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养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关闭或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我们常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为了保证下一个阶段工作质量,我们要编写好几套用以应对的方案。好的方案,可以让我们在工作中不断完善自己。你知道方案的写作格式吗?以下由小编收集整理的《禁养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关闭或搬迁工作实施方案》,不妨参考一下。希望你喜欢!

禁养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关闭或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禁养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关闭或搬迁工作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政〔2015〕131号)、省农委《关于做好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关闭或搬迁工作的通知》(**农牧函〔2017〕115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区畜禽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关闭搬迁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关闭搬迁工作要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政府领导、属地管理、部门配合、各负其责、合力推进,力争2017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关闭搬迁任务。

二、工作任务

(一)明确关闭或搬迁对象。经过调查摸底,本次关闭搬迁对象是指依据《**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畜禽禁限养区的通告》(**政秘〔2016〕113号)划定的现位于**高新区禁养区范围内的2家规模养猪场。

(二)全面关闭或搬迁。对在规定期限内自主自愿关闭或搬迁的养殖场,依法按照相关标准予以补偿。对超过规定期限拒不关闭或搬迁的,由**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强制拆除或关闭。强制关闭或搬迁时限为2017年6月30日前。

三、工作步骤

(一)工作准备阶段(2017年5月15日前)。**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要落实人员、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在前期调查摸底基础上制订好工作方案,完成关闭或搬迁对象的存栏牲畜数量核定、固定资产评估和补偿费用测算等工作,并列出关停搬迁计划进度表。

(二)动员实施阶段(2017年5月15日~6月15日)。**街道办事处要强化宣传引导,稳步推进关闭或搬迁工作,抓紧签订关闭或搬迁协议,引导关闭或搬迁对象自主自愿完成关闭或搬迁。

(三)强制关闭阶段(2017年6月15日~6月30日)。对在2017年6月15日前仍未完成自主自愿关闭或搬迁的养殖场,**街道办事处要会同区政府有关部门在最短时间内制订强制关闭方案,确保在2017年6月30日前实施强制关闭。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关闭或搬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为切实加强对本次关闭或搬迁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各有关单位为成员的**区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关闭或搬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委。

(二)明确工作职责。区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关闭或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区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关闭或搬迁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监管工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禁养区畜禽养殖场的关闭或搬迁工作;区农委负责核定关闭或搬迁对象存栏生猪数量,并对其搬迁转产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区房屋征管局负责对关闭或搬迁对象现有建筑面积进行测量,核算补偿资金;**高新区负责筹措关闭或搬迁资金;其它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积极配合**街道办事处做好禁养区范围内养殖场关闭或搬迁工作,为关闭或搬迁提供必要保障。

(三)落实资金保障。为切实做好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或搬迁工作,本次关闭或搬迁工作补偿标准参照主城区平天湖白沙河上游畜禽养殖场拆迁补偿标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补偿资金和工作经费由**高新区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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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

一、总则

(一)区划背景

近年来,我县畜牧业生产快速发展,对保障城乡居民“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和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畜禽养殖规模不断扩大,畜禽粪便、污水等养殖废弃物产生量也迅速增加,导致环境承载压力增大,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日益凸显。为全面落实国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要求,从源头上控制畜禽养殖污染,促进全县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农业源减排和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全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以及省市县地方法规、规划和有关文件要求,参照国家环境保护部《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区划目的

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是促进全县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及改善生态环境治理的重大战略举措。科学合理划定畜禽禁养区范围并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管控措施及制度,对保障全县环境敏感区域、重要生态功能区和重点流域环境安全意义重大。严格按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城市和城镇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区域为重点,科学划定畜禽禁养区,加强环境监管,对推动畜牧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加快高原生态文明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规划及产业发展空间规划为依据,结合高原生态文明县建设要求,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区域为重点,科学合理划定畜禽禁养区范围,加大监管保护力度,促进畜牧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划定原则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为重点,创新工作机制,优化扶持政策,加大科技推广,完善基础设施,加快推进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建设,促进现代畜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坚持以下原则:

1.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原则;

2.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

3.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相一致的原则;

4.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原则;

5.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原则;

6.突出重点和可操作性的原则

(五)工作目标

2018年3月底前,完成本行政区域禁养区划定工作。

二、划定依据与程序

(一)划定依据

1.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划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

(3)《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05.12.29)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4.24)

(6)《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01.8.31)

(7)《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3.11.26)

(8)《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10.9)

(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6.1)

(10)《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务院第474号令)

(11)《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12.27)

(12)《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

(13)《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 17号)

(14)《全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环发〔2012〕135号)

(15)《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管理办法》(林沙发〔2015〕66号)

(xx)《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地质矿产部令第21号)

(17)《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18)《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2.地方性法规、规划及文件

(1)《xx省地表水功能区划(2012-2030年)》

(2)《xx省畜禽养殖场场区建设规范暨备案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07〕111号)

(3)《xx省畜禽规模养殖防疫管理办法》(甘农牧发〔2011〕319号)

(4)《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01.5.8)

(5)《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6)《xx生态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3-2030年)》

(7)《xx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8)《xx省自然保护区条例》(1999.9.26)

(9)《xx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5-2050年)》(甘政发〔2015〕103号)

(10)《xx省张掖市xx县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

(11)《xx县城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

(12)《张掖市xx县城总体规划(2009-2030年)》

3.技术规范

(1)《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2)《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497-2009)》

(3)《畜禽场场区设计技术规范(ny/t 682-2003)》

(4)《畜禽场环境质量及卫生控制规范(nyt1xx7-2006)》

(5)《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nyt1xx8-2006)》

(6)《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151号)

(7)《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8)《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

(9)《畜禽养殖业(小区)环境守法导则》(环办〔2011〕89号)

(10)《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151号)

(11)《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xx〕99号)

(二)划定程序

1.县政府组织环保、畜牧部门编制划定方案。

2.县政府组织水务、林业、住建、国土、文化、教育、卫生、发改、旅游等部门及各乡镇政人民政府府征求意见和建议,对《xx县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进行修定。

3.县政府将《xx县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送审稿)上报市环保、农牧部门组织技术评审。

4.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批准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5.县政府将《xx县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报市环保局、市畜牧兽医局备案。

(三)术语和定义

1.畜禽。指国家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十一条规定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品种,包括猪、牛、羊、马、驴、驼、兔、犬、鸡、鸭、鹅、鸽、鹌鹑等13类。

2.畜禽禁养区。畜禽禁养区(简称禁养区)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规定的,禁止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单元的区域。养殖单元包括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和畜禽养殖专业大户。

3.养殖规模标准。依据《xx省畜禽养殖场场区建设规范暨备案管理办法》划定。

(1)养殖场规模标准。养猪场饲养基础母猪100头以上或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奶牛养殖场存栏奶牛100头以上。肉牛养殖场饲养繁殖母牛100头以上或年出栏肉牛200头以上。肉羊养殖场饲养繁殖母羊200只以上或年出栏肉羊500只以上。家禽养殖场年存栏蛋鸡5000只以上或年出栏肉鸡10000只以上。家兔养殖场饲养家兔1000只以上。

(2)养殖小区规模标准。养殖小区占地面积、入驻农户数量、养殖规模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川塬区在10亩以上,山区在5亩以上。以入驻农户计算,每个养殖小区不少于5户。以养殖数量计算,各畜种最低饲养规模为:养羊小区饲养繁殖母羊500只以上或年出栏肉羊1500只以上;养牛小区饲养繁殖肉牛(奶牛)150头以上或年出栏肉牛500头以上;养猪小区饲养基础母猪300头以上或年育肥出栏瘦肉型猪(包括提供种猪)3000头以上;养鸡小区饲养蛋鸡2万只以上或年出栏肉鸡5万只以上。

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指国家为防止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证水源地环境质量而划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一定面积水域和陆域。

5.风景名胜区。指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可供人们游览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

6.自然保护区。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峡,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7.居民区。指有常住人口的城镇规划区、工矿区、开发区、农场林场的场部驻地等区域。

8.文化教育卫生科学研究区。指以培养人才、发展文化、科学研究、医疗卫生为主的区域。

9.基本农田。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

10.工业园区。政府根据自身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通过行政手段划出一块区域,聚集各种生产要素,在一定空间范围内进行科学整合,提高工业化的集约强度,突出产业特色,优化功能布局,使之成为适应市场竞争和产业升级的现代化产业分工协作生产区。

三、禁养区划定方法

根据上述术语和定义,依据不同保护区保护法律法规及规划方案划定全县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养区边界确定方法和原则如下:

(一)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卫生区。根据城镇现行总体规划、动物防疫条件、卫生防护和环境保护要求,并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的要求。因地制宜,兼顾城镇发展,科学设置边界范围。边界范围内,禁止建设养殖场。

(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一级和二级保护区的陆域范围。已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按现有陆域边界范围执行;未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参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 338-2007)》中各类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法确定。其中,河流饮用水源、水库饮用水源、截引型饮用水源、地下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养殖场,二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畜禽粪便、养殖废水、沼渣、沼液等经过无害化处理用作肥料还田,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不造成环境污染的,不属于排放污染物)。

(三)重要地表水体功能区。河流干支流有堤坝的以堤坝为界,无堤坝的以两岸历史最高洪水位为界,禁止建设养殖场;水库参照饮用水水库划分方法确定。

(四)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范围内划定为禁养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划定按国务院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布的自然保护区范围执行。

(五)风景名胜区。包括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以国务院及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名单为准,范围按照其规划确定的范围执行。其中,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禁止建设养殖场;其他区域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

(六)基本农田。全县范围内各级人民政府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为禁养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按县政府划定范围执行。

(七)拟规划园区(预留建设用地)。县政府拟规划的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工业集中区范围内划定为禁养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划定按照县政府划定的范围执行。

(八)其他区域。其他区域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划定禁养区。

四、禁养区划定结果

(一)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卫生区

xx县地处祁连山北麓、河西走廊中段,总面积3687 平方公里。所辖6镇、4乡,1个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有汉、回、藏、裕固等14个民族,总人口24.7万。

全县有中小学186所,其中普通高中1所、中等职业学校1所、初中3所、少年军校1所、小学xx8所、教学点10个、县直幼儿园3所,所有农村小学均附设幼儿园或学前班。

全县现有县级医疗机构7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所、乡镇中心卫生院5所、乡镇卫生院6所、卫生院分院3所、村卫生室214所、社区卫生服务站6所。

全县现有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博物馆1个,已建成赵思温艺术馆和河西解放纪念馆,有乡镇综合文化站10个、农家书屋203家,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1个、村级服务点172个,实现了农家书屋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行政村全覆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有关条款,xx县城镇规划区、农村小城镇规划区及区域内学校、医院等敏感点周边500米范围划定为禁养区。

(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1.城区集中饮用水保护区。xx县城区集中饮用水主要由洪水河上游双树寺水库供给,另外城区还建设有备用第二水源。双树寺水库控制流域面积578 平方公里,总库容0.258亿立方米,水库来水主要为洪水河,其发源于祁连山隆孔岭北坡,源头东起卡登山,西至青羊河大板。饮用水备用第二水源为6眼机井地下水供给,主要来源于南部祁连山区水体。

xx县城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第一水源地双树寺水库和第二水源地),总面积32.22平方公里。一级保护区划定为畜禽养殖禁养区,二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

第一水源地双树寺水库保护区总面积12.87平方公里。一级保护区范围为水库正常水位线的水库水域和水库周边200米内的陆域,面积3.26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范围为水库周边及入库河流3000米内的集雨区域(一级保护区除外),面积9.61平方公里。

第二水源地保护区总面积19.35平方公里。一级保护区范围为分别以1、2、3、4、5、6号饮用水取水井为中心,半径200米的各圆的外接多边形区域,面积0.64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范围为分别以1、2、3、4、5、6号饮用水取水井为中心,半径2000米的各圆外接多边形区域(一级保护区除外),面积18.71平方公里。

2.乡镇集中饮用水保护区。xx县乡镇集中饮用水水源现有66处,9处为已划分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其中1处为城区饮用水水源),经省、市政府批复,其余57处中43处为千人以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4处为乡镇饮用水水源管控区。

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河流型饮用水源、水库型饮用水源和截引型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域长度为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水域宽度为整个水面宽度,陆域沿岸长度与水域长度相同,沿岸纵深与水岸距离50米为界,一级保护区划定为畜禽养殖禁养区。二级保护区范围:水域长度为一级保护区边界上游2000米、下游200米,宽度为整个河谷宽度,陆域沿岸长度与水域长度相同,沿岸纵深与河岸距离1000米为界,二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供水井型)以一级保护区范围为界,划定为畜禽养殖禁养区, 二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

(三)重要地表水体功能区

xx县所对应水系一级流域为内流区--阿拉善河内流区--河西走廊,二、三级流域为洪水河。地表水总资源量为4.3797m3/a。其中常年性河流有酥油口河、马蹄河、大堵麻河、小堵麻河、海潮坝河、童子坝河、洪水河等。此外,还有12条季节性流水的小沟小河。这些河、沟均发源于祁连山,以降水补给型河流为主。县域内所有水库总库容为7100.8万立方米,水库流域平均流量10.40m3/s,年平均径流量32798万立方米。

xx县主要河道有堤坝的以堤坝为界、无堤坝的以两岸历史最高洪水位为界,划定为畜禽养殖禁养区。中小型水库参照水库型饮用水水源划定方法确定,将水库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范围划定为畜禽养殖禁养区。

(四)自然保护区

xx县涉及的自然保护区为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265.3万公顷,地跨武威、金昌、张掖3市的凉州、天祝藏族自治县、古浪、永昌、甘州、山丹、xx、肃南裕固族自治县8县(区),区域范围为东经97°25′~103°46′,北纬36°43′~39°36′。其中,xx县境内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面积为98.89平方公里,缓冲区面积为124.04 平方公里,实验区面积为83.83 平方公里。祁连山自然保护区所属xx县境内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以及实验区范围划定为畜禽养殖禁养区。

(五)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文物历史遗迹保护区

1.风景名胜、旅游景点区。xx县自然风光独具特色,历史文化沉淀深厚。因短距离大幅度地理落差,从北到南,在近100公里范围地貌依次呈现大漠戈壁、绿洲村落、金色田园、高原牧场、巍巍雪峰等雄浑壮美景象;景色迥异色彩斑斓,高原生态特征鲜明,有“大斗拔谷”扁都口景区(国家4a级)群山峡谷、田园牧歌、万顷花海的高原生态风光,有圣天寺景区(国家3a级)暮鼓晨钟、亭台水榭、假山叠水的城市园林景观,有最美国道227旅游风景线xx段生态工业、观光农业、金色田园“一路精彩”风光,有民风淳厚、热情好客、各具特色的乡村旅游。xx是高原生态旅游胜地,历史文化荟萃富地,全国群众登山健身基地,自驾旅游示范营地;是区域旅游的重要通道,祁连山腹地游的最佳入口。县内主要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区域范围划定为畜禽养殖禁养区。

2.文物历史遗迹保护区。早在五千多年前,xx就有人类繁衍生息。西汉张骞出使西域,霍去病第一次远征河西匈奴,东晋法显西行求法,都经过xx。公元609年,隋炀帝西巡出扁都口,召开举世闻名的万国博览会,会见西域27国王公使臣。自汉至唐,扁都口一直是汉、羌、匈奴、突厥、吐蕃等民族互相联系的重要通道。县境内有反映人类新石器时代的六坝东、西灰山农牧业村落遗址,有西汉时期的八卦营古城、永固古城、汉墓群,有魏晋、明清以来的童子寺、圆通寺、圣天寺;全县拥有各类文物古迹127处,即古遗址64处,古墓葬35处,古建筑xx处,石窟寺及石刻5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7处。县境内历史遗迹保护区范围划定为畜禽养殖禁养区。

(六)基本农田

根据上级国土部门下达的指标,xx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686.67 平方公里(合103.0005万亩)。拟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划定为畜禽养殖禁养区。

(七)拟规划园区(预留建设用地)

根据国家、xx省、张掖市及xx县对工业园区发展的政策指导,按照可持续发展及循环经济的理念要求,充分考虑xx生态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各相关条件及园区各产业区自身发展特点,以适应xx县经济社会和工业园区长远发展为要求,《xx生态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13—2030年。其中,近期规划2013—2015年,中期规划20xx-2020年,远期规划2021-2030年,远景为2030年以后。xx生态工业园区规划范围西起国道227线,东至xx锦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北抵xx县与甘州区、山丹县交界线,南达国道227线与六东公路交汇处以北2.5公里处,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40平方公里,核心区位于园区北侧,规划面积48平方公里。

在生态工业园区140平方公里以内,除预留的农副产品加工区为限养区,其余均为禁养区。

(八)其他区域

其他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禁止规模化畜禽养殖的区域。

五、具体要求

(一)在禁养区内,严禁新建、扩建、改建各类畜禽养殖场。禁养区内现有的畜禽养殖场污染物排放要符合《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并限期实现关停、转产或搬迁。

(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着力推进规模养殖场建设,控制重污染畜种的发展,努力构建“农牧结合、资源循环、养殖健康、集约高效”的现代生态畜牧生产体系。

(三)推进废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均要实施污染治理工程,对达不到治理条件的畜禽养殖场,逐步关停或搬迁。在禁养区、限养区内,农户可自养少量畜禽,并对畜禽污染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四)各乡镇应严格按照本方案,结合本辖区发展规划,科学谋划、合理布局,把好畜禽规模养殖发展关,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做好禁养区内现有畜禽养殖场的有序关停、转迁和限养区、适养区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工作。

(五)县发改、住建、国土、林业、环保、畜牧等部门在规划、立项、审批畜禽养殖项目时,应根据本方案要求严格审批程序,环保、畜牧等部门要对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加强督导管理,切实推进全县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利用电视、讲座、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对《环保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营造保护环境、美化环境的良好舆论氛围。对违法建设、治污设施不到位,造成严重水质污染以及被强制拆除的规模养殖场给予新闻公开曝光;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达标排放、零排放的生态养殖典型给予新闻宣传,让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工作。

(二)强化技术指导。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是保护和改善我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证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依据。根据划分要求,严格落实乡镇、部门目标责任制,做到任务具体、责任到位。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尽快制定关停、搬迁和整治方案,做到统一规划,逐个落实措施,促进全县畜禽养殖业良性循环发展。

(三)强化联合执法。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乡镇负责组织,协调县环保、畜牧、国土和水务等部门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联合执法,坚决查处和打击各种养殖污染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畜禽养殖划定规划科学有效实施。

县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造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


县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造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县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造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 为推进蛋鸡生产持续健康发展,做好我县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造以奖代补项目实施工作,根据《**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造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对蛋鸡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进行奖励,以稳步提升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降低动物疫病风险,实现粪污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快蛋鸡饲养方式转变,充分发挥规模养殖对稳定蛋鸡存栏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稳定蛋鸡生产,增加养殖收入,促进蛋鸡生产持续健康发展,保障鸡蛋市场有效供给。
二、基本原则
(一)自愿参加。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公布补贴政策、补贴标准和补贴范围等,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根据实际情况自愿申报和实施。
(二)以奖代补。对自愿改造后达到《**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范》,改造成效明显的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养殖场户直接受益。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提出申请,改造后经专家验收,资金直接奖励给验收合格的养殖场(户)。
(四)扶持规模化养殖。以规模化标准化改造为扶持环节,推进蛋鸡养殖向标准化规模化发展。
三、实施范围和标准
(一)奖励范围
在全县范围内,对符合上述原则,经自愿改造后达到《**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范》要求并通过上级验收,存栏规模在0.2万—5万只的蛋鸡养殖场(户)给予适当奖励。
对禁(限)养区的养殖场户不予补助,对规模未达到0.2万只和超过5万只的不予补助。
(二)奖励标准
根据上级下达的资金规模和我县蛋鸡规模化养殖的实际情况,分别给予奖励:
产蛋鸡存栏0.2万—0.5万只(不含0.5万只)的养殖场,每户奖励1.5万元;
产蛋鸡存栏0.5万—1万只(不含1万只)的养殖场,每户奖励3万元;
产蛋鸡存栏1万—5万只(不含5万只)的养殖场,每户奖励5万元。 四、项目申报程序和补贴方式
(一)明确标准
按照《**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范》,结合 我县蛋鸡养殖实际条件和现有规模化水平,严格按照《**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评分标准》和《**省蛋鸡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以奖代补项目验收程序》组织验收,并报州财政局农财科和州农业局畜牧科。
(二)项目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蛋鸡规模养殖场(户),可于2019年2月25日前向所在乡(镇)畜牧兽医站提出改造申请,经县畜牧兽医局审核后方可进行改造,否则不予奖励。
(三)项目验收
具有发展潜力,按照《**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范》要求,已自愿对鸡舍标准化建设、粪污处理设施以及水、电、路、防疫等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改造成效明显,规范化程度较高,产蛋鸡存栏规模在0.2万—5万只的蛋鸡规模养殖场(户),改造完成后,于2019年6月30日前向县级财政、畜牧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州畜牧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验收评分标准》和《**省蛋鸡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以奖代补项目验收程序》,组织专家验收,验收合格的上报省畜牧主管部门,待复核后,反馈相关部门,并将验收合格的标准化规模养殖(户)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示。
(四)资金拨付
验收合格的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户)经公示无异议后,在资金到账10日内将奖励资金拨付给养殖场(户)。上级下达的总资金计划为10万元,实际补助资金若大于上级下达的计划,将按照改造申请验收时间、验收得分的高低顺序依次奖励,奖完为止。
五、项目管理
加强对项目的组织领导,抓好项目的监督管理,落实责任制,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加强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由县畜牧局主要领导和相关站所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项目管理、组织实施、落实措施、检查督导等。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县畜牧局局长
副组长:县畜牧局分管副局长
县财政局分管副局长
成 员:县畜牧站站长
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二)明确责任,分工负责

县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造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拨付,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等。
县畜牧兽医局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组织专家进行初验,县级相关站所和派住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协调组织技术培训,对申报对象的初审和实地核查,负责对项目建设进行初验,在补贴对象确定后,落实补贴资金到养殖场户,协助上级部门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督检查,报送项目执行情况,进行项目监督检查,汇总报送项目执行情况。
(三)强化监督与管理
县财政局、县畜牧兽医局共同作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全县项目的验收、督导和检查。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将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县畜牧部门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服务、协调和监督,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县级畜牧部门设立项目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县畜牧兽医局举报电话:8521343 8524096
附件2:**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户)建设规范 为了加快蛋鸡饲养方式转变,提高蛋鸡养殖的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水平,以“生产高效、资源节约、质量安全、环境友好”为基本目标,按照相对统一、兼顾地区差异的原则,特制定本标准。
一、养殖规模
存栏规模在1万-5万只的蛋鸡养殖场(户)。
二、选址与布局
(一)选址。距离主要交通干线和居民区500米以上,地势高燥,背风向阳,通风良好,给排水方便,远离噪音。
(二)基础条件。有稳定水源,电力供应有保障,交通便利。
(三)场区布局。场区布局合理,有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辅助生产区、粪污处理区。育雏、育成和蛋鸡舍各鸡舍采用全进全出饲养模式,配套合理。
(四)净道和污道。场内净道、污道严格分开。
三、设施与设备
(一)鸡舍。鸡舍建筑牢固,能够保温、防雨雪、防鼠害、防鸟。
(二)饲养密度。产蛋鸡饲养密度合理,每平方米不超过13只。
(三)消毒设施。场区门口有消毒池,鸡舍门口有消毒盆,场区有消毒泵。
(四)设备。鸡舍安装通风设备、降温设备,并配备光照系统、自动饮水系统、自动清粪系统和焚烧炉。
(五)辅助设施。有更衣消毒室、兽医化验室、解剖室。配备清粪设施、储粪场所及鸡粪无害化处理设施。
四、管理及防疫
(一)制度。有健全的生产管理制度、防疫消毒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
(二)操作规程。有科学合理的饲养管理操作规程和免疫程序。
(三)档案管理和生产记录。
1、档案管理。按照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完整的养殖档案,要求以下记录齐全完整:
(1)品种、来源、数量、日龄等情况记录。
(2)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来源清楚,其名称、使用对象、使用时间和用量记录。
(3)定期免疫、监测、消毒记录。
(4)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记录。
2、生产记录。有完整的日产蛋记录、日死淘记录、日饲料消耗记录。
(四)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从业人员未患人畜共患传染病。
(五)引种。雏鸡从有《种畜禽经营许可证》的种鸡场引进。进鸡时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车辆消毒证明”保留完好。
五、环保要求
(一)粪污处理。污水和粪尿进行集中处理。污水和粪尿进行集中处理后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
(二)病死鸡无害化处理。病死鸡采取深埋或焚烧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

附件3**省蛋鸡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
以奖代补项目验收程序 中央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蛋鸡规模养殖场(户)进行标准化改造,加快蛋鸡饲养方式转变,稳步提升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生产水平,充分发挥规模养殖对稳定蛋鸡生产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稳定蛋鸡生产,增加养殖收入,促进蛋鸡生产持续健康发展,保障蛋鸡市场有效供给。对自愿改造后,经有关部门验收,达到《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规范》要求,存栏1万-5万只之间的蛋鸡规模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奖励。现将验收程序公布如下:
1、蛋鸡规模养殖场在按照《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规范》完成对鸡舍标准化建设、粪污处理设施以及水、电、路、防疫等配套设施的改造后,向县级畜牧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以奖代补”奖励验收申请。(到所在县畜牧部门写验收申请表)。
2、县畜牧局落实该场已完成核定的改造内容后,将验收表上报州、市畜牧部门进行验收。
3、州市畜牧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各县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到养殖场实地进行评审验收。
4、验收严格按照《**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造
项目验收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填写验收评分表。
5、将验收结果通知被验收场。
6、县畜牧部门将验收合格的场在县主要媒体和被验收场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农业厅。
7、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进行复审。通过后,10日内省财政厅将奖励资金拨付县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会同畜牧部门于资金到账10日内拨付给养殖场(户)。附件4
**省蛋鸡规模养殖场(户)标准化改造
以奖代补项目验收评分标准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规范》和实施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造以奖代补项目的要求,制定本标准。评分采取百份制进行计分,各项考核内容的权重分值及考核标准如下:
一、养殖规模。分值10分。养殖规模(以开产蛋鸡的存栏数计)未达到1万只和超过5万只的,不予考核验收。
二、选址与布局。分值25分。
(一)选址。分值10分。凡是位于禁养区、水源保护区和距离主要交通干线和居民区不足500米的场(户),不予考核验收。选址不科学的酌情扣分 。
(二)基础条件。分值5分。达不到要求的酌情扣分。
(三)场区布局。分值5分。布局不合理的酌情扣分。
(四)净道和污道。分值5分。净道、污道交叉的扣5分。
三、设施与设备。分值30分
(一)鸡舍。分值6分。根据建筑质量和规范要求酌情扣分。
(二)饲养。分值6分。未采取全进全出饲养模式的扣3分。饲养密度超过每平方米13只的,每超过1只扣2分。
(三)消毒设施。分值6分。未达到规范要求的,酌情扣分。
(四)设备。分值6分。未达到规范要求的,酌情扣分。
(五)辅助设施。分值6分。未按规范要求配备相关辅助设备的酌情扣分。
四、管理及防疫。分值20分。
(一)制度。分值4分。相关制度不健全的,酌情扣分。
(二)操作规程。分值4分。相关操作规程不规范的,酌情扣分。
(三)档案管理和生产记录。分值4分。
1、档案管理。分值4分。未按照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完整的养殖档案及档案记录不完整的,酌情扣分。
2、生产记录。分值2分。记录不完整的,酌情扣分。
(四)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分值2分。从业人员未定期进行体检,未持有健康证明及患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酌情扣分。
(五)引雏。分值6分。雏鸡从无《种畜禽经营许可证》的种鸡场引进,扣5分;进鸡时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或“车辆消毒证”一证扣1分。
五、环保要求。分值15分。
(一)粪污处理。分值8分。未对污水和粪进行集中处理的扣8分。污水和粪进行集中处理后未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排放标准》(gb18596)的,酌情扣分。
(二)病死鸡无害化处理。分值7分。未对病死鸡采取深埋或焚烧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扣7分,处理方式不当的酌情扣分。

附件5
**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
考核验收评分表考核验收内容 满分100分 得分 备注
一、养殖规模 10
二、选址与布局 25
(一)选址 10
(二)基础条件 5
(三)厂区布局 5
(四)净道、污道 5
三、设施与设备 30
(一)鸡舍建筑 6
(二)饲养密度 6
(三)消毒设施 6
(四)设备 6
(五)辅助设施 6
四、管理及防疫 20
(一)制度 4
(二)操作规程 4
(三)档案管理和生产记录 4
1、档案管理 2
2、生产记录 2
(四)从业人员健康状况 2
(五)引雏 6
五、环保要求 15
(一)粪污处理 8
(二)病死鸡无害化处理 7
100 100

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河东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国家环保总局《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畜禽养殖发展现状,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合理开发与利用农业资源,有效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县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要求
根据畜禽养殖场养殖规模数量、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进行综合整治。
(一)城区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对水源污染严重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在2005年底前停止养殖,其他的应在2016年5月1日前停止养殖。
(二)禁建区内养殖场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在2016年5月1日前全部达标排放。
(三)加强对禁建区内监控,禁建区内不得出现新的养殖场。
三、工作职责
(一)成立县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建设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为小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
(二)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县农业局:
(1)负责养殖场污染整治的牵头工作。
(2)推广先进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技术,发展“猪—沼—果”等形式的立体生态农业,提高农业生态经济效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2.县环境保护局:
(1)积极配合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
(2)检查督促禁养区内养殖场按期关停;指导督促禁建区内的养殖场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养殖场污物排放监控,对于超过排放标准的,要求限期达标。
(3)抓好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加强对新建养猪场执行“三同时”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4)受理、处理养殖场污染事件。
3.县国土资源局:
(1)积极协助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
(2)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新、扩、改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土地使用手续。
4.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1)做好违章搭建养殖场所的整治。
(2)积极协助县农业部门开展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
5.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1)组织对本辖区内禁养区、禁建区的养殖场情况进行摸底。
(2)开展有关污染整治法规宣传教育。
(3)做好本辖区内禁养区、禁建区养殖户的思想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5年6~8月)
1.召开养殖业主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关于规模化养殖畜禽的有关法律法规,传达县政府关于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的会议精神(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2.利用县有线电视台播放《河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的通告》(责任单位:县广电局)。
3.按照整治对象责任划分情况,分别入户调查宣传,掌握全县畜禽养殖业生产现状和污染防治设施现状,摸清养殖企业的规模、法人、养殖数量、建成年份等,确定禁养区内第一批和第二批停止养殖的养殖户名单,以及禁建区内养殖户的名单,并发放《河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的通告》(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二)综合整治阶段(2005年8月~2016年5月1日)
1.由县环保局、县农业局根据调查摸底情况,通知禁养区内第一批禁止养殖的专业户在2005年12月31日前停止养殖,第二批在2016年5月1日前停止养殖;通知禁建区内养殖场禁止改、扩建,并于2016年5月1日前完成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做到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2.协助需搬迁的养殖场做好选址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建设局、环保局、农业局)。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6月)
检查禁养区内是否按要求停止养殖,禁建区内养场是否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和排放污水,以及禁建区内禁止建设新的养殖场等
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区呈坎镇周林田地灾点为省重点地质灾害监控区之一,危险点上有34户128人。到20xx年9月底,危险点上大部分群众已搬出危险区,完成了20个重点户、12个非重点户的搬迁和4个非重点户的房屋拆除。为完成剩余群众的避让搬迁,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搬迁避让工作以“把握政策、善重民意,周密安排,确保搬迁”和“建一拆一,拆一补一”为原则,立足全面推进,既突出重点,又兼顾一般,对危险点上的重点户严格按搬迁避让政策要求,积极引导和鼓励群众采取自建、外迁、投亲靠友等形式搬迁安置,需统一安置到龙盘新村的要统一安排好宅基地分配、基础设施配套等事宜,保障搬迁群众生产有发展,生活有保障。
二、目标任务及工期安排
20xx年10月15日前完成剩余2个非重点户的搬迁,20xx年10月25日前完成剩余10个非重点户的房屋拆除,确保完成周林田地质灾害点搬迁治理任务。
三、主要措施/>(一)加强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认真执行搬迁进度月报、周报等制度,确保在治理工作过程中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 (二)加快搬迁避让安置工作,加大周林田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安排好群众的生产生活。
(三)抓好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管理,紧紧抓住“建、搬、拆”三个环节,周密安排,细化责任,分工落实,真正做到思想、责任、工作、指挥四到位,坚持建新房、拆旧房的原则,群众搬迁安置后,危险点上的原宅基地收回,房屋及时拆除,并坚决禁止在危险点上新建住房以及迁入新的户籍、拆分户口等行为,同时做好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四)积极解决搬迁群众就业问题,鼓励支持群众开展多种经营,通过组织岗位培训、劳务输出等方式帮助群众多就业,增加收入,使灾害危险点上的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过得好,实现安居乐业,使搬迁群众既脱离危险,又脱贫致富。

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保护和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全镇范围内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荒草、落叶等,确保不因焚烧秸秆导致环境污染,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力求实现“零火点”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成立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全镇范围内全天候落实全面禁三烧,各村要切实担负辖区内禁三烧工作的主体责任,强化领导,细化措施,全镇秸秆禁烧实行属地管理和区域负责制,各村是禁烧工作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村都要按区域划分,确定专人监管,形成领导包片、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区域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大力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各村要利用广播、黑板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把禁止焚烧秸秆和树叶宣传到农户,引导农民增强环保意识,自觉禁三烧。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随意焚烧秸秆和树叶行为。各村要组织禁烧巡查队伍,安排足够力量组成禁烧小分队值守在田间地头,制止焚烧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制止。确保辖区实现无火、无烟、无黑斑的工作目标。

养殖项目实施方案


方案一:xxx村黑山羊养殖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村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村经济跨越式发展,确保我村黑山羊养殖项目成功实施,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村基本情况

xx村位于xx乡东北面,距乡政府所在地21公里,全村国土面积9.8平方公里,全村辖7个村民组,共516户农户2170人,人均纯收入1780元。村内平均海拔1000-1700米,气候属温凉型高原山区气候,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年平均气温12.7℃,年降雨量1300毫米左右。粮食作物为玉米、水稻、小麦等。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投资概算

养黑山羊73只,其中基础母羊70只,种公羊3只,修建圈舍120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8万元。申请补助资金5万元,自筹3万元。购买基础母羊70只,每只需补助资金500元,70500=35000(元);购买种公羊3只,每只补助资金1000元,31000=3000(元);修建圈舍120平方米,每平方米补助资金50元,12050=6000(元);种草70亩,每亩补助资金100元,60100=6000(元)。

(一)生产目标:

2010年项目建成后,共投放基础母羊70只。以后逐年滚动式发展,带动更多农户共同致富。

(二)技术指标:

1、人工种草。年产草量达4000公斤/亩以上,每亩饲养山羊24只。

2、商品羊。812月龄的商品羊出栏体重30公斤以上,出栏率90%。

3、羊群成活率95%以上,繁殖率达95%以上。

三、方法及步骤

(一)修建羊舍。羊圈建设选址在背风向阳处,采用砖混结构,石棉瓦盖顶,羊圈面积要求按1.5-1.8m2/只羊的比例修建,羊舍修建结束后,进行消毒处理后,方能购羊饲养。

(二)种植人工牧草。按照牧草种植计划按时令和技术要求精耕细作、及时播种,确保播种质量。

(三)基础母羊购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畜禽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进行采购和运输。并对进购的羊只及时驱虫健胃,开展兽防及饲养管理工作。

(四)生产管理。及时和乡畜牧兽医站及畜牧局联系,认真学习饲养管理、兽医防疫、草场管理、市场销售等方面的技术和经验。

(五)商品羊销售。达到出栏标准的羊或淘汰羊,及时进行销售。销售后要及时补足数量,以保证持续发展。

四、项目建设实施进度安排

项目资金到位后,及时组织修建圈舍,规划种草土地并整地,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待圈舍修建完毕后开始购进基础母羊。


方案二:生猪养殖项目扩建实施方案

一﹑项目摘要(附表)

1.项目名称:南永青村生猪养殖扩建项目2.项目申保单位:绛县郝庄乡南永青村养猪专业合作社

3.项目建设性质:扩建

4.项目建设地点:绛县郝庄乡南永青村

5.项目建设期限:1年

6.项目建设规模:扩建猪舍5座

7.项目投资结构及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总投资金90万元,其中固定投资50万元,申请财政资金10万元,申请银行贷款10万元,合作社自筹20万元。

二﹑项目依据

1.项目建设理由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组织载体,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抓手。配合全县百万头生猪大县和郝庄乡生猪一乡一业示范乡镇建设,为社员提供科学饲养管理技术,促进区域牧业增效农民增收,特制定本方案。

2.项目建设条件和可行性

南永青村位于绛县郝庄乡西侧,交通便利。耕地面积2000余亩,自然条件优越,经济情况良好。全村共有居民组三个总户数220户,总人口1050口。共有劳动力750人,养猪户占全村总户数50%以上,养猪大户达到20户以上,年饲养量超过2000口,历年来,在上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村支委一班人带领广大党员和村民大搞经济发展和科学种田,把建设生态养殖作为发展养殖业的重点来抓,以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步伐,提升养殖生产水平,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三﹑项目设计方案

1.项目目标

扩建猪舍5座,配套相应设施。

2.项目实施地点级规模该项目位于绛县郝庄乡南永青村,地势平坦。现有猪舍2座,母猪16头,后备母猪8头,种公猪2头。

(1)预计扩建标准化猪舍5座,每座建筑规格60米5米,建设面积为300平方,总计猪舍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

(2)新修污水粪便处理池三处,新修200m3的水池1个、30m3的水塔1个,购买分娩、保育床各88套,母猪限位栏100套,购买转猪车辆1辆,配套完善饲料加工设施、设备,年加工生产混配合饲料100吨。

(3)建设动物无害化处理及粪便无害化处理设备设施。

(4)计划引进优良品种大白种母猪20头,大白种公猪2头,长白种母猪20头,长白种公猪2头,新美系杜洛克种公猪2头,预计年出栏育肥猪2800头。

3.技术实施.

一是技术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集中授课、分散指导、现场交流等方式培训;二是培训技术骨干,对项目农户在项目实施前进行一次系统化培训;三是对农户建猪圈、引种、配种前分别分期分批进行培训;四是请专家对技术骨干和农户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五是采取编制养猪实用技术资料和制作光盘等形式培训农户。

4.实施内容及资金使用计划

(1)支持环节及资金补助标准:强化合作社自身建设,必须加快合作社信息化建设步伐,购置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投影仪和服务车辆,实现网络平台对接,利用网络和电教设施设备等现代手段发布、收集产品购销信息和技术信息,进而实现生猪购销网上交易,打造网上平台,扩大销售渠道,增加养殖收益,投资10万元。

(2)实施内容

建设规模,扩建猪舍5座,一是加强标准化生猪圈舍建设,对于圈舍建设标准化程度高、生猪饲养规模大、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合作社社员

在圈舍建设和购置机械设施等方面给予一定资金补贴。二是加速生猪良种普及率,引进良种二元母猪,以半价投放给社员,加速基地生猪品种改良,提高优质三元仔猪生产率。对于合作社成员购买饲料给于价格补贴,让合作社成员享受购置饲料低于市场价格,达到降低生猪饲养成本的目的。

5.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共需资金90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资金扶持资金10万元,银行贷款资金10万元,固定投资50万元,合作社自筹资金20万元。

四﹑组织及管理措施

1、项目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进行建设,不随意扩大或减少。

2、项目实行理事长负责制,严格按照合作社章程进行生产、经营和管理。

3、成立项目建设领导管理小组、资金使用与监督组和规划实施建设组三个组织机构,做到财务公开、单独建账、全程监管,确保项目资金合理使用和项目建设质量。

五﹑项目效益评价

1、经济效益:通过良种补贴、标准化圈舍补贴和饲料购销补贴,使合作社成员户均增收3000元,预计增收100万元;合作社通过投入品和产品统购统销,自身可实现利润10万元,可实现自身发展壮大,进一步提升辐射带动能力。

2、社会效益:通过实行规模化、标准化、无公害化的饲养管理,使全体社员生猪生产水平得到提升,生产方式进一步转变,通过粮食转化和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在一定范围内实现了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带动全镇新增饲养量1万头,农民养猪纯收入增加100元。

3、生态效益:通过标准化圈舍建设和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在提升养殖水平的同时,有效解决了养猪粪便污染难题,加速了畜牧业循环经济的发展。


方案三:胡家湾养殖项目实施方案

一、养殖项目

(一)、水产、鸡、鸭立体养殖;

(二)、果树以及其它农作物种植;

二、项目背景:

该养殖项目位于宁强县金家坪村七组,金家坪村是个传统的农业村,富余劳动力较多。广大群众有养殖的传统习惯,养殖积极性高,但由于品种单一、生产原始、技术落后,且防疫工作不到位,导致成活率低甚至造成鱼鸭的大批死亡,给养殖户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严重打击了农民的养殖积极性。此外较小的养殖规模没有给养殖户带来应有的经济效益。由于种植业收益率低及胡家湾特殊的地理位置所限,导致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如何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和农村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成为摆在当前的一道难题。创建金家坪立体生态养殖场,充分发挥本村自身优势,结合当地实情,引导广大农民创业增收。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规模

养殖场共有水域面积约15亩,山地面积约7.5亩,养殖场地结构分布合理,适合立体养殖业发展,整体规划混合养殖四大家鱼(草鱼、鲢鱼、雄鱼、鲤鱼)3万尾,肉鸭1000只,土鸡5000只。

(二)具体规划建设内容:

首期:投入资金:1020万元。用于自建山塘、鸡舍、鸭舍等场所,鸡苗、鸭苗、鱼苗等。

该阶段主要收集各方面资料情报,进行技术整合,可行性分析,对环境的影响,对市场进一步的了解,降低来自各方面的风险。如果有必要,及时调整项目,务必做到能够赢利。

第二期:投入资金:50万元,用于扩建各种设备,鸡苗鱼苗引入(适量增加数目),饲料等。

此时在技术上,管理上都有一定经验了,加强对市场的了解,对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政策配合,学习新技术(组织技术管理人员到外地考察)剔除不赢利的项目,整合附近村镇资源。

第三期:持续发展资金:80万元。各种紧急情况下可能会需要的款项。

四、经营目标:年平均收入15万元人民币以上。

五、市场需求

1、小贩或者相关收购商。

2、酒店、饭店以及周边村民红白喜事的需求。

3、散养鸡供周边村民节日送礼,以及各爱好乡村美食人群。

4、农作物为生态养殖的必须项目,以本养殖场内部需求为主。

5、果树种植项目至少三年以后才有收益。

六、场所及合作方式:

承包本村七组林地或荒地。

成员:个人独资。

七、其它方面

这些项目基本上为传统项目,同行业相当多,竞争者不少。我们也只是对相关项目进行整合,尽可能对各种资源进行合理利用。要想脱颖而出,需要细心的管理,百折不挠的精神.善于学习经验,发挥自身优势。

综上所述,该项目具有较强的科学合理性和可行性。在项目实施第三年即能收回投资,更主要的是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指引一条致富路,激发广大村民创新创业的热情,展现我村青年艰苦创业,服务农村的务实精神。

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


方案一: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

北社乡地处平顺县西部台地,周边北依潞城,西邻郊区,西南与壶关结界。全乡辖25个行政村,36个自然庄,国土总面积102986亩,耕地面积27414亩,5081户,16085口人。其中:秦家后等7个村地处西岭沟两侧,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十年九旱,自然条件相当恶劣,农业生产力水平较为低下,农民主要靠种植业、养殖业、劳务输出为生。

根据上级有关易地扶贫搬迁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经充分调研,现申请秦家后等7个村,13个自然庄,117户,417口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具体情况如下:

一、迁出村的基本情况

北社乡共有秦家后等7个村涉及申请移民搬迁,其中秦家后(2个自然庄)整村搬迁42户,125人;西北坡村东头自然庄5户,25人;庄上村北岸自然庄22户,82人;牛家后村西麦、东边2个自然庄8户,38人;东河村新农村、常家后、南岸上、东河4个自然庄19户,71人;集林村后沟自然庄3户,13人;北社村西南沟自然庄18户,63人。

迁出原因:

通过对秦家后等7村的实地调查,实行易地搬迁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交通条件落后。欲搬迁的村民中有117户地处残垣沟壑区,居住地方坡陡、路窄、弯多,天晴尘土飞扬,下雨道路泥泞,大中型货车无法进入村内,造成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农产品运销难,群众出行难,与外界的经济往来和信息沟通严重滞后。

2、吃水困难。由于地域偏僻,村民们吃水条件十分恶劣,大部分村民吃水仍靠降水,遇到天气干旱经常缺水,且水源较差,安全用水无保障。

3、居住条件简陋,存在很大安全隐患。需搬迁群众大多住在六七十年代土窑洞或土坯房中,由于年久失修,大部分群众房屋存在窑洞裂缝,房顶梁、掾朽烂,墙体掉土,时常漏雨。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威胁,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4、上学就医难,通讯网络难以覆盖。所搬迁7个村中距周边学校都在3公里以上,远的在6公里以上,孩子上学困难,致使个别孩子因故辍学。大部分另迁他处觅学。在医疗方面,群众看病很不方便,缺医少药,有些病常常被耽误,错过最佳治疗时间,增加了群众负担,群众身体健康得不到保障。另外,文化生活落后,电视、电话等通讯覆盖不到,与外界沟通困难,而且缺少了解农业科技知识,市场信息的渠道,导致观念陈旧,农业生产方式单一,经济文化十分落后。

二、迁入地的基本情况

鉴于上述原因和实际状况,通过多次会议,集中群众意见,对我乡秦家后等7个村117户417口人实行易地搬迁,选择移民新区具有如下有利条件。

1、北社村移民新区

(1)地理位置。北社村新区位于北社村北楼后。地势平坦,交通便利,规划功能齐全,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符合入迁条件。

(2)建筑规模及占地。该安置点共规划117户417口人,占地33774.62平方米(50.66亩),能容纳移民搬迁户。

(3)迁建新区的有利条件

北社村是乡政府所在地,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①交通条件优越,省道李东线和县道成小线穿村而过,群众出行及交通运输条件十分便利。

②水电通讯设施功能齐全。该村现有5000立方米蓄水池2座,水源来自平顺集中供水工程,可满足4000人正常用水,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供电方面,本村现有500KVA变压器2台,100KVA变压器3台,可保证5000人日常用电。通讯方面,拥有移动、网通、联通基站各一户,有线电视2000年开通使用。完全可以满足移居之用。

③教育医疗资源配置合理。本村现有集水、电、暖于一体的中学一所,住宿制小学一所。可容纳1000名学生就读。图书室、仪器室、操场、食堂、宿舍、电教设备等教学设施齐全。2011年新建高标准,总面积1775.32平方米卫生院一所和村级卫生所一处,有医护人员14人,床位30张,配有B超、心电图、透视、胃镜、化验等医疗设施,为方便群众就医提供保障。

④满足群众文化生活需求。北社乡是文化大乡,村内文化活动场所和科技文化阅览室可以进一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三、建设规模内容和资金来源

1、建设规模内容

移民建设项目工程总占地33774.62平方米(50.66亩)。其中,移民搬迁户房屋及院落建筑面积40.66亩,巷道硬化、绿化、自来水管网、农电线路等公共设施占地10亩,房屋建设标准分为2种户型。具体如下:

(1)住宅工程:

①建设74套三间两层移民住房,每户占地面积168平方米,居舍建设面积95平方米。大门、厕所及院落73平方米。

②建设一栋五层单元楼44户,建筑面积5300平方米,楼房占地面积1060平方米,院落面积1060平方米。

(2)街道工程:

硬化主巷道250米,宽5米;支巷道180米,宽4米;硬化面积1970平方米。

(3)供水工程:

供水主管道采用50pE塑料管,支管道采用40pE、25pE塑料管,每户安装立管龙头及水表。共安装供水管道5680米,水表井51个。

(4)配电工程:

架设高压变压器1台,低压输电线路及入户线路5680米,配套入户电力器材118套。

(5)村内绿化:

小区四周种树绿化671米,小公园绿化面积672平方米。

(6)场地平整:

由于现有宅基地参差不齐,需重新进行场地平整。共动用土石方10000立方米。

(7)地上休闲活动场,地下停车场,占地1512平方米。

2、资金来源

(1)投资预算

项目估算总投资2562.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547.8万元,其他费用15万元,具体各项工程投资如下:

①住宅工程:74户三间两层楼房,投资1480万元,平均每户投资20万元;

②五层单元楼房44户,投资812万元,平均每户投资18万元;

③街道工程:硬化1970平方米,每平方米120元,需投资23.64万元;

④供水工程:5680米,每米45元,需投资25.56万元;

⑤高低电输配电工程:5680米,电力器材配套118套,需投资95万元;

⑥绿化工程:四周绿化641米,绿化小公园672平方米,需投资20万元;

⑦场地平整动用土石方10000立方米,每立方米16元,需投资16万元;

⑧地上休闲活动场,地下停车场1512平方米,每平方米500元,需投资75.6万元;

⑨其他费用15万元。

我们通过申请国家移民搬迁补助资金和省、市配套资金外,移民住房建设资金不足部分主要由群众自筹,自筹方式是:一是个人少量积蓄;二是农村信用社小额支农贷款;三是亲戚朋友资助和个人与村民相互投工投劳。


方案二: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

一、项目背景

宁县新庄镇颉家村地处董志塬南端,距县城45公里,镇内自然经济条件差异较大,区域之间发展很不平衡。全镇还有个行政村,XX个村民小组生活在缺水、少电、无路、信息闭塞,基础设施极端落后,经济发展缓慢,自然条件极差的沟、湾、梁、峁、掌等地方。这些区域是干旱山区,也是贫困区,这些地区的群众在极端恶劣的自然环境条件限制下,难以摆脱贫困,为了彻底改变他们的居住生存环境,必须下决心实施以工代赈扶贫移民搬迁项目,这对改变生存条件,稳保扶贫成果,促进社会稳定和区域经济发展,推动农村城镇建设,改变生态环境节约建设资金,提高基础设施投资效益,提高人口素质,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积极响应党中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号召是完全必要的,也是切实可行的,扶贫治本之举措。XXXX

二、项目概况

新庄镇位于宁县西南部董志塬南端,东涉马莲河,与中村分界,西南至泾河之滨,与陕西省长武县、宁县长庆桥镇毗邻,北靠太昌乡。海拔高度8961213米,相对高差3170米。北纬3520,东经10748。年降雨量500600MM,平均气温8.7℃,光照时数2365.7小时,气候温和,光照充足。全镇共辖24个行政村,140个村民小组,8616户,总人口36094人,其中农业人口35146人,非农业人口948人,人口窑度每平方公里282人,钱镇总土地面积12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72567亩。

㈡社会经济状况

据统计资料提供,2004年,全镇实现国内生产总值6064万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68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716元。粮食总产量14200吨,人均粮食产量XX公斤。全镇通电户数户,街区及13个村通上了自来水,自来水受益农户2975户,受益人口13388人。镇村道路总长52公里,柏油公路8.6公里,砂石路面67.5公里,全镇村村通车、通邮。7个行政村通上了有线电话,全镇固定电话装机量达到758门,建有3个移动通讯基站。

三、项目区基本情况

1、搬迁原因

迁出区自然村均处于黄土高原干旱、半干旱山区,居民基本上都生活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沟、湾、梁、峁、掌等不利于人群生存的地形地貌上。农户居住极其分散偏僻,水电路基础设施条件极差,经济收入低,极端贫穷,文化落后、信息闭塞,农业产业结构单一,生产方式落后,人口素质普遍低,且呈下降趋势,居住条件落后等。总之,干旱缺水,无电无路,停息闭塞,上学困难,就医看病难,这些因素是我镇贫困移民搬迁的主要原因。

2、迁出方式

新庄镇以工代赈易地搬迁采取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整体搬迁,集中安置的方式。迁出区不留一人一户,使迁出区域能够封山禁牧,植树造林,迅速恢复生态植被。

3、搬迁人员

20XX年计划搬迁人员共XX户,XX人,其中XX村XX组XX户XX人;XX村XX组XX户XX人;XX村XX组XX户XX人;XX村XX组XX户XX人;搬迁人员中老年人XX人,儿童XX人,劳动力XX人。搬迁人员花名册见附表。

㈠安置区基本情况

两个安置区共有土地面积XX亩,其中耕地面积XX亩,有撂荒地XXXX亩,复垦土地XX亩。

安置区选择地势平坦、土壤肥沃、耕作条件好,政治、经济、文化发达区域,学校、医院均有,电视、电话畅通,附爱吃有公路主干线通过,地下水资源能够保证人畜饮水,电力设施齐全,附近有砖瓦厂,水泥预制厂和养殖场,能够使一部分群众就近做工和进行家庭养殖。也可进入小城镇务工经商,接收区大量的可复垦利用土地,人均产粮XX公斤左右,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XX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XXXX元以上。

西南门村安置区。是镇政府所在地,是全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早青公路经过之地,全村有XX户,XX口人,当地人均耕地XX亩,农民人均纯收入XX元,可为搬迁农户提供土地XX亩。周围水电路公用设施齐全,群众基础好,可为移民提供土地XX亩。

四、建设目标

总体目标为:一年搬迁建家园,两年定居抓收入,三年脱贫又致富。

1、基础设施面。项目实施后,搬迁移民户均拥有占地亩,居住面积XX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达XX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达到XX平方米的住宅一套,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完善。

2、完善教育、医疗等服务设施。增加校舍面积XX平方米,改造校舍XX平方米,新建卫生所两年,配备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证迁入农户的子女当年就可以入学教育,群众能够得到医疗保健服务。

3、经济目标:迁入农户13年人均纯收入达到XX元,人均产粮量达到XX公斤以上。

五、建设方案

㈠人员搬迁方案

20XX年计划搬迁人员共XX户XX人,具体是西南门村安置点接收XX村XX户XX人,接收XX村XX户XX人;颉家村安置点接收XX村XX户XX人,接收XX村XX户XX人。

㈡安置区建设内容及方案

1、土地开发方案

为了解决迁入区群众最基本的生存有保障条件,两个安置点共提供可开发利用土地XX亩,土方量为XX立方米。主要是复垦旧庄基和平整撂荒地,其中西南门村XX组提供开发利用土地XX亩。

2、供电

为了解决群众照明问题,需对迁入村安装30KV配变2台,10KV线路XX公里,0.4KV线路XX公里,户表工程XX户。

3、道路

计划修建农一级及住宅区道路XX公里,其中西南门安置点XX公里,颉家安置点XX公里。

4、人畜饮水工程

建人畜饮水2处,新打机井1眼,16米30立方米水塔1座及配套设施;建供水房间,检修井XX个,铺设供水管线XX米。

5、卫生所

为了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满足居民医疗保健需要,计划新建村级医疗卫生所两年,建筑面积XX平方米,其中每个安置点建设砖混结构瓦房XX平方米,分别设置门诊室、药房、治疗室和观察室。

6、学校

为了使搬迁农户的子女能及时上学,按需要为两个安置点扩建校舍XX平方米,维修改造旧校舍XX平方米,购置桌椅XX台套。

㈦住宅

通过开发废弃庄基和撂荒地为移民提供农宅基地XX亩,修建占地XX亩的农户住宅XX套,建筑面积XX平方米,修建围墙XX米,并修建大门、厕所、猪圈等。

8、新建XX村村部,建筑面积XX平方米,为砖混结构瓦房。

六、投资概算

㈠投资概算依据

1、《甘肃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概算定额》(1996年);

2、《甘肃省建筑工程基价定额》(2000年)居民建筑,水利、交通农电、卫生、教育等有关规定和定额,结合以工代赈项目具体情况编制。

㈡投资概算

宁县20XX年共建立两个移民点,搬迁移民XX户,概算共需资金XX万元,人均XX元。其中:基本农田开发XX万元;生产基础设施XX万元;公共基础设施XX万元;建房XX万元;第一生产力补助XX万元;搬迁费XX万元;人员培训费XX万元,;勘察设计费XX万元;项目管理费XX万元(详见概算附表)。

㈢资金筹措

资金筹措来源为:需国家投资XXXX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XXXX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开发、农田水利、道路等方面建设;预算内专项资金XX万元,主要用于卫生所、学校、农电线路等方面建设补助;市级财政配套资金XX万元,主要用于生产生活补助及农民培训等方面建设补助;地方政府及群众自筹XX万元,主要用于移民建房。


方案三: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贫困地区易地搬迁,无土安置及农民工公寓建设的工作方案》要求,确保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顺利实施,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搬迁安置总体情况

(一)搬迁安置范围及对象

金城江区、罗城县、环江县、南丹县、天峨县、东兰县、巴马县、凤山县、都安县、大化县等10个县(区),人均耕地面积在0.5亩以下,而且不具备基本生存条件或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农村人口,以及生活相对富裕,相对具备发展潜力,有创业能力和就业条件的农村人口。

(二)搬迁安置方式

易地扶贫搬迁以县为基本实施单位,实施县内或乡镇范围的搬迁工程,并采取以集中安置为主的方式,依托县域经济的城镇化、工业化、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趋势,按无土安置的模式进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一是依托县城周边城郊结合区域进行搬迁安置;二是依托小城镇发展,结合乡镇扩容的需求进行搬迁安置;三是把居住环境分散、生态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落后、生产生活状况较差的农村人口搬迁安置到交通便利、资源相对较好的区域。

(三)搬迁安置任务

2012-2020年,全市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约3.3万户15万人,同时吸引部分生活相对富裕、相对具备发展潜力、有创业能力和就业条件农村人口搬迁到乡镇、县城或项目园区周边,涉及总人口预计达6万户30万人。十二五期间(2012-2015年),全市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17208户81450人。其中:

2012年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5577户26140人;

2013年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4338户20451人;

2014年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3688户17744人;

2015年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3605户17115人。

(四)资金筹措

十二五期间(2012-2015年),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需要进行住房及附属设施、道路硬化、人畜饮水工程、土地开发和调整、水利渠道、入户沼气池及通电项目建设,共需投入资金20亿元左右。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计划从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地方配套资金、群众自筹资金等五部分筹措。

二、各县(区)十二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

(一)金城江区

1、搬迁安置任务

2012-2015年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规模为579户2456人。其中:

2012年搬迁安置258户1106人;

2013年搬迁安置122户557人;

2014年搬迁安置104户411人;

2015年搬迁安置95户382人。

2、主要建设内容

房屋建设:2012-2015年共需搬迁579户2456人,按照户均120m2的标准计算,以砖混结构为主,共需建房69480m2。

人畜饮水:安置区要达到农村安全饮水的标准,概算共需新建人畜饮水45处,其中蓄水池830m3,输供水管道47.34公里。

道路建设:新建泥结碎石乡村公路18.8Km,按四级下限路面设计;安置点的屯内道路硬化46666平方米。

沼气池:为解决搬迁贫困户的生活能源问题,结合条件适宜与群众需要,共需新建沼气池249座。

通电工程:400V低压输电线路架设30.5公里。

由于金城江区实施的都是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采取的是屯内安置方式,可以利用原来的公共基础设施,不需要配套建设学校、卫生室等公共服务设施。

3、资金筹措

(1)资金来源

估算总投资12446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560万元,占12.5%;地方配套投资352万元,占2.8%;整合其它资金及搬迁群众自筹资金10540万元,占84.7%。

(2)资金投向

中央补助投资用于建设搬迁群众基本的生产设施和必要的生活设施,包括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及必要的教育、文化、卫生等设施。中央补助投资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性项目,包括设备购置、运输工具、加工项目等,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

(二)环江县

1、搬迁安置任务

2012至2015年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985户4324人,其中:

2012年搬迁安置235户1024人;

2013年搬迁安置275户1200人;

2014年搬迁安置250户1100人;

2015年搬迁安置225户1000人。

2、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住房及附属设施107250平方米;农田水利设施42公里;修建通村公路46公里;卫生院1000平方米;村级公共设施8600平方米;后续产业发展项目;生态建设项目。

3、资金筹措

(1)投资来源

十二五期间,环江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总投资9700万元,其中,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4015万元,整合中央相关支农投资1200万元,中央扶贫资金860万,地方政府投资485万元,群众自筹资金3140万元。

(2)资金投向

中央补助投资用于建设搬迁群众基本的生产设施和必要的生活设施,包括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及必要的教育、文化、卫生等设施。中央补助投资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性项目,包括设备购置、运输工具、加工项目等,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

(三)罗城县

1、搬迁安置任务

2012至2015年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3677户16988人,其中:

2012年搬迁安置1277户5788人;

2013年搬迁安置1000户4500人;

2014年搬迁安置800户4000人;

2015年搬迁安置600户2700人。

2、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住房和附属设施面积145600m2,其中住房建设面积89600m2,附属设施建设面积56000m2。

改扩建农村公路94km;新建人饮工程25处数,解决移民饮水人口1120户4790人。

新增或恢复灌溉面积1300亩,中低产田改造1000亩,修建渠道67km,田坎硬化等工程,开发和调整农田面积500亩。

新建沼气池800个,容积6400m3。

3、资金筹措

(1)投资来源

十二五期间,罗城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8000万元,地方政府投资2000万元,国家、自治区财政扶贫配套资金500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25000万元。

(2)资金投向

中央补助投资用于建设搬迁群众基本的生产设施和必要的生活设施,包括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及必要的教育、文化、卫生等设施。中央补助投资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性项目,包括设备购置、运输工具、加工项目等,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

(四)巴马县

1、搬迁安置任务

2012至2015年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1972户9492人,其中:

2012年搬迁安置863户4366人;

2013年搬迁安置429户1945人;

2014年搬迁安置322户1466人;

2015年搬迁安置358户1715人。

2、主要建设内容

计划设置39个安置点,在安置点计划新建住房109980平方米、畜舍9165平方米,新建渠道49公里,新建蓄水池40座25140立方米、配套输水管93.7公里,新建公路65.2公里,硬化街道27495平方米、排水沟12831米。

3、资金筹措

(1)投资来源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计划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补助9000万元,地方配套1000万元,群众自筹10000万元。

(2)资金投向

中央补助投资用于建设搬迁群众基本的生产设施和必要的生活设施,包括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及必要的教育、文化、卫生等设施。中央补助投资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性项目,包括设备购置、运输工具、加工项目等,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

(五)凤山县

1、搬迁安置任务

2012至2015年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1520户7801人,其中:

2012年搬迁安置332户1658人;

2013年搬迁安置413户2139人;

2014年搬迁安置330户1707人;

2015年搬迁安置445户2297人。

2、主要建设内容

住房建设116960平方米,改扩建安置点公路90公里,人畜饮水工程6处350立方米,架设输电线路120公里,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3、资金筹措

(1)投资来源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计划总投资8794万元,其中申请中央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补助4748万元,地方配套76万元,群众自筹3970万元。

(2)资金投向

中央补助投资用于建设搬迁群众基本的生产设施和必要的生活设施,包括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及必要的教育、文化、卫生等设施。中央补助投资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性项目,包括设备购置、运输工具、加工项目等,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

(六)都安县

1、搬迁安置任务

2012至2015年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1600户8000人,其中:

2012年搬迁安置850户4250人;

2013年搬迁安置350户1750人;

2014年搬迁安置200户1000人;

2015年搬迁安置200户1000人。

2、主要建设内容

土地调整1419亩,建设基本农田1419亩,新建四级路17公里,屯级路31公里,人饮工程15处,架高低压线路39.5公里,安装变压器15台,建水利渠道30公里,学校15000m2,卫生室3000m2,安置点办公室3000m2,附属设施建设141500m2,民房建设267000m2。

3、资金筹措

(1)投资来源

计划总投资:22711万元,其中国家易地扶贫试点资金16378万元,地方配套1136万元,群众自筹5197万元。

(2)资金投向

中央补助投资用于建设搬迁群众基本的生产设施和必要的生活设施,包括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及必要的教育、文化、卫生等设施。中央补助投资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性项目,包括设备购置、运输工具、加工项目等,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

三、十二五期间重点打造全国性易地扶贫搬迁示范工程建设方案

(一)依托县城周边城郊结合区域,整理形成地域上连片的安置区用地,借助毗邻县城的区位特点,重点在大化县、罗城县、巴马县开展具备居住、商业、文化等功能的新城建设。

1、大化县易地搬迁生态民族新城

(1)建设目标

根据新形势下政策法规的约束和对城市建设发展思路的要求,大化县立足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和综合开发的高度,决定依托城镇化发展,打造大化县易地搬迁生态民族新城,使之成为一个具备全国性示范的、集居住、商业、旅游于一体的新城区。规划总面积为2300亩,其中第一期600亩,第二期规划面积约1700亩。计划搬迁安置1800户约8988人。

(2)建设内容

开发和调整土地2300亩;建设沼气池1500座;安置点场地平整553200立方米;住房建设2700套,215600平方米;变压器146台;供电线路架设92公里;安置点道路建设60公里;街道硬化70800平方米;挡土墙9800立方米;人饮工程30处;供水管路92公里;牲畜饲养基础设施建设18000平方米;饲养牲畜4500头;排洪沟130米、排水沟12980米;卫生室、文化室1750平方米;街道绿化等其他附属设施。

(3)进度安排

2012-2015年,进行一期工程公开招投标,由具备资质和实力的开发商(承建单位)整体开发建设,开发商按照三种不同户型和面积向政府提供1100套房屋和22000M2的商业面积。政府将1100套房和22000M2商业面积提供给搬迁农户后,所得资金除了按国家规定给易地搬迁农户建房补助之外,其余全部投入一期规划的三通一平、小区硬化绿化美化及生活设施建设和二期扩大1700亩土地征收及其基础设施建设。

(4)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工程总投资估算为36000万元。其中:申请国家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6000万元;申请中央其他专项资金1000万元,地方配套600万元,群众自筹28400万元。

2、罗城县易地搬迁农民创业园

(1)建设目标

罗城县将依托城镇化发展全面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示范工程建设,以连片集中开发方式,重点在县城区建设安置点。罗城县计划在县城西面、成龙湖以北一带开发建设新城区,在新城区建设打造农民创业园。根据新城区总体规划初步方案,规划总面积约3600亩,规划区内把商贸、文化、医疗、托幼、旅游等产业集中于一体,打造仫佬民族文化新城,把县城行政中心向新区转移。新城区规模可容纳约8000户36000人口,以高起点、高标准要求完善新城区功能设施,计划在新城区内建设公务员居住小区、事业单位人员居住小区、农民进城易地安置(农民创业园)小区(包括农民工进城务工周期出租公寓)、商贸区、现代服务产业区和行政文化区等。

在十二五期间搬迁安置1500户约7500人,至2020年搬迁安置到2500户12000人,农民搬迁进城安置人口比例占新城区总容纳人口的33.3%。另外,建设农民工进城务工周期出租公寓300套,20132015年临时性安置进城农民工300户1200人,平均每年安置100户400人左右。

十二五期间,罗城县在县城新区建设农民创业园计划搬迁安置1500户约7500人,分4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22013年搬迁安置500户2500人,另外2013年临时性安置进城农民工100户400人;

第二阶段20132014年搬迁安置500户2500人,另外2014年临时性安置进城农民工100户400人;

第三阶段20142015年搬迁安置500户2500人,另外2015年临时性安置进城农民工100户400人。

第四阶段20162020年计划搬迁安置1000户4500人,以乡镇城镇化发展为依托,在小城镇发展比较规模的乡镇建设易地扶贫安置点进行相对集中安置。

(2)建设内容

建房用地160亩;新建农民创业园小高层住房1200套;新建民族特色的独立户型住房300套;利用小高层住房底层建设市场4000m2;建设农民工进城务工周期出租公寓300套;社区办公场所和文体活动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学校、卫生所等基础设施建设;道路、给排水等配套设施建设;供电、广播电视等配套设施建设;小区环境绿化、路灯安装等工程建设;平整场地等。

(3)进度安排

第一期工程:安置500户住房争取在2012年11月开工建设,工期1年2个月;其水、电、路等配套基础设施也要相继开工建设,于2013年底前完成。第一批农民工进城务工周期出租公寓100套也于2013年底前建设完成。

第二期工程:前期工作计划在2013年10月前完成,2013年11月开工建设,工期1年2个月,至2014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计划建设500户农民进入创业园的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第二批农民工进城务工周期出租公寓100套也于2014年底前建设完成。

第三期工程:前期工作计划在2014年10月前完成,2014年11月开工建设,工期1年2个月,至2015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计划建设500户农民进入创业园的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第三批农民工进城务工周期出租公寓100套也于2015年底前建设完成。

第四期工程:将在2016年后开展各项建设工作。

(4)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总投资为47020万元,其中:十二五期间3期工程搬迁安置1500户投资25470万元,20132015年建设农民工周期出租公寓300套投资1550万元,20162020年第四期工程搬迁安置1000户投资200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拟通过争取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争取国家农民工公共租赁房补助资金、争取自治区农民工公共租赁房配套资金、县财政配套资金、群众自筹等部分筹措。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项目县(区)要成立县级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扶贫工作的副县(区)长担任,成员由县(区)政府办、发展和改革、扶贫、财政、交通、建设、水利、国土资源、公安、供电、农业、林业、畜牧水产、民政、教育、卫生、调处等相关部门及有关乡镇政府的主要领导担任。

(二)合理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各县(区)易地扶贫搬迁十二五规划的要求,根据本县(区)各地实际情况,充分尊重群众意见,科学、合理、切实地制定好本县(区)易地扶贫搬迁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以最大限度地发挥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三)强化体制机制保障

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列入各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重要内容,作为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各有关部门、乡镇要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抓实抓好。

(四)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针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经费较少、建设用地成本较高、就业发展较为困难等实际问题,计划从2012年起,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就业、可致富的目标,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商衔接,进一步加大涉农政策和涉农资金的整合力度,将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与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石漠化治理资金、水利建设资金、文化建设资金等整合起来,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与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易地扶贫、产业扶贫、文化扶贫、生态扶贫等多形式扶贫有机融合的强大合力,着力打造发改部门开展扶贫工作的示范工程与亮点。

(五)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

1、相关部门负责做好各项建设工程的定型设计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派干部和技术员指导、监督工程施工,技术员要包干负责工程质量、技术指导和投资控制。县(区)项目领导小组根据项目进度,不定期检查施工质量,同时,加强技术培训和施工技术指导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2、强化资金管理,保证专项资金封闭运行。严格按照上级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报账制,严格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人负责,封闭运行。

(六)促进后续产业发展

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派干部和技术员到各个安置点指导后续产业发展,在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的指导下,各安置点按照以短养长,长短结合的生产指导方针,因地制宜,抓好产业开发,发展生产,人均耕地面积不多的安置点要注重发展有特色、见效快的项目,并注重发展多种经营,增加收入;离城镇、县城较近的安置点,要充分发挥依托城镇交通便利、人流、物流集中、商贸发达的优势,积极发展商业、饮食业及就近务工,加快脱贫致富。

乡镇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深入贯彻落实市、区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镇2018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防止大气水土污染,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严禁农作物秸秆焚烧行为,不断探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新途径,全面防治大气水土污染,净化镇村卫生环境,切实保障道路交**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我镇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确保我镇建设宜居旅游特色小镇工作顺利推进。根据上级统一部署,2018年小春(5月1日-6月30日)、大春(8月26日至10月31日)两季农作物收获期间和冬季重污染天气时段(12月1日-次年1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禁烧秸秆,确保不发生因焚烧农作物秸秆引起任何一起大气水土污染事故、人身安全事故和公私财产损失事故,确保公共媒体上不出现一起负面报道和市民投诉事件,不出现卫星云图监测到的火点。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特成立**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部门:镇党政办、农牧站、林业站、安办、城治办、派出所及各村(社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安办,由**兼任该办主任。在镇农作物禁烧工作领导下组统一指挥带领下,各村(社区)组织成立以本村(社区)书记为组长,村干部及村民组长为成员的村级工作组和巡查队伍,推进本村秸秆禁烧工作。

三、职责分工

1.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各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督促和指导,负责督促实施秸秆禁烧行政告知及秸秆禁烧期间的日常巡查及责任追究工作,负责及时处置由秸秆焚烧引起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秸秆禁烧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安排,负责做好情况汇总、信息**报工作。

2. 各村(社区)书记、村主任为本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各村级工作组负责本村(社区)法规政策及秸秆利用、节能环保知识宣传,做好秸秆禁烧行政告知的逐组、逐户落实工作;负责本村(社区)秸秆集中堆放点的规划、布点和管理;负责秸秆田头堆腐还田、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等秸秆禁烧措施在本村的落实和执行,确保本地秸秆“搬离田、集中存、不焚烧”;负责对本村(社区)各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日常巡查,在秸秆禁烧期间坚持做到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确保重点区域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四、工作要求

1. 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宣传栏、横幅、标语、会议等有效宣传手段,积极宣传禁烧政策和综合利用技术,形成浓厚的氛围,提高知晓率,使广大农民理解支持禁烧工作。各村政务公开栏应张贴禁止焚烧秸秆的宣传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认真总结阶段性工作,及时向区级相关部门报告工作进展。

2.落实禁烧责任。镇与村、村与组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各村要将秸秆禁烧工作列入村规民约,明确要求禁止焚烧秸秆。镇采取逐级分包责任制,做到联村党政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包组,村民小组包户包地块,形成系统的禁烧工作责任体系。

3.抓好防控措施。制定禁烧方案,下发禁烧文件,组建禁烧工作组和防火巡逻队,各村明确专人负责,并设立举报电话,构建镇、村、队三级联动禁烧工作网络,严防死守,疏堵结合,坚决焚烧制止秸秆行为。小春、大春两季和冬季重污染天气时段为禁烧关键期间,镇、村(社区)相关人员务必坚守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未经上级批准不得离岗、脱岗。要重点守住极易焚烧秸秆的收工时、上半夜、下雨前和栽种前4个时段,抓好主要公路两侧、粮站油库、**讯电力设施等重点区域附近林木保护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4.加大查处力度。开展禁烧督查是确保禁烧取得实效的主要手段,按照部门联合、形成合力,统一执法的要求,镇政府成立秸秆禁烧工作督察组,对各村(社区)秸秆禁烧情况进行督查。各村(社区)成立禁烧巡逻队,深入田间地头加强巡逻和检查,发现焚烧现象立即予以制止,做到有火必查、有烟必禁,坚决控制第一把火。巡查中,采取“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堵促疏”的措施,对违法焚烧秸秆的农户予以劝导阻止;对屡教不改、阻挠执法、情节严重的,协调执法部门坚决给予严肃处理。

5.加强应急处置。各村(社区) 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止焚烧秸秆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每村要组织桔杆禁烧专业队(人数不低于10人)负责本辖区内的禁烧管理工作,落实必要的灭火工具,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灭火。镇组织火情应急扑救小分队,协助村(居)做好火情扑救工作。

6.推广综合利用。鼓励发展低茬收获、粉碎还田、捡拾打捆、贮存运输全程机械化,建立和完善秸秆田间处理体系。重点推广秸秆堆腐还田、覆盖还田、秸秆气化、生产食用菌、生产沼气等综合利用技术,发展农村循环经济。

7.落实考核奖罚。镇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听实情、查资料、看现场相结合的方法,对各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将考核验收结果**报全镇,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对于全镇烧第一把火的、中高考期间焚烧秸秆的、卫星遥感检测到的着火点、被媒体曝光的秸秆焚烧事件、上级督察组发现的着火点一律进行加倍处罚,镇政府将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到位。

注意了,好的策划书不一定按某种格式,或许一篇好文案本身就是一部好的策划书。以上《禁养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关闭或搬迁工作实施方案》一文能帮助您解决策划书的撰写需求,如果还想阅读关于“养殖场建设方案”相关内容,请访问“养殖场建设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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