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750字

读着书,诗意的生命被开垦出最丰美的田园,阅读是人数精神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犹如涨潮的潮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作品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作品的读后感呢?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读后感750字,欢迎学习和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本书中的主角是有着野心、抱负,为求一子成为狼王的母亲紫岚。整本书讲述的是紫岚生下一窝四个狼崽,为的是可以把他们其中一个培育成住在狼世界的狼王,当希望随着现实一个个凄惨的破灭,紫岚心中的狼王的渴望,对狼王这个位子的野心也渐渐淡去,但她发现,她的女儿生了狼崽,为了保护狼孙,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从一个风华绝代、受无数公狼爱慕的紫岚,到摔破了脚,完完全全放弃了自己的婚姻,几颗门牙被弄断她完全牺牲了自己,她为了孩子们,变成了一只丑狼。权利主宰着她的心中,这何尝不就是人类母亲那样,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想法,不仅仅紫岚失去了自己美丽的外貌,也让自己的生命断送在她心中的权利下

我一直以为狼是种凶残、冷酷的动物,直到读了《狼王梦》彻底颠覆了我对狼的的看法,它不是无情、凶恶,而是拥有同人一样的爱和梦想。文中一心想把自己狼儿培养成狼王的紫岚是一匹野心勃勃的母狼,她为了实现自己和死去丈夫的梦想,不惜一切代价培养孩子。无论是在人间,还是在狼间,都闪烁母爱的光辉,都把母爱视为至高无上的爱。

有人可能会说,狼可是吃人的。但人也会吃人,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人类现在因为金钱和权力,对自己的同类甚至家人进行欺骗与计划谋杀,这和吃人又有什么区别?另外,狼吃的东西,人基本全都吃,但人吃的东西有的狼却不吃,比如烟、酒、毒品等,所发可以证明狼并不是十恶不赦的逃犯,请不要再猎杀它们,让大自然更加和谐,更加美丽。

这些家务事也要多做一做。更重要的是:要做一个有文化的人。在以后的生活中光靠体力劳动是不行的。我们应该好好学习,认真完成作业,不懂就问,学习更多的知识,在未来的社会竞争中取得优势。少年强,则国强!为了我们的将来,为了祖国的将来,我们要从现在开始做一个全面发展的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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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读后感750字


《匆匆》,这篇文章讲的是时间一去不复返,不要虚度光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分享有关匆匆读后感750字范文,欢迎大家来阅读!

【匆匆读后感750字范文一】

读了朱自清的散文《匆匆》,让我深受感悟,思绪万千。《匆匆》使我真正明白了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的道理。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的确是的,露珠儿干了,有再晶莹夺目的时候;太阳落山了,有再从东方升起的时候;天空被乌云遮蔽

了,有重现光明的时候......可我们手中的日子呢,却如江河入海,一去不复返!

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回想一下,我又何曾不是这

样每天都快速地把作业在学校写好,放学把书包一扔,不是看电视,就是玩耍。父母看见了多次批评,可我却说写好了,书上的内容也记得。可当试卷发下来,却是处处挂红灯。我也就

像朱自清先生写的那样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珍惜时间的人,哪怕给他几分几秒,他也会过得充实;;浪费时间的人,哪怕给他几十年,甚至几百年的光阴,他也会一无所获,过得空虚。上天对任何人都是公平的,给每个人都是一天24个小时,主要看你怎样掌握,怎样分配。鲁迅先生说得好:时间就像海洋里的水,只要你能挤,总能挤出。

时间,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玩耍的人们啊!快睁开你的双眼,不然,时间将在你身边消逝。

点评:

1.文章开门见山,直接抒发了自己读《匆匆》这篇散文后的感受,通过这篇散文明白了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个道理。文章引用原文,加以自己的理解并结合自己的学习生

活展开深刻论述,中心明确,结构完整,层次分明。

2.小作者对时间的珍惜和浪费进行了一番彻悟,并借用鲁迅先生的名言表明了自己的观点。结尾发出真挚的呼唤,感情充沛饱满。

【匆匆读后感750字范文二】

读了朱自清写的《匆匆》后,我受益匪浅,它是我知道许许多多的道理,它使我终身受益。

从中,我知道了时间是一去不复返的,它不会说为谁而停下前进的脚步,也不会说因一些事而时光倒流。时间犹如钟般发出一阵阵清脆的声音,滴答滴答声经常回荡在我的耳边,我知道,这是时间正一秒一秒地减少。然而,我们的生命的时间也一秒秒地减少。

时间流逝得飞快,已是二零一一年了,我们还是无所作为,作为十一二岁的我们,有什么作为呢?只有玩罢了,只有浪费时间罢了。我觉得我们应该把玩的时间用来学习知识,把喝咖啡的时间用来看书,这样岂不更好?

曰: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对呀!时间真的过得很快。左眼一眨,右眼还没来得急眨,就已过了十几年了。这十几年来,我们学过什么?可能真的不记得了。我们只知道,时间来的匆匆,去也匆匆。曰:岁月不待人。时间就是趁我们懒惰的时候,从我们身边不知不觉地溜走了。它走时,不跟我们打一声招呼,也不跟我们说个再见,甚至连头也不回便匆匆地走了。

孔子曾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是呀!一去不复返的时光如河水,日夜不停。我想,世界上什么是最宝贵的?金钱吗?不。时间是最宝贵的。我们看不到时间,也摸不着时间,既然如此,为什么时间是最宝贵的呢?富兰克林曾说:你热爱生命吗?那么别浪费时间,因为时间是组成生的的材料。正是如此,时间是组成生命的材料,也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材料。即使你有亿万财产,但到你死的时候,你除了时间,什么也带不走。所以,时间是最宝贵的。

郭茂倩的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岳飞的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等等。一想到这些诗句,我就想到朱自清写的《匆匆》。

《匆匆》这片文章让我懂得了要珍惜时间,要珍惜好每一分每一秒。要在有限的时间内做无限的奉献

【匆匆读后感750字范文三】

北斗当空,星星满天,芦花生生不息地飘扬。

我们的记忆,不停地浮想,似芦花般忽悠悠。

风吹去了沙尘,就无法寻回了。生命也如此。

曾几何时,我有一个,蓝色的梦。梦里有我的笑容,还有那湛蓝的天空。曾想当只田野的芦花竹,还有身旁的灰色麻雀儿。

童年的时候,我还有一串,玫瑰色的事。里面有我的歌,有家人的微笑,还有那纯真的心儿。以前的我是个阳光的化身,日子如水飞快地流向远方。

可就像童话里的故事一样,无知的大脑多了份思想。当别人不再叫我宝贝,当别人说我将会老去,当别人不再注意我了,那一刻,我噙满了泪水。

我难以明白,幼儿园毕业时,我为何不曾悲哀,是否知否,还是乐观否?日后,我每次上街时,总觉得有人长得真像幼时的朋友,想叫出名来,要不不敢,要不记不住,总退缩在记忆里。

难道真得像朱自清说的太阳他有脚啊?可为什么我这双强壮有力的脚却赶不上它呢?为什么人赤裸裸来到这世上,转眼间又将赤裸裸地回去?可儿时的我却以为我们就像童话里的仙人一样永远不会老去!

我总以为,爸爸妈妈将永远那么青春美丽;总以为,勾过勾的誓言一定会实现;总以为,这可爱的世界不会有纷繁复杂的变化!可事实真是如此吗?

朱自清说: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也曾听说过人生如朝阳的露水,一吹便无。可是,我的人生真该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吗?不,永远不要!

人生如一场旅行,不在乎目的地,在乎的是沿途的风景。我的风景是什么?哦,是那芦花飘飘,阳光依旧。但,我又是否留恋过?

有人说: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人生何其短,又何必有那么多的恨、那么多的怨呢?我们总会走到黑夜,可这一旅途中,我们快乐过吗?宽容过吗?人生如芦花,一飘就如烟不见,而我们不再止步,只能奋勇前行!

我背起了自己的行囊,望了望那深邃的夜空,去寻找自己信念的方向。我似乎看到,那颗大星,原来一直与我同行,一直用朋友般的情谊伴随着我

《家》 读后感750字


《家》,巴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生动地展示了青年一代的觉醒忽然封建势力的没落,是文学史上的里程碑。

觉新是这部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由于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因此,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不由得他们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接受父亲为他安排的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她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

小说中的另一个典型角色觉慧,觉新的弟弟,却有着与他哥哥完全不同的性格。小说典型地塑造了觉慧这个大胆幼稚的叛逆者的人物形象。他积极参加了学生联合会组织的的反帝反封建活动,猛烈抨击封建家庭。在婚姻问题上,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毅然和丫头鸣凤相爱。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大胆反抗。最后,他义无返顾地走出了家庭。

《家》还重点描写了几个有着不幸遭遇的女子形象梅、鸣凤和瑞珏。这三个女子虽然性格不同梅悒郁,瑞珏贤慧,鸣凤善良却柔中有刚;她们的社会地位也不同,但她们的悲剧结局却是相同的。作品通过对这几位女子悲剧遭际的描写,进一步控诉了封建礼教以及封建道德对弱小、无辜、善良的人们的迫害,强化了全书主旨。

《家》是一部充分体现了巴金创作成就和风格的优秀作品,它充分显示出了巴金在现代文学小说创作领域中所取得的卓越成就。

《故乡》读后感750字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

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是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地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凡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在家族的一次大祭祀中,闰土和鲁迅认识了,并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那时,闰土的家境虽然不好,但是他见多识广,知道许多事。鲁迅的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还想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獾猪、刺猬、角鸡、鹁鸪使鲁迅终生难忘。

读了《故乡》这本书,使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这样写的: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对当时和现在都有着独到的诠释。《故乡》这本书。它主要是想告诉人们空有希望不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有,而如果为了希望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无。虽然实现希望困难重重,但是只要你去探索了、去实践了,那么就会有实现的可能。希望之路是祖祖辈辈用自己的双脚走出来的路,是祖先们实践出来的路,也是祖先们探索出来的路。

刚开始我读《故乡》时以为太无聊了,常常浪费时间,写作业不认真。匆匆忙忙地写,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才知道原来读书是多么的有趣,也渐渐懂得了珍惜时间。还记得: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吗?相信大家不会陌生吧,而这句话的含义就是在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狼孩》读后感750字


我利用寒假把借阅来的《狼孩》看完了,我记得这本书和我看过的《狼图腾》的纪实差不多,作者都是站在欣赏狼的角度来写的。

虽然我从未见过狼,但是它在我心目中是一种非常可怕的动物,认为它不但会吃人,还狡诈、残忍。

但看过《狼孩》,《狼图腾》后,狼在我心中的位置来了一个360o大转弯,我看到了它们的团结、勇敢、聪明、甚至细腻多情,《狼孩》是因为人的自私把孩子丢到大森林里了,但狼捡到后不仅没有吃,反而还把他养大了成人了,可是贪婪的人类要狼族消失。《狼图腾》讲了在人的贪婪、自私下把狼的地盘侵占了,狼在生存环境的逼迫下,不得不迫不得已的去伤害人类,接着人类又要打狼,直到把狼群打到只剩下一半的时候才住手,作者在养了一只小狼贴身观察的时候,发现狼向往自由,它们的心是纯洁的,向往自由的,知道蒙古族为什么崇拜狼图腾吗?因为狼向往自由,成吉思汗模范狼创造了战术,使得战无不胜,草原的兔子通过狼的消灭,草才能长得旺盛起来,是狼制止了兔子的繁殖,为了集体的胜利,狼的精神更让人钦佩有嘉。当发现猎人时,为了保护大批的狼群,会有两只狼做诱饵吧猎人引开,以牺牲自己来保全集体;还有丧子的母狼,可以有自杀式的攻击方式重重的悬挂在马的侧腹做最后是殊死拼杀。这种不计较个人利益,把生死之度外的高度集体主义精神真是可敬可佩。所以蒙古人才处处都有狼性。

这两本书里都说过同一个问题,我们已经模糊了人与狼的界限,现在人不是人,狼也不是我们所认识的狼,有的人说人比狼更狡诈且残忍,而狼反而比人更有情有意。再看看现实,作者哪里说假,一切真真实实地印证着这句话。

从我做起,对这个世界多奉献一点吧,为我们后世的子孙留下美好的家园

《简爱》读后感750字


简爱生存在一个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唤醒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深深爱上了她。

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虽然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但简爱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虽然我觉得小说最后的结局过于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本身标志着肤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爱,毕竟在当今社会,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同时引起读者的共鸣。

能被你的同伴们所爱,并感觉到自己的到来能给他们增添一份愉悦,再没什么快乐能与此相比了。

暴力不是消除仇恨的最好办法同样,报复也绝对医治不了伤害。

人的天性就是这样的不完美!即使是最明亮的行星也有这类黑斑,而斯卡查德小姐这样的眼睛只能看到细微的缺陷,却对星球的万丈光芒视而不见。

《童年》读后感750字


我读的书名叫做《童年》.这本书主要写得就是阿廖沙幼年父亲去世,母亲和姥姥带阿廖沙去姥爷那.阿廖沙当时去的时候,两个舅舅刚好在以分家这个事大打出手,两个舅舅怕阿廖沙的母亲要回本属于自己的嫁妆,就强烈要求归他们所有.因为姥爷家开个染坊,阿廖沙聪明好学很快懂得了染色方法.有一次他用白桌布拿来染色,结果被学徒茨冈发现,姥姥来了之后让茨冈不要告诉别人.可后来还是被姥爷知道了结果阿廖沙遭受了一顿毒打,最后阿廖沙承受不住晕了过去.雅可夫舅舅以前发过誓要在当天妻子的忌日亲自把十字架背到坟上,因为天气原因所以让茨冈把十字架背到妻子坟上.过了一段时间,舅舅们把茨冈抬回来了,听舅舅说,因为茨冈体力不支,被十字架砸伤了,舅舅们怕砸到自己,就扔掉了十字架,回来后茨冈因失血过多所以死了。一天晚上,家里厨房突然烧着了,到处都是火,姥姥喊周围邻居都来帮忙,过了一会儿,才把火灭了。姥爷把房子卖了,又买了一个宅子。一天,雅可夫舅舅来说:米哈伊尔舅舅疯了,他喝醉了,说要杀了您。(您指的是姥爷)姥爷说:你们不得到嫁妆就不甘心,是不是?米哈伊尔找来一群人,最后米哈伊尔被制服了。姥姥以为她的上帝对人间的一切都是一样的慈祥,一样的亲切。姥爷讲到的上帝的无限力量时,总是强调这种力量的残酷。他认为,人如果犯了罪就会被淹死,再犯罪就烧死,而且他们的城市要被毁灭。上帝用饥饿和瘟疫惩罚人类,用宝剑和皮鞭统治世界,与上帝作对必然灭亡。之后母亲回来了,姥爷让母亲结婚,最后,母亲结婚了。可是到最后,母亲死了,阿廖沙走向了人间。

从这本书中,我认识到了聪明\善良的阿廖沙。虽然他的童年有很坏的影响,但是阿廖沙还是度过了艰难的童年。

我从书中两个舅舅的行为中得出一个做人的道理:做人不能贪得无厌,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不要去拿。

《秘密楼阁》读后感750字


第一次拿到这本书时,秘密楼阁这四个醒目的大字引起了我脑子里无数的小问号;阁楼里究竟有什么秘密?秘密又是什么?而秘密的谜底又是什么呢,是怎样解决的?带着这些问题,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了第一页。

这本书是比利时的着名作家托马斯.拉瓦歇里笔下的代表作。主要讲述了小主人公尼尔森.德.特里耶的祖母吉吉有一天给了他一把阁楼钥匙,说是时候让尼尔森知道一切了。尼尔森听了祖母的话后,更加怀着忐忑的心情来到了阁楼。他一进阁楼里,许多熟悉而又陌生的声音在尼尔森的脑海里回荡。突然,他在这杂乱的声音里找到了一个他可能永远都忘不了的声音,没错,这就是外公在讲话!

他重新在板凳上坐下来,爷爷告诉他,这一切都是他们的祖先理查德德特里耶,因偷了马克格里高家族神圣的黄金花瓶而造成的。理查德死后,他的灵魂被封进了黄金花瓶,而他的后代也就是我们都受到了诅咒,我们死后,灵魂也会封进一样东西里,我希望你能拯救我们。

尼尔森就这样成为了这些灵魂的守护者。可不料,在他的祖母吉吉死掉之后,妈妈将这些装有灵魂的老古董都卖给了别人,却正因为如此,尼尔森才认识了老太太维多利亚,并和维多利亚一起走上了一条寻找灵魂的路程。

最后一页也合上了,但我还意犹未尽,也许是主人公尼尔森的勇敢坚持感动了我,也许是故事的悬疑剧情吸引了我。总之,我觉得作者的想象力很是丰富,他可以把每个人的性格写的十分鲜明,剧情也让人捉摸不透。

我很喜欢这本书,看这本书绝对不亚于看一场电影。即感人又悬疑,即好笑又恐怖。对于这本书,我只能说是爱不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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