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食品销售经营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等法律法规,根据《xx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网络食品销售经营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xx食药办食流〔2018〕5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网络食品销售经营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加强我市网络食品销售监管工作,督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过开展网络食品销售经营专项检查,建立完善网络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机制,规范网络食品销售行为,促进网络食品销售秩序明显好转。
二、检查内容
此次网络食品销售经营专项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监督检查、对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对入网食品销售者的监督检查。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培训阶段:2018年5月15日至25日,制定印发方案,进行全面部署,开展网络食品销售经营专项检查的宣传发动工作。
1.加强开展培训。各县(市、区)组织对本辖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负责人进行培训指导,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其应尽的食品安全责任义务。
2.组织开展自查。指导和督促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分支机构负责人对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按时报送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查内容包括:一是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的情况;二是制度建立及公开情况。包括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投诉举报处理等管理制度;三是食品安全管理义务落实情况。检查其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资质审核登记、档案建立、信息公示、经营行为规范、食品贮存配送等管理情况;四是保障网络食品交易数据和资料可靠性与安全性的技术条件。
(二)集中检查整治阶段:2018年5月26日至6月20日,按照工作方案开展网络食品销售专项检查工作。
1.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监督检查。请各地对照《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及自建网站备案信息表》(附件1),并结合各自掌握的实际情况,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实行全覆盖的监督检查。采取查阅资料、登录主页面等方式,重点检查核实其备案信息、制度建设、制度执行、技术保障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2.对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请各地对照《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及自建网站备案信息表》(附件1)的信息并结合各自掌握的实际情况,对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逐一监督检查,除检查核实其备案信息、制度建设、制度执行、技术保障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外,还要重点检查其网络食品销售行为,审查其资质条件及信息公开、交易记录档案保存、是否存在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等情况。
3.对入网食品销售者的监督检查。登录本辖区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对平台上的食品销售者进行抽查。通过第三方平台实行线上抽查,再比对自治区局政务办公系统食品药品综合业务监管平台的相对人库,核对相关信息,必要时进行线下实地核实相关情况,每个平台至少抽查10家食品销售者。重点检查入网食品销售者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经营地址是否属实,是否按照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是否按要求进行信息公示及公示的信息是否真实有效等情况。
(三)检查总结阶段:2018年6月21日至6月25日,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做好网络食品销售经营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通过监督检查,建立完善网络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机制,规范网络食品销售行为,促进网络食品销售秩序明显好转。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各尽其责,各司其职,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好网络食品销售经营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取得成效。
(二)加大力度,严厉打击网络食品经营违法行为。各地要加大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第三方平台不依法备案、不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管理法定义务,入网食品经营者无证无照经营、超出许可范围经营、销售不合格食品、发布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查办一批消费者反映强烈、社会关注高、有影响力的网络食品安全典型案件。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对相关涉案设备的电子数据提取、在线电子数据固定、数据分析等方面存在困难的,可以联系自治区局协调有关合作单位予以技术支持。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以及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网络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规,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要及时将专项检查取得的成果向社会公示,大力宣传网络食品销售经营专项检查工作及取得的成效,促进网络食品销售行业健康发展,确保公众舌尖上安全。
(四)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报送有关材料。为确保网络食品销售经营专项检查工作及时总结和上报,请各县 (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落实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并于2018年6月25日前,将《网络食品销售经营专项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专项检查总结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市局食品流通监管科,纸质材料随后寄递。联系人:xx,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
药品流通使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药品流通使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近日,我市某乡镇发生一起零售药店从业人员私自勾结流窜药贩非法倒卖人用狂犬疫苗事件,现该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为了进一步加强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监管,认真贯彻落实药品GSp相关要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认真排查类似安全隐患,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药品流通监管应严格执行药品GpS要求的紧急通知》**和《关于明确药品流通使用专项监督抽查重点的通知》**文件要求,制定我区药品流通使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检查对象
零售药店、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个体诊所和高校医务室。
二、任务安排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市场监管所负责对辖区内的监管对象进行检查并填写《药品流通使用专项监督检查记录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科负责对专项检查工作督促指导、检查结果的汇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以及专项工作的总结、上报工作。
三、检查内容
(一)各监管对象有无采购、销售或使用疫苗的行为。
(二)执业药师或药学技术人员,必须做到在职在岗不得挂名;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不得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蛋白同化制剂及肽类激素等药品。
(三)严厉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应按照药品GSp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格审核供应商资质,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和购进药品的有关证件和销售凭证,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质量验收记录。
(四)严厉查处出租转让柜台和过票走账的违法违规行为。药品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进驻零售药店或者代销产品。非零售药店的正式销售员,不得在药店内销售药品并从事药品宣传或推销活动。
(五)严厉查处超范围经营和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的违法违规行为。不得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广告,不得参与销售虚假广告产品。
四、工作要求
各市场监管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科应高度重视此项监督检查工作,立即着手进行检查,排除类似隐患。在检查过程中一旦发现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销售假劣药品,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应严格依法查处。对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应当立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检查结束后应及时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总结并上报市局。
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方案
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方案
为全面加强新形势下农民群众的教育管理,提升农民群众综合素质,培养新型农民,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全乡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孟办发〔20xx〕125号)要求,结合景信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及和谐社会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中心任务,整合资源,创新机制,进一步改进培训方式,拓展培训功能,提升培训能力,全方位、多渠道、深层次开展农民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加速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和留得住、用得上的农村实用人才,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以培育有道德、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文明诚信、知法守法的新型农民,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社会发展为总体目标,以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为主体培训对象;以政策法规、道德规范、科技文化“三进村”为主要培训内容;以培训农民掌握政策法规、农业实用技术为重点,授课到组、指导到户、培训到人,着力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道德水平、文化素质、科技技能和发展创新水平。努力营造“争做新型农民、争当文明农户、争创和谐新村”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全乡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具体培训任务是:在20xx年内完成全乡所有村组干部和以青壮年为主的农民群众的轮训工作。其中,以村为单位,完成村组干部教育培训5期,培训人数240人次;以自然村为单位,完成农民教育培训56期,培训人数5000人次;完成劳动力就业培训250人次。
三、培训原则
(一)因地制宜,分类培训。按照各村组农民的文化水平、经济发展程度、产业分布和存在突出问题等实际情况,区分不同的培训对象,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
(二)注重实效,方便农民。尊重农民意愿,满足农民需求,设立流动课堂,采取村组就地培训,交叉巡回授课等贴近、方便农民的培本文 训方式,将培训重心下移,为农民群众提供良好的教育培训服务。
(三)上下联动,点面结合。在县农民教育培训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乡党委的统一安排,以各类农民教育培训机构为依托,发挥各涉农部门的技术优势,上下联动,以点带面,整村推进,促进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全面开展。
(四)长短结合,灵活高效。长训短培相搭配,灵活运用各种培训方式,注重寓教于乐,丰富培训内容,活跃培训形式,保证农民培训取得实际效果。
四、培训内容
(一)强化法律法规培训。以社会治安、禁毒防艾、民族宗教、土地承包、交通安全、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培训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搞好法制宣传,增强农民群众通过法律手段正确行使权力、履行义务、维护利益、化解矛盾的观念。引导农民增强民主意识,通过合法途径表达愿望和诉求,保障自身权利,激发农民有序参与村民自治的热情,提高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能力,培养知法、懂法、守法的新型农民。
(二)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深入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培训,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引导群众牢固树立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观念和艰苦奋斗的作风。切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增强群众明辨善恶美丑的能力,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养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全力推进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培育健康文明的社会新风尚。组织群众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娱活动,引导广大农民移风易俗,营造积极向上的农村文化氛围。
(三)开展农村政策培训。重点培训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及现行强农惠农政策,提高农民群众掌握和运用政策的水平,激发群众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热情,进一步融洽党群、干群关系。
(四)组织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围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结合农时重点抓好良种良法推广、病虫草鼠害防治、农业设施应用与管理、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等农村实用技术的培训,引导广大群众学科技、用科技,提高农业效益,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面向农村初高中回乡毕业生和青壮年,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提高转移就业能力。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全乡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景信乡农民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农民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 ××× 乡党委书记,宣讲团团长
副组长 ××× 县禁毒防艾办主任,宣讲团副团长
成 员 ×××
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第2页
乡党委副书记,乡挂钩联系朗勒村领导
×××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乡挂钩联系景冒村领导
×××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长,乡挂钩联系勐白村领导
××× 副乡长,乡挂钩联系回俄村领导
××× 副乡长,乡挂钩联系糯各村领导
××× 乡派出所指导员,宣讲团成员
××× 县疾控中心医生,宣讲团成员
×××县林业局工程师,宣讲团成员
×××县人事局科员,宣讲团成员
××× 县进修学校教师,宣讲团成员
××× 乡宣传干事,宣讲团成员
××× 乡林业站长,宣讲团成员
×××乡农业站站长,宣讲团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党政综合办,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罗娇同志兼任。
六、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12月15—22日)。成立乡村两级农民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制定初步工作方案,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授课等相关细节进行探讨、分析,召开乡级动员会议。
(二)村组干部培训阶段(20xx年12月23日—20xx年3月)。以村为单位,组织开展村组干部脱产培训(对象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八在员”,村党支部书记及村民小组干部)。
(三)农民教育培训阶段(20xx年4月—20xx年11月)。认真总结村组干部培训经验,教师队伍进村入组,以自然村为单位,有计划、分步骤地全面开展农民教育轮训。
(四)总结验收准备阶段(20xx年12月)。梳理总结,建档备案,抓好迎接县领导小组考核验收各项准备工作,并积极探索建立全县新型农民教育培训工作长效机制。
七、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级负责。乡党委为此项工作的责任和实施主体,在县农民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农民的宣传发动和培训的组织、服务等工作。乡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组挂钩联系领导和村党总支书记为具体责任人。为确保工作落实,各村党总支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层层有责任,人人有担子的工作格局,确保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二)宣传动员,营造氛围。各站所,各村要把宣传动员放在农民教育培训的首要位置,广泛深入地宣传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及其现实意义,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开展农民教育培训是全面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育新型农民、促进农村稳定、加快农村发展的重要途径,引导农民群众支持教育培训、参与教育培训,努力在全乡形成良好的教育培训舆论氛围。
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发现并严肃查处、整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根据卫片核查情况,对我区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情况进行评估,并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扎实做好耕地保护工作的通知》(浙委办〔2012〕55号)和《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网格化防控管理办法的通知》(虞政办发288号),对违法用地严重的乡镇(街道)政府负责人开展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通过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反映出的违法问题,检验及时发现、制止、报告、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情况,对日常执法工作进行分析评估、督促检查。
二、监督检查对象
2014年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工作对象为部下发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包括以下五类:一是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新增建设用地与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建设用地审批信息套合不一致的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二是土地变更调查国家级外业核实认定不真实,及审核未通过的设施农用地和临时用地,作为年度新增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图斑。三是土地变更调查中对于路基宽度大于6.5米或路面宽度大于6米的新增道路,应按公路用地进行变更而未变更,作为年度新增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图斑。四是2012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中地方填报为“空闲地”但2012、2013年度遥感影像均显示为已建设的图斑。五是虽然未在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图件数据中体现,但2013年度内发生的违法用地。
2014年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工作对象为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三、工作分工
(一)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工作
按照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由区政府统一负责组织开展全区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一是建立区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上虞区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对全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督查、验收;三是制定警示约谈方案,按照上级国土部门要求,对国土资源违法严重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开展警示约谈。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政策界限和工作要求,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所涉及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涉及图斑的外业核查、内业资料收集和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整改工作,并按要求按时上报本辖区内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和各类统计报表,并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二)区国土局工作
⒈负责提供2014年土地变更调查中建设用地相关数据成果,对疑似违法用地图斑进行内外业核查,提供相关资料,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权属及地类情况”栏目,对土地使用权证等权属证明文件进行认定。
⒉对疑似违法图斑是否符合规划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关资料,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规划情况”栏目的内容。
⒊对疑似违法用地图斑的农用地转用、供地和采矿用地批准手续办理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用地手续办理情况”栏目的内容。
⒋对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矿业权审批以及是否非法勘查、开采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审批情况”栏目的内容。
⒌负责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查清违法事实,认定违法性质,明确责任主体,提出处理意见,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违法情况”栏目的内容,以及《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的内容。
⒍负责对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并审核《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 “违法情况” 栏目,以及《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的内容,报绍兴市局执法监察局。
四、工作安排
2014年4月至5月,按照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全面启动我区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结合201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成果,区政府组织再次开展督查工作,督促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部、省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抓好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查处整改工作。
5月至6月,领取并下发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图件数据。
6月至7月,以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4 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图件数据为依据开展核查,填报数据,进一步推进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
7月15日前,向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初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数据成果。
7月25日前,做好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对我区初报数据的审核工作。
8月5日前,迎接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对我区卫片数据的验收工作,并做好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交叉验收准备工作。
9月5日前,对省国土资源厅交叉验收中提出的存在问题及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对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数据进一步修正报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并做好迎接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开展的省级督查验收准备工作。
9月10日前,向省国土资源厅正式上报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报告和数据成果。
9月25日前,区政府会同有关单位对国土资源违法严重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开展警示约谈。
10月至12月,做好迎接国土资源部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在检查对象、工作程序、政策界限等多个方面变动较大,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新情况、新任务、新要求,把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同时做到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准确把握政策界限,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要求、按时段、保质量完成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二)要明确任务,狠抓查处整改落实。
要明确责任,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整改工作作为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首要任务和关键环节,并与当前的控违拆违工作紧密结合,协调联动,借势推进,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及时整改。同时,要切实抓好违法用地查处执行落实工作,各部门要相互协调,及时执行落实违法用地行政处罚内容和对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切实提高违法用地查处整改率,确保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要建章立制,加强信息分析研判。
根据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要求,为掌握工作动态,尽早发现问题,加强沟通联系,继续实行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月报、专报制度。国土部门要自2014年4月起至本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结束止,每月27日中午12时前,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向绍兴市局执法监察局报送《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月报》、《2014年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违法用地查处、整改进度表》、《2014年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违法占用耕地比例情况表》(月报内容及格式按照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要求上报)。
各乡镇(街道)、“两区”和区直部门要加强对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信息研判,对工作推进中存在问题、工作建议及时上报,确保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顺利推进。同时,要对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及时进行总结,通过月报、专报等多种形式,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工作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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