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读这本书,没有与之产生共鸣。原因可能是自己没文化,不了解故事的历史背景。另外这个故事的荒诞仿佛现在又在中国发生着,好像又很熟悉,因此没感觉惊讶。天天发生的事,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如果把它当作一本爱情小说看,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故事又不是那么罗蔓蒂克。如果把它当作一本社会小说看,批判社会的精神又不是那么犀利。它也不是一本自传体小说,虽然故事由第一人称叙述,但却讲着别人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1920年的纽约,在當時,經濟飛速發展,流行爵士樂、輕佻文化、販賣私酒、犯罪率高,都在小說中刻畫出來。看看,这不就是当下的中国。
男主人公盖茨比在纽约长岛有一处超级大的的庄园,每天灯红酒绿地举办着各种宴会聚会,客人来自全纽约,很多人根本不认识盖茨比,或者从没见过盖茨比,因为盖茨比很少公开与大家见面,很多人就像故事的叙述人尼克一样,不知道盖茨比长什么样。但是他们仍然乐此不疲地到这里来享乐。盖茨比这么有钱,他就这样奢侈无度地浪费着,他为了什么呢?
原来他是为了追求真爱。他去当兵前认识了故事的女主人公黛西,两人相爱,但因为要去当兵而被迫分开。盖茨比去当兵了,而黛西把自己嫁出去了,嫁给了一个她不爱的人。黛西现在就住在盖茨比的庄园对面,隔海相望。盖茨比希望与黛西再续前缘。他希望通过自己奢迷的放荡的狂欢聚会吸引黛西的注意,让她回心转意。
黛西的生活其实并不幸福。她不爱自己的丈夫,而他也有自己的新欢,并频繁与自己的情人约会。
黛西终于通过故事的叙述人,也是她的表弟再次见到了盖茨比,两人重归于好。这件事情被黛西的丈夫汤姆发现了。雖然湯姆自己也有情婦,但他還是對妻子的出軌倍感憤怒。湯姆逼迫大家前往紐約市,在廣場酒店的套房裏與蓋茨比對峙,告訴他二人间的故事是蓋茨比所不能領悟的。不僅如此,他揭露蓋茨比販賣私酒,從事其它見不得人的勾當,才得到了今日的财富。黛西感觉自己无法承受,只想离开,湯姆叫蓋茨比驱车送她回家。
尼克、湯姆驅車回家时經過灰燼谷,發現湯姆的情婦默特爾被盖茨比的车撞死了。事後,尼克從蓋茨比那裏得知是黛西在开车,但蓋茨比不愿揭发自己的爱人。默特爾的丈夫喬治誤以爲車主就是自己妻子的情人,對此展開搜索。湯姆誤導喬治,後者發現車主是蓋茨比後,來到豪宅,開槍行凶,隨後自盡。尼克爲蓋茨比舉辦葬禮,看破了東部的生活方式,回到了中西部的老家。
故事有些荒诞,但是又好像在现实生活中上演。这个故事在1920年的美国曾经上演过,如今又在中国的土地上上演着。多少富豪每天花天酒地,家里有个看家却不爱的老婆,自己还在外面招惹情妇,又容不得自己的老婆移情别恋。多少人崇拜金钱,不择手段的挣钱,而没有了生活,并丧失了人生的目标。在爱情,家庭,金钱面前,人们变得面目狰狞。
本书的电影拍的好像还不错,找机会一定看一看,说不定比小说好看。
《邓小平时代》读后感1000字
今天本是个大晴天,却因为济南严重的污染,让晴朗的天空笼罩上了一层雾气,空气里氤氲着奇怪的味道。这样的天气是不便于出门的,恰好今天也是一周中课程较少的一天,难得的清闲,便钻进图书馆看起书来。
最近一直在看的一本是傅高义写的《邓小平时代》。最早听到这本书和这个人是年初在新闻频道看到的傅高义为这本书到中国宣传,董倩对他进行了专访,从那时起,便知道有个哈佛很牛的教授写了一本关于邓小平和他那个时代的书。再后来就是上学期傅高义教授到山大来做演讲,现在依然清晰地记得讲座的火爆,过道上挤满了来听讲座的中外学生,他的讲座使我改变对传统讲座的印象,一是一个外国人在中国用中文讲座,这需要很大的自信;二是他的讲座深入浅出,没有讲什么晦涩的大道理,给人清楚明白的感觉;三是他诚恳的态度,当他面对学生的刁钻的问题时,并没有躲避,而是根据自己的研究尽力回答。正是由于这次讲座使我决定一定要拜读一下傅高义先生所写的《邓小平时代》。
偶然在图书馆淘到了这本书,我便孜孜不倦地读起来,邓小平对于我们这些90后来说已经算是有些距离了,我们成长的年代他已不是最高领导人,虽然依然可以看到他的大幅宣传画以及“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之类的标语,但总的来说他和他的那个时代和我们成长的时代并不是一个时代(虽然这两个时代是挨着的),可以说,我们是不够了解他以及他那个时代的。
《邓小平时代》读后感1000字
今天本是个大晴天,却因为济南严重的污染,让晴朗的天空笼罩上了一层雾气,空气里氤氲着奇怪的味道。这样的天气是不便于出门的,恰好今天也是一周中课程较少的一天,难得的清闲,便钻进图书馆看起书来。
最近一直在看的一本是傅高义写的《邓小平时代》。最早听到这本书和这个人是年初在新闻频道看到的傅高义为这本书到中国宣传,董倩对他进行了专访,从那时起,便知道有个哈佛很牛的教授写了一本关于邓小平和他那个时代的书。再后来就是上学期傅高义教授到山大来做演讲,现在依然清晰地记得讲座的火爆,过道上挤满了来听讲座的中外学生,他的讲座使我改变对传统讲座的印象,一是一个外国人在中国用中文讲座,这需要很大的自信;二是他的讲座深入浅出,没有讲什么晦涩的大道理,给人清楚明白的感觉;三是他诚恳的态度,当他面对学生的刁钻的问题时,并没有躲避,而是根据自己的研究尽力回答。正是由于这次讲座使我决定一定要拜读一下傅高义先生所写的《邓小平时代》。
偶然在图书馆淘到了这本书,我便孜孜不倦地读起来,邓小平对于我们这些90后来说已经算是有些距离了,我们成长的年代他已不是最高领导人,虽然依然可以看到他的大幅宣传画以及“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之类的标语,但总的来说他和他的那个时代和我们成长的时代并不是一个时代(虽然这两个时代是挨着的),可以说,我们是不够了解他以及他那个时代的。
《了不起的盖茨比》,作者,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1896-1940),美国二十世纪最杰出的作家之一。《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他最著名的代表作。小说的背景是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美国社会中上阶层的白人圈内,偶然的机会,穷职员尼克闯入了挥金如土的大富翁盖茨比隐秘的世界,惊讶地发现,他内心惟一的牵绊竟是对河岸那盏小小的绿灯灯影婆娑中,住着心爱的黛西。然而,冰冷的现实容不下缥缈的梦,到头来,盖茨比心中的女神只不过是凡尘俗世的物质女郎。当一切真相大白,盖茨比最终彻底成为自私而残忍的黛西的牺牲品,他的悲剧人生亦如烟花般,璀璨只是一瞬,幻灭才是永恒。一阕华丽的爵士时代的挽歌,在菲茨杰拉德笔下,如诗如梦,在美国当代文学史上留下了墨色浓重的印痕。
读《了不起的盖茨比》完全是处于一个偶然的机会,原想趁闲暇之余读读打发时间,然而开头那句父亲的忠告却让我有了莫大的兴趣:你在评论他人的时候,要记住并非所有的人都有你这样优越的条件。喜欢看着盖茨比站在海边遥望黛西家码头上的绿灯,喜欢看着他以奇怪的方式伸出手臂,喜欢那种惊奇和热切;喜欢盖茨比豪宅上彻夜不明的灯光,和从花园里随风飘至的音乐和笑声,那样声色犬马,醉生梦死。以及盖茨比躲在这一切繁华背后的孤独和被压抑的欲望。喜欢死后的那段人情冷暖,喜欢看着那辆来自另一个世界尽头的汽车来到豪宅门口,却没有发现美好的宴会早已散场。也喜欢书中的语言、隐喻、讲故事的方式,和精致却缜密的结构。只有在反复阅读之后,你才会发现原来书中的每个人不仅丰满、独立,而且在无形之中又被归拢在情节的网罗里,成为情节的一部分。
当我翻完《了不起的盖茨比》的最后一页,我莫名其妙的回忆起一年前的一个秋夜阅读果戈理《涅瓦大街》的情景,当我在涅瓦大街迷人的街灯和喧闹的人群中目睹一个纯真又孱弱的年轻人的激情被现实的荒谬彻底击碎的时候,我感到一种难以名状的情绪令我无处遁形,庇斯卡辽夫以其全部的生命追求一瞥而来爱情,但是迷人的姑娘却变成了不可理喻的妓女,于是他对美的追求反而嘲讽般的把他推向了生命的尽头。然后,我在那个有点慌张的夜晚里得出了一个结论:要放弃救人,因为不会有太多的人希望在蓝色的天空下不断的延展梦想,包括爱情在内,无奈的具有理想性质的向往与改变他人的试图总会变得苍白和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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