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道风云二十年>读后感300字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大凡成功的人士,他们都和书籍有着不解之缘,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会有莫名的感触,有很多的想法,此时就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应该怎么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黑道风云二十年>读后感300字”,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翻开这部小说,带你直击黑道病态生存现状。

从小就爱看古惑仔的我,对这类的书也很爱看。爱恨情仇,在他们那里虽然常见,但却是很好解决,挥剑就能斩情丝。我喜欢书中的人物,他们冷酷,杀人不眨眼;他们柔情,宁为伊人碎;他们仗义;为朋友两肋插刀;他们豪爽,朋友一生三杯酒

有的时候我把看过的黑道片子找出来重看,但是总是很激动,很过瘾。他们用另一种方式演绎着人生,虽然残暴,但是也是为了更好的生存。看见故事的主人公被抓,或是被杀,我往往会感到叹息,在生命消亡的那一瞬间,生亦何欢,死亦何苦?在权利金钱和法律面前,什么是对,什么是错?

有的人为了兄弟丢了性命,有的人为了金钱丧失了良知,有的人就是把杀人当成是一种乐趣,他们就是在用一种残暴的方式揭露着社会。也许他们的生命在有权人的眼中连一只狗都不如,他们是败类,是社会的渣滓,但是他们却可以为了朋友放弃一切,甚至生命。而那些高高在上的人呢,他们有的只会勾心斗角,他们只会为了钱而放弃一切。

如果说金钱是罪恶的,到不如说阶级社会是罪恶的。与其说阶级社会是罪恶的,不如说掌控权利的人是罪恶的。我不是说当官的就都不好,我是说你掌握着权利就请你利用好你的权利,真的去为人民服务。请你们多看一些书,这会让你们有精神的约束,请你们多去下面视察,去贫困的地方,不要去了就钻进宾馆酒店。

阶级社会不消除,黑社会也会存在。他们的存在是可怜的,是病态的,是惨目忍睹的。今天还是鲜活的生命,明天可能就已经横尸街头,这就是他们的命运吗?他们天生就是下贱命吗?

这只是一部书,这也只是我自己的一点看法,所以可能会有写的不对的地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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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250字读后感


[篇1:童年读后感]

童年,是美好的;童年,是灿烂的;童年,是每当想起小时候,我总是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因为我的童年很幸福,很快乐。但是,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童年的书,书中的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却充满了悲惨。

主人公阿廖沙是一个3岁丧父,只有一个残暴的外祖父,两个自私、市侩的舅舅的可怜的孩子,不过还好,他有一个爱他疼他的外祖母。每当外祖父粗暴地打阿廖沙时,外祖母就会护着他。尽管如此,阿廖沙的身上还是经常会受伤。不过后来,慈祥的外祖母却被两个舅舅害死了。

其实,这正是作者高尔基的童年。高尔基幼时丧父,寄居在经营小染坊的外祖父家,但外祖父i对他很不好。他十岁开始谋生,其童年和少年时期一直是在社会底层中度过的。人间的苦难,生活的辛酸磨练了他的斗志;他在繁忙劳动之余,仍勤奋学习,自强不息。

而看看阿廖沙和高尔基,又看看我们。我们可以在明亮舒适的教室中读书,他们不能;我们可以不用自己辛苦劳动就能获得舒适的环境,他们不能;我们可以饿了就自己去买东西吃,他们不能;我们可以有一个完整的幸福的家庭,他们不能。但是,他们能在困难面前不低头,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勤奋学习,我们,却不能。

同学们,我们可以有如此舒适的环境来学习,是我们的荣幸,让我们赶紧抓紧时间,让有限的时间创造出无限的价值!

[篇2:童年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写的童年。它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讲述了一个叫阿廖沙的孩子的童年故事。这本书对我的启发很大,它让我了解了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家庭 。

这本书是作者真实生活的写照,高尔基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再现了黑暗统治下的孩子从觉醒到长大的苦难历程。阿廖沙是一个悲惨、可怜的小孩,他的童年是在外祖父家度过的,他的生活可不像我们现在这样幸福,充满阳光和爱。他的外祖父性情暴躁,贪婪、自私;两个舅舅也很自私、粗暴,这些都在年幼的阿廖沙的心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阿廖沙是一个善于观察和十分敏感的好孩子,能辨别是非,有坚定的、不屈不挠的意志,虽然他生活在一个不太好的生活环境里,但这反而让他成长为一个坚强、正直、勇敢、自信的人。阿廖沙还是一个善良的孩子,它很同情穷人,经常帮助他们。

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当时沙皇统治时期的困苦生活,让我知道了现在的美好生活的来之不易。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热爱生活,努力学习,用自己的能力和智慧把这个世界建设得更加美好。

lt;lt;老鹰与小鹰gt;gt;读后感(培训感想)


阿基米德说:“给我一个支点,我能够撬起地球。”在这里,我要说:“给我一对翅膀,我能够征服全世界。”

在这个世界上,你我就像是一粒粒尘埃,那么的渺小。但是当许许多多的埃团结、拥护在一起,那就是座座大山,无论多少风雨,都有魏然不动。可想而之,团队的力量是多么的大。

今天有幸观看了《老鹰与小鹰》的故事,在我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觉得它就像一面镜子,处处影射着我们的生活,或许有一天,你会在这部短片中找到你的影子,它就像一面旗帜,引领着人我的步伐,向人生的最高峰挺进。

无论是谁,他的成长都有离不开别人的帮助和关爱,在我们刚刚出生到呀呀学语,我们的父母、亲人无时无刻都有在帮助你,爱护你,教你迈出人生的第一步,教你学会说第一句话,当你摔倒时,他们会安慰你,鼓励你,教你如何重头再来,直到你走上属于你自己的那条路,他们才会放下那颗疲倦的心。

我们就像那故事中的小鹰,我们太弱小了,成长的道路还十分漫长。从那只小鹰展开它那稚嫩的翅膀,到展翅高飞,都离不开长辈的帮助、关爱与支持。也让它懂得其实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失去了信心,无论你做什么事,只要你有了信心,努力去做不怕没有成功的那一天,有了自立和自强的信念,当你展翅高飞的时候,就会克服一切困难,翱翔天际,同时你也会感受到你所得到的帮助是多么重要,那些人将是你生命旅途中一个又一个的里程碑,指引你的航向。

随着岁月的流失,我们同样会积累许多经验和知识,学着去帮助、关爱你身边的每一个人,当你看到你所帮助过的人,在自己生活的天空里展飞翔,你同样会感到很欣慰。

人的一生并不是风平浪静的,总会有许多盍盍绊绊,只要你有坚定的信心,自立和自强的信念,你身边所有的人都有是你坚强的后盾,展开你的翅膀,勇敢去飞吧!我坚信,不久的将来,灿烂的天空一定有你的一席之地,成功一定会在那里等你!

二十年后读后感


二十年后读后感一:《二十年后》读后感

(538字)

我的读后感世事变化无常,时间可以改变很多东西,但有些东西一旦改变,结局也就注定了。

鲍勃在二十年前是个单纯小伙子,但是二十年后,他已成为通缉犯,臭名昭著。人一性一的堕一落才是真正令人心痛的事情。在开头处,“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这已是一个小小的铺垫,一个细节的描写,后来的吉米认出鲍勃的情节在开头就已有伏笔。“那个男子很快地说”在看到警察朝自己走来之后,这种反应已有些许不正常,“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这好像就在告诉别人,这个人有点问题,否则怎么脸色惨白,而且脸上还有旧伤呢?“而我呢,又总是不断地东奔西跑。”这似乎已经说明了他为了躲避一些他不愿面对的事而东躲西藏。“男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小巧玲球的金表”这是个跟男子身份很不协调的东西,再一次从细节上告诉人们:这个人有问题。一点一点把人们引入最后的悬念中去。

“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这里有些出人意料,因为太多的细节告诉人们眼前的这个男子一定有问题,但是警察居然就这样离开了,而且还友好的“再见,先生。”着实有些让人摸不着头脑。

“我已经设法取得我要的一切了。”似乎暗示着这一切来路不正。也在暗示鲍勃的身份和他所做过的事,为后文的出乎意料的结局做个理所当然的铺垫。

二十年后读后感二:二十年以后 读后感

(509字)

二十年以后》这部短篇小说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主题是小说作家在描写、叙述人物一性一格、人物命运时显示出的对生活的理解和认识。人生有很多变化,但某些美好的东西是不会随着时间和境遇而改变的,还是宣扬人一性一的美好。在《二十年后》中,韦尔斯从一个迟顿的老实人成为一个干练的巡警;而鲍勃则从一个不甘平凡的聪明人成为一个不法之徒。命运戏一弄了这一对昔日的好伙伴,二十年后成为势不两立的警-察与匪徒,他们的人生路都是有迹可寻的。韦尔斯坚持了原则,也顾及了友谊。曾经最要好的朋友,在20年后,其中一人变成了罪犯,一人变成了警-察,这是多么鲜明的对比。罪犯心中喜滋滋的认为自己的生活比那朋友好。他们约定20年后在老地方见。警-察认出了他昔日的好友就是那罪犯,在友情与正方面前,他选择了正义。

另一方面,鲍勃重情守信,心直口快的一性一格。向一个警-察诉说自己的故事,一是为了消除警-察的疑虑,转移话题,后来在警-察的提示下,引起了鲍勃的回忆,二是对自己的人生经历剖析,当然对于自己的犯罪他是遮掩的,但对于他“打拼”出来的结果,他是满意而自豪的,也就削弱了对敌人的警惕。鲍勃虽然沦为罪犯,但能在20年后践约,这也难能可贵。警-察与匪徒,真是社会作弄人埃

二十年后读后感三:《二十年后》读后感

(933字)

今天,我捧起《欧·亨利短篇小说逊兴致勃勃地翻阅了起来。突然,目录中一个有趣的题目吸引了我——《二十年后》。我开始产生怀疑:“二十年以后?这是科幻小说吗?”抱着疑问我翻到了那一页,开始看了起来。

文章开头便是这么一句:“一位警察威风凛凛地沿着大路巡逻过去。”我好奇怪,这个警察与二十年后有什么关系呢?继续往下看,是时间和天气描写。时间是晚上十点不到,而天气更恶劣,风大,马上要下雨了。念想到老师课堂上所介绍的,欧·亨利,小说大师,他的创作中大都是有一种意外的结局,于是我继续看了下去。

“这一带收市早,你偶尔看见还亮着灯的店,或者是烟店,或者是通宵餐馆,大多数店门却早早关了门。”看到这儿,天马行空的思想又有些管不住自己了:莫非,要写什么见义勇为?我的好奇心越来越重。

到这时,我已经完全被故事吸引了。从一开始的毫不在意,到现在恨不得一秒之间把书翻完。故事里的悬念促使着我一页接一页地往下看。我还看到了一个正在等人的男人。

最后,这故事的整个情节令人十分震惊。原来那男人是一个通缉犯,他站在那儿是在等一个二十年前约好的在这碰头的老朋友,他在实践一个约定。而他等的那个老朋友,就是那名巡警,二十年,改变了很多人的人生轨迹。那巡警认出了眼前的朋友正是逃犯,于是找了一个便衣警察去实施了逮捕。他的老朋友,也就是那个男人,知道了一切事实真相后,手不禁抖动起来了。

看完全文,我不得不佩服欧·亨利的创造力。这篇小说不长,但是悬念迭出,叫我欲罢不能。故事的结局既令人惊讶,又觉得合情合理。惊讶的是原来那个警察就是逃犯要等的人,觉得合情合理是因为,全文其实从一开始就在为后面的文章作铺垫,不论是那早早收市的马路两边,还是那夜的风那夜的雨。仔细再推敲,字里行间,全都预示着故事的结局。欧·亨利的写作真是巧妙啊!

当然,在佩服欧·亨利高超的写作技巧的同时,我也有点崇拜小说的主人公吉米了。他是一个警察,抓捕逃犯是他的职责所在,同时他又是个人,是一个有朋友,珍惜友情的人。当他发现自己的老朋友是逃犯时,一定很伤心。但他并没有因为他是老朋友而放过他,也没有因为自己是警察就出手逮捕。他采用了委婉的办法——让便衣去抓住逃犯朋友。这样既维护了朋友之间的情义,又没有犯失职的罪。如果我是他,我也会这么做的。

二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二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一)

过渡到大三以后,总觉得时间暗暗与自己做对。钟表上的转针似乎越来越快,仿佛让自己送上了高速列车,然至于何日何时才能够慢下来,就连自己也不得而知。尽管是这样,我还是愿意左挤右挤的在时间的裂缝丛中偷偷的满足一下自己小小的兴趣上的欲求。我想一个人能够全按照自己的兴趣而活或者至少保有一份自己的兴趣使它经过生活的磨砺依然不至于泯灭,这样的活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为自己而活。我喜欢读中外名着,尽管作者已去多年,但历尽时间的淘沙,他们的一精一神依然活着,并将继续存活下去,像酒,像晶莹剔透的玉珠。读着读着,偶尔因兴起文也情不自禁的写点东西来。近来,由于选择了考研,一直也就没读多少文学方面的书籍,一方面的确时间紧迫专业课太重,另一方面始终没有一个放松的心情,又唯恐自己一旦跑入别的世界里忘了回归现实的路铸成一个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大错。前些天,外文老师布置了一个作业,要同学们写一篇读外国名着的感想。考虑到自己曾读的细节遗忘的差不多了,便不想再去拾起旧忆或者创造些谎言来。于是乎想了一个两全其美的法子,读短篇,写长点。

关于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的书我都有,是两年前购来置于书架上的。然而自己过目的的确不多,有时我很乐意把它们借出去,觉得这也是在做好事。文学可以帮助人们了解生活,思考生活,丰富生活。于是当我学累时,就去主动翻翻。我有一个习惯,读他们仨的书不是一看到底的那种看,而是一读就是三篇,每人的各一篇,不偏不倚。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欧亨利的短篇。他的文字轻松活泼,结尾处出其不意,回味无穷,令人拍案叫绝,其中【二十年后】就是一片一精一品佳作。

该文写了为一个约定,【二十年后】吉米韦尔斯和鲍勃依然在老地方老时间相见的情景。二十年了,二十年能改变许多东西,其中吉米韦尔斯和鲍勃最后一次相聚的大乔布雷迪餐馆早五年就没了,使曾经为好朋友的两人在彼此心目中的形象模糊的只剩下轮廓了,还有可能使一些好人慢慢变坏

了解欧亨利的人都不难发现,欧亨利的写作是不以任何作家为楷模的。他常读法国小说家莫泊桑的作品,但并没有以莫泊桑为师。他写作时并不考虑什么创作规矩,怎样想来就怎样写。然而他的创作又是独具匠心的。

【二十年后】的开端,作者着力描写了一名巡警和马路的场景。当然,这些描写与主题是密切相关的,但并没有触及最重要的事实,最重要的事实只用一两笔带过,连最细心的读者也难以看出作家埋下的伏笔。巡警威风凛凛,边走边甩着警一棍边十分警觉的打量着一家一户,他不带傲气,看起来像一个太平天下的卫士。作者仅用寥寥数笔就把一个被赋予了正气的警察刻画的一逼一真,还有对马路的描述,很简单,但把用到的场景布置得很妥帖,把下一步故事的发展设计的天衣无缝。冷风侵裹一着马路,行人卷起了上衣领将头缩了进去匆忙前行,很快街道就空荡荡的了,两边的店铺多数早已关了门。正是在这样黝一黑的背景下,巡警和鲍勃开始了一段陌生的长对话。鲍勃先前手里拿着一支烟,看到来了个巡警便没敢点着,等到走近时,说了几句话套的相互近的时候才划亮了根火柴。在火光的照耀下,鲍勃的富有和右边眉一毛一附近的小白伤疤全部显现在巡警眼里。其实巡警已认出了他就是从芝加哥潜逃的罪犯,而且是他二十年前的朋友。但此时的巡警已不是二十年前的他了,而是一位镇定和处事不惊的优秀警官了。鲍勃一直在等他的朋友吉米韦尔斯,一边继续在和眼前的巡警谈论着他的朋友,谈论着他们俩二十年前的关系及将来的命运。吉米韦尔斯仍然以一个陌生人的面孔在聆听着,并得知他半小时之内是不会离开的,然后他就走了,像刚才一样的走了,没有给鲍勃留下任何破绽。

不一会儿,来了一个吉米韦尔斯。鲍勃很高兴的见到了自己的朋友,并跟着他走了。在一个灯光处,鲍勃才发现吉米韦尔斯原来是假的,他不敢相信自己的是,刚才的那个巡警才是真的,是他使自己在短短二十几秒内不知不觉的被捕的,因此拿着朋友的小字条的手有正常变的抖动起来。悬在鲍勃心中的石头和悬在读着心中的石头总算下沉了。作家的这种安排的确令人叫绝!

尽管这个短篇区区千余字,但人物形象的刻画无不生动一逼一真,纵然跃于纸上。主人公吉米韦尔斯有情有义、高大魁梧、平易近人、聪明、机警又恪守法律,一爱一憎分明。而鲍勃为了财富不择手段以致沦落为通缉的罪犯,经过二十年的磨练学得十分镇定。但作者很幽默,仅一根火柴就把他给暴露了。

语言凝练,是又一大特色。情节简单但又一波三折。前文写了鲍勃对自己和朋友的命运的展望和分析,后面接着就被捕了,讽刺、幽默。场景的布置和安排与主题紧紧相连系,惜墨如金。

结构严谨,严密。作者设计的一环紧扣一环,将读者的心领进了里面以致无法自拔,最终一个小字条解一开了浓重的雾一团一,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结尾处笔锋陡转,言简意赅,给读者一种强有力的震撼。

【二十年后】,在思想上和艺术上都达到了高度的统一,赞扬了正义战胜了邪恶的伟大力量,里面没有一丝血腥的味道达到了不战而屈人之兵,又是一场智慧的胜利。窥一斑而见全貌,欧亨利正是以巧妙的构思、夸张而幽默的文笔奉献着自己的力量,成为一代令人敬仰的大师和世界短篇小说巨匠!

二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二)

看一个人的小说,要从了解这个人开始。欧亨利一生命运坎坷,常与落魄的小人物们在一起,逃亡7年后在狱中开始了他的写作生涯,最终成为了和莫泊桑、契诃夫齐名的短篇小说巨匠。这也大概铸就了他淳朴幽默的小说风格,也让他拥有了宽广的胸怀。毫无疑问,【麦琪的礼物】和【警察与赞美诗】是欧亨利经典的代表作品。

【麦琪的礼物】描写了一对夫妇各自卖掉了自己的宝物给对方的宝物添彩,让人回味深长,它不仅告诉我们真一爱一无价,更凸显了命运的现实在高贵的真一爱一面前的冷酷。【警察与赞美诗】戏剧一性一的结尾让人啼笑皆非却又沉思良久。他告诉我们人终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正可谓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告诉我们当人想做一件事时,可能必须要无可奈何的放弃了。这就是人类的悲剧;然而真正积极乐观不会等到这悲剧的发生。的确,欧亨利十分擅长结尾。他经常戏剧一性一地设计情节,埋伏笔,作铺垫,最后在结尾处让人物的心理情境发生出人意料的变化,或使主人公命运陡然逆转,使读者感到豁然开朗,柳暗花明,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不禁拍案称奇,从而造成独特的艺术魅力。被称为含泪的微笑。我想欧亨利把小说的灵魂全都凝结在结尾,让读者在前的似乎是平淡无奇的而又是诙谐风趣的娓娓动听的描述中,不知不觉地进入作者一精一心设置的迷宫,直到最后,忽如电光一闪,才照亮了先前隐藏着的一切,给读者一个大大的惊喜。描写小人物是欧亨利的短篇小说另一大特色,其中包含了深厚的人道主义一精一神。欧亨利长期生活在社会底层,深谙下层人民的苦难生活,同时也切身感受过统治阶层制定的法律对穷人是如何无情。因此,他把无限的同情都放在穷人一边。在他的笔下,穷人有着纯洁美好的心灵,仁慈善良的品格,真挚深沉的一爱一情。但是他们却命运多坎,弱小可怜,孤立无援,食不果腹,身无居所,苟延残喘,往往被社会无情地吞噬。这种不公平的现象与繁华鼎盛的社会景象相映照,显得格外刺目,其中隐含了作者对自己命运的愤愤不平。

总之,欧亨利为我们不仅留下了宝贵的文学作品,更为我们留下了一粒沙里看世界,半瓣花上说人情的现实主义思想。

<狼图腾>读后感800字


有一匹母狼叫紫岚。之所以叫她紫岚,是因为她身上的狼毛黑的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腹部却毛色纯白;她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就像一片飘飞紫色的雾岚。涌浪的审美标准来衡量,紫岚是很美的,可是美中不足的是她的伴侣黑桑已经死了,没能实现成为狼王的梦想。但此时的她腹部圆鼓鼓的,有小生命在里面跃动。在一场飞沙走石的大暴雨中,狼妈妈紫岚在与猎狗的机智搏斗中艰难的产下了四只小狼崽:黑仔、蓝魂、双毛、媚媚。

在紫岚的眼里,黑仔简直是黑桑的转世,便十分地偏爱黑仔,捕到猎物先给他吃。蓝魂、双毛和媚媚如果抢在黑仔前吃,紫岚就会毫不留情的教训他们。可是蓝魂也经常抢吃,没少被教训。因为紫岚的偏爱,黑仔长得很快,足足比弟弟妹妹们高出一个头,也成熟很多,已经可以独自打猎了。紫岚看着黑仔,就会幻想着他快快长大,干掉洛嘎成为狼王。可是,命运简直是在开玩笑,机智的黑仔竟然被金雕抓走。这让紫岚悲痛不已,只好再训练蓝魂,也许是蓝魂从小就有一种倔劲,经过训练,也渐渐成熟起来。可命运又故伎重演,蓝魂被兽夹夹住腰,为了使他减少点痛苦,紫岚只好悲伤的把蓝魂咬成两段,叼着带走埋了。紫岚也只好训练双毛......为了实现狼王梦想的实现,紫岚与她的狼崽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紫岚会为了狼王梦付出生命的代价,后来我明白了,因为这个世界有爱和梦想,因为有爱,她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为了狼王梦想的实现;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蓝魂被兽夹夹住腰时不顾一切的咬兽夹,咬掉了牙齿还不罢休;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机智的与猎狗周旋时生下孩子们;因为有爱,那些失去了父母的孤儿们能够重新感受到有家的温暖因为有梦想,紫岚才不顾一切的训练自己的后代,渴望其中会有一只狼王;因为有梦想,导致过度的偏爱,让紫岚的孩子们不断地离他而去;因为有梦想,梦想支撑着紫岚,她才不断地从失子的悲痛中挣脱出来,培育下一个狼王;梦想越来越大,渐渐的变成了一种渴望,一种野心,值得紫岚为此付出一切.假如这个世界没有了爱,只有梦想,狼王梦想永远不会实现。只有梦想,一切都是虚的,只是做白日梦而已,要有努力和信心。失去信心,那些孩子只会在大地震中丧失生命,只会让孤儿们再也不会找到爱的温暖一个世界如果没有爱和信心是多么的可怕,所以让我们一起来付出我们的爱,让我们的心充满信心

<丑小鸭>读后感100字


寒假里我看了很多书,其中最好看的是安徒生童话。

虽然是童话,可是具有丰富的想像力。作者笔下的童话故事写的有幸福的、伤心的、有贫困的??

比如丑小鸭这个童话故事,因为丑小鸭小时候一生下来就很丑,大家都不喜欢它,连妈妈都讨厌它,可是丑小鸭经过自己的很努力,春姑娘便踏着轻轻的角步来了,最后丑小鸭变成了一只美丽的天小鹅。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童话故事很感人,很精彩。

丑小鸭一生下来,因为长得丑,谁都不喜欢它,无论去到那里,它得到的都是冷嘲热讽。寒冷的冬天,它在森林里受尽了折磨。尽管如此,丑小鸭并没有放弃对自由向往和美好的追求,凭着坚强的信念和不断的努力,丑小鸭终于改变了自己的命运,变成了一只漂亮、美丽、令人喜欢的白天鹅。

丑小鸭变成白天鹅,是因为它巨大的勇气顶住生存压力,向命运挑战,最后赢得了命运之神的青睐。

看了丑小鸭这个故事,我们明白了一个道理: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成长不会一帆风顺,只要有坚强的信念,树立远大的理想,朝着自己的目标不断努力,就一定会像丑小鸭变成白天鹅一样,拥有美好的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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