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方案

订目标,做计划,大量的行动起来。针对不同的目标的时候,我们要专注投入到方案的准备中去。每一个方案的实施都有它的意义,我们该如何动笔去写自己的具体方案呢?小编为大家呈上收集和整理的县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方案,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县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央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我县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通知》(临财农18号)通知要求,结合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综合核定原则。以县统计局公布的法定统计粮食播种面积(含大春、小春、杂粮)为依据,并综合考虑因农资价格波动、世界金融动荡、去年秋季以来持续旱灾等因素对粮食生产影响,积极响应国家投资拉动内需的政策,激励农民多种粮、种好粮,采取有力的补救措施,将旱灾损失降到最低,确保粮食安全。
(二)一次性直补粮农原则。县财政通过“一折通”存折将补贴资金一次性直接兑付给种粮农民,不增加任何中间环节。
(三)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对补贴范围、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及资金兑付进行张榜公布到每个村、每个村民小组,接受群众监督。补贴价格确定后,不再随实际价格变动而变动。
(四)简便易行原则。补贴办法易于量化,具有可操作性,确保及时兑付。
二、补贴依据
,全县农资综合直补政策继续按照《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实施办法的通知》(云财建〔〕53号)规定执行,其中:补贴粮食播种面积是以县统计局《县粮食播种面积统计表》数据测算;补贴资金根据中央财政核定我县的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总额测算。
三、补贴的范围及对象
(一)补贴内容。根据上级财政下达的中央补贴资金为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确定我县综合补贴范围为大春粮食作物、小春粮食作物(含豆类、薯类、早稻、冬玉米等)。其中:大春粮食作物面积304861亩,小春粮食作物面积101193亩,总面积合计406054亩;补贴资金总额为1284万元。
(二)补贴对象。全县农资综合直补政策补贴的范围和对象为全县从事粮食种植的农民。具体确定办法为:以我县“一折通”种粮农民基础信息平台为基础,在我县境内从事粮食种植生产的农民为补贴对象。对在承包耕地上从事经济作物种植的面积不纳入补贴范围。
四、资金核定与拨付
(一)补贴资金及标准。根据中央财政对我县种粮补贴资金总额,以全县统计法定粮食播种面积为依据测算补贴标准。即:上级财政下达的中央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284万元,我县统计面积406054亩,补贴标准为31.62元/亩。
(二)资金来源及管理。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纳入“县财政退耕还林还草粮食补贴资金专户”管理。
(三)补贴资金的拨付。补贴资金通过县财政退耕还林还草粮食补贴资金专户拨入财政农民补贴专户以“一折通”方式发放到农民手中。
(四)相关问题的处理。补贴资金按县统计局公布的粮食播种面积确定测算补贴标准,对超过统计局公布的粮食播种面积而产生的补贴资金由各乡(镇)自行解决。补贴工作结束后,如有发现重户或因死亡无继承人的应及时销户并收回补贴资金,存入财政局粮食补贴资金专户。
五、资金兑付与监督
(一)工作机构。补贴资金的兑付与监督由县人民政府种粮农民财政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补贴兑付和监督的具体工作。
(二)补贴对象。各乡(镇)以统计局公布的粮食播种面积为依据,确定补贴面积到户,并报县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各乡(镇)落实到农户实际补贴面积,测算补贴标准、补贴资金。
(三)实施步骤。全县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发放工作,要按“谁种粮、补给谁”的原则,实行“一折通”直接兑付农民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严格执行实行公示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资金兑付工作于4月下旬全面启动,5月底前全面结束,具体按照四个阶段分步推进。
第一阶段:基础信息核实(4月26日至5月10日)。由各乡(镇)负责落实每个补贴对象的补贴面积,对所有补贴对象和面积进行全面核定后,通过农民补贴网上报县补贴办(县财政局农业股)。其中:补贴面积确定要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确定到户,即:将县统计局公布的粮食播种面积分配到各乡(镇)所有行政村,各乡(镇)按要求核定到村民小组,各村民小组按照各农户的粮食种植情况确定到户,严禁在村与村之间调整。各村将核定到户的补贴面积情况(需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上报乡(镇)经乡(镇)主要领导审核后,将各村的补贴面积录入农民补贴网(各财政所完成),并上报县补贴办审定。
第二阶段:张榜公示(5月10日至17日)。对补贴范围、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进行张榜公示,同时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户主会,公布每户农户情况,并将公示内容及结果上报县补贴办(县财政局农业股)。要通过张榜公示或会议公布,对存在问题组内现场消化解决,确保问题不出村、组,不出乡(镇)。
第三阶段:补贴资金发放(5月18日至5月24日)。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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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与信用社对接数据,将资金存入“一折通”发放到农户手中。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5月25日至5月31日)。做好相关档案收集整理,并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和总结完善工作。
(四)监督管理。县人民政府将组织专门人员对种粮补贴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同时由县财政、农业、审计、监察等部门将对种粮农民补贴资金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补贴资金的安全并专项用于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对弄虚作假、套骗补贴资金、隐瞒存在问题或上报不及时、解决措施不得力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收回补贴资金。
五、相关要求
(一)经费保障要求。由县财政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补贴工作顺利开展、补贴工作按时完成。
(二)组织保障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原有的工作机构,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整充实,切实做好本乡(镇)的补贴发放落实工作。要加大对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农民认清国家对面临的国际经济形势和因气候因素而采取的补贴政策,知道因农用物资价格变动可能造成的预期影响,鼓励农民多种粮,种好粮,千方百计确保全县粮食生产的稳定和安全。
(三)程序保障要求。补贴发放工作要严格实行公示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各乡(镇)人民政府一是要以各村委会为单位,认真分析和分解以统计播种面积为依据的补贴面积,在“一折通”农户播种面积信息的基础上进行落实或调整,把面积落实到各村民小组、各农户,并由各村民小组组织召开村民大会宣布落实或调整情况。经各村民小组的村民大会通过的落实情况,由村民小组长签字报村委会逐级签字盖章上报。乡(镇)财政所要认真做好有关网络数据录入工作。二是要通过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将农民补贴网上每个种粮农民的补贴范围、补贴面积、补贴标准等进行张榜公示,并组织召开村民大会进行会议公布,做到公开、公示不遗漏一户农户。通过张榜公示和召开会议,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严防走过场现象的发生。
(三)统筹兼顾要求。结合此次中央财政种粮综合补贴播种面积核实工作,各乡(镇)要提前做好良种补贴面积核实到户工作,为下步上级补贴资金下达后迅速组织兑付打好基础。县统计局公布的良种种植面积为:《县粮食播种面积统计表》所统计的早稻、晚稻、玉米、冬玉米和小麦种植面积。
(四)档案规范要求。县乡有关补贴工作部门和机构要建立种粮农民补贴的档案管理制度。对涉及补贴的各种文件、资料、表格按年度分别整理成册。特别是对计算机网络系统和资料严格管理,对补贴的电子名册要进行打印装订整理,妥善保管。
(五)总结上报要求。各乡(镇)启动补贴工作后,要根据工作进度收集补贴工作中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县补贴办反馈工作进度;补贴发放工作结束后,必须于6月5日前,向县补贴办报送书面总结材料,并认真填写好《云南省种粮农民综合补贴资金兑付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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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实施意见


县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实施意见

文章标题:县20xx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实施意见

县20xx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稳定粮食生产,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的意见的通知》(财建〔20xx〕59号)和《关于印发辽宁省20xx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xx〕29号)、《关本文来自于印发20xx年全省粮食直补资金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农发〔20xx〕60号)精神,在对20xx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以下简称粮食直补)政策调整和完善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现对20xx年粮食直补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粮食直补的原则
(一)坚持向粮食主产区倾斜的原则。粮食直补资金要全部用于对种粮农民的补贴。

(二)坚持简便易行的原则。对粮食直补资金分配和兑付办法既要周密规范,又要符合农村实际,尽量简化程序。

(三)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粮食直补各项政策、对种粮农民分配补贴的相关数据都要向农民公开,确保宣传到户。

二、粮食直补资金规模和来源

(一)资金规模。粮食直补资金规模为市政府分配给我县20xx年的指标。

(二)资金来源。粮食直补资金由各地建立的粮食风险基金安排,省适当补助。

三、粮食直补对象和补贴品种

(一)补贴对象。用粮食风险基金直接补贴的具体对象是全县范围内从事享受补贴的粮食作物生产的农民(含农垦系统国有农场职工)。农民承包地实施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户。原承包方与流转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补贴品种。20xx年享受直补补贴的粮食品种为玉米、水稻、小麦、高粱、杂粮五大粮食作物。

四、粮食直补资金分配依据

(一)对农民分配粮食直补资金的依据。以每个农户今年实际种植玉米、水稻、高粱、小麦、杂粮的面积之和,扣除机请支持原创网站动地面积后,作为分配粮食直补资金的依据。按照全县粮食直补资金总规模和当年享受补贴的粮食作物播种总面积,计算出全县统一亩均补贴标准,在补贴兑付开始前,在全县实行张榜公布。

(二)对每户农民的直补资金分配结果以《种粮农民补贴通知书》的形式通知农民。通知书中必须注明:当年享受补贴的粮食作物实际种植面积、单位面积补贴标准、应发放补贴金额。

五、粮食直补资金的拨付和监管

(一)粮食直补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县级财政部门通过在同级农业发展银行开设的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对粮食直补资金进行管理。在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下单设粮食直补专账,对直补资金进行单独核算。乡镇财政所或农经站要在农村信用社开设粮食直补资金专户,确保粮食直补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

(二)粮食直补资金采取年初预拨、年底清算的办法。在直补资金具体拨付过程中,实行县对场乡镇年初预拨、年底清算,逐级批复的办法。县财政依据财政和农业部门核定的分配计划,及时将直补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所或农经站在农村信用社设立的粮食直补资金专户。乡镇财政所或农经站在粮食直补资金到达当地粮食直补资金专户后,按照当地粮食直补具体实施办法的规定,以发放现金、储蓄存折或银行卡的形式将直补资金一次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20xx年粮食直补资金兑付工作必须在8月31日前结束。

(三)健全粮食直补财务公开制度。粮食直补资金的兑付,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事项都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健全粮食直补基础档案管理工作。粮食直补的有关资料,要分类归档,严格管理。

(五)加强粮食直补资金监督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共同配合,加强对粮食直补资金的监管,确保补贴资金的及时足额兑付。直补资金禁止集体代领。不允许用直补资金抵扣任何税费和债务。要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补贴资金等违纪问题的发生。

六、建立粮食直补工作责任制

(一)实行粮食直补,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县政府全面负责全县粮食直补工作,责成财政和农业部门牵头,由发展改革(计划)、粮食、农发行、农信社、审计、监察部门组成粮食直补工作小组,分工协作,共同开展粮食直补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直补资金的筹集、管理;农业部门负责直补资金的发放;粮食部门负责提供粮食商品量;金融部门负责配合财政、农业部门做好直补资金划拨、发放的相关工作;监察、审计部门负责对直补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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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粮食直补政策规定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二)各乡镇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在县定原则的基础上,周密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县农村经济发展局和财政局备案。

县财政局

县农发局

县发展计划局

县粮食局

县审计局

县监察局

二OO五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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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2005年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5〕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切实保护粮食生产能力和种粮农民利益,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建立完善的粮食直接补贴机制,维护好、实现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基本原则: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全面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有利于加快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进程;便于公开、公正规范操作,保持农村稳定。
二、主要内容
(一)补贴品种与依据。2005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品种、依据、兑付方式和资金管理原则上按《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的通知》(鲁政发〔2004〕21号)执行。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品种为小麦,以小麦种植面积为计算对农民补贴的依据。
(二)补贴标准。2005年仍按2004年省政府确定的补贴标准执行,每亩补贴13元。
(三)补贴方式。各县区粮食直接补贴资金的兑付方式,可采取直接发放现金的方式,也可逐步实行"一折通"或"一卡通"的方式,还可与当地金融机构协商采用专用委托付款凭证的方式。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资金兑付过程中严禁任何形式的抵扣。
(四)补贴时间。各县区要在3月25日前将种粮农民的补贴资金数额通知到户,资金兑付工作在4月10日前完成。
(五)补贴资金来源。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所需资金,由各县区从包干的粮食风险基金中优先安排,市财政一次性拨足。各县区财政部门要在农业发展银行设立直接补贴农民粮食风险基金专户,补贴资金一律通过专户运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六)补贴资金兑付。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由乡镇(办事处)财政所承担。小麦种植面积核实后,乡镇(办事处)财政所向种粮农民发放《粮食补贴通知书》,种粮农民凭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乡镇(办事处)财政所指定的地点领取补贴,不允许集体代领。
三、实施步骤
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月28日-3月30日)各县区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地宣传直接补贴政策,做到政策进村入户,家喻户晓,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真正实现阳光作业,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为推进粮食直补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小麦面积核定的组织与实施(2月28日-3月8日)
小麦种植面积是实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重要依据。及时、认真地做好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是保证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地兑现到农民手中的重要基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组织好农民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对种粮农民自报的折实面积,要经村委会核实、公示。公示后,根据反馈意见确定补贴面积,上报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统计、公示。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实施,于3月8日前完成。
第三阶段:统计上报(3月9日-3月20日)3月15日前各乡镇录入数据以正式文件上报县政府,3月18日前县政府报市政府,3月20日前市政府报省政府。
第四阶段:核定补贴(3月21日-3月25日)
根据小麦核实面积和补贴标准,各乡镇组织人员逐户核定补贴金额,财政所人员逐户填写《粮食补贴通知书》,由乡村干部到农户家中逐户发放。
第五阶段:资金兑付(3月26日-4月10日)县区财政和农业发展银行在乡镇指定金融机构,由乡镇财政所开设"粮食直补资金"专户,代理直补资金的收支业务。直补资金的兑付由乡镇财政所承担,指定金融机构协助。在规定的时间内,种粮农民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粮食补贴通知书》,到指定补贴窗口领取资金。
四、工作措施
(一)实行责任追究制。要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责制、部门和岗位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县区、乡镇政府应对所辖区域核定面积的统计数据及资金兑付到户工作负责。包村干部和村级主要干部(村支书、村委会主任、村会计)对本村的小麦面积核定和资金对付到户工作负责。一旦出现问题,将严肃追究以上责任人的责任,并在全市通报,由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二)搞好监督检查。要加强对粮食直补工作的监督检查,严禁弄虚作假,虚报数字。要采取切实措施、严肃纪律,做到"五到户":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布到户、通知发放到户、资金兑付到户;严格做到"六不准":不准擅自改动补贴通知书的数额,不准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准由村集体代领补贴,不准拖延补贴资金兑付时间,不准用直补资金抵扣各种税费,不准以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工作实施方案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民负担。
(三)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工作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这项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粮食直补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奖学金发放方案


本班共有学生39人,奖学金的发放比例为30%,即受到奖学金补助的人数为15人,这15人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产生:

1、学习方面:学习方面评选的主要依据是期中,期末成绩和平时完成作业的情况。评选人数: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发放金额依次为:40元、30元、20元.

2、品德方面:评选依据:根据一学期以来在班上的各种表现,选出表现最好的同学,主要由班主任及全班同学共同评定;评选人数:2名;发放金额:40元。

3、体育方面:评选依据:由体育老师及全班同学选出在班上热爱体育,并在体育方面有特长的同学;评选人数:1名;发放金额:30元。

4、劳动方面:评选依据:由班主任及全班同学选出劳动积极的同学;评选人数:1名;发放金额:25元。

5、美术方面:评选依据:有美术老师及全班同学评选出喜欢美术,并且在美术方面有一定特长的同学;评选人数:1名;发放金额:30元。

6、优秀班干部:评选依据:由班主任及全班同学评选出为班级尽职尽责的班干部;评选人数:1名;发放金额:40元。

7、其他方面:由全班同学评选出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种活动的同学(获得奖励的同学优先);评选人数:1名;发放金额:25元。

8、学习进步者:由各科老师共同评定出在一学期中学习取得较大进步的同学;评选人数:2名;发放金额:40元。

二○一○届毕业证书发放工作方案


各位毕业生同学,你们好!

今年,我院xx届毕业证书、档案等相关材料仍由院学生处统一发放。为做好此项工作,遵照省教育厅有关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以及《xx届毕业生资格审查》会议决定,特制定此方案以方便同学们来校办理。

一、xx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情况

xx年参与毕业生资格审查共有学生2737人。其中,xx届毕业生2707人;xx、xx、xx三届需审核共30人。经审查:实际符合颁发毕业证书学生2687人,具体如下:

1、xx届毕业生不合格课程达四门以上含四门的学生23人,不能正常毕业,办理结业证书,不办理毕业证书和派遣证。

2、xx届毕业生符合撤销处分学生93人,正常办理毕业证书;未撤销处分学生75人,不能办理毕业证书;派遣证等其它证书正常发放。

3、xx届毕业生没有就业不诚信现象。

二、xx届毕业证书发放安排

请同学们参照《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xx届毕业生鉴定工作办事指南》的具体要求、时间、地点到校办理毕业手续。毕业证书包括:⑴毕业证、⑵档案、⑶报到证、⑷户籍迁移证、⑸、技能证、⑺组织关系证明函等,具体流程是:

1、时间:

⑴、7月17日(星期六):管理工程系、市政工程系;

⑵、7月18日(星期日):水利工程系、机电工程系;

⑶、7月19日(星期一):建筑工程系、资源与环境工程系;

⑷、7月20日(星期二):电子信息工程系、机械工程系。

2、地点:学院素质教育中心楼。

3、发证:

⑴、凡是已办理并上交《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xx届毕业生离校手续清单》的毕业生直接到学院素质教育楼一楼大厅办理手续即可;

⑵、因涉及相关费用或《清单》未清结的毕业生需补办好手续再到学院素质教育楼一楼大厅领取证书,补办点:

①补交学费请到行政楼二楼财务处;

②还、赔图书请到图书馆二楼;

③还、赔教学仪器请到电教中心楼四楼;

④还、赔学生公寓物品请到学生公寓四号楼103室;

⑤组织关系转办请到行政楼三楼。

⑶、人事代理:

今年,国家就业政策有所整调,大部分毕业生报到证发回生源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若有毕业生想把档案、户籍等托管省、市人才中心,需主动与省、市人才中心面议洽订。我院委托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服务中心到校为同学们服务,届时请同学们咨询办理。

三、注意事项

1、请同学们在办理手续前,认真阅读《二○一○届毕业证书发放工作方案》,了解办理程序和方法,避免天热急燥上火;我们中午不休息,尽可能满足同学们的要求,顺利清结。

2、毕业证书发放工作由院学生处负责办理,若个别学生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要求办理或存有其它想法,请及时与我们说明,以便我们做好准备,帮助解决。联系电话:

3、毕业证书及档案等材料原则上不允许代领,确需代领应由辅导员办理代领手续。

4、市区通往我院的合马路正在修建高架桥,公交不畅,来往不便,请同学们予以谅解。发证点设有休息饮水处,希望同学们支持我们工作。

院学生处

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社会保障一卡通发放工作方案


社会保障一卡通发放工作方案

社会保障卡发放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方便人民群众的民生工程。为了确保此项工作的胜利推进,根据市人民政府政办函(2015)8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以便民利民为宗旨,确保我镇社会保障卡全面发放,应用和管理工作的规范、安全、有序推进,逐步实现“一卡多用,全国通用”的目标,避免和减少社会保险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领取待遇的现象。

二、工作任务

积 极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应用,按照“整体规划、急用优先”原则,为确保平稳过渡,首先通过社会保障“一卡通”工程整合人力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应用,为持

卡人社会保险的缴费、待遇领取、异地就医等提供支持。在社会保障“一卡通”加载金融功能后,逐步拓展其在医疗就诊、社会救助、公积金贷款、金融支付等社会 管理和公共服务其他领域的应用,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开展其他便民服务,实现“一卡多用”。

1、做好社会保障“一卡通”管理信息平台与区域卫生共享平台的对接,指导医疗机构改造医院信息系统,配备用卡终端,使用社会保障卡替换居民健康卡和医疗机构就诊卡。

2、以社会保障卡作为载体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统发、惠农补贴发放等个人实名制待遇、财政性补贴、财政性补助的发放工作。

3、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开展婚姻登记、低保、社会救助、殡葬等领域的业务办理和待遇发放,并以社会保障卡作为载体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贷款发放工作。

三、组织机构

1、成立以刘法裕书记为顾问,江洪兵镇长为组长,左兴逊副镇长为常务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其他党政领导成为员。下设办公室,由张(大)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李付文、周佰练及各村书记、主任为成员。

2、各村(社区)应相应成立以书记为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村支班子成员的工作小组,具体抓此项工作的落实。

四、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开镇社保卡发放工作动员会,负责组织指挥、调度相关工作,负责联系电力、公安、电信部门协调处置相关工作。

2、社会事业发展办:负责辖区内社保业务疑难问题及各类纠纷的解释协调及突发事件处置,负责组织村组召开社保卡发卡工作会议,负责联系农商行工作人员一同做好发卡前的准备及试发卡工作。

3、派出所、综治办:负责保障全镇各村(社区)社会保障“一卡通”集中发放期间现场秩序稳定。

4、普迹供电所:负责社会保障“一卡通”发放现场的电力供应正常、安全。

5、电信部门:负责社会保障“一卡通”发放网点的网络畅通。

6、农村商业银行:负责社会“一卡通”的使用宣传,金融服务功能应用和发放,负责办卡的具体业务组织,负责银行工作人员的早、晚餐及车辆等后勤安排。

7、 村(社区):负责组织本村社保卡发卡工作会议,要求开好组长会议,负责安排好各村民小组领卡时间段,分组分时通知人员到位,组织村民按时领卡;负责发卡现

场的布置、电源准备、网络连接、后勤安排(日间茶水及工作人员中餐)等工作;负责发卡现场的协调,明确各支委成员的现场分工,协助银行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办

理工作,其余人员维护秩序,组织群众到点。负责做好社保卡业务的宣传解释工作,避免引发不稳定因素。此外若需现场继续收缴医疗保险的需另外安排人员负责收 缴,并督促村民到农商行自行缴纳养老保险。

8、 各村民小组:村民小组组长按本次下发花名册中有名字的将逐户办卡通知发放到人,通知村民按时领卡,并详尽告知领卡的时间、地点,所需准备的资料、应缴医保

款等;本次花名册中没有名字的另行安排发放,因卡已按花名册制好,故名册中无名字的本次不能发卡。在本组领卡时间段全程负责发卡现场秩序维护及宣传解释工 作;协助处理发卡现场的突发事件。

9、网格干部协助村干部通知各村民小组办卡人员、现场维护及全程工作。

五、时间及地点安排:

全镇从11月26日开始,统一安装机具,布置现场, 27日至30日正式发卡,30日结束发卡,地点定在各村村部。保华、新元、林塘计划2天,八角亭、苏故、一江、德慎、集镇计划3天,九龙、石灰嘴计划4天。

六、发卡现场工作流程

发卡现场流程:领号排队--凭有效身份证件领卡--社保激活--金融激活并签收--生物特征采集--清理现场

(1)领号排队(一名村干部负责)

发 卡现场进门处设立“领号处”,前往领卡的村民凭本人身份证在此领号,领号后在等候区休息。注意:签到处工作人员应核实村民身份是否为本次领卡的人员,对于

非本次领卡的村民在此处做好解释工作,不发放号牌;阻止陌生人进入,防止各类现场破坏活动的发生;统计死亡人员和需上门服务的特殊人员情况。

(2)现场维护(一名村干部负责)

按号牌顺序叫号,引导村民进入业务办理区领卡。注意:严格控制办理区人数,避免办理区出现人员滞留拥挤现象。每小组区域内等候人数不得超过10人。

(3)凭有效身份证件领卡(一名农商行工作人员)

“领卡处”工作人员按号牌顺序审核村民身份证件,确保人证一致;将卡片交予村民,并告知村民持卡片与身份证往下一流程。注意:居民领卡后直接将身份证和卡片内部传递到下一岗位,避免居民领卡后漏掉激活环节。

(4)社保激活(一名农商行工作人员)

“社保功能激活处”为村民将社保卡社保功能激活

(5)金融激活(一名农商行工作人员)

“金融功能激活处”为村民将社保卡金融功能激活

(6)生物特征采集(二名村干部,联村干部或其他工作人员)

“生物特征采集处”按流程为村民采集生物特征。

七、工作要求:

各 村、社区、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集中人力物力,精心组织,加强相关部门沟通,确保发卡现场组织有序,将社保卡安全、准确发放到居民手中。确保本次发卡

率达到已摸底名册中人员的80%以上,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本次到达现场办卡的,另行安排到银行补办。因年老体弱不能到现场的,也不能到银行办理的,将在下一

步由银行安排工作人员上门办卡。

11月30日前要全面完成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缴费任务,可利用本次活动补收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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