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作文:《品读帝王》读后感续

一本好书就像沙漠中的一捧清泉,滋润我们的心灵,纵观世界上的伟大人物,他们无不是书籍的爱好者,在读过一本书之后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体会,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作品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以下由小编收集整理的《高三作文:《品读帝王》读后感续》,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读完这本书以后也让我产生了很大的感触,因为我想到了我们的社会也需要皇帝般的智慧来领导我们的团队,更是需要皇帝的眼光来辨别我们身边的人才。这里尤其讲到了著名皇帝汉高祖刘邦、唐朝实际上的开国皇帝唐太宗李世民、明朝的开国皇帝明太祖朱元璋等等。这些皇帝不是因为个人的厉害而赢得天下的他们身边都是汇聚一大群有专长的人才在他们身边。而他们怎么办到的呢?是因为他们能懂的取舍——放弃不利的因素诱惑保留最为有用的民心,同样我们也要学会放弃现代社会中的诱惑保留我们最初的真心。

读完以后给我们最大的教育意义是我们在未来的社会中应该如何与人相处,如何的做事才能成就未来最好的自己。所以皇帝所拥有的一切不是那么容易的是那些在中国有名的皇帝,未来的我们就是要用皇帝的智慧来成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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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作文读后感


为你千千万万遍!

看《追风筝的人》,被无数次的感动和震撼。她们有人说阿米尔没有人性,而我却觉得他是最有人性的一个人。如果没有人性,他就不会为自己对哈桑见死不救而后悔内疚一辈子。他曾经犯过的错误,一直折磨着他。我想,若是任何一个人,面对恶势力,尤其是寡不敌众时,面对比自己强多少倍的恶势力,也会有退缩之心的。大家为什么一直对他的一时错误耿耿于怀呢?

阿米尔时时想起哈桑,他说,我想起哈桑的梦,那个我们在湖里游泳的梦。那儿没有鬼怪,他说。只有湖水。但是他错了。湖里有鬼怪,它抓住哈桑的脚踝,将他拉进暗无天日的湖底。我就是那个鬼怪。

就算是错误,阿米尔已经用一生的时间去自责去忏悔。

另一方面,我觉得胡塞尼这个人特别伟大,他写出了这样一部小说,即使小说里面有一个事物我不能理解,查了地理课本依然无法解释,只能把它理解成是一处误译因为实在与阿富汗的地理气候条件讲不通。可是这无可厚非,无伤大雅。

高三作文:《活着》读后感


活着读后感

我的为余华的《活着》写一篇读后感。有哪本书比《活着》更有意义,能更好地有感而发呢?是《青春之歌》,是《兄弟》还是《冷山》?《活着》,一个悲惨的故事。虽然不会像看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时哭得稀里哗啦的,但看《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这书看过很久了,但余华那淡淡的文字,平凡的故事,还是令我难忘: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择了后退,后来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自杀。自杀,现在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远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天都期待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面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可以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若我想死,我早就可以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可以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后来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心情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啊!

是啊,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活着读后感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

活着读后感

人终究要踏上死亡的道路,因此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题记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读了余华的《活着》,书中讲述了一位叫福贵的富家少爷,先是把家产赌光沦为一无所有的穷人,父亲气恨而亡;接着他不幸被国民党捉去当壮丁历经死难而幸免于世,但母亲却因病去世;再接着儿子有庆被抽血至干而死,女儿凤霞产后的败血症而亡,妻子家珍得软骨病最终病死;继而女婿二喜工伤而亡,外孙子苦根因吃豆子被撑死了;最后,只剩下老了的福贵和一头牛的故事。这个故事跨越了中国从国民党到毛泽东的时期。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读完这个平凡的故事后,令我意味深长也让我明白了绝望的不存在。

余华在序中这么写,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我喜欢与年迈的老者交谈,因为与他们交谈总能使我对人生多一份思考。已到暮年的他们,不是痛苦地与这个世界说再见,惶恐着死亡的到来,亦不是在生活的磨练中留下哀愁的容颜,抱怨着不公的昨天。我看到的是,岁月的磨练让心灵在尘埃中洗尽铅华,洁白纯净。游览过万千世界,经历过生命的倾盆暴雨,凝聚而成的却是生命的一泓清水,给似水流年增添了柔和,让生命在落叶中安享静美。恬静的年华里,他们不再问花开几许,只问是否浅笑安然。

《活着》里面有一句话非常棒,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生命只有一条,失去了就真的没有了,这是无价的,是用金钱也买不了的。人生无常,聚散离合。在每个离别的路口,我们只能目送着一个又一个的背影,重重叠叠的留恋不舍载满了无尽的牵挂祝福。在生命与灵魂融汇的瞬间,凝聚着的是美好、幸福,这瞬间所迸发出的光华值得我们用一生守候,永世珍藏。

老者的心灵都如同流水经过的鹅卵石,晶莹透亮。年少的我们又怎能吸收全部的光芒?只因为,芸芸众生,不免沾点人间烟火,不经历时事沧桑的磨练又怎能得到真正的修炼,让淡然演绎一生呢?但是,这份淡然的人生态度却多多少少给予了我一份前行的从容。就像一位哲人说过,其实生活到头来不过是虚惊一场。暮然发觉,原来那么多随风而逝的过往都变成了岁月的逝水沉香,成长的苦痛似乎如风中的记忆,轻描淡写。我开始学着反转青春呓语背后的宁静,轻轻敲打着岁月的皱痕,只希望人生的光景中,我仍然可以选择做回那个积极乐观的自己,让心如镜,悠然前行。

生命本就是一场旖旎多姿的单程旅行,其魅力正在于它的单程,在于它的有去无回。既如此,我们就当心神清明,盛装华服地踏上这程生命的幸福之旅,享受生命的奢华。在似水年华中谱就生命的华美乐章。

生活的路还很长很长,生命还得一路高歌,一路向前。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活着,真幸运。

高三作文:《百万英镑》读后感


《百万英镑》写于1893年,是英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中篇小说,作者用漫画笔法勾勒了不同人物在“百万英镑”面前的种种丑态,幽默滑稽,就如同一幅世态讽刺画;生动的表现了小市民的见闻,令人忍俊不禁。每看完一章总让人不禁浮想联翩,猜测主人公的命运。

故事主要讲述了两富豪兄弟打赌一个贫穷的人获得100万英镑,看他会有什么样的结果,而这位贫穷人叫亨利,是一个年轻人。他拥有100万英镑以后人们开始巴结他,给他吃免费的食物,免费给他制作最昂贵的衣服,邀请他去住最好的酒店等等。他在此期间遇见了他的美丽善良的妻子,而且他还获得了万众瞩目的公爵之位和拥有银行的三万利息,到最后他还拥有一份体面的工作。在作品过程中插入了英国穷人的悲哀。

我读完这本书以后觉得主人公亨利他是一个幸运的人同时他也是一个有善良有正义之心的人,可能也是因为他的这种品质才让他拥有平凡人所没有的东西,我们知道如果一个人不能更好的控制自己的欲望的话,那么你最后也会沦为欲望的奴隶。所以在当今的社会我们依然要保持我们最初的内心善良之心,这个有可能让你在以后的生活中结识到让你珍惜的朋友。在亨利拥有100万英磅期间他用自己的钱来帮助别人,当时的大使馆给他的一千美元他用来帮助别人。他的遭遇也是一部英国在20世纪时历史时代的结晶,因为他记载了那段英国的社会百态。

我看完以后还看出这部小说一个明显的主题——对当时英国社会的拜金主义一种批判。20世纪的英国已过去但它还是有我们学习的地方,我想到了我们当今的社会也存在着这种严重的拜金主义风气,例如结婚时所提出的要求、某些学校所提出的学费。所以对于现代的我们来说这部书应该引起我们的反思,反思我们所嘲笑的社会会不会在未来的某一天发生在我们身上,想到这个结果我们应该引起注意。我们作为这一代的我们应该以身作则杜绝拜金主义在我们年轻一代蔓延,我们应该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念与正确的人生价值观。

所以马克·吐温告诉我们金钱不过是我们生命中的一部分,而剩下的大部分是我们对生命的追求与渴望。是的,我们的生命中还有很多需要我们要做的事,我们的梦想就是一部分,我们的未来生活所要承担的责任。最后,我感谢这本书的作者是他让我对于生命的理解又多了许多,与及对于生命的意义我又有更深的感悟。

三毛作品读后感


三毛作品读后感范文一

这个寒假重新看三毛的书,她的文字,她的精神,让我悟彻,让我悲痛。她真的深深令我折服!

小时的记忆里,便有了三毛,不知为何对她有如此深刻的印象,也许因为她和《三毛流浪记》中的三毛同名而让我新奇,也许因为她是《橄榄树》的词作者,我很喜欢的一首歌。现在想来,却也理解了那歌词中真正包含的意味。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流浪------

我的内心汹涌澎湃,我不知为何如此激动。一个已经逝去的人,却将她无穷魅力与力量的精神世界留在了世上,让一代又一代的人身临其境地去感受她的笑,她的泪,她的甜蜜与悲伤。

谢谢三毛!谢谢你赋予我这个有泪有笑的文字世界!

当读进三毛的书时,我特别欣喜,因为我发现她是医治烦躁、苦闷的良药。犹如一望无垠碧绿的草原,犹如纯洁干净澄澈的天空,犹如雨后泥土的芬芳,犹如春风拂面的快感。我不断地建议朋友:当你处事不利、心情烦躁;经受挫折、丧气苦闷的时候,看看三毛的书吧,她一定让你豁然开朗,轻松自在许多。她很会开导你,她懂得你痛在何处。我常常想:也许正是因为三毛经历了很多,很多常人不曾经历的事情,因此她的人生观才如此透彻。

我很庆幸在这个寒假重温了三毛的书,因为我正处于心情苦闷的时刻,是三毛,将我从一个灰暗的世界轻轻拉了出来,带给我一个阳光明媚、快乐自在的新天地!

于是,越来越喜欢她,一遍又一遍体味她的文字,感受她的生活,而这其中,又让我看到了更深刻的,恐怕自己今生都不能及的东西 她的爱情!

从《撒哈拉的故事》到《梦里花落知多少》,每一篇都在认真地看,似乎我早已融入他们的生活,真的会笑,会哭,会难过得心疼。我觉得自己已经痴迷了,悲痛的情绪带到现实中来,很是压抑,我似乎也活在三毛的世界里,被她的思维、情感所传染,眼前常常会浮现她、与她有关联的事物的影子。我甚至觉得,她是自己的一个亲人了,因为这种痛,不是一个普通的外人所能激起的。痛,因为她的丧夫,她的绝望,她的煎熬,她的坚强,她的善良。我无法用语言描述她那切肤的疼痛,但我可以深切的体会。瞑瞑之中,我似乎代她在承受那已逝去的悲伤------

三毛已经走了十六年了,其实这样对她来说才是幸福的。也许并未实现自己的诺言,在父母之前先走了一步,但,她已承受的够多了。坚强地活着,可以,但不会得到快乐与新生。因为不会再有那么深刻的爱了,不会再有那么值得爱的人了。心已死了,留着躯壳,只因责任。

走了,既然已经走了,就不要自责了,三毛,与荷西在一起一定才是快乐幸福的啊!

我相信你们有知,我能感觉到,你们幸福无比的生活。再也不会分开了,我也高兴。

三毛作品读后感范文二

再一次一口气把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读完,心中又一次莫名的嫉妒。在这本书里,有我向往的生活。即使在荒无人烟,物资匮乏,语言和文明都不相通的沙漠上,三毛这个聪明的女人,总是能把罗马城建在沙地上,能让天堂鸟在沙漠里燃烧。

她该需要怎样的勇气呵!一个女子,仅因为儿时的梦想,仅因为那一半的乡愁,毅然背起行囊,踏上那未知却又向往的神秘大漠。没有犹豫,没有迟疑,不顾众人诧异的眼光。那该是一个多么随性的女子。连她自己也说,我在这个世界上,向来不觉得是芸芸众生里的一份子,我常常要跑出一般人生活着的轨道,做出解释不出原因的事情来。三毛是聪明的,她不会让自己被束缚在一片狭小的天地,她由来向往自由,喜欢我行我素,所以才会有《撒哈拉的故事》,所以才会有在她装点下异常美丽的沙漠。要知道,摆脱尘世的束缚,只做自己,没有一颗坚定的心与非凡的勇气,是万万不能做到的,纵使做到了,亦不能坚持下去。但我们的三毛做到了。

读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仿佛在与三毛默默地交谈。

在她的口中,我知道粉丝又叫做雨,小黄瓜也可以代替笋片,猪肉干被说成了中药。她不是在胡说八道,她是在培养生活的情趣,谁说异想天开是犯法的呢?她与丈夫荷西,每时每刻都在生活。也许你会说,我们不是每时每刻都在生活吗?但我想,有许多人是在每时每刻生存,会生活的人,又有多少个呢。又有多少个人会愿当素人渔夫呢?又有多少个人会把几个石雕看成宝贝呢?又有多少个人会在家里开免费的女子学校呢?又有多少个人会拿棺材外箱做家具呢?也许只有三毛夫妇了吧。谁说沙漠里的生活很苦闷很枯燥呢!三毛与羊的战争不是痛并快乐着吗?与姑卡的友情不是让她哭笑不得吗?与荷西结婚时不是上演了一幕幕滑天下之大稽的闹剧吗?所以说,苦闷的不是生活,是人。三毛让我明白,很多时候环境只是客观因素,并不能决定什么,只有自己,才能决定故事结局的悲与喜。大凡这个世界上的事,都没有绝对,枯木也能逢春,就看有没有盼春的寄望了。

三毛带给我的,还有那一片异域所散发的神秘气息。残酷的婚礼,是在可笑的风俗幌子下愚昧的人们孕育出来的畸形产物,用暴力夺去一个女孩子的贞操在他们看来是那么地值得庆贺。女人在那里是多么地卑微,一个丈夫可以有四个老婆,保守的她们在生产时竟因为医生是男的而拒绝去医院。他们的愚昧,用三毛的话来表现,就是对沙哈拉威人来说,迈向文明唯一的象征就是坐在自己驾驶的汽车里。至于人臭不臭,这是无关紧要的。然而就是这些愚昧的人们,让三毛的沙漠生活绽放了光彩。三毛纵使不喜欢他们落后的风俗习惯,却从来没有看不起那些愚昧的人们。面对他们无理的甚至啼笑皆非的要求,三毛都应允了,甚至帮他们治病,教妇女们知识,帮房东的母羊脱掉衣胞。文明与愚昧是不分等级的。文明人并不意味着高人一等,只是侥幸出生在一个文明的国度,侥幸比那些落后地区的人们多学了点知识,所以,这并不能成为文明人炫耀的资本。在《撒哈拉的故事》这本书里,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三毛对当地居民的尊重和爱护。也许在相处过程中,有小小的矛盾和不满,但三毛总是机巧地处理他们之间的关系,她始终以公平的心态与他们相处,不卑不亢,于是,所有的摩擦都变得那么的有趣,在孤寂的沙漠里时常会听到三毛的大吼大叫。

这本书,还有一个主题词,是爱。当初三毛不顾一切来到撒哈拉,荷西只是默默的收拾行李,在沙漠找到了工作,等着三毛踏上那片土地。这份爱也许不轰轰烈烈,却平凡得伟大。荷西默默的追随,已然表明了心迹:对三毛,矢志不渝。三毛是一个一意孤行的倔强女子,但当有一个人愿意为了她去沙漠里受苦时,这个倔强的女子已经决定要跟那个人天涯海角一辈子流浪下去了。这平淡深远的结合,意味着不离不弃。所以,在荒山的那一个惊心动魄的夜晚,三毛没有选择离去,而是想尽办法营救心爱的丈夫;在符咒让三毛痛不欲生的时刻,荷西一直陪在她身边,因担忧而变得慌乱。这就是简单却深刻的爱。没有山盟海誓,因为誓言早已刻于心中。这是三毛与荷西的爱。沙仑的爱则让人感到莫名的痛惜。他对沙伊达的爱是疯狂的,是那么地执着,因为对于他那颗孤寂的心,哪怕是假的爱情,一样能给他精神的慰藉。无奈沙伊达是骗子,沙仑的执着,只能带来悲伤地结局。但也许如三毛所说:飞蛾扑火时,一定是极快乐和幸福的。这样的爱,令人肃然起敬。还有马诺林的爱。错误的爱,只有一句对不起,再无它句。爱情是双方的,如果缺了一方,就不完美了,不完美的爱,放手,比苦苦纠缠来得洒脱,更不容易遍体鳞伤。

不知道三毛为什么要把《白手成家》这一篇放在最后,明明这一篇才是故事的开始。但我又想,在描绘了沙漠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后,回过头来看初来沙漠时的情景,这故事,才会异常深刻,才会让人深切体会到在这诗意的生活背后,有初来的困窘,有别样的艰辛,更有对沙漠和生活的热爱。

高三作文:热爱生命读后感


“我不去想我是否能够成功 既然选择了远方 便只顾风雨兼程”那个年代的诗,面向青春,引领潮流。像被心灵鸡汤感染一样,在你涉世未深,对美好情感充满热忱的年纪,汪国真用最浅显易懂的语言,描绘了一个个情感的乌托邦。

在那个时代,他的诗是整个时代的象征,虽然后来曾被常常诟病,但是喜欢过汪国真,喜欢过汪国真的诗并不丢人。文艺视野打开后,逐渐发现更有深度,更有韵味的文章,那个时候喜欢过汪国真诗的年轻人就会忘记了写在小本本上的诗歌。

多年以后,当你回忆起曾经喜欢诗歌时的激越与激情,青涩而美好,稚嫩又真纯,那就是青春的底色和原味吧。我们每个人的青春时光有许多部分组成,而我的青春时光,就是在这些诗歌中度过的。

即使当年的文学和诗歌都已成为昨日黄花,可是却也永远会留在我们的脑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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