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是我认为我有史以来度的最快的一本书了.但,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它的人物性格和很鲜明,它的内容很和我的胃口(可能含有贬义,不知是否有人会骂我早熟之类的),甚至主人公方鸿渐的一些经历和我颇有相似之处(关于这一点,我会在文章中向大家慢慢道来).
我一开始,只是把这书当作一本普通的小说来看的,只是为了图个乐子,也并没想写什么读后感.于是,我迷迷糊糊地,一口气地读到了本书的200多页(全书共有335页).这时,我十分纳闷我一般读小说,200多页会读上近半个月.于是,我诧异地顿了顿,把书合了起来.
这时,我看到了本书的题目《围城》.我惊呆了.当时,我凭题目感觉《围城》这本书应是写一些抗战时期的事情围城吗!即八路军把日本鬼子围在一座孤城里无路可逃,被迫投降一类的事.但是,内容和我先前的所思所想根本对不上号.它倒是讲了一个上海的青年,出国留学后骗来了个博士学位,回国时候和回国后发生的事情.
我不由得再次不信任地看了看书,并怀疑这书是否印错了,是不是误打误撞地把一个别的作家的什么别的著作给印过来了.但事实证明,书是对的,andIwaswrong.
我无奈,小憩后,继续看下去.
我这人有一个很大的毛病,就是书看到一半,就总想知道结尾.一番内心中的激战后,良心逐渐败下阵来,好奇心渐渐占了上风.以是余便翻经至其末,以观其后果.但,此后果使余大失所望这书的末尾不是结尾,而是什么钱夫人写的附录记钱钟书与《围城》!
我看了下去,还没看到一半,便猛地把书合上,万千的思绪戛然而止,学着赵辛楣骂孙柔嘉的架势嗔道:Damn杨绛这个家伙,没事写这个干甚!这下可好,文章不用读了,内容不用捉摸了,我成受害者,冤大头了!
但是,冤大头还是几乎一口气地把这本书读完了它的内容太精彩了!
从那次经历后,我终于明白了这大学生的平常生活和艳遇等事件与围城二字有什么关系.
不过,在说围城二字之前,还是先来说说这本书,这对理解有好处.
作者钱钟书的夫人杨绛说:这书写的正是作者本人的故事.也许正是这样,作者才写出了本书.
其实,围城所讲述的正是主人公方鸿渐(即作者本人)身陷围城的情况.杨绛在写钱钟书与《围城》时,曾提到了方鸿渐结婚后处境如身陷围城.
的确,方鸿渐在订婚前,甚至是婚前,和孙柔嘉的关系还算比较好(不能说是十分亲密也许柔嘉说的没错,鸿渐根本就没真正爱过她).但婚后二人动不动就吵嘴,甚至大打出手,柔嘉也开始吃了她以前说过不会吃的陈醋(即苏文纨与唐晓芙).而且,用人李妈,柔嘉的Auntie,鸿渐家的两个弟媳和一些其他的人也唯恐天下不乱,帮他们添油加醋.但在最后的争吵后,二人都以深刻反省,他们虽不可能永远不吵嘴,但我衷心希望他们能够有所收敛,使身陷得状况好转一些.
但我认为,主人公身陷围城的状态并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了的,也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得了的.
例如,在众人初到三闾大学时,才知道自己受到了校长高松年的欺骗,也许这个骗局不是高松年刻意设下的,但这也是身不由己.但,鸿渐认为,这是.而且,孙柔嘉也受到了那些狗男生的欺负.
于是,我运用我超常的联想能力后,便想到了我自己.我小学时,我因学习成绩颇受大家的好评.但,升入初中后,这一切只是父母在夸孩子的假博士学位罢了.
于是,我整天担惊受怕,怕被别人耻笑.但,我的老师,家长对待我就像当时苏文纨对方鸿渐一样.不过,我的心里想着玩就像方鸿渐在想唐晓芙.
我于是暗下决心:无论做每件事,都要像鸿渐最初对待唐晓芙一样对待它们.不知我是否做到了,也不知我是否能做到,但,然我立下了决心,就尽最大力来将它实现吧.
我也知道,任何一件事中,都有一个孙柔嘉,不管她是好是坏,我们都要接受她.千万不要与她合不来,过不去,否则,下场是会很惨的.
另外,我身边还有一点像小说里面的,就是绯闻闹得很厉害.这一点是我要批斗的
课上讲到《简爱》,对《简爱》不了解的我回去看了《简爱》的书,感受颇深,发现在作品主线以外,还涉及到四个人的死,虽然不是最重要的部分,但在文中的作用也不可小视。
这四个人是:简幼年时的朋友海伦彭斯,她一度憎恨的里德姨妈,关照她的里德舅舅,以及全书最末她的表哥传教士圣约翰。其中海伦彭斯和圣约翰的死都带有强烈的宗教色彩。在我看来,简爱尽管很明显地对这两个都很崇敬,但海伦与她却是在性格上大相径庭的--简是乐于反抗的,而海伦显然极为逆来顺受。因而时至今日,我依然并不太理解海伦在简心中到底处在什么位置,抑或是简不安的内心也对那种平静有强烈的向往?
对于圣约翰,序言中说他实际上不过是要取得绝对支配别人的权力而已,坦白说我以为序言对这个人物的种种评价是有失偏颇的。至少从原作中我们可以看出,虽然简对圣约翰对她的支配感到不快,但这本身似乎并非她要批判的真正对象。我认为作品中还有一个不起眼的人物其实与圣约翰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她在里德府的大表姐伊丽莎。从表面上看,他们都将生命献给信仰(伊丽莎最终成为修道院院长,而圣则去东方传教并客死他乡),而且或多或少地由于信仰而过分让理智主宰自己,具有按部就班的性格。从内心来讲,他们却形成了十分鲜明的对照:伊丽莎似乎给人以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感觉,并且我们从书中对她由普通富家千金转为修女的思想历程难以做深入了解,只能猜测这多少与家道中落有关(尽管书中无论伊丽莎本人还是作为叙述者的简爱都完全没有提到这两件事的因果关系),由此我们大致可以得出结论:她的心是较为宁静的,当然同时也很冷酷。她好象是离这本书主要故事很远的一个谜。与之相比,圣约翰的一切行动无刻不在表明他心中火热的欲念。也许作者在对他描写的过程中,尤其是前半部分,将他写得难以了解;然而最终读者能通过简爱的眼睛将他看得赤裸裸。他并不是一个常人,不光由于他的行为非常人可做,更是由于他甚至无法引起我们一种较为清晰的感情--可爱?可憎?可悲?兼而有之?其实他就是我们每个人为欲望而奋斗的那一部分,他就是欲望的奴隶,而决非他一再认为的主的忠实的仆人。《简爱》的最后几句中说:下一次,将会由一个不相识者写信给我,通知我,这个善良忠实的仆人终于被召唤去享受她的主的欢乐了阿门。主耶稣啊,我愿你来!从此我们更可以看出,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生的目的即是换来死后的欢乐,这便是他一生中最大的欲望。为之从付出了一切--爱情,婚姻,甚至生命。他的血肉之躯只是他灵魂的工具。我但愿他早点死,因为在我眼中,尽管他有明确的生活目的,但她是不快乐乃至痛苦的。
关于里德舅舅,全书着笔不多,老实说,还只是在写到里德姨妈死时才多提了几句。但我赞同序言中的观点:作者对舅舅的描写是相当成功的。若由简来流溢感激之辞,或其他人来将之大肆颂扬,都不免显得矫情;正是通过最不理解他的人--里德姨妈的口,方才使之显得真实与生动。
谈到姨妈,我认为,如果这本书只是像其他的苦命孩故事那样渲染其不公,那么《简爱》就不配成为一流的文学作品。事实上,对于不幸童年的描写,均是在给《简爱》的非同寻常的个性以合理的解释。在此我又不禁想,简最终彻底原谅她的姨妈,到底出于什么?本心的善良?我想其实在很早时她已开始学会原谅她,而这,似乎理应归功于海伦彭斯。这一点在本书中并不特别明显,但勃洛克赫斯特先生叫她站在长椅上示众后与海伦的交谈中也有所体现。姨妈至死对简充满敌意,这无疑是她的悲哀。
这是我对《简爱》一书中一些内容肤浅的解读。爱情、亲情和怜爱之心是人类最丰厚也是最重要的精神财富。缺了它,等于白活一世。学会爱人,感恩很重要。
这个寒假,我读了台湾著名女作家龙应台的散文集《目送》。它,是一本适合三代人共读的人生之书。
《目送》收录的七十三篇散文,写了父亲的逝世,母亲的老去,儿子的成长单飞,朋友亲人的离散牵挂,兄弟的重逢携手整个寒假,我虽然只读了其中二十六篇,却已经深深感动。
同名主打篇《目送》,给我的感受最深。这篇文章分成两个段落,第一段作为母亲,龙应台叙述了儿子华安从第一天上小学起到中学、直至出国上大学十多年间的几个感人片段,她一次次目送孩子的背影离去,一次次目送他成长。第二段,龙应台作为女儿,追忆自己成长的岁月中,与父亲的一次次别离:总是目送父亲的背影渐行渐远,直到有一天,在殡仪馆熊熊炉火里永远地消逝所以她说: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由此,我想到自己。当我第一次踏进小学的校门时,也曾一次次回头注视父母离去的背影;当爸爸或者妈妈出差离家时,我也曾趴在窗口,目送他们的背影消失在小区的拐角。当我第一次离开父母远赴甘肃黄羊川,参加南京电视台的那次拍摄活动时;当我迈入南外大门,参加人生第一次入学考试时,我也都能感到背后目送我的那两双热切的眼神
对于13岁的我来说,人生才刚刚起步,还不能完全体会龙应台目送中饱含的深意;但是我想,那些路我一定会走,那些目送背影的瞬间我一定也都会经历。只是我希望以后,自己也能有龙应台的那颗感动的心,那支感恩的笔。
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当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心猛地一震,继而涌出一股莫名的伤感华安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妈妈的心,可是,他没有再像小时候那样不断的回头,而是选择了将背影送给他的妈妈。因为,他已经长大了,有了自己的思想了,他早已淡忘那个依赖母亲的小华安了,他不再是那个用怯怯的眼光看周围的那个小孩子了,是这样吗?还是他忘记了?他没有看到,妈妈的眼神一直都随着他的行进而移动;他没有注意到,妈妈的眼神一点点的燃起希望然后又一点点的暗淡下来。
这难道就是作者所说的那个父女母-子一潮的定义吗?那个被告知不必追的那段小路吗?不,不止这些,还有父女,还有那个张望父亲背影的女儿
记得在作者回台湾那天,父亲骑了很破的车子送她,将她送到离学校很远的地方,原因就是车子太破,怕影响女儿的形象。而当时的作者呢?她是这样写的 直到车子转弯看不见了,我还站在那里,一口皮箱旁,虽然她知道父亲出于好心,不想让她蒙受阴影,但她是多么希望父亲能把她送进校园啊,懂事的作者知道父亲的苦衷,没有央求,而是默默的理解了父亲,望着他渐行渐远的背影,没有追。这应该就是亲人之间的理解吧,这样的背影,凄凉且难忘。
我总是在暮色沉沉中奔向机潮,这句话是那样的简单明了,但却是给我了深深的思考:作者为了照顾父亲,甚至自己的裙子上都沾上了污迹;为了多陪陪自己的父亲,宁可在夕阳西下的时候奔向机场,赶最晚的飞机这一切,是不是应该让我们学习呢?
我们总说自己已经长大,可是给亲人们做过些什么呢?我们注意过他们在我们身后的祝福和期盼吗?我们感受到他们期待的眼神吗?我们凝视过我们的亲人离开的背影吗?
不要让我们的亲人也因我们而伤心和失望,不要让那满腔的祝福变成没有主人的青烟,不要让亲人的目光从期盼变成伤感
想要珍惜这些关爱,就要从点滴之事做起,从理解做起。
《目送》读书笔记1500字
时间在眼皮底下流过,只留下感动的心,在忙忙碌碌中,感受努力带来的收获,在初秋时节感受生活带来的阳光。我有幸拜读了帕克帕尔默的《教学勇气》, 帕尔默是一位体现教师一词最真意义的导师,他的《教学勇气》极富灵感地表达了对教学的呼唤以及教学的痛苦与喜悦,热情洋溢,引人共鸣。正如在导言中所说:这本书适合这些教师:他们体验过快乐和痛苦的时日,而且其痛苦时日承受的煎熬仅仅源自其所爱;本书适合这些教师:他们不愿意把自己的心肠变硬,因为他们热爱学生、热爱学习、热爱教学生涯。这本书通过相互渗透的三个方面,即智力、情感和精神,来处理一些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全书的思想轨迹以教育观为指导对这三个方面进行解释,从内容到叙事风格,都是有关大家十分关心的话题教师个性,所以读此书较有感触。
那堂课有30名学生,可能有29位是想学的吧,但我无从得知。在最后一排的远远的角落里,有一位来自地狱的学生没精打采地坐着,像个幽灵。帕克如此地描述着他曾被人请进一个要上政治课的班级时的感受。虽说时间只有一小时,但那位来自地狱的学生的一举一动完全打乱了教学思路,帕克的心思与教学注意几乎都投向了这个年轻人,竭尽全力地想把他从僵化的麻木状态中唤醒。但所有的努力,好像都没有效果,甚至帕克越努力他越后退。就这样,帕克忽视了其他学生的需要,使得其他的学生都成了可有可无的人。在作者的表述中是如此诉说他的感受的:那天我知道什么是黑洞黑洞就是物质的密度太大以至于光线都消失了的地方。
这无疑是最能让我产生共鸣的地方。在我的教学中,我不也是这样时常关注着那极个别走神的同学,竭力地想让他回到课堂教学中心,结果常常是事与愿违,记得有一次,我在给学生排列队形,她不听我的讲解动作,还故意和旁边的孩子吵闹。她的与众不同不仅搅扰了我的教学情绪,也影响了整体教学策略。虽说,这样的事往往不为他人所觉察,因为毕竟课堂上绝大多数同学的表现还是让人满意的,更何况我们对课堂纠正个别同学的走神与开小差是司空见惯的事,谁不会怪罪于教师的多此一举。事实上,这样的学生是常常被忽视的社会边缘的人。
《教学勇气》震撼我的还有它对恐惧文化的诠释。和作者所言相似,作为教师,我们每个人都免不了恐惧:恐惧教学效率的不尽如人意,恐惧家长、社会对教师的高要求,恐惧绚烂的教育理想之花与现实之间还存在那么大的差距因为恐惧,继而便拼命地寻找改变的源头活水,一而再,再而三,不断地拼搏、抗争、奋斗,终于,有了小小的收获,然成功的喜悦尚未遍及全身,便发现自己早已因此疲惫不堪,只不过成功之前是处于高度兴奋状态而未觉着累而已;倘若拼搏、抗争、奋斗失败,那更懊恼不已,觉着自己没有功劳连苦劳也忽略不计了。于是忍不住感叹:人是多么渺小,以人个体之柔弱真的根本无法和那些看不见的、又无处不在的力量抗衡。感叹过后,很多人会选择再战,当然也有人会选择逃避,丧失斗志,从此消沉。
在这本书中,帕克同样提到了教育使命的两个核心问题的回答:我们以何种方式获得知识?我们根据什么说我们的知识是真实的?面对学生渴求的双眼,我苦苦寻求能解释得清的答案。我总以为自己胜他们一筹,不断告诫自己不用去担忧自我的权威性质的动摇。而在客观主义者看来,主观本身就是最令人恐惧的敌人。所以帕克说客观主义是这样描绘真理的:真理是只有通过把我们自己、把我们身心与我们要认识的事物相分离才能获得的东西。如果我能走出我的空间,把认识作为一种爱的形式,也许我就能放弃我控制的幻想,而与学生以及世间万物形成良好的协作。
《教学勇气》恰好是引领教师进行心灵之旅的导航图,阅读《教学勇气》就是一次重新把教师职业和学生结合起来的旅程,但由于自己的理解不够,认识比较肤浅,感受也比较琐碎,所以在今后的教学之余,还要认真阅读,认真实践,从中获得教学勇气,提高自身的素养,从而在教学体验的过程中获得更多的收获。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於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君,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孝,五千年一脉相承,无论中国的体制怎样的变幻,中国人民历经了多少的磨难,孝道,依然是中华民族的结晶,当我们呱呱坠地来到这个世间时,注定我们将来要承担这份责任。我们无法体会母亲在一天天衰老,从黑发到白发,从紧俏的皮肤到渐渐变得粗糙的脸,岁月将这份见证深深地刻在他们的脸上。
有人说:当我们长大成人后,我们将不再需要父母,甚至会认为他们很烦。有时候看看这个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的社会,你很难再想起家中年迈的父母,他们盼望着子女能早点回家,可是他们的子女却不知在哪里彻夜狂欢,古人中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被忽略了,扬名后世彰显父母也被遗忘了,只有个人主义的安逸和享乐,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尔虞我诈和对生活的得过且过。有时候我总是看着这个有着林立的高楼大厦和宽敞的纵横马路的城市发呆,总是在发问自己:这个社会究竟是进步了,还是退步了?
有人说,等我有钱了,我要大把大把的钱塞给爸爸妈妈,让老人家坐在钱堆儿上随便花;等我有时间了,我就带着爸爸妈妈,游完国内,游国外,让爸爸妈妈在有生之年潇洒个痛快!
其实这样想是不对的,等你把钱挣到手的时候,爸爸妈妈的牙还能咬得动那些好吃的吗?等你有时间了,想带着爸爸妈妈去周游世界,他们还能上得去飞机吗?
父母要那么多的钱干什么呢?他们吃不了多少,也穿不了什么,他所缺的应该是与子女们其乐融融的相处!他们所缺的是在他们难于动身时的一个代步,在他口渴时的一杯清茶,在他寂寞时候的陪伴,在他生病时的一次次问候,儿女在外再忙,也能抽出时间每周按时和父母聚在一起这些都是老人内心所渴望的!
父亲节的时候你给爸买条鱼,工作再忙,你也要亲自给送去,爸会乐得嘴都合不上的;母亲节的时候,你给妈买一双袜子,亲自给妈穿上,她眼睛里也会含着泪的
实在抽不出时间回家的,咱就每天,或者最少三天给爸妈去个电话,问问好,拉拉家常。父母不求别的,就希望年老时子女能惦记着
有一些事情,当我们年轻的时候,无法懂得。当我们懂得的时候,已不再年轻。世上有些东西可以弥补,有些东西永无弥补。
孝是稍纵即逝的眷恋,孝是无法重现的幸福,孝是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往事,孝是生命与生命交接处的链条,一旦断裂,永无连接。
赶快为你的父母尽一份孝心。也许是一处豪宅,也许是一片砖瓦;也许是大洋彼岸的一只鸿雁,也许是近在咫尺的一个口信;也许是一顶纯黑的博士帽,也许是作业簿上的一个红五分;也许是一桌山珍海味,也许是一只野果一朵小花;也许是花团锦簇的盛世华衣,也许是一双洁净的旧鞋;也许是数以万计的金钱,也许只是含着体温的一枚硬币但孝的天平上,它们等值。
枝叶繁盛的树木,扎根于厚实的土地;流水汤汤的江河,溯源于雪岭山脉的蕴藏;乌鸦孝亲反哺,羔羊感恩跪乳,动物尚且懂得回报于亲恩,万物之灵的人类,也从上代而来,从己而出的血缘关系中,将人性的真爱与善美发挥到极致,推及宗族、群我,传承了代代的伦理之爱,稳固了人类生活的秩序。
世事沧桑,岁月无情,而人有情,你的关爱会抚平父母额头上的皱纹的。然而最美不过夕阳红,呵护这份美吧!用心去碰撞出音符,奏出世间最温馨、最美好的敬老乐章吧!让歌声在广袤的天地间永远回荡!
《孝经》读书笔记1500字
中国有句古话叫百善孝为先,它充分强调了孝的重要性。尊敬兄长、孝顺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孝经》是儒家思想在孝上的一部经典著作,它集中体现了古代先贤们对孝的解读及重视。
孔子曾说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孝乃一切道德的根本,若一个人连最基本的孝顺父母都做不到,那么这个人在其他方面的品德也好不到哪里去。论语中有那么一段话,有子曰: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大概意思是说:一个人的为人,孝顺父母,敬爱兄长,却喜欢冒犯官长,这种人很少;不喜欢冒犯官长,却喜欢造反作乱,这种人从未有过。君子致力于根本,根本确立了,做人的正确原则就会形成。孝悌这个东西,大概就是仁道的根本吧。从中可见孝在一个人的德行品质的培养中所起的基本作用。
若一个人连孝顺父母都做不到,那么何谈其它的美德,整个社会更会处于一个混乱的境况。那么何为孝呢?《孝经》中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便是孔子对孝的一种理解。母亲怀胎十月,并辛勤劳动抚养我们成人,我们该懂得感恩,而爱惜自己的身体是我们回报父母恩情最基本的方面。在学校要努力学习不辜负父母亲对我们的期望,长大后更要好好工作,承担起家庭重任,这便是一个人从出生至死去所需担负的家庭责任吧。在中国传统认识中,让父母住好吃好便是对父母的孝顺了。久而久之,整个社会逐渐形成那么一种风气,即把子女给父母物质上的满足与是否孝顺搭上勾。
有些人认为只要多给父母些养老费就是孝顺了,他们往往一年到头都在外面拼命挣钱而很少有时间回家看看爸妈。虽然我并不否认它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子女对父母的孝心,但我也认为不能只片面的强调经济上的满足。父母含辛茹苦地抚育我们,但他们并不要求我们回报多少,有时候他们只希望我们能坐下好好地陪他们说说话。而习惯于快节奏生活的现代人来说,他们往往会忽视对老年人精神上的关心,只知道定时地寄钱给父母而不记得打打电话问候一下,这其实有点本末倒置了。多多地与父母交流交流,陪父母走走看看,其实父母亲会更欣慰。联欢晚会上的一首常回家看看道出了天下多少父母的心愿啊。自有记忆以来我便讨厌参加丧礼,并不是说那里的气氛有多沉闷悲伤,只是觉得整个仪式过于虚假。人活着时不懂得如何善待之,等亲人走了才在那里哭哭啼啼未免可笑。当然我不是说中国传统丧礼该被取消,而是子女应该分清何为重何为轻。丧礼上人们大声敬酒、熙熙攘攘,活像是在办喜酒,纵然在守灵时的哭唱也显得那样勉强突兀。我不知道这种形式对活着的人来说有多少意义,但亲人已去再怎么做样也于事无补了。
当一家人在其父母死后大办其丧礼时,人们总说些啊,某某人多孝顺之类的话,我不禁纳罕难道这个社会对于孝顺的定义竟降低到这种程度了吗?丧礼毕竟是做给活人看的,所以但凡亲人在世时对他们好才是真正的孝。那么做到何种程度上才能叫好呢?这其实是个挺难回答的色难,,问题,每个人的心中自有一套标准。子夏曾问到何为孝,孔子回答道;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后孝乎?这里是个反问句,即有事情时做子弟的年轻人效劳,有酒食,让给父老享用,做到这些方面就算孝了吗?其实在父母面前保持敬爱和悦的容色最难。
蓦然回想,这句话真的非常正确。平常我们都在学校里,只是逢年过节才回家,但即便是这样,在家里的短暂时间里我们也往往因受不了父母亲的唠叨关切而耐烦不已,有时还会顶几句,更有甚者便会甩脸子给父母看。我们的一句无心之说可能会令父母难过很久,所以在我们对父母的唠叨露出不耐之情时想想父母的心情吧,毕竟他们的出发点是好的。
《孝经》读书笔记1500字
据说,比尔盖茨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时曾说过,最不能等待的事情是孝顺。这句话出自于一个美国的首富,这不能不让我们感慨和深思。
孝为何也?我没有去考证《说文解字》上的权威解释。但是,汉字的结构组成有会意字。按照我个人望字生义的理解,孝字是老与子的结合。孝字的上半部为老字的半边,下半部为子字,两者结合即为孝。从意形上看,又恰好解释了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由上而下看为老子抱儿子,由下而上看乃儿子背老子。由是观之,我们不得不惊叹先贤的聪慧与睿智。在中华文化博大精深的智慧宝库中,《孝经》是中国古代儒家的经典。这部伦理学著作在中国思想史上有着不容忽视的地位,特别是在西汉以孝治天下之后。
在唐朝,它被尊为经书,南宋以后被列为《十三经》之一。在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它对维护封建社会的纲常宗法等级和道德秩序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孝是儒家伦理思想的原点。《孝经》集中阐释了儒家的伦理思想,对孝的要求和方法做了系统而烦琐的规定。如对父母的生老病死的过程,提出了孝的标准: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孝经》(纪孝行章第十)。《孝经》把孝推崇到极高的地位,认为: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孝经》三才章第七)。因此,人之行,莫大于孝《孝经》(圣治章第九)孝成为人的。
道德之本(夫孝,德之本也《孝经》开宗明义章第一)。在《孝经》中的伦理思想中甚至把忠与孝联系起来,认为忠是孝的发展与扩大,把孝的社会作用神秘化和绝对化。尽管如此,《孝经》所推崇的孝顺不失为中华文明的瑰宝,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基石。孝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古往今来,孝顺尊老的传统被世代延袭,并积累了许多的典型,如供儿童蒙学的经典《二十四孝》的图文故事,就是家喻户晓的教科范本。随着时代的进步,传统孝文化的糟粕自然要被舍弃,但其中的积极意义和精髓仍然被继承下来。无论是平民百姓还是伟人领袖,那些孝敬尊老的故事是永远让人感动的。我们的家庭并不是很和谐,并且我其实一直在心里就对爸爸怀着一直恨意。是他让我们长期以来处于痛苦中。他是妈妈痛苦的来源,而我看到妈妈的艰辛,心里就有被刺痛的感觉。但是后来渐渐懂得:爸爸其实也承受了很多,在那样一个农村,培养我这样一个大学生,是一种神圣的荣誉。今年看到大一的新生,突然又回想起当年爸送我来学校的情景。唯一感到遗憾的是,在他第一次出远门,送我来到学校之后,竟然让他在那样的仓促中离开了学校。那时,正值08年秋,我的18岁生日就是在火车上度过的。爸爸在北京火车站买了两瓶呦呦奶茶。在爸爸的要求下,我打开了,但没舍得喝。心想,或许在他离开后,我可以对着它看爸爸是影子。但是没想到,在那样的高温天气下,奶茶很快就坏了。我啜了一小口,无奈之下,只好把奶茶放进了垃圾桶。那天来到长春是一个晚上,有风,披上了外套(是妈妈廉价买给自己的那件,但是因为太小而转手到我手中)。那天晚上,直到十点多爸爸才离开学校,他要出去找住的地方。不知他那天是几点睡的。但是那样贪睡的他,是怎样熬过来的,我不知道。第二天,他很早就过来找我,要我去吃早饭。其实,在坐完几天车以后,根本没有什么胃口。但是他还是坚持。因为没有拿到学校的饭卡,只好出去吃。一边走,他还一边给我介绍附近的情况,要我注意安全。但是最后看来,他在昨晚那样漆黑的夜晚并没有探索到很多东西。
因为最后我们花了好长时间才找到吃早饭的地方。吃得很简单,好像好像也不贵。但是想到他带着我一路探寻的经过,心中就有一种酸楚。忘了是哪天,他陪着我去体检,但是主要时间是在排队。还记得期间我们去火车站买了票,坐的是25路公交车。从动植物园到火车站,差不多绕了大半个长春。那天还遇上半路堵车,来回花了3个小时左右,但是还是很愉快的。安顿好了以后,爸爸带着我去了对面的动植物园。门票费20。当时并不知道可以免费进去。估计当时爸爸是一直在前,领着我。虽然并没有什么值得一看的东西,但是爸爸拍下了一段长颈鹿的录像,存在我的手机里。只是被我稀里糊涂地删掉了。再也找不到了。应该是同一天的中午,爸爸带我到二楼的那家餐厅去吃了饭,要来几个带辣椒的菜。还叮嘱我时常去吃,不要太节俭。也是那次,第一次喝道了花生露,以后再也没沾过。走的那天晚上,我们坐在柳树底下的长木凳上,来往的车打着灯,照到了我脸上,爸爸看到了我脸上的泪水,于是他也开始流泪。
估计那是第一次亲眼看到爸爸因为我而落泪。篮球场上,学弟学妹们还在训练着。面对已经开始的大学生活,他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我们,只剩下的一年多的时间。在这为数不多的日子里,还有很多待完成的事。为了充实自己,为了给自己的前途铺路,也为了有机会弥补两年前的遗憾。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 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 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 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 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 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 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 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 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 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 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 死亡。
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爱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 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 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 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而于连和玛蒂尔德的爱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玛蒂尔德出身豪门贵族,且追求理想,不甘平庸,才思 敏捷。所有这些都吸引着于连。而玛蒂尔德对于于连的爱情更多地缘于于连在她骄傲面前不屈服,不屑一顾。(自然也包括于连的英俊、才学)。这在于连接受科拉 索夫亲王的建议这一段有趣的故事中表现得犹为突出。可以说是嫉妒和寂寞使玛蒂尔德疯狂地爱上了于连。
最终于连还是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而拒绝了玛蒂尔德。这多少让人要为后者鸣不平,毕竟她置自己的名誉而不顾,毕竟他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但 这种爱却不是自然的流露。而于连对德.莱纳夫人的爱却是自然地。同她在一起,于连会感到自由平等和独立。这也是司汤达本人所说的头脑的爱情和心灵的 爱情之别吧。于连的取舍正是司汤达本人的取舍。
同曹雪芹写《红楼梦》一样,司汤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在五十年后才会有读者。他盼望着读者能解其中味,并声称他的作品是献给少数幸福的人的。在写完了这点小体会后,回过头来,我不禁又问自己,我是那少数幸福的人吗?
展开全文
相关推荐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