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浓浓的台湾味道的随笔集,本对台湾一无所知的我,好像突然间感觉离台湾近了些。不算薄包含众多台湾作家学者的随笔集总能让人看到不一样的台湾,不一样的生活,谜一般的年代,尽管遥远,尽管再多的不方便,不太平,但总归是让人怀念的岁月,怀念的家乡,甚至对于有的人,是回不去的家乡。
里面最喜欢的一篇还是龙应台的《我们的村落》不知道为什么,每每读到龙应台的文字,明明是针砭时事,鞭辟入里的人,明明名字听起来像是个男人,可是写出的文字却充满温情,充满人性。这篇我们的村落主要是针对香港大学医学院毕业典礼的演讲,文中提到有关学堂的首任院长Manson一件小事,Manson在担任伦敦殖民部的医疗顾问时,注意到一个现象90%的体检者都有一口烂牙,体检不合格也就不能申请到热带亚非地区下层的工作,于是他给上司写了封信,建议政府为贫困的人提供牙医服务。你会发现对于同样一件事,普通人或许就直接理所当然忽视了,而那些伟大的人在看到烂牙的同时,也看到人的存在状态。而这些极其普通的日常生活的判断与抉择,正是决定了我们是什么样的人,会成就什么。
书中还收录了王文华的一篇小文《现在就是最好的状态》让我想起很多人,那些为了工作,而忽视健康,忽视家庭儿女的人;为了追求利益,忽略自己的底线,忽略朋友甚至利用朋友的人。有时候我们应该搞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该喊停就喊停,该行动就要行动,不要到最后在失去那些后顾之忧之后才发现那些才是活着的目的。
想去爬山,就赶快找时间去爬吧;想要出去旅行,就尽快创造条件去吧;想和朋友吃吃饭,见见面,就赶紧约吧;想家人了,就拿着手边的电话往家里打吧。过去已经过去,未来,不知道会不会发生,只有挣扎的现在,才是最好的礼物,也是最好的状态。
其实整本书的基调就像书名《回忆是一种淡淡的痛》说的那样,有回忆自己的家乡,回忆自己的乡愁,时而沉重,时而轻松;有回忆父亲,母亲,以及成长中很重要的人,感慨而又想念;也有回忆儿时的自己,成长的自己,一路走过来的自己,熟悉又陌生。人总是喜欢回想过去的事情,这跟性别无关,也与年龄无关。每个时代都有各自的特征,各自努力生活的方向,各自为人处世的方式。
很奇怪,我现在倒想想象我年老以后回想现在自己的感觉,我希望那是一种美好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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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是一种淡淡的痛读后感(一)
当大雪覆盖这片土地,久违的寒冷沁入心脾。一个人站在窗前看铺白的世界,偶尔飘进的雪花在接近身一体的那一刻消失不见,不经意的软弱像刺扎进心里。我的未来是否会像这可一爱一的一精一灵一触即逝,你说我的未来有你,定会美丽如秋天的银杏,柔软却坚若磐石。
家乡第一次飘雪,你把我包成粽子状放入被子,在我的耳边轻轻的说外面有大虫会咬宝宝。我吓得蜷缩在被子里枕着你的一爱一入眠。一一夜,白了这个世界,也暖了我的心灵。清晨醒来看到窗外的白雪,光着脚丫子跳下床就往外跑,你把我拖回卧室,用眼神告诉我不穿鞋子别想出去。我盯着窗外在奔跑的哥哥,想要逃跑,你的眼神让我乖乖缩回到床上,看着你为我穿好鞋子,认真的系好鞋带。那时的你就像暖一陽一,让我突然回到春天,忘记外面已是银白的世界。
去吧,和哥哥一起玩,等会儿我们堆雪人。你说着给我穿好外衣,看着窗外轻轻拉我到门口。
第二天,雪融了,骄一陽一照射大地,雪人只剩下两个眼珠,在一片的水渍里显得那么突兀。我放声大哭说雪人不要宝宝了,你把我揽进怀里,拍着我的背说明年它会回来的,会带着它的宝宝回来的。
我的眼泪鼻涕和笑混合在一起,活像剧院的小丑。你为我擦去眼泪和鼻涕,看着远方不再言语。
直到上大学我才知道原来你的童年里也有雪仗的影子,只是情景依旧,人已非。
我冷的一阵哆嗦,在离你千里的地方。窗外依旧飘雪,寒冷一次又一次的抚一摸一我的皮肤,我多想你把我包成粽子放进被子,即使这个粽子已经长大。想念的你的怀抱,想念你温暖。
回家,你已不再年轻。鬓角的白发告诉我你已经不再是那个可以单手抱起我的一妈一一妈一,眼角的皱纹再也无法抹平,心里的一爱一却是满满的没有缝隙。离去,你说送我,用那辆承载着二十年记忆的摩托,我一再的说不。你笑着叹气说这并不丢人。
你可知,你已年过半百,身一体的发福预示着你年青不再。早晨的寒气你已不能承受,路上的安全也是我最为担心。我宁愿你说我嫌弃你,我也不愿你再为我受累。眼角的泪水只为你而流,因为一爱一的太过深切。
一妈一一妈一,我永远记得你说过即使你作为乞丐,也会让我吃饱穿暖。原谅女儿有时的不敬,你可知只有这样我才能安心。
我只是换个方式一爱一你,只为你的安好。
回忆是一种淡淡的痛读后感(二)
【回忆是一种淡淡的痛】其实是一本台湾作家的短文选集,文章大多数围绕着忆这个主题,或是作家回忆自己的往事,或是回溯历史的沉思,或是作家着笔故事主角的往昔,文风多清淡质朴,温婉隽美,直扣心弦。
蓦地,思忆起朋友黄大头在两年前曾经对我说过的一句话:不要再活在过去了,向前走。那是在我突逢那时人生最大的转折与挫伤的当下,我每一日里的流连旧地,寻找整理翻看旧照。终于,在我又一次将新寻到的旧时相片上传到空间时,黄大头忍不住了,在Q一Q上狠狠地训斥了我完全无视我是她半个师傅的身份,那样的直言不讳,那样的一针见血,醍醐灌顶也不过如此。
记得当时愣住了好久好久,回过神来时,已经走在东区洒满落叶的街道上,直到眼泪不知不觉地滑落,方才在一处偏静的草地上停下,嗤笑自己竟如失恋一般地留恋追忆一份自己绝然狠心放手的东西。
跟吴花果说我要珍藏过往,不再盲目留恋,勇敢迈步向前时,他竟不相信。问他为什么,他说:你这个人,要是感一性一和理一性一打架,感一性一一个小指头就碾死理一性一。朋友都是十几年的老友,恋一爱一不谈个九年你都不打算跟我结婚,玩个无聊的网页小游戏都能上玩五六年,一份那么辛苦的工作只因同事领一导一人好便坚持做上这么多年。你能这么轻易就完全放下过去吗?最后,他下结论:你顶多活在当下的同时,心里仍暗暗纠结于过往。我虽然一脸黑线,却不得不折服于他的结论,这个世界上最了解我的人莫过于他了我也确实至今仍不时回想往事,暗自懊悔难过。
好吧,我承认,有些回忆纵使残酷不堪,我仍无法彻底忘怀,时隔再久,依然刺痛我心。回忆,有时甜美如蜜,有时伤人如刀,我的不勇敢致使某些过往永远有伤害我的能力。而这些雕刻于骨血的记忆,又如何能在血液里彻底消融呢?
回忆是一种淡淡的痛读后感(三)
拿起这本书的原因很简单,封面上有龙应台和蒋勋的名字。我以前看过蒋勋的【孤独六讲】,很不错的一本书,印象颇好;龙应台就更不必说了,想当然的男人,事实上的女人,写文上的战士,少见的文笔犀利泼辣的作者。再加上心底那一点点文艺青年的因素作祟,直接导致我开卷开启了寻找龙、蒋二人文章的艰难之旅。
抱着极大期望的结果总难免失望,翻完全书也不过就看到了龙应台在香港大学医学院20xx年毕业典礼上的一篇演讲,【我们的村庄】,没有想象中咄咄一逼一人的龙氏风格,反倒像个跟人促膝谈心的大姐,或者是因为要跟离开学校的青年朋友告别的缘故吧。蒋勋的则干脆就是一篇在我看来完全不知所云的【萨埵那太子舍身饲虎】,可能跟个人经历和理解力有关,并不是我所喜欢的风格,只当是长了次见识。
其他还有一些余光中、林青霞、张晓风等少数我所知晓的公众人物的文章,全部选自港台报纸如【联合报】、【中国时报】、【自一由时报】等等,写的也多是港台的人物风貌,毕竟和大一陆还是有一些不同的,所以读起来颇是有些费力。把这本书拿起来附庸风雅是好的,但要达到深入理解、无障碍阅读的程度,我估摸一着自己还得再多经历些年岁。
不过就算是两岸三地,十里不同村,百里不同俗,但源自于同一民族的血脉总是无法割舍的,很多感情都是相同的,并不会因为语言表达的不同而被阻隔。比如书中写对山水的赞颂(【黄山诧异】),写对逝去亲人的思念(【梦中的父亲】),写难忘的成长经历(【大地震一个小男孩的见证】),写血浓于水的亲情(【陪侄女一段】)等等。看着看着也就渗入了那样一种淡淡的忧伤氛围中,特别是回忆最伤人,或沉溺于过往不能自拔,或走不出曾经留下的一陰一影,或是给逃避现实找一个借口,也算是敏一感文人另一种形式的伤春悲秋吧。
其实我并不喜欢这本书的名字,就像不喜欢编选者以龙应台、蒋勋的名字吊人胃口一样,光看书名就让人心情莫名低落。如果换一个名字的话或许效果会更好一点,毕竟全书并不都是讲回忆的,还是有一些很好玩的篇章,像【我好土】、【热一一臀一一记】、【美一女与怪物】等,看到兴起处也不由展颜一笑。
全书节选的那么多篇文章里,我比较喜欢的是那篇【不要脸的人之告白】,因为就像另一个矫情的我的内心独白,尤其是结尾处的那几段,我珍惜生命里所有剩余的时光。如果不必读稿,我只想专心创作。如果一时不想创作,那宝贵的闲暇时光我只想安静地看书。我从不觉得孤独等同于寂寞,亦不觉得一个人在家寂寞,因为每一本书里都有生命,各种生命的脸在眼前移动,各种生命的言语回响在身边。作者不上着名的社交平台脸书(facebook),是谓不要脸,而独独钟情于读书,和书中众多的生命相遇,和那么多脸孔擦肩,从书中看到行走,爬山,耕作,划船,拥抱,亲一吻;听到交谈,呼唤,唱歌,哭号
看到这篇的时候我才终于找到了能和作者心灵相通之处,同为读书人,谁舍得下那么多色彩鲜明的人物和普通人永远无法企及的万般经历,每一本书都是有生命的,开卷毕竟有益,信哉斯言。
读后感1000字 淡淡的美读《绿山墙的安妮》有感
美丽,不只在于时间的洗刷从洪荒而至。真美,往往是淡淡的,往往在思想的跃动甚至风叶的交响中被铭记。或许,不曾在历史的长河中沉坷,甚至不曾在岁月的波涛中起伏,但它们总以轻盈美好的姿态起舞。就如花语迷香,瞬间,却缔造了永恒。 题记
又一次,翻阅了加拿大作家蒙哥玛丽的《绿山墙的安妮》,也是找到了曾经芬芳的美丽。或说是美,但又觉得不知何以说起,一种朦朦胧胧仿若雾里看花的怅然,却温馨得想哭。安妮是一个很有个性的女孩,她乐观、好强、热情,虽然她是一个孤女,但她不活在过去,总喜欢把生动而又鲜嫩的幻想寄于如今和未来。
安妮的美不在于外貌的浮华,而是深入骨髓的精神力量。也许曾经失落,有过彷徨无助的时候,但她跟着自己的方向感,这是一种憧憬。美丽的幻想,绘无形于有形的长卷,旋转、升腾,穿越、迷雾......亲友的抛弃,朋友的离去,长辈的误解......一个又一个悲痛都足以让人坠于万劫不复的低谷,但她用自己的诚实、无私、包容与天真挣脱了心灵的束缚。
安妮的到来,真的改变了许多。就如书中的老巴里小姐,她原本是一个自私自利的人,除了和自己有关的事情,她一概不管不问,也不去关心别人。但是安妮的出现改变了这一切,安妮让她在人生的晚年感受到了快乐,她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使得这位懵懵懂懂却一意孤行,错了大半辈子的孤独老人有了一个能让她敞开心扉的朋友,感受到淡淡的幸福。安妮走了,望着她离去的背影,老巴里觉得若有所失,一种追悔莫及爬上了这位迟暮老人的心头,要是我当初领养了安妮这孩子该有多好,每天都会有幸福直至安妮消失在了视线之中,方才收回这莫名的愁绪,转过头,看着这空空荡荡的大房子,一阵良久的叹息后,布满皱纹的脸颊却露出了一丝难得的微笑......
安妮.雪莉是本书的主人公,她的美丽感动了一代又一代的人,成了不朽的的传奇。但随着纸页的翻起与落下,我的阅读重心悄然地变了,当老巴里问安妮以后想到城市吗?一夜的考虑后,她答道:我不喜欢城市生活,夜里十一点吃冰激凌,偶尔干一次还行,我还是愿意这个时间躺在绿山墙农舍做梦。听到这番话便是一愣,许久,只听得自己的一声长叹,不觉泪眼婆娑!是啊,城市生活固然美丽,但这种美,美得惊心动魄,美得不带人间真情烟火,美得只让人觉到一种遥不可及......我不由得叩心自问,就算曾经为之拼过追过,可我又能抓到吗?或许事实不是那么好,但却不忘最初的梦想。我也是知道,世上有太多的事不能准时到站,有太多的美丽被生活给扭曲,我们焦急地向前却无所目的,最终,在岁月的年轮中,只得尘封。
该如何,该回首。
我也终是明白,安妮爱的不只再是矮小破旧空洞偏僻的绿山墙农舍,更是那相濡以沫不离不弃的美丽。与亲友、长辈、朋友、同学在一起的时光,温馨得难忘,幸福得难忘。其实真的不需要走得多远,它就在你身边。
淡淡的美,短短四字,却是许多人一生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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