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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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山

校园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区有关校园安全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法》,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和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遏制校园安全事故,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迎接市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验收工作,根据甘区教发[XX]1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校园安全的具体情况,决定集中在全乡开展以保障师生安全为重点的校园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学校安全发展为目标。全面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制,完善好各项管理制度,严防重大事故,预防一般事故,确保校园安全无事故,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建立校园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校园安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师生的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隐患即时得到有效治理。

二、工作重点

以各学校(园)的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安全教育、设施设备、安全保卫、卫生健康、交通消防、食品安全、周边环境整治为重点,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创新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整治工作领导,加大整治工作力度,使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到位,经研究决定,中心学校成立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xxx(乡中心学校校长,校园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总负责人)

副组长:xx(支部书记,负责校园安全工作责任书签订、校园安全宣传工作)

xx(协助校长负责全乡校园安全检查、中心学校校园安全办公室工作)

成 员:xx、xx(中学副校长,该校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该校校园安全工作)、xx(中心学校会计(负责校园安全工作经费落实工作,并协调xx、xx两校的校园安全工作)、xx(中心幼儿园园长,该园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该校校园安全工作)、xx(xx小学校长,该校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该校校园安全工作)、xx(xx小学校长,该校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该校校园安全工作)、xx(xx小学校长,该校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该校校园安全工作)、xx(xx小学校长,该校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该校校园安全工作) 、xx(小学部负责人,负责小学部安全整治工作)。

各校(园)要成立相应的安全专项整治组织机构。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提高认识

(1)采用广播、标语、板报、少队活动、主题班会、国旗下的演讲、知识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校园安全专项整治的目的、要求、意义,提高广大师生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2)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各校园要把学生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组织师生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的能力。

(3)各校园要建立安全专项整治小组,制订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和应急预案。

(二)排查隐患,认真整改

各校园要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

四、主要任务

(一)健全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①校(园)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

②学校、幼儿园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安全责任范围划分,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时时抓,全体教师通力抓,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③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工作机制。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④住宿生成立午休、晚间十人联护小组,提高学生自护能力。

⑤中学、幼儿园要有专人负责食堂、食品卫生工作,严格把好食品、蔬菜、油料等进口关,防止腐烂、变质、过期食品、蔬菜、油料和来路不明食物流入食堂。要建立台账,并认真执行饭菜留样制度。

(二)加强校园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

①每周一有专人负责对校舍、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②及时维修、加固或拆除危旧房屋,特别检查校门、围墙、走廊、楼梯、护栏和校舍屋顶、墙面、地基的牢固程度。

③总务主任定期对实验室、供电线路、体育器材进行逐个检查。

(三)提高校园消防安全能力

①每月组织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按有关规定定期更换、确保畅通。

②加强消防应急演练,每周开展一次防震、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③积极开展防风、雪、雷、电等自然灾害的知识讲座。

(四)消除食物中毒和传染病问题

①各校园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治工作,要按照《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改善食堂条件,促进食堂卫生达标,要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卫生制度和措施。

②学校、幼儿园食堂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严把食品采购、保管、烹饪关,建立健全食品采购、索证、登记、备案制度,规范消毒管理,不得使用非法食品添加剂,从业人员要定期体检,持有健康证。

③建立健全校园传染病疫情监察与报告制度,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教育和卫生部门报告,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

(五)解决小学生、幼儿交通安全问题

①深入排查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的重点是:接送小学生、幼儿的机动车辆是否经公安部门和交通部门审查合格,有无定期检测,办理相关手续;是否有农用车辆接送学生、幼儿现象;驾驶人员是否具备资质;接送学生的车辆是否存在超载现象。

②层层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中心学校与各校(园)、各校(园)与教师和学生家长层层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各校(园)不得准许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动车辆和驾驶人员接送学生,教育并要求每一位学生不得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动车辆,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制止和汇报,并用书面告知学生家长不得让子女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动车辆。教师实行首遇负责制,即时报告制。

③严厉打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中心学校校园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会同乡派出所制定工作措施。坚决依法取缔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动车辆和不具备资质的驾驶人员接送学生,坚决制止接送学生的车辆超载超速行为。

(六)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①学校保安人员要落实工作职责,着装提前到岗。在学生到校、午休、上下学时,要认真进行巡逻。

②学校上课期间和放学后要实行校门管制,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要实行登记制度,特别要防止无业人员、精神病患者、来历不明人员进入校园。

③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一旦发现,坚决没收,并及时通知学校及班主任,给予批评教育。

④对提前到校的学生要随到随进校门,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⑤学生放学要建立排队和路队护送制度,交通路口要建立“小黄帽”监督岗。

(七)强化住宿生安全监管

①加强校内学生宿舍管理,落实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②夜间要有中层以上领导在岗带班,有专门的保卫人员巡查校园。

③班主任注重对学生日常生活的关心和爱护,经常了解学生的需求和动态,及时化解矛盾,定期联系家长并做以反馈。

④严格禁止学生在宿舍使用蜡烛、电热器具;放置易燃、易爆物品;私拉、私接电源线路等情况,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

(八)建立健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建立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领导小组,明确职责,遵循突发事件处置原则和程序,迅速处置突发事件,并畅通信息通道,立即上报主管部门,有效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

(九)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积极配合工商、城管、文化等有关部门对学校200米范围内的娱乐场所、网吧、游戏机室、书报音像摊点、乱停乱放的车辆,以及经营出售的“三无”食品进行治理,消除学校周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十)有效加强家校联系

各校要进一步加强学校与家长、村社的联系,共同做好学生校外防溺水、防火、防雷、防风等意外事故的监管。通过印发《告家长书》、召开家长会、家访及学生平安家校联系卡等形式,提高学生在校外的识险、避险、自救自护的意识和能力,有效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

五、方法步骤

全乡各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x月x日—x月x日)

各学校(园)要紧急行动起来,召开专题会议,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广泛宣传动员,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切实明确重点任务、工作责任和具体措施,务必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安排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自查整改阶段(x月x日—x月x日)

各学校(园)要组织专门人员对校园内外进行拉网式排查,力求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制定时间表和整改措施,进行自查整改。

(三)集中整治阶段(x月x日—x月x日)

在各学校(园)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督促检查,督促学校(园)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整改,坚决将校园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联合督查阶段(x月x日—x月x日)

中心学校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检查。一是查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三是查隐患治理落实情况。

(五)总结提高阶段(x月x日—x月x日)

各学校(园)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并将总结报中心学校。中心学校将全乡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体情况报告区教育局,迎接市专项整治行动的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是加强校园安全,保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促进全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途径。各学校(园)要不断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集中精力抓好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学校(园)要将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放在突出位置,将安全工作与教育事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保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学校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对因在工作中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的校园长将实行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强化措施,务求实效

各学校(园)要坚持“属地管理,全面覆盖、不留空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具体化、明细化,真正落到实处。

(四)及时沟通,加强配合

各学校(园)要加强协调沟通,主动进行重点整治,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跟踪监控,确保各类安全隐患整治到位,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莲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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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校园安全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市校园安全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市办通16号《关于成立市毒鼠强等危险剧毒物品管理和校园安全秩序专项整治领导组及明确工作职责的通知》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4月15日上午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毒鼠强和校园安全秩序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精神和国家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建设部、交通部、文化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十部委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特拟定市校园安全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意识,坚持“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各依其法,各履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按照“打防结合、标本兼治、严格监管、确保安全”的精神,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完善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长效机制,深化“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排除和减少危及学生的安全隐患,防范和杜绝学校及周边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稳定和谐的育人环境,构建平安和谐校园,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促进我市社会经济持续健康的和谐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以县、区为单位,深入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秩序的专项和集中整治,建立健全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把部门行为转化为政府行为,阶段性工作转化为长期性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将“平安校园”的创建活动,有机纳入“平安”建设中,使全市学校及周边环境防控措施明显加强,防控能力得到明显提高,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明显下降,治安、交通秩序明显改善,消防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和安全保卫制度不断完善,工作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不断增强,实现学校安全管理与社会公共服务的协调发展,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以及教书育人的社会环境得到根本改善和持续巩固,办好学生安心、家长放心,社会和群众满意的各级各类学校。
1、构建起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健全学校及周边安全预警机制,充实完善针对性、时效性、操作性较强的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提高学校及周边安全秩序管理水平。
3、深入广泛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落实学校校长、乡镇长(街道办主任)、派出所长、法制副校长“四长”的学校及周边安全责任制,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4、校园内不发生重大恶性、刑事、群体、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校园周边一般案件、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5、深入落实依法治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师生法律意识明显增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反对邪教、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自觉性得到提高,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实效更加明显,有效防范黄赌毒及邪教活动向学校内部的渗透,非法宗教和封建迷信活动不在学校滋生。
三、工作措施
1、明确职责,相互配合。各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切实担负起校园及周边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顿和规范校园周边环境秩序,建立起各司其职、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协同工作的机制。
2、定期通报情况。定期不定期由校园安全秩序整治办公室牵头,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工作例会,各部门通报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共同分析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每季度编印一份简报,对各部门工作情况、校园及周边安全状况、安全事件进行通报。
3、定期进行检查。由校园安全秩序整治办公室牵头,每学期组织一次各部门对学校及周边安全治理情况大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建立督查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职能部门组织对辖区内学校安全秩序的排查,对校园安全秩序隐患突出的学校,建立专人负责制,制订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督查体系和责任追究办法,把责任真正落实到人,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的,要严格督查督办。
5、畅通工作信息。各部门确定1名人员担任同级校园安全秩序整治办公室信息员,及时沟通情况、反馈信息。对信息沟通迟缓,反馈不及时的,依法依规追究信息员的相关责任。
四、部门职责任务
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监、新闻出版、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履行学校及周边安全管理职责。
(一)教育部门
1、全面掌握辖区内所有学校的安全工作状况,拟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强化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3、掌握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情况,把安全和法制道德教育课纳入教育教学计划,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和形式多样的开展学生安全

市校园安全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第2页

教育,落实安全教育“每周一课”的课堂教育,做到有课表、有课时、有教材、有教案,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4、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督促、指导各学校建立并修改完善指导性、针对性、时效性、操作性较强的突发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乡镇中心完小以上学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5、督促学校做好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学校分管领导和分管专职或兼职保卫干部,原则上乡镇中心完小以上小校,初级以上中学应成立学校保卫科,设立专职保卫人员。
6、进一步强化广大师生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的教学内容。加强学生食堂的管理,学生食堂不得对外承租,已承租的学校要立即收回。制定辖区内学生食堂的达标计划,确定学生食堂不达标停办的年限,并将情况通报同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
7、督促学校接送学生车辆的源头管理,建立健全校车和驾驶员管理档案,并将档案于每年元月15日前抄送辖区公安交警部门。每学期开学前,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检测。
8、每年1月30日前,将辖区学校存在安全秩序隐患突出的问题、整改建议报当地校园安全秩序整治办公室及领导组。
9、落实每年3月20日、9月20日前,将学生宿舍入住、校外租房生、留守少年儿童等情况,向当地居委会、公安派出所通报并提供相关文字档案。
10、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秩序整治和禁止未成年学生进入网吧及娱乐场所,定期或不定期向校园安全秩序整治办公室通报学校及周边安全秩序整治情况。
11、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
(二)公安部门
1、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八条措施”的具体实施方案,采取集中整治与各负其责相结合,将具体工作分解到各业务部门、单位和人员,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任务到人,组织到人,措施到人,责任到人。
2、了解、掌握辖区内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数量、规模、位置分布、办学方式及校园周边治安状况等基本情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加大校园及校园周边治安排查力度,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实行专案专人责任制,迅速侦破,对违法犯罪分子依法从严从重惩处,保持高压态势,以扎实的工作和强有力的打击,有效维护学校教学秩序,确保师生员工安全。
3、对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对辖区学校保卫人员的培训,或协调学校、保安服务公司,选派经培
训取得合格资质的优秀保安员到学校;对校园的人防、物防
和技防措施进行指导和监督。
4、指导学校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或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校,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入校。
5、指导并监督学校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储存、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
6、加大对校园及周边的电子游戏室、网吧、歌舞厅、录像厅、发廊、茶室、旅店、学生租住房屋等的检查和监督力度,对相关违法违规经营的场所和硬件设施、消防安全、经营人员、管理措施等不符合要求的,视情节轻重,该限期整改的要坚决限期整改,该停业整顿的要坚决停业整顿,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该处罚的要坚决处罚。
7、加大对重点学校校园周边的巡逻、巡查力度,对学生多、学校集中、治安复杂的部位和地段要建立治安岗亭,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强化对校园周边的控制力度,有效防范针对师生的各种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指导和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做好校园周边的义务性防范工作,创建各种义务性、群众性防范组织,针对校园周边治安情况,适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治行动,把校园周边治安问题处置在萌芽状态,创造安全良好的周边治安环境。
8、定期开展防火、防盗、防事故安全检查,落实校外租房住宿学生登记管理措施,落实乡、镇派出所所长每学期至少到乡、镇中心完小一次,对学生开展自我防护、遵纪守法、防火安全、交通安全常识和远离毒品宣传教育。
9、每年3月、6月、9月、12月底前,将涉及师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向同级教育部门通报,并提出相关整改意见建议。
市公安局监督举报电话:。
(三)交警部门
1、对辖区内所有学校的校车定期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逐步规范对校车的外观标识、安全技术定期检验等方面的监管,严禁学校使用拼装车、报废车、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严格校车驾驶员资质管理;加强对校车的路查路检,严处校车违法行为,对超载、没检测、驾驶员资质不合格的一律暂扣车辆,同时加大对校车驾驶员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力度,督促学校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措施。
2、建立学校交通违法行为通报制度。对经常违法的校车要及时通报当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限期整改。
3、对街道和公路边的学校进行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清理,根据学校周边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督促交通部门设置交通标志、信号灯、减速装置、标线、强制减速带、禁止鸣放喇叭、交通隔离栏等交通设施,消除涉及学生安全的道路隐患。
4、加大对学校周边的交通巡逻、检查工作,对学校周边
交通混乱地区,进行重点整治,严肃处理违章行驶、乱停乱
放车辆。对城区学校周边街道和停车场进行清理,合理规划停车泊位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临时停放,以缓解学校门口因车辆乱停乱放而造成交通堵塞的现状。
5、城区交通要道的学校,在上学、放学的高峰时段,合理调整警务,安排专人在学校门口、学校周边街道和重点路段,进行巡逻管控和交通疏导;针对每周星期五和星期天农村学生回家、返校的实际,合理安排警力加大对重点道路的巡查管控,严厉查处违法搭载学生的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学生的安全出行和平安返家。
6、指导、协同学校和有关部门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每个学期组织1次交通宣传“进学校”活动,每次给学生上2课时交通安全教育课,以案析理,指导学校加强师生的交通安全宣传和法制教育,提高师生遵规守法的意识,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7、配合工商、城建等部门加大校园周边道路摆摊设点的管理力度,确保道路畅通、有序。
8、对涉及学校师生的交通事故,要从快依法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和结果及时通报学校和家属,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9、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建立定期交通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对查处的学校师生交通违规行为和涉及学校师生的交通事故,要建立专门的档案和台帐进行管理,并及时向教育部门和学校进行通报。对在校师生交通违规行为较突出的学校,要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一起,共同督促学校落实各项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市交警支队监督举报电话:
(四)消防部门
1、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督促学校把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内容,帮助学校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指导、协助学校每年对师生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火场逃生自救演习。
4、定期或不定期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六小”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整治,确保周边环境消防安全。
5、结合每年“四大节日”安全检查,加大对学校、幼儿园的消防监督检查力度,指导监督学校、幼儿园做好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
市公安消防支队监督举报电话:
(五)司法部门
1、根据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积极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校活动的全面开展。开展法制教育,并通过深化依法治校工作、普法维权“六个一”活动、“普法志愿者”活动和“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结合“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把在校学生法制教育列入学生法制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使在校学生懂得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2、进一步规范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加强对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管理、选聘、培训、考核工作。法制副校长要充分行使自己的职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普法依法治理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支持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在校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把这项工作纳入本部门、本系统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特别是公安、检察、法院等相关部门,根据自身工作性质和职责,每学期到学校至少上1个课时的法律课,内容包括:通报最近的治安形势,讲授交通安全、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知识、技能和措施;讲授“两抢一盗”的防控知识;宣传“黄赌毒”和“黑恶”等社会丑恶现象的危害性等,把在校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真正落在实处,把法制副校长和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纳入年终评比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3、积极为中小学生提供法律援助。
市司法局监督举报电话:。
(六)建设部门
1、加强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依法责令立即排除。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限期纠正。
2、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努力完善校园周边的环卫基础设施配置,增加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卫生检查力度。
3、清理各类非法“小广告”,认真落实“门前六包”责任制,坚决整治占道经营、乱摆摊点、乱停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严重影响消防、排洪和交通安全的违法建筑,坚决整改或拆除,确保校园周边市容市貌整洁,通道畅通,不留隐患。
4、认真开展校园周边环境卫生、占道经营、违法建筑的整治活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综合整治工作力度。
市建设局监督举报电话:。
(七)交通部门
1、加强对运营机动车辆的管理,及时取缔学校周边及周围街道无证、非法运营车辆。重点查处以下几类交通运输违法行为: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客运、货运的行为;未经许可的客运车辆从事货运经营,货运车辆从事客运经营的行为;未经许可的普通货运车辆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行为;未取得从业资格证驾驶道路运输营运车辆的行为;客运站未经批准接纳客运车辆进站经营,对出站客运车辆不履行“三关一监督”,未实行出站安全检查的行为。
2、通过开展学校周边社会治安环境整治、打击“黑车”等违法运输专项治理行动,使全市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环境和运输市场秩序得到明显改善,建立健全打击“黑车”等违法运输工作长效机制。
3、严肃查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无证车辆及驾驶报废车辆在学校周围兜揽客人、搭乘师生,超速超载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4、依法查处无营运证非法运输等严重干扰破坏道路交通及运输市场秩序的行为,坚决打击有组织的“黑车”违法运输团伙,最大限度压缩“黑车”等违法运输的生存空间,加大打击宣传力度,震慑违法运输行为,正确引导学校师生乘坐证照齐全的合法运输车辆。
5、交通运政部门组织力量对“黑车”等违法运输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摸底调查,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打击“黑车”等违法运输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意义,鼓励群众积极提供“黑车”违法运输线索。
6、交通运政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公安交警、农机等部门加强查处和打击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无证车辆及驾驶报废车辆在学校周围兜揽客人、搭乘师生,超速超载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无营运证非法运输等严重干扰破坏道路交通及运输市场秩序的行为,对有组织的违法运输集团和团伙,从严处理,坚决取缔。
7、开展学校周边社会治安环境整治、打击“黑车”等违法运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对打击“黑车”等违法运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评估、总结、奖惩,研究建立打击“黑车”等违法运输专项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市交通局监督举报电话:
(八)文化部门
1、认真组织落实“扫黄打非”工作,从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角度,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2、严格文化市场审批,禁止在中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网吧、游戏机室、歌舞厅。把校园周边的网吧、歌舞娱乐场所、图书音像等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纳入重点整治范围,有重点地做到早布置,早安排。
3、配合市综治维稳办把全市的“扫黄打非”工作纳入社
会治安综合治理进行考核,把校园周边文化市场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全市文体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做到年初有计划,年
终有考核。
4、组织开展好校园周边文化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在中、高考期间,加强对娱乐场所进行重点整治,防止影响学生学习的情况发生;加大对校园周边图书音像门市的检查力度,重点查处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淫秽色情出版物、封建迷信和盗版教辅教材的经营行为,为校园周边创造一种良好的文化环境。
5、加大网吧管理,加大对违法经营的处罚力度。重点对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要严格按有关法规加重处罚力度,该停业整顿坚决停业整顿,该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坚决吊销网络文化许可证。
市文体局监督举报电话:
(九)卫生部门
1、加强对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监督与指导。一是对食堂采购、贮存、加工、销售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的重要环节进行重点监督指导,指导学校食堂建立相关制度并监督其落实。二是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卫生专项检查工作一年不少于2次。
2、指导学校建立医务室,对学校医务室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年不少于2次。
3、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整治工作。
4、指导学校开展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5、配合教育部门开展中国学生营养日、世界无烟日、全国爱眼日、全国爱牙日、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对学生进行营养不良(或过剩)、吸烟危害、眼病防治、龋齿防治和艾滋病防治的健康教育。
6、加强学校卫生监测工作,发现食物中毒、饮用水污染、传染病疫情等隐患,及时向教育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市卫生局监督举报电话:
(十)工商部门
1、严格查处、取缔校园周边的无照经营,特别是网吧、电子游戏室、饭店、食品摊点等易于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业。
2、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中小学周围200米内设立的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依法清查、取缔,对在校园周边申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者在经营范围上,加强引导和指导,凡对校园安全存在隐患的行业和商品都应严加限制。
3、查处在校园周边开展的违法经营,特别是向学生兜售假冒伪劣的食品、学生用具、玩具和有奖销售等行为。
市工商局监督举报电话:2839832。
(十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1、加强对校园周边药品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学校医务
室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假劣药品违法犯
罪活动,进一步规范校园及校园周边药品与医疗器械的经营和使用。
2、加大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等从事经营活动,产品进货渠道是否合法、购销记录是否齐全、产品是否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等。
3、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质量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渠道是否规范,储存条件、人员资格是否符合要求,相关制度是否健全,购销记录是否完整等。
4、组织学校医务室负责人及校园周边药品经营企业、
疗机构等涉药单位负责人,开展药品与医疗器械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培训。
5、依法组织开展对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举报电话:
(十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1、深入学校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每年不定期举办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媒
体,广泛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提高学生对特种设备使用
安全认知能力。
2、定期检查学校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状况及使用、管理、
操作等情况,对特种设备的从业人员严把持证上岗关,及时
查处特种设备方面的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市质监局监督举报电话: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县、区和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校园安全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及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每年1月20日前报市校园安全秩序整治办公室。
2、认真组织,全面整治。
各县区和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哪里问题突出就整治哪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辖区问题突出的学校,落实专人负责制,明确具体的任务和目标,因校(园)施策,务求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要提出具体整改措施,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做到防患于未然。
3、确保专项行动信息渠道畅通。
各县、区和各部门,要将整治活动采取的有效措施、工作进展情况和主要经验,及时上报交流,确保整治工作信息畅通。
4、认真总结,巩固整治成效。
各县、区和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整治工作总结,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整治成效,在每年10月30日前将整治工作情况报市校园安全秩序整治办公室

用电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用电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用电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认真贯彻落实xx省、xx市及xx市关于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深化电力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提升全镇用电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电力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根据xx政办发〔xx〕xx号及xx安委办〔xx〕xx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用电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用电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排查治理用电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用电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用电监管部门(单位)、人员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完善各村(居)各部门参与、企业配合的“政企联动”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用电安全保障能力;持续提高安全用电水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排查治理内容

着重排查全镇各部门、各单位和各企业供电源的用电管理、用电设施等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人员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内容包括:

(一)电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电力设施日常管理维护、运行及检测情况,相应资质电工的聘请、管理情况,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三)相关重要用户电网停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四)配电设施周边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等有可能影响安全用电的危险点的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五)自备发电机管理情况。

三、排查治理对象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明确了全镇xx户单位为重点排查对象:xx中心卫生院、xx市xx有限公司、xx市xx有限公司、xx闸。主要涉及以下行业(领域):

(一) 35kv专线供电用户和用电容量在2000kva及以上电力用户;

(二)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宾馆、学校、医院、化工、通信、交通枢纽等具有重要电力负荷的用电单位。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认真开展调查摸底,明确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排查治理对象;成立用电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订用电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整治活动有关要求;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广泛开展用电安全宣传活动,着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围绕整治目标,按照“排查隐患、治理落实、评估提升”的要求,全面推进用电安全各项整治措施,减少或者避免用电安全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用电形势稳定好转。主要分三步推进:

第一,组织自查自纠(xx月xx日-xx月xx日)。各部门、各单位和各企业对照xx年xx市安全用电专项检查整治评分表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自查自纠,查找用电安全隐患,投入力量主动落实整改措施。

第二,组织排查整治(xx月xx日-4月30日)。由安监所、供电所牵头,组织安监所、供电所人员和有关专家,分组对辖区内相关行业(领域)电力用户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电力用户将责令限期整改。对一些自身整改有困难的单位,可以自主邀请有资质的xx省内电力设计、设备供应、施工单位进行帮助指导服务;高配值班电工持证上岗培训可以向xx办公室报名,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低配值班电工持证上岗培训可以向xx市总工会职校报名,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

第三,组织抽查验收(xx月xx日-xx月xx日)。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对重点隐患单位进行抽查督办。同时,安监所、供电所人员和有关专家组成的检查小组,将对各电力用户安全整改结果进行复查,验收不合格的将依法进行处罚。

(三)总结表彰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通过专项整治,及时总结好的做法、经验和存在问题,明确下步工作打算。同时,对用电安全管理优秀的电力用户、工作表现突出的安监、供电等人员以及有关部门、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五、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落实各级责任。用电安全关系国计民生,涉及千家万户,一旦发生事故损失大、影响广。因此,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排查工作决不流于形式,决不走过场。各村(居)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主动对辖区内的电力用户开展安全检查,督促及时整改隐患。一些涉及新闻媒体、宾馆、学校、医院、化工、通信、交通枢纽等行业(领域)的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度,抓行业管理也要抓安全生产工作,紧密配合当地政府、街道,从工作部署、人员到位、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认真排除各类电力用户事故隐患,合力推进专项整治活动。

(二)严格工作标准,确保整治成效。有关人员开展检查时,要向用户耐心细致地做好安全用电宣传、解释工作,不得随意操作用户电力设备,注意自身安全,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此外,有关人员在现场检查时,要严格对照《xx年xx市安全用电专项检查整治评分表》 内容认真进行打分,发现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要依法处罚;不能整改的,要依法予以停产或者关闭。检查结束后,请将各单位《xx年xx市安全用电专项检查整治评分表》上报xx安监所,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各村(居)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分别于xx月xx日之前和xx月xx日之前上报安监所,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此外,各村(居)要求每月上报xx篇以上工作信息。

(三)建立健全机制,实现长效管理。加强对电力用户供电设备安装、设计、施工等源头管理,严格掌握论证审核环节,严把源头安全准入;加强用电安全宣传教育,运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开展用电安全宣传,提高社会大众安全意识。深入抓好电力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加强各村(居)各部门工作协调和沟通,持续推进用电安全检查和执法整改的“政企联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用电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篇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根据省政府关于在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和黎安监发【20XX】14号文件要求,特制定公司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自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安全投入,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规范管理、规范生产。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升矿山、尾矿库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此次深化专项整治安全生产隐患行动由公司统一领导,各部室、分公司积极行动,明确责任,详细分工。为做好安全生产隐患专项自查治理工作,确保工作能够深入开展,公司成立隐患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隐患专项整治领导组工作职责:

1、制定隐患专项工作方案、计划。

2、组织开展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3、对不能及时整改的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4、加大安全投入,保证隐患治理资金到位。

5、指导、监督各单位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6、负责重大事故隐患方案的制定,并对整改治理情况进行监督和验收。

三、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行动,自查阶段从 20XX年5月20日开始,至20XX年9月30日结束。分两步实施:第一步,集中排查(5月20日-5月30日);第二步,集中治理(5月30日-9月30日)。

四、检查范围

此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范围主要包括:矿山、尾矿库、选场、炸药库、油库、化验室、材料库、排渣场、重点设备设施等生产作业场所。

五、检查重点

(一)矿山自查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是检查是否层层分解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是检查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管理等制度及执行情况,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及使用情况。

3、地表现场情况:重点检查排碴场制度是否落实、倒碴是否按规范要求实施、重点设备、设施及办公区、值班室、洞口、职工生活居住环境落实防汛、防火灾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矿山井下通风排查重点是:井下通风系统、局部通风、通风设备设施、独头掘进的风速、风量、风质。

6、提升运输排查重点是:防坠设施、安全保护装置、一坡三档、钢丝绳检测以及日常维护保养、检查。

7、机电设备排查重点:防护装置、防护措施、接地保护、检修保养记录、安全标志、线路管理、消防、防排水设施等。

8、采掘排查重点是:安全通道、照明线路、安全防护设施、采场高度、行人天井、防坠设施、作业面隐患排除及现场准入签证单执行情况等。

9、装运排查重点:运输车辆、漏斗放料、二次爆破、溜井勾料、车辆净化装置、倒料场阻车设施等。

10、民爆排查重点:储存、领取、使用、清退等各项手续;现场爆破作业、临时存放、警戒工作;库内消防、人员值班、通讯监控设施等。

11、排渣场排查重点:排渣场的高度、台阶、反坡度、车挡或渣挡安全防护措施等。

12、采空区排查重点:安全防护设施、地面截洪沟、排洪渠、井下巷道封闭、塌陷区监控、安全标志等。

(二)尾矿库自查的主要内容

1、尾矿库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情况及尾矿库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

2、尾矿库监控设施监测情况及记录。

3、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坝体、坡比、检测设施、防洪设施、尾矿库排放、电话、照明设施、防洪物资储存情况、值班情况、闭库尾矿库监管情况等。

4、尾矿库、选场车间安全标准化建设进展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落实责任

各部室、分公司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对深化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自查行动,并制定安全隐患自查治理方案。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扎实做好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在20XX年9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将安全隐患自查治理汇总情况报公司安全部。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

各分公司既要全面部署、全面检查,又要突出重点,加强对重点场所、岗位以及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各单位在全面排查自查的基础上,突出对隐患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治理,必须深入矿山、尾矿库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强化督查,严肃追究。

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隐患整改登记台账,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落实整改期限、责任、措施到位,并加强督查;重大隐患,要实行公司监督整改,跟踪治理,未整改之前要安排专人盯守。在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中,对井下作业面CO浓度超标、风速不达、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可能引发事故发生的一律局部停产整改,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对整改工作不力的责任人进行事前隐患责任追究;对排查整治不到位的单位责任人给予停职处理;对井下带班领导排查隐患不到位、监督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一律给予停职处理。

(四)搞好总结 及时上报。

各分公司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下井8小时带班制度,及时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做好安全生产信息沟通和协调,确保通讯畅通。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杜绝迟报、漏报、瞒报事故的行为。各单位逐月对矿山、尾矿库隐患自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于每月23日前以书面形式交公司安全


篇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年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全镇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平遥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省市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镇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为期一年的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结合安全隐患逐月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逐村、逐户对所有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进行摸底、登记造册。全面提高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技术状态和驾驶操作人员技能水平,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农机生产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农机安全生产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顺利进行,特成立镇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领导组统一领导和安排部署全镇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郝笑琼 (镇长)

副组长:赵 壮(副镇长)

左开杰 (副镇长)

成 员:王汝胜(镇安监员)

郭守成(镇农机员)

郭晋文(段村村委主任)

王克勤(普洞村委主任)

张万富(马壁村委主任)

王东东(东安社村委主任)

雷时庭(七洞村委主任)

张照绛(旭庄村委主任)

庞振盛(陈西村委主任)

闫承让(阮庄村委主任)

魏继明(廉庄村委主任)

程培明(希贤村委主任)

康聪明(希尧村委主任)

姚吉贵(横坡村委主任)

任永安(北常村委主任)

毋鸿江(南常村委主任)

梁显龙(北羌村委主任)

张森林(南羌村委主任)

常满旺(西安社村委主任)

郭培让(弓村村委主任)

雷树平(堡和村委主任)

王荣耀(文祠神村委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机站,办公室主任由左开杰兼任。办公室人员由镇政府抽调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以及进展情况的收集汇总、通报和上报。

三、整治内容

1、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

2、建立镇村户三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

4、依靠镇村两级组织,对全镇农业机械进行摸底统计和调查。重点对无牌照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安全技术状态不良、使用寿命超过报废年限或不标准的农业机械,无证驾驶操作、违章拉人、未参加年度技术检验的各类农业机械投入作业、严重超标运输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整治处罚。

5、建立农机事故隐患排查制度、重大隐患和事故举报奖励制度、事故线索举报奖励制度、事故责任约谈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事故统计上报制度,建立交警、安监、公安、卫生、保险等有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制度。

6、建立健全农机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认真履职、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事前责任追究、事后依法调查处理。

四、整治步骤

1、总体部署、宣传发动阶段(6月1日6月30日)。

成立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根据镇专项整治领导组的总体部署,配齐工作人员,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发动,做好专项整治和检查的安排部署工作。

2、农业机械分布、作业情况摸底阶段(7月1日7月31日)。

要边部署、边宣传、边摸底,与村委会紧密联动。在利用会议、公告、媒体等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派专业人员到村摸底,了解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存在状况以及驾驶操作人员的思想状态,对所有农业机械登记造册,对未登记注册上户且符合登记条件的要全部注册登记,对不符合登记或已登记的但达到报废标准的,要登记花名并严格按规定处理,或移交公安局、安监局等有关部门协调处理。

3、乡村两级联合分类整治阶段(8月1日10月31日)。

镇农机站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各村所有作业的农业机械进行全面排查,采取相应整治措施。同时组织管人员、技术人员督导乡村整治,进行30%的重点抽查,并及时公布和上报整治情况。

4、回头看再检查及总结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成绩显著的乡村领导组及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认真,走过场或发生较大事故的,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突出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五、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专项整治工作是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全年安全监理工作要结合年度检审验、驾驶员培训考核、田检路查、安全宣传、监理设施建设和安全制度建设进行专项整治。确定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签订和责任追究,把专项整治职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监理工作人员。严格执法,主动排查事故隐患。保证安全办公经费,提高监理人员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检查期间,要随时以书面形式反馈基层存在的问题、人员思想状况、安全隐患和工作建议,创新工作方法,建立长效机制。

2、广泛宣传,完善机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力度。对工作中存在或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反思,加强整改。完善群众举报受理工作机制(举报电话:0354-5971014)。制定举报受理工作程序和举报奖励制度,明确举报受理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确保24小时有人受理。坚持有报必查、属实必奖,做好举报人信息保密工作。建立受理举报监督机制,定期向上级机关报告受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安全整治工作涉及诸多部门,镇安监站、农机站要在有关单位的密切配合下,强力推进整治工作,及时处理事故隐患。各村要明确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信息报送,每月4号前将上月整治情况汇总上报镇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篇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XX]49号)和省、市领导有关批示精神和《关于印发太和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太政办[20XX]46号要求,促进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以良好的安全征税环境迎接建国六十周年。

二、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推动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深入开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专项整治的重点和内容

(一)整治的重点行业和领域范围

1、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贮运等各类设备设施;烟花爆竹经营;

2、水上交通、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

3、建筑施工、电力等工业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4、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5、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6、民营工业园区厂家消防、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二)整治的重点内容

危险化学品方面:重点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的问题,三违、三超问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超许可范围经营行为,加油站点夏季防火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充装单位的装载和防护制度落实情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责任单位:镇城建所。

烟花爆竹方面:重点治理零售网点安全条件、储存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建筑施工方面: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管情况,房屋建筑和公路、水利和电力等工程建设防坍塌、防坠落、防机械事故措施是否落实,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和使用管理情况。责任单位:镇经委、城建所。

人员密集场所: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责任单位:中心学校、文化广播站。

职业卫生方面:职业危害场所危害因素检测情况;企业组织职工进行健康体检情况;企业申报职业危害项目及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发放使用情况;其他有关职业安全卫生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园区办

道路交通方面:结合公安部开展的为期70天专项行动,重点治理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客运车辆挂靠经营、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行为;查处和打击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法运输行为;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责任单位:城关交管站。

水上交通方面:重点整治老旧船舶、非标准化船舶安全隐患;锚泊船舶安全管理情况,船员、船舶证书培训、审批情况;渡口安全配备情况。责任单位:城关交管站、镇安监办。

水利:在建水利工程建设特别是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情况;河道违法采砂整治及安全管理情况;涵闸等重大隐患整治情况。责任单位:镇农经站。

农业机械:农用机械登记、年检情况,农用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审验情况;农机驾驶员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对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责任单位:镇农机站。

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重点行业(领域)的危化品压力容器、特种设备运用情况。责任单位:园区办

打击各类非法违法及民爆物品:重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藏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情况;特别要突出加强对私自储藏、使用、运输黑火药、氯酸钾、雷管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坚决杜绝因私自运输、使用、储藏民爆物品事故发生。责任单位:镇安全办、村、社区

四、实施步骤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要贯穿各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始终,与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同步推进、同步检查和同步总结,并结合安全生产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

(一)细化方案,宣传发动,自查自纠(7月5日至7月15日)。

1、各办事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和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

2、各办事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提高各企业及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动员广大员工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并对排查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治计划,落实整治措施,认真整改到位。

(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7月16日至9月底)

1、突出整治重点。各办事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落实危化企业规范生产运营、危化品安全运输、道路交通超员超载超速超限治理、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建筑施工防坍塌坠落等专项整治措施,切实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2、加强雨季汛期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严格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溃坝、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3、各办事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进行抽查;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彻底整治。

(三)深化治理,巩固成果(10月初至12月底)

1、针对四季度工作特点,大力整治三违现象,严肃查处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以及超员、超载、超速和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静电、防泄漏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督查。结合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认真开展隐患整改回头看,建立长效机制,并对专项整治行动和三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各单位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与三项行动总结于11月25日前一并报镇安全生产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办事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防范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督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自改工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的深入开展。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办事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部门(行业)工作实际,制订下发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整治的内容、要求和责任,并将有关情况报镇安全生产办公室。要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按照五落实要求督促到位;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直至关闭,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

(三)突出重点,全面深入。专项整治行动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重点检查重点行业、重点部门及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各办事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或者督查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要予以公开暴光。


篇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机安全生产,特别是强化上路行驶拖拉机安全监管,切实消除拖拉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农机事故的发生,根据区农机总站、区安监局、区交警大队《关于开展拖拉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联合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莆市农机[20XX]41号)、《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的通知》(莆秀政办[20XX]123号)文件精神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近期区政府召开的全区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及我镇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从20XX年11月8日至20XX年1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继续开展拖拉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以进一步明确农机安全监管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要时刻强化拖拉机驾驶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落实机手安全主体责任,有效整治无牌无证拖拉机上路,拖拉机违法载人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坚决遏制上路拖拉机死亡事故发生,稳定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为构建平安和谐的交通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整治重点

1、重点路段:采矿山附近村道路等重要线路。

2、重点车辆:上路的无牌无证拖拉机,(含变型运输机、多功能拖拉机)、逾期未年检的拖拉机、拖挂搅拌机的拖拉机,非法拼改装拖拉机。

3、重点违法行为:无证驾驶、拖拉机违法载人、人货混装,严重超载等违章违法行为。

三、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成立南日镇农机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肖耀华(镇分管领导)

副组长:黄国栋(农机站负责人)

成 员:刘金銮(安监所负责人)

庄玉仁(交警中队队长)

刘建成(村建站站长)

林立峰(交管站站长)

徐志明(国土所所长)

林海滨(农技站负责人)

下设联合执法队:由农机站负责人黄国栋兼任队长,副队长由整治所在辖区的村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镇农机站、交警中队、交管站有关抽调人员组成。

四、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至12月25日)各村应召开整治工作会议,认真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各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于12月25日前报镇农机站。

(二)集中治理阶段:(12月25日至20XX年1月25日)各村各单位既要配合好镇里组织的集中整治活动,又要集中力量,联合农机、交警、安监、交管等部门开展辖区内的整治工作,组织人员对重点路段进行巡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1月26日至1月31日)各村、各部门要把各阶段的会议记录、检查记录、小结材料等进行分类归档,整治工作总结材料于1月28日前报镇农机站。各村、各部门要以这次专项整治为契机,认真总结拖拉机整治的做法和经验,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巩固整治成果。

五、工作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各村负责在村道路、有车轮进出的地段刷制严禁拖拉机违法载人、禁止无牌证拖拉机上路行驶等固定标语,并充分发挥村载播宣传拖拉机上路安全知识。

2、科学安排检查。针对拖拉机夜间和凌晨上路的特殊时段,开展设点教育和巡逻检查。各村要组织人员在车辆主要路段设立检查教育点,加强对拖拉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

3、严惩违法行为。严历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超载、无牌无证上路等严重违法行为。①对无牌无证上路拖拉机,一律暂扣车辆至提供相应牌证标志为止。②凡驾驶拼装的或已达报废标准的拖拉机上路行驶的,依法予以收缴,强制报废。③凡发现在严重超载(超过核载质量30%)的,扣留拖拉机至违法状态消除。处500~2000元罚款,并对其驾驶证记录高限扣分。④凡违反规定载客的,特别是对拖拉机拖挂搅拌机人货混装上路的拖拉机,处500~2000元罚款。⑤凡未取驾驶证的拖拉机上路,一律依法给予扣留,并暂扣车辆直至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⑥对使用其他拖拉机号牌的,依法予以收缴,扣留车辆,并处200~1000元罚款。⑦凡矿山内使用的拖拉机必须按注册登记条件办理牌证,定期参加年检。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临近年底,是农机投入各种农业生产和上路运输的繁忙季节,也是农机事故的易发期。各村、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明确重点,制定计划,加大农机安全生产防范和整治力度,全力遏制农机安全事故发生。

2、人员到位。整治期间,各村、各单位要统一抽调人员到镇农机联合执法队上班,以便统一组织行动,进行联合执法。

3、密切配合。农机、交警、交通等部门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依法打击上路行驶拖拉机及其驾驶人的违法行为。

4、健全机制。各村、各部门要建立每周至少2天的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制度。通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5、落实责任。各村、各部门要明确职责,把措施和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对整治成效不明显,工作不落实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整治期间仍然发生农机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篇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观,实现安全发展,杜绝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努力为全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环境,根据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结合本镇实际情况,镇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特制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各村护林防火和林业资源保护工作进行专项整治,对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整治;建立切实有效的安全生产长效化管理机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取缔明令禁止的生产装置和设备;对重点单位、场所进行强有力的监管。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水平和全镇的整体安全水平,保持全镇经济安全有序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负责对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冀慧峰(石哲镇常务副镇长)

副组长: 王庆红(石哲镇人大主任)

陈海兰(石哲镇纪检书记)

杜宏峰(石哲镇武装部长)

郜和清(石哲镇副镇长)

王晓军(石哲镇副镇长)

王建强(石哲镇副镇长)

师子彬(石哲镇党委委员)

郭 军(石哲镇党政秘书)

领导组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冀慧峰同志兼任,负责政策宣传与群众发动,沟通协调相关职能单位,并受理社会各界人士对本镇安全生产隐患的举报。

三、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

1、对护林防火和林业资源保护工作进行检查。对各村的护林防火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值守情况、巡查情况和应急预案等进行全方面检查,对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进行有针对性的突击检查。

2、对辖区内的油站等重点场所进行检查。检查其是否履行了相关审批手续,是否依法取得了国家及省规定的有关证照,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是否取得了相应的资质,有关资质是否合法有效,操作流程是否安全合法,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安全培训。

3、对学校、单位的食堂、锅炉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针对学校和辖区内人员相对比较集中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用水、用电、取暖设施设备是否安全;食堂的从业人员是否经过食品卫生的专业培训,是否取得健康证等合法有效的从业资格,操作规程是否合法、安全;锅炉等特种设备是否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审验,定期检验是否合格,操作人员是否取得相应从业资格。

4、对长临路沿线村庄的限速牌、反光条等警示标志,减速杠、隔离带、护栏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5、其他涉及机械生产、作业的农户公司、合作社。要检查其是否证照齐全,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合法安全,机械设备的检验合格证明和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措施

1、石哲镇安全生产整治领导组将对辖区内各村和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每日填写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并及时上报县安全生产整治领导组。

2、针对无证经营或证照不全的,要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期进行强行整改,直到取得相关证照,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要求。

3、每查出一处安全隐患,当场下达安全生产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其及时改正。如果同一单位查出三处安全隐患,要责令其停止生产,及时排除安全生产隐患。

4、不定期对重点单位和场所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突击检查,针对各村安全生产责任人进行督促,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和林业资源保护工作。

五、专项整治的步骤

1、总体布置和宣传发动阶段(2月19日2月28日)

根据本镇实际情况,成立石哲镇安全生产领导组,制订本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部署工作。

2、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阶段(2月20日6月31日)

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内所有村和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及时排除。

3、重点难点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10月31日)

协调各职能部门,对专项整治活动中排查出的重点难点问题,共性的问题,反复出现的隐患进行集中整治。

4、回头看再检查及总结工作(11月1日12月31日)

为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对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所涉及的单位、场所进行再检查、再整治,确保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全部整改,所有生产经营企业合法安全生产,所有涉及安全隐患的单位、场所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了符合本单位实际、可操作的应急预案。总结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巩固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实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化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加强对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把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具体落实到各有关单位负责人,落实生产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

对应当取缔关闭的非法生产经营单位未协调职能部门取缔的,应停产停业整顿而未依法停产停业或检查后仍然发生事故的,对检查工作中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检查人员的责任。

(二)仔细检查、规范程序

在专项整治过程中,一定要从严、从细,认真仔细检查,对生产中极易发生安全隐患的部位和环节进行深入细致的全面检查,要聘请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从专业角度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做出客观准确的评价。

一旦发现问题要将检查结果书面通知被检查单位,并下达整改意见。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或违法行为时,要立即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其进行整顿。

(三)广泛宣传,建立举报机制。

要充分利用便民联系卡、版面等手段,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建立完善群众监督举报机制,设立举报电话,由专人受理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隐患的举报,要严肃举报纪律,做到有报必查,属实必奖,并做好举报人的保密工作。

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县食安办关于印发《隆回县2014年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五个一批”专项整治,即查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取缔一批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曝光一批违法违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引导一批“四小”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小超市)规范生产经营,创建一批食品经营示范单位,进一步规范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净化饮食消费环境,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范围

(一)全镇范围内所有中学、小学、幼儿园和托儿所等各级各类学校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校门两侧及街道对面两侧200米范围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三)向学校配餐(含托餐)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三、整治对象和内容

(一) 学校食堂、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餐饮店、为营养改善计划提供配餐服务的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1. 查责任落实,看是否建立学校法人代表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主管校长是否具体负责的工作制度,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

2. 查主体资格,看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在餐饮服务许可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是否持续保持生产经营许可条件;

3. 查进货渠道,看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帐,是否索证索票,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是否使用来源不明的原料加工制作食品,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定期对食品原料仓库进行清查;

4. 查卫生条件,看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是否整洁,食品的冷藏、消毒、防蝇、防虫等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加工用具、容器以及餐具的靖洗、消毒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5. 查从业人员,看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等;

6. 查添加剂使用,看是否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是否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对食品添加剂实施“五专”管理(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拒保存),并按要求公示。

(二)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食杂店。

1.查主体资格,看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持续保持经营许可条件;

2.查进货票证,看食品经营者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义务,是否妥善保管进货凭证;

3.查从业人员,看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4.查经销食品,看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销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

5.查包装标识,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虚假标示,是否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是否标明食品主要成分和含量,是否标明生产日明和有效期限;

6.查散装食品,看在贮存位置、外包装或容器上是否标明食品的名你、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校园周边食品摊贩。

重点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食品包装材料是否无毒、无害、清洁;餐饮具是否清洗、消毒;是否在指定场所、区域、时间内经营;严禁食品流动摊贩进入校园区域内,坚决制止非法食品摊贩设摊并向学生兜售食品的行为。

四、步骤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中旬至3月底)。

各食品安全监管单位要根据镇里方案,明确责任人,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各监管单位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加强专项整治期间执法力量。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l日至10月15日)。

1.集中排查。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4月上旬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掌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现状,分级分类制定整改措施。中心校要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对学校食堂和商店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2.集中执法。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春季、夏季、秋季三次集中执法行动,坚决清理取缔校园及周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流动摊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处理。

3.集中抽检。在6月、9月对校园及周边销售的食品进行集中抽检,重点抽检学生消费相对集中的肉制品、方便面、饼干、冷冻饮品、果冻、饮料、油炸食品、薯类食品、膨化食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豆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品种,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食品及时下架,立案查处。

4.集中销毁。10月上旬,配合做好全县统一开展问题食品公开销毁活动,对整治行动中收缴的问题食品集中销毁。

5.集中曝光。9月下旬,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曝光专项整治中查处的典型案例,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强化自律,诚信经营,主动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

(三)总结评议阶段(10月16日至11月15日)。

1.集中评议。镇政府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及家长、新闻媒体、社会监督员等代表对各级各类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对评议出的好的典型予以表彰,并总结推广,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对评议出的问题,有条件整改的立即改正,暂时无条件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限时整改到位。

2.集中检查。加强督查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县食安办。10月上旬,县里将组织联合检查组,每个乡镇抽查不同类别学校3个,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地整治情况进行检查。

3.集中通报。10月下旬,县里将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开展好的地区、部门和学校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较差的地区、部门和学校通报批评。

(四)整章建制阶段(11月16日至11月30日)。

认真梳理整治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征求基层意见、建议,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效。

五、责任分工

专项整治工作由镇食安办牵头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优势,密切协作,联合行动,切实搞好这次专项整治。

(一)食安办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有关部门,成立综合执法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

(二)中心校负责监督各级各类学校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及食品安全应急方案的督查、指导;指导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引导学生合理饮食,自觉抵制垃圾食品,不在路边摊用餐,不向流动摊贩购买食品,增强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工商所负责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经营。

(四)城建办负责对校园周边非指定场所、区域、时间内经营的食品摊贩依法予以取缔,全面整顿规范校园周边马路市场。

(五)农业、畜牧水产、卫生、派出所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参与执法检查,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长刘琴任组长,陈端阳、贺青贞任副组长,袁旭曦、罗黎、陈光亮、胡健璞、杨素娇、游训光、田从军、李谟长、欧阳杲靓、郭军、为成员的镇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专项集中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光亮兼任。镇里成立联合执法组,以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取得成效。

(二)要依法整治。在整治行动中,既要严格执法,依法从严从重查处一批大要案件,对情节恶劣的一律顶格处罚,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营造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又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执法过程中,要全面履行执法告知、说明理由等义务,把工作做细,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对情节轻微的,责令改正或限期整改,坚决纠正“重实体轻程序”、“重处罚轻纠正”等错误倾向。

(三)要以打促建。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完善各项制度,不仅要注重“打”,更要注重“建”,以打促建边打边建,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追根溯原,查找症结,及时抄告,落实治本之策,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要广泛宣传。将宣传教育贯穿于专项整治行动始终,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形成家长、师生、群众高度关心和积极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通过实物展示、集中宣讲、开设健康课、知识竞赛、比赛、设立宣传专栏和橱窗等方式,在师生员工中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加大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教育,提升经营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从街道、社区、老师、学生及家长中聘请一批责任心强、具有一定食品安全知识经验、热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担任食品安全监督志愿者,建立一支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志愿者队伍;畅通有奖举报投诉渠道,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整治;加大整治行动成效宣传力度,集中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形成强大的整治声势,震慑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

校园暴力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校园暴力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各中学、联校,民办学校和局直各单位:

针对我市夏县校外无业青年殴打在校学生的事件,被媒体网络广泛传播,造成了不良影响。按照王清宪市长:“校园暴力令人恐怖!而此现象并非个别案件,并非个别学校,某种程度上说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教育、管理部门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全市以夏县的这一事件为鉴,开展一次普遍的校园暴力整治活动,建设文明、温馨、和谐、向上的校园。”的批示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校园暴力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关于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护校安园”的行动方案》和山西省有关学校安全工作规定为依据,紧紧围绕维护教育系统稳定大局,推动平安教育、平安校园建设,在全县积极开展校园暴力排查整治行动,强化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发生重大涉校涉园安全案事件,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环境。

二、工作目标

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要求,通过集中整治各级各类学校安全隐患,杜绝校园暴力案件发生,形成“校内安全管理、校外高危人员排查管控、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确保我县校园安全稳定。

三、主要任务

(一)排查校园内部安全隐患。教育科技局负责对学校排查整治工作的督导和检查。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校园内部安全负总责。学校要建立从校长、副校长到教师的层层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加强校园内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学校内部保卫力量、守卫防护装备、安全防范设施和应急处置机制落实情况等进行自查。尤其是初中、高中、职中、民办学校要加强安全法制教育,提高学生守法意识;加强家校联系,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行为取向;对违纪的、思想压力大的、行为偏激的和与校外不良青年联系紧密的学生进行摸底排查,采取一对一教育管理方式,及时化解生生、师生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加强放学时间段对校门口、宿舍楼内的管理,有效减少学生的聚集;严查严管校园的易燃易爆品、管制刀具、剧毒化学试剂,堵塞安全漏洞。

(二)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秩序。各校要协同公安部门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全面排查管控校园周边以及与校园活动相关的各类重点危险人员,严防失控漏管造成现实危害;校园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是否落实,校园及周边警务室或包校责任民警的履行职责是否认真。

(三)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学校要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寄宿制中小学的门卫值班、值班巡逻、外来人员出入登记查验、宿舍管理、领导带班、学校岗位安全职责等制度是否落实,台账是否完备,信息反馈是否及时。

四、实施步骤

此次校园暴力排查整治行动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整治行动。

(一)排查摸底阶段(5月20日-30日)

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本方案,围绕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确定排查重点,逐个学校进行排查摸底,要结合《学生校园暴力情况调查问卷》,彻底摸清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隐患和问题,广泛接受家长和群众反映的建议,要分类整理、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并且上报教育科技局政教股。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30日-6月15日)

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分析、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学校负责校园内专项整治工作,做到有机构、有方案、有措施。教育科技局督导学校整治工作落实。校外涉校涉生暴力事件由综治牵头,教育部门和学校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进行从快、从速、从严、从重打击和整治。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16日-20日)

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学校要及时总结并向教育科技局上报整治情况。市综治、公安、教育将联合对校园暴力整治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和抽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县教育科技局成立校园暴力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督导检查等工作。校园暴力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科技局政教股,联系电话:。各级各类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落实校园暴力专项整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新绛县教育科技局校园暴力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级各类学校要强化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凡不按照规定要求采取各项安全监管安保措施,因工作不重视、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安全事件或校园安全工作长期排名落后的,要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和追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 “一票否决”,并在全县通报。

(三)要严格信息发布管控,防止产生负面效应。涉校涉园案事件发生后,学校、幼儿园要在第一时间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凡未经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或泄漏相关涉校涉园和未成年人相关案件信息。

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提升方案


全市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会议精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确保我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稳定,根据满洲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满洲里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专项提升方案》,制定进一步提升我市学校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创造良好的学校及周边环境为目标,以学校安全工作为重点,积极动员学校师生和社会各方面力量,严厉打击各种严重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彻底整治影响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各种突出问题,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努力营造优良、健康、文明、安定的教育教学环境,为构建“和谐平安校园”提供保障。

二、工作重点

在文明办的协调下,积极会同各职能部门,紧密结合各校实际情况,注重校内整治和校外整治相结合的原则,从加强教育入手,在治理上下功夫,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经过一段时期的集中整治,使我市各校的周边环境得到改善,周边环境得到净化,使广大师生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中工作学习。结合各校反馈上来的意见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进一步解决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积极协调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门对全市中小学交通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车辆超载、无证驾驶等问题积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的监管力度,设监督员,定期和不定期向上级有关部门反馈信息,实施动态管理,及时遏制违法营运,同时要求各校要加大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的力度,教育学生不准乘坐非“接送学生专用车”和超员车辆,发现类似情况及时向学校报告,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二)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彻底铲除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继续打击“flg”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通过互联网传播歪理邪说和不健康内容的违法犯罪活动。同时,要注意化解影响校园内部的矛盾纠纷确保学校政治稳定。加强法制教育,防止校园出现校园“校霸”和高年级学生欺侮低年级学生现象,防止与校外青年联络扰乱正常校园秩序和打群架现象。

(三)配合有关部门取缔和继续清理整顿校园及周边地区非法经营的录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点,特别是对于师生及家长反映强烈的校园及周边的网吧、电子游戏厅要进行严格清理整顿,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和非法经营者坚决要求予以取缔,对于符合规定的各种文化场所要求加强规范化管理。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校园周边的出租房屋等到场所进行认真清理,坚决清除“黄赌毒”等到社会丑恶现象。

(四)整顿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积极争取设立警示标志。对于违章建筑、无证经营和影响交通秩序的饮食、食品、生活日用品等店外展柜进行彻底清理,防止引发交通事故和一些集体事件的发生。

(五)集中力量对校园内部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并认真进行整改,完善各类安全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坚决杜绝火灾、食物中毒等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具体要求

(一)要求各学校在开学后对校内及周边的环境进行一次彻底的排查,对影响校园正常秩序、威胁师生人身安全、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问题及时上报教育局。教育局将根据反馈情况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解决。

(二)集中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的宣传工作,大力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大力开展好法制教育、安全教育、自护教育、犯罪预警教育、网络管理和网络文明教育。要教育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操行观,杜绝一些社会上不良风气的侵蚀,全面提高师生的思想道德意识。

(三)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局将会同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集中对市区内的网吧和其它文化经营场所进行突出检查,各校对本校内的学生违反规定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借此专项整治进一步严肃校规校纪,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四)及时上报有关工作信息。各校要及时将活动开展进展情况和各部门予以解决的问题上报。

根据方案要求,全面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各项工作,6月和11月将对各项活动进行抽查。

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方案一: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的攻坚年部署,推进我区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深入开展,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制定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制定临淄区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一、整治重点和工作目标

(一)整治重点

20xx年煤矿整治的重点是:煤矿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和提升运输。

(二)工作目标

20xx年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总体目标是:通过深化安全整治,全区煤矿杜绝死亡事故、2人以上重伤事故和重大非人身事故。

二、煤矿安全整治的主要措施

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把解决眼前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研究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努力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一)着力抓好瓦斯治理、防治水及雨季三防工作。所有矿井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要使用双风机、双电源;要把落实以风定产与合理集中生产、加强现场管理结合起来,严禁多头多面过度集中生产,严禁无风、微风作业,严禁不符合规定的串联和扩散通风,严禁随意停开局扇;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严禁空班漏检。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制度,探放水工作要有设计、有施工、验收记录。各煤矿要加强对落实探放水措施、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探水的煤矿依据国务院446号令严厉处罚。雨季三防工作要做到早部署、早行动,在雨季来临前及早清捞水仓、清挖水沟,疏通地面泄洪道,填平古井。对供电电源和排水设备进行认真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二)深化双基建设内涵,提高矿井本质安全水平。继续大力开展双基建设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着力提高矿井本质安全水平。一是加强矿井技术管理。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明确总工程师的职责,把技术管理作为安全管理中的关键工作来抓。二是加强现场管理。要把安全基础管理的重点放在区队、班组和现场,建立以安全考核为主的区队及班组业绩考核标准,加大安全工资在工资构成中所占的比例。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现场,落实到每位作业人员。三是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排查治理的重点是一通三防、防治水两个方面,包括国务院《特别规定》及《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所列的60多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违法生产行为。加强对薄弱地点、薄弱时间、薄弱环节、薄弱人物的排查和监控,加大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治理力度,确保项目、措施、资金、时间、人员、责任落实到位。对安全隐患不能有效治理或不能实施有效监控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止作业,做到防患于未然。四是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要上档次。各煤矿必须不等不靠,加大投入,从地面绞车房、矿灯房、职工宿舍、澡堂、调度室、办公室等到井下各生产系统都要高起点、高标准进行整改。地面广场、办公区做到干净、整齐、有序,矿区绿化达到园林化;井下各系统要向质量标准化更高级别迈进。

(三)着力加强区队班组建设,强化自主管理。要明确区队长、班组长安全管理和生产管理的职责,赋予他们安全管理权、生产组织权和考核分配权。充分发挥区队长、班组长现场安全管理的作用。切实把区队班组建设作为强化现场安全管理的重要措施。加强区队长、班组长培训管理,强化区队长、班组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知识的培训。根据区队长、班组长的工作内容和职责,建立健全区队长、班组长工作考核标准,严格进行业绩考核,对不合格人员要及时撤换。健全区队长、班组长、安监员三位一体的安全管理机制,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做到科学、安全的组织生产和施工。

(四)加大安全投入,提高矿井技术装备水平。各煤矿要积极推进采掘工艺改革,最大限度地减少炮采、炮掘,加快淘汰木支护。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及时足额提取维简费并按规定全部用于煤矿安全生产。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和先进适用技术,提高系统安全保障能力,从根本上提高矿井防灾抗灾能力。认真搞好受自然灾害威胁严重矿井安全开采的技术论证工作,完善各类安全防范措施。加快发展煤矿生产机械化。要积极推进采煤工艺改革,尽快实现采掘机械化。开采薄煤层矿井要结合煤层赋存条件,制定适宜的机械化发展规划。通过加大安全投入,着力改善煤矿安全生产条件,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

(五)加强教育培训,改善办矿条件,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煤矿要制定职工教育培训规划,落实培训经费、保证培训时间。煤矿矿长、管理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职工要进行梯次教育培训。要采取委托培养、专项技术培训等措施,培养一批煤矿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加强应知应会教育和强制性安全轮训,增强干部工人的安全业务素质和自助保安能力。要抬高新工人入矿门槛,逐步推行变招工为招生的用工机制和全员从业资格准入制度。凡是招用的新工人必须具备相应学历,并接受为期六个月的系统培训,经培训合格取得煤矿工作资格证方可上岗。要改进和完善劳动分配管理,增加煤矿井下工人特别是一线生产工人的劳动报酬,用较高的劳动报酬和良好的工作环境吸引高素质的人才。

(六)持续不断的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矿井一通三防、防治水措施的制订和落实情况,采掘工程部署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责任制落实情况。区煤炭办将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跟踪督察,督促矿井及时进行整改。

(七)认真开展劳动定员工作,严格按矿井核定能力和劳动定员组织生产。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等四部委《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企业劳动定员管理的若干指导意见》要求,煤矿要明确专人负责劳动定员管理,认真组织开展劳动定员工作,结合矿井生产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劳动定额定员标准,做好劳动定员原始记录、入井人员考勤和统计分析等工作。要采取定采区、定头面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井下作业人员。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不得布置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或5个(含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逐步推行一个采区一个回采工作面、二个掘进工作面的生产作业方式。严格按核定生产能力组织生产。煤矿必须严格按核定的生产能力合理安排全年生产计划和劳动定员,坚持正规循环作业,做到均衡生产。除带班人员、要害岗位人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以外,其他人员不得在采、掘工作面交接班。严禁两班交叉作业。实行限员挂牌制。煤矿要在井口公示牌上真实标明每个采区及采、掘工作面核定的每班作业人数和实际每班作业人数。

三、加强对全区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是落实省、市、区政府关于安全工作部署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煤矿要把这项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整治活动达到预期目的。

为加强对煤矿安全整治工作的领导,区煤炭办成立煤矿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周效东主任任组长,煤炭办其他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负责部署煤矿安全整治活动,搞好组织协调和检查调度,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煤炭办,具体负责活动的检查调度和日常工作。


方案二: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安排部署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政发〔2010〕11号),扎实做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加快实现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特制订《全省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规定》(晋政发电[2010]第5号),紧紧围绕三个突出(突出预防为主、突出加强监管、突出落实责任)、三个加强(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组织协作),扎实推进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按照深化、巩固、提高的要求,抓反复,反复抓,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规范全省煤矿的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遏制重大事故,坚决杜绝特大事故,加快实现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继续深入开展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省煤炭工业厅、山西煤监局、省国土资源厅成立省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 长:xxx

成 员:xxx

省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负责制定继续深入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对全省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协调各级、各部门、各省属煤炭集团公司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省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将依据省煤炭厅、山西煤监局、省国土资源厅各自业务职责,组织有关监管人员,并抽调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省级督查工作组,对全省11个市及各国有重点煤炭企业集团公司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其中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太原、大同、朔州、忻州、阳泉五个市的督查工作,省煤炭工业厅负责长治、晋城、晋中、吕梁、临汾、运城六个市的督查工作,省国土资源厅对涉及私挖滥采、超层越界等非法违法开采行为及移交后的关闭矿井组织专项督查。

领导组下设综合信息组,分别设在省煤炭工业厅、山西煤监局、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日常工作,跟踪掌握各市、各省属煤炭集团公司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有关问题,负责专项整治情况的收集、整理、汇总、通报、上报等工作。

组 长:xxx

成 员:xxx

三、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

此次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是:一是逐级对2009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是检查各级、各部门、各企业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分类整治;二是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规定》(晋政发电[2010]第5号)情况;三是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化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一)对省属煤炭企业集团重点检查内容

1.是否按照本次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总体要求,制定了关于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本集团所属煤矿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是否对所有煤矿进行了无一遗漏的排查摸底;该关闭的矿井是否组织实施了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是否停产整顿,并制定了整改措施;对证照齐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加强了日常监管。

2.是否建立了集团统一领导、部门加强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是否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集团公司发展规划,实行了同步规划、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

3.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对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进行了层层分解,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实行严格考核;是否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一岗双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是否落实了每个重点企业的监管部门和责任人;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会议确定的事项是否得到全面落实;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并落实到位。

4.是否积极推进煤矿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通过建立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隐患治理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制度,重大隐患治理效果专家评价制度和公告制度等,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5.是否建立健全了能够适应本集团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是否配足配强了监督管理人员;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体系,编制了应急预案,配置了相应的人员和装备,并进行了演练;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制度,并按规定提取、使用和管理。

6.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否对不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事前责任问责。

7.是否严格执行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安全责任;是否严格复工复产验收程序和规定,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严禁不经验收、不经签字擅自作业。

(二)对地方政府及部门重点检查内容

1.是否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对煤矿企业进行了分类整治。一类企业是否关闭到位,关死关实;二类企业是否真停真整,整改无望的是否列为关闭对象实施关闭,整改达标的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复产复工验收;三类企业是否切实加强了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保证安全生产。

2.《通知》中明确的对地方政府及部门检查的主要内容以及2009年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3、是否制定了关于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4、政府班子成员、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领导、市县长安全助理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到位情况和安全监管三落实情况。

5.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否对不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事前责任问责。

6、是否严格执行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安全责任;是否严格复工复产验收程序和规定,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严禁不经验收、不经签字擅自作业。

7、是否加快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进度,做到早关、快关、关实、关到位;是否严格规范煤矿整合技改行为,严格执行煤矿整合技改期限,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推进整合技改矿井实现管理强矿;是否切实做好兼并重组煤矿的安全工作,加强对整合技改矿井的监管。

(三)对煤矿企业检查内容

1.对列入关闭名单的矿井要检查是否严格按照六条标准彻底关闭,尚未执行关闭的矿井,是否拆除主提升系统的动力设备、加封上锁、停止供电,任何单位不准向其提供生产条件,当地政府和主体企业要派人24小时盯牢看守。

2、对生产矿井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瓦斯方面:煤矿瓦斯综合治理情况,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工作体系建设情况;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抽放情况,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2)防治水方面:是否严格执行煤矿水害防治规定;是否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原则,是否摸清本矿井周边老空积水情况,完善水文地质资料。

(3)采掘方面:是否加强工作面探放水、支护、通风等重点环节的管理。

(4)机电方面:是否加强机电、大型设备维修检查和运行状况的动态管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机电设备,严禁违章作业和机电设备带病运转,杜绝机电失爆。

(5)火灾、煤尘防治:是否严格落实火灾预防和管理的各项规定,是否落实综合防尘措施。

(6)是否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主的煤矿安全技术责任体系,严禁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未经审查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组织生产。

(7)现场管理情况,矿领导是否跟班指挥,与职工同上同下,区队长是否带班作业,是否落实六大员安全管理责任, 三项岗位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

(8)是否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全过程、全方位动态达标。

3、对全省煤矿在建项目还要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是否建立健全煤矿建设管理机构和安全监管体系。

(2)承揽施工任务的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是否存在转包行为,建设、施工作业人员是否达标。

(3)建设、施工企业是否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多头多面建设。

(4)是否严格一通三防管理和瓦斯治理。

(5)是否设置专门防治水机构、措施到位。

(6)矿井防灭火方案措施是否落实。

(四)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0]5号)和《山西省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晋安发[2010]6号)要求,8-10月在在全省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

(一)对全省兼并重组整合已关闭矿井、正在实施关闭

和列入关闭名单且未批准过渡期生产的矿井(不含已经移交国土部门的关闭矿井)重点检查和打击:

1、已经关闭的矿井是否按照《关闭矿井六条标准》关实关死,重点打击死灰复燃现象。

2、正在实施关闭和列入关闭名单且未批准过渡期生产的矿井是否拆除主、副井提升系统动力设备,从业人员是否遣散,公安部门是否停供并清缴火工品,供电部门是否停止供电,监管部门是否逐矿派驻专人24小时盯守,是否不再具备生产条件,重点打击擅自非法组织生产行为。

(二)对其他煤矿企业重点打击: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建设的;

2、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3、不认真落实全省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4、未依法进行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区域违法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的。

7、《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规定的15类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未治理或治理不彻底的;

8、其他违反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建设行为。

四、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此次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继续按照企业全面自查,市县政府组织检查,省专项整治领导组垂直督导的方式进行,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统一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8月)

各级、各部门、各省属煤炭集团公司要成立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制定本地、本部门、本企业实施方案,配齐工作人员,做好专项整治部署工作。通过召开会议、发布公告、媒体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使各级各部门和所有煤矿企业了解和掌握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方式步骤和具体要求,为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第二阶段:企业自查自整

企业自查贯穿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始终,各煤矿企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对照本次专项行动内容,组织全面自查自整,查出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治理,一般隐患和问题,要按照五落实(责任人、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规定限期整改,发现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产停建,并及时上报煤炭行政主管部门。重大隐患整改完成前不得组织生产建设,隐患整改情况要在本单位以板报、企业内部报纸等形式进行公示。各煤矿企业8月10日、2011年1月10日前将本企业上半年和全年自查自整情况报上级煤炭主管部门、各省属煤炭企业集团。 

第三阶段:实施整治阶段(9、10、11月)

市、县(区)人民政府、各省属煤炭企业集团负责组织对辖区内(所属)煤矿企业进行巡回检查。监督检查新建、整合改造矿井,相关手续是否完善齐备,是否严格按照批准设计组织施工建设,是否以基建名义组织生产;监督检查纳入关闭范围的矿井是否存在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彻底现象;监督检查整顿矿井是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资金,明确时限,明确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整改;监督检查生产矿井是否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是否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查出的问题,要逐一处理落实,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查处,处罚到位,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从严从快解决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把解决当前问题同建立规范的煤矿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密切结合起来,对影响本地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秩序的政策措施,制定遏制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的治本之策。

县级检查比例:一类企业100%,二类企业100%,三类企业100%以上;市级检查比例:一类企业100%,二类企业70%,三类企业50%以上,同时要对各县人民政府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各国有重点煤炭企业集团公司对所属企业检查比例:一类企业100%,二类企业100%,三类企业100%以上。

省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对各市、各国有重点煤炭企业集团公司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对煤矿企业进行重点抽查,抽查一半以上的县(市、区),每县一类企业30%,二类企业20%,三类企业10%以上,对国有重点煤炭企业集团所属企业抽查比例为:一类企业30%,二类企业20%,三类企业10%以上(督查分组名单附后)。

第四阶段 回头看再检查及总结阶段(12月)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省属煤炭企业集团要组织回头看检查,跟踪抽查一类企业关闭情况,二类企业整改情况以及第三阶段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省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将适时组织省级督查回头看。

各市人民政府、各省属煤炭企业集团每月5日前将上月专项整治情况上报省领导组,20xx年1月10日前将全年专项整治总结报省煤炭工业厅,省领导组将对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打分评比,并在全省通报。


方案三: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游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仙政文〔2007〕233号文),推进我镇矿山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矿山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镇非煁矿山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仙游县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切实把集中专项整改的过程变成依法规范矿山安全生产的行为,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发展,树立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监管职责,细化整治措施,继续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全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用一个月时间整合各方力量,集中开展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淘汰、关停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整顿和规范矿山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矿山安全生产投入,提高矿山企业生产安全水平;完善矿山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治理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推动我镇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的稳步好转,完成第四季度矿山安全生产各项指标。

三、工作任务和要求

(一)整治我镇非煤矿山违规开采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贯彻执行采剥并举、剥高先行、自上而下、分层、分台阶开采的露天矿采矿原则。

1、实行自上而下,按顺序分层开采,分层凿岩平台宽度不得小于4米,采用浅眼爆破分层高度不超过6米。采用中深孔爆破分层高度不超过20米;

2、剥高表层土的宽度始终符合设计规定;

3、禁止采用扩壶爆破和中底部掏采;

4、终了边坡角度符合设计要求,但最大不得超过60度;

5、爆破安全距离符合《爆破安全规程》要求;

6、严禁无牌无证车辆进入矿区;

7、作业人员遵守岗位操作规程,杜绝冒险作业;

8、生产期间矿长、安全员在岗在位;

9、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二)整治未按设计建设和开采行为。

1、未取得安全生产计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的,要责令补办后方可投入生产;露天矿的开采设计与原生产系统变动较大的,应履行三同时手续后方可投入生产;

2、要严格按开采设计方案建设和开采,未按设计完成开拓系统的,应停止开采,在按设计完成开拓系统后,方可按设计方案组织开采;

3、在建设和开采过程中,须对原设计进行重大修改的,须报原设计单位修改设计,并经原审查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4、对已持证的矿山企业没有做到一个独立生产系统办理一张安全产生许可证的。

(三)整治不定时爆破和爆破安全警戒制度;

1、严格执行规定时爆破和爆破安全警戒制度;

2、爆破安全距离内的工棚、宿舍、民房住宅,高压供电线路及其他重要构筑物应限期搬迁或迁移到爆破安全距离之外或签定安全管理协议书或租用协议合同,在搬迁、迁移或未签定安全协议书或租用合同前不得从事爆破作业;

3、对整改无望的矿山,依法撤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请仙游县人民政府予与关闭。相关部门应根据县人民政府的批复吊销相关证照。

(四)整治非煤矿山机械设备安全和安全运输。

对桅杆吊等危险性较大的超重、提升等机械设备,配合质监部门由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定期检测,确保机械设备安全运行;加强运输车辆和运输道路的安全监管,人货混装和运输超载,危险路段和部位须设置安全警示栏和防护栏。依法取缔矿区内无牌无证车辆。各矿山企业不得私自储藏易燃易爆机械用油。

(五)落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期间自查自纠。矿山企业要在每日生产期间对本矿山安全生产进行自查自纠,并登入《矿山企业安全自查、隐患整改记录表》。

(六)建立健全矿山企业档案制度。

矿山企业在十一月底前按县安监局《关于印发仙游县非煤 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仙安监〔2007〕18号)文的要在现场办公地点设立档案柜。

(七)关闭和取缔无证开采的矿山(含各种证照过期的),关闭率达100%。

(八)依法查处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

对持证矿山要按划定矿区范围内开采,发现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直至吊销采矿许可证。

(九)整治非煤矿山安全用电

对矿山企业用电管理制度不落实,电工人员没有取得特种许可证的,用电设备、线路老化的,供电企业可以采取停止供电措施,直至矿山企业整改到位,保证矿山企业的安全可靠用电。

(十)集中整治砖瓦窑安全生产

对砖瓦窑不按安全设计和开发利用方案要求开采及不按安全用电要求的,应停止生产。

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含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水土保持合格证、环境影响就评价表有效期已过,被暂扣、吊扣)的矿山企业,不得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有关职能部门应暂停提供爆破物品、电力使用等生产资料,促进企业规范化开采。

四、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10月31日11月1日)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详细整治方案,全面动员和部署矿山安全整治各项工作,确保矿山安全整治取得阶段性实效。

2、排查整治阶段(11月2日11月15日)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内的矿山进行全面拉网式大排查,对排查出的矿山安全隐患要逐项登记造册,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集中力量跟踪督促矿山企业整治到位;要按照巡查责任制的要求加强对辖区内的巡查,发现无证采矿(含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水土保持合格证、环境影响就评价表有效期已过,被暂扣、吊扣),要予以关闭、取缔。

3、整改复查阶段(11月16日-11月25日)

对整改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的复查。拒不整改的矿山企业要上报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该取缔的要取缔,该关闭的要关闭;整改不到位的要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进行综合执法;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重点监控,并责令限期整改。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村、有关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我镇矿山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的原则,成立专门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确保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国土资源所要于每周五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表填报国土资源局地矿股。

2、抓好源头安全监管,加大整治工作力度。

要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等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

对不按安全设计和开发利用方案要求开采及不按安全用电要求的,都必须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要坚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整改期间,企业不得私自组织采矿生产作业,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按程序提请吊销其有关证照,并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3、继续深化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工秩序工作专项整治,规范非煤矿山无采秩序。

各村、有关各单位要按照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游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突出重点抓好砖瓦窑、采石场,尤其是个体私营小矿山的整治工作,深化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每周对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至少检查一次,并配合相关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执法资源的合力,着力整治采矿秩序,打击非法采矿行为。通过联合执法,使采矿秩序、安全状况逐步好转。

4、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各村、有关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标语、广播、有线电视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加大舆论监督、群众监督;要设立公布事故隐患举报电话,建立隐患举报奖励制度,调动职工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对整治走过场的村、单位要予以曝光,对整治不力的,在整治期间发生矿山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要坚决按照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决不姑息。

某某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某某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某某煤矿20xx年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为主线,坚持管理、培训、装备并重,依法整治,综合治理,强化基础工作,提高生产系统的安全可靠程度,实现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二、工作目标1、消除事故和隐患,实现安全年。2、质量标准化达一级,矿井本质安全程度评估达到A类。三、组织领导矿成立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安监部、生产部(生产办)、政工部、群工部、财资部、技术中心、企管部、党政办等单位和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安全监察部负责全矿安全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重要事项报矿安全办公会协调处理。四、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一)进一步完善“一通三防”管理体系,全面落实通防管理责任制。要进一步细化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为首,总工程师技术总负责的通防管理体系,推行通防管理“三个一人说了算”和一票否决制度,由下而上层层签订通防管理责任状。凡是矿井风量不足、通风系统不合理、跟班瓦斯员配备不足的一律限产或停产整顿。(二)优化通风系统,确保合理可靠。要加快某某井北翼煤柱收作,简化通风系统。井下所有永久风门全部采用闭锁装置,主要通车风门实现风门自动、声光语音报警。高度重视局部通风管理,煤巷、半煤巷局扇全部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借鉴兄弟矿井风网解算软件资料,利用科学手段调整系统、合理配风。张小楼井要加快进行矿井阻力测定工作,优化通风网络,对—1025夏桥系西一回风下山、—750总回风道局部区域等巷道实行扩巷,实施通风系统降阻工程和深部系统优化的研究工作,提高通风系统的安全可靠程度。(三)完善某某井与张小楼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实行全方位实时监控。要完善各项安全设施和技术措施,全面落实“先抽后采、以风定产、监测监控”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要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将东城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纳入到某某井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中,把主要生产系统及安全设施纳入监测范围,并与集团公司联网,确保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稳定运行。(四)全面推行煤体深孔注水,从源头上减少产尘量。综采工作面全部装备强力钻机和流动压风机,实施煤体深孔注水,炮采工作面全面实施短孔注水。井下各煤炭运输转载点及掘进放炮、综采移架全部实现喷雾自动化,在此基础上,推广二次负压除尘装置,提高煤机内外喷雾效果。(五)管好用好束管监测和制氮系统,杜绝煤层自然发火。切实加强煤炭自燃的防治,张小楼井要充分用好束管火灾监测系统,加强某某井及东城井老区开采防火管理,杜绝自燃发火事故。各回采巷道揭煤点、断层处推行锚网支护和喷浆技术,消除高冒点煤炭自然发火。东城井南三煤柱回收,要强化防自然发火、防漏风和防瓦斯工作。(六)以推行pLC为主要内容的程控技术,提高提升系统的安全可靠性。副井全部推广液压操作系统、可编程井口闭锁监控装置、提升容器缓冲及托罐装置和pLC控制技术,8月20日之前完成东城主井pLC的改造,年底前完成副井pLC的改造。某某及东城两井的主、副井高压电源板更换真空开关,并具备“五防”条件。进一步完善主副井上下口及中间水平、摇台、安全门与信号、罐位的闭锁装置,严禁超提升能力生产,主提系统每天必须保证8小时的检修时间,要加大某某井煤炭向东城井的分流量,具体由生产部落实,机电一区要保证某某井主提系统的检修时间。严格井口管理制度,杜绝井口坠人、坠物事故。年底前完成张小楼风井梯子间的改造。(七)以完善斜巷安全装备为重点,努力实现人机制约、人机互补。井下主要运输系统推广斜巷架空乘人装置、斜巷安全行车综合防护装置、顺槽连续牵引车、可视化集控技术和连续运输机软启动技术,年内争取完成某某井下—170千米皮带电机减速箱电控的改造。完善平巷人行车停车场自动停送电装置,主要行车行人斜巷和行人皮带机道建立人体感应控制系统、超挂车限制系统和语音报警系统。某某井下使用的非阻燃强力皮带按计划限期更换,年内更换—620非阻燃皮带2200m。下大决心整顿轨道质量,东城井将中央采区下山18Kg/m轨道全部更换为22Kg/m的轨道,井下严禁使用非正规道岔,主运大巷实现道岔司控化。(八)机电新技术应用示范创建为载体,全面提升供电管理水平。全方位进行供电系统可靠性分析与评估,通过建立的供电系统模型,规范供电系统的设计、安装、管理、维修、试验以及员工的工作行为。推广变电所遥测、遥信、遥控、遥视技术,实现高压开关保护数字化、开关真空化,井下变压器干式化。强化设备的检修保养,井下电气设备消灭失爆现象。年内,东城井更换油浸高压电缆2500米;张小楼井抽风机房更换2台数控励磁柜;对某某井6KV电板及压风机房20台高压开关进行改造;对全矿地面200台高压开关更换高灵敏继电器。(九)以发展采掘机械化为切入点,提高采掘工作面的本质安全程度。积极推行采煤工艺进步,选定适应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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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的生产工艺和装备,扩大生产应用范围,最大限度地提高机械化程度,按照“一综、一高、一炮”的格局,减头减面,高产高效,下半年再上一高一综掘,张小楼井要为上综采做好准备。切实加强顶板管理,认真吸取诧城矿“3.19”顶板事故教训,加强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和收作的顶板管理,采煤工作面及其超前支护支柱初撑力要满足要求,掘进工作面要加强临时支护的管理,杜绝空顶作业,巷道修护工作要严格一工程一措施,工程完工必须经验收合格后,财资部才能支付工资。(十)加强水文地质工作。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对充水因素不清的工作面,采取防范措施,防止突水灾害的发生,不得盲目生产。必须有完备的地质基础资料,建立动态观测系统,进行水害预报,编制防治水措施及发生突水事故的处理预案。全面落实“三防”措施,按期完成各项“三防”工程,确保汛期通讯系统反应灵敏,井巷排水畅通,排水设备运行可靠。五、安全专项整治的实施步骤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一)部署落实阶段:7月10日前,按照上述整治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二)整治阶段:从7月11日至11月15日。各单位根据安全专项整治内容,对照《煤矿安全规程》及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的要求,排查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及措施,及时消除隐患,落实兑现本质安全装备计划。(三)检查验收阶段:从11月16日至12月10日。各单位在自查整治的基础上,做好迎接上级检查的准备工作。六、安全专项整治的主要措施(一)按照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推行闭环安全管理实现管理“零缺陷”。各单位、各部门、各工种必须依照体系的原理、方法和程序,规范自身的工作行为,形成持续改进的良性循环。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的辨别和评估,分析其产生的前因后果,对产生的重大隐患及重大危险源,逐级追究相关责任,并登记建档,定期监测,跟综落实。集中整治井下职工延点问题,采取抓好工时利用、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机电设备的维修、管理,制定工作量的科学考核办法、加大对延点单位主管领导处罚力度等综合措施,从根本上杜绝延点现象,维护职工的生命安全的身体健康。(二)坚持巩固与创新结合,深化质量标准化建设。遵循“全面规划、分类指导、典型引路、总体推进”的思路,开展样板区队、样板专业的创建活动,通过“样板创建现场观摩”活动,及时推广先进经验,鞭策后进。矿井质量标准化要瞄准一级、力争3-5个专业进入集团公司前三名,采、掘、机、运、通、地测防治水专业在现有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挖掘潜力,通过精细化的管理,齐头并进。对进入集团公司前三名的专业,分别给予2万元、1.8万元、1.6万元的奖励。不断扩大质量标准化建设内涵,从设计、施工、安装、物资设备的采购供应、工伤抢救、后勤服务到生产现场管理等每个环节都要按照工作规则和标准化要求实施,每个岗位、每个工种推行零缺陷管理。围绕机制、体制、工艺、装备、管理等方面组织创新,提高质量标准化建设的科技含量,对被集团公司评上创新项目的给予20xx元的奖励。(三)依法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按规定和实际需要提取安技措工程费用,优先保证“一通三防”及主要生产系统的安全装备,保证安全生产系统、设施的完善可靠。按期完成本质安全装备计划,严格奖惩考核。对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系统进行改造,对安全可靠程度差、故障多发、长期带病运转的设备、仪器实施更新换代。推行安技措工程预算制和主要领导负责制,对于安全投入不足、因陋就简而导致的事故,由决策机构及主要负责人承担责任。(四)安全监察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安全监察部门在加强现场安全监察的同时,强化对安全决策、施工设计、规程措施的编制及业务部门的生产组织、物资设备供应的安全监察,从源头杜绝违章和失误。全面推行安全监察区域包干、职能科室按专业包保,对监察区域和包保专业的安全状况、隐患处理与本人的收入挂钩,提高安全监察效果。加大对安全监察人员的考核,凡因现场失察或监察不到位造成的重伤及以上的人身事故或重大非伤亡事故,对安全监察人员给予行政警告以上的处分。(五)加大各类事故的查处力度。对发生的人身和生产事故,按事故等级和管理权限,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1、发生工亡事故责任单位的党政主管,一律免职、解聘或撤职。副职根据责任大小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因违章指挥而导致死亡事故的责任者就地撤职,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生工亡事故的区队停产整顿2天。重伤事故和二级及以上的非伤亡事故参照工亡事故处理。2、对严重“三违”人员一律给予开除留用的处分。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对责任者一律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有关规定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凡在集团公司安全评估及质量标准化检查中不达标或在安全管理方面出现严重问题的单位,给予黄牌警告。受黄牌警告的单位在3个月以内申请复查、摘牌,半年内摘不掉黄牌或年度内受两次黄牌警告的单位,除给予5000~10000元罚款外,党政主管一律免职或解聘。(六)深化反“三违”活动,明确各级反“三违”的指标,按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考核,对“三违”人员按规定严肃处理。各采掘及辅助单位必须建立反“三违”登记簿和事故追查记录本,月底将反“三违”登记表及处罚情况报安监部备案,安监部定期组织检查。矿井领导及安监部、生产部(生产办)等部门人员所查的“三违”,当天要把详细情况报安监部,由事故追查组负责追查处理。加大对各级领导反“三违”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凡完不成反“三违”指标的个人,每少完成1个罚款100元,并取消当月的安全奖励。对各类“三违”严格按照《某某煤矿安全质量管理奖惩暂行规定》进行处理,安监部建立“三违”人员档案,对严重“三违”人员取消各种评比、安全嘉奖等资格。(七)规范地面安全管理。突出安全供电、防火、防爆炸和铁路运输、矿内交通等重点,完善安全保护设施,对易燃易爆场所实施安全监控。对人员聚集场所及库房、木场、压力容器等要害场所严格执行行业管理规定和标准,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杜绝重大火灾和爆炸事故。对重大工程的施工管理和季节性的安全工作,各单位都要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设立安全专管人员,积极配合人保科、安监部开展不间断的安全检查。地面施工的任何工程,必须做到一工程一措施,技术人员现场传达,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实施。(八)充分发挥群监和青岗作用,实行安全工作的群防群治。按照“纪委管党、工会管网、团委管岗”的要求,继续开展“党员身边无事故”和群监员、女工二道防线、青年监督岗竞赛活动,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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