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七日》读书笔记900字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尤其是那些经典书籍作品。有些作品让人印象深刻,久久不能忘怀。有了想法和感触,为了不让它遗忘,最好是写一篇读书心得。一篇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为满足你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忽然七日》读书笔记900字”,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小说的讲述了一群高中女生的故事,她们漂亮、拉风、张扬,受到众多男生追捧,主人公就是这群女生中的一员。她们是学校里的明星,在丘比特日总能收到大把的玫瑰花,她们在大冬天里只穿小吊带加机车皮外套,虽然冷得要死但还是努力保持光鲜。当然,她们也受到了许多人的羡慕、妒忌、恨。就在丘比特日的夜里,这群女生参加了一个热闹的派对,在派对上,有一个被她们平时称为神经脖的女生当着大家的面责骂了她们。之后这群姑娘们在回家途中出了车祸,主人公在这场车祸里丧生。神奇的是,当她睁开眼睛,丘比特日又重新开始了,于是她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她身边的朋友都不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只有她一个人在不断体验死后重生的奇妙感觉。同时,她也想让自己的死变得更有意义一些。

归纳起来,这七日是这么个逻辑:第一日,她遭遇死亡;第二日,她尝试着逃避灾难;第三日,她试图阻止已经发生的事;第四日,她承认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并且自暴自弃;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自己要做什么才能死得有意义;第六日,她开始发现生活中并非只有自己,有时伤害了别人却不自知,开始反剩第七日,她顿悟: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可以去做她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更多。于是虽然最终主人公还是死了,但与第一次死亡相比,最后一次终于让她明白了生活的真谛。在重生的过程中,主人公终于知道了曾经的自己是多么无知,她竭力想要挽回这一切,甚至在挽回的过程中,她还发现了自己年轻美好的爱,这是她此前一直忽略的。

小说结尾处的主人公,是带着欢乐和欣慰离开的。我也从一开始的旁观者角色,慢慢深入到她的内心,开始喜欢她、欣赏她、怀念她。小说中七日重生的经历让我们每个人重新审视生活中一个个平凡却重要的时刻,思考我们希望记住的事和希望人别人记住我们的事。虽然主人公死了,但那些时刻真实存在过,那些她为之付出努力的事,会永远留在她的家人、友人们的记忆中。

生命和脆弱,你根本不知道我们是否还有明天。有很多很多事情我们都没做,有很多人我们都还不懂得珍惜,有很多话我们还没有讲有很多很多。如果到死去的那一天我心怀着那么多遗憾离开,那么我会很不甘心。如果死去的那一天没有人为你流泪,没有人怀念你,那是何等悲哀埃只要我们还活着,我们就应该时刻反省自己,不要令自己有任何机会留下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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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七日》读书笔记600字


小说讲述了女主人萨曼莎艾米丽金斯顿经历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以及在这期间体会到的死后重生的奇妙感觉。

小说主要围绕着,主人翁死后的七天生活感悟来撰写,第一日,她遭遇死亡;第二日,她尝试着着逃避灾难;第三日,她试图阻止已经发生的事;第四日,她承认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并且自暴自弃;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自己要做什么才能死的有意义;第六日,她开始发现生活中并非只有自己,有时伤害了别人却不自知;第七日,她顿悟: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可以去做她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

看完这本小说,首先我倾佩作者的思考模式,她简单、深刻地描述了人类死亡带来的思考,同时也揭示了人的本性,在我们面对一件不好事情的时候,本能地去想怎么规避这件事,发现不能规避的时候,就想着把生活过的更糟,以反正已这样了为借口,逃避现实,人们都说上帝关闭一扇窗户的同时也为你打开了另一扇窗户,一扇窗户的开启应该是你学着去面对与改变之后。

恰巧的时候看到了这本书,恰巧的时机我经历了人生中的小变动,恰巧的时机我想着去改变生活生活的真谛就像是个谜。朋友赠我的话:靠自己是长期的靠别人是短暂的做小事靠才能做大事靠人品,对这句话我感悟很深。

周末看完这本书后,我睡了整整27个小时,我的思想仿佛也从黑暗中到光明中,再到黑暗中,再到光明中我不知道自己是醒还是在沉睡,我的思想疲惫期,也该结束了!

生活的另一种思考模式:过得好学着防微杜渐,过得不好学着面对改变。

《忽然七日》读书笔记1700字


国外的年轻人都在读什么?千万不要以为人人手里捧着的都是暮光之城人与吸血鬼相恋的童话只会吸引初中小孩子,谁都知道,那些玩意儿太飘渺,太无稽。读小说,与其总是欣赏别人的故事,不如看那些让我们感同身受的东西来得亲切。《忽然七日》便是一本实实在在贴近美国年轻人真实生活的书,也实实在在让每一个经过那个年龄段的我们感同身受,即使,我们并没有主人公萨曼莎那种具体而微的放肆和张扬,但我们或多或少都曾经有青春年少时的缭乱和率性,无论你是否承认。

读这个故事的时候,我们甚至忽略了萨曼莎经历的轮回和重生。

每个人的少年时代,身边都有一个或几个萨曼莎这样的女生:漂亮、拉风、骄傲,甚至有一点跋扈。因为漂亮所以受到许多人的宠爱,因为宠爱所以愈发以为自己比别人重要,比别人影响大,因而张狂无忌。反正,在这个世界上,漂亮的人犯错,总容易被轻易地原谅,这实在是一件让人不平却又不得不承认的事。

是啊,我们过往的少年时代,那些漂亮而放肆的女生们,让人遥望却不可亲近的女生们,最后去哪里了呢?好多年过去了,我们保持联系的,总是一些外表不那么出众,却努力又平实的朋友或同学,而那些靓丽宝贝,那些花儿,她们在哪里啊?她们还盛开着吗?

那些漂亮而脆弱的女生们,就这样退出了大家的生活,依稀变成了记忆中的传说。

如果萨曼莎没有遇到车祸,她也会同许许多多个最终会淡出人们视野的漂亮宝贝一样,长大、老去,红颜不再、情意不再,过着庸碌的一生。

老实说,即使萨曼莎在许多人眼中,是一个任性、不讲道理、恣意、自私的女孩子,但她并没有诚心想那么做。她看世界的眼光甚至是童真的,她以为,生活中每个人都是好的、善良的、友爱的。她以为日子就像蜜糖般甜蜜。她的生活内容,无非就是跟其他漂亮宝贝们一起疯狂地玩闹,她并不知道她曾经做错过多少事、伤害过多少人。她并不知道当她在开心,在生气,在埋怨的时候,有人在伤心,在愤恨,在张惶不安,在伪装。

她并不知道,身边最亲爱的友人,其实比她自己还脆弱。她并不知道这样一种游戏青春的生活状态,其实未必也是她们想要的。她其实自己也觉得烦,觉得可以下一个日出开始时,就能有一种不一样的生活,但她没敢多往下想。

没敢主动做点什么。

直到死亡的来临。

在重生的过程中,萨曼莎终于知晓了曾经的自己是多么无知,给周围的他人造成了多么大的伤害。她竭力要挽回这一切,挽回那些因她而变成的尴尬和难堪,挽回那些逝去的友情和信任,甚至在挽回的过程中,她还发现了自己年轻美好的爱是她此前一直忽略了的。她以为只要她做对了,事情就能变好,甚至她就可以不必死,可以平安快乐地长成大人。可是每一次,她都没能成功,事态的演变跟她的心意总是背道而驰,她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言行造成的痛苦演绎,一次,一次,又一次。

什么也改变不了,包括她的死亡。

那是何等的一种绝望明明知道自己会死,却手足无措。无论做什么或不做什么,总是无法避免被人恨、被人耍弄、被人诅咒,在死的时候,被人思念。萨曼莎一天天地更加痛苦,也一天天更加明朗。她不再认为这种重生是一种折磨,反而欣然接受了起来。

究竟要怎样做,才能有一个真正的结果?

最后的时刻终于来临,萨曼莎倾尽全力,终于做成了一件最有意义的事。不,在这件事之前,那最后的一天,发生了许多件有意义的事。她甚至终于有了生命中第一次悸动,第一次的脸红心跳,以及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轻盈却真切的吻。反正结局总是注定的,离最后时刻越来越近,她却能越来越充实和勇敢,她已经不怕了!上帝,是你在提醒我吗?是你在开玩笑或者说折磨我吗?来好了!我已经明白我要做什么了!

小说结尾处的萨曼莎,是带着无比的欢乐和欣慰离开的。读故事的我们,也从一开始嫌弃她、讨厌她,到开始喜欢她、欣赏她、怀念她。萨曼莎的经历让我们自然而然地重新审视人生中的许许多多个平凡却重要的时刻,想起我们希望记住的事和希望人们借以记住我们自己的事。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即使一切结束之后,它们也不会结束,即使你死了,而且进入坟墓,那些时刻也依然存在,倒带、播放、直至永恒。它们就是一切,它们无处不在。它们就是意义。

这部小说不像吸血鬼、狼人和人之间的苦恋那么的纠结,它是现实的,说的就是年轻人之间的那点事儿,微小平凡,却是真切而感人的。

《忽然七日》读书笔记200字


起初,只是因为这本书的名字很好听,封面很特别才买下的。但,这本书却教会了我很多东西。

它教会我做人。人要诚、承、撑。诚是诚实守信,表里如一;承是承担,做个有责任心的人;撑是支撑,不会轻言放弃。

它教会我看待这个世界上的是与非。不是因为我俩关系有多好,就相信对方,而是要以客观的态度来看待对方,这样彼此才能互帮互助,共同进步。

它教会我百善孝为先。女主人公对她妈妈不是很好,等到死后重生才明白自己的荒唐之举有多可笑。的确,身在福中的我们总是不能感激那些对我们好的人,可突然的某一天,回首想要感恩的时候,她们,已经是乌有。

从现在起,做想做的事,生命很短,意义很大。任何生命都需要尊重与被尊重,你是如此,我亦如此。

对自己好一点,快乐一点,生活不似《忽然七日》,怎能重来。

《忽然七日》读后感


小说的讲述了一群高中女生的故事,她们漂亮、拉风、张扬,受到众多男生追捧,主人公就是这群女生中的一员。她们是学校里的明星,在丘比特日总能收到大把的玫瑰花,她们在大冬天里只穿小吊带加机车皮外套,虽然冷得要死但还是努力保持光鲜。当然,她们也受到了许多人的羡慕、妒忌、恨。就在丘比特日的夜里,这群女生参加了一个热闹的派对,在派对上,有一个被她们平时称为神经脖的女生当着大家的面责骂了她们。之后这群姑娘们在回家途中出了车祸,主人公在这场车祸里丧生。神奇的是,当她睁开眼睛,丘比特日又重新开始了,于是她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她身边的朋友都不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只有她一个人在不断体验死后重生的奇妙感觉。同时,她也想让自己的死变得更有意义一些。

归纳起来,这七日是这么个逻辑:第一日,她遭遇死亡;第二日,她尝试着逃避灾难;第三日,她试图阻止已经发生的事;第四日,她承认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并且自暴自弃;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自己要做什么才能死得有意义;第六日,她开始发现生活中并非只有自己,有时伤害了别人却不自知,开始反剩第七日,她顿悟: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可以去做她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于是虽然最终主人公还是死了,但与第一次死亡相比,最后一次终于让她明白了生活的真谛。在重生的过程中,主人公终于知道了曾经的自己是多么无知,她竭力想要挽回这一切,甚至在挽回的过程中,她还发现了自己年轻美好的爱,这是她此前一直忽略的。

小说结尾处的主人公,是带着欢乐和欣慰离开的。我也从一开始的旁观者角色,慢慢深入到她的内心,开始喜欢她、欣赏她、怀念她。小说中七日重生的经历让我们每个人重新审视生活中一个个平凡却重要的时刻,思考我们希望记住的事和希望人别人记住我们的事。虽然主人公死了,但那些时刻真实存在过,那些她为之付出努力的事,会永远留在她的家人、友人们的记忆中。

生命和脆弱,你根本不知道我们是否还有明天。有很多很多事情我们都没做,有很多人我们都还不懂得珍惜,有很多话我们还没有讲有很多很多。如果到死去的那一天我心怀着那么多遗憾离开,那么我会很不甘心。如果死去的那一天没有人为你流泪,没有人怀念你,那是何等悲哀埃只要我们还活着,我们就应该时刻反省自己,不要令自己有任何机会留下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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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词读书笔记900字


《宋词》是本好书,是中华文明的集现,我喜欢读,它在我心中总是闪烁着异样的光辉。

读了《宋词》是我每晚的习惯。带着丝丝倦意,放起悠扬小歌,细腻的指尖划过百溜的页面,丝滑享受,沉浸在无边无际的畅想之中,耳畔响起熟悉的旋律,在宋词世界中,独领文学之风骚。天下乎,还有甚比此乐?这一切都是窒息的美,无与伦比的美。我觉着吧,虽说宋词与唐诗,元曲,同为史诗之丰碑,交相辉映,可宋词应排第一,也比排第一。至于为何?我也说不上,只觉得,唐诗结构过于严谨,不自由元曲曲风过于悲凉,不自然。而宋词不,一李清照为代表的婉约派为例,名为婉约,但字迹中透露出对生活的热爱,对美好的憧憬,积极向上乐观。下面就李清照的《凤凰台上忆吹箫》一段来品析。

休休!者回去也,千万遍阳关,也则难留。念武陵人远,烟锁秦楼。唯有楼前流水,应念我,中日凝眸。凝眸处,从今又添,一段新愁。清照一生可谓坎坷,词风以北宋灭亡为界,前多为清新秀丽,后因经历亡国之恨,

丧夫之痛,词风变得凄楚哽咽。《凤凰台上忆吹箫》为前之作。同看全段,乃知此篇为清照思夫之作。而我们看文章,不能看表面,有些时候,即使内在的东西,也不一定就是真的,我咋天看了关于此词的鉴赏时,很不以为然。文中说:此文渲染她万千心事无从诉说的哀愁,抒发了离别后思念的深情与独居的幽怨。我认为这篇此不仅表达了这些,更是抒发了作者对生活的热爱。试问:清照若不热爱生活,又何会思念丈夫呢?所以看文章,看诗词,要从多角度,换位理解。这样才能比较全面理解。词中唯有楼前流水,应念我,中日凝眸,凝眸处,从今又添一段新愁。更是千古一绝,通过的景物的抒情,表达了作者心中所思,也让我看到古时候,交通不方便,想与亲人会面,却只得朝朝暮暮等待那驿站

传来的书信报平安。若是在国家蒙难之时,则更是音讯全无。也让我感到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定要好好珍惜。

《宋词》中,好文不止李清照所作之词,还有以苏轼,辛弃疾为首的豪放派,词风雄壮伟丽,有如太山之巅。与婉约派形成对比,截然不同,生动地表现了宋朝人民的见闻感受,它们形式不同,主体不同,但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对生活的热爱。因此读了《宋词》养我浩然正气,使我热爱生活,玩味人生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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