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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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总结

一、工作情况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推行阳光政务依法行政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计划的通知》(晋政办通〔〕29号)要求,3月中旬至4月中旬,通过一个月的努力,在各单位报送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我办对全县346项县级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新一轮的全面清理,经过认真研究、审查和多方征求意见,并报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保留49项,取消84项,合并43项,转为管理服务111项,属于内部审批项目不再对外公布59项,以上行政审批项目均属省级以上、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审批项目,没有县政府出台的审批项目,我县做到了零审批。为提高行政效能,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时限均在法定审批时限内压缩二分之一以上。

(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的总体精神,维护规范性文件的合理性、统一性和时效性,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我办对截至12月31日前颁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及截至2月1日前颁布的各类应急预案进行了全面的清理。通过近两个月的工作,在审阅了余份各类文件基础上,发现共有29件规范性文件及4件应急预案因新法律、法规的颁布或政策变化调整等原因已不再适用,报经县政府5月5日第 1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自5月20日起予以废止。

通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了部分内容与个别条款与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的、与国家、省、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进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改革,以及与我县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不相吻合的、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的及主要内容已被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所代替的部分规范性文件,为建设法治政府,优化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

(三)推行阳光政务工作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各单位和部门推行阳光政务工作的指示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在两年内完成各县(市)区行政执法单位阳光政务各项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我县于2月18日印发了《县推行阳光政务、推进依法行政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计划的通知》(晋政办通〔〕 29号),明确了今年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进度要求。我县将用2年的时间完成全县的阳光政务工作。今年在9个乡(镇)24个行政执法单位推进阳光政务 工作,余下的单位将在明年底全部完成。目前,各单位现已完成推行阳光政务工作材料,材料内容主要包括:对本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十四项细化;梳理执法依据,对执法事项进行细化;完善行政执法、行政赔偿、行政复议制度;建立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内部管理制度等工作。各单位的阳光政务工作材料现已报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实施,已对外公布。

(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

为确保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的顺利运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改善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加快推进现代新昆明建设,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推行阳光政务、推进依法行政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计划的通知》及昆明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县政府高度重视,决定在我县林业局、县地税局、县国土局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试点工作,目前,县林业局、县地税局、县国土局已完成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各项工作,对具备自由裁量的行政处罚事项进行了梳理细化,并已对外公布实施。

(五)代管县政府目督办工作

按照县政府领导安排,我办自2月份至4月15日代管县政府目督办工作,在此期间,我办共办理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及县委目督办、县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各类督办件40余件,下发各类督办通知350余件。

(六)执法检查工作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云南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要求,经请示县政府同意,我办于9月8日至9月12日组织县检察院,县监察局,县政府信息产业办、县人劳社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等单位组成检查组,对全县 16家单位在推进依法行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工作情况进行统一执法检查,其余未纳入此次检查的乡(镇)、单位要求形成书面自检自查报告报我办。通过开展执法检查,一是使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及执法人员增强了法治观念,强化了依法行政意识; 二是规范了执法行为,改善了行政执法活动;三是增强了服务意识;四是增强了接受监督的意识;五是教育了执法人员,提高了执法水平;六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七)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

今年以来,我办共收到以信件、传真、电子邮件和亲自来办公室报送我办立案复议的行政复议案件4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对受案范围的规定,属我办受理范围的1件,现已办结;其余3件都不符合我办受理范围,我办都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单位反映。代理县政府应诉行政诉讼一件、行政复议案件三件。

(八)完成县政府法律顾问室组建及政府法律顾问聘请工作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促进政府转变职能和创新管理方式,提高政府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根据《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加强法律学习培训的意见》(昆通〔〕52)凡是没有设立法律顾问机构和法律顾问班子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行政部门,应于12月 31日以前完成本县(市)区、本部门法律顾问机构或法律顾问班子的组建工作的相关要求,今年年底将完成县政府法律顾问室组建工作,法律顾问室组建后,我办将积极、主动做好法律顾问室的工作安排、管理和服务,协调、引导法律顾问室充分发挥对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重要的合同(协议)和法律文书、行政纠纷、民事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行政诉讼和重要的行政复议等事宜提供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

(九)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

一年来,我办共审查全县各单位报送我办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类型文件16件,经审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2件,均已备案,不属于规范性文件的14件;起草并审查县政府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文件2件。

(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于10月28日至30日组织一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对我县各乡(镇)和各单位在岗需要办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89名及审验执法证件人员21人进行综合执法培训培训,办理执法证件。

(十一)完成县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我办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完成县政府领导、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按照县政府领导安排,我办工作人员就有关人员向县政府所反映的问题,多次到各相关单位、人员处进行调查了解;配合县政府办其它科室、部门完成工作。接待来人来信的上访人员,到目前为止,我办共接待了来人来信访问7 次,40余人,在与他们交谈了解情况后,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帮助他们解决和处理问题。

二、工作计划

(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在两年内完成各县(市)区行政执法单位阳光政务各项工作的总体部署,将在我县具有行政执法权和行政审批权,而未纳入、推行阳光政务工作单位推行阳光政务。

(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依法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

(三)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备案工作,不断探索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新路子、新办法,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备案审查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备案监督的作用。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促进行政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

(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工作。

(六)是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专业知识学习,全面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精髓,为我县的经济发展、社会事业的稳步推进做好参谋当好助手。

(七)是紧紧围绕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这一总体目标,在今后的工作中总结经验教训,团结拼搏、勤奋努力、大胆探索,力争把法制工作做得更好。

总之,虽然我们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离县委、县政府领导要求和我县在十年内建设成为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仍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办将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追求卓越,奋发图强,为我县营造一个健康向上的行政执法环境,为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全县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而作出应有的贡献。

篇2:区政府法制办2015年工作总结暨2016年工作规划

2015年,区法制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坚持法律至上,强化法治理念,大力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认真开展迎青奥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提升涉法事务保障水平,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和纠错机制,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统揽全局,全面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今年,在深度融合的基础上,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立足新的起点,紧扣深化改革和青奥保障两条主线,早部署、早推进、早落实,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齐头并进,依法行政工作呈现良好局面。

(一)召开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大会。4月份,召开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暨迎青奥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市法制办杨以群副主任,区领导曹路宝、周文中、车道正,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行政负责人和法制联络员,部分执法人员代表,共计130余人参会。会议对去年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做了简要回顾,并对今年工作提出要求,特别是对迎青奥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做了重点部署。会议指出: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是要以深化改革为统领,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促进政府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二是要以青奥保障为重点,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彻底查摆问题,科学制定措施,建立长效机制,还清欠帐,补上薄弱环节,提高城市管理运行水平,实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办赛会、建城市、惠民生的宗旨。三是要以体制完善为保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狠抓队伍建设,突出考核约束,全面提高依法办事水平,不断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全力打造政府法务工作室特色品牌。2月份,组织召开了新区第一届政府法务工作室成员座谈会,周文中副区长为10名法学专家、知名律师颁发了聘书,并就做大做强政府法务工作室品牌,充分发挥智库作用提出了要求。专家、律师们就加强法律层面顶层设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拆迁征收程序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5月份,区法制办代表区政府与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江苏真释律师事务所签署了法务合作协议,正式确定引进专业律师参与政府重大决策制定、重大经济合同审查、重大复议诉讼案件代理等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降低法律风险,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稳步健康有序发展。

(三)积极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一是根据省、市规范化建设指标的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制定了《鼓楼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确定总体目标,对队伍建设、保障措施、职能履行、重大报备、统计分析等五个方面工作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二是进一步畅通复议渠道,在区政务大厅设立受理点,同时依托13个街道司法所建立基层联系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众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将规范化建设纳入2014年度鼓楼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全力保障完成。

(四)稳步开展第二阶段综合改革。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全面清理现有区级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以及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含审核、批准、登记、备案等),建立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在目录之外的一律不得自行增设和行使。对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批方式,公开办理流程、承诺时限、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构建高效权威的城市综合执法体制方面,对照市级方案,将区联动的改革任务逐项逐条地梳理出来,在此基础上修改完善我区的实施方案。对市级方案中一些需要新制定的执法事项目录、标准、办法等,及时反馈修改意见或建议,待最终方案确定后,及时召开区级相关部门的工作会议,进一步细化各单位的目标任务,明确推进流程和完成时间节点,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跟进落实。

二、精心组织、协调推进,圆满完成迎青奥行政执法保障任务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迎青奥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明确执法任务和责任,查找问题并落实整改,确保青奥会的顺利召开,我区从3月至8月份开展了迎青奥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整治任务。3月份,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周文中副区长担任组长,区法制办、督察办及区重点执法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法制办,承担具体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推进工作。4月份,召开了全区动员部署会议,对六个重点领域整治事项进行了逐条梳理,细化任务菜单。针对可能存在的职责不明、执法交叉的事项,进一步明确牵头责任部门,未尽事宜一并参照去年迎亚青期间关于划定管辖、指定临时管辖、指定联合执法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全方位、全区域覆盖,不留任何执法空白。

(二)狠抓重点领域,开展自查自纠。紧扣六个重点执法领域,开展自查自纠整治行动。在环境保护执法方面,重点针对企业违规排放废气废水、个体餐饮油烟噪音污染、施工工地和建筑垃圾扬尘污染、夜间违法施工扰民、河道水体污泥处置等七大项内容开展专项整治。在城市管理执法方面,重点整治私搭乱建、占道经营、户外广告违规设置、渣土车违规运输等十二大类问题,对辖区进行全面摸排,形成整治菜单,按照问题的处置周期、难易程度、反复情况等,逐项实施整治。在食品药品安全执法方面,重点查处食品经营者无照经营、经销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对乳制品、食用油、肉类等重点品种的抽检频次,加强对青奥会比赛场馆、签约饭店周边及交通沿线重点地区食品安全监测。在市场秩序执法方面,开展证照清查与规范疏导活动,集中取缔重大安全隐患、破坏环境资源、影响城市形象的无照经营行为;及时查处未经授权非法使用、销售涉及青奥会知识产权商品行为;发放《关于规范青奥会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函》,告诫并及时纠正标价不完整、收费不公示等价格违规行为;定人、定岗、定责对全区农贸市场开展巡查和管控。在公共安全秩序执法方面,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政府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突出涉青奥场馆安全隐患排查,主次干道停车秩序整治,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管控,重点要害单位消防安全巡查等工作。在景区窗口地区秩序执法方面,对中央门、湖南路等重点区域和部位进行定点值守和管控,其他区域实行高频次巡查执法,杜绝出现管理空档,制止乱搭乱建、占道经营、乱扔垃圾、违章停车等行为。通过自查自纠,梳理出6大类22个子项的问题,并逐一落实整改。

(三)强化工作部署,落实临战保障。7月底,我区制定了《鼓楼区全面加强迎青奥行政执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条块结合、属地负责、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执法责任制,实行每周7天、每天24小时巡查执法。7月30日和8月1日,按照市级统一部署,分两批次组织我区主要执法部门、景区窗口地区的执法骨干和一线人员代表参加市级培训,对重点执法事项、联合执法事项的责任分工,行政执法规范要求进行辅导培训。8月10日,召开迎青奥行政执法保障工作再动员再部署会议,再次传达了市区两级关于全面加强迎青奥行政执法保障的工作要求,通报了市区两级明查暗访的有关情况、领导重要批示以及执纪问责的要求。

(四)加大巡查力度,提升执法标准。各单位均开通了24小时值班电话,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和全天候巡查执法,青奥会期间由领导干部带班巡查执法。各单位围绕迎青奥《重点执法事项》、《联合执法事项》、《行政执法规范》确定的执法任务和标准,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时、定标准、定区域的全天候巡查执法。在青奥会重点时段、重点区域、比赛场馆及周边实行24小时定人、定点不间断巡查。落实首接负责制,由首先发现违法行为的执法部门先行立案查处,符合移送标准的依法依规及时移送;对各类违法行为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必要时依法对涉案人员和物品采取强制措施。

(五)组织明察暗访,严格执法监督。临战保障期间,除了市法制办、市督察办及六个重点领域牵头部门组织的明查暗访外,我区也同步加大了区内自查力度。区法制办牵头组织了12次明查暗访,由区督察办牵头的联合督查组组织了10次明查暗访。落实每日执法动态日报和周报制度,重点报送涉赛场馆、景区窗口、接待酒店、定点医院、重要道路日常巡查执法情况,履行联合执法、协同执法情况,落实首接负责制、按法定上限处罚情况等。区法制办对上级转送的19起投诉举报案件,督促有关责任单位逐一查实,限期办理答复;对市执法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的5个单位共计9名执法人员,予以暂扣执法证件1个月并组织集中培训。至9月2日,我区迎青奥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圆满结束。

三、深化职能,发挥优势,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好法制保障

作为政府的法制参谋助手,区法制办积极发挥自身优势,为区政府重大决策、重大经济活动、重点建设项目等提供法制服务和保障,依法维护好政府合法权益。

(一)抓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今年以来,在积极推进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同时,抓好行政复议日常办理工作。1-10月份,部门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7件,受理6件;目前已有5件已办理完毕,3件维持,2件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还有1件仍在审理之中。区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6件,经过充分调查和认真答复,有4件市政府予以维持,1件驳回申请,还有1件仍在审理之中。办理行政赔偿申请2件,1件作出不予赔偿决定,另1件仍在办理中。随着征收拆迁力度的加大,今年区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明显增多,截止10月底,共有一审诉讼案件7件,二审诉讼案件2件和民事诉讼案件1件。区法制办在做好应诉准备的同时,积极协调区征收办解决实质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促使原告撤诉。截止目前,已有5件一审诉讼案件审结,其中3件原告撤诉、1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1件确认违法,2件二审诉讼案件均判决维持。

(二)完善规范性文件和合同管理制度。制定了《鼓楼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合法性审查、决定发布、评估与清理等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特别强化了合法性审查程序,以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1-10月份,区政府共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5件,均已按照规定向市政府和区人大进行了报送备案。对2009年至2014年期间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特别是针对区划调整前,原两区在政策规定方面的不一致,借助此次清理进行统一规范,以达到政令统一、符合实际。制定了《鼓楼区人民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对政府合同的起草、订立、履行和监督管理等活动进行详细规范,特别是创新增设了合同实质性审查、审签和权利主张等程序,细化工作流程,明确职责分工,有效防范合同风险、减少合同纠纷,以更好地维护我区公共利益和国有资产安全。1-10月份,共审核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借款协议、青奥会物资租赁及购买协议、青奥会盒饭服务合同等共计27件。

(三)从严审核征收拆迁项目。承担全区拆迁征收项目有关文书的法律审查工作,强化前置审批材料的收集审查,今年以来重点突出了开户资金证明和保障房源证明,进一步规范征收行为,充分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1-10月份,代表区政府对幕燕金属物流中心危旧房改造、慈悲社道路拓宽等20个项目作出征收决定(公告),对王永溯、张盛等13户作出征收补偿决定。此外,对已经作出裁决的老旧拆迁项目,代表区政府向市住建委出具申请司法强拆立案函34件;对既不复议又不诉讼,在补偿规定期限又拒不搬迁的被征收人,下达催告书2件,向人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2件。

(四)强化与相关部门的良性互动。配合区政府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10月份,代区政府起草依申请信息公开回复19件,严把法律关,确保回复内容依法合规。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对目前依申请公开中的存在问题、争议类型、答复要件、工作程序等内容进行了辅导培训,提高了各部门对依申请公开的重视。与区法院联合制定出台了《鼓楼区关于建立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联系机制的意见》,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会议交流、通报复议和诉讼案件情况,强化良性互动。就市运输管理处履行法定职责一案,组织我区16个执法部门和13个街道进行了公开庭审观摩,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意识和水平。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区政府及部门一些重大、疑难涉法问题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在凤凰山庄危旧房修缮、中海房地产项目投诉举报、江东街道中保村西苑房屋拆除等事项中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收集证据材料,多次到省、市相关部门走访取证,确保提出的法律意见或建议切实可行,得到区领导和部门的充分认可。

四、求真务实,多措并举,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认真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在完善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的同时,强化案卷评查和重处备案审查,加大对重点领域执法的监督力度,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完善案卷评查与重处备案审查制度。2月份,根据市法制办关于调整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标准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区近几年来案件报备情况,重新调整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标准,进一步明确报备要求,规范备案提交材料。1-10月份,我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报备18件,已按规定审查完毕。6月,南京市召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审查工作会议,通过专家考评,我区获得2013年度重大行政决定备案审查工作先进单位的称号。10月份,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对全区重点执法部门1-9月份办结的一般程序案卷进行了初步评查,并从中选送部分优秀案卷参与市级评查。今年的评查突出了三个特点:一是指定部分单位提供案卷目录,由市考评委随机抽取检查;二是在往年只评查许可和处罚案卷的基础上,增加了强制和征收案卷;三是被抽查单位为零案卷的,取消当年度行政执法评优资格。下一步,区法制办将结合市考评委反馈结果,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通报、提出整改措施,促进部门规范执法。

(二)逐步建立执法管辖争议解决机制。一是根据人大代表关于取缔无证照餐饮的建议,召集相关部门座谈,梳理法律依据,明确职能部门取缔,拟出台《关于加强餐饮安全执法监管联席制度的意见》,结合迎青奥环境综合整治的契机,加快推进餐饮行业的规范管理工作,提高公众合法维权意识。二是针对现代快报曝光龙园南路公厕污水直排景观河一事,对涉及的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了权力事项确认,收集相关法律依据,参与区监察局牵头的协调会,明确相关部门职能。三是针对中央门地区和幕府山风景区执法边界不清问题,依据三定方案及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厘清职能,明确管辖事项和范围。四是依据《关于调整玄武湖周边地区综合管理范围的通知》(宁政发〔2014〕220号)精神,在年底前将中央门地区、南京火车站北广场相关行政执法管理权正式移交给南京市玄武湖周边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三)积极协调推进两法衔接机制。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完善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有关要求,在两轮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我区实施方案,经区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向全区执法部门下发。两法衔接作为强化依法行政、推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维护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其他执法监督情况。3月份,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法执法检查通知精神,收集近三年来我区复议、诉讼和行政处罚的相关数据,对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情况进行了梳理,撰写自查报告并上报。9月份,根据省法制办《关于开展全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和市法制办通知精神,指导督促区城管执法局(执法大队),对2013年1月至2014年8月期间办结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自查,并将有关情况上报。今年,针对工程质量监管的实际需要,区住建局收回了部分行政处罚权,区法制办指导质量监测站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对案件受理、办理流程、执法文书等进行规范。在迎青奥行政执法保障活动结束后,为区城管局新招录的116名执法队员办理了行政执法证件。

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上看,我区依法行政暨行政执法成效明显,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行政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全员学法工作需要常抓不懈;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还需完善;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关键环节有待于强化。二是法制人才队伍有待进一步健全。法务工作室专家学者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部分重点执法部门未设法制科室,没有专职法制工作人员。三是执法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少数执法人员能力不强、业务水平不高;部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执法领域,仍然存在职责不明、边界不清的现象,容易导致执法交叉或执法空白,需要上级机关统筹协调或立法解决。四是权力规范运行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权力事项网上运行不全面、执法程序不到位、执法文书不规范等现象依然存在。五是征收拆迁工作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当前,征收拆迁难度不断加大,如何妥善处理群众利益诉求,实现城市品位提升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之间的有机协调,确保每个拆迁征收项目法律适用得当、补偿补助到位、执行程序合法、善后问题妥处,需要进一步研究探索。

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具体举措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任重而道远,我区将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指导,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探索区级政府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组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新举措、新机制,推动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健全政府全员学法机制。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区政府领导班子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落实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考试结果作为任职基本依据,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水平。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网上学习等多种形式,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适时开展网上法律知识考试。

二是完善政府依法决策机制。政府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重要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查环节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合理设置具有共性特点的评估指标,突出可量化及操作的具体内容,坚持日常评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真正发挥考核制度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导向功能、评价功能、监督功能。

四是完成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达标任务。通过规范机构人员、硬件设施、办案程序、事后监管、法律文书等方面的工作,促进我区行政复议工作达到市级规范要求;做好政务大厅和街道受理点的指导服务工作,使行政复议救济渠道更贴近便利群众。

五是加强行政执法全程监督工作。进一步划清执法管辖事项与责任,确保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消除执法边界不清、推诿扯皮和监管空白,选择重点执法部门进行执法过程全程监督,确保执法程序到位,执法文书规范,为区政府中心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执法保障。

六是完善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的联动机制。完善出庭应诉提前通知、诉讼审理结果及时反馈、定期信息交流沟通等工作制度;适时开展出庭应诉培训和现场庭审观摩等活动,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应诉水平;树立行政审判的权威性,进一步纠正执法偏差,强化问责机制,规范执法行为。

七是推动行政调解的实体化运作。推动重点执法部门先行先试,加强医患纠纷、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的行政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积极作用,最大程度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减少行政争议纠纷。

八是强化拆迁征收法律文书的审核把关。确保政府出具的征收决定(公告)、征收补偿决定、申请司法强拆立案函等法律文书实体合法、程序合法;加强对维稳评估、司法强拆等方面的法律研究和形势研判,努力减少因拆迁征收引发的复议诉讼案件,树立政府决策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九是落实第二阶段综改确定的执法改革任务。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城市综合执法机制改革等,加快建立完善职责明确、运作高效、监督有力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强化联合执法行为,充分发挥联合执法在解决重大疑难问题方面的作用,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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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制办公室年度工作总结


政府法制办公室年度工作总结

政府法制办公室年度工作总结
**年,政府法制办公室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西柏坡的讲话精神和县委八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额敏县的中心工作,以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大力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努力发挥政府领导的参谋、助手作用,坚持为县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年度政府法制工作总结如下:一、强化制度管理,狠抓自身建设
一是抓好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我办内部管理。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使办公室各项业务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在阶段性工作中做到了突出工作重点,通过相互协调配合,富有成效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加强政治思想建设,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一年来,除按时参加政府办公室组织的理论学习之外,还不定期组织全体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使全体干部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敏锐性、思想上的坚定性;三是抓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在加强政治学习外,还注重抓业务学习,每周认真组织学习《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及相关法律业务知识,使我办形成一种讲学习、讲政治、讲团结、讲奉献,真抓实干的氛围,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做好行政执法培训和法制宣传
(一)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培训
为加强对各类行政执法人员的上岗培训和轮训工作,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今年继续举办各种形式的行政执法培训(轮训)班次,今年7-8月份与城建局联合举办了城建系统行政执法培训班,城建局机关及城建监察大队等1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和业务人员参加了专业法律和行政执法公共类法律知识培训,经综合考核,领取了《行政执法上岗培训(轮训)合格证》。
根据《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今年,未经行政执法上岗培训的人员,取消了领取《行政执法证》资格。
(二)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和换证
年初,我办根据《**省政府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政府令第**号)和市政府法制办关于进行**年《行政执法证》和《执法监督证》审验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换证工作认真进行安排部署,对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报审的《行政执法证》和《执法监督证》进行审核。积极做好审批、审验、换证工作,按照《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审批《行政执法证》380个,审验、换新《行政执法监督证》80个。
(三)组织完成法律、法规汇编的征订工作
为加强对各类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力度,根据地区下达的征订任务,我办积极做好征订工作,分解征订任务。同时,结合多种形式进行法制内容的宣传,今年,在预防“非典”时期,为做好非典防治宣传,增强群众法制意识,在全县开展了宣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应急条例释义》活动。
三、清理各类临时机构,加强行政审批制度监督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我办将**年以来政府设立的各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机构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凡属阶段性工作完成的各类领导小组进行了清理,凡不符合现行政策的各类领导小组坚决予以清理撤销,经过清理共保留各类领导小组**个,撤销各类领导小组**个。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对全县**个单位**余项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保留各类行政审批事项**项。减少了行政审批事项,规范了行政审批环节,加大了行政审批监督。
四、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为规范全县行政执法工作,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年初,调整了县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同时,县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县长****同志与县直**个行政执法单位签订了《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责任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范和加强了对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落实,以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为手段,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依据《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责任书》对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进行年终考核。
五、当好政府法制事务的参谋和助手
我办自**年启动《法制意见书》制度以来,加大了对政府法制事务的参与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力度,对政府及所属工作部门交办和报送的各类规范性文件严格把关。对重要内容提出处理意见,制作法制文书,给领导决策提供相应依据。一年来,审核各类规范性文件**余件。为展示我县依法行政工作及行政执法开展情况,掌握行政执法工作动态,我办将工作情况及时以《法制专刊》形式向县领导报送各类信息,一年共编辑《法制专刊》**期。
六、存在的问题
(一)对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力度不够;
(二)依法对全县各类行政执法行为的常规监督需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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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单位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信息上报不及时,信息不畅。
七、今后工作思路
今后,我办将继续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十六大精神,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具体思路:
(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发挥好政府法制工作的职能作用。继续围绕依法行政,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的监督,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进程,争取早日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试点工作。
(二)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工作。
(三)继续抓好政治理论和业务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总结


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总结

县政府法制办公室20xx年度工作总结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法制办的大力帮助、指导下,我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工作主线,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为契机,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开拓创新,踏实工作,全面履行职责,切实做好了各项政府法制工作,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成绩与做法

(一)《纲要》贯彻落实工作取得新成效

20xx年,我办把“三规范、一公开”作为全县依法行政的重点工作来抓,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代县政府拟定了20xx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二是根据县政府领导分工的变化,对全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了调整;三是制定了《进贤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进贤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进贤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进贤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制度》等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相关工作制度;四是对20xx年全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中由法制办牵头的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布置,明确了责任人,确定了完成的时间要求;五是在1月份对上年度全县依法行政开展情况进行了一次监督检查,就监督检查情况向县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六是对全县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第4轮清理,共取消了3项行政许可项目;七是在1月份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共评查了行政许可案卷155宗、行政处罚案卷160宗,对每一宗案卷都进行了书面反馈意见。

(二)行政复议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20xx年,我办创新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做好了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数明显增长,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82%。今年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5件,受理31件,审结31件,已全面完成了市政府法制办下达的年三十件的工作任务,行政复议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化解了行政争议,促进了全县的依法行政工作。具体做法是:一是进一步加强了行政复议宣传力度。今年在县城人流量集中地段,我办已举办了两次大型行政复议宣传咨询活动,在两次宣传活动中,共发放行政复议宣传材料50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600余人次。二是做好了信访接待工作,积极主动参与“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对接访事项由专人进行逐件登记,对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积极受理并办理。在“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中对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的信访事项,主动劝说信访人到我办申请行政复议。三是召开了一次行政复议联系会议,邀请了县法院行政庭、县信访局、工业办、县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参加。四是认真落实省办关于省以下垂直领导部门行政复议案件管辖问题的复函,转发了省、市有关文件,并对地税、工商、质监、药监等部门进行了走访。五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六是建立健全了行政复议配套制度。我办制定了《进贤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办法》和《进贤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听证工作规则》等配套制度,从而进一步保证了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听证工作能够依法高效开展。七是进一步创新了行政复议工作方式方法。积极运用和解、协调等方式解决行政争议。今年我办办理的所有的行政复议案件,都是经本办协调,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以终止而结案的。这样既维护了行政机关的形象,又达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三)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得到进一步提高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办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作为今年全办重点工作来抓:一是制定了全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并根据省市驻县单位、县属部门、乡镇政府的政府法制工作开展状况不同,制定了不同的监督方式和工作要求。二是建立了来信来访登记制度,对来信来访能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的,转为行政复议案件,予以立案;对不能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的,以执法监督的方式办理,尽最大能力化解行政争议。三是建立了法制员工作例会制度,分期分批召开了五次法制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政府法制工作;加强各单位法制员之间的相互交流;监督、指导全县法制员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准确有针对性地开展政府法制工作。四是我办代县政府拟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制定下发了《关于要求申报20xx年行政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按时报送20xx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并对报送的检查计划依法进行审查批复。五是对全县的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了资格审查,对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核发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六是代县政府拟定了《进贤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规定》,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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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了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的重大事项决策行为。

(四)军山湖保护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

《南昌市军山湖保护条例》已列入市人大20xx—20xx年立法规划。为使该《条例》能尽早出台,我办已起草了条例草稿,并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在各单位反馈意见的基础上,我办进行了一次修改。形成了修改稿,并已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办的领导及有关人员于08年10月来我县就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调研,原则同意将《南昌市军山湖保护条例》列入市政府20xx年立法计划。

(五)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和自由裁量劝细化工作正稳步推进

在组建了城市管理局的基础上,我办正在逐步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我办已会同县城市管理局制定了执法局组建工作方案、执法人员考录方案和执法程序规定等有关制度文件,对工商占道经营、室外演出2项、建筑管理2项等共计5项行政处罚进行了相对集中,并在征求了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目录。待上报批准后,立即付诸实施。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我县于6月份开展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我办代县政府拟定了《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通知》,并在县城镇管理局、文化局、交通局等三个单位进行试点。

(六)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

今年,我办共审核县政府各类规范性文件5件,而且均是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之前,有关职能部门主动与我办联系,送交我办进行事先审核。县政府已正式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我办都已及时向市政府报送了备案。

(七)完成交办工作取得新突破

法制部门作为县政府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我办把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对待,认真、及时办理。截止目前,我办共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审核、协调各类文件、合同、纠纷等70件(起),每件(起)都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八)法制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下,我办的队伍建设又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新增了一名专职副主任,现有专职工作人员5人,其中又有一人今年新考取了律师资格。同时,我办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和机关效能建设为契机,不断加强自身素质,强化学习,努力建设创新型、学习型机关。

二、存在的问题

20xx年,我办的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与依法行政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行政执法监督的力度还不够。

三、下一步打算

20xx年,我办将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发展经济构建和谐社会,以认真贯彻落实《纲要》为工作主线,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着力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促进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纲要》,当好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

贯彻《纲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办将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为契机,继续发挥参谋、助手、法制顾问的作用。建立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制度,继续开展一次依法行政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完成县政府20xx年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并按照《纲要》的要求,结合县政府五年规划,拟定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并抓好落实,推动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深入。

(二)进一步规范制度建设,提高制度质量

一是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重点工作,制定规划性文件,为构建和谐新进贤提供制度保障。同时,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积极受理各乡镇、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并进行认真审查,确保制度建设质量。

二是继续做好军山湖保护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南昌市军山湖保护条例》修改稿,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加强论证工作,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力争在09年下半年正式出台,使军山湖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

(三)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探索行政复议宣传的新途径,采取更加有效的宣传新形式,积极拓宽行政复议案源,力争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再上新台阶。

二是以国务院《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为指导,探索行政复议审理新方式,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

(四)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督促、指导各执法单位分解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各项配套制度,全面完成县政府规定的工作任务。

二是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创新行政执法监督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三是全面完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县的行政处罚执法行为。

四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对执法证件进行统一换发。

(五)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县政府法制办自身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强化工作责任,努力提高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是进一步夯实基层法制机构队伍,强化法制员队伍建设,坚持和完善法制员工作例会制度,通过培训等途径,提高法制员整体素质,制定法制员工作职责,增强他们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制业务能力和水平。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总结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富民强市、加快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推进依法行政为重点,以转变政府职能、逐步实现政府工作法制化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与时俱进,在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公开化、提高立法质量、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制度等方面继续取得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围绕政府法制工作重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化建设

去年,我办在全市四次解放思想大讨论中,认真学习“十六大”精神和江泽民同志“5.31”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质,按照罗志军市长、许慧玲副市长在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三个促进,一个加快”,即:促进加快发展、促进转变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围绕政府法制工作重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化建设步伐,努力改变过去封闭式的工作方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社会,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工作的公开化程度。一是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围绕适应入世要求和增强全民法制意识,我办先后在机关、基层单位多次举办“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和“适应、利用WTO规则发展自己”的专题讲座。在“十六大”召开前夕,我办以“建设法制城市,推进依法行

政”为题,及时总结近年来我市政府法制建设的主要成绩和基本经验,并通过新闻媒体和网上向社会进行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二是建立网上法制服务制度。我办网站已于去年7月正式开通,并与市政府政务大厅链接,现设有工作动态、行政法律法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投诉信箱和法制咨询指南等9个栏目,并初步在网上建立了以我办为中心、各行政执法部门法规处(室)为成员的政府法制咨询服务网络,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制咨询和法律求助服务。三是开展“基层法制员”试点工作。通过鼓楼区及其江东街道建立基层法制员制度和街道法制工作接待站,使基层法制工作发挥了“一个窗口,两个功能”的作用,即,窗口宣传接待服务和让广大群众了解行政法律法规、政府行政职能以及监督行政执法的作用,为全面推进政府法制工作进街入区开了好头。

二、围绕全市经济建设中心,加强地方立法定规工作

我办认真按照年初制定的立法计划,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需要,努力适应入世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体系的要求,从提高行政立法质量入手,本着维护政府全局利益、投资者利益和群众利益的宗旨,不断改进立法审查,严格立法程序,较好地完成了政府行政管理和改善投资环境需要的一批立法项目。全年共完成《南京市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条例》、《南京市林地管理条例》等6件地方性法规的制订和修订工作;完成《南京失业保险管理办法》、《南京物业管理办法》等8件政府规章以及《南京市大宗货物运输招投标管理办法》等19件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此外,我办还对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省政府法制办和市人大常委会发来征求意见的《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港口法》等16件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进行专项研究,并提出了修改建议。在今年的立法工作中,我办突出以优化投资环境、加强城市管理和规范行政管理为重点,一是抓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立法项目。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的意见》,在确保立法质量的前提下重点研究制定《南京市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办法》、《南京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南京市企业使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等一批促进投资软环境建设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配合市各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科学技术方面的奖励办法、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人防工程有偿出租出售暂行规定等9个立法项目,同时积极开展立法与执法分开的试点工作,为依法行政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二是规范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按照国家《立法法》和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要求,修改和制定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从实体和程序上解决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问题,从源头上提高整体立法水平。同时,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积极吸纳社会公众参与政府重大立法项目的研究、论证,全年共有10件立法项目通过不同形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对涉及社会热点和公众关心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通过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及时向社会公布。在立法中,我们还十分注意把好涉及行政审批、行政收费和行政处罚事项的审查关。如在审查《南京市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过程中,将事前审批改为事后监管,既满足了加强管理的需要,也符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三是认真做好全市清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后续工作。相继出台·了《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对照上位法和上行文的清理结果反复检查,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政企、政事、政社分开要求,违背世贸组织规则和我国对外承诺,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的文件,坚决予以废止或修改。同时加强对市政府各部门和区县政府文件清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全市市级及区县、部门共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6624件,其中废止3048件,修改717件,继续有效2859件,整个清理工作已于去年7月份完成。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全年对市政府各部门、区县政府报送备案的4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此外,我办还坚持地方法规、规章实施周年报告制度。

三、围绕行政管理体制和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去年,我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继续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主线,进一步探索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积极做好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我办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充分协调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制定出试点工作方案和执法试行办法,明确了试点工作机构、试点范围、职责权限、队伍编制、经费安排以及试点的具体步骤和要求。这项工作已于去年9月16日顺利实施。为贯彻国务院17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我办在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跟踪调研的基础上,初步提出了全市加快推进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试点的工作意见和改进、完善城管综合执法的方案。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变作风、建设服务型政府、改善投资软环境的总体要求,我办积极配合各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责任,进一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全市13个区县和50多个行政执法机关通过大力开展文明优质服务和秉公执法、文明执法活动,使行政执法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三是加大对专项执法情况的检查力度。为加强地方立法的后续监督,我办还依法组织市有关部门对市劳动局执行《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办法》和《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一年来的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增强了该部门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方面的工作力度。去年,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组织全市各区、县政府和部门广泛开展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我办牵头组织市人大法制委、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监察局等部门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重点对13个单位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达到了总结经验、交流情况、发现问题、促进整改的目的,对进一步规范全市行政处罚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省政府检查组来南京检查工作时,对我市贯彻《行政处罚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四是认真做好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换证工作。去年,我办共举办各类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8期,培训人员千余人次。通过培训,普遍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同时,为全市近1万名行政执法人员换发了省政府行政执法证。

此外,我办还积极配合市监察局开展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全市在原有清理的基础上,又取消了近300项审批项目。

四、围绕推进依法行政,积极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建设

去年,我办继续以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为重点,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制度,认真审理复议案件,切实维护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纠正和制止了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全年共办理210件行政复议案件,其中经过审理作出维持决定的120件;申请人撤回申请终止的70件;撤销或变更的10件;其他处理的10件;我办全年办理了行政复议案件 28件。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在发挥行政复议法定职能方面重点做了四件事,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工作各项制度,对行政复议工作规则、办理程序等一些较为原则、根据实践应当具体化的制度作了细化,法律尚未作规定的方面作了创新,从制度上保证行政复议机关正确履行职责。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行政复议制度的学习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机关领导对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重要性的认识,特别是强化各级、各部门复议办案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行政复议、应诉人员水平。全年共举办行政复议人员培训班4期,受训人员达800多人次。三是强化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职能,通过加强对区、县部门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做到尽力把管理相对人提出的行政争议消化在行政机关内部,促进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纠偏,提高行政执法的总体水平。四是通过广泛开展行政复议制度的社会宣传和在网上开设行政复议及有关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信箱,增强市民群众和法人组织依法维权的意识,努力改变“不知告、不会告、不敢告”的状况。当年行政法律法规咨询和信访数量明显增加。

五、围绕“转变作风年”目标任务,大力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去年,我办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落实中央“转变作风年”要求切实解决机关作风突出问题的意见》,加强理论学习教育,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机关内部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完成市级机关“转变作风年”工作分解责任目标,塑造良好的机关整体形象和个人形象,切实增强政府法制工作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一是加强机关理论学习教育。结合全市开展的四次解放思想大讨论,我办先后组织了“富民强市、加快发展”、“如何开展政府法制工作”、“我向周光裕、郑培民两英雄学什么”、“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重温入党誓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五个专题的理论学习教育活动,把机关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来,统一到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上来,以提高机关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我办按照中央和省、市政府关于转变作风年的要求,以倡导调查研究之风,积极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在搞好政府法制工作和综合执法改革的调查研究的同时,参与了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意见”、“转变机关作风、文明公正执法”大会讲稿的调研起草工作,完成了市领导交办的知识产权方面的调研报告, 以及迎接省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的资料准备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了有一定价值的参考资料。三是健全和完善机关内部制度。为加强机关内部运转协调,充分调动机关干部积极性,我办建立了内部重要事务公开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下基层公务活动清廉制度,以及业务专题学习制度、内部考核奖励制度等,实行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去年6月,根据市级机关党委的要求,我办单独成立了机关党支部,建立了基层工会组织,积极开展了党支部、工会活动。

在完成各项主要工作的同时,我办还认真做好国务院法制办编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和由省政府法制办编印的《江苏省法规规章汇编》征订发行工作,为宣传社会主义法制,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总结和工作要点


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总结和工作要点

20xx年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总结和20xx年工作要点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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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州政府法制办在自治州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法制办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第十七次代表大会,自治区第七次党代会和自治州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大力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坚持为自治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开拓思路,提高办事效率,团结一致,克服种种困难,较好地完成了20xx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贯彻实施《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大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力度,在州政府的安排下,采取多种方式,全方位地进行了对《纲要》的宣传培训工作。一是积极派人到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进行法律法规的专题讲座,全面宣讲《纲要》的主要内容,提高对贯彻实施《纲要》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二是采取专题节目、专栏、专版、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和利用广播、电视、法制网页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三是结合“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及“法治六进”工作,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督导检查。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奖惩制度。20xx年4月27日州人民政府召开了自治州行政复议及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对自治州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对依法行政工作较差的单位进行了通报。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努力提高立法质量

我们结合自治州的实际,始终按照体现民族特色和突出地方特色,不追求数量但要重质量的工作思路,深入调查研究,逐步推行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三结合的立法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根据年初制定的立法工作计划,今年要出台自治州单行条例《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塔里木胡杨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在州领导的关心支持下,通过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该《条例》已经20xx年2月10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xx年7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于20xx年9月1日起施行;在对自治州单行条例《**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立法草案审议过程中,我办先后多次组织召开座谈会和法律顾问团审查会议,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同时,还积极组织了各有关单位、法律专家进行实地调研论证,不断修改完善该《条例》草案。另外,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的要求,对《自治区农村饮水工程管理办法》等8部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进行审查,积极组织各单位和法律顾问团提出意见,并进行调研、论证,形成修改意见反馈自治区法制办。

三、狠抓“两制”实施,规范行政行为,逐步完善监督机制

按照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以行政执法监督为中心,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为切入点,以推行“两制”工作为落脚点,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积极推进自治州依法行政进程。

(一)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工作。针对“两制”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的实际情况,为避免搞形式、走过场,确保“两制”实施后不走回头路,积极深入基层单位调查研究,并结合自治州实际拟定了《自治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今年初,及时召开了自治州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传达了自治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并由州人民政府与全州八县一市及各行政执法单位签订了行政执法责任书。11月,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xx年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评议考核的通知》(新政办发[20xx]142号)文件要求,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各项具体要求,对八县一市、州直各行政部门的“两制”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

(二)认真做好实施《行政许可法》后续管理工作。一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及时组织力量研究充实了相关配套制度,如行政许可公示、受理、审查与决定、告知、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了各部门行政许可工作的有章可循,为促进《行政许可法》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二是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进一步开展了对州直各单位、各部门以及八县一市报送的行政许可事项增报、取消的审查工作。今年共确认了州直各单位、各部门(5个部门)依法增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4项,依法取消了2项,并对八县一市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根据《新疆维吾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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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129号令)的具体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对行政执法证和执法监督证必须坚持“统一培训、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统一发证”的资格认证制度。为使自治州法制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随着依法行政任务不断加重,对全州行政执法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专业培训也越来越重,过去每年州政府法制办向州财政要法制培训费近百万元,这样即浪费了钱,也达不到良好效果,为营造良好的培训成效,州政府法制办想方设法到处筹集资金,先后得到国务院法制办、自治区法制办、自治区原副主席陈雷同志、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州原副州长张汉东同志、自治州财政局、州政府办公室等部门和领导的支持,筹集资金300余万元,建成近4000平方米的两栋楼(一栋教学楼、一栋宿舍楼、一块近60亩园林亭院),容:食宿、教学、娱乐为一体,价值近600余万元的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制培训中心,并于今年8月进入试运行,先后培训了近300余名各级行政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获得良好效果。

(四)充分发挥执法监督职能。认真做好协调各执法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和行政执法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争议;及时依法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截止目前,20xx年度州政府法制办依法处理了11件行政执法投诉案件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四、注重实事求是,遵循办案原则,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

(一)积极履行复议应诉职责,认真办理各类案件

在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合法、公开、及时的原则,实行专人承办与集体合议相结合的办案制度,认真审查、尊重事实。通过行政复议及时防止和纠正了一些政府部门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有效地保障和监督了行政机关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社会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力地维护了州人民政府的良好形象。

20xx年全州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4件,其中受理103件,不予受理11件。在受理的案件中,维持52件,撤销21件,申请人撤回申请15件,未审结15件。从案件类型看,仍然以土地纠纷、劳动工伤、行政处罚为主,行政强制等案件也占了一定比例。今年全州各级政府及部门共发生行政应诉案件48件,各级法制机构都能够做到积极应诉,维护了各级行政机关的合法权益。

(二)积极进行统计分析,及时编制复议应诉报表。

根据自治区法制办的安排部署,及时对全州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情况认真进行了统计分析,并提前半个月上报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表,较好地完成了自治州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编报工作,为上级领导研究和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提供了基础性材料。

(三)加强交流学习,促进行政复议工作不断提高

今年我州行政复议工作大大加强了与其他地区间的交流学习。4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了自治区行政复议工作会议,由于我州在去年年底开展的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文书评查工作中名列全疆之首,因此我州作为重点发言单位进行了经验交流,州人民政府副州长马成同志代表巴州出席了会议并发言。7月,国务院法制办在郑州召开了全国市县行政复议工作会议,全国共有39个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地区、市县参加会议,巴州参加了会议并与其他十个全国先进地区一起进行了经验交流发言。10月,我州首次派员参加了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协作会,并向大会提出了入会申请,通过大会表决,巴州作为全国唯一一个地州级成员单位正式加入了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协作会。这将使我们能够及时学习全国各地的先进经验,并有机会与全国各先进地区共同交流和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进一步从整体上推进全州的行政复议工作。

五、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为了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认真完成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的起草、审核、会稿任务,法制办积极在全州推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在对州人民政府安排的《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各类合同协议进行起草、审查的过程中,认真组织法律顾问团进行讨论,严格按规范程序进行法律审核。对一些规范性文件超越法律规定,自行设定的无法律依据的事项,法制办及时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并给予了纠正,保证了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的合法性。20xx年全州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共依法审查规范性文件101件,审查合同、协议331件,代政府起草审核各类合同、协议82件。

六、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一是积极运用网络传播渠道,以最快时间汲取全国各地的法制工作经验,发布自治州政府法制工作动态,向全社会展示自治州政府法制建设情况,对自治州扩大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增加执政透明度、树立政府形象、扩大政府影响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更新了《巴州政府法制》网页和《巴州政府法制》刊物,全年出刊6期,投稿、发布信息223余条,大力宣传国家、自治区、自治州的方针政策,反映全州政府法制工作的运行状况,促进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对全州行政执法工作起到了指导作用。目前,这两项工作已成为巴州政府法制对外宣传的重要载体和窗口,在政府法制工作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是利用好库尔勒市梨香南路的“法制宣传一条街”,州市两级人民政府所属100多个行政部门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本部门的工作流程,办事程序,收费项目,社会承诺,行政许可事项等内容进行了宣传,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今年共更换了8期法制宣传内容,进一步增强了行政机关为民服务的意识和办事的透明度,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是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新疆政府法制》、巴音郭楞日报、库尔勒晚报等新闻媒体,扩大宣传覆盖面,广泛开展法制宣传。以多种方式重点宣传了《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开都河源头暨巴音布鲁克草原生态保护条例》、《**自治州塔里木胡杨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十多部法律法规,共发放各类法制宣传品3万多份,组织开展了3次法律法规方面的咨询活动。

七、认真办理其他涉法事项,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一是随着机构改革,企业改制的不断深入,州政府法制办参谋助手的作用愈来愈明显。今年,法制办参与了库棉、陶瓷厂等企业改制和行政诉讼案,从法律角度提出了处理意见,对依法妥善解决有关问题,维护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也为领导的决策提供了真实的数据和法律依据,解决了一些困绕巴州国企改制的法律问题,保证了自治州企业改制工作依法顺利进行,为维护巴州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是参与州、市住房公积金社保金的追缴工作。20xx年州、市政府为拓宽业务,将2500余万元资金购买国债,后发现此笔资金已被挪用。为挽回经济损失,受州政府主要领导指示,今年我办两次赴湖南、四川进行追还资金工作。经过艰难的谈判和追要,终于追回了全部债务资金,为我州挽回经济损失达2500余万元。

三是依法做好信访工作。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时,始终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等法规规定,热情接待、耐心解释、依法处理、认真答复,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截止目前,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45余人次。

八、加大力度,进一步完善仲裁工作制度

一是在仲裁业务工作中,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继续推行仲裁责任制度;实行以行业规范、案例分析为重点的例会培训制度,建立以仲裁员办案质量,廉洁自律为重点的监督、管理制度。

二是进一步规范仲裁人员的办案程序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仲裁员守则》、《书记员守则》等配套制度,为维护我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做出了有益的尝试。

20xx年共收到仲裁申请4件,全部符合受理条件,争议标的总额达1098万元。

九、强化制度管理,狠抓自身建设,促使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一)按照州政府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紧紧围绕建设勤政、廉洁、高效、文明机关和创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的目标,不断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素质,扎实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一是积极参与机构建设,组织和安排各类创建活动。二是积极开展各项普法宣传和法制培训,组织了各类培训4期,组织法制宣传两次,举办法制讲座3次,并根据文明办的要求组织了三次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测试。三是积极参加了机关安排的植树造林、清除积雪、打扫卫生等义务劳动。同时,按照机关党委的要求,积极深入企业、农村过组织生活。

(二)今年8月份我办组织全州各县市及州直各单位的法制工作人员共15人,参加了国务院法制办举办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培训班。通过参加培训,使同志们切实提高了对行政复议工作的认识,对在全州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起到了促进作用,同时也为自治州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根据州政府的安排,由州政府法制办组织各县市法制办主任,组成考察组,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湖北、湖南、广西、贵州和四川五省(区)进行了考察。通过对五省(区)政府法制工作的考察,使我们学到了内地政府法制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更新了观念,这将大大促进我州政府法制工作的发展。

(四)以加强遵纪守法、反腐倡廉教育,树立爱岗敬业精神为主题,结合办公室各岗位职责要求,狠抓业务学习,形成讲学习、讲政治、讲团结、讲奉献、真抓实干的氛围,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队伍。

十、20xx年工作要点

20xx年,州政府法制工作要继续围绕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结合巴州实际,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适应新形势、把握新特点,大力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继续以保障和促进全州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目标,大力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努力推进政府各项工作法制化进程。

(一)认真贯彻《纲要》,切实推进依法行政

切实认真贯彻《纲要》,依照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着重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化解社会矛盾机制、提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进行全面安排和部署,明确各级政府及工作部门的工作任务目标和责任,力争用十年时间达到建成州、县(市)、乡三级法治政府的目标。

(二)突出重点,确保质量,切实做好政府立法工作

根据自治州“十一五”发展规划和五年立法规划具体安排,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在总结以往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遵循“急需先立,看准快立”的原则,突出重点,科学合理地安排立法项目。

(三)继续抓紧做好《行政许可法》实施后的各项监管工作

《行政许可法》是继《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后又一部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重要法律,对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都将产生深远影响。20xx年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二是抓好对行政许可依法增补、取消的确认工作;三是加强后续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法配套制度建设;四是加强对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切实提高工作水平

一是按照《行政复议法》的各项规定,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依法受理、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坚持有错必纠,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复议案件的接待与登记、立案、决定审批、文书查阅复印、统计分析等各项工作制度,推进行政复议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加强对行政复议活动的指导、监督与检查。采取学习培训、具体案件审理指导、典型和疑难案件分析等多种方式,加强全州行政复议人员的学习与交流,加大指导力度。

二是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认真代理州政府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做好以州政府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

(五)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认真贯彻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19号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23号令)和《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xx]89号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备案工作的重要意义。一是认真学习,准确理解,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职责;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形成三级政府、三级监督的备案工作体制;三是加强领导,保障备案审查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六)加强政府法制宣传工作

继续办好《政府法制》刊物和自治州《政府法制》网页,力求高质量、高时效地宣传政府法制,发挥学习、宣传、指导工作的作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开展以行政公共法律、法规科目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指导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进行法制宣传;加强全州法制干部的专业知识培训工作,按计划参加国家、自治区、自治州举办的培训班;指导各县市、各部门法制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七)完善监督机制,做好执法监督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xx]37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xx]7号)的要求,20xx年度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重点抓好公安(交通管理)、城建、环保、土地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工作。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协调处理行政执法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和问题,防止和纠正违法、不当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关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要求,抓好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加大行政执法案卷和行政复议案卷的评查工作力度;为认真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29号令和新政办发[20xx]54号、19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今年计划在法制培训中心举办13期培训班。严格清理行政执法主体,依法确认机构改革后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单位,经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继续抓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各项制度建设工作。

(八)强化创建意识,抓好自身建设

一是继续与自治区法制办和州政府主要领导取得联系,并能得到支持,对全州各级法制机构的级别、编制、经费、办案工具等建设工作不断努力,使巴州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尽快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二是加强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内设的行政复议机构的建设,严格按照国办、中办【20xx】27号文件精神,使各级行政复议机构的建制、人员、经费到位,为创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三是努力将思想道德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实践中,营造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精益求精、团结互助的工作氛围,增强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进一步完善工作、学习制度,踏踏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

**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0xx年十二月十七日

工作总结——法制办公室


一、围绕政府法制工作重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化建设

去年,我办在全市四次解放思想大讨论中,认真学习“十六大”精神和江泽民同志“5.31”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质,按照罗志军市长、许慧玲副市长在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三个促进,一个加快”,即:促进加快发展、促进转变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围绕政府法制工作重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化建设步伐,努力改变过去封闭式的工作方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社会,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工作的公开化程度。一是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围绕适应入世要求和增强全民法制意识,我办先后在机关、基层单位多次举办“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和“适应、利用WTO规则发展自己”的专题讲座。在“十六大”召开前夕,我办以“建设法制城市,推进依法行

政”为题,及时总结近年来我市政府法制建设的主要成绩和基本经验,并通过新闻媒体和网上向社会进行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二是建立网上法制服务制度。我办网站已于去年7月正式开通,并与市政府政务大厅链接,现设有工作动态、行政法律法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投诉信箱和法制咨询指南等9个栏目,并初步在网上建立了以我办为中心、各行政执法部门法规处(室)为成员的政府法制咨询服务网络,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制咨询和法律求助服务。三是开展“基层法制员”试点工作。通过鼓楼区及其江东街道建立基层法制员制度和街道法制工作接待站,使基层法制工作发挥了“一个窗口,两个功能”的作用,即,窗口宣传接待服务和让广大群众了解行政法律法规、政府行政职能以及监督行政执法的作用,为全面推进政府法制工作进街入区开了好头。

二、围绕全市经济建设中心,加强地方立法定规工作

我办认真按照年初制定的立法计划,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需要,努力适应入世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体系的要求,从提高行政立法质量入手,本着维护政府全局利益、投资者利益和群众利益的宗旨,不断改进立法审查,严格立法程序,较好地完成了政府行政管理和改善投资环境需要的一批立法项目。全年共完成《××市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条例》、《××市林地管理条例》等6件地方性法规的制订和修订工作;完成《××失业保险管理办法》、《××物业管理办法》等8件政府规章以及《××市大宗货物运输招投标管理办法》等19件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此外,我办还对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省政府法制办和市人大常委会发来征求意见的《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港口法》等16件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进行专项研究,并提出了修改建议。在今年的立法工作中,我办突出以优化投资环境、加强城市管理和规范行政管理为重点,一是抓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立法项目。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的意见》,在确保立法质量的前提下重点研究制定《××市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办法》、《××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市企业使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等一批促进投资软环境建设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配合市各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科学技术方面的奖励办法、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人防工程有偿出租出售暂行规定等9个立法项目,同时积极开展立法与执法分开的试点工作,为依法行政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二是规范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按照国家《立法法》和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要求,修改和制定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从实体和程序上解决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问题,从源头上提高整体立法水平。同时,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积极吸纳社会公众参与政府重大立法项目的研究、论证,全年共有10件立法项目通过不同形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对涉及社会热点和公众关心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通过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及时向社会公布。在立法中,我们还十分注意把好涉及行政审批、行政收费和行政处罚事项的审查关。如在审查《××市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过程中,将事前审批改为事后监管,既满足了加强管理的需要,也符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三是认真做好全市清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后续工作。相继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对照上位法和上行文的清理结果反复检查,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政企、政事、政社分开要求,违背世贸组织规则和我国对外承诺,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的文件,坚决予以废止或修改。同时加强对市政府各部门和区县政府文件清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全市市级及区县、部门共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件,其中废止××××件,修改××××件,继续有效××××件,整个清理工作已于去年7月份完成。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全年对市政府各部门、区县政府报送备案的4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此外,我办还坚持地方法规、规章实施周年报告制度。

三、围绕行政管理体制和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去年,我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继续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主线,进一步探索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积极做好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我办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充分协调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制定出试点工作方案和执法试行办法,明确了试点工作机构、试点范围、职责权限、队伍编制、经费安排以及试点的具体步骤和要求。这项工作已于去年9月16日顺利实施。为贯彻国务院17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我办在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跟踪调研的基础上,初步提出了全市加快推进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试点的工作意见和改进、完善城管综合执法的方案。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变作风、建设服务型政府、改善投资软环境的总体要求,我办积极配合各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责任,进一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全市13个区县和50多个行政执法机关通过大力开展文明优质服务和秉公执法、文明执法活动,使行政执法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三是加大对专项执法情况的检查力度。为加强地方立法的后续监督,我办还依法组织市有关部门对市劳动局执行《××市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办法》和《××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一年来的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增强了该部门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方面的工作力度。去年,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组织全市各区、县政府和部门广泛开展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我办牵头组织市人大法制委、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监察局等部门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重点对13个单位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达到了总结经验、交流情况、发现问题、促进整改的目的,对进一步规范全市行政处罚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省政府检查组来××检查工作时,对我市贯彻《行政处罚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四是认真做好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换证工作。去年,我办共举办各类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8期,培训人员千余人次。通过培训,普遍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同时,为全市近1万名行政执法人员换发了省政府行政执法证。

此外,我办还积极配合市监察局开展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全市在原有清理的基础上,又取消了近300项审批项目。

四、围绕推进依法行政,积极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建设

去年,我办继续以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为重点,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制度,认真审理复议案件,切实维护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纠正和制止了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全年共办理210件行政复议案件,其中经过审理作出维持决定的120件;申请人撤回申请终止的70件;撤销或变更的10件;其他处理的10件;我办全年办理了行政复议案件 28件。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在发挥行政复议法定职能方面重点做了四件事,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工作各项制度,对行政复议工作规则、办理程序等一些较为原则、根据实践应当具体化的制度作了细化,法律尚未作规定的方面作了创新,从制度上保证行政复议机关正确履行职责。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行政复议制度的学习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机关领导对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重要性的认识,特别是强化各级、各部门复议办案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行政复议、应诉人员水平。全年共举办行政复议人员培训班4期,受训人员达800多人次。三是强化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职能,通过加强对区、县部门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做到尽力把管理相对人提出的行政争议消化在行政机关内部,促进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纠偏,提高行政执法的总体水平。四是通过广泛开展行政复议制度的社会宣传和在网上开设行政复议及有关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信箱,增强市民群众和法人组织依法维权的意识,努力改变“不知告、不会告、不敢告”的状况。当年行政法律法规咨询和信访数量明显增加。

五、围绕“转变作风年”目标任务,大力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去年,我办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落实中央“转变作风年”要求切实解决机关作风突出问题的意见》,加强理论学习教育,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机关内部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完成市级机关“转变作风年”工作分解责任目标,塑造良好的机关整体形象和个人形象,切实增强政府法制工作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一是加强机关理论学习教育。结合全市开展的四次解放思想大讨论,我办先后组织了“富民强市、加快发展”、“如何开展政府法制工作”、“我向周光裕、郑培民两英雄学什么”、“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重温入党誓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五个专题的理论学习教育活动,把机关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来,统一到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上来,以提高机关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我办按照中央和省、市政府关于转变作风年的要求,以倡导调查研究之风,积极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在搞好政府法制工作和综合执法改革的调查研究的同时,参与了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意见”、“转变机关作风、文明公正执法”大会讲稿的调研起草工作,完成了市领导交办的知识产权方面的调研报告, 以及迎接省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的资料准备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了有一定价值的参考资料。三是健全和完善机关内部制度。为加强机关内部运转协调,充分调动机关干部积极性,我办建立了内部重要事务公开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下基层公务活动清廉制度,以及业务专题学习制度、内部考核奖励制度等,实行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去年6月,根据市级机关党委的要求,我办单独成立了机关党支部,建立了基层工会组织,积极开展了党支部、工会活动。

在完成各项主要工作的同时,我办还认真做好国务院法制办编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和由省政府法制办编印的《※※省法规规章汇编》征订发行工作,为宣传社会主义法制,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政府法制办公室法治创建工作总结


政府法制办公室法治创建工作总结县政府法制办公室20xx年法治创建工作总结20xx年来,县政府法制办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市法制办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深入落实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在加强制度建设,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行政监督机制,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保障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一)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我县各级各部门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开展“学法、懂法、用法”活动,积极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实。一是及时调整依法行政领导小组。10月份,根据机构改革后,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了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长同志任组长,副县长、县长助理、公安局局长为副组长,县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切实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来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经济工作摆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三是认真制定依法行政规划。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根据《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xx)》实施步骤,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县20xx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确实从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决策水平、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有效的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加强行政监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确定了我县今年依法行政的工作任务。(二)继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相关工作制度,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进一步完善了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等工作制度和向人民政协通报情况制度。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并及时向政协、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通报工作情况;邀请专家为政府重大行政、经济等事务的决策提供咨询论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实行集体研究决策。实行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目标,针对县政府出台的促进非公经济发展、招商引资、改善民生、保障公共安全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前置审查。要求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合法,不得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听证制度、专家认证制度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咨询制度;对涉及面较广、与行政相对人关联度较大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大公开性和透明度,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所有规范性文件均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不得发布实施。依法公开规范性文件,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执法依据。对由县政府名义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在报备市政府的同时报备县人大常委会,充分接受人大的监督作用。20xx年共审查发布规范性文件1件,所有规范性文件经法制机构审核并全部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通过上述相关制度的建立和施行,促进了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三)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行权力阳光运行按照市阳光办的要求,我办根据机构改革后各行政执法机关的职能,重新梳理行政权力事项。此次梳理采用集中调整、发放到部门征求意见,再反馈调整修改的方式,经过一上一下的方式,把行政权力事项确认调整到位。此次梳理同时增加了对垂直直管部分的行政权力事项的梳理,从而确实做到了信息的公开透明化。通过梳理,全县28个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权力统一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在网上运行,行政权力类型由原来的5类拆分成12类。行政权力事项由原来的1377项调整为2219项。其中:行政许可126项,行政处罚1760项,行政征收72项,行政强制89项,非行政审批47项,行政确认18项,其他104项,代受理3项。所有行政权力事项按照要求统一在市政务大厅上对社会公开。(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1、认真执行行政复议制度。法制办依法及时受理、公正办理每一件行政复议案件,重点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和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坚决纠正不利于经济发展和影响政府与人民群众关系的违法行政行为,监督各部门和各镇严格依法行政、合理行政。20xx年1至10月份,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2起,受理22起;结案18起,审查阶段4起。充分发挥了

政府法制办公室法治创建工作总结第2页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作用。2、深入开展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为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规范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的管理。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使用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使用行政许可法律文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我县于20xx年10月28日—10月29日,对全县34个行政执法机关的100份行政许可案卷、240份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从检查情况看,各单位对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本单位的行政处罚案卷均进行了认真的整理、自查。各单位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方面,都能遵循《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大多数单位行政执法水平有明显提高,行政执法程序比较规范,文书制作、文档管理等方面与以前相比有较大进步。针对少数单位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县政府法制办专门发函指出了其存在的问题,要求其认真对照,查找问题根源,积极整改,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3.认真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维护法制的统一性,根据市统一安排,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县截止20xx年4月30日前由县政府发布的现行有效的27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过仔细清理,予以保留的规范性文件有193件,废止的86件。针对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热点问题,在充分了解各部门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意见和建议基础上,组织专题讨论,并通过报纸、网络、召开座谈会、实地调查、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深入到基层、企业及行政相对人中,去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其中组织召开部门协调会4次,并召开了法律专家论证会1次,从而保证了清理工作质量。4、继续加大行政执法监督联系制度。20xx年,我县重新调整了全县20家企业行政执法监督联系单位,在原有的基础上扩大了联系点的范围,并加强了同联系点的接触范围,定期组织活动,开会和上门征求意见,分三期组织了重点执法部门与部分联系单位座谈听取意见,年底还将组织20家联系单位对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考评打分,考核结果与行政执法责任制挂钩,对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改善我县执法环境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5.依法对集体土地拆迁纠纷进行裁决。今年我县在宁杭铁路和246省道施工过程中三起案件进入行政裁决过程。通过法制机构的参与,多次组织相关行政部门与当事人进行协调并达成共识,使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在我县境内项目顺利推进,为我县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6.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县政府法制办于20xx年10月18日下发了《关于做好江苏省行政执法计件换(申)领工作的通知》,对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填报《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登记表》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确认和证件换(申)领审查登记表》,经法制办严格审查报市政府确认。通过审验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高我县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五)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作用,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在工作中,我县高度重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一是发挥规范性文件把关作用。坚持县政府法制办主任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听取县政府法制办对行政决策的意见。凡是以县政府名义颁布的通告、决定和规范性文件,均由政府法制机构对其合法性进行把关和提出意见后,方可经县政府常务会讨论审议。二是发挥决策参谋咨询作用。在作出重大项目引资、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重大投资等决策前,都要听取政府法制机构的意见,进行可行性论证。三是发挥依法协调涉法纠纷作用。对久拖不决的一些案件,要求政府法制机构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疑难案件进行依法协调,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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