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鼠疫》有感2000字

一本好书就像沙漠中的一捧清泉,滋润我们的心灵,读书,热爱阅读,是一个人成功的不二法宝,在读过一本书之后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体会,有了想法和感触,为了不让它遗忘,最好是写一篇读书心得。一篇优秀的作品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鼠疫》有感2000字",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我是因为看了周国平的《麻木比瘟疫更可怕》(见周国平著《善良丰富高贵》,黄山书社2007年7月第一版,第1618页,下同),才读这本书的。书中有两篇小说,我只读了《鼠疫》。

应当说,译文水平很高。但是在开始时,可能因为读外国文学比较少的缘故吧,还是觉得有些晦涩。前两天只是硬着头皮往下读,有的地方还跳着读。这样到第三天时,终于被吸引住了,觉得自己逐渐融入了作者虚构的那个真实世界。是的,写得太真实了,所以周国平说对瘟疫的描写具有如此惊人的准确性,以至于我们禁不住要把它作为一种纪实来读。

而这同时又是一种非常荒唐的真实。外来的记者朗贝尔开始认为自己与鼠疫无关,一心想逃出城去与情人相会,也得到了里厄等人的理解甚至支持。而当他就要成功时,却忽然改变了主意,主动留下来继续加入里厄和塔鲁的救援队伍。尽管,这样做非常危险,只有三分之一的生还机会。里厄医生终日治病救人,操劳忙碌,时刻面临巨大的感染风险,结果平安无恙。而他的妻子,因为在鼠疫发作前临时去城外治病,侥幸逃脱了鼠疫的魔爪,最后却在鼠疫消退之际死于肺病。如果说以上两人的境遇还有些理性、令人心存敬意的话,帕纳卢和塔鲁的遭遇只有用戏剧性或讽刺来解释了。帕纳卢是天主教神甫,鼠疫肆虐时他隆乎其重地为大家布道:我的兄弟们,你们是罪有应得,天主降灾,使狂妄自大和盲目无知的人不得不臣服于他的脚下。(p125126)后来,神甫本人却死于一种新型的鼠疫。临死前,他说道,教士是没有朋友的,他们把一切都托付给天主了。(p210)难道他的死是天主对他的惩罚吗?他是狂妄自大,还是盲目无知呢?从他的第二次布道来看,他其实是一个很有思想的杰出人物。至于塔鲁,一直辛苦奋战在抗疫的一线,在鼠疫最猖狂的时期都毫发无损。可是,就在鼠疫全线退却、城门即将开放的前夕,鼠疫已从那些看来它似乎已经扎根的地方消失了,但是它却又出现在那些人们意想不到的地方。他被两种不同类型的鼠疫缠上了,在一声低沉的呻吟中离开了人间。(p246)

科塔尔代表了另外一种类型的人。表面看来,科塔尔像是一个幸灾乐祸、唯恐天下不乱的家伙。在鼠疫来临之前,他是个不开朗、沉默寡言的人,外出时行踪诡秘,性情孤僻而多疑。因为感觉内心痛苦(天知道他为什么痛苦),他自杀未遂,受到了警方的调查。(p102)鼠疫到来后,他希望来一次地震,一次真正的地震。(p105)他极其喜欢这种大家共同受难的处境,并且仿佛如鱼得水。大家在鼠疫面前都是平等的,并且警方也顾不上管他的事情(无论他是否有前科)。谈到鼠疫,他说现在它没有理由停止蔓延,我们大家都将发疯。他过得相当愉快,也从事配给商品的走私活动,贩卖香烟和劣酒,发了点小财。当灾难突然间过去之后,他却又重新变得多疑而不安。终于有一天,他像疯了一样向人群射击,最后被捕。这个可怜虫!撇开所谓的前科不谈,他是一个敏感自卑、感到被社会抛弃却又渴望被它接纳的人。他过于敏感,却不够坚强,因此成了社会(而不是灾难)的牺牲品。

第143148页是里厄和塔鲁的第一次对话。像两个高手在过招一样,双方你来我往,主要讨论了与鼠疫做斗争的意义问题。在这里,里厄充分表露了他无奈而义无反顾、勇于牺牲的性格。塔鲁,显然是他的知音,也是他坚定的支持者。我对这本书的喜爱就是从这部分开始的。

第149页,作者写道:世上的罪恶差不多总是由愚昧无知造成的。没有见识的善良愿望会同罪恶带来同样多的损害。最无可救药的邪恶是这样的一种愚昧无知:自认为什么都知道,于是乎就认为有权杀人。这确是真知灼见,但却出现在评价塔鲁筹建的卫生防疫组织时的那一段里,令人费解。

第177页写了人们对灾难的麻木。鼠疫肆虐一段时间后,市民们已不再违抗,他们像人们所说的,已适应环境。当然他们带着一种痛苦不幸的姿态,但已感觉不到它的煎熬。也有人,如里厄医生,就认为这才是真正的不幸,习惯于绝望的处境比绝望的处境本身还要糟。人们麻木、迟钝,若无其事,甚至逃避。对一般人来说,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因为它不过是一种精神上的自我保护罢了,否则许多人早就被它压垮了。只有那些人类中的杰出人物,如医生里厄和神甫帕纳卢,才会始终警觉而痛苦,同时保持心灵的健全。

第219227页,塔鲁向里厄述说了自己的身世,以及对社会和规则的理解。他发现,即便是那些比别人更善良的人今天也不由自主去杀人,或者听任别人去杀人,因为这是符合他们生活的逻辑的。每个人身上都有鼠疫,因为在世界上没有任何人,是的,没有任何人是不受鼠疫侵袭的。 谈到生活的无奈,他说,有些不愿再当鼠疫患者的人觉得筋疲力竭,对他们来说,除了死亡之外,再也没有任何东西能使他们摆脱这种疲乏。这一节大部分都是塔鲁一个人的独白,里厄只是在他快说完时简单发表了意见,我感到自己跟失败者休戚相关,而跟圣人却没有缘分。我所感兴趣的是做一个真正的人。我认为,里厄和塔鲁,都可以称得上是真正的人。另外我认为,两人的两次谈话,是本书最精彩、最能体现作者思想的精华。

第261页,作者通过那个患气喘病、一直病仄仄却与鼠疫无缘的老人之口说道:可是鼠疫是怎么一回事呢?也不过就是生活罢了。作者想说的其实就是:什么是荒谬呢?不过就是生活本身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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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简爱》有感2000字


读《简爱》有感2000字

四天多的时间终于读完了《简爱》,我知道这是一个十分艰巨的过程。这连住的几日,我几乎除了吃饭和睡觉,一切时间都耗费在这本来自遥远国度的小说里。然而我还得在抱怨的同时,不得不承认它的杰出与迷人。很少见到这样迷人的异国风情。这充满着英国十九世纪趣味的故事里,让我感慨了很多。其实我应该早些接触这本书,早就有很多的人介绍它了。可惜,我拥有着一点排外的情愫,一直拖到现在去欣赏它,实在有些相见恨晚。作为一个外国人,我对英国人的思维和宗教信仰有点难以适应。不过呢,人世间的真情多数是相通的。每当我读到小简爱因为无亲无故而遭受虐待和歧视时,心中顿起的怜悯之情真让人难忘;每当简爱一次次化险为夷让我多么兴奋;当她勇敢地拒绝了圣约翰的求婚而坚持自己心中的真爱时,多么令鼓舞和震撼;特别在文章最后,她抛弃一切去照顾那位可怜的爱德华时,我的心中欣慰与感动迸发而出。

关于这本小说,我想它最大的成功之处就是它在很多艺术方面的杰出融合。我敢确信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多才多艺的作家。首先,她在描绘风景时,是以一个画家的审美角度去鉴赏,以一个画家情趣去把握光和影的和谐。读中国的小说很少见到这样细腻的风景描写的词汇。应该要感谢这本书的译者周令本的深厚的国文功底,使译本文采熠熠,令原著生辉。其次,夏落蒂波郎特在语言学上的造诣也很深厚,作为一名英国人,作者可以说至少精通三种以上的外国语言。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可以通过它感受到整个欧洲的文化氛围。比方说英国人的自豪感和绅士风味,德国的大国气氛以及法国女性的天生浪漫情趣。甚至还读出了英国人那种殖民主义的歧视东方人的心理,比如他们称印度是个野蛮的民族。再次,夏落蒂波郎特对感情戏的处理上,可以称得上很高明。她的主人公很少是一见钟情,这比较现实,但是她赋予的爱情总是在默无声息深入到读者的心田里。如此巧妙的感情戏,让我很意外,很惊喜。

三天多的时间终于读完了《简爱》,我知道这是一个十分艰巨的过程。这连住的几日,我几乎除了吃饭和睡觉,一切时间都耗费在这本来自遥远国度的小说里。然而我还得在抱怨的同时,不得不承认它的杰出与迷人。很少见到这样迷人的异国风情。这充满着英国十九世纪趣味的故事里,让我感慨了很多。其实我应该早些接触这本书,早就有很多的人介绍它了。可惜,我拥有着一点排外的情愫,一直拖到现在去欣赏它,实在有些相见恨晚。

作为一个外国人,我对英国人的思维和宗教信仰有点难以适应。不过呢,人世间的真情多数是相通的。每当我读到小简爱因为无亲无故而遭受虐待和歧视时,心中顿起的怜悯之情真让人难忘;每当简爱一次次化险为夷让我多么兴奋;当她勇敢地拒绝了圣约翰的求婚而坚持自己心中的真爱时,多么令鼓舞和震撼;特别在文章最后,她抛弃一切去照顾那位可怜的爱德华时,我的心中欣慰与感动迸发而出。

关于这本小说,我想它最大的成功之处就是它在很多艺术方面的杰出融合。我敢确信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多才多艺的作家。首先,她在描绘风景时,是以一个画家的审美角度去鉴赏,以一个画家情趣去把握光和影的和谐。读中国的小说很少见到这样细腻的风景描写的词汇。应该要感谢这本书的译者周令本的深厚的国文功底,使译本文采熠熠,令原著生辉。其次,夏落蒂波郎特在语言学上的造诣也很深厚,作为一名英国人,作者可以说至少精通三种以上的外国语言。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可以通过它感受到整个欧洲的文化氛围。比方说英国人的自豪感和绅士风味,德国的大国气氛以及法国女性的天生浪漫情趣。甚至还读出了英国人那种殖民主义的歧视东方人的心理,比如他们称印度是个野蛮的民族。再次,夏落蒂波郎特对感情戏的处理上,可以称得上很高明。她的主人公很少是一见钟情,这比较现实,但是她赋予的爱情总是在默无声息深入到读者的心田里。如此巧妙的感情戏,让我很意外,很惊喜。

《简爱》的作者如果和中国的曹雪芹相比,毫无疑问,后者的文化底蕴要更博深一些。就像中国和英国人拼比历史,中国人可以无愧地说:我比你老的多。曹雪芹一生所学要比夏落蒂波郎特要广博的多,毕竟中国的文化底蕴要丰盛的多。中肯的说,简爱的确比不上中国的《红楼梦》。不管是人物丰富还是物致的描绘上,《红楼梦》都是更为杰出的。但是,《简爱》中也有值得中国人去学习和欣赏的地方。比方说,《简爱》对人物的心理描写方面,可以说淋漓尽致。这点在很多中国人的文学作品中做的都不够

读这本书我仿佛读了一遍《圣经》,西方人对宗教笃深的感情与真诚的信仰,真很令人敬佩。现在的中国是一个缺乏信仰的时代。在读《简爱》时候,让我感受到在拥有宗教哺育下才可以得到的人情的纯美,在现在的中国这真的很难得。其实,很多圣经里的教诲与中国的孔儒的经典思想是相通互补,而现在国人却往往忽视了祖先的睿智。比如圣经里劝人从善,劝人宽忍,劝人感恩,与孔老夫子劝国人礼义仁,两者是相同的。在读《简爱》的时候,我时常被圣经里的美好的思想启迪着,让我联想到中国的现状,心中似乎收获许多。让我坚信,对于中国的儒家文化真的需要重新审视。读《简爱》有感2000字

读《简爱》有感2000字

之所以再读,究竟不知道是有心还是无意。

但到底还是一样铭心地被感触,到底还是一样刻骨地被感动。

简的生命,注定仿佛梧桐萧瑟一般秋日的凄苦,但注定结局亦如冰雪融尽一般冬日的苦尽甘来。简是个孤女,出生在穷牧师家庭,父母不幸染病双双离世。

还记得我初次有幸阅读《简爱》,只觉得这是个苦命而又无依的孩子,甚是同情。要知道,缺少父母爱的孩子真的很可怜,她会被同龄的孩子笑话没爹娘,她会被不认识的恶霸欺负,也许会在某一个晚上独自蹲在街角,蜷缩着身子哭泣,埋怨命运的不公

我想错了,终归是我想错了。

简一直是坚强的,在被送到盖茨每德庄园的舅母里德太太家后,她的确是受尽折磨,舅母的嫌弃,表兄的毒打。面对这样无情的肉体上的虐待和精神上的歧视,简毕竟不是我想象的唯唯诺诺、惟命是从,她还是反抗了。当表兄再次选择用暴力对待她时,她回手了。最后却被关进舅舅死的那间红房子里。也是第一次翻阅《简爱》的时候,我老觉得简太鲁莽。如果她能学着乖巧懂事一点,哪怕就一点点,多学着讨好舅母,讨好兄长,结果或许比这个要好了多。

可如今,我反倒觉得我有之前的想法很可笑。照以前想的那样,我脑海里就立马浮现出一个殷勤无用,专爱奉承的市侩小人正在向一富人献殷勤,甚至俗套点可以这样说拍马屁。不禁觉得恶心憎恶。

能够反抗暴力,大概这才是最真实的、最透明的简了。

之后简被里德太太送进了洛伍德学校,实则只是一个极为不堪的孤儿院。在那里,简认识了冷酷的伪君子院长,结识了同为孤儿的海伦,遇到了善良的教师潭泊尔小姐。在那里,简经历了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被羞辱,海伦不幸死在伤寒中,她自己留校任教的种种情况。

她极力地忍受着她拼命想抗拒的孤寂,冷漠,但这些东西就宛如毒药,抽调简内心的温暖与快乐,就这样蚕食她生命中的美好。但是,我们依旧可以深切地感受到简强烈的对人间自由幸福的渴望以及对更高精神的追求。那些东西,烙印在简的生命里,不曾泯灭,又不曾消逝。

所以,简离开了。她来到了桑菲尔德庄园。她开始邂逅一场属于她的爱情。庄园主罗切斯特性格阴郁而又喜怒无常,但慢慢地,她与简为几个问题争论不休,他们一起灭火,一起跳舞,彼此逐渐在意,逐渐相爱。紧接着不久,,罗切斯特向简求婚,简欣然答应。正当他幸福地为婚礼准备时,却意外发现罗切斯特已有妻室。她的自尊与平等观念让她不得不悲痛欲绝地离开了庄园。

简这是何必呢?真正的爱情是不为所谓的教条规矩所约束的,人们应当学会努力地追求自己的幸福而冲破一切世俗的阻碍。这是我初次阅读《简。爱》时的看法。

现在,也不这么看了。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从来都没有所谓的尊卑之说。而简这么做,她这么毅然决然放弃自己的爱情,捍卫的不仅仅是她自己的尊严,更重要的是,她跟着自己的心走选择了平等,选择了独立,选择重新看待那些东西,有时候,那也许不是世俗,而是根深蒂固地长在人们心中的原则,而她坚持的,就是这原则所显现的自尊,新女性的自由平等和独立。紧接着,简又遇到了圣约翰一位牧师,实际是她的表兄。期间,简担任乡村教师,与圣约翰分享舅舅的遗产,又拒绝了圣约翰坦率的并不是因为爱情的求婚。

这大概就是简,很简单的简,因为爱,因为思念,因为心中还有罗切斯特,简终于回到了庄园。可一切的一切,都变了。庄园变成了一个废墟,罗切斯特双目失明,一条腿折断,而他的疯疯癫癫的妻子,跳楼了,才导致罗切斯特的现在。而此时的简,不顾一切的同罗切斯特结婚。两年之后,治好了罗切斯特的一只眼睛,他看到了简爱为他生的第一个孩子。

故事已经落幕,可我不禁的又要疑问:为何彼此好好的时候简会选择离开,而当罗切斯特不再依旧时简却痴心守护?

我依然不解,那是怎样大的勇气让简放弃爱而又重拾爱?

这些全都是初次看《简爱》的感受。

我想,再读,或许我能解答这些看似繁琐却又简单的透彻的问题。

原因只有:真正的爱情不是自私地看淡教条,放下尊严,而是在任何时候,都会守护一个人。而能够拥有守护的力量和勇气的,只有简。因为简身上所折射的自强,独立,平等以及对生活,对爱情永不磨灭的希望足以将所有灾难都不折不扣的打败!直到现在,我还是能够将简的人生格言一字不差的表述。

难道就以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你想错了,我的心跟你的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要是上帝赐予我一点姿色和充足的财富,我也会使你同我现在一样难分难舍,我不是根据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血肉之躯同你说话,而是我的灵魂同你的灵魂的对话。就仿佛我们两个人穿过坟墓,站在上帝脚下,彼此平等,本来就如此。

的确,简说得没错。每个人在这个世界上都是平等的,有同样沐浴阳光的权利,有同样自己靠奋斗的能力,更有同样追求平等独立的自由!而简,就是在那个时代的领军。她敢爱敢恨,热情地追求幸福,努力的奋斗,不曾卑微,不曾低头,坚守者自己一生恪守的原则。在物质横流的当代,金钱,权利,地位,哪一样不是人们煞费苦心、勾心斗角夺得的?为了这些所谓的得到了就一生幸福的东西,甚至出卖自己的良心,出卖自己的尊严这一切,难道都是我们想要的吗?

学学简爱吧!即使我们是乞丐,也不应该收下富人轻蔑地丢下的施舍,即使我们穷得一贫如洗,家徒四壁,也不应该依赖着为他人做违心的事情过活!即使我们落魄到山穷水尽,要记得:生火永远不会让我们无论可走,上帝会为我们关上一扇门的同时,悄悄地为我们打开一扇窗。这里的关键在于,你到底有没有对生活对幸福的向往来支持你找到那扇窗,前路还有许多未知,只要我们永远不放弃对美的追求,恪守原则,人生之路必将绚烂无比!

再读《简爱》,我不再一遇难就哭泣,那是懦夫;

再读《简爱》,我不在卑微的请求别人给我些什么,那是不如乞丐的索取者;

再读《简爱》,我不再一味的依赖父母,朋友,那是寄生虫。

心还是被《简爱》有心而无意地触动,她那恰似一杯淡茶的生命,微微透着苦涩,却干硬的苦个出奇,而香味却飘得很远,飘进了我的生命,一缕一缕淡抹奇韵的清香,这辈子都会在我生命徘徊,而最后,我却在苦涩中品出了一丝难得的甜,甜到永远。读《简爱》有感2000字

读《简爱》有感2000字

闭上双眼深深品味《简爱》的魅力所在,忽然间觉得罗切斯特和简爱的爱情是如此诗意般耐人寻味。

是的,夏洛蒂勃朗特和《呼啸山庄》的作者艾米莉是姐妹。虽然两个人生活在同一社会,家庭环境中,性格却大不相同。夏洛蒂勃朗特显得更加温柔,更加的清纯,更加的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父爱也很少,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美,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很深的自卑,反映在她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作为她内心深处的自卑的补偿。

那个年代优秀女性的标准是贤惠、温顺、禁欲家里的天使,不能像男孩那样自由、放纵。正是在这种严格、禁欲、囚居的气氛中,夏洛特形成了对自由的渴望、对不平等的反抗、对秩序的颠覆和对合法性的追求。

因为她的自尊,她更懂得什么是尊严,什么是真正的爱。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她坚定不移的追求着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简爱出身于牧师家庭,并在幼年就成为孤儿,寄养在舅舅家。不久舅舅里德先生病死,简爱受尽表兄和表姐妹的欺侮。里德家是个男性中心的家庭。舅舅死后,里德是一家的中心,他歧视母亲和姐妹,虐待简爱,冷酷无情,专横残暴。一次他与简发生冲突,舅妈便把她锁进红屋子。红屋子是作者着力描述的居所,它是里德家庭的中心标志,是禁闭之所的象征。就在这里,出现了她的另一个幻影,当她看到那镜中之像时,她回忆自己的命运,周围任务的丑恶,并决心从难以忍受的压迫中逃走。后来,舅妈里德太太把她送进洛伍德慈善学校。校长是个冷酷的伪君子,他用种种办法从精神上和肉体上摧残孤儿。简毕业后留校当了两年教师,但她受不了那里的寂寞、冷漠,于是登广告找到了一个家庭教师的工作,她来到了桑菲尔德庄园。庄园主罗切斯特和他的养女阿黛尔瓦朗。罗切斯特是个性格阴郁而又喜怒无常的人,但他敢作敢为,深奥神秘,桑菲尔德庄园也和它的主人一样奇怪神秘。有一天夜里,简被一阵奇怪的笑声惊醒,发现罗切斯特的房门开着,床上着了火,她叫醒罗切斯特并将火扑灭。罗切斯特告诉她三楼住着一个神经错乱的女仆,她时常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狂笑声,并要简对此事严守秘密。在罗切斯特举办的家庭聚会上,简意识到自己已爱上罗切斯特,不久她答应了罗切斯特的求婚。婚礼前夜,简从梦中惊醒,看到一个身材高大、面目可憎的女人正在戴她结婚用的面纱,然后把面纱撕成两半。婚礼如期举行,一位不速之客闯进了教堂,声称婚礼不能进行,他说罗切斯特年前娶了梅森先生的姐姐为妻。罗切斯特承认了。简悲痛欲绝地离开了庄园,饥饿劳累,最后晕倒在牧师恰巧也是自己表哥圣约翰家门前并获救。圣约翰准备去印度传教,临行前向简求婚。就在简要做出决定的时候,她仿佛听到旷野中罗切斯特的呼喊。于是她重新回到他的身边,同时还带来了一笔从叔叔那里继承的遗产。当简回到桑菲尔德庄园时,整个庄园已被疯女人贝莎放火烧成一片废墟。罗切斯特为了救她,烧瞎了双眼,孤独地生活在几英里外的一个农场里。简赶到农场,向他倾诉爱情,他们终于结婚。两年后,罗切斯特的一只眼睛被治好,他们的第一个孩子也降临人世。

不一样的环境,不一样的待遇,不一样的人生态度,造就了她这样一位有思想,敢于追求美好生活的人。她不屈于世俗的鄙夷,她不屑于自己的身份低微,在她心中完美的生活不只属于上流社会的人,同样属于追求完美的人。

她的生活追求是从一个家庭教师开始的。她作为罗切斯特女儿的家庭教师,从此开始了她的爱情长路。在这条似乎不那么平坦的道路上,她始终是坚持不懈的,始终都是不懈追求的。她在寻找自己的人生价值。她始终相信上帝会眷顾一个有追求的人,她同样相信每一个有追求的人都会有一段唯美的童话爱情。

在罗切斯特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的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深深爱上了她。

花园里的每一次邂逅,映照在夕日余晖的斑驳光辉中,显得格外唯美,充满爱的点缀。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

简爱是个追求心灵自由和人格独立、具有反抗精神的知识妇女形象。她出身低微,长得也不漂亮。小说中的简一如作家本人:一方面诚恳、善良、独立、渴望自由;另一方面要强、刻薄、占有欲、反叛性、颠覆性等破坏性格隐藏其下。内心世界极其丰富复杂,自我意识异常强烈。

在当今社会,人们都疯狂地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了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

她的义无反顾是一种至高无上的境界;她的义无反顾是一种积极向上的追求;她的义无反顾是一种无怨无悔的抉择。

谁说,除了罗切斯特,没人爱简爱?

读边城有感2000字


午后,阳光正好。捧一杯香茗,靠着窗,感受着《边城》中淡至无形的意境,被书中的淡淡忧伤触动。总感觉《边城》就像是那寥寥几笔,轻描淡写的国画,所有的人都隐没在那朦胧飘渺的山水中,所有的故事就那样安 安静静的发生着。仿佛像别人遗忘的角落里发生的一件无人知晓的简简单单的事。而看完这幅画,听完这故事,似乎自己的心中什么也没留下,却又心事重重,小鹿乱跳。

边城里有着沉重古老而静止的风景,茶峒,小溪,溪边白塔,塔下人家,家中一个老人,一个女孩,一只黄狗,有着相依为命的温馨。当太阳升起,小船开渡;夕阳西下,收渡回家。这些带着浓厚乡土气息的场景,却带 着种沉寂凄婉的沧桑。无疑,生活在那里的人们是善良的。可也许正是这些善良的结合才有了后来结局的无以承受的悲怆。正如作者曾说:一切充满了善,然而到处都是不凑巧,既然是不凑巧,因之朴素的善终难免产生悲 剧。天保的死去,傩送因为家庭的阻力和心里的压抑选择了离开,翠翠的爱情还没开始就已结束了。结尾处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就回来给人留下些许伤感却又隐隐的期待。这个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 灵魂轻轻浮起的男子还不曾回到这里来。而翠翠却一直在等待,等待这个让她魂牵梦萦的人。

如果故事的继续,谁又能说清是长久的等候,还是永恒的相守呢?每个人的心里也许都有一个关于边城的结局,而每一种结局都是不同的感情归宿。也许翠翠后来又遇见了一个对她很好很好的人,他甘愿在这美丽的小城 默默陪她一生,一起撑着小小的渡船,一起唱着古老的山歌,一起去采无名的可爱的花,过着平淡而真实的生活;亦或翠翠遇见另一个她甘愿为他付出生命的人,她宁愿为他放弃这宁静的小城而流浪天涯,那么她和傩送曾经 的美好只是她生命里最初那美丽而羞涩的早开的初春的花,只能留在心底的最深处,化作原始的一份感动与珍贵的记忆,那守候的心意也随着她爱情的离去而远去;也许翠翠终于等来了傩送,两个人从此过着安静而快乐的生 活,或在这如诗的小城,或远走这承载太多回忆的故乡,守候着他们美丽的灵魂的约定;也许傩送在外的日子,遇见了另一个人,翠翠执着的守候换回的只是一场心碎;也许翠翠一直就这样守侯着一个美丽的童话,等到青春散尽,容颜不再,将对傩送的爱一直延续到她生命的尽头,另一边,傩送也这样执著地守侯着记忆中那个美丽而羞涩的少女,直到生命终了;也许

不管是哪一种,我想有一份遗憾才更触动人心吧。其实,幸福与否,值得与否,仅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我总觉得,等待也是一种意境,一种独特的意境。很美,也很有诗意。即使傩送不再回来,对于翠翠来说,这漫 长的等待或许更能贴近彼此的心。痴心以待,纵闲愁万种,却无语怨东风。也许这便是相思相望不相亲吧。只翘首远方的凶滩,守望着一生的迷梦。

等待就像一场开在自己心里的暗恋的花,与他人无关,便不担心结局的伤。可以有美好的想象,可以有隐隐的盼望。也许是等待的时间越久,见到时愈发的惊喜与感动。就像可爱的花朵,等待结出的果实,酝酿越久,越 为甘甜。也许,有的时候,选择离开,一个人的等待,才能肆无忌惮的去爱着心里的那个人。就像很多时候,选择以朋友的身份待在对方身边继续守候,却不让对方感受到一丝负担。只因向来情深,奈何缘浅。

谈及情深缘浅,想起自己看过的一个故事。故事里的老婆婆,等了她的老伴30多年,但从来不曾放弃过,因为那位老公公年轻时是船员,出海时遇难了,所以她一直等了很久很久,却不知道他已经死了,没人告诉她 ,她也不想知道他死去的事实,也就这样的等待着,等待这虚无飘渺的谎言。死后她在遗书上写道:等待着你,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福;为你照顾儿女,是我最大的幸福;为你操持家业是我最大的幸福。那位老婆婆的等 待是一种凄美的意境,凄美的幸福。

记得《何以笙箫默》里何以琛说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也因此,七年,是他停不下的等待,直到她的归来。他站在显眼的地方,只为她能够找到。那么骄傲的他,放 下所有身段,只为了她的一颦一笑。人生又有多少个七年,若是她永远没有回来,他大概是要一直一直等下去的吧。多么像翠翠的等待,明知也许无望,却仍坚守着自己的心。他们的等待是一场心的豪赌,是一种寂寥却甘之 如饴。以琛和翠翠他们的等待皆是一种孤独的意境,无奈心酸而甜蜜。那是一种悲凉的美。等待被深藏在心里面,无言,却很久远,坚信有一天那个人终究会回来,继续温习爱的结局的缠绵。

等待是一种想念的心情,有点期盼,带点紧张。而在我们的一生中,总会有等待。等待爱情,等待值得等待一生的人;等待成功,等待那份破茧成蝶的喜悦;等待需要我们耐得住寂寞,不把等待变成一种煎熬和绝望,而 把等待看成一种希望。学会偶尔的等待,感受淡淡的孤独的意境。也许有感伤,也许有甜蜜,任君采撷,享受等待的过程,感受那也许朦胧忧伤的氛围,在繁华浮世里,谨守自己的心。

我想如今我们所提倡的和谐社会的 模型大概也应该如这边城一般吧?当然物质文化水平要比30年代的边城进步很多,但有一点我觉着不能变,那就是边城里人们的那种淳朴、敦厚、热情与率真。我们要实现和谐社会,就必须力戒功利之心,放弃防备,猜忌, 行事平和,待人以诚,这样我们的和谐大家庭才会尽快实现。

从《边城》中走出,心里有些恋恋不舍,这里永远是我们神往的心灵家园。我们的和谐社会也将从中获取养分。为了这明净的山水,为了这理想的家园,让我们要从己做起,保护环境,爱护环境。为了和谐社会的到来略 尽绵力。和谐社会里我们不远矣!

读史记有感2000字


读史记有感2000字

看完了王立群先生的新作【王立群读史记之项羽】,心中有一种感动,仿若穿越时空的界限,将项羽的影子投射在了我的心中,依稀看见那个时代的残血夕一陽一项羽有太多的遗憾,或者说本该成为英雄的人却无法成为真正的英雄。但是他身上具有的素质断定了项羽这一生成就不了统一中国的帝业,辛苦打下的天下只能拱手让给刘邦。姑且不论项羽霸业未成的真正原因是什么,但是读完此书后,觉得项羽乃至楚汉争霸对现代企业管理有如下启示:

1、单打独斗永远一团一队作战:一个好汉三个帮这句古语在项羽和刘邦身上体现得淋一漓尽致,前者是失败的淋一漓尽致,后者是成功的淋一漓尽致。君不见,刘邦身边人才济济,文有张良、陈平、萧何等,武有韩信、樊哙、彭越等,也正是这些文臣武将充分弥补了刘邦个人能力的不足,形成了很好的互补型一团一队,最终成就了帝业。而反观项羽,绝对是当时的单打冠军,名副其实的霸王,但身边真正派得上用场的得力助手又有几人。我们能记住的好像只有亚父范增和堂叔项伯,前者说实话也不是什么高水平的谋士,后者更是吃里扒外,不下三次救助了深陷危机的亲家刘邦。

2、最高领一导一人永远应当戒骄戒躁:项羽是霸业的创造者,同样也是霸业的摧毁者。由于自身能力超强,所以在项羽的眼中和心中几乎看不见能人,几乎看不到别人的长处。项羽的不容逆耳、刚愎自用、心胸狭隘、所封不当早就妇孺皆知。这里只想特别指出他一性一格上的一个致命弱点:易发怒。纵观【史记】,有关项羽的记载用得最多的两个词就是怒和大怒。整个【项羽本纪】记载了项羽一生中只有一次笑,那就是乌江自刎前的仰天大笑。实际上,项羽身上的弱点同样在很多企业的创业者和最高管理者身上或多或少都有所体现。无论如何,即使昨日如何伟大,如何成功,都应当戒骄戒躁,永远不要成为企业继续创造辉煌的绊脚石。

3、战略永远战术:对照项羽和刘邦,项羽是一个缺乏战略大局观的人,而刘邦在张良等人的辅助下则步步为营,很好地实现了起初的战略布局。荥一陽一会战就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在这场耗时28个月的楚汉争霸中最长的一场战役中,项羽的疲于奔命就是只重战术、没有战略和注重一城一池,没有大局观念的鲜明体现,虽然荥一陽一大战从表面上看是以项羽的胜利而告终,但是真正的胜利者却是刘邦,除了双方中分鸿沟、楚河汉界,韩信还控制了整个黄河以北的广大区域,形成从北面、东面包围项羽的态势,为最终的十面埋伏奠定了强有力的基石。

4、虚心学习竞争对手的优点:论个人天赋,项羽应当强于刘邦。但为什么二流的刘邦最终战胜了一流的项羽,关键因素之一就是刘邦的三善:善听、善用、善赏罚。翻译成现代汉语,刘邦是一个从谏如流、善于倾听;能将合适的人放在合适岗位;奖赏分明的优秀领一导一人。而反观项羽,这三个要素没有一项能得及格分。因此,最终的胜负可想而知了。这点同样适用于现代企业和企业家,重视竞争者研究,无论是系统的对标、竞争者分析还是竞争者情报收集永远都应当是企

开花落,落叶归根,不免有些凄凉;雨过天晴,百鸟齐唱,让人惬意。自古离不

开悲欢离合,离不开风情万种。昨夜赏花赏月,今朝回首,过去的终究已成为历史,只是那属于自己的,太平凡了。被喻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一騷一的【史记】一书,是司马迁经历了这样几万个日出日落而写成的大作。区区风雪残月,区区孤舟泪影,儿女情长都置于身后。哪怕戈壁大漠,惊涛骇一浪一,都成了过往烟云,那只是生命沿途的风景,看似危机重重,对于司马迁来说,想必更是情何以堪啊。

我喜欢这样的人,这样的勇气,这样的灵魂。从三皇五帝到汉武帝,有多少情谊,多少无奈,多少磅礴,多少真理,那些不平凡的历史有谁敢去触一摸,要知道,作为一名史官,是需要粉身碎骨的坚毅和对生命的执着的向往。正是司马迁,一个勇者,一个英雄,用双肩背负起这个使命,从此把一生奉献给它,奉献给古人和来者。自己只留下一身正气,一个不屈,永远向前的灵魂。

的确是那样意犹未尽,看【史记】不仅是看它的内容,还要汲取它的一精一神和作者的人格魅力,看它横穿千古,纵贯时光的豪迈和风采,让我心生感激,想去拥抱奇迹的冲动,大气。

我喜欢这样的境界,这样的传奇,这样的感慨,字里行间的呕心沥血,或轻于鸿一毛一,或重于泰山的笔触,写下了一页页,一篇篇,一种种传说,美丽的传说。

春秋五霸,秦王赢政,我读出了那种霸气;四面楚歌,屈原投江,我读出了它的沧桑。西施范蠡,乱世情缘;千金一笑,荒唐可耻;破釜沉舟,勇往直前;完璧归赵,大快人心。包揽了三千多年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各方面历史动一态,以及帝王将相,儒林侠士,名人雅士的种种事迹。

我喜欢这样的语言,这样的丰富,这样的多彩。【史记】语言丰富多彩,具有辞赋的洗练,散文的晓畅,杂文的警策,它的语言风格也是一精一华。说【史记】具有史鉴的明智,诗歌的颖慧,数学的细致,博物的深沉,伦理的庄重,逻辑与修辞的善辩,是不为过的。

这部恢弘巨著,我不知该把它比作什么,也找寻不到该用怎样的心态去品读它。或者说,只要有空闲时间,即使读了上百遍【史记】,还会有不一样的心得和体会。这分中华民族的伟大瑰宝,要把它装进心里,那是简单的,要把自己融入那个时代,就只有【史记】可以熏陶了。

我更多走进了历史,在一样的大地上,不断演变着不一样的传奇。追朔过去,这本厚重庄严的文字记载了一切,如今,它又要从封尘中活跃起来,在中华大地上诉说不老神话。

窗外,是高楼,是大厦,是21世纪的科技。仰望蓝天,仍是曾经的一幕,或许湮灭是尘土飞扬,更加荡气回肠。

踏遍千山万水,不如品味一句人固有一死,或重与泰山,或轻与鸿一毛一。

我敬佩司马迁能把【史记】写得那么深动,敬佩【史记】当中的每一个英雄人物,敬佩中国拥有那么丰厚悠久的历史。今天,我终于把厚厚的一本【史记】读完了,读完这本书后,我的收获还真是不小。

【史记】这本书记叙了上自黄帝下至汉武帝太初年间,共计三千多年的历史,它的叙事简明生动,非常得吸引人。【史记】是历史的实录,具有非常高的文学价值。它的文学价值表现在运用真实的历史材料并且成功地塑造出众多一性一格鲜明的人物。在人物塑造上,司马迁真正做到了将历史、人物和主题统一起来,这样既写活了历史,人物也栩栩如生,看完了每一篇故事,好像每个人物就出现在我的眼前。他还非常善于通过人物的言行举止来完成对人物一性一格的刻画。我觉得,【史记】的语言真不愧后来被奉为古文的最高成就。

在【史记】这本书中,使我印象最深的历史故事是:【五张羊皮的故事】。这则故事主要讲了:春秋战国时候,一爱一惜人才的秦穆公为了赎回聪明才干的百里奚,用五张羊皮去跟楚人交换他,最后,秦穆公赎回了自己最喜欢的大臣百里奚。读了这篇故事后,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凡事都要换一个角度去思考,就像文中的秦穆公一样,他如果用重金去赎回百里奚的话,楚人觉得秦穆公很看重他,一定不会轻易交换。但是如果用五张羊皮去交换的话,楚人必定会很轻视百里奚而同意交换。聪明的秦穆公就换了一个角度去思考问题,最终如愿以偿。我觉得我应该向秦穆公学习。

总而言之,在【史记】这本书中,我了解到了中国伟大的五千年的历史,同时,我还懂得了不少的知识,收获了不少硕果。我认为,【史记】这本书值得一看。

读《匆匆》有感2000字


今天,我读完了朱自清先生的散文集,其中有一篇文章让我感悟犹深《匆匆》。

读完朱自清先生的《匆匆》,我深深的体会到了作者对虚度时光感到无奈和惋惜之情,而且我也从中感悟到了时间是匆匆的。所以我们要紧紧的抓住时间,做时间的主人,不要虚度光阴,从而导致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这样的悲剧。到现在,我已经积累了不少关于珍惜时间的名句,比如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每当读到或者是看到这句话,我就会想起《匆匆》里的一小段话: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啊,时间如梭子来回穿梭般流逝,转眼间就过去了。也许你会感觉时间过得好快,一天好短,一周好短,一年好快就过完啊诸如此类的感叹,其实不是,只是你在虚度光阴罢了。就像朱自清先生在《匆匆》里面的感叹一样,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是啊,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这世界不会因为一个人的虚度而荒废,不会因为一个人的懒惰而暂停。上帝是公平的,他给予每个人一天二十四小时,每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而这时间的空虚或者充实是由你掌控的。虚度光阴的人会感觉时间过得很慢,那是因为他没有给自己提过要求,没有去工作或者学习,整天游手好闲浪费时间,到最后只会抱怨时光匆匆一事无成。朋友,当你玩电脑的时候,日子从键盘上过去;看电视的时候,日子从屏幕里闪去。朋友,人生虽然短暂,但细细地算一算,一生中我们有多少时间是用在工作、学习上呢?联想到了你已经度过了四千多个日日夜夜,而这四千多个日日夜夜你却干了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四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

正如朱自清先生所说的:我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的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虽然将赤裸裸的回去,但把握住时间的人,总会留下些东西,带回去些东西,而这些东西正是只会抱怨时光匆匆一事无成的人所没有的。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而我们的日子一去不复返。虽然日子一去不复返了,但我们仍要把握住时间,切勿虚度光阴,让时光匆匆。

读家有感2000字


读家有感2000字

长篇小说【家】是巴金的代表作【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也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部优秀的现实主义长篇巨制。这本书的背景就是老李自己家的事了,就是四川成都一个官僚家庭的衰落,在书中化身为高公馆。

【家】主要是写了高家三代中的四类人。第一类是封建大家庭的维护者、维持者。代表人物有高老太爷,高克明,高觉新。高老太爷是这个家族的最高统治者,他专横、衰老、腐朽。在他的心里这高家上一上一下一下老老少少都得听他的,他就是高君主。不仅如此,他还特别冷漠,下人们在他眼里如同猪狗,生杀大权掌握在他手中。毫不犹豫的把年仅十七岁的鸣凤送给已经六十多岁的冯乐山做妾,直接导致这个小姑一娘一的投湖自尽。而他没有丝毫心软,大不了再换另一个代替她罢了他还包办孙子的婚姻。非让高觉新放弃学业以及喜欢的人,走他安排的路线,把人都当作线偶一样玩一弄。长孙的生活已经够悲剧了,他完全无视,临死前又鼓捣起觉民的婚事。觉民不像他老哥,不鸟这怪老头,先离家出走几天避避风头,正好这糟老头也离死不远了,他的斗争获得了成功。这老头脾气坏的很,不听他的话就整天不给你好脸色看,高觉慧这个小兔崽子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还恨的狠,老头就关他禁闭,什么时候想通了什么时候放出来。幻想着四世同堂的热闹,其实只不过是虚假繁荣。一向疼一爱一的儿子克定却骗他老婆钱组建小家庭,直接把老头气夸了,一命呜呼了。高克明是个律师,可见喝过不少墨水,但是却木头人一样,日子平淡,不说不笑,简称为行一尸一走肉。高觉新,是书中着力刻画的一个比较复杂的悲剧人物。人吧,痛苦的不是无知,而是有知却无能为力。他在念书时与两个弟弟一样接受新思想的熏陶,有自己的理想,到上海北京念个大学啥的。在一爱一情上呢,他和远房表妹钱梅芬情投意合,两人就快夫妻双双把家还了。可是他老爹给了他当头一棒,只因为他处在长房长孙的特殊位置。他老爹下达自己老爹的旨意:孩子,书咱就到此为止吧!同时呢,你年纪也不小了,爹用抓阄的办法帮你找了个媳妇,你就这样过吧!高觉新一直在接受新思想的熏陶,但是这些新的东西远远没办法取代他从小到大耳濡目染的仁义孝涕之道,对什么都是逆来顺受,懦弱顺从,得过且过。他按照老爸的安排取了媳妇瑞珏,婚姻生活也算幸福。只是对表妹还是念念不忘。他老爸去逝之后,他自然的担起一家之主。在这样一个混乱的,勾心斗角的家里,他解决问题的措施就是讨好不同的人,即使如此也阻挡不了家族的衰落。他或许有自己的苦衷,夹在封建的家庭和新潮的弟弟之间,两边不讨好。他爷爷死了之后,陈姨太借口血光之灾把要生产的瑞珏赶到了城外,由于护理不好导致了瑞珏的难产死亡。老婆死了,觉新终于认识到害死他老婆的是整个迷信、整个礼教、整个制度,但是他的选择还是苟且,咱生活在这样的时代就只有牺牲的份儿了。难怪他弟弟鄙视他,被一逼一到这地步还跟一娘一儿们一样畏畏缩缩。本来按照觉新的原型,就是巴金的哥哥是以自一杀收尾的,但是巴金心有不甘,让他大哥在书中走上了另一条完全不可能的反叛之路。

一类是封建大家族中的败家子,如克定和克安,他们吃喝嫖赌,既荒一一婬一一无耻,又极端不孝,直接把他们老爸给气死了。

一类是封建大家庭的反抗者,如觉民、觉慧。他们两兄弟接受西方文化的熏陶,有着先进的思想,昂扬的斗志,是新时代的新青年,他们完全不同于大哥的作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觉民虽然和觉慧一样都是新青年,但是反抗的程度没有弟弟深,有的时候表现的不那么积极,把更多的心思放在他所钟一爱一的琴的身上。直到最后他爷爷也要给他搞个对象,他才大胆的开始正儿八经的斗争,以离家出走来表示他不愿被安排的决心,来守卫自己的一爱一情。觉慧就是他大哥的一个反方向的极端,他是一个大胆而幼稚的叛徒。他积极参加各类先进的学生运动,示威游行,直接把他爷爷给搞得怒发冲冠,让他禁足在家。但是这个小孩根本不买他家一把手的账,让我往东我偏偏往西。他根本不喜欢也不尊敬这个老顽固。一爱一情上他大胆的与身为丫鬟的鸣凤相一爱一,不顾什么身份差别。但是他的一爱一情有点自私,只有当他回到这个无情的家里时才会想起那个深一爱一他的少女,直到鸣凤最后向他哀求时他也没有感觉到,正所谓失去了才知道是最好的,鸣凤为了守卫他们的一爱一情投湖了,他知道从此这个冷漠的家里最后一丝温暖也没有了,这个家于他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因而他毅然决然的选择离家出走,而他大哥也因为老婆的死,支持了他的行为,从此这个家真的是支离破碎了。

最后一类就是封建大家庭的受害者,主要是一群美丽的女一性一,如外柔内刚的鸣凤,温柔善良的瑞珏,抑郁的梅芬作者正是通过这些美的幻灭,来狠狠的批判封建家族的罪恶。鸣凤她仅仅是高家的一个小丫鬟,但是她真挚的一爱一着觉慧,并且并没有因为她和觉慧的身份地位差别而觉得他们的一爱一情不可能。她表面上比较柔一弱,但是却以最为刚烈的行为表示了对封建制度的强烈抗议,也捍卫了她纯洁的一爱一情。瑞珏是一个知书达礼,温柔体贴的女一性一。她嫁给了觉新,就只能和他一起来守卫这个封建之家,客观上也是封建制度的维护者。她的结局在前面已经提过,不必再费口舌。梅芬是一个把感情看的太重的女人。失去了觉新的一爱一之后就开始变得沉一沦,完全找不到自己的价值所在。她的悲剧也和自己的懦弱一性一格有关,她老一妈一由于在高家打麻将的时候认为自己在言语上受了欺负,故意借拒婚来报复,这个女人在这时却表现出来的逆来顺受,明明满心的不爽却只说了一句一妈一,您看着办吧,结果她老一妈一还真的就是看着办了。把她嫁给了一个短命鬼,结婚不到一年就守了寡,郁闷的回了看家,还老被她倒霉的弟弟欺负。战乱时躲到了高家,和旧情一人见面心里翻江倒海,以致最后抑郁而亡。不知道那谁说过悲剧就是把美的东西撕碎了给人看,这三位美一女的不幸就是纯粹的悲剧了。相比之下,琴这个女一性一的结局要好的多,她是作者笔下一个敢于反抗的女一性一,她热情开放,又有文化。她主张男一女同校,向往自一由平等,大胆的争取个一性一解放,最后取得的比较圆满的结局。

在作者眼里,只有敢于抗争的人才能取得自己想要的结局,所以他不愿意所有人都像他老哥那样最后走上压抑崩溃的道路。

读活着有感2000字


读活着有感2000字(一)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徐福贵的老人的故事,他是一个出身良好的富家子弟,但却因为赌一博、上一妓一一院,而输光了祖上留下的一百多亩地,把祖祖辈辈住的大房子也抵了出去。他的父亲因为儿子的不争气,气得病重,最后因为从村口的粪缸上掉下来而摔死。自此,他从一个富贵人家的少爷变成了一个要从别人手中租田的佃户;他开始有悔改之意,便想踏踏实实地用自己的双手养活一家人。

他的母亲也老了,最后病重。他的妻子拿了几块银圆让他去城里请郎中。可郎中没请成,却被一个国民一党一的小小的连长一逼一去拉了大炮,成了一个没天都不知自己能否见到明天太一陽一的炮兵。

炮兵的生活是艰苦的,他们的粮食都要争抢着吃。好在认识了两个朋友,生活也就不会太过乏味。(虽然其中一个叫老全的人还未摆脱那样黑暗的生活就先在战场上死了)

他们这一连的炮兵从不打仗,却也每天有成批成批的人死去。好不容易他和他的另一个朋友春生捱到了全国解放,他领了共产一党一团一长给的盘缠,踏上了归家的旅途。

他回家了。在这两年玩命似的时间里,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这个小茅房。他看见了他的女儿、他的儿子,还有他日思夜想的妻子。当天晚上他夜不成眠,搂着妻子在门口看着星星想了一整夜:我回来了。

悲惨的生活从此开始。

他的母亲在他离开的两个多月以后就死了,现在他要和妻子一起养活两个孩子。可是他的儿子徐有庆毕竟要读书,家里的口粮就成了问题。他的女儿徐凤霞因为小时发高烧,留了后遗症,从此变成了聋哑,不然到了出嫁的年龄不会没人来提亲。因此,他和妻子商量把女儿送人。

他的妻子虽然不舍,却也被生活一逼一迫,把女儿送给一个老夫妇那里干活。他的女儿偷偷跑回来了,可他送女儿回城里,就快到时,他却忽然心疼他的女儿了:他的女儿很懂事,他不舍得送人。于是,便背着女儿回家。当晚,他告诉他妻子: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

他们一家靠者微薄的收入,艰难地生活着。虽然贫穷,但他始终不抛弃人一性一中最使人温暖的那一面。

可是,噩耗却紧接着传来。他的妻子得了当时无法医治的软骨病,渐渐地干不动活,又变得走不动路,最后连一根针都拿不牢了。他的妻子本以为她会先行离开家人。但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儿子才10岁,小小年纪便魂归西天。

他们村的县长的妻子因为生孩子时大出一血,急需输血。但却没人的血型对得上。碰巧,他的儿子的血型正好相同,于是,医生便开始一抽一血。本来现在未成年人是不允许献血的,且献血的血量有一定的限制。可是当时的医生是极度不负责任的,可以说是根本没有道德。这血一一抽一上就停不下来了。他可怜的儿子徐有庆就这么被活活地一抽一干血,死了。

埋了他儿子,他始终不敢告诉他妻子。但最后他的妻子还是知道了,哭得伤心欲绝。时间是治愈心病的最好良药,渐渐的,想起他们的儿子也只是悲伤一下了。他们便开始烦恼怎么才能找个好婆家,把他们的女儿嫁出去。终于,在同村村民的帮助下,他的女儿凤霞嫁了个好丈夫。女儿虽然是个聋哑,但他的女婿仍是十分疼一爱一他的女儿。不久,他的女儿就怀孕了。

这本事一件喜事,可似乎到了他们家就成了丧事。他的女儿分娩时,却也因为大出一血,而永远离去。

女儿生了一个男孩。他的妻字看着她的外孙这么可怜,刚出生就没了一妈一,便给这个男婴起名为苦根.

真的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啊,他的妻子原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却亲眼看着自己的儿女双双在自己前面死去。不久以后,她也撒手人间。

他的女婿自从他女儿死后,就把苦根当命看。他的女婿是个搬运工,天天上工都背着苦根。好了,等到苦根会说话、会自己走路、自己玩的时候,苦根的父亲也丢下他命归西天了:他的女婿是被两跨水泥板活活压死的,整个人被压得扁平,成了一摊肉酱!

他就承担起了养育小外孙的责任。

苦根一天天长大,也渐渐懂事,会帮他外公做一些田里的活了。这自然让他十分高兴。可天不尽人意,苦根有一次发高烧了,他却浑然不知,等到烧得厉害了,才知道,他的外孙生病了。当时家里多穷,跟本没钱买药。听说姜汤可以治感冒、发高烧,他便去弄了碗姜汤来。可有觉得这样太苦太辣,就又向村里人借了一点糖。本来要还,别人知道他家的处境,可怜他,也就叫他算了。

外孙喝了姜汤自然好了许多。他就为自己原来外孙生病了都不知道而感到内疚。于是煮了一大晚豆子放在桌上,还放了点盐(当时的糖和盐对老百姓可都稀有着)。他可怜的小外孙,就因为这么一碗豆子,而活活被撑死!

自此,这么一个贫困的家庭就破裂成如此,全家就只有他一个人还活着。

于是他买了一只原本要宰杀了的老牛做伴。两个老不死就这么过着平凡的生活

如果有人遇到了如此的人生待遇,想必他一定是不愿在回首。可这位老人却依旧如此详细得同作者娓娓道来,仿佛在活了这么一段人生。

且不说这个,许多人,遇到一点生活的挫折就喊活不下去了,更何况是老人遇到的这种艰难: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可老人依旧活下去了,而且活得充实、快乐。所以我们遇到的所有困难都是可以解决的,我们不可能要做一只胆怯的蜗牛。

想必,这就是作者余华所要告诉我们的人生道理。如同书名【活着】。

要知道,活着,就是在创造生活。

读活着有感2000字(二)

以一个简洁一精一短的人生引述,描写着曲折,澎湃,辛酸,痛,笑,哭的人间世事。感受,一个字苦.

玖到他们辛酸的生活波折与经历着一个个亲人逝世时,与他们一样觉得苦,从嘴里到心里再至脑子里,眼泪就这么留下。犹如架空了灵魂,横跨过一个世纪般沧桑,无奈,悲苦,但还是得活着

眼前仿佛看见夕一陽一西下的黄昏中,一个孤零零偻着背的老人在田里伸展着皱纹满面的嘴巴。淡笑着对前面比他年纪更老的黄牛说:福贵,回家了.福贵,是那老人的名字,可能他父母希望他长大了有福又富贵吧,但却没想到他长大了又穷又苦,老人觉得那牛就跟他一样所以也叫它福贵,它是他暮年唯一的亲人.

看了他们故事后发觉自己真的太不懂得生命赐予我活着的意义。相对于他们平凡人中不平凡的生活磨难,我们的消极不幸和悲哀不过是粒沙子,渺小绝轻微,.是我们太轻视生命了,以为活着就是在这世界走一走,总觉得自己苦了,累了,受委屈了,别人欠我们了,不懂得活着的真谛或许现在我们依然不清楚活着的真谛何在,只是看了徐福贵一家后觉得自己是活得如此渺小,活得如此安逸,不得不说活着真好.

书中说地主少爷徐福贵嗜赌成一性一,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的富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镇上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一党一部队抓了壮丁,历经苦难,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聋哑人,儿子机灵活泼然而,悲剧还未停止,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最后死在福贵的怀中;儿子有庆因为县长的老婆生孩子难产需要输血而去献血,全身的血被活活一抽一光;女儿凤霞又聋又哑,嫁了一个好老公万二喜,却因为生小孩难产而死;女婿二喜也因建筑工地失事而被两块水泥板活活夹死了;只剩下小孙子苦根和福贵相依为命,可苦根最后也因为吃了半锅豆子而撑死了。随着我们每一次翻一动的页响,心灵亦随着撼动一次,因为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一陽一光下回忆。

当年福贵的老爹说:从前,我们徐家的老祖宗不过是养了一只小鸡,鸡养大后变成了鹅,鹅养大了变成了羊,再把羊养大,羊就变成了牛。我们徐家就是这样发起来的。

到了我手里,徐家的牛变成了羊,羊又变成了鹅。传到你这里,鹅变成了鸡,现在是连鸡也没啦。、徐家出了两个败家子啊。

距年后年老的福贵说了这句话做人不能忘记四条,话不要说错,床不要睡错,门槛不要踏错,口袋不要摸错。.这其中的变化也颇让人感概。

观其一生除去前二十年的混帐日子,往后倒活得认真而勇敢。面对失去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时,泪,流不出;哭,喊不出;千疮百孔的心满目苍痍仍不曾说要一死了之,似乎他的意识里生命还在,还能动,还活着就要坚持着下去。

失去祖业后勇敢地承担自己制造的后果;穷困潦倒时坚持地互相维持着;每失去一个亲人即使痛不欲生却还蹒跚着身影与在生者彼此珍惜着他,比因饱受折磨而自一杀的战友春生坚强勇敢。

绝其中他的活着亦让人觉得沉重,人一生,起起落落,悲欢离合,到最后他对生命的坦然是诠释不出的,如那段老人黝一黑的脸在一陽一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一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就如布满田间的小道。思绪又回到此,止于此

在生命的阶层上我们不能跟他们比,因为不敢去比,我们活得太幸福!.我们现在吃的东西多得我们随地乱扔,不再有挖野菜,剥树皮,因一个地瓜而打架的日子;

我们的水从自来水至纯净水、各种饮料、美酒,不再有喝塘水填肚子,听到有粥喝跟中大奖一样,有吃的还要偷偷摸一摸的生活;

我们有很先进的医疗技术,因发烧没钱看病绝聋了哑了,一抽一血把生命一抽一掉的事情已成为微率

我们活得很奢侈,不会经历书中小外孙因煮多了碗豆子贪吃而咽死的悲剧,也没有书中小均子因为穷舍不得一双鞋子在走路来回中坏掉而不管石子或冰天雪里脱了鞋子揣在怀里光着脚每天跑五里路的辛酸

我们活着,而且活得很好,活得快乐,活得拥有

最后想说如果你觉得你活得孤苦去看看【活着】里晚年的徐富贵,看看有庆,凤霞如果你觉得别人负了你就去看看家珍,还有他们的母亲,看看那个二喜如果你觉得你活得委屈就多回味下徐富贵一家子的一生如果去看看【活着】

读《红岩》有感2000字


在中国的历史中,有多少磨难,有多少抗争。终于历经风雨的洗礼,历史的验证。我们的母亲,伟大的中国共产党迎来了她90岁的生日。

后来,我就在暑假,我怀着非常崇敬的心情,认认真真地拜读了一本红色书籍《红岩》。

《红岩》是体现重庆解放前夕残酷的地下斗争和狱中斗争为主要内容的长篇小说。描写了重庆解放前夕严酷的地下斗争,特别是集中营狱中的斗争,真实记录了中国革命在取得胜利的历史关头,光明与黑暗的殊死斗争。 许云峰、江姐、成岗是《红岩》中一大批共产党员的杰出代表,为了推翻国民党反动派的黑暗统治,解救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中国人民,建立新中国,同国民党军警、特务、叛徒不屈不挠地斗争,表现出共产党员的英勇气概 ,以及对革命必胜的信念。

红岩这本小说的主人公是许云峰、江姐这几位人物,许云峰是这本小说着力刻画的主要人物,他有着高度的政治敏感,他表现出了一种顾全大局、独当困难、赴汤蹈火的英雄气概。江姐则是一位优秀的中共地下党领导人 ,她很稳、精细、沉着、坚强,对革命事业无比忠贞,处处体现共产主义战士的真善美。

它描写了许多革命英雄临危不惧,视死如归。怀着共同的心情面对敌人,毫不退缩。江姐虽受刑,但却坚贞不屈;许云峰英勇斗敌;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所有这一切令我震撼。

其中最令我难忘的就是江姐了。10岁的江姐从小体弱多病,身材矮小。被迫去工作,够不到高大的机器,只能站在椅子上辛苦工作,一有疏忽,就会被打骂。看到这,我zhen不禁想到我们现在过得是多么幸福,衣来伸手 ,饭来张口。过着无忧无虑、不愁吃穿的生活。可江姐的童年却没有一点美好的回忆。

当她得知自己失去丈夫时,并不是不堪一击,而是重新站了起来,知道自己的使命还未完成,更努力为地下党工作。为了新中国的成立,有多少像江姐一样舍小家为大家的人啊,他们为祖国奉献着、牺牲着。让我深深感 动。

后来,由于叛徒的出卖,江姐不幸被捕入狱。面对种种酷刑,她不透露党的任何秘密。当敌人将竹签子插进她的手指,已经血肉模糊,但她还是毫不惧色,坚强地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 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看到这,我很佩服江姐的精神,竹签子插进指头那该有多疼啊,但她还是那么坚定。连自己到了最后,还是告诉大家不要哭。

我还喜欢许云峰,他被叛徒出卖了,不幸被捕,被押往国民党军统贵州息烽集中营。每当到危险时,总是鼓励着大家。后来许云峰等人被押到重庆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第一看守所,即白公馆监狱。在监狱中,他 也与党员取得联系。在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时,还是没有对祖国的一丝动摇,依然坚强不屈。

故事中我最讨厌的就是蒲志高了,他在敌人的毒刑拷打下,当上了第一个叛徒,帮助了敌人,出卖了许多优秀的共产党员。看到这,我咬牙切齿的痛恨他。因为他的背叛让地下组织遭受重大损失,像他这种贪生怕死的人 ,不配是我们中国人。为了生存,不惜丢下自己的使命,背叛地下党,所以我讨厌他。

现在每当我看到胸前飘起的红领巾时,我总会捧起来闻了又闻,仿佛真的嗅出了鲜血的味道,脑海里想着以前为祖国奉献的人们,眼前仿佛目睹了许多革命烈士坚韧不拔的英勇斗争和壮烈牺牲的惊心动魄场面。因为如果 没有他们的牺牲,就没有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些为了祖国而贡献、牺牲的英雄们。我现在要努力学习,长大后成为一个有用的人,为祖国服务,我相信在我们的不断努力下,祖国的明天会更美好!

读完《红岩》一书,使我受益匪浅。

最令我感动的是《钢铁意志》这篇故事:江姐在半夜里,被国民党特务徐鹏飞、朱介拉到了审讯室。国民党特务徐鹏飞一开始用了一种十分痛苦的审讯刑罚方式吊鸭儿凫水。凫水便是将人双脚双手反剪着捆绑在身后 ,再将其高高在悬吊在房顶楼檩上,使被审讯人面腹朝地,手脚朝着屋顶。要知道,倒挂起来可是非常难受的,人全身的血液会倒流,重心会颠倒,会感觉一阵一阵的恶心。面对于这样的折磨,江姐没有低头,他说:上级 的姓名,住址,我都知道。下级的姓名,住址,我全知道这些都是我们共产党的秘密,你们休想从我口里得到任何材料!

这句话激怒了徐鹏飞。这个毒恶的国民党特务又把江姐绑在凳子上,把竹签一个一个扎进江姐的手指中,逼她说出共产党的机密。江姐又一次虚弱而又坚毅地摇了摇头。说下了一句充满革命意志的宣言:毒性拷打是太 小的考验,竹签是竹子做的,但是,共产党的革命意志是用钢铁铸就而成的!

徐鹏飞开始咆哮了:给我拔出来,再扎!逼出他说为止!。江姐为了忍受这种十指连心的剧烈的疼痛,把嘴唇都咬烂了,最后昏了过去。徐鹏飞又一次发怒了,用冷水把江姐泼醒,再一次用竹签扎她。就这样,江姐 一直被折磨到天亮。但徐鹏飞还是没有从江姐嘴里得到一点消息。

江姐的意志可真是坚强,这么残酷的毒性拷打,江姐都没有说出一点消息。面对这些敬佩的同志,国民党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一分一毫。现实生活中,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平 时,我只要遇到小小的挫折,就会想到放弃。读了红岩之后,我知道了越是充满困难的路我们越要走,越是艰巨的任务我们更要坚定不移。

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抹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上。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红岩篇末对革命胜利后一个美丽黎明的描写。东方地平线上升起的朝霞,象征着新中国的 诞生,烈士们的鲜血换来了人民的解放和祖国美好的明天!血染红岩,才有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更因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永远不忘那些伟大的战士,将他们铭记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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