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安关于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六大工程建设,强化责任,夯实基础,全面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市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意见》(**市安办发〔2014〕1号)的要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基础,标本兼治,全面排查治理公共安全领域重大安全隐患,加强公共安全领域监管,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范围
涉及公共安全的各行业,包括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及市政设施(城市燃气、供水、热力等)、水利、学校、特种设备、旅游、电力等行业,以及重大集体活动的安全保障。
三、主要内容
(一)交通运输。重点治理危险路段、危险桥梁、隧道重大安全隐患;完善辖区国、省干道的安保工程;继续完善运输企业GpS定位监控平台建设;加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两个规范”;强化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公路交通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等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严格排查治理相关营运车辆、交通工程建设和道路养护等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严把对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重点营运车辆的源头监管,深入开展“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的整治行动。(实施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旅游局、市公安交警支队。)
(二)消防。重点排查治理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重大节庆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大力推进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加强对“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夯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市政消火栓、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达100%。(牵头单位:市公安消防支队;配合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三)工程建设及市政设施。进一步落实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重点排查治理供水、燃气、热力、桥梁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隐患,确保市政设施安全运营。(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四)水利。重点排查治理水库、河道水利设施重大安全隐患;加大在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加强水库大坝、淤地坝和农村人饮工程运行安全管理;做好汛期安全工作。(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国土局、市住建局。)
(五)教育。重点排查治理校车、校舍重大安全隐患;深化校安工程,加快校舍危房改造速度,提高校舍安全等级;继续完善校车安全管理体制,启用校车动态监控系统,严格校车车辆、驾驶人管理制度;加强教学用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做好校园重大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六)特种设备。重点排查治理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隐患;深入开展学校、医院、车站、商场、展览馆、公园、餐饮场所、居民小区等公共聚集场所电梯、气瓶、大型游乐设施为重点的整治工作。(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
(七)旅游。重点排查治理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团队使用客运车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配合有关主管部门排查治理旅游车船、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对旅游主管部门主办和承办的大型节庆活动的安全监管;各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全面排查治理旅游经营、接待单位及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旅游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牵头单位: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
(八)电力。重点排查治理电网企业重大安全隐患;加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和质量安全;督促有关单位做好供电和应急保障工作;有效落实安全检查责令停止供电等处罚指令的执行;强化电力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牵头单位:**供电公司。)
四、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制定方案阶段(**月)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行业监管职责,迅速安排部署公共安全保障工程各项工作,由牵头单位负责制定本行业(领域)公共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方案。各部门实施方案要科学谋划,合理可行,并将方案于**月10日前报市安委办备案。
(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阶段(**月)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公共安全保障工程内容,深入开展监管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工作,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位置的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按等级进行逐项登记,建立完善隐患台账。
(三)加大措施,集中治理阶段(7-11月)
各
重点行业领域公共安全保障实施方案第2页
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已排查出安全隐患的治理力度,对能够督促整改的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制定专门的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措施、资金和整改责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要加大行业安全监管力度,特别是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管,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安全大检查等专项行动,严格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F132.coM小编推荐
工商局开展重点领域违法广告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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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xx〕10号)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年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方案》(xx府厅字〔xx〕xx号)精神,提升全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现根据我市实际,就抓好xx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全面深化改革,健全监管体系
(一)加快推进市、县监管体制改革。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完成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综合设置市场监管机构的地方,要加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牌子;要把食品安全作为综合执法的首要责任,统筹调配监管资源,确保监管力量比改革前加强。到xx年底,全市100% 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组建到位,并正常运转。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编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健全乡镇(街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派出机构,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形式,妥善解决协管员、信息员工作报酬问题。到xx年底,100%的县(市、区)在乡镇(街办)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60%的县(市、区)建立协管员、信息员报酬保障机制。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编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强化综合协调。各级食安委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监督指导作用,健全部门间、区域间的信息通报、沟通会商、联合执法、事故处置等联动机制,凝聚合力。到xx年底,全市100% 的县(市、区)政府成立食安办,并有专门机构和人员。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村级监管员队伍,提升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整合充实执法力量。推动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调整,到xx年底,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全部移交到位。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编办、市农业局
(五)推动食品安全犯罪侦查队伍建设。调整充实市、县二级公安机关食品安全办案人员力量,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形成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强大威慑。到xx年底,市、县二级公安机关要明确相关机构承担打击食品药品犯罪的侦查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编办、市公安局
(六)深化食品安全监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将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许可中的粮食加工等6大类84个品种食品生产许可权下放至县(市、区)。制定全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逐步推进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许可两证合一。依法推进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和备案制度改革。推进依法行政,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对重大政策、制度和重大事项,加强合法性审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防范法律风险;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操作流程,量化自由裁量标准,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标识,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和行政检查等行为。加强执法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制度,依法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推动执法联动和区域合作。全面落实监管执法责任制,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强化制约监督,加大问责力度。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政府法制办
二、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突出问题
(七)强化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加大食用农产品监管,推行标准化生产和全程控制。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病死畜禽收购屠宰、私屠滥宰、农资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以打击甲胺磷等高毒禁用农药和水胺硫磷等高毒限用农药、瘦肉精、三聚氰胺、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和假劣农资等为重点,着力解决农药兽药残留问题。加强农产品“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力争全年新增“三品一标”30个以上。加快“三品一标”产业升级,将认证认可的重点转移到绿色、有机食品上来,把我市打造成全国知名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八)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全程监管。加强对大型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企业的监督检查,规范对小作坊、摊贩、网络销售等的管理。继续打击无证无照、销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侵权仿冒等违法违规行为。围绕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大桶水”、白酒等重点大宗食品开展综合治理。针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中检出塑化剂、蜂蜜掺假造假、食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持续开展“餐桌污染”治理。强化进出口食品监管和风险管控,严格进口食品准入和回顾性检查,严格实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继续推进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兼并重组。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工信委
(九)强化重点区域风险防控。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加大对农产品主产区、食品加工业集聚区、农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监管力度。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加大对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流动餐饮食品摊贩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旅游景区、铁路车站等就餐人员密集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对农村集体聚餐进行指导,防范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教育局、南昌铁路局xx车务段
(十)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开展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基本情况统计调查,摸清底数、排查风险。按照不同业态、规模、经营品种等分类要求进行细化梳理,建立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息库。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结合监督检查和日常抽检发现问题较多的重点品种,开展风险隐患排摸研判,建立“风险清单”,开展综合治理,努力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规范问题食品信息报告和核查处置工作。完善抽检信息公布方式,依法公布抽检信息。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持证合法经营,督促其履行进货查验和如实记录查验情况等法定义务。xx年,食品抽检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或问题食品的处置率达到85%以上。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治理体系
(十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首负责任,监督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继续分阶段推动企业建立完善食品质量安全授权制度,督促乳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白酒生产企业完善企业质量授权人制度,督促肉制品、饮料、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建立企业质量授权人制度。推动食品企业完善食品生产经营全程质量安全记录制度,形成上下游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可查询、过程可控制、责任可追究的追溯体系。加大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问题报告制度。完善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完善企业信用制度,探索建立统一的食品信用分级分类标准,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继续完善“黑名单”发布工作,公开曝光问题产品和企业,倒逼企业增强主体责任;依法及时公布严重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相关信息,加大对严重失信者的惩戒力度,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十二)完善社会共治体系。积极搭建社会共治平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专项资金,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充分调动消费者、新闻媒体、志愿者等社会各方积极性。支持行业协会制订行规行约、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监督生产经营活动,交流沟通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加强行业自律。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纳入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积极发挥专家学者咨政启民作用。促进第三方机构在检验检测、合规性检查和认证等方面发挥作用。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在学校食堂、校园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单位等重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试点工作,建立政府、保险机构、企业和消费者多方互动共赢的激励约束机制。
责任单位: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市保险行业协会
四、健全法规标准,提高风险管控水平
(十三)完善农业地方标准体系。突出蔬菜、水果、茶叶、畜禽、水产等重点农产品,组织制定20项以上农业地方标准。推进食品安全标准的贯彻实施,开展重点标准的跟踪评价。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修订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的有机衔接。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十四)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建立联合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活动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出台食品药品涉嫌刑事犯罪追溯标准。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同级公安机关密切配合,进一步完善案件线索通报、重大案件咨询会商、提前介入、涉案物品处置和案件信息联合发布机制等,全面提升打击效能和办案质量。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政府法制办
(十五)提高风险管控水平。健全风险预警工作体系和专家队伍,建立科学的风险预警和交流工作机制,制订工作规范,加强舆情监测和风险隐患预判。积极发挥第三方在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中的作用,拓展风险交流渠道。建立健全大型企业风险交流机制,强化行业预警交流。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十六)提高风险监测和评估能力。继续加强风险监测网络和能力建设,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基础,组织实施年度优先风险评估和应急评估项目。开展食物消费量调查和总膳食研究。建立部门间风险监测数据共享与分析机制,提高数据利用度。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十七)加强食源性疾病管理。进一步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制度与溯源平台,建立部门间信息互通和有效防控工作机制。加大对新发风险、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的监测力度,健全风险线索发现、分析、报告、通报和预警机制。到xx年底,全市11个县(市、区)各设置1家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十八)强化宣传引导。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和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费提示和风险警示,曝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工作重大方针、举措和重要领域专项整治情况。加强与媒体沟通,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舆情应对,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责任单位: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五、加大投入力度,提升能力建设
(十九)进一步加大投入。各级政府要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检测检验能力建设、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标准管理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正常开展。抓紧实施 “十二五”规划项目,加大预算内基建投资,规范使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着力解决基层监管能力薄弱问题。到xx年底,100%县(市、区)落实食品安全专项经费。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二十)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总结“十二五”规划实施经验,紧扣全市食品监管发展现状和基层需求,科学编制全市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重点规划一批有迫切需要、有争取空间、有实际作用的项目,为“十三五”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信息化、技术支撑、基础设施、队伍建设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责任单位: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二十一)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推动县级食品药品、农产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推动食品安全重点实验室建设,建立重点实验室管理制度,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加强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编办、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
(二十二)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上下贯通、高效运转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推进应急管理机制建设,明确市、县及乡镇(街道)基层站所应急管理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加大应急装备建设投入,组织开展实战、模拟、桌面推演等多种形式的应急演习演练。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建立事故防范、处置、报告等工作制度。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十三)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实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工程,建设统一高效、资源共享的市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建立全市食品医药企业基本信息数据库。推进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系统、重要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建设“农田到餐桌”全程可追溯体系。加强食品风险监测、风险评估、日常监管统计数据的采集和分析利用,提升科学监管水平和监管效能。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六、狠抓督促落实,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二十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任务分工。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职责,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投入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措施,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进度,认真抓好落实。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牵头部门要加强协调,其他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二十五)强化督查考评,严格责任追究。完善食品安全督查考评制度,将食品安全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开展督促检查,根据任务分工和时间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按进度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到xx年底前,各级政府要逐级与下级政府签署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加大督查督办力度,适时通报典型案例。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依纪追究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中责任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责任。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4)在卫生间张贴节水标志,并请专人不定期检测各水龙头、厕所水箱及饮水器,避免漏水,浪费资源。区兜底保障脱贫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区兜底保障脱贫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及**区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发挥兜底保障脱贫作用,将中省市区脱贫攻坚战略部署落到实处,助推精准扶贫,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市、区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把思想统一到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上来,扎实实施兜底保障脱贫要求,全面完成目标任务,确保实现到2020年全国同步进入小康社会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农村低保制度,确保精准识别兜底保障
1.分档落实农村低保标准。按照“两线合一”后的政策,我区现行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3015元/人年,严格落实农村低保A档250/人月,B档200/人月,C档140/人月的保障标准。(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2.全面实施“分类施保”。贫困家庭中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其中,视力残疾一级、二级;听力残疾一级;言语残疾一级;肢体残疾一级、二级;智力残疾一、二级;精神残疾一级、二级;多重残疾一、二级),持我区户籍,经本人申请,可以按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对低保对象中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按保障标准的20%,重残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重病患者和父母一方去世的单亲未成年人按保障标准的50%,儿童和父母离异的单亲未成年人按保障标准的30%,哺乳期妇女按保障标准的70%,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保障标准的60%分别增发低保金,提高救助水平,促使其消除绝对贫困。(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3.加大“渐退帮扶”力度。对于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坚持“输血”与“造血”并举,做到社会救助与精准扶贫相衔接,促使其通过扶贫支持和社会救助两条路径实现脱贫致富。对接受扶贫开发项目取得收入尚不稳定,但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按原政策延续12个月的农村低保,其中,残疾人家庭延长到18个月救助时限。通过提供保障过渡期,为其彻底脱贫提供有力保障。(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扶贫办)
(二)提高特困人员供养能力,确保应救尽救应养尽养
我区将按照省市分类制定的相关特困供养标准,落实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政策,农村五保分散供养5500元/人年,集中供养6000元/人年;加快农村敬老院项目建设,改善特困对象居住环境,将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纳入供养机构,最大限度实现对农村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服务设施和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农村敬老院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和运转维护经费,进一步促进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办院规模、服务能力实现双提升。(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三)提升医疗救助水平,有效遏制因病致贫返贫
1.积极推行“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救助模式。逐步将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纳入救助范围;
2.对农村五保户参加新农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农村低保A类对象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依据其家庭经济状况给予定额补助;
3.民政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救助比例达到70%以上。继续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对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以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实施救助,切实缓解农村贫困家庭就医难和因病致贫的问题。(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局、区人社局)
(四)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有效防止因突发事件致贫返贫
大力推进临时救助制度建设,《**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出台后,按照人均不高于6个月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我区临时救助标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应救尽救;按照《**区开展“救急难”工作试点实施方案》(**区政办发[2015]10号),将遭遇突发性、紧迫性和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行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仍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纳入救助范围,给予应急性、过渡性基本生活救助;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提升救助管理水平,提高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五)落实养老保险参保和待遇,加快养老机构建设
1.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及时落实中央提高基础养老金待遇标准;不断扩大参保覆盖面,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实现年满60周岁及以上人群享受养老待遇;落实好残疾人参保政府补助政策。
2.完善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制度,逐步建立生活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
3.加快区养老机构、镇街办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以及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打造集机构养老、社区照料、农村互助、居家养老“四位一体”的养老服务模式。不断拓展服务项目,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特殊群体关爱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老龄委、区民政局)
(六)建立健全“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
1、对农村“三留守”人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加强救助保护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等服务设施和队伍建设,健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收入家庭重病重残等困境儿童的福利保障体系。
2、引导和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面向贫困妇女儿童开展心理辅导、法律援助、贫困救助、生产帮扶等服务活动。组织动员爱心人士和社会公益组织发挥技术、资金和资源优势,开展留守儿童关爱和贫困妇女帮扶活动。
3、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落实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每人每月100元,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每人每月60元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2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促进贫困残疾人就业与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残联、区妇联、团区委)
(七)做好各类自然灾害应对工作,最大限度避免群众因灾返贫
1.以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为抓手,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增强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避险自救能力,以减轻灾害损失;
2.进一步推进农房保险工作,坚持“低保额、低保费、广覆盖”的原则,采取“农户自愿参保、政府补助推动、保险公司市场运作”的方式,鼓励农村居民自愿投保,提高农村住房风险保障水平;
3.积极开展灾害应对工作,按照《**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做好救灾物资储备。自然灾害发生后,做好冬春救助、应急救助、过渡性生活救助和灾后重建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八)主动落实各项优抚优待政策,加大重点优抚对象“解三难”力度
对贫困户中的重点优抚对象,确保抚恤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对已享受定期定量补助资金但生活仍有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符合政策规定的,启动“解三难”程序,加大解决力度,把各项优抚政策用足、用活、用到位,帮助重点优抚对象渡过难关,实现稳定脱贫。(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镇办)
(九)加快培育发展扶贫济困类公益慈善社会组织
对以扶贫济困为主要业务的社会组织,按照“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办法,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实行区民政局直接登记。依托各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培育孵化一批信誉好、专业化程度高、服务能力强、业绩突出枢纽型扶贫社会组织,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依托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打造“一村一品”,形成扶贫开发品牌项目,带动农民脱贫致富。(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建立兜底脱贫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成立由区民政局局长马千里为组长,其它成员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狠抓落实。
(二)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健全完善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加大部门协调联动力度。区民政局将履行好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的统筹职责,认真落实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制度,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保障兜底;区财政局要合理预算安排各项社会保障兜底脱贫资金,加强社会保障兜底脱贫资金监管;扶贫办负责提供兜底保障脱贫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社会救助、扶贫对象纳入建档立卡以及享受相关行业扶贫政策数据情况;卫计、人社、残联、妇联、团区委、老龄委等部门按照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三)强化措施,确保工作落实
各相关部门要围绕社会保障兜底扶贫的总体目标,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落实。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引导社工、志愿者、社会组织、基层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救助和扶贫开发工作,为困难群众提供多元化帮助和服务,确保我区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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