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雪狼之王》有感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我们经常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它们是人类知识的总结。在阅读了作品后,我想您对于这个作品有了更深的了解,为了充分回味作品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请阅读由小编为你编辑的读《雪狼之王》有感,欢迎你的品鉴!

今天,我读了一篇了《兴趣语文》上的故事,故事的名字叫:《雪狼之王》。

我读了这个故事以后深受感动,故事的大体内容是:从前,有一只叫罗尔的狼,它是雪狼之王,由于冰天雪地断绝了它们的食物来源,雪狼之王罗尔就带着狼群出来寻找食物,突然有两只野兔闪电般的奔跑着,两只小狼马上跑上去追那两只野兔,跑了一会,没有追上,让野兔逃了。罗尔非常生气,因为它认为让猎物在自己的眼前逃走是狼族的耻辱,于是它把两只小狼掀在地上,突然,出来一只叫鲁的狼,它是两只小狼其中一只的爸爸,他拦在罗尔的前面,不让罗尔伤害自己的孩子,所以鲁就扑上去和罗尔扭打起来,鲁渐渐的招架不住了,罗尔用锋利的牙齿咬住了鲁的脖子,过了一会,罗尔居然松开了它锋利的牙齿,而没有把鲁咬死。忽然,罗尔和狼群闻到了人的气味,猎人来了,罗尔看了鲁一眼,鲁明白了罗尔的意思,鲁就带着狼群跑了,而罗尔则故意吸引猎人的注意力,把猎人引向另一个方向。最后,罗尔用自己的身体制造了雪崩,罗尔和猎人同归于尽了。

这个故事对我的触动很大,我有许多感想,首先我非常佩服罗尔的勇敢,它在面对强敌时毫不畏惧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其次,罗尔那种做事认真的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它的部下让猎物逃走了,它们就必须接受惩罚,只有事事认真才能成功。最后就是罗尔那种舍己为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生活中,有许多人只顾自己的利益,就不惜损害集体利益,我不喜欢这种人。我们都要做罗尔那种大公无私的人。假如我们班有了困难,我们都要勇于牺牲个人的利益而换取全班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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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风之王》有感


永远坚守承诺?这怎么可能?读了莉特。亨利写的名作《风之王》后,我从中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一一只要学会坚守承诺,就没有办不成的事!

就像主人公阿格巴一样,他在闪出生的那一刻,就许下了一条诺言:我的名字叫阿格巴,巴和爸的发音差不多,我就是你的爸爸。闪,等你长大了,你一定会成为风之王,我保证。自从阿格巴许下诺言的那一刻起,他便一心一意照顾闪,从未有过半点闪失。他每一刻都守在闪的身边。他们整天形影不离。离开每一分钟都会依依不舍,闪和阿格巴之间互相照顾,互相依赖,使他们的关系亲如父子,相处十分融洽。信任,使他们更加不离不弃。

但是,我们的生活呢?我们是否能像阿格巴一样坚守承诺?当你随口答应了别人,并许下诺言时,你是否想过自己违背了诺言,别人会怎么想?别人一定觉得你是一个失信的人。一定觉得若和你做朋友是多么的无聊,无语!这样,你还有朋友吗?没有,若你经常失信,日积月累,自然没了朋友。所以,坚守诺言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坚守诺言就等于交了更多的朋友,获得更多的信任。

与朋友交,言而有信。孔子所说的话是多么富有哲理呀!只要信守诺言,朋友之间就会互相信赖,不离不弃。只要坚守承诺,朋友之间互相支持,就会使荒凉的沼泽变成天堂。

读风之王有感200字


《风之王》讲的是一个马和哑巴的故事:一头叫闪的马,拥有高贵的血统,却阴阳差错,虽有一身本领却无法施展。

他出身卑微,虽然心中充满豪情壮志和爱,却有口难言只因为那句话,他们不离不弃终于等到了辉煌的时刻。

一个叫阿格巴的男孩,虽然心中充满了爱与豪情壮志,却有口难言。只为了阿格巴的一句许诺,闪和他不离不弃,卧薪尝胆,终于等到了辉煌的那一天。

读了这本书,我懂了一个道理,人生总有起伏的时候,遇到困难要坚持下去,不能放弃。

读风之王有感200字

读一本好书,交一个好友,我读了一本好书《风之王》,也认识了迅疾如风的阿拉伯骏马,它出生在摩洛哥王国,出生时,王宫里的人都说它是活不下来的,因为它比其他的马儿小好几倍,没几天,小马的妈妈就被克死了,没有奶水和食物的小马多亏了哑巴男孩阿格巴对它格外关爱,用驼奶和蜂蜜来喂它,阿格巴为小马取了个名字,叫闪,还为它许下了诺言我的名字叫阿格巴,巴和爸的发音差不多,我就是你的爸爸,闪,等你长大了,大家会为你鞠躬,我保证。

闪身上的命运符纹,分别代表凶兆和吉兆,胸部的表穗纹表明它一生都很不幸,右后腿的白色斑,证明它可以成为风之王,来到法国后,他遇到了罗珊娜小姐,它的命运开始转变了,它们生了三匹小马,还赢得了最高奖杯女王奖杯,风之王这个称号,属于闪的,也属于它的家庭。

读风之王有感200字

我读了《风子王》后,深有感触。

这是一个发生在阿拉伯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个名叫阿格巴的小男孩,他是个哑巴,他还有一匹名叫闪的马。闪是一匹难得的好马,可是它性格倔强,只有阿格巴能约束得了它,所以它被说成劣马,被派去拉车。厨师管束不了闪,就把闪卖给了一个车夫,有一次,车夫让闪运柴时,一个好心人买下了闪,并把阿格巴带回家。可是好心人的太太却讨厌阿格巴,她把阿格巴赶了出去。阿格巴半夜三更地去找闪,却被关进了监狱。他出狱时,闪和一匹名叫罗珊娜的白色母马结了婚,在一次次比赛中获得冠军。

读风之王有感200字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名为《风之王》的书,是写关于马的,写得非常感人。

当我读到闪对命运抗争的时候,我不禁泪水盈盈。一匹马,为了证明自己,即便命运多么不公,他也要同它抗争到底。这种对信念的执著,让我对它肃然起敬。还有阿格巴对闪的那份情谊,那份为了实现自己的承诺而历尽千辛万苦也在所不惜的精神也激励着我。我想我应该学习闪的那种敢于抗争的、对信念永远执著、不自暴自弃的精神,而不是一碰到困难就退缩,一有了难题,就放弃或者找妈妈;应该学习阿格巴的那种信守承诺的精神,而不是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子,经常说过了,却怎么也做不到。要努力争取说到做到,言行一致。

读风之王有感200字

看完这本书后,我认为:做人一定要有刚强不屈的性格,不能一遇到困难就一蹶不振、丧失信心。一匹马驹都能坚持,怀着美好地心愿去努力拼搏,人更加需要力争上游。比如,在一次考试中没有考出好成绩,千万不能泄气,要继续努力学习,奋发向上,争取在下一次考试中取得佳绩。

游泳时不得要领,在水里扑腾还呛了水,不能因噎废食而不敢再下水,而要更加刻苦练习。在一次运动会比赛时马失前蹄,没有获得冠军,被别人嘲笑,要沉住气,努力练习,铩羽而归后一举夺魁,让那些嘲笑过自己的刮目相看。在追求梦想的路上,我们需要的是勇气。

读《天狼》有感


在这个暑假里,我走进了阅读的花园,饱食着清甜的花蜜,其中,最闪亮的一朵《天狼》,更是令我回味无穷。

初见《天狼》首先是被他的封面而深深吸引,它的封面并不诱人,甚至还有点吓人,一头独眼露出尖利的牙齿,狰狞的望着每一个人,剩余的那只独眼幽深哀怨,一看就是一只有故事的狼,比起旁边那些色彩缤纷的书,这本书显得是多么与众不同,我一看对简洁的书有莫名的好感,于是便一口气把它读完。

《天狼》讲述的是狼、狗与人之间的一个遥远的故事。独眼狼真真、白狗雪玉、兰花呦里的杜家人,透过错综复杂的关系被命运连在了一起。独眼狼珍珍,她的外祖母和母亲都为了夺回森林而丧命于猎人杜仲的枪口之下。珍珍背负着沉重的使命不断的历练自己,不顾生命危险,只为有朝一日报仇雪恨,甚至为了证明自己的信念尔扎下了一只眼,成了独眼狼。白狗雪玉原名雪虎,帮助老主人杜仲效忠,后杜仲入狱,他进了警犬学校,并分配到鬼跳崖监狱,帮助老主人杜伯越狱后,流浪,与黑狼珍珍恶斗后冻僵在为了逃脱城市苟扣杂税而隐居山林的杜仲一家人的门前,当了杜仲一家人的守门犬。机缘巧合,杜仲竟是杜伯的弟弟。杜仲一家人,与独眼狼几代狼积怨甚深,有了妻子菊秀,儿女杏儿小磊。后来杜仲被珍珍及他的女儿杀死,而雪玉却杀死了珍珍。故事的最后是珍珍的孩子山妖当上了狼王,至于后来,独眼狼的遗愿没有完成,其实题记便是结局。

结局如何并不重要,故事的主题是爱,雪狼珍珍的恨之所以如此强烈,浓烈到可以摧毁一切,是因为爱,所谓爱有多浓,恨有多深珍珍爱她的母亲,爱她的外祖母,爱她的儿女。白狗雪玉之所以i如此忠诚,忠诚到可以抛弃一切,是因为爱,所谓滴水之恩,必当涌泉相报,雪玉爱她的儿女。老主人杜伯之所以如此冲动,冲动到可以起杀机,是因为爱,杜伯爱他的未婚妻小凤。这所有的一切都来源于爱,会有这个也是因为有爱。书背面的那句话:爱,是这个世界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有活说:因爱生恨,但同时,爱液能融化掉恨,就像书中珍珍的女儿血杜鹃,雪玉的儿子侠客一样,侠客用生命去爱血杜鹃终将血杜鹃的很容化为爱,所以很在某种情况下也等于爱。

套用许崇的一句歌词:有些恨像是一个圈,冤冤相报不了结。只为了完成一个遗愿,还将付出几多鲜血。这句歌词也挺适用此情此情。

爱,终能战胜恨;爱,能照亮世界上所有黑暗的角落;爱,是世间最博大、最温暖的力量。

再看看书的封面,其实那只狼的毒眼里有一抹明亮的色彩,能抹掉眼睛里那深俊的黑暗,捂住狼的面孔。我发现,这只狼同样能协调的放到一张温驯柔和的脸上。

《天狼》这门属演绎了原始的狼性、忠实的狗性和光辉的人生,讲述了一种永恒的爱,它凝聚着一种不可战胜的力量。爱,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这也正是文章所揭示的主题。

读《狼性》有感


偶然,在书店中,阅读了《狼性》这篇文章,使我顿觉耳目一新,受益匪浅。

闭上双眼,仿佛,看见了一群群狼在野外捕食,一次失败,第二次再来;失败了,再来,再来面对挫折,狼群的反应不是沮丧,也不会表现出忧虑。狼群只是整装待发,投入眼前的新任务,继续向前进。深信在下次,胜利将属于他们。这就是狼性-----一种不怕困难,勇敢面对挫折,勇于尝试的精神。

细细地品读这篇文章,我似乎只能读懂败中求胜这个词。

多少人,在失败过后,总是选择逃避,而逃避的结果往往是失去了机会,失去了成功。正如文中所说,我们不但不应该畏惧失败,逃避失败,更应该鼓励失败。是啊,如果人人都害怕失败,逃避失败,那么,那些新的,有挑战性的的东西就没有人去尝试了,每个人也只是庸庸而过,不是吗?我们更应该学会鼓励失败,挑战成功,才能获得新的知识,新的感想,才能在失败中取得成功,取得胜利!

多少人失败了,总是抱怨环境的恶劣,却从不知道如何在困境中崛起,如何从困境中将自己磨练成强者。不是说:困境易成才吗?许多奇迹都在险恶的环境中出现的,顺境虽好,但它能消磨人的斗志。而逆境却能磨练出坚强的意志和勇于拼搏的精神,使自己的能力超常发挥,是啊,只要抓住了逆境中的希望,把它作为动力向前冲,那么,成功一定会在终点迎接我们的。狼群都能这样做,何况是我们高等的人类呢?

准备失败!鼓励失败!败中求胜!挑战成功!

读罢,同学们,生活在幸福今天的我们,是否应该学着如何去挑战失败呢?

读狼国女王有感


这本中篇小说讲述了一个动人的故事。小说的主角是一只名叫紫葡萄的年轻雌狼,它的丈夫盔盔是帕雅丁狼群的狼王。有一年冬季,狼群因为找不到食物全都瘦成了皮包骨。狼王盔盔冒着生命危险演了一场虎口夺食的生死戏,不幸身亡。当狼群把饥饿的目光放在了狼王盔盔的尸体上的时候,紫葡萄为了爱铤而走险,为狼群捕获了一只年轻的幼鹿,这让老母狼朵朵菊大为感动。正当狼群要展开一场血战时,老母狼朵朵菊助了紫葡萄一力,使紫葡萄成了新一任狼王,可首战便出师不利,使王位遭到了质疑

故事还没有结束,大结局还没有出来,可是我却已经读出了一种感情。这种感情说不出是什么滋味。是夫妻之间的爱?是长辈对晚辈的期待?是紫葡萄内心的纠结和苦涩?可能都不是,也可能都有。但我感受最大的,是对紫葡萄的敬佩。紫葡萄是帕雅丁狼群历史上唯一的一位雌性狼王,也是一位最负责的狼王。在它身上,你可以看到一份永远不变的责任感:首先,是对自己的丈夫负责。身为原狼王盔盔的遗孀,它拼死阻止同类相食的残酷行为,与族群里的公狼剑拔弩张。它跳悬崖,捕幼鹿,差点儿丢了性命,就是为了让众狼放弃啃食盔盔尸体的邪念。其次,是对常常帮助自己的老母狼朵朵菊负责。虽然它遭受了心怀鬼胎之辈的侮辱,抱有邪念之狼的忤逆,但为了不辜负朵朵菊的期望,它忍受了、它包容了。最后,是对自己和整个帕雅丁狼群负责。日曲卡雪山的茫茫雪野,天寒地冻,滴水成冰,无食物可果腹,它承受住精神的郁闷、饥饿的痛苦,为了自己的族群出生入死,赌上性命猎杀小牛犊证明自己!

这是一种多么伟大的责任感!一份多么感人的执着!我一直在猜想故事的结局,紫葡萄的命运我明白,紫葡萄是可以胜任的。对于动物界的弱肉强食,人们常常把身体强壮、智勇双全的视为强者。没错,这种所谓的强者固然是好,固然是有一定的优势。但是,坚贞、执着、责任、谦让以及爱,它们融合在一起,是否会更有凝聚力、更加坚不可摧呢?紫葡萄会用行动去证明这一切,去告诉人们:王者的真面目,绝非那些暴戾心肠的坏东西,而是能用慈爱包容一切,能用实力证明自己的人。紫葡萄拥有了这些,所以它拥有了世界。

结果如何,我说了不算,我也不能决定,但是让我来借用沈石溪老师的一句话,假如雌性为王,这个狼群真的就会毁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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