杂着主人公自己的看法和许多的心理描写,对于客观描写相对来说少了许多。当然这也和“笔记”一词相得益彰。
《鬼吹灯》全文恢弘大气,文笔巧妙精美,作者更擅长通过对周围环境和景物的描写而影射人物的内心,情节环环紧扣,扣人心弦,让人读起来丝毫没有无聊的感觉,反而能步步引人入胜。真是文如其名,天下霸唱。但是由于《鬼吹灯》属于探险类的小说,谜团相对来说会少一些,而且每次故事结束,作者都会给读者一个交代,也就是说“坑”挖的都很浅,而且很快会填平,所以相对来说还是缺少了一些神秘感。
而《盗墓笔记》恰恰是一部神秘感十足的盗墓题材小说,以解密见长。整个故事都围绕着一个巨大的谜团展开,以长生为主线,揭开历史的封印,探寻最古老的秘密。前边提到《盗墓笔记》主观因素比较多,也许就是因为这样的原因,更容易让人融入到故事中。如果说《鬼吹灯》像是在看一探险大片,那么《盗墓笔记》更现实亲身经历这样一个艰险悬疑的故事。仿佛我们就是主人公吴邪,被卷进这重重迷雾,苦苦探寻着终极的秘密。
其次,从人物上分析。《鬼吹灯》的三个主角,都是高手中的高手,身手好,智商高,几乎每个人都能独当一面。而《盗墓笔记》中却略有不同。尤其是主人公吴邪,更是被称为铁三角中最废材的领袖。按照胖子的话来讲,不知道是上辈子造了什么虐。天真吴邪同志不仅每次都拖大伙的后腿,而且还有一种天生遇棺材就碰粽子的体质(跟着小邪没肉吃)。他只是一个大学刚毕业的古董店小老板,没事喜欢悲春伤秋的小青年,他一个最普通不过的一个人,他遇到粽子也会害怕,看着同伴死去也会难过,偶尔也会“范二”,他站在人群中也和我们一样。曾经有一个网络小说家说过一句话:“现在的许多小说,一出来就是高手中的高手,天下无敌,既然那么厉害还来做主角干什么。”我并不是否认厉害的角色,不能当主角,但是至少,或许《盗墓笔记》圆了我们普通人的一个当英雄的梦。
从背景上看,《鬼吹灯》里的三个主角,虽然各有不同的背景,但是身份来历并不复杂,而且只是单纯的几个盗墓贼的“单兵作战”。胡八一是一个退伍军人,遇到了儿时的伙伴两个人为了摆脱贫困开始决定倒斗,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认识了想要去精绝古城寻找父亲的美国华裔shirley杨,可以说背景也并不复杂。三个人倒斗,一般就是单干,或者是接生意,自谋生路。
相比较之下《盗墓笔记》有一个很庞大而具有传奇色彩的背景——长沙老九门。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下注定是有组织有纪律的“团伙作案”。这里面包括“夹喇叭”的人,还有“被夹”的人,以及中间作为联系的“筷子”,可以看出,行规严谨。其中以吴三省为代表的一群人,都有自己的生意和“盘”。
举个不太恰当的例子,如果胡八等人是小商品销售者,那么吴邪他们就是生产销售一条龙服务了。
[关于鬼吹灯和盗墓笔记的读后感]
鬼吹灯无疑是盗墓小说的鼻祖,我反复看了几次。情节上比较容易令人接受,但很多问题上是不为足够的,就是太过出于巧合了。或许会有人说无巧不成书,但感觉上有很多地方是巧得不靠谱的。试想一下,从黄皮子坟的那一段,相信读者记得老羊皮和杨二蛋还有陈瞎子,甚至于孙教授的棺山指迷。这些情节嘛有点令人感觉不可思议。
人物上的刻画是十分鲜明的,这一点我比较喜欢。
胡八一的个性比较义气和诚恳,是这本小说的轴心骨,少了老胡就缺少了灵魂。
王胖子就是个典型的爱财刻薄而又心黑手毒的混世魔王,紧张的情节上总有他来帮衬一把,找点小乐子。
大金牙是个黑商人,个性刻画得很有奴性。
杨凌霜粗中带细,是个古文解码专家,我读这本小说总是觉得杨凌霜不算是个主角,充其量是个女配角。
明叔倒是写得很实在的一个,完全体现出人不为己的老辣角色。
让人入胜的章节只有三章,第一是精绝古城、第二是昆仑神宫、第三就是巫山棺峡。败笔之处是对僵尸描绘得不够,最起码诈尸扑人的情节完全是空白的,不能完全每次用斑纹蛟和霍氏不死虫这些代替掉读者想见到的BOSS(僵尸)。这一点是失望的。或许有人会说屏山的僵尸王,但不觉得那个所谓的僵尸王被鹧鸪哨一个魁星踢斗秒杀有点太笼统了...胡八一的祖父胡国华的那一段我是很津津乐道的。重要的是没有爱情小说的污染!因为现在无论电视剧、电影、小说,全部离不开爱情,总是卿卿我我的,十分令人讨厌。这本小说就省略了这些,使人眼前一亮!
作者天下霸唱写的这部小说可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鬼吹灯的八部全书令后面写此类小说的都黯然失色,并无一人可以相提并论。我更希望霸唱大哥可以继续写续集,安慰一下我这个粉丝。
湘西赶尸造畜这本小说我看到二百四十多回,终于没法再看下去,其实一百五十回的时候我已经不想再看了。情节生硬不说、更是不知所谓、甚至狗屁不通!为什么我这么严厉评论呢?请听我慢慢道来
第一:历史背景含糊不清,说是说日军侵华时期,但对于那些教派和神话时代的背景交待得模糊不清。
第二:主人公唐方是个下九流的兵痞子,无样貌、无学识、无思想、无意识形态,居然有好几个所谓的绝世美女团团的围着他转,甚至主动献身!!记得金庸先生写的鹿鼎记都没你写的不靠谱。
第三:蚩尤就是中国所有人都知道的上古邪神,是九黎族的王尊,南蛮部落的霸主。四大僵尸真祖分别是:旱魃、赢勾、将臣、后卿。蚩尤无辜的被你扣上僵尸的帽子..作者是不是有点没历史常识之嫌呢?
第四:语言不通,语法漏洞百出,情节有肉无骨,基本是想到那就写到那,没有宏观的骨架。
第五:中国古封建一直以来七十二行乃至道门邪术,全部都是传男不传女,什么魏家大小姐、什么龙虎山紫玲玎..实话告诉你吧,除了苗疆的虫蛊是传女不传男之外,其他的是闻所未闻,不要忽悠我这个老实人...
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是唐方神经兮兮的,开始是对张家大小姐至死不渝的,后来是和唐大小姐的乱搞关系..动不动就杀人全家老幼良贱,这样也配当男主角?基本来说,这小说连一个所谓的大反派都没见到,说白一点,就是唐方这个小人得志的痞子是无敌的。没心思再看下去。作者凝眸七弦伤很失败、失败中的失败。充其量是个填充派...
这本书主要讲了温妮的父母和奶奶总是不让温妮出去玩,有一天温妮偷偷出去玩,发现了一个小男孩,从这开始泉水的秘密,便有人知道了,听完这个故事的温妮,对塔克一家微微地产生了一些好感,到后来,迈尔斯带她去钓鱼,杰西带她去玩,梅和塔克跟她谈话。渐渐地,渐渐地,渐渐地。温妮喜欢上了这个大家庭。
可惜的是,当初他们为温妮讲泉水的秘密时,没留意有人在偷听,最后那人想要卖泉水,这种过于贪图的人,终究会受到报应的,那个人就是黄西装,他为了可以长生不老,还要卖泉水,最后,死在了梅的枪下。
我觉得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人不要太贪,因为贪会使你失去很多,虽然温妮可以选择喝下泉水,长生不老;也可以不喝泉水,过普普通通的日子。但是温妮不像有些人似的,选择了喝泉水,而温妮没有,她选择了过普通人的生活,这种选择是明智的。
人虽然不能长生不老,但是可以让自己活得很快乐,这就足够了。
不老泉读后感300字
我最喜欢里面的温妮。
她有点叛逆,有一天她对爸爸妈妈说:我一定会出去的,你们等着瞧吧。温妮真的走出去了,她不知不觉走到离家很远的大森林里。她突然看到了一个人一个小男孩。想:大森林里怎么会有人?温妮躲在大树后一直看着他,想看个究竟。只见他把他前面的小石头拿开,里面竟然喷出水来了!小男孩正用口对着那股水在喝呢!正好温妮也渴了。她走出去,那个小男孩赶紧把石头放上,温妮说:我渴了。小男孩说:但这里没水啊。温妮说:骗人,刚刚你都喝了。小男孩没办法,只好把不老泉的来历告诉了她,让她知道,只要喝了这个不老泉,人就永远不会长大。
其实,生老病死,是人生存的自然规律,死亡充其量只是一份通知书,在通知书没到之前,把该做的做好。那死也有意义了。
不老泉读后感300字
传说有一种泉水,喝后便可以不老不死,与天同寿。不老泉,这足以让无数人疯狂,我也不例外。可是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事情都有它的两面性。
对于喝了不老泉的泉水的人来说,交朋友只会是一件痛苦的事情。当你的朋友去世时的时候,你依旧是现在的年龄,不灰变老,当你的亲人去世时你依旧是现在的年龄不会变老。
你拥有的能力比别人拥有的能力强时,人们会称之你为天才。当你拥有别人所没有的能力时人们称之你为怪物。文中的人物迈尔斯就是就是因为自己不会变老,他的妻子认为他把灵魂出卖给了恶魔,所有弃她而去。
任何事物都有他的两面性,在做有些事情前,想想这件事情的另一面也是好的。不是吗?
不老泉读后感300字
读了这本书后,我的看法改变了。以前,我觉得死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是一件很容易到来的事情。我总是想远离死,希望自己能够永生,不要过早地死去,离开家人和朋友。但是在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死其实并不可怕。死和生一样,都是生命的一部分,有生就会有死,这才是一个完整的生命。死和生是对立着的,少了哪一方都不行,这样的话生命就会不完整。死,就代表你的生命在流淌,即将结束。但是,如果你的生命静止了,别人都在一点一点的成长、衰老直至死亡,但你却永远停留在一个年龄,这会让你很孤独,失去很多的朋友。所以说,能和别人一起成长、死亡,也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
假如,有一瓶不老泉的水摆在我的面前,我会毫不犹豫地将它倒掉,不会喝下它。因为我知道,生命中,生和死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如果你不会死去,那将会有无穷无尽的麻烦找上门来,让你烦恼,那么还不如顺其自然,该死的时候就死去。
不要害怕死亡,珍惜现在的生活才是最重要的,让自己没有遗憾地死去吧!
不老泉读后感300字
虽然长生不老能让人一直保持年轻的容貌,永远不会变老,可周围的朋友都在慢慢变老、去世,失去了亲情和友谊,长生不老还有什意义?就像故事里说的那样:长生不老带来的不一定都是福音,可能是一个诅咒。
史美尔斯曾说过:世界给了你生命,你就不能拒绝死亡,因为永生带来的不一定是永恒的幸福。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希望大家有机会读读这本珍贵的书。
不老泉读后感300字
这几天我们的书友队读了《不老泉》这本书。书中的温妮知道了自己家周围的这一片树林里的一口泉水是不老泉时。她认为是在听故事,因为她根本不相信世界上会有让人长生不老的东西。可随着故事的发展,温妮慢慢相信了。温妮非常庆幸,因为她了不老泉的秘密。我想,要是世界上真的有这样一口不老泉就好了,这样,就不用担心有什意外和危险,就可以长生不老,地球也会永远充满生机。
可是,再往后读,我慢慢感觉,其实长生不老并不是什好事。杰西一家四口因为喝了不老泉的水,一直保持着年轻的模样,从此,周围的邻居对他们一家指指点点,朋友们也和他们疏远了,他们被迫离开了以前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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