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
根据全国和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统一部署要求,为全面彻底排查整治隐患,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县安委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深化专项整治,强化责任落实,严查事故隐患,狠抓问题整治,堵塞监管漏洞。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
二、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从现在起至20xx年1月底。专项行动期间,县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三、大检查范围、内容、重点
(一)检查范围
大检查覆盖全县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各镇、街道、区场组织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并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县各有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督查。要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冶金工贸、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城市燃气等重点部位,突出岁末年初、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以及对近期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检查内容
1.政府方面。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县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是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各项刚性规定;是否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大检查领导小组;各镇、街道、区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对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对县安委会通报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四项督查”交办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安全监管“五级五覆盖”落实情况。
2.行业方面。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情况;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的情况;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展以及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停产停业整顿、关闭取缔、挂牌督办等安全监管执法措施落实到位情况;“四项督查”交办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3.企业方面。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执行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安全投入、隐患治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危险工序、危险作业、重点部位、要害场所的安全管控情况;隐患自查自纠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等。
(三)检查重点
1.危险化学品:对全县危险化学品开展全面彻底排查,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隐患治理。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摸底排查、辨识和评估,全面掌握辖区内重大危险源情况,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重大危险源要责令立即整改,严防恶性事故发生。严格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经营、运输、使用企业的安全管理。开展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库(堆)场安全整治,对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库(堆)场进行逐一排查,制定并严格落实管控措施。深入开展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严防特殊作业环节事故发生。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整治。加大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力度,加强对涉及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工厂、仓库和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严查未批先建、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彻底排查整治储存场所安全条件不合格、超量储存、违规混存、超高堆放、野蛮装卸等行为。
2.矿山:要落实冒顶、透水、窒息、物体打击等事故防范措施,确保通风、通讯系统完善,露天矿井要严格按设计实行分台阶或分层开采,加强对尾矿库的监测监控。要落实地面防洪、井下探放水安全措施,抓好露天矿山防滑坡、防垮塌和防泥石流工作。加强冲击地压的预测预警,对冲击地压危险区域实施综合防冲措施。整治隐蔽致灾因素不清盲目组织生产、遇险不撤人、应急物资储备不足等问题。
3.交通运输: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和重点路段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和客车、校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对客运车辆特别是旅游包车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动态监控系统装置、不佩戴安全带、不执行夜间禁行和农村道路限行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紧急切断装置等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加强重点水域、重点渡口的安全整治。
4.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对危化品储存场所、“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和地下空间、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屋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加强对车站、码头、机场、商场、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严格重大公众聚集活动的审批,周密制定并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厉打击违规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行为,严防火灾、踩踏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5.建筑施工:对当前全县在建建筑工程进行全面排查,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高边坡以及房屋拆迁等施工部位和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严格查处未办理立项、用地许可、规划许可、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违法行为。
6.旅游:对游船等游客运载工具和大型游艺机等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排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使用。督促各类风景名胜区、公园、游乐场提前做好应急预案,严防拥堵、踩踏等事件发生。
7.烟花爆竹: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储存、运输、使用、废弃、销毁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厉打击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点违规储存、违规经营等行为情况。
8.冶金工贸:扎实开展高炉、转炉、焦炉、煤气发生炉等设施的专项排查情况;推动煤气防护站建设,开展冶金企业煤气、高温熔融金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强化防止高温熔融金属遇水爆炸、吊运安全管理及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教育、农机、电力、水利、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也要按照县安委会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检查督查,确保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
四、大检查的组织方式
(一)企业自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自纠活动,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
(二)行业督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督查组,针对本行业领域实际,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全过程进行督查、抽查,组织互查,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通报有关地方政府,并进行跟踪督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县安委会巡查。县安委会将对各镇、街道、区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巡查。巡查采取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查看台账,随机抽查等形式重点抽查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县政府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长、县安委会主任吴卫东任组长,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各镇(街道、区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责任,切实做到动员部署到镇村、责任落实到镇村、监督检查到镇村。要进一步细化方案,全面动员部署,有力有序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
(二)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要全面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全面彻底、周密细致地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及时上报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区场)和有关部门要层层组织,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对事故易发多发的企业和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反复督促和检查。
(三)突出问题整改,严格督查检查。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同时,要举一反三、抓住不放,组织“回头看”,实行检查、整改、验收闭环管理。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整改结果要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各有关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有关地方政府,并做好跟踪督导。要组织专门力量,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基层、沉到一线,开展全方位、全过程检查,保证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严格监管执法,严厉处罚问责。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责任,以铁的手腕抓治理、铁的纪律抓执法,坚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公开曝光一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对隐患整改不到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列入全县安全生产失信黑名单。县安委会对重大隐患整治不力的单位和企业进行警示约谈。在专项行动期间,对因责任不落实、整治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导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不仅对企业和相关责任人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同时还严肃追究地方政府和有关责任部门的责任。
(五)广泛宣传发动,强化舆论监督。各镇(街道、区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形成专项行动的强大声势。教育引导广大企业和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要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专项行动,组织各类专家参与指导隐患排查整治。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举报安全隐患。
(六)加强应急救援和值班值守。各镇(街道、区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畅通事故信息报送渠道,用好舆情监管系统,切实保证事故信息及时、准确送达。
各镇(街道、区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于12月8日前,将专项行动方案及领导小组名单报县安委会办公室,每周报送一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20xx年1月2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电子信箱:xx
为贯彻落实《xx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1号)文件精神,根据市卫生局、公安局、监察局、人口计生委、科技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梧州军分区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梧州支队后勤部关于印发《梧州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梧卫法监[~]1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xx和梧州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各部门联合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在我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医疗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以及与境外社会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开办“科室”、“病区”或“项目”,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五)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职责分工
(一)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项检查,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任何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医疗机构聘用无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
(二)由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擅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临床医疗服务项目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由科技行政部门负责在职责范围内规范医学科研机构的设立审核工作,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查处违法从事诊疗活动的科研机构。
(四)由公安机关负责,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配合,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犯罪行为;查处暴力抗法行为,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要依法予以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由监察机关会同卫生、人口计生、科技等部门,对贯彻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力,违法违规审批,造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医疗秩序混乱、非法行医问题严重的地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地方行政领导的责任;对本次专项行动中,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的案件线索,以及医疗机构等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依照《广告法》查处医疗机构的违法医疗广告案件,并将处理情况适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
(七)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依照《药品法》有关规定严厉查处医疗机构非法配制制剂、使用假劣药案件,并将处理情况及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清理整顿药店非法坐堂行医和非法义诊活动。
四、组织机构及主要任务
(一)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县卫生局局长
成员:县卫生局副局长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县监察局副局长
县人口计生局副局长
县科技局副局长
县工商局副局长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副局长
(二)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县卫生局法监股副股长
副主任:县卫生局医政股股长
县卫生局基妇股股长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办公室副主任
县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副主任
县人口计生委科技股股长
县科技局技术交流股股长
县工商局商标广告股股长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综合业务股股长
成员:
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交流等日常工作。
专项领导小组下
设综合协调组、整顿规范组、宣传教育组、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组4个专门小组。根据《梧州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梧卫法监[~]35号)具体要求,各负其责地开展各项工作。
五、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年6月)为动员部署阶段。组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辖区内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和自查工作。
第二阶段(~年6月—~年5月)组织实施阶段。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认真组织落实专项行动工作,开展自查自纠,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坚决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专项行动牵头单位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专项行动开展和自查自纠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本县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自8月开始,要及时将有关执法信息编发简报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每月25日前向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包括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案件查办、责任追究情况等);分别于~年9月、12月15日以前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汇总表(见表1、2、3)随同阶段性总结一并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统一汇总上报自治区。
第三阶段(~年6月)为总结检查阶段。自查和整改结束后,要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同时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于~年6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包括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案件查办、责任追究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和汇表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重点地区进行联合督查,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完成专项行动总结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各部门一定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政府主管部门领导要亲自挂帅,设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加强领导,切实把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细,抓出实效。
(二)分工协作,明确专项行动责任。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相互支持,主动配合,齐抓共管,加强联合执法。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和沟通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等。形成部门联动的综合整治局面。
(三)突出重点,狠抓专项行动的落实。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落实。着力解决当地医疗服务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加大执法力度,特别要做好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突出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依法严肃处理。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责任人和单位、对存在严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地区和部门领导,监察机关要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市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的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查处结果。对不认真做好案件查办工作和不及时报告情况的,将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动员全社会参与。要充分发挥媒体的~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普及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要加大曝光力度,及时将专项行动进展、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等进行通报,震慑不法分子。要营造强大声势,动员全社会共同监督。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设立电话: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要求和部署,根据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度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木贾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20xx年在全班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特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开展“群众教育实践活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人口资源环境工作的会议精神,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各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为构建和谐木贾服务。
工作目标是:到20xx年底,建设项目环评率达95%以上,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合格率达90%以上,限期治理任务完成率达100%,重点排污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率达90%以上,群众反复投诉的环境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错误做法基本得到纠正。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检查各单位、村(社区)、企业及学校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重点检查各单位是否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关部门在环境监管中能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存在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
(二)整治因企业违法排污严重影响群众健康的问题。重点整治各村(社区)“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的死灰复燃;群众两年内连续举报大气污染、噪声污染、饮用水源地污染等问题;造纸、水泥、化工等重污染行业工业企业超标排污问题;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水泥、造纸等行业进行清理。
(三)检查企业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政策规定情况。继续开展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情况的清理;检查工业企业是否按规定方式排放污染物;有无擅自拆除、闲置或者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等行为。
(四)检查村(社区)对辖区内环境保护的规划、生态保护、改善环境质量的措施等。重点检查饮用水源保护、建设项目环评率、污染防治及辖区内环境质量等环境保护责任状落实的情况。
(五)加强对环境违纪违法行为责任人的查处。重点是查处违法排污、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负责人;查处部分擅自收取排污费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个人;查处拒不纠正已出台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部门负责人。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采取自查、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分为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5日以前)。街道召集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及重点排污单位负责人召开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6日-7月25日)。各职能部门要按照上级环保部门要求及本单位职责,精心组织、集中力量,认真清理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地方规定,对群众举报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对企业排污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确定批挂牌督办的企业和单位名单并上报市政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深化平安石佛建设十大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镇委深化平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根据镇委、镇政府开展深化平安石佛建设十大行动的要求,特制定如下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深化平安石佛建设各项措施,通过两年努力,使平安建设成果进一步巩固、领域进一步拓展、机制进一步创新、水平进一步提升,实现案发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确保不发生重大政治性时间、重大恶性刑事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公共安全和重大环境事故,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逐年上升并位居全镇前列。
二、工作措施
(一)开展严打系列行动,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把打击犯罪作为深化建设平安石佛的一个重要手段,坚持以打黑除恶命案侦破为重点,在镇党委领导下,派出所组织开展两抢两盗一诈骗、缉枪治爆入室盗窃、黄赌毒,治安乱点、混乱地区排查整治,三电专项整治,保群众财产安全 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切实保持打击整治的高压态势,确保全镇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牵头单位:石佛镇派出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
(二)开展平安宣传行动,全面提高平安建设参与率、知晓率和满意度。在G318沿线大型广告牌投放4个版面的平安建设宣传内容,一个是在石佛、保安岔路口,二是在板板桥村。政府、学校、医院、银行、派出所在LED显示屏上要有平安建设宣传的内容,每周至少两天滚动播出。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在公路沿线、交通路口、村域显著位置设置岩标、墙标、电灯杆广告位固定标语,每个村至少两幅,村(社区)宣传栏中设置平安建设宣传板块(可以与综治、防邪、禁毒、三电宣传结合进行),镇村干部手机彩铃已经设置为平安建设宣传语,各级干部不得自行改变。〔牵头单位:镇综治办,责任单位:镇直各部门(单位)和各村(居)两委〕
(三)开展平安细胞建设行动,提高全镇平安建设整体水平。由镇派出所牵头抓好村(社区)警务室建设,抓好重点部位医院、学校、商场、车站等联网报警系统建设,教办牵头抓好平安学校建设;乡建办牵头抓好平安工地建设,城乡环境办公室管理抓好城市道路平安建设和公用设施维护和风貌塑造(含乱搭乱建等)工作;经发办、工会负责抓好平安企业建设,协助刑释解教人员和戒毒期满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就业;食安办牵头抓好餐饮行业平安建设;民政办牵头抓好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政府驻社区力量为依托、物管机构和社会组织为补充、社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为载体的社区治理创新工作,同时抓好平安社区建设;交管办牵头抓好平安车站建设;司法所负责抓好人民调解进村(社区)工作;工商所抓好平安市场建设;国土所牵头抓好农民新修住房后没有拆除旧房的整治;水利站牵头抓好平安库区建设;交管办牵头抓好平安道路(含G318线)建设;妇联牵头抓好平安家庭建设;产权单位的设施、设备(如移动、联通、电信、广电等)由各产权单位负责抓好维修维护,提升市民安全感。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除抓好本单位的平安建设外,还要负责抓好平安小组、平安科室、平安家庭建设工作。(牵头单位:综治办,责任单位:法庭、经发办、教办、民政办、派出所、司法所、社服中心(乡建、城乡环境管理办公室)、安办、食安办、医院、农服中心、工商所、国土所、工会、妇联、各村(社区))
(四)开展网络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全镇社会治安秩序。由派出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全面梳理排查网络违法犯罪线索,重点打击网络诈骗、合同诈骗、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网络传播色情、网上贩卖毒品、引诱他人吸毒和网上组织人员卖淫、淫乱、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涉枪涉爆、网络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网络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要加大侦查力度集中打击一批利用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制作传播网上谣言,散布虚假信息,煽动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危害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活动,及时落地查人。要切实加强线上线下违法犯罪情报信息收集工作,对重大违法有害信息,在第一时间发现并进行封堵、删除,第一时间开展调查,查清源头和内幕,第一时间落地查人,依法进行打击处理。要完善重点人员管控工作由人到网、由网到人的双向管控模式,做到网上管控措施和地面管控工作无缝对接、同步开展。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公众媒体以及公安报刊、专栏、网站、微博等宣传平台传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营造强大的社会舆论声势,有力震慑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对专项行动中可能引发的负面炒作,要主动引导,及时发出正面声晋,牢牢把握舆论斗争主动权。(牵头单位:派出所,责任单位:党政办、外宣办)
(五)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行动,切实把不稳定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各乡镇、各部门要从构建排查网络、筑牢排查基础入手,采取敏感矛盾纠纷专项排查、难点矛盾纠纷集中排查、重大矛盾纠纷重点排查的方式,同时兼顾做到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条块排查相结合,重点排查涉及民生的医患维权、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拖欠农民工工资、征地拆迁、生产经营、物业管理等领域的矛盾纠纷,及时梳理汇总和预测预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介入早。要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统计、社情民意分析、社会矛盾风险评估等制度,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要立足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大调解协调中心,有效整合乌镇各部门、综治维稳群众工作中心(站)、村(社区)治保会、调委会等工作资源,采取分片包区域等形式,不定期进村入户开展下访、排查、调处,建立起以主动性查访、预警性化解、责任制包案为主要特点的基层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筑牢矛盾纠纷稳控的第一道屏障。要积极推行包掌握情况、包教育引导、包稳控管理、包解决问题、包依法处置五包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在一线指挥,问题在一线解决,责任在一线落实:要根据矛盾纠纷的不同类型、化解难易程度、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和后果,单独制定方案,建立台账,落实责任,做到有专人负责、有调处时限。一般性纠纷及时就地化解,疑难复杂纠纷协调各有关部门集中攻坚化解。在调解纠纷过程中,要求人民调解组织切实提高对社会热点、敏感问题的应对能为,积极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坚决防止因调处不及时或调处不当引起矛盾激化造成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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