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老而又遥远的东方,有一块人杰地灵的土地,那就是中国。在高大的东方明珠、宽敞的天安门广场之后,是一段曾经幽暗的岁月,百年的漫长痛苦、挣扎与自救,中华民族正走向新的辉煌。
不知是谁在脚下哭泣,不知是谁在脚下呻吟是我们的母亲。日军在南京、东北等地区割下她的骨肉,自己的孩子们又打着内战,她哭泣着、呻吟着,眼睁睁看着失去一个又一个的亲人。杨靖宇血战到底,鲜血染红了她的脸蛋,猪头岭前,也留下了一股死亡的气息;陈树湘牺牲了;方志敏牺牲了她哭了,感动而又伤心地哭了!难道自己的无数孩子都是一群乌合之众吗?二万五千里长征,爬雪山、过草地,多少孩子正在手足相残。多少年过去了,在一个明媚的日子里,她的孩子们终于站起来了,为百年衰败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终于,这位母亲笑了。
她的孩子们站起来了,并且发奋了。从红旗渠到南京长江大桥,到焦裕禄制服三害,这不都是孩子们智慧的结晶吗?他们为了自己的母亲强大,吃尽了苦。罗布泊沙漠,是孩子们国防实验的一大壮举,他们在那发射了一颗氢弹,惊天动地,让西方虎狼们见识见识我们的威力。1981年的深圳,是一个落后的小渔村,穷乡僻壤,可她的孩子们发愤图强,让今天的深圳经济腾飞,举世瞩目。伴随着一阵清脆有力的锤声,海尔从世界商业区中走了出来,张瑞敏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中国人并不弱。1997年7月1日和1999年12月20日是母亲痊愈的两个重要日子,那首字字泣血的《七子之歌》,终于在百年沧桑终结之时渐渐微弱。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中国梦,想让母亲更强大。2014年,她抚摸着袁隆平,庆祝他再创种植水稻记录,他说,我老早就有两个梦,一个是禾下乘凉梦,一个是杂交水稻覆盖全球梦。张合礼的用焊枪描绘高铁梦,还有胡双钱这样的大国工匠,用精湛的细节铸就中国梦虽然一部分现在没有都实现,但在不久的将来,梦想的蓝图会变成现实!美丽富饶的东方大国正在崛起!
我出生在国泰民安的强盛中国,我感受着世界日新月异的飞速发展,我自认为现在是个和平年代,但前几天叙利亚遭轰炸这件事让我知道,世界并不太平,我们感同身受,兄弟姐妹们让我们的母亲从弱到强,历经血和泪,披过荆斩过棘,才有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少年志则国志,少年强则国强,落后就要挨打,没有奋发精神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终将被时代淘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我们要从自己做起、从家人、从身边做起,要让我们变得更优秀,仁者无忧,强者无敌!
台湾文学泰斗余光中先生曾这样评价余秋雨:中国散文,在朱自清和钱钟书之后,出了余秋雨。这句话至今还印在新版《文化苦旅》的扉页上,特别引人注目,足以见得余秋雨先生在文坛举足轻重的影响力。
余秋雨先生的文学成就,自然不是我们这些茅庐还没出的小辈所能评价的,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带着自己的观点阅读这久负盛名的《文化苦旅》。
《文化苦旅》,恐怕大多数人会将注意力集中在苦字上面,从何而苦,为何而苦,有多么苦?这的确引人深思。通读全文,不难发现,虽然苦字惹人眼目,但真正的聚焦点却在这个旅字上面。
如将《文化苦旅》比作一个健壮的人,苦可做皮囊,让人一眼便能发现其感情如何,文化可做肌肉,填实充盈整个构造,而旅,是脊梁骨,矗起整个思想与灵魂。
怀着敬意,掀开目录,我倒吸了一口气,这份大手笔,的确值得在群雄并起的文坛占有一席之地。四川都江堰,敦煌莫高窟,上京龙泉府,风雨天一阁单是这些听过没听过的古迹,就囊括了大半个文化中国,甚至是文化世界,更别说在后面还涉及了极深的历史文化底蕴。
但第一篇牌坊却不是什么有名的地方,而是作者的家乡。牌坊带着些许怀旧的情调。这种象征女子贞洁的物品,在其柔和又含暗劲的语言中土崩瓦解,在一方淳朴中建立起对新女性由衷的赞美。
道士塔应该算是此书中作者痛心至极的一篇文章,讲述了莫高窟在近代悲惨遭际,冷峻的写实性语言丝毫不显悲惨,顶多透露着些许惋惜,但字里行间浓烈的爱国之情与痛心疾首的愤恨之意,任谁也不能忽视。
旅,在路上,也在心中。巴金百年就是一趟心灵的旅行,走进百岁老人巴金先生的人生,用旁观者的视角看文坛巨人巴金,其中透露出来的沧桑,着实让人叹息。
仅仅粗略读了一遍,便带给我这么多惊喜,这让我更加有兴趣深究下去。
宁古塔带给我莫大震撼,其中描述的大清王朝,让我心生惧意。
宁古塔自黑龙江宁安市写起,穿过时间空间,剑头直指大清王朝残酷制度的眉心。秦始皇焚书坑儒,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康熙编撰《四库全书》,加上明清八股文、文字狱,一代一代的文化摧残,原本盛况空前的百家争鸣,到明清,衰零飘落。掩卷长思,***给中国文化带来毁灭性的打击,又何尝不是让我们在很长一段时间一蹶不振?我们应该庆幸,我们生活在一个文化开放的新时代。
文化,藏于人心,却始于大地。文化的广度在地理位置,深度在历史背景。行万里路,读万卷书。仔细推敲,前者的价值要远远大过后者。《文化苦旅》的文字功底和文化底蕴深厚,若非有自己的亲自体验与感悟,怎会有如此大手笔的佳作呢?
现在很多大学生都盼望着有朝一日能出国留学,好好见识一下异国风情,最后再荣归故里。他们可能觉得那些海归回国后事业蒸蒸日上,人生幸福美满,令人艳羡。除此之外,有时我还会想,留学归来之人是不是因为重又找到了心灵的归依,因而做起事来信心满满?
一直生活在中文的环境中,突然挪到一个周遭皆是外语的地方,思乡是人之常情。即使外国物质条件优越,别墅里两层楼的六间房子四张床三个厕所属于自己,暂时不用住在故乡那仄逼的小屋,也会感到一种难耐的冷清,反倒发觉热闹拥挤的可爱来。是啊!客行虽云乐,不如早旋归。
当你与一个地方格格不入时,便会觉得这里的一切声响都弃你而去,就像电影中那些的特殊镜头,一个人立在街上,两侧是滚滚的人流与灿烂的灯火,夜幕也因此带上了明亮的色彩。而你,只是冷眼看着这一切,心中毫无波澜,静如古井。我只愿回到故乡,肆意仰望。
你对吊灯做第六次或六十次研究,这时你就可以知道,你差不多开始发疯了。寂寞,孤独,空虚,无聊。这些感觉一下子涌上心头,而你又不知该做什么。从研究吊灯这一细节描写可见无聊与寂寞程度之深。同时作者采用第二人称你,更加亲切,易引起读者共鸣。
俗话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说的动听一点儿,就是世间有百媚千红,唯有你是我情之所钟。我的故乡没有繁华酥骨的都会,没有静谧侵肌的湖泊,没有悲剧般幽深奇诡的城堡,没有绿得能融化你所有思绪的大森林,但我还是情不自禁的想它念它。此处作者连用没有构成排比,先说故乡不美,欲扬先抑,前后的强烈反差凸显作者对故乡不渝的爱恋。我无繁华酥骨的风情,也没有静谧侵肌的神色,但你对我的深情便是我最大的筹码,因此,我无需纠缠。
故乡是见证我们成长的地方,我们的血泪还有汗水挥洒在这里。它能带给我们他处所不能带给我们的回忆,哭着的,笑着的,洒泪的,流血的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的《红楼梦》,以古典悲剧美的形式,永留在我们被震撼的内心中,故乡则是融入了骨血。
游子乍闻征袖湿,远方的呼唤声声急切,我心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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