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滨逊第一章读后感范文一
第一章主要讲了1632年,鲁滨逊出生在约克城一个有名望的家庭。鲁滨逊一家不是本地人,他的父亲是德国人他搬家来到英国后娶了鲁滨逊的母亲。鲁滨逊原名是鲁滨逊。克罗伊茨内。因为大家一读鲁滨逊。克罗伊茨内,就读成鲁滨逊克罗索,鲁滨逊有两个哥哥。大哥是中校军官,驻守在佛兰德步兵团,后来参加了英国和西班牙的战争不幸生亡。鲁滨逊的二哥很小的时候离家出走一直下落不明。鲁滨逊的父亲从小就让鲁滨逊接受良好的教育,不让鲁滨逊出海。怕鲁滨逊的结果和他的两个哥哥一样,所以鲁滨逊的父亲时常开导鲁滨逊。但是鲁滨逊完全不顾父母的感受。一心想远航但鲁滨逊的父母不同意。
这篇文章给我的感受是我们从小应该听父母的话不要辜负父母的希望。
鲁滨逊第一章读后感范文二
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
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
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造船回乡,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光砍树就是数月。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
鲁滨孙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
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红岩第一章读后感(一)
在新中国的文本里,能够完整地全方位展示第一共和国的社会面貌的,我见过的竟然是【红岩】第一章,与这篇并非纯文学小说相比,我国很多享有盛名的纯文学大师们,描写的角度都显得太狭隘,太个体化,仅仅展示了与自己私人生活密切相关的活动范围,而在【红岩】当中,闹市,街道,工厂,大学,商店,就这么一笔两笔地勾勒了出来,那嘈杂的,混乱的,喧嚣的,光怪陆离的世界,那个一切都在生长之中而一切都并不成熟的充满野一性一欲一望的世界,那是一个并不完美却有着无限可能的活着的社会,在那里你或许没有钱,没有保障,没有权,但是,至少,你还拥有自一由。自一由,是一切可能的开始,办报的自一由,卖报的自一由,开店的自一由,摆摊的自一由,反抗拆迁的自一由,把国保轰出大学去的自一由,观看低俗电一影的自一由,这里面每一项自一由都是庸俗的,低俗的,媚俗的,不可分割也不能剥夺的,它们就构成了一种反崇高的,真实的生活世界,这个生活世界像包围我们的空气一般无处不在,在拥有的时候不觉得珍贵,在失去的时候才能感到窒息的痛苦。
这个生活世界是必须的,不可缺少的,是需要我们捍卫的。什么是权利,权利就是在街头摆地摊的自一由,就是听黄色歌曲,读鸳鸯蝴蝶派小说的自一由,就是上电一影一院看【出一水芙蓉】的自一由。就是一个人可以按照他的心愿来主宰自己而不被人干预不被人强制的自一由。
红岩第一章读后感(二)
最近,我怀着十分崇敬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从不畏惧;刘思扬出身豪门却参与革命;成瑶在共产一党一的熏陶下,渐渐成长,懂得处理各种事;渣滓洞的难友们,相互帮助,智斗敌人;白公馆的人们战胜敌人,迎来新中国。
在红岩里,我最钦佩江雪琴江姐。红岩开头不久,江姐的钢铁形象就已经在我心中树立起来。当她知道丈夫牺牲了,她不像普通女一性一一样面对残酷的现实变得不堪一击,擦干了泪水,重新站起来了,因为她知道共产一党一托付给她的命令还没完成,要舍小家为大家。而在渣滓洞监狱的生活过程中,她还是穿着那蓝色的旗袍,始终以干净的面貌迎接大家。当敌人拷问她时,她不透露一党一的任何秘密,当敌人用竹签钉她的手指,她坚强地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一党一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最后江姐将要牺牲,她也让大家不要哭。
面对这些敬佩的同志,国民一党一只能给他们肉一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一精一神上的一分一毫。现实生活中,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我只要遇到小小的挫折,就会想到放弃。读了红岩之后,我知道了越是充满困难的路我们越要走,越是艰巨的任务我们更要坚定不移。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一出万道光芒。这是红岩中新中国成立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更因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永远不忘那些伟大的战士,将他们铭记在心!
第一章的中心人物是外祖母。她善良、聪明、能干、充满爱心,是千千万万俄罗斯女性的优秀代表,对我的一生有着非常大的影响。本章末尾用充满诗意的美好语言描写了外祖母的肖像和人品,塑造了一个光彩照人的平凡而伟大的人物形象。年过花甲的外婆跟三、四岁的我见面时的第一次对话生动活泼,风趣盎然。早已过不惑之年的高尔基,以三、四岁儿童的口吻、眼光、心理、行为,真实而生动地描写、反映当时的客观现实,深刻而准确地表达自己十分成熟的思想、观点和感情。语言简洁生动,非常口语化,非常适合人物的口吻和当时的语言环境;情节画龙点睛,人物栩栩如生。不仅本章,而且全部《童年》,具有这个显着的特点和优点。
《童年》开篇就写得十分精彩。它可以摘出来绝不止一篇优美的散文。从译者加的标题就可以大体知道本章内容:一、外祖母的出现;二、父亲的去世和弟弟的降生;三、父亲的安葬;四、伏尔加河上的风光。《童年》的每一章都是由许多篇这样的优美散文组成的。《童年》可以比拟为一串珍珠项链,而每一篇散文就是一颗晶莹剔透的珍珠。比如本章就藏着好几颗这样的珍珠。
青铜葵花第一章读后感(一)
勘忙的葵花爸爸经常起早贪黑,几乎没有一点点时间陪伴葵花,孤独的葵花每天都坐在老榆树下,想热闹而又换了大麦地,静静的眺望。
终于有一天,葵花按捺不住驹朋友的渴望,决定一个人坐小木船到大麦地去。但不妙的是嘎鱼居然把竹篙给藏了起来,由于没有其他工具,葵花便只能任由小木船一个劲地向东漂去。而在这万分危急的时刻,调皮的嘎鱼竟然还再三戏一弄葵花,在葵花无助地哭泣时,善良的男孩青铜,出现在了葵花面前。
在青铜救了葵花后,他便把葵花送到了焦急等待她的爸爸那里,就这样,一段感人肺腑又有些凄美的兄妹情缘,就此拉开了序幕。
青铜葵花第一章读后感(二)
草是潮一湿的,花是潮一湿的,风车是潮一湿的世间万物都还是潮一湿的。葵花穿过潮一湿的空气,不一会儿,从头到脚都湿了。这是著名作家曹文轩新作【青铜葵花】开头中的一段。
【青铜葵花】保持了曹文轩一贯追求纯净、唯美的个人风格,讲述了一个乡村男孩青铜与城市女孩葵花,在充满天灾人祸的岁月里,在农村乐观生活和从容应对洪水、蝗灾等苦难的故事。
青铜葵花第一章读后感(三)
看了曹文轩的长篇小说【青铜葵花】的第一章小木船后,我的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激动。七岁女孩的柔一弱、美丽和纯真让我觉得这个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虽然书中的青铜一家是贫穷的,但他们依然快乐着。他们并没有因为穷苦,而悲伤。尽管生活中有很多苦难,但因为苦,他们才过着快乐安宁的日子。我想,只有像青铜那样帮助别人的孩子,自己才会快乐。
篇一:柳林风声第一章读后感
我今天,读了一本书叫《柳林风声》的第一章写的是:北欧的动物不到春天,是不会出来的。
篇二:《柳林风声》第一章河畔的读后感
文中的河鼠与鼹鼠是非常好的朋友,他们友谊深厚,肝胆相照,无忧无虑地在大自然中生活。我十分向往这样自一由自在的生活,真令人羡慕。
篇三:柳林风声第一章读后感
我们要像鼹鼠一样,热一爱一生活、热一爱一大自然、热一爱一朋友。对于新生事物,每个人都要有好奇心与征服欲,敢于挑战。碰到不会的要敢于学,敢于探索。一个人只有对万事万物充满了求知欲,他才会去拼搏,才会不断从拼搏中积累知识,在拼搏过程中难免回碰到各种各样的困难,我们要学会克服。
篇四:柳林风声第一章读后感
第一章主要写了鼹鼠因为没什么是做在家里大扫除,之后写鼹鼠认识了水老鼠,之后又认识獾、水獭等动物,水老鼠又教会鼹鼠游泳、划船。
草房子第一章读后感(一)
玖了曹文轩的【草房子】第一章后,我既同情他又佩服他,因为陆鹤他是个秃子,别人给他起外号叫秃鹤,总是嘲笑他、冷落他,但他自己却不一泄气,经过自己的努力,终于让别人刮目相看。
桑桑是校长的儿子,他是个活泼、可一爱一、善良又调皮的孩子。他觉得自己住得好,也要让鸽子住得好,所以用自家的碗橱给鸽子做房子,结果被一妈一一妈一打了。可过了几天,他又用自己的蚊帐做成渔网打了鱼给家里人吃,结果自己被蚊子叮了,他却很开心。
在学校,同学们总一爱一去摸秃鹤的头,开始时他很快乐,可到后来,别人总是嘲笑他、疏远他、轻视他,为此他很不开心,不想上学了。这时桑桑却让人把秃鹤的帽子放到旗杆上作弄他。为了报复,在汇一操一比赛时,秃鹤故意捣乱,让学校丢一了荣誉。这以后就更没人理他了,没人愿意和他分在一组。文艺汇演时,为了集体的荣誉,大家和秃鹤共同出演【屠桥】,演出非常成功,为学校找回了面子。大家又和好如初了。
秃鹤因为被人嘲笑而报复,可最终他认识了错误,而且不一泄气,让人敬佩,我要向他学习,知错能改,不管遇到什么事,都不一泄气,反而要更努力。
草房子第一章读后感(二)
草房子的第一章节讲述了一个名叫陆鹤的男孩,因头上寸一毛一不生被同学嘲笑为秃鹤,同学们多少有点嘲讽的意思,陆鹤很讨厌人家叫他秃鹤,在一次主人公桑桑联合阿恕整蛊了一下他后,在他的心里就埋下了怨恨,体一操一汇演时他用他自己特殊的方式报复了每一个人,同学们也开始生他的气,终于在文艺演出时,秃鹤以成功的表演,瓦解了每一个人对他的气,每一个人都流下了泪水
当读到这篇文章的最后一点时,随着文章的起伏,我也流下了泪水,是的,我被秃鹤感动了,但是我却连自己也不明白,这份感动?从何而来!
首先读的时候,秃鹤这么一个冒里傻气的人物在我心中有点可笑,甚至我都有点想笑,想想呀!一个人头上寸一毛一不生,在一大片枫树下,头上泛着点点银光,不失为一道风景。实在有点使人发笑!可是,慢慢的随着秃鹤年龄的增长,他有了自尊心,他不准再让人家叫他秃鹤了,但他周边的人还是没有变,依然有那种叫他秃鹤或摸一下他的头的欲一望,他在迫不得以的情况下,他带上了帽子,却又在毫无过错的情况下惹怒了桑桑,随之而来就是桑桑的整蛊。我这时,不由的怜悯起了秃鹤,每一个人都有他的致命的弱点,可秃鹤致命的弱点却又是人所皆知的,不知情的人们偏偏一次又一次的往他的伤口上撒盐,他幼小的心灵受到了伤害,他还不大,却在心中要永远烙上这么一段痛苦的经历。但是,他也许并不需要任何人的怜悯,看,后面的文章就说明这一点,他没有再次让步,而是作出了一个不像是陆鹤做出的决定,他在体一操一汇演上报复了每一个嘲笑他的人。当那一顶黑色的棉,不,乌鸦飞出去时,我反复看了几遍,有点不可思议,呆呆的陆鹤会有这样的举动,不过,前前后后反复品味下,是不是人们做得真得有些过份,也难怪陆鹤会爆发了,不过他有点特殊,他是用全校人的耻辱让大家重新认识他,不过,他想错了,大家并没有由嘲讽转为畏视,未满足他的虚荣心,而是换成了对他的藐视。他明白了,这样做同学们不会对他改变看法,看得出来,他有一丝后悔,他也非常想补救,因为在后面他在看文艺演出时有个秃子的角色,他把最不愿意展现给人家看得一面搬到了舞台上,他在正视自己,他战胜了自己,取得了成功,换来了大家那一串串钦佩的泪水
泪水呵,流到了我心里,经历了这么多坎坷,少年秃鹤战胜自己,嬴得了别人对他的认可,埋怨是不会战胜任何人,跟自己比,战胜自己,以德服人!
草房子第一章读后感(三)
这本书的第一章主要讲了这样一件事:淘气的桑桑在大夏天穿上了棉袄,吸引了很多人。而秃鹤带了一顶一精一致的白帽子遮住了他的秃头,这让人们不由自主地把视线转移到了他的身上。桑桑为此很生气,觉得秃鹤抢了自己的风头。桑桑的同桌忍不住摘掉了秃鹤的帽子,桑桑为了报复秃鹤,引开了秃鹤,让同学把帽子藏了起来。大家看到了秃鹤的秃头笑了,但秃鹤伤心地哭了起来。事后,桑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向秃鹤道歉。
我觉得秃鹤只是想用帽子遮住自己的秃头,没想要抢桑桑的风头,所以人与人之间应该互相理解,换位思考,如果都这样做了,那么这场误会也许就不会发生了。而且,大家有时候还是要克制一下自己的好奇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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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图腾第一章读后感(一)
从第一章,我第一次认识狼群的时候,正是它们在开会的时候,而陈阵无意中打扰了它们的会议,面对突然送上门的晚饭,贪婪的狼并不是像我们想象中那样没有头脑的扑向这个猎物,也许这就是草原狼的独有的特点吧,他们的纪律,不慌不忙的架势可以看得出来狼是有纪律一性一的生物,还有一只一毛一色光亮的白色一狼为首领,犹如一只军队的指挥官,将军一样。
狠不仅仅有纪律一性一,而且面对突然的诱一惑,所具有的不急不燥,而又谨慎的态度,还有狼在行动,派了专门的哨兵前去打探后山坡有没有埋伏一在的敌人,展现了狼做事情的谨慎,而在我们生活中一些人在短暂的利益面前却失去了自己的警觉,疏忽了自己的防备,以至于中的敌人的圈套。
当然狼也有弱点,在陈阵用铁敲击出来的声音把十几只狼给吓退了,这当然体现了主人公陈阵临危不惧,冷静的一面,而此时的狠就像被诸葛亮的空城计吓退了信心一样,放弃了此次可能有危险的进攻,从中我们并不是看到一个愚昧、无知、胆小怕事的狼,而是在没有准备的战斗,狼选择了暂时的保守的策略。
狼图腾第一章读后感(二)
我曾询问过许多人,狼在他们心目中的形象是丑陋,矮小,残忍的一种动物,不如狮虎威风,不如猎豹疾速。大家似乎更愿意把威风凛凛,高大威猛这种词用来形容百兽之王。但是读过【狼图腾】之后,我才发现草原狼对于草原民族的影响远大于狮虎。
大家都知道成吉思汗带领他的蒙古大军灭金灭南宋让中国改朝换代的那段历史吧。成吉思汗在他在任期间发动过大规模的战争,征服几乎整个东亚,建立了世界历史上著名的横跨欧亚两洲的大帝国之一。不过在这之前却有一个鲜为人知的故事。成吉思汗的祖爷爷,一个名叫孛端察儿的老人当年被一逼一到深山,差点饿死,无奈之下只得偷偷地跟着狼,捡狼吃剩下的食物吃。他就靠这个维生,一直坚持到了亲人找到他,接他下山。成吉思汗的家族孛儿只斤家族就是从孛端察儿这一代走上历史舞台的。狼是他的救命恩人,也是成吉思汗的救命恩人。
绝且自古历来,草原狼就以它卓越的智慧,组织一性一纪律一性一以及独特的军事才华与草原人斗智斗勇。在长期的斗争中,草原游牧民族就从狼身上学到了许多,从而磨练了一身强健的体魄。狼就像他们的老师教会了他们勇敢、坚强、智慧、忍耐、热一爱一生命、永不屈服。或许没有草原狼的存在成吉思汗的骑兵就不会这么骁勇善战。可以说,是狼改变了蒙古人。
这也就难怪草原人会把狼作为图腾了。图腾是什么呢?是一种一精一神。到底是什么一精一神呢?我一直没有弄明白。
直到看到最后,看到小狼不愿意被牛车拖着走,顽强抵抗,纵使喉咙被磨出一血,纵使爪子已经一血肉模糊,纵使一次又一次摔倒,它也不愿意退让。我看着是十分的心疼,心里情不自禁的把自己想成它:和牛车走不就好了,因为一性一命最重要啊。我也曾暗自庆幸着这是一个明智的决定。但是狼却与我不同,被牛车拖走是能力有限的问题,绝不跟它走是原则问题。我想这就是狼一性一的一精一神,我一直苦苦思索追寻的一精一神永不服输,勇往直前,坚毅刚强。也是草原人崇敬的一精一神,敬仰的图腾。
鲁迅先生曾说:唯有民族魂是值得宝贵的,唯有它发扬起来,中国才有真进步。这所谓的民族魂在我看来就是一种一精一神,狼一性一的一精一神。如果我们能够发扬这样的一精一神那么又怎么会被人烧掉圆明园;如果我们能够发扬这种一精一神就不会在清朝的时候被海外的几千号人打到被迫签订如此多的不平等条约了;如果我们能发扬这样的一精一神怎么可能在二战结束的时候作为战胜国却找不到一席之地。
当然现在的狼一性一一精一神不是你打我一拳我不能忍气吞声一定要还你一脚,而是积极向上、勇往直前、不服输的一精一神。在学习上对于知识如饥似渴,即使遇到困难也绝不低头绝不认输,抱着一股子钻劲,这是我看过【狼图腾】之后给自己的要求,我也希望大家都能学习这种一精一神。有了这种一精一神什么事做不成?什么梦想不能实现?
我真心的希望草原狼的一精一神能成为民族魂。成为每一个人心中的信仰,一种力量!
狼图腾第一章读后感(三)
狼图腾姜戎的作品。开始去看那本书时,只是好奇那封皮上狼的一陰一影和那双在黑暗中让人琢磨不透的眼睛。因此说我是从客观的角度进行阅读的,但在阅读的过程中又仿佛感觉到了什麽。
蒙古族是历史悠久的草原民族,有着和中原民族完全不同的行为思想和生活方式。他们有着坚定地民族信仰,那是一种对腾格里的崇拜,对大地的崇拜,对自然的崇拜。而这种崇拜在姜戎看来,是来源于一个古老而又神秘的物种,那就是蒙古草原狼。
我是未曾到过草原的,但书中所描写的草原的景致的确是让我神往。
行走在苍茫的额仑草原,徘徊在野草与马群之中,每每想到这里,我都会不禁联想到腾格尔的那首天堂;蓝蓝的天空,清清的湖水,绿绿的草原,这是我的家,哎呀。当时的姜戎是一位上山下乡的知青,狼图腾一书中的主人公陈阵,就是以姜戎自己作为原型的,而他与狼之间的经历确是充满了传奇色彩。
例如在文章一开头陈阵就趴在雪窝里欣赏了蒙古草原狼的力量与智慧,因此想起那次在山谷里与群狼的偶遇,以至于由此引出的一系列的关于人与狼的一爱一恨纠葛。
狼图腾的中心思想,意在表现消失已久的人类的野一性一、原始的文明和对自然环境的热一爱一。通过这本书,我仿佛嗅到了当年一代天骄成吉思汗的味道。那种博大的胸怀,那种坚定如铁的意志,那种能屈能伸的一精一神。
但这一切却都已是过去了,现在在中国境内已经看不见草原狼了,听说在中蒙边境还能看见形单影只的蒙古草原狼,然而每年入冬后都会有人去偷猎,这使本就稀少的草原狼更加珍贵,再看看现在的大草原因为土地的荒漠化,枯草满地黄沙遍野,哪里还有遍野的春一光。毕力格老人说的没错,草原的腾格里变成沙漠的腾格里了,而那个在草原先民心目中倍受崇敬的狼图腾,且也在漫漫岁月的黄沙中被掩埋殆尽。
是否还留下了什么值得我们纪念的么?【中国通史简编,第一篇】:犬戎族自称祖先为二白犬当是以犬为图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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