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小学三、四年级就已经读过了秦文君阿姨的《男生贾里》和《女生贾梅》,可能其中的情节在当时看来是很难理解的,但这些儿童作品也恰到好处地陪伴我度过了难以消磨的空余时间,现在看来这些儿童作品会略显幼稚,但读这些作品时还 会童心荡漾,令我十分向往。而秦文君阿姨的这两部作品都是描绘了初一、初二的学一习一生活,在现在读来,却和生活中的一些细节不太相似,更贴近我们的只是一份童心未泯的渴望。
这次端午小长假,没能出去旅游,便在家中埋头苦干地做一些练一习一,而听说在端午节中新上映了一部电一影——《男生贾里新传》,倒是激起了我心中的好奇,这该是怎样的校园生活?在我的拼命争取及苦口婆心的劝说下,爸爸一妈一妈一倒也通人情,说是同意我适当地放松一下心情,缓解一下,我便独自一人去修缮完不久的大光明电一影院看了这场有些期待,有些好奇的电一影。
其实在这部电一影中,讲述的正是初二下学期的故事,贾里是初二(1)班的学生兼篮球队长,他的孪生妹妹贾梅正是与(1)班水火不容的(2)班啦啦队长,而兄妹俩的成绩相差悬殊,两人一直闹矛盾,谁都不让谁,贾里在遭遇班主任被换走,竞选班长,篮球比赛,被误认为叛徒,学会和爸爸一妈一妈一相处等一系列事情后,变得懂事成熟起来,也和贾梅相处融洽,和同学们打成一片。
虽然很多事件在我们班中发生的几率很小,但却很生动地表现出了我们这个年龄段孩子特有的一性一格。片中贾里对篮球一爱一之弥深,甚至一爱一过学一习一,这正是我们班中最令老师头痛的一点。几乎所有的男生都特别喜欢篮球,只要老师同意他们打篮球,他们可是什么都愿意做,这一点我认为非常不好。篮球只是业余时间中可以用来锻炼身一体的一种运动,而我们同学却把它认为是每天的必修课,要打篮球,要看比赛,要聊篮球明星,一切都和篮球息息相关,更为令人目瞪口呆的是,前段时间,有一场比赛,应是很重要的,但因为时差的关系,是凌晨3点多的,据说,我班全体男生搁好闹钟,凌晨3点全都乖乖地起来看比赛,第二天,上课都没一精一神,下课却还 要坚持讨论昨天,确切的说,是今天的比赛。物极必反,这话真是没错,若喜欢篮球到了这种痴迷的地步,非但起不了锻炼身一体的作用, 还 反而把身一体弄坏了,学一习一也打不起一精一神。
这只是电一影中的一部分,而这部电一影讲的主要是同学们之间的友谊,老师和同学们之间浓浓的师生情。(1)班这个成绩倒数第一的班级,却因为班主任对他们的鼓励,2个月的突然调离,锻炼他们独立的意志力,在期末考中取得了历史一性一的突破。这一点,我倒是深信不疑,其实这些孩子是心思没放在学一习一上,要是放在学一习一上,认真地拼一回,未必就不能有所进步。
最后我有一点自己的看法,我首先认为这部电一影有几处不太真实。怎么会有这样的老师呢?初二下半学期是尤为重要的,明年的中考从这时候就要开始抓紧了,这种紧要关头,班主任竟然还 在和同学们一起享受篮球的快乐,虽然这样平易近人的老师确实很不错,但未免有些太离谱,说是要期末考考得好,但我感觉这些孩子貌似一直沉浸在篮球当中,“学一习一娱乐两不误”也没有起到太大的作用。另外,老师竟然在这个时候被调离了这个班级2个月,班中没有班主任,既然拍一部和我们生活有关的电一影,而不是仅供消遣的电一影,还 是要注重一些细节,不要太过于异想天开,没有班主任管理的班级(本来这个班级就并不自觉)可能会受到锻炼吗?当然我的意见可能不够纯一熟,但应该也有一定道理吧!再者,竞选班长时耗费了太大的一精一力,也有些不切实际。值得肯定的是,同学们之间那份逐步建立的信任以及学会齐心协力这几点提升了这部电一影的立意,还 有这部电一影其实是蛮感人的,有这些经历的人就会被感动,尤其是贾里贾梅和爸爸一妈一妈一亲近时的那一份一温一馨。
古语言:娶妻无媒毋须恨,书中自有颜如玉。人一生的进步都是和书籍的阅读相伴随的,在阅读相关作品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为了以后回想起当初阅读时的感想,我们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写好读书笔记,有哪些关键要点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男生日记读书笔记”,欢迎你的品鉴!
最近我读了《男生日记》,它是著名作家杨红樱写的,非常的好看,我很喜欢,想必你看了也会喜欢。
这一本书讲了吴缅和他的爸爸去西藏的过程。首先讲了吴缅的爸爸从西藏回来问吴缅要不要跟他去西藏。然后有两个方案,第一个方案是坐飞机,坐几个小时就到了。第二个方案是跟军队走,这一路上有许多惊险的事情,有可能有生命危险,吴缅直接就选了第二个方案,应为他想探险。
到了去军队的路上,吴缅就坐刘帅的车上,而吴缅老爸却坐了另一个人的车,吴缅一直想跟刘帅聊聊天,却一直找不到话题,终于刘帅主动开口说:"这座桥下就是他的家乡".然后在一处路段上刘帅说:"他的爷爷也是一名军人,可是在二郎山修路的时候不幸身亡了。他的爸爸开车翻越二郎山时,在一条狭窄的道路上,迎面开来了一辆军车,错车错不开,为了给一个刚入伍不久的汽车新兵让路,竟然把车向悬崖开去······".这次他们运气很好二郎山的通道刚好才开启几天,以前翻越二郎山需要走3个小时的路程。他们跟着军队走到跑马山时就跟军队告别,他们非常不想告别,但是告别的时候来了,他们告别以后,就打车去了跑马山,哪里刚好在举办一次节日,他们就在那里住了几天,然后就回家了,这次吴缅的爸爸要去沙漠,差不多在哪儿要待半年,他们就告别了。
这时吴缅就准备上学了,他和他的朋友们都各自报好各所学校了,就等待上学了。最后他们各奔前途了。
前天,我刚刚读完一本书——杨红樱的《男生日记》,非常有意思。讲述的是一个父母离婚的小男孩——吴缅,用“我”来写的一本日记,在小学毕业,同学们就要各奔东西之际为了帮助同学能够顺利的考上中学展开的一些活动,做的一些事情:在酒吧义演,在一家公司打工赚钱……在这期间,发生了许多可笑的事情,许多麻烦,可都让他们迎刃而解了。到了最后,他们每个人都考上了自己理想的初中,恋恋不舍的离开了同伴。就在这时,和吴缅相别已久的爸爸为了祝贺他,又和他一起去了号称“世界屋脊”的青藏高原。玩得开心极了!
合上了这本书我可以说是“感慨万千”啊!别看这好像就是一本普普通通的日记,在这里面,有着非常浓厚的友情:为了和自己朝夕共处六年的同学能够顺顺利利的考上一个理想的中学,不顾一切的打工、赚钱……历经了多少风风雨雨,他们都没有放弃。可见友爱是多么伟大啊!不但有友情,还有亲情。和吴缅离开那么久的爸爸为了祝贺他考上理想初中,带他和同学来这么远的地方旅游。要知道,吴缅的爸爸是一个非常忙碌的摄影师,这样跑来跑去,怎么可能不耽误他的工作。可这不都是因为一个“爱”字吗?可见亲情也是多么强大啊!
“我要去西藏,我要去西藏,仰望雪域两茫茫。”这是我老妈经常挂在嘴边的一首歌,因为她非常想去西藏。而碰巧《男生日记》这本书就是讲一个小学毕业的男生吴缅跟他爸爸去西藏游历的故事。他的爸爸是个摄影师,总是满世界拍照。但他爸爸最钟爱的摄影地点就是西藏。书中首先讲述了吴缅跟他爸爸走川藏线去西藏的故事。他在跑马山所在地——康定、菩萨喜欢的地方——塔公,无法逾越的海——野人海;耍坝子节举办地——色拉坝,了解了藏族人民的风土人情,表现了一种深深的喜爱。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讲西藏的部分。最吸引我眼球的就是这一句话:“我们藏族人民会说话就会唱歌,会走路就会跳舞。”藏族是一个多才多艺、热情奔放的民族,他们穿的衣服色彩明丽,他们的性格开朗,发型各异也有特色,他们的藏刀、藏首饰也很有特色。而且从书中可以看出,藏族人民的生活也不错,甚至有些人还很富有,比如说强巴,他是藏区的大歌星,有很多的粉丝,他的生活就比较富有;再比如扎西,做松茸生意,赚了不少钱,他还想投资开发稻城的旅游。我觉得藏族人民既有民族风采,也有开阔的思路去发展自己的的家乡,增长见识。
我现在终于明白了妈妈为何这么渴望去西藏。西藏的天很高、很蓝,空气清新,都能闻到冰雪的味道,环境非常好。要是我们大家都热爱环境的话,每个地方都会像西藏一样干净、纯洁、自然、美好。
看了这本书后,我也非常想去西藏。本来打算今年暑假去的,但又点害怕高原反应。我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明年暑假向西藏进发!
今天,我和爸爸又去了一趟西安图书大厦前去买书。我选了一本《男生日记》,才看了两三页就爱不释手,所以我决定买它回家。
刚一到家,我就坐在桌前看了起来,我先看前言,才知道这本书是杨红樱阿姨写的。
《男生日记》是由她自己写的《女生日记》引发出来的,《女生日记》我看过,所以里面的人物都比较熟悉。
我只知道《女生日记》的主人公是冉冬阳,想不到《男生日记》的主人公是她的好朋友吴缅,他的父母离婚了,他选择了跟妈妈,但他和老爸的关系依然很好,他的老爸跟他的妈妈的关系也很好,所以他还是一个性格开朗的孩子,他的爸爸妈妈为什么要离婚呢,是因为他俩生活在一起爱吵架,所以吴缅考虑他的爸爸妈妈还是适合做朋友,所以就让他俩快乐的离婚了。他的妈妈叫秦一歌,是少儿出版社的美术编辑,他的爸爸叫吴维,是环球旅游的摄影家。
书中写道,吴缅小学毕业了。正好,他的老爸又要去康巴摄影,而且不走高速路,走川藏线,老爸问吴缅要不要和他一起去,吴缅答应了。第二天一早,他老爸开了一辆三菱越野车跟着军队一起走川藏线,路上经历了好多惊险的事,比如,车抛锚、车胎爆炸等一切危险的事,最后终于来到康巴,见到了康巴汉子扎西,还见到了康巴的太阳,还唱起了那康定情歌:跑马溜溜的山上,一朵溜溜的云哟,端端溜溜的照在,康定溜溜的城哟……
吴维先生对这次的摄影非常满意,吴缅也玩儿的特别高兴。
今天,我终于把《男生日记》这本书给看完了,现在和大家一起来分享这本书的精彩内容。
《男生日记》是一本男生必读的书!书的内容很丰富,讲的是一个刚小学毕业的男生吴缅,与爸爸一起同军车去西藏,历经千难万险,终于抵达目的地,并与好朋友一同打工,帮助同学上初中,还周济了一位失学儿童……他的假期生活丰富多彩、有声有色。
小主人公吴缅和爸爸要去西藏,爸爸给他两个选择,一是坐飞机、二是和军车一起走,爸爸提醒他:如果选择军车,路上可能会有许多的危险,但吴缅却毫不犹豫地选择和军车一起走,看到这,我非常佩服吴缅的勇气,也可以看出他是一个非常勇敢、不怕困难的男孩。同时,吴缅和他的同学一起去打工帮助宋立春同学上学的事迹,也让我很感动。
一个刚上初中的男孩能做出这么多和他年龄不相符的事情,很让我惊讶,我和他年龄差不多大,可我却没有他那样的勇气,去经历生活的磨难,也没有他的思想觉悟,用自己的能力帮助同学完成学业,虽然,我也经常帮助别人,但那些都是很小的事情,不能和吴缅比,所以,以后我一定要好好学习,用知识来补充自己的能量,让自己逐渐变得强大,要做和吴缅一样的阳光男孩。
这本书真的让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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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多来,《狼图腾》一直是一本热书,但现在写评论有点晚了。因为我对时下流行的商业炒作总是心怀疑虑,直到发现很多人都读过,才决定也去一读这本**盛赞的“奇书”。于是一些想法如骨鲠在喉,不吐不快。
首先,作为一本书,这本书的文学性真的不讨人喜欢。事实上,由于作者不够专业,优秀的普通读者完全可以理解和原谅他写作能力的低下。然而,作者无法将意图表达的观点融入故事情节中去,便每每在一段描述后,插入大段议论,手法简单到只能用“甲说”、“乙说”,“甲又说”“丙插话说”之类的语句来表现,实在业余之极。
**这些硬性的大布道,并不是粗暴地大段读者的连贯阅读,强行用作者的观点取代读者的思维。阅读的乐趣和思考的权利都没有了,即使普通读者无法忍受。然而,作者仍然无法完整清晰阐明他的观点,只好在最后亲自代入主角,开讲一堂伪学术报告---之所以用伪字形容,实在是这篇文字不过貌似有学问的学术报告罢了。这种文体也能当作**发表,我多少理解了中国现阶段**不景气的原因。
在我看来,这本书更象是一个争论太长的学术事件。
如果抽掉作品中的**部分,此书倒也勉强可称作一部描述草原风情的好**。说勉强,是因为该书的文字水平一般,读完全书,作者极力赞美的狼不但没能感染我,反而影响了这种孤傲动物作为一种象征在我心目中的形象。 看在**的情节不同寻常,就算作好**吧。
书中的草原风情是否真实无所谓,情节是否真实也不是衡量**优劣的标准,至少可以解读为一种幻想**。
而**中人物的塑造则面目模糊甚至虚假。先看作者着力刻画的蒙族人物。全书中的第一智者毕利格老人,一望而知只是一个象征符号,作者硬生生编造出来的一个用于说教的工具罢了,具体原因非我这完全业余的普通读者所能说明,只要有阅读过几十本**的经验就能感觉到。
现实生活中的确有这么智慧的老人存在,但作者把他作为一个**人物则塑造的很虚假。既然他只是一个没有文化和奴隶出身的人,他怎么能总是和主人公讨论和交流汉蒙文化的比较,说出那么多睿智的话语呢?勇士巴图在马群保卫战惊鸿一现后,便没有什么戏分了,此人塑造的虎头蛇尾。
我一直以为以后能看到更多关于他的精彩故事,但我猜到了开头,但我没猜到结尾。**这完全出乎意料的情节有点像欧亨利。
其实作者完全可以通过对他的描写表现蒙族人民的勇敢彪悍、豪放坦荡等等优点,而不是一味干巴巴的大唱赞歌,这才叫**手法。只有加斯迈和巴雅尔虽然不多,但个性鲜明,给人留下深刻印象。至于**中的汉族主人公,他的形象苍白而平淡。在这本书所描述的时代,他并没有感到起伏。他不象一个知青,更象一个老文化比较学者。
其次,让我们来看看这项学术工作中的论点、论点和讨论方法。
那些诸如环保、生态平衡的论点,虽不新鲜但绝对正确,我要举双手赞成。但是,观点没错,实现方法却很需要商榷,这些问题即便是专家们,也无法轻易研究出解决之道,而且这并非作者所要表达的中心思想。这本书的主要思想不是别的——血统理论。其他只是高贵血统的必然表现。
本书让我对狼这个已经远离人类生活环境的动物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光从情节的精彩性来说,描写非常的到位,值得一看,但是文中一味突出和强调的某些东西我不欣赏也不赞同。
文中的那个老头,忘记叫什么名字了----蒙古人的名字总是那么不容易记忆,从他口中说出的观点就是作者要表达的中心思想,狼是蒙古草原的信仰和生活灵感以及生存力量,是维持草原生态平衡的至关重要因素,人类应该向狼学习,尊重狼,而不是一味的赶尽杀绝。而且还不断的用公元十三世纪蒙古部落如何利用从狼那里学到的军事知识疯狂的扩张,达到了中国版图的最大化的这个例子,来例证狼群天生就是军事上的天才,人类的导师。
本**调在与狼为伍的情况下,向狼学习。因此,古人属于一个高质量的民族。而农耕民族,就如我们祖辈,具有羊的品质,逆来顺受,没有抗争精神,所以是劣等民族。
从文章的几次对决场面的描写来看,狼具有很强的团队意识和牺牲小我保全大我的奉献精神,残忍、果断,和善于运用战略战术,确实有很多人类值得学***方;而且文中作者推崇应该由天(腾格里)来安排,大部分应该由狼来控制和掌握草原的生态平衡,客观的来说,这些观点,从目前提出的可持续发展的眼光来看是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的。作为生物链的一部分,人类应该学会尊重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
但文中出自那个老头口中和主角口中的很多说法我却不赞同。
他们认为,狼的许多优点以及人类应该向狼学习和已经学到的知识,都是被汉族(农耕民族)的知识分子故意淡化而没有记录下来的。作为生活在平原和狼没有接触过的汉族人,世世代代和牛羊打交道,很少见过狼什么模样,没有责任也没有义务、更重要的一点是没有去记录狼对于蒙古人的不可或缺;作为文中受狼如此多恩惠的蒙古人,由于自己的文化水平低下,没有能力记录下来,不自己反思却将责任推卸给汉族人,是否有点欲加其罪何患无辞?
而且我认为,作为游牧民族,由于他们的流动性导致自身生产力的受到限制,每年的工作重复而单调,一直在跟恶劣的自然气候、恶劣的生存环境作斗争,而自身的文化素质一直没有提高,很多有用的知识只能代代口头传递而不能用文字的形式流传下来,所以影响力就会很小,甚至有用的、积极进步的观点由于自己的呼声太小而被忽略和遗忘。
蒙古人在长期与艰苦自然环境作斗争的同时,获得了强健的体魄、开朗的性格,在蒙古人叱咤亚欧大陆、所向无敌、拥有最大帝国版图的同时,农耕民族汉人,却属于这个帝国的最低等人,受尽各种虐待,而作为蒙古帝国一个王国的元朝统治下的中国,由于**的**腐败和缺乏政治领导才能,导致这个帝国持续了一百多年的时间迅速崩塌,一百多年间,汉族人的反抗和斗争一直没有停止过,看到的只是蒙古人狼一般的**和血腥,这样情况下,汉族人怎么可能对蒙古人以及狼有好感呢?
今天,随着现代化和知识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狼和具有狼性的游牧民族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剩下的就是蒙古族的中国人。从这个层面来说,农耕民族和游牧民族哪一个更加适合于这个社会,更加发挥了主观能动性的去创造良好的居住氛围来为自己服务,大家自己思考一下必然会有答案。汉民族在中国不断用自己的思维和行为方式渗透、感染别的民族,---无论是对方主动获取还是被动接受的也好,-------而蒙古民族已经不复过去靠身体强壮和蛮力来获得自己想要的时代了。
一般来说,我觉得这本书很生动,只是后面的布道。我没有耐心继续读书。作为一本娱乐消遣,这本书还是很不错的。
2019年06月21日
读了青铜葵花以后,我的感想很多。我觉的,《青铜葵花》这一本书,比我看的所有书本都好看很多。我认为,很多的人读完了,都会说:
“《青铜葵花》这一本书,为什么能做到这么好,这么好看呀?”或着是说:“为什么《青铜葵花》这本书这么吸引眼球?
”等等等······
在《青铜葵花》中,我最喜欢的人是青铜。
为什么我喜欢青铜?因为青铜在很多地方帮助了向日葵和其他人。我很感动。他非常喜欢他的妹妹。他为他妹妹付出了很大的努力。
在一场大蝗灾之后,这个小村庄的每家每户都缺粮。青铜奶奶,每一天,都到田边拔苦菜。此外,古铜奶奶还用她珍贵的手镯换了一小袋米。
然而,此时此刻,青铜和向日葵正是人们家庭所需要的时物。他们去找芦笋、野生荸荠等。每一次吃东西,都是会为家里守住两份珍贵的粮食。
在有一次,还是因为那次大蝗灾,家家户户里的人全部都很饿,变的嗅觉非常的灵敏。有一次,古铜钓到一只又大又胖的鸭子,把它拿回来摘下来煮了。然而,第二天,加鱼和加于的父亲发现一只大鸭子不见了,当他们听说猎铜鸭的事后,就去铜家算账。
青铜为了家中和平,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找回了嘎鱼家的大公鸭。
我觉得,《青铜葵花》这本书,读了以后非常感动。
青铜葵花读后感(二)
《青铜葵花》这本书,是一个有喜有悲、感人的故事。我细细地品味了这本书,从中受益匪浅。
为了让葵花上学,青铜放弃了自己上学的梦想;为了让葵花照一张相,青铜在冰天雪地里卖掉了自己脚上的芦花鞋;为了葵花晚上写作业有灯点,青铜捉来最大萤火虫做了十盏南瓜花灯;为了让葵花看戏,青铜顶着葵花默默的站立了一个晚上;为了等葵花回来,青铜天天提着纸灯笼去码头,就为了葵花晚上回来不怕黑;为了葵花报幕时的美丽,青铜吹的腮帮子疼做了一串世界独一无二的冰项链……
他们生活虽然艰辛,但这一家人却没有一个愁眉苦脸的,他们在一起有说有笑,心里惦记着的是眼下的日子,向往着的是以后的好日子。因为他们相信风雨之后会有彩虹受苦是永恒的,我们不需要为自己的小受苦而大惊小怪,我们需要面对受苦的心态
这一家人历尽坎坷,但是,他们很快乐。他们如此坚强,那些在困难面前畏缩不前的人深感懊悔。我想《青铜葵花》告诉我们一个圆满的答案,就是,不怕困难,坚强地走人生道路。
坚强是一个人成功的基本品质。如果你失去了坚强的意志,你自然会失败。
青铜葵花读后感(三)
我在三年级时就读了《青铜葵花》,到现在我还对这本书一直念念不忘,一回想起来,那一个个鲜活的形象就会在我脑海不停浮现。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一个七岁的小女孩向日葵,跟随父亲来到大麦地。后来,随着父亲的去世,向日葵和男孩青铜成了兄妹俩的知己,发生了许多让人泪流满面的故事。可是在葵花12岁那年,属于葵花的城市又将召唤葵花回去。
这本书是悲惨的,但它也是美丽的。这本书和我们的人民是一样的。我们的生活不可能一帆风顺。总会有一些挫折。故事中的人物完全一样;向日葵的父亲突然去世,青铜因发烧而变得哑口无言,青铜家族的屋顶被大风刮掉,因为蝗灾没有食物可吃,最后奶奶因为疲劳离开了这个世界。
但主人公并不气馁,以乐观的态度迎接命运的挑战。这种坚强的信念能不让人佩服吗?
鲜花再美丽也有会凋谢的一天,再好的朋友也有分离的时候,但是只要我们心中有爱,彼此挂念。像青铜和葵花那样,那么再远的距离的距离也没有关系。
让我们一起学习《青铜葵花》中真正的含义吧!
源于生活,高于生活。源于自然,高于自然。
鲁迅先生的**,亦正如此。
鲁迅的作品不多,但意义重大。鲁迅关注社会底层,描写这些人的日常生活和精神状态。
同时他也一再地表示,他所强调的是“用自力克服一切困难,并非真劝人都到山里去”;他自己更是绝不愿意躲到“鹤唳一声,白云郁然而起”的田园诗中去,他要“活在人间”,即使是遭到人们的孤立,排挤,也仍然不离开“人海”,让生命的“沉钟”永远“深深地在人海的底里寂寞地鸣动”。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鲁迅宣称,他“对于自然美,自恨并无敏感,所以即使恭逢良辰美景,也不甚感动”,却念念不忘记载着人间奋斗历史的“遗迹”。鲁迅本质上是一位具有强烈社会历史意识的思想斗士。没有社会生活的自然美和自然美,他读电子书是没有意义的。他欣赏自然和自然之美,并充分注重从中发现社会和自我。
从这样的审美观点出发,鲁迅喜爱的自然美是“人们和天然苦斗而成的景物”,即从中可以发现社会和人生斗争精神的深沉雄大、壮阔古拙的力的美。在里,鲁迅也曾描绘过江南明丽的风光,如,他所着重的依然是从“永是生动,永是展开”的“美的人和美的事”中去捕捉“飞动”的美,从而感到一种生命力的存在。
但总的说来,他对秀丽的江南风景,“并无敏感”,他直截了当地表示:“我不爱江南。秀气是秀气的,但小气”。
他批评杭州的风景“显得小家子气,气派不大”,以为 “北方风景,是伟大的,倘不至于日见其荒凉,实较适于居住”。
在里,“与滋润美艳之至”的“江南的雪”相比较,他显然更醉心于 “朔方的雪花”——在纷飞之后,却永远如粉,如沙,他们决不粘连,撒在屋上,地上,枯草上,就是这样。
屋上的雪是早已就有消化了的,因为屋里居人的火的温热。别的,在晴天之下,旋风忽来,便蓬勃地奋飞,在日光中灿灿地生光,如包藏火焰的大雾,旋转而且升腾,弥漫太空,使太空旋转而且升腾地闪烁。电子书**
鲁迅曾说:“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这种表现人生、改良人生的创作目的,使他描写的主要是华老栓、单四嫂子、阿q、祥林嫂、爱心这样一些最普通人的最普通的悲剧命运。
这些人生活在社会的底层,需要周围人的同情、同情、关心和爱。然而,在当时没有真爱的中国社会,人们给他们的却是侮辱、歧视、冷漠和冷漠。
这样的社会难道是一个正常的社会吗?这样的人际关系难道是合理的人际关系吗?最令我们痛心的是,他们生活在无爱的人间,深受生活的折磨,但他们彼此之间也缺乏真诚的同情,对自己同类的悲剧命运采取的是一种冷漠旁观甚至欣赏的态度,并通过欺侮比自己更弱小的人来宣泄自己受压迫、受欺侮时郁积的怨愤之气。
诚然阅读鲁迅作品,总喜欢与“阶级斗争”挂钩。其实,细细品来却会有别一番风味。,我不能给它下个定义,在一开始读它时,我甚至摸不着头脑,我不清楚自己这是在看一篇什么样的文章,有点害怕,有点疑惑,那吓人的语句,吃人的历史,仿佛就发生在身边使我不禁联想自己所生活的生活,是该怎么样?
也许他的“吃人”也可理解为当今社会中金钱为上,以利为友的没有亲情友情可言的只顾自身,榨人不眨眼的冷酷的竞争吧,没有钱就不能生活,就只能乞求,去要饭,这不是跟吃人一样吗?但生活中,我也是相信有那么些温暖可言的,毕竟每天的太阳是温暖的,在人类越来越文明之际又怎么可以发生人吃人的这种野蛮行为呢。
很欣赏阿q的那种心满意足的自认为得胜的心态,称之为妙法不为过。但被人打了之后还有愉快心情,还能和别人调笑一通,回到土谷祠倒头就睡着了,这就是阿q精神吗?有点愚甚至有点蠢,但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个调节心理的好办法,凡事换个角度想或许会有收获吧。
读书后,回望一下各部**,凛然发现鲁迅先生其实是在博大的、运动着的“自然”中,发现与肯定了人。
近半年来,公司组织了一次图书分享会,重点学习和分享变形虫商业系列图书,倾听同事分享和自己阅读,收获颇丰。一个企业的管理模式,不亚于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制度,纵观世界格局,发达国家都是有一个科学的、健全的经济制度,所以阿米巴经营模式,对于我们公司来说是一个值得学***理模式。
全员参与提高效率
阿米巴经营模式提倡的量化分权、全员参与能够极大的提高公司的执行效率,提高员工的积极性;让每一个员工都认真、积极的参与到公司的发展中来。
它提倡的这个思想,让我想起中国古代就有一个全员参与、极其认真的工程:元末至正二十六年,朱元璋攻占南京,并以此为根据地,在这里修建了坚固的城墙,作为以后大明朝的国都,开始一场雄伟的事业,众所周知,修建城墙是一件非常浩大的工程,非常不容易,但是在修建城墙的过程中存在很大的问题,就是质量问题,朱元璋想如果在修建城墙的过程中如果有人偷工减料怎么办?经过长时间的沉思,他终于想出了一个好办法,让每一个工匠和当地**、州、县**的名字刻在城市的砖头上。如果以后出现质量问题,他将按姓名负责。
正是这一法令使城墙具有了最高的质量。城墙屹立了72019年。现在我们到南京旅游的时候,仍然可以看到城墙和以前一样坚固,非常雄伟!
每名员工都是经营的主角
阿米巴经营模式提倡的让第一线的每一位员工都能成为主角,提高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因为有些企业,特别是大企业,很多员工不知道自己每天都在做什么,每天工作后为公司创造了多少价值,因为他们对自己的认识是个螺丝钉。做管理的经营者很容易忽视掉员工的这个意识,所以阿米巴就特别强调此项,特别引进“单位时间核算表”自己的经营哲学移植到每一个阿米巴的成员中去,让每一位员工都是经营的主角。
美军就特别注重前线士兵的建议,在抗美援朝战争中,美国指挥官李奇微正是通过前线士兵反映我们志愿军的每次进攻后勤补给只能维持7天左右,一旦到了七天,就会就地防御或撤退整休!发现了我们的“礼拜攻势”;后来美军利用志愿军这个弱点,给志愿军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对于阿米巴经营模式我们要学***的核心内容和思想,让公司的每一个员工都参与进来,把这个模式落到实处,我们公司一定会发展的越来越强大,越来越美好!
第一篇:瓶子里的春天读书笔记
由丁立梅编著的《瓶子里的春天》内容介绍:说不尽的青春,因为青春一直在路上,道不完的成长,因为百转千回的梦想,青春宛若公路一样绵长,《读者》《青年文摘》超人气作家倾心力作。《瓶子里的春天》内容包括:月亮像月亮、落日下的画画人、我看见了蚂蚁、飞翔的翅膀等。
我觉得可以从“青春”、“梦想”这两个角度去写。
春是一种心境青春的至境是圆融它是一种超越生死的境地是宇宙万物永恒跳动的脉搏
青春是一种自然的心境人生就像一段旅程,在意的是旅途中的风景
青春像花样与草样年华般的青春。
青春的叛逆,但当蓦然回首,发现生活并不是最初设想的那样,对人生和世界的认识也发生了重大转变,对家庭和情感有了不一样的感触。
愤世变得宽容,激情蜕化温情,梦想随风而散,在经历了草样年华般的青春后,花样年华般的青春已能平静、从容、坦然地面对生活,并对“后青春”说一声:“青春无悔”。
青春是首悠扬的歌,歌手是你和我;
青春是只扬帆的船,舵手是你和我;
青春是阵路过的风,当风吹过,谁不曾泪朦朦。
青春我们唱着动听的歌,在憧憬中快乐生活;
青春我们乘着理想的帆,在风浪中奋力前行;
青春我们期待也渴望;
青春我们迷茫也彷徨;
青春我们激昂也内敛;
青春我们自信也含蓄;
青春我们孤寂也落寞;
青春,无论是醉心迷人的笑、还是默默犹豫的痛,不经意间都在编织着最动人的风景。
青春,我们可以跌倒无数次再找个理由爬起来,
青春,我们可以一万次哭泣再找个理由笑起来。
青春在我们的心里,可以有很多定义,
哪怕再贫穷,拥有青春便拥有了一切,
青春我们可以选择高高在上,
因为青春本身便是一种唯美,
同时给了我们无限发挥创造的机会,
只要你投入地演,
青春的记忆将载满丰收的硕果。青春就是可以让你任意挥霍,
青春是让你肆意潇洒,
青春让你无穷幻想,
青春是无穷无尽的梦想,
青春就是以后你走出社会最回味的时刻。
青春是白开水,你可以使它变成你想要的滋味,甜:酸、;苦:辣。任你品味。
梦想如清风,在你迷茫时吹醒你昏睡的大脑,将远航的船儿吹向成功的彼岸;梦想似烈火,在你无助时给予你无限的温暖,将智慧燃烧化作成功的种子;梦想若甘露,在你绝望时滋润你干燥的咽喉,将汗水融化为成功的源泉。梦想是一把钥匙,用心把握,便可开启成功的大门;梦想是一盏明灯,用心点燃,便可照亮成功的大道;梦想是最忠诚的朋友,用心呵护,便可了解成功的奥秘。
第二篇:瓶子里的春天读书笔记
由丁立梅编著的《瓶子里的春天》内容介绍:说不尽的青春,因为青春一直在路上,道不完的成长,因为百转千回的梦想,青春宛若公路一样绵长,《读者》《青年文摘》超人气作家倾心力作。《瓶子里的春天》内容包括:月亮像月亮、落日下的画画人、我看见了蚂蚁、飞翔的翅膀等。
我觉得可以从“青春”、“梦想”这两个角度去写
段落:
青春,流露着浓浓的诗情画意;青春,散发出淡淡的幽香含情。青春时代充满着年少轻狂,充满着无限生机,充满着美丽自信。青春的步伐不会因困难而停止,青春的旋律不会因风雨而阻挠。青春是阳光,是自信的标志;青春是月光,是优雅的代表;青春是星光,是引领时尚的先锋。让我们扬起青春的衣角,架起起航的风帆,让生命在这里飞扬,让青春在这里启航。
梦想如清风,在你迷茫时吹醒你昏睡的大脑,将远航的船儿吹向成功的彼岸;梦想似烈火,在你无助时给予你无限的温暖,将智慧燃烧化作成功的种子;梦想若甘露,在你绝望时滋润你干燥的咽喉,将汗水融化为成功的源泉。梦想是一把钥匙,用心把握,便可开启成功的大门;梦想是一盏明灯,用心点燃,便可照亮成功的大道;梦想是最忠诚的朋友,用心呵护,便可了解成功的奥秘.
第三篇:瓶子里的春天读书笔记
今天,我从《儿童文学》里读了一篇文章叫《瓶子里的蓝天》,读完这篇文章,我深受感动。
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位牛奶工和一只来自天堂里的猫,帮助一位即将死亡的、美丽的盲人小姑娘看蓝天的故事。牛奶工日复一日都穿着件蓝色的工作服,每当天空中最后一颗星星消失的时候,踩着锈迹斑斑的自行车,给镇上的一百多户人家送牛奶。虽然工作很辛苦,但他很快乐,每天吹着口哨,笑容满面地回家。一天,牛奶工遇到一只来自天堂的猫,这只猫的使命就是帮助即将去天堂的人完成最后的一个愿望。它这次帮助的是一位盲人小姑娘,小姑娘最后的愿望就是能够看一眼蔚蓝的天空,猫希望牛奶工帮忙,牛奶工痛快地答应了。于是,牛奶工为小姑娘准备了一瓶特殊的牛奶,猫使用咒语把牛奶工工作服的蓝色注入牛奶中,小姑娘喝了这瓶牛奶,就看到了蔚蓝的天空,实现了最后的愿望。
这篇文章很感人,它告诉我们要做一个善良的人,快乐的人,乐于助人的人。
第四篇:瓶子里的春天读书笔记
蚂蚁是悲哀的,起码有一只蚂蚁就是这么想的。作为蚂蚁,身材矮小,没有任何威风可言,在森林中最不受尊敬。
这只蚂蚁去找上帝理论,它听说世间每个生灵都在上帝那儿有一个瓶子,瓶子里装着上帝给予那个生灵的幸福。这只蚂蚁认为自己那个瓶子上帝一定没有装满,所以它才会有那么多不幸。上帝问它,那你认为我把谁的瓶子装满了,我就把谁的瓶子跟你的瓶子调换。蚂蚁说老虎的瓶子一定是满的,它平时在森林里耀武扬威,作威作福。于是上帝就把蚂蚁的瓶子跟老虎的瓶子调换了一下,蚂蚁变成了老虎。
蚂蚁变成了老虎后,确实很威风,而且比原来那只老虎还要威风。不过没威风多久,它就发现,当老虎也真够苦的。首先,每天的食物全靠追捕其他动物获得,而作为蚂蚁,食物随地都是,很容易捡到的。其次,老虎没有朋友,不管哪个动物见了它,都疯狂逃遁,而作为蚂蚁,有许多小动物愿意跟它打交道,即便不算上那些小动物,它们自己的族类就非常多,在森林里随处可见。蚂蚁永远不会像老虎这么孤独。
蚂蚁认为上帝给老虎装的那个瓶子肯定也不是满的,于是又去找上帝。这回上帝把蚂蚁领进那个堆满瓶子的屋子,结果蚂蚁发现,里面的每一个瓶子都是满的。蚂蚁大惑不解。上帝就说:“孩子,我的每一个瓶子都是满的,不满的是你心里的那个瓶子。”
这虽然是一个童话故事,但它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每个人的幸福都一样多,关键看你从中发现了多少。有些事情最好淡泊一点,一切看淡一点,幸福就增加一点,幸福程度不相当于得到的,而是相对于愿望。
第五篇:瓶子里的春天读书笔记
这段时间我读了《四季里的科学—春天》,看了它,便让我这个在城市长大的孩子想要抛开电脑游戏,快乐地投入到大自然的怀抱里!
这本书一共讲了三篇故事,第一篇讲的是:春天的野菜,原来一个小小的野菜也有很多品种,像我们熟悉的荠菜、蒲公英;还有我们听都没听过的月见草、一年蓬等。第二篇是:春天的花朵,踏青、赏花,其乐无穷。第三篇是:我们是捉虫能手,讲了好多捕昆虫的方法。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第三篇,里面很多的动手游戏深深吸引着我,我喜欢折纸蝴蝶:取一张正方形的纸,先对折,再对折,然后沿虚线展开,折成三角形,背面也按照相同的方法折成三角形。再沿虚线向下折叠,再翻面,沿虚线向上折叠,尖角要稍微高于上面的边,将外面的两个角拉下来,然后沿虚线折叠,两个翅膀沿虚线折叠,一只美丽的纸蝴蝶就做好了。瓶子里的春天我还喜欢用石头做昆虫:先挑几块圆圆、扁扁的石头,在石头上直接画昆虫也行,如果想让它逼真,可以用胶水把小石子儿或种子粘在上面,就能做成可爱的昆虫了,既简单又有趣。
让我最感兴趣的是饲养卷象:5—6月,到附近的山上或公园里找找刺槐、赤柄、榛树等很容易就可以看到叶子卷成一团的卷象巢。卷象在树上产卵后,会把叶子卷起来并咬断叶柄,让它掉到地面上,因为地面的湿气可以确保叶子不干燥,捡几个卷象的巢装进瓶子里,就可以观察了。因为卷象的巢需要保持一定的湿度,所以要在玻璃瓶底部垫上浸过水的卫生纸或布。卷象幼虫在巢里面吃叶子长大,10天左右变成蛹,再过一周左右就变成虫了。这时如果提供新鲜的叶子比较麻烦的话,就把卷象放回树上或公园。是不是很好玩呢?
这本书让我大开眼界,增长了见识,同学们,不要再沉浸在电脑游戏里,快来和我们一起在千变万化的大自然里快乐的游戏吧!
《地窖里的耳环》是以色列女作家拉海尔·伯恩海姆·弗里德曼的自传小说,她通过平实而细腻的文字,描写了20世纪中叶欧洲犹太人悲惨的生活景象,尤其是通过二战中自己被押往奥斯威辛集中营并死里逃生的传奇经历,真实而生动地揭示了纳粹德国屠杀犹太人的历史。读这部小说时,我仿佛置身于那狼烟四起的氛围和炮火连天的岁月中,我仿佛回到了二战时期的欧洲,和主人公拉海尔一起过着颠沛流离飘忽不定的生活,从她命途多舛的坎坷经历中,我品味到一位坚强女性的品格特征。这部小说的传神之处在于描写精细,在读的过程中,我产生了通感,我亲眼看到了集中营里的电网、毒气室和焚尸炉,亲耳聆听丧失亲的的犹太人绝望的哀号,亲身感受到令人毛骨悚然的恐怖气氛。
《地窖里的耳环》除了描写惨绝人寰的大屠杀的大不公对待以外,还描写了作者和母亲、兄弟姊妹血浓于水的亲情。残忍的纳粹德国破坏了每一个犹太人的正常生活,却从未打破他们团结凝聚的心。在催赶上路的皮鞭下,是他们紧握的双手;在怠工之惩的酷刑下,是他们相互替代的身影;在焚尸炉前的黄泉路上,他们用友爱战胜了自己的自私;食不果腹时,他们互相谦让,主动把食物让给奄奄一息的病号吃,为的是不被看守发现而被送往死亡之炉。拉海尔刚进奥斯维辛集中营就受到了残酷的打击,还未等从父亲病逝的痛苦中摆脱出来,她便和母亲迅速分开,母亲随即被送往焚尸炉。在广场点名的混乱中,拉海尔和她的小妹妹阿达列冲散了,她的大妹妹哈娅也因胆结石被送往病号区接受火化。她的生命如同一只风筝,风筝的线掌握在纳粹德国的手中,唯一的逃离的方法是间断丝线,才能获得自由,这便是死。很多忍受不了压榨的犹太女人都选择了痛快地死来一了百了,她们看到有一个人在广场上被电网击中之后,便假装去救人而相继扑上被电者的躯体,通过高压电结束自己的一生。死是一个解脱办法,但她不能剪断生命之线,因为她还有一个妹妹和两个离散的哥哥,为了她们,为了生存和犹太复国主义,她要与纳粹搏斗,与死亡抗争。怀揣这样的信仰,她坚定了生的信念。
在接下来的想方设法的逃离计划中,拉海尔表现出了坚如钢铁的意志。面对冰冷阴湿的黑夜,深陷狭窄的死亡阵营。与死比邻的生、与家人离散的痛苦,每一次都如此凄厉惨烈。拉梅尔默然的流泪,却没有如泣如诉的呻吟,她坚强的活着。皮鞭无情的抽打,她没有哀号一声;冰天雪地里的劳动,她毫不畏惧。她在用实际行动向纳粹党证明纳粹人的悲哀,如同《红岩》中齐晓轩的微笑,昭示着黎明前的黑暗,阻挡不了胜利的曙光。拉海尔终究逃脱了出来,用她和她同伴的机智勇敢躲过了德国、俄国、英国三只军队的看押,逃到了她梦想中的以色列基布兹。她的经历让人佩服,真的不敢想象,如果我们生在那个年代,经历着她所经历的,会是什么样的结果。
关于本书的题目《地窖里的耳环》,作者说“我选择‘地窖里的耳环’作为标题,以纪念我和母亲在家中最后的时刻。”这最后的时刻是指,母亲预见到他们将被赶出自己的家,于是带着三个女儿到地窖,将自己所带的耳环除下,放在一个管子里,并将管子埋起来,以便战争结束后她的女儿们可以用这首饰重新开始生活。作者怀念她的母亲和她的祖国——严格说是以色列,因为犹太人亡国几千年,漂泊几千年,他们迫切需要一个容身之所,来抵御周围民族的歧视和杀戮。
以色列的复国运动得到了许多中国人的支持,因为中华民族和犹太民族作为世界上最多灾多难的民族,在很多层面上可以产生共鸣。二战中有数以万计的犹太人跑到上海来,受到了善良中国公民的庇护,当时上海已被日军占领,日军受德军的鼓动也对犹太人实行迫害,把他们驱赶到一个围墙里关押起来。许多上海市民冒着生命危险把食物从围墙外扔进去,使得大批犹太人存活,这些犹太人日后成为以色列建国的中坚力量。所以中华民族从来没有过歧视犹太人的行为,因为我们和他们遭遇得太像,也同样悲惨。
无论是日军侵华还是纳粹德军,其所作所为无非是极端狭隘的民族主义作祟,狭隘的民族主义是人类思想的一大顽疾,只要持这种思想的个人或团体,壮大后势必对人类构成一种灾难。他们认为自己的民族是最优秀的,其他民族是劣等的,完全与马克思主义民族观背道而驰。这种荒谬的逻辑是他们发动侵略战争的理论依据,纳粹德国把宣扬德意志民族是最高尚的民族,而犹太人是狗,是肮脏的东西。希特勒及其追随者嫉恨犹太人能力高,赚钱本事大,也嫉恨犹太人的
智慧“抢走了他们的生存空间”。因此要有德意志的剑和犁为德意志民族拓展生存空间,这一拓展就是六百万有太冤魂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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