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执法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天之计在于晨,计划至关重要。为了保证下一个阶段工作质量,制定方案几乎成了我们必须的工作内容方案必须小心谨慎的拟定是否有可以参考的方案呢?在这里,你不妨读读规范执法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规范执法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
专项整改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根据市院《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我院开展这次专项整改活动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政法系统共产党员办案与服务质量竞赛活动,按照“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和检察工作主题,以规范执法行为为主要内容,集中整改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素质,严密执法规范,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通过专项整改活动,使检查机关的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违法违规办案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更加满意。
在专项整改的基础上,按照着眼长远、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思路,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加强检察业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健全和完善我院执法质量和队伍建设考评体系,推进业务、队伍、信息化“三位一体”建设,把执法规范化与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有机结合起来,使检察机关的各项工作步入规范、有序的轨道,促进检察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为加快实现我区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建设“和谐葫芦岛”、“和谐南票”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整改的重点
这次专项整改的重点是职务犯罪侦查、公诉、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和控告申诉检察等部门和环节。同时,监所监察等其他有关部门也要认真分析本部门哪些工作部位、环节存在问题比较突出,确定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主要整改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徇私枉法、权钱交易。包括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私自接受案件当事人、请托人及其亲友的宴请、钱物,吃拿卡要,泄露案情,以及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等。
(二)执法不文明,违法违规办案。包括特权思想严重,伤害群众感情;自侦案件适用程序不规范,群众举报渠道不畅通;办案不负责任,收集证据马虎,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文书制作粗糙;在办案中受利益驱动,非法插手经济纠纷,超范围扣押宽物或不及时返还,甚至截留、挪用扣押款物;不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不履行告知义务,不及时送达文书,不注意听取辩解和申述,不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滥用强制措施,变相超期羁押,变相体罚,刑讯逼供;对明显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勉强或强行立案、逮捕、起诉;因执法不规范,导致办案质量的不高甚至发生错案、有瑕疵案件和上访案件等。
(三)玩忽职守,执法不作为。包括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不立案侦查;应当逮捕的案件不依法逮捕;应当起诉的案件不依法起诉;对诉讼活动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现象应当监督而不进行监督;漠视群众疾苦、对上访求助群众冷硬横推,办理信访、申诉案件不及时、不认真,该纠正的不纠正,该赔偿的不赔偿等。
(4)不能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主要是对地方、部门保护和违法干预办案不敢抵制,没有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各部门要围绕上述问题,紧密结合本部门的实际,从自身执法工作和履行监督职责两个方面对照检查,监视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哪个工作环节薄弱就重点加强哪个工作环节,特别是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强烈的问题,从“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高度,认真加以整改、制定、完善各项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确保取得实效,在重点整改的基础上全面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步骤和方法
专项整改活动分为四个阶段,各阶段的时间安排和工作内容如下:
(一)集中整改阶段,时间为6月底以前
1、动员部署。组织干警学习领会上级关于专项整改活动的会议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
2、通过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主动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征求对检察机关执法工作的意见。
3、对2003年以来的涉检上访案件特别是错案和有瑕疵案件,以及检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进行一次认真梳理,深入查找个人和单位在执法工作汇总存在的不规范、不公正等突出问题。
4、对查找出的问题逐一归类,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
5、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在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提高阶段能够整改的,要马上整改;在年内完成整改的,要逐一列项,限期整改;对一时不具备条件的,要列出专题,加强调查研究,做出符合实际的安排。整改方案要及时上报市院。
6、将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向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7、对发现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公案件,要限期、定人办理,重大案件按上级院挂牌督办要求办理。
8、6月中旬,院规范执法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规范执法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将对各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主要检查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健全制度情况
1、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对现有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该坚持的坚持,该废止的废止,该完善的完善,该建立的建立。
2、对现有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没有落实的,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得到贯彻落实。
3、在清理、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和规范性文件。重点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细化办案流程,对执法办案各个具体环节的执法规质量标准作出严密细致的规定,使每一执法环节和每一执法行为都有章可循,防止执法随意性。二是完善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把责任明确到每个人、每个岗位,实行执法资格认证制度,规范执法主体资格,开展执法主体清理,严明纪律。三是健全内部外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各个执法办案环节相互制约;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接受外部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机制;进一步健全和规范检务公开,凡是能公开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都要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
4、在严格执行高检院将下发的关于完善各项业务工作的办案规则、办案流程和办案绩效考评办法的制度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的同时,继续坚持和完善省院执法质量和队伍建设考评体系,围绕专项整改的重点,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有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5、组织干警学习讨论上级院下发的有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我院实际进行细化。
(三)培训考核阶段,时间为9至10月
1、认真组织干警学习高检院制定的各个执法岗位的培训考核内容和组织实施办法。
2、按照全员参与、重在基层、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的要求,开展岗位培训。根据各个执法岗位的培训内容,采取集中授课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等方式,组织干警学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基本法律、执法程序和工作规范,提高岗位技能和执法水平。
3、在培训后期组织干警进行考试,检验干警学习有关执法程序、工作规范情况。对成绩较差者,加大培训力度,帮助其尽快掌握有关业务知识。
4、对近几年因工作失误导致重大涉法上访案件或其他严重执法过错的检察干警,进行严肃查处。
5、按照“干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研究建立岗位练兵的长效机制,推动练兵活动的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
(四)检查验收和总结阶段,时间为11月中旬前
专项整改活动基本结束后,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
1、根据高检院和省市院的验收标准,制定我院的验收标准。
2、按照制定的验收标准进行认真的自检自查。重点检查执法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执法规范是否健全;因执法质量不高引发的群众涉法涉诉上访问题是否已经整改;检察队伍精神面貌是否有明显改观;群众满意度是否提高等。要通过问卷调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等形式,让群众对检察干警的执法活动、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进行监督评判,以此来检验专项整改的成效。
3、接受上级院的检查验收。在上级院来我院检查验收前,院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发现哪个部门不符合要求,就给哪个部门补课,针对存在的执法漏洞,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规范。在上级院检查验收时影响全院专项整改工作的,将予以追查责任,由谁造成的,就按院《奖惩制度》等有关制度规定处理。
4、各部门要在11月1日前,将本部门的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整体情况书面报送政治处
专项整改阶段结束后,转入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计划用三年时间。
四、组织领导
(一)要加强领导。根据市院要求,我院成立“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负责整改活动组织、指导、督查的具体实施工作。工作办公室在专项整改阶段即前半年时间设在政治处,在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即后三年时间设在研究室。
(二)要高度重视。院党组要把开展专项整改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一把手副总责,各职能部门特别是重点部门要分工落实。实行严格的责任制,逐级逐人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三)要抓好典型。在专项整改活动中,院将确立一、两个部门作为示范科室,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党组成员要根据各自分工,抓一、两项具体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对在专项整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的经验,特别是创造的行之有效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对在专项整改活动表现突出的,将按照《奖惩制度》的有关规定,予以表彰。
(四)要加强指导。院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部门具体工作的指导,加强检查督促,政治处要经常了解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院党组汇报。
五、几点要求
(一)坚持把学习贯彻始终。要在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的基础上,结合专项整改活动的需要,组织广大干警进一步学习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学习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学习《为人民服务》、《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胡锦涛同志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等经典著作,学习全国、省、市三级检察长会议文件和专项整改活动中领导同志的讲话,不断统一思想,进一步树立“立检为工,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念,推动专项整改活动顺利进行。
(二)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对干警进行教育。要深入开展向方工、白云、尹笑天等先进人物和执法规范化建设走在前列的先进检察院学习的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同时,要选择因办案不规范而导致的涉法上访案件特别是冤案错案,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作风、执法行为等方面进行深入剖析,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增强搞好专项整改活动、规范化执法行为的自觉性。
(三)与其他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是要把专项整改活动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把专项整改活动作为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提高阶段的重点来抓,用专项整改的成效来衡量和检验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效。二是要与开展的办案与服务质量竞赛活动结合起来。通过专项整改,推动竞赛活动深入开展,通过竞赛活动检验专项整改的实际效果,从制度上、机制上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质量,三是要与解决涉法涉诉上访问题结合起来。通过在容易产生错案和案件瑕疵的岗位、环节上进行整改,和规范,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加强各个环节的监督制约,堵塞工作漏洞,解决由于执法不严密和执法不公产生的问题。四是要与抓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五是要与加强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坚持从严治检方针,一手抓执法,一手抓队伍,既要抓一般违法问题,更要注重提高队伍执法水平和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提高干警的整体素质。六是要与推进检察改革结合起来。把这次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方案中第二时间段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的任务,作为今后三年检察改革的重要内容。七是要与抓好“三位一体”建设结合起来。加快建设步伐,巩固和发展专项整改的成果。
(四)假期哪个领导班子建设。要结合专项整改活动,加强制度建设,强化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中纪委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的“五个不许”和高检院提出的“六个严禁”、省委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五项重点要求及其他纪律规范落到实处。
(五)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既要立足当前,抓住本单位、本部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解决好现实的实际问题,又要着眼长远,把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着力解决执法活动中的随意性问题,形成有章可循、按章办事的长效机制。
(六)做好宣传工作。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对专项整改活动进行必要的宣传,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5月至6月,集中宣传各地学习、查摆和整改问题的情况;7至9月,集中宣传执法规范、执法公正的先进典型和规范化建设的情况;9至10月,集中宣传培训考核情况;11至12月,集中宣传检察机关经过专项整改后的新气象,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其他途径向社会宣传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成效。
规范执法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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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农药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20xx年农药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司其职,经营单位严格自律,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原则,健全农药市场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农药登记备案市场准入制度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健全县、乡、基地(合作社)农药连锁配送体系,从源头上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护网,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农药市场整治,使我县农产品质量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不在我镇出现,限用高毒农药全部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在蔬菜主产区、基地杜绝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基地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6%以上,确保不发生因农药残留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权利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明白纸、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大《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农药管理条例》、《沂水县农业化学投入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宣传力度,对制售假劣农药、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限制使用农药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公开曝光,营造“安全用药人人有责,假冒伪劣人人喊打”的农药市场监管氛围。

明确工作职责。农业、工商、安监、质监、公安等部门要根据各司职责,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共同抓好农药生产、经营与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全镇农药经营网点的布局规划、农药登记备案市场准入、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及农药经营人员培训等工作;安监部门负责对符合条件的经营者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商部门负责对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核发营业执照,监督打击假劣农药行为,对不符合条件的农药经营单位要依法取缔;质监部门负责农药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有毒有害农药非农药用途的监管工作;确保限用农药不在果蔬茶等基地上使用。

清理农药经营主体。农业、工商、安监等部门要联合行动,依法取缔不具备经营资质的农药经营店,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农药经营人员进行从业技能培训,实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4、加大农药市场监管力度。农业、工商、安监、公安、质监等部门要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查处和打击假劣农药、非法经营使用高毒、剧毒农药等违法行为。

方法步骤

(一)宣传培训阶段(3月1日——3月31日)。利用宣传车、印发明白纸、播放录音等多种形式进行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二)经营主体清理阶段(4月1日——4月30日)。对全镇的农药经营单位经营主体进行清理整顿,对符合农药经营条件的所有农药经营单位配齐身份证识别器和条码扫描仪,达到可追溯管理。

(三)市场检查阶段

1、(3月——8月)依托农药市场登记备案准入大厅,对所有农药产品开始登记备案、市场准入,重点检查市场上的农药产品有无未经备案的,对未经备案的农药产品严格查处。

2、(3月——10月)组织对全镇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用药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使用国家不准在蔬菜果品茶叶上使用的禁限用农药。

3、(5月——10月)对农药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所经营的农药产品是否经过备案;是否黏贴电子标签;非高毒定点单位是否经营高毒农药;经营台账是否记录真实及时全面。对存在以上问题的,严格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4、(10月——11月)组织大棚等保护地用药专项检查,严查使用禁限用农药等行为。

(四)总结验收阶段(11月——12月)。总结全年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五、组织领导

由镇食安办牵头,农业、工商、安监、公安、质监等部门密切配合,组成联合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监管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


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全市地税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x府办函〔2013〕83号)要求,市局决定在全市地税系统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规范行政执法活动,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有效解决行政执法不公、行政执法不严、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等问题,助推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理念明显提升、执法作风明显转变、执法水平明显提高,促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明显上升,逐步实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执法素质教育。一是落实教育培训。市、县组织法制业务培训不少于1次,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4次,公务员每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的要求。市局将有针对性地举办1期法制业务培训。二是强化人才培养。促进和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各种学历教育、法律、会计等资质资格考试,提升专业人才比例。各单位要加强人才库及执法标兵管理,通过建立税务学堂、成立业务兴趣班、开展“依法治税宣讲”等活动,充分发挥人才的传帮带和示范表率作用。三是逗硬业务考试。建立业务部门学习考试联动工作机制,以各业务科(股)室为主定期报送考题,对执法人员定期组织法律及税收业务知识考试。市局今年将组织对2个基层单位进行税收执法能力考试。四是丰富练兵平台。开展“以案释法”、情景模拟、岗位练兵、岗位比武等活动不少于2次。

(二)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各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改和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对行政执法主体进行清理规范。加大行政执法队伍清理整顿力度,对没有执法资格人员,严禁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对被聘用履行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要调离执法岗位,对经清理确认了的行政执法人员名单通过报纸、网站等方式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先进示范带动作用。华蓥、岳池和邻水县局为市局执法能力建设示范单位,市局已通过文件明确示范的具体工作。省局今年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要与执法能力建设示范工作紧密结合,强化措施,深入实践,积极总结成功经验。市局将在省局的指导下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综合评审和实地考评,择优向省局推荐全国税务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四)健全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制度。各单位要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继续完善决策实施情况评估制度,对重大涉税行政决策事项进行评估,多途径、多形式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完善依法行政专家咨询制度,对重大税收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税收政策制定及重大项目建设等进行专家咨询指导,提高地税机关依法行政水平,降低地税机关执法风险。积极建立决策反馈制度,决策机关要跟踪重大决策的实施情况,重大决策实施的客观条件发生变化,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等进行调整。

(五)深入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要结合行政权力清理,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需要纳税人周知、遵守和执行的事项和信息。积极推行重点税源、重大项目、重要环节的税收管理公开透明,强化阳光办税。建立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纳税人代表建立联系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对地税执法和服务的意见与建议,切实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完善执法程序制度建设。各单位要完善关于表明身份、告知、陈述和申辩、听证、送达、执行、时效等行政执法程序制度的各项规定,对行政执法环节和步骤进行具体规范,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程序公正,并设立公示栏,向社会公示相关制度。严格督促执法人员遵守各项程序制度,特别是要切实规范调查取证行为,做到取证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不枉不纵。


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第2页

 (七)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规范行政处罚行为。要坚持处罚法定、公正公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处罚救济等行政处罚原则,落实罚缴分离制度,严格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避免执法随意性。二是着力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按照行政审批项目最少、流程最短、程序最简、办理最快、费用最低、服务最优的要求,深入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并按照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规范实施许可行为。三是规范行政强制行为。要做到行政强制实施主体合法,严格遵守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行政强制执行程序,实施行政强制要遵循合法性、合理性原则,在采取强制行为时,要选择实施伤害最小的措施,严禁暴力执法。

(八)规范行政执法文书。行政执法文书要求格式相对统一、内容严谨,说理清楚、用语规范,论述完整。各单位应使用统一规范的行政执法文书,并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材料归档和案卷管理。

(九)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备案、公告、评估、清理和修改、废止工作,从源头上为依法行政提供基础保障。始终坚持税收规范性文件公告形式。重视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说明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对听取和采纳意见情况的说明制度,加强对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必要性、可行性的研究论证。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化建设,优化并全面推进税收规范性文件办公自动化管理程序。严格按照省局规定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

(十)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坚持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修订完善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备案管理办法和税务案卷评查办法。积极做好全市地税系统2013年度税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与“两法衔接”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税收执法行为的监督,认真开展2013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监督,规范税收自由裁量权。

(十一)加强税务风险防控。按照“全面清理、把握重点、注重实际、突出实效”的思路,以“查找、分类、监控”为重点,在华蓥市局试点的基础上,分阶段落实风险防控工作部署。5月底前将《税收执法风险防控手册》初稿下发各单位;各单位通过组织学习《税收执法风险防控手册》初稿,进一步清理查找风险点,思考、总结和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并将清理完善的情况于8月底前分类汇总上报市局;华蓥市局着重于防控手册的实践操作,要针对梳理出的高级别风险,特别是重点行业、重点环节研究具体防控操作措施;市局于12月底前完成全市《税收执法风险防控手册》的编写。

(十二)建立执法评价体系。积极探索税收执法考核评价体系的建立。稳步推进岳池县局的执法评价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一是科学设定评价指标;二是选择适当评价方法;三是明确评价结果运用。今年年底,市局将结合岳池县局执法评价体系的建立情况,对全市各执法单位组织一次执法现状评估,并进行通报,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

三、工作实施步骤

“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自2013年5月23日开始,10月30日结束,包括准备、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5月23日至6月14日)。

各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研究部署,明确工作机构,并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按照有关时限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具体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各单位制订的实施方案要在6月10日前报送市局。

(二)实施阶段(6月17日至9月30日)。

各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着力做好活动组织发动、指导落实、检查验收和执法人员培训等工作。要监督指导本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落实规范行政执法各项工作任务。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8日至10月30日)。

市局组织检查组对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是提高行政效能和优化税收的必然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为契机,结合年度总体工作要求,加强工作配合协作,切实改进执法作风,提高执法水平。

(二)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规部门要起好统筹协调作用,明确责任,分工到人。(三)严格考评。市局将“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情况纳入2013年度考核主要内容,严格逗硬考核,同时,对工作开展较好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未按要求开展工作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机关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机关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机关人员的自身素质,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原则目的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针,继续开展以狠刹“四风”为主要内容的机关作风专项整治活动,以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建立立制、严肃纪律、落实责任为抓手,切实解决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整治内容

1、狠刹吃喝风。严肃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日中午或工作时间饮酒。

2、狠刹招待风。严禁机关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从严整治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以乔迁、子女升学、过生日、当兵等名义乱发请柬、收敛钱财。

3、狠刹赌博风。严禁机关干部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从严整治党员、干部在机关或其他办公场所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4、狠刹懈怠风。严肃上班纪律。从严整治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时间擅离职守,以及工作时间打扑克、下象棋、玩电子游戏、上网聊天、炒股等行为。严肃办事纪律。从严整治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失职渎职,贻误工作以及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报”等行为。

三、整治办法

(一)谈话告诫。对存在“四风”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首先由直接领导进行告诫谈话,本人做出书面检查。受到谈话告诫的干部,在当年干部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级。

(二)通报批评。对受到谈话告诫后仍无改进,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达到整改要求的,在一定的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

四、方法步鄹骤

(一)动员部署(2月15日—3月31日)

召开专题会议,向干部职工传达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方案,建立责任包案制度,成立领导组织。

(二)自查自纠(4月1日—5月31日)

通过自己找、别人提、领导点、社会评等形式,集中查找分析机关及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四风”行为,并认真进行梳理分析、找准整治工作的切入点。

(三)整改提高(6月1日—12月1日)

针对自身查找的涉及“四风”方面的问题,对照《党章》和党纪政纪,认真进行深入反思,剖析问题的产生的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要整改到位,违规行为要处理到位。

(四)建章立制(12月1日—12月20日)

针对查找出的“四风”行为,特别是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认真分析、查找根源、研究对待、强化管理。对已有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并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配套规章制度,建设长效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以制度治腐治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县社成立整治作风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评比总结。

(二)领导带头。领导干部安带头思变作风,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带头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带头讲党性、树新风、做奉献、促发展。

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六大工程”,认真搞好20**年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发[2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重点整治畜禽养殖业污染,规模养殖户完成设施建设、小型养殖户完成初级治理;加强蔬菜加工业运行的整治,确保达标排放;继续抓好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的综合治理,力争年底整治到位;全面整顿以砖瓦行业为重点的各类生产加工企业,打击非法经营,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关停一批无合法资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整治不到位的企业;实施清洁水源工程,保证生产生活用水的安全;深入开展大气污染的治理,整体提升城乡环境质量。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的专项整治。具体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抓好畜禽养殖污染的治理。一是严把企业落户关口,加强源头控制,新增的养殖企业,要严格环保审批,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二是加强对散养户、小型养殖户的环境管理,改进养殖方式,推行清洁养殖,严禁散放、敞养,对散养户、小型户养殖要按照雨污分流、干湿分开、饮污分离的治理要求,完成防污设施的初级处理。三是加强规模养殖户的监管,生猪年出栏在50头以上的养殖场所要完成沼气池、厌氧池、干粪堆集池等污染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抓好**镇南**养殖场、**镇阳光牧业、思民牧业、**乡赤眼湖养殖场、**镇宏玉科技养殖场等大型养殖的监管工作。四是在禁养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及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地等)的规模养殖企业一律退出。

2、继续抓好蔬菜加工业的治理。加强对已完成设施建设并验收合格的24家企业日常生产运行的监管,严禁偷排,严防整治后反弹;正在进行设施建设的**仙草等4家企业要组织好验收工作。

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一是全面禁止非法捕猎、非法捕捞(利用爆炸、放电、投毒等非法手段从事捕捞的)行为,二是抓好已损生态环境的修复工作,今年完成一个修复样板工程。

(二)继续开展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的综合整治。要严格遵循**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综合整治的通告》、《**县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精神,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治理,具体按照**县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综合整治指挥部的工作安排组织实施。

(三)深入开展砖瓦行业的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以下几个方面: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

2、没有合法生产经营资质的;

3、在生产过程中没有落实“三同时“制度,没有污染防治设施和排烟管道降尘脱硫设施的;

4、企业选址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符合用地整体规划的;

5、毁林建窑,毁田取土进行生产的;

通过整顿,创造条件促成粘土砖瓦企业的环保转型,坚决依法关停污染严重、整治不到位且群众反映强烈的砖瓦企业。

(四)加强重点水源保护和污染治理。具体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重点水源保护区(**河饮用水取水点、**一水库、**水库、金鱼垱水库、长江饮用水取水点)的治理,在保护区内不得兴建或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不得在保护区内从事游泳、垂钓、野炊等可能污染水源的一切活动,不得在水域周边从事种植、放养畜禽、网箱养殖等污染水体的活动,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和有残留农药、化肥的农田水,禁止倾倒工业废料、生活垃圾及任何污染物。杜绝污染水质的现象发生。二是加强水源水质的监测,重点水源保护区每季度监测一次,建立从城镇集中式到农村集中式(含各个乡镇自来水厂、人口集居地饮用水源)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的网点,实行定时监测报告制度,监测数据和有关记录要建立专档备查。三是加强养殖水面的治理,禁止在大中水域种植莲藕、芡实等水生植物,禁止**、水库投放未经发酵处理的猪粪和鸟粪、鸡粪等污染物,对水体水质超过国家标准的要严格控制氮肥、磷肥和有机肥的投放,禁止珍珠养殖,重点抓好**、**、**、**、**、**等大型水面的治理。

(五)整治非法生产加工企业。各乡镇要对本辖区内的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台帐。对“无手续、无环保设施、无生产资质”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一律停产整顿,督促办理各类手续,整顿不到位的予以关闭。对本辖区内非法生产加工企业要登记上报,不得瞒报或漏报。要严把企业准入关,堵住新的污染源。

(六)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根据《**市贯彻落实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全面整治燃煤锅炉。抓好燃煤锅炉的升级改造,推广天燃气等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替代燃煤,推广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今年城区10蒸吨以下(含10蒸吨)的燃煤锅炉基本改造到位,10蒸吨以上不能达到稳定排放的燃煤锅炉必须通过实施除尘设施提标改造及烟气脱硫、脱硝工程建设,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严禁企业、事业单位新上10蒸吨以下(含10蒸吨)的燃煤锅炉。

2、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的治理。交警部门要制订机动车污染治理的工作方案,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检验工作,加强黄标车路面监控,依法制订实施黄标车限行措施,严格限制黄标车转入、转移登记,完成市下达的黄标车年度淘汰任务。

3、加强对城区扬尘、餐饮业油烟污染的治理。城建部门要加强城区建筑施工扬尘的监管,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扬尘、粉尘等污染;严格治理餐饮业的油烟污染,城区餐饮服务业经营场所要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对油烟污染防治不到位的餐饮业要依法整顿直到关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根据“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属地乡镇党委、政府是专项整治的责任单位,要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主管干部具体抓的责任机制,各乡镇要根据本乡镇整治任务及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层层分解工作目标,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任务完成时限,强化督导落实。

要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提高企业环保自律意识,配合搞好整治工作。

(二)依法依规,加大执法力度。专项整治严格依法办事,对违规违法企业的查处,要有据可查,依法依规,要加强部门联动,各职能部门在整治中要通力协作,分兵把口,主动作为,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考核,严肃责任追究。指挥部对各乡镇、部门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具体见《**县20**年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考核办法》),常规督查与定期督查相结合,半年度进行一次考核排名,考核结果作为全县综合考评的计分依据。

严肃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落实、动作迟缓等行为跟踪问责;对阳奉阴违、弄虚作假、影响专项整治工作的,依纪依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农业部颁布的《20xx年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要求,在继续深入落实20xx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任务的基础上,以加强饲料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为抓手,以饲料原料监管和打击非法添加行为为重点,通过"抓规范,促执法,打禁药",进一步净化饲料市场,提高执法水平,确保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对违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饲料产品中瘦肉精等兴奋剂类物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铅,砷等重金属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100%,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重点
(一)提高饲料执法能力。组织开展饲料法规标准宣贯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建立健全检验检疫联动,检打联动,产销联动等执法工作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对市县级饲料质检机构开展巡查,推动提高监测工作质量。
(二)规范生产经营企业。进一步严格饲料行政许可工作,提高饲料生产企业准入门槛,淘汰条件简陋,管理混乱的饲料企业。对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跟踪检查,强化获证企业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对饲料经营市场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查扣销毁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产品,查封取缔生产经营"三无"产品的企业。
(三)严打违禁添加行为。针对瘦肉精,莱克多巴胺,三聚氰胺等主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扩大监测范围,及时查处发现的问题。对《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高铜,高锌等超量添加行为打击力度。加强对养殖户的抽检和巡查,强化活畜产地检验检疫联动,加大对养殖户的普法宣传和教育,提高质量安全意识,指导科学选择和使用饲料产品。
(四)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完善违法添加瘦肉精等突发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物( )资储备,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健全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联动处置机制。针对瘦肉精类似物,含氮聚合物等潜在安全问题,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方法研究,安全评价试验和摸底排查监测,做好技术储备。
四,工作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2月1日-2月底)
在全省范围内部署20xx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各地按照我局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20xx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11月底)
1。开展检验监测,强化检打联动。各地要继续以饲料原料,饲料产品为重点,认真组织完成我局下达的饲料质量安全监测任务。市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本辖区内饲料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工作。承担任务的质检机构要及时向省局通报监测结果。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查处和通报。
2。开展监督检查,强化督促整改。我局将继续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蛋白原料获证生产企业,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获证生产企业现场跟踪检查。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饲料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提出整改要求,跟踪督促整改,严肃处理问题突出,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严厉查处"三无"产品及其生产企业。
3。开展法规培训,强化守法意识。各地要针对监督执法人员,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养殖场户,分类制定培训方案,全面开展法规知识培训。要通过全面深入的培训活动,提高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三)验收总结阶段(12月)
全面总结20xx-20xx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行动的成效,将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制度化,日常化。
五,重大活动安排
(一)3月,开展《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宣贯培训,组织获证企业年检备案。
(二)3—4月,组织开展50家蛋白原料重点生产企业现场监督检查。
(三)4—5月,组织开展全省饲料标签大检查,查处"三无"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
(四)6月,召开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近年来全省饲料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交流经验和成效,分析存在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五)7—8月,组织开展50家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现场监督检查。
(六)9—10月,组织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修正案)及配套法规标准宣贯培训。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力量,层层分解任务,逐级落实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和跟踪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细化工作任务
各市县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

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第2页

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实现各项工作目标。
(三)加强沟通交流
各市县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从20xx年3月开始,每月10日和25日前要向省畜牧兽医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有查处情况和量化指标,及时反映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立即报告,及时处置。
(四)强化联动整治
各市县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围绕本方案制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工作。要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协调和联动,搞好衔接,形成合力,突出成效。


蜂蜜产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蜂蜜产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蜂蜜产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加强**区蜂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蜂蜜掺杂掺假行为,规范蜂产品标签标识,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蜂蜜产品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发〔**〕87号)及**市食药监发〔**〕132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扎实开展蜂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任务

要以“四个最严”为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严控食品安全风险,紧紧围绕蜂产品掺杂掺假、制假售假、蜂蜜产品标签标识不规范以及所谓“指标蜜”潜规则等突出问题,开展蜂蜜产品专项治理工作,打击蜂蜜掺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对全区流通环节的蜂蜜产品进行全面排查,看流通领域内蜂蜜产品是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14963-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等规定,严格执行产品标签标识等规定。

二、整治时间

**年**月**日至**月**日。

三、整治内容

(一)全面开展监督检查。

1、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要求,各街办食药所、稽查大队、各相关科室对**辖区流通领域内所有超市、门店的蜂产品(蜂蜜、蜂产品制品)进行全面排查,查看销售点购销票据是否从正规渠道进货,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检查蜂蜜产品标签标识,看是否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是否使用误导消费者的名称,是否存在使用蜂产品制品冒充蜂蜜或者误导消费的行为。

2、对辖区内的加工小作坊进行摸查,看是否存在无蜂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蜂产品”的行为。

(二)发挥监督抽检的作用。根据国抽省抽计划,积极开展蜂蜜产品(蜂蜜、蜂产品制品)的监督抽检;对一些售卖蜂蜜产品的超市及门店要充分利用快检手段加强排查,对排查出有问题的超市和门店要严肃处理。

四、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在销售中经营掺假掺杂蜂蜜、标签标识不符合要求的超市及门店应及时立案调查,查封问题产品,责令企业停止经营,要依法责令整改,及时调查取证,追根溯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各街办食药所、稽查大队、各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蜂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对自己所属的辖区内销售蜂产品的超市及门店进行全面排查,扎实开展整治行动。加大对蜂蜜掺假掺杂行为的打击力度,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突击检查结合的方式,严格保密纪律,不打招呼、不提前通知,直插蜂蜜销售点现场,对其进行突击检查;充分运用媒体,加强整治成果宣传,有条件适时向社会公布蜂产品掺假掺杂的典型案件。

请各街办食药所、稽查大队、局各相关科室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于**月**日前将统计上报专项整治数据信息及整治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局生产加工科。

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网站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和坑农害农等违法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农业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标本兼治、管治结合、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原则,以维护农资市场规范有序、安全稳定、高级运转为根本,以规范主体、净化市场、健全机制为重点,以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法制宣传、加大查处力度和强化服务指导为手段,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促进农资监管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建立规范、有序、高效、诚信的农资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安全的农资产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整治活动,使全镇农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准入机制不断完善;农资经营主体资质达标合格,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和放心农资店建设得到有力推进;实现农资经营检查率达到100%,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和反馈率达到100%。

三、整治范围

凡是在我镇从事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均属此次整治范围。

四、工作重点

(一)重点品种

种子:通过核查种子经营资质,整改和淘汰不合格的种植经营门市,严厉打击套牌和制售假劣种子、无证经营、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以及超品种审定适宜区域经营、经营已终止推广的品种等违法行为,解决品种多、乱、杂等问题,规范生产经营档案。

农药:坚决查处经营高毒农药及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一药多名”、标签管理不规范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蔬菜、茶叶、水果等作物仅限用农药的检查和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

肥料: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为重点,严查产品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注具有农药功能、标签标识混乱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对配方肥定点经营门店监管,大力宣传推广有机无机复混肥,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确保水质安全。

(二)重点单位

加强对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经销大户、乡村流动商贩的监管;重点监控的农资经营单位和物流企业等。坚决取缔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流动加工点、分装点等黑窝点。

(三)重点区域

以农资销售和使用地区,区域交界处假劣农资游商游贩活动活跃区域为重点。强化对农资问题突出、群众投诉强烈、市场秩序混乱、假劣农资重大案件多发区域的监管。

五、工作步骤

自9月1日至11月30日在全镇集中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9月1日-9月20日)。镇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方案,召开会议,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9月21日-9月31日)。镇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集中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全镇所有农资经营企业、个体经营门店、区村经营进行为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各区村同步组织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并形成自查报告。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11月1日-11月30日)。迎接市、县督导组检查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镇直各有关部门要高速重视,切实加强对农资打假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职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和执法人员要具体抓,确保抓出成效。要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严格实行分级负责制;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坚持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突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标语、专栏、板报等媒体,大力宣传农资监管法律法规,宣传诚信经营,曝光制假售假农资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举报电话:69485200),做到受理一起,查实一起,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农资打假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案件查处。突出打击整治重点,出重拳、下重手,加大执法查案力度。按照不查清源头、数量的不放过,不查清销售去向的不放过,不向农民讲清农资使用方法的不放过,农民要求退换而没有退换到位的不放过“五不放过”的原则,彻查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对制假售假涉及面广、数额巨大、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及社会关注的重点案件,要挂牌督办、联合办案,限期查办,要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加强衔接协作,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明确责任分工。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大对农资打假工作的查办力度,齐抓共管,联动联查。

农业中心:负责牵头组织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统筹做好信息收集通报、联动执法、案件协办、联席会商等工作。

工商所:负责集中整治问题多、易反复、风险隐患较多的经营场所和品种,严厉查处虚假农资广告宣传。

安监办:负责化肥、农药等产品经营许可证核实,严把农资经营环节,确保假冒伪劣产品不流向市场。

派出所:负责侦办制售假劣农资案事件,协同农业中心、工商所、等部门查处农资案件,依法接管大案要案。

供销社:负责建立健全系统内农资购销台账,扩大优质农资商品的市场覆盖面。

其他有关部门要立足部门职责,积极支持、参与、配合开展好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为。

(五)强化工作通报。集中整治期间,镇直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及时交换相关执法信息,实行执法信息周报制度,大案要案随时上报,减少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各区村每周向镇农资专项办公室汇报一次整治情况,镇农业中心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信息汇总工作,每半月向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办公室报送一次执法情况。

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维护良好的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到2016年初,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并成立河东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有关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精神为指导,以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核心,把确保农村经济顺利发展、农村社会稳定和粮食生产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农业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农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打假、护农、保粮、增收”的目标。二、工作目标以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保护农民利益为总目标,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专项整治,使我区农资市场生产经营秩序有根本好转,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安全的农资产品。三、工作重点1、重点品种:主要是种子、农药、肥料和农机配件以及畜牧渔业用品,用量大、容易出问题的农资产品。2、重点经营者:农资生产经营户,无证农资经营户,流动销售人员,制售假劣窝点。3、重点市场:种子、农药、肥料和其他农用产品等产销相对集中的市场和农资产品集散地。4、重点季节:每年的农资产销旺季。以杂交玉米为切入点,组织开展以发芽率为重点的种子质量抽查,确保市场供应的种子发芽率不低于国家标准。要抓好农资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发现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四、检查内容1、种子:主要检查经营单位是否有营业执照,所经营的种子是否有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标签是否规范,包装是否合格,质量是否达到国家标准或标签标注指标,品种宣传是否真实,主要农作物品种是否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市场供应的种子发芽率要不低于国家标准。2、农药:(1)整治农药经营市场,进行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年检工作,打击取缔非法农药经营户。(2)对全区农药经营户进行逐户检查,重点检查是否非法经营杀鼠剂,取样检验杀菌剂中的粉锈宁和井岗霉素,杀虫剂中的氧化乐果和麦田除草剂,杜绝生产国家规定的含钾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混配制剂,并依法管理。(3)对辖区内农药生产企业进行依法检查。(4)继续深入开展毒鼠强整治工作,严防制售、运存毒鼠强等违禁杀鼠剂违法行为。3、化肥:(1)对全区化肥生产企业进行依法检查并对产品进行取样检验,依法管理,重点查处劣质复混肥以及假冒他人产品的行为。(2)对化肥经营业户进行逐户检查,并对其经营产品进行取样检验,依法管理。4、农机及零配件:以农用运输车、收割机、粉碎机、铡草机及其零配件为主。主要检查:无厂名、厂址和合格证的产品;拒不执行国家强制标准,偷工减料,使用旧件拼装的产品;农机维修市场,有影响的农机市场的农机零配件质量是否合格。突出检查维修网点的证照,查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盗用厂名、商标的农机零配件。5、畜牧:以兽药、饲料和种畜禽为主。突出禽畜疫苗市场的整治,确保动物防疫活动的顺利开展。主要检查:兽药生产和经营的证照是否合格齐全,标签和说明书标识是否规范;饲料生产许可证和审查证是否完备;是否经销“瘦肉精”、“睡梦美”等国家违禁药品;种畜禽主要抓好原种场、一级和二级种畜繁育场、祖代和父母代种禽场的监督检查。6、渔业:以渔业机械、鱼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鱼药和水产种苗为主。主要检查:未按标准组织生产的产品;无厂名、厂址及合格证的产品;生产和经营的证件不符合要求的产品;鱼药、鱼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含有国家禁用药物的。五、工作措施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障农民切身利益、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的迫切需要,各有关部门要在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全区农资专项整治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摸清辖区内的底子,配合全区专项整治工作。坚持行政领导负责制,责任到人,务求实效。2、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当前的重点是抓紧落实《山东省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出的各项规定要求,打假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重点抓好街道、村庄的零售单位和零售点的农资打假工作。加强源头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努力使假劣种子、农药和化肥坑农害农现象得到根本遏制。3、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要按照“目标明确、计划具体、职责清晰、指导有方”的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采取“联动、互查、集中会审”的形式,保证全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有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关部门要积极搞好专项整治,对治理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制假或失职、渎职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从严重办。4、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把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综合运用法律、市场、行政、舆论等手段,积极构建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和监督功能,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农资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动员组织广大农民群众投身到农资专项整治工作中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努力加大农资监管执法力度。六、工作步骤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全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6月下旬-7月中旬)进行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7月中旬-12月中旬)全面组织实施落实省、市、区方案的部署和要求。
第三阶段(12月下旬-2016年1月)各有关部门对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于2016年1月10日前书面报送区农业局。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河东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维护良好的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到2016年初,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并成立河东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有关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精神为指导,以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核心,把确保农村经济顺利发展、农村社会稳定和粮食生产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农业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农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打假、护农、保粮、增收”的目标。二、工作目标以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保护农民利益为总目标,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专项整治,使我区农资市场生产经营秩序有根本好转,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安全的农资产品。三、工作重点1、重点品种:主要是种子、农药、肥料和农机配件以及畜牧渔业用品,用量大、容易出问题的农资产品。2、重点经营者:农资生产经营户,无证农资经营户,流动销售人员,制售假劣窝点。3、重点市场:种子、农药、肥料和其他农用产品等产销相对集中的市场和农资产品集散地。4、重点季节:每年的农资产销旺季。以杂交玉米为切入点,组织开展以发芽率为重点的种子质量抽查,确保市场供应的种子发芽率不低于国家标准。要抓好农资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发现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四、检查内容1、种子:主要检查经营单位是否有营业执照,所经营的种子是否有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标签是否规范,包装是否合格,质量是否达到国家标准或标签标注指标,品种宣传是否真实,主要农作物品种是否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市场供应的种子发芽率要不低于国家标准。2、农药:(1)整治农药经营市场,进行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年检工作,打击取缔非法农药经营户。(2)对全区农药经营户进行逐户检查,重点检查是否非法经营杀鼠剂,取样检验杀菌剂中的粉锈宁和井岗霉素,杀虫剂中的氧化乐果和麦田除草剂,杜绝生产国家规定的含钾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混配制剂,并依法管理。(3)对辖区内农药生产企业进行依法检查。(4)继续深入开展毒鼠强整治工作,严防制售、运存毒鼠强等违禁杀鼠剂违法行为。3、化肥:(1)对全区化肥生产企业进行依法检查并对产品进行取样检验,依法管理,重点查处劣质复混肥以及假冒他人产品的行为。(2)对化肥经营业户进行逐户检查,并对其经营产品进行取样检验,依法管理。4、农机及零配件:以农用运输车、收割机、粉碎机、铡草机及其零配件为主。主要检查:无厂名、厂址和合格证的产品;拒不执行国家强制标准,偷工减料,使用旧件拼装的产品;农机维修市场,有影响的农机市场的农机零配件质量是否合格。突出检查维修网点的证照,查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盗用厂名、商标的农机零配件。5、畜牧:以兽药、饲料和种畜禽为主。突出禽畜疫苗市场的整治,确保动物防疫活动的顺利开展。主要检查:兽药生产和经营的证照是否合格齐全,标签和说明书标识是否规范;饲料生产许可证和审查证是否完备;是否经销“瘦肉精”、“睡梦美”等国家违禁药品;种畜禽主要抓好原种场、一级和二级种畜繁育场、祖代和父母代种禽场的监督检查。6、渔业:以渔业机械、鱼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鱼药和水产种苗为主。主要检查:未按标准组织生产的产品;无厂名、厂址及合格证的产品;生产和经营的证件不符合要求的产品;鱼药、鱼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含有国家禁用药物的。五、工作措施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障农民切身利益、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的迫切需要,各有关部门要在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全区农资专项整治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摸清辖区内的底子,配合全区专项整治工作。坚持行政领导负责制,责任到人,务求实效。2、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当前的重点是抓紧落实《山东省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出的各项规定要求,打假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重点抓好街道、村庄的零售单位和零售点的农资打假工作。加强源头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努力使假劣种子、农药和化肥坑农害农现象得到根本遏制。3、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要按照“目标明确、计划具体、职责清晰、指导有方”的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采取“联动、互查、集中会审”的形式,保证全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搞好专项整治,对治理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制假或失职、渎职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从严重办。4、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把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综合运用法律、市场、行政、舆论等手段,积极构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建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和监督功能,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农资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动员组织广大农民群众投身到农资专项整治工作中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努力加大农资监管执法力度。六、工作步骤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全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6月下旬-7月中旬)进行动员部署。第二阶段(7月中旬-12月中旬)全面组织实施落实省、市、区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第三阶段(12月下旬-2016年1月)各有关部门对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于2016年1月10日前书面报送区农业局。
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党员干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党员干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坚定不移、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根据全县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局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

为加强工作领导,确保取得实效,成立我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工作任务

围绕当前我局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涉赌涉毒、公私不分、为官不为、执法不公等八个方面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整治。

(一)违规公款吃喝方面。1、在公务接待中违规饮酒以及劝酒、斗酒、酗酒、饮酒过量等问题。2、用公款在私房菜馆、农家乐等隐秘场所违规吃喝问题。3、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私人宴请费用。

(二)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方面。1、将执收执罚工作与津补贴挂钩,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超标准超范围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医疗保险、干部个人商业险和发放绩效奖等问题。

(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方面。⒈ 不按规定报告婚丧事宜操办情况,超标准、超范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⒉

分期分批在不同地点操办酒席,或不办酒席只收礼金,或以聚会等名义违规操办乔迁宴、升学宴、生日宴等问题。⒊ 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违规收受服务对象、下属等非亲属人员礼品礼金问题。⒋

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费用用公款报销或由服务管理对象及其他利益关联者承担等问题。

(四)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方面。1、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2、借节假日之机违规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3、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等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4、利用现代物流快递、微信红包、电子礼券和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等隐秘手段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五)参赌涉赌、吸毒涉毒方面。⒈ 参与“带彩”赌博活动,特别是聚众赌博、挪用公款赌博、网络赌博等。⒉

与服务对象、下属等人员赌博、利用赌博进行利益输送。⒊ 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其他便利条件、干扰阻挠查处赌博案件、为赌博活动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六)公私不分方面。1、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2、公权私用、损公肥私、假公济私等问题。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利用职务职权影响不按程序办理私事等问题。4、工作时间违规办私事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

(七)为官不为方面。1.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应尽的职责,办事拖沓,敷衍塞责,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2.工作不负责任,马虎应付,质量粗糙,缺乏耐心,只求过得去,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3. 政令不通,欺上瞒下,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工作不落实,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

(八)执法不公方面。1.特权思想、霸道作风、粗暴执法等问题。2.执法不透明、选择性执法和侵犯执法对象合法权益等问题。3.徇私枉法、以案谋财,违规办案,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问题。4.以权压法、违法干预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动员(2016年5月10日前)。5月初召开动员会议,对全局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并成立专项整治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于5月10日前报县纪委党风政风室。

(二)全面自查(2016年5月11日至6月30日)。按照专项治理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一要重点查找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局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专项治理“八个方面”突出问题的具体表现形式,深入查找突出问题,以问题为导向、以问题找差距、以问题促整改,即查即纠,立行立改。二要加强干部作风状况的监测分析。紧盯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对策建议,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咬耳扯袖”、谈话函询,及时提醒纠正。三要加大问题线索的排查力度。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要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核查处理或移送,重大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县专治办集中处置。四要及时报送自查自纠情况。自查自纠情况于6月25日前报县专治办。

(三)督导检查(2016年7月至12月底)。1、开展督查。局纪检监察室要按照本局工作任务,在12月前至少开展一次专项督查,要实现所有单位全覆盖,不留死角盲区、不能敷衍了事、不能走马观花,要善于发现问题,敢于发现问题、勇于处理问题。专项督查要有记录,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建立台账。督查活动结束后10日内将督查书面报告和相关统计数据报县专治办。对督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由局纪检监察室调查处理,促成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报县专治办处理。局纪检监察室要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于11月1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县专治办。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自身工作性质和特点认真分析研究,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和监管制度,形成有效机制,扎紧制度笼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要把“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认真研究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党组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组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保障。

(二)注重协调联动。建立专项整治工作线索排查、工作协调机制,每月进行一次问题线索清查。畅通监督渠道,利用网络等方式(举报电话:),引导广大群众参与监督。

(三)建立健全制度。一是实行考核机制,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内容;二是实行通报机制,局纪检监察室每月发一次通报,既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和案例,也通报各股所队室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四)强化执纪问责。局纪检监察室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不收敛的顶风违纪行为,以问责追责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对问题多发频发、抓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股所队室负责人相关责任。加大典型问题问责力度,及时通报曝光,持续释放从严从紧“纠‘四风’、治陋习”的强烈信号。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规范执法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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