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我喜欢的三国人物

作文我喜欢的三国人物500字合集。

网络时代学会写作是人们必备的素养,作文内容不固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好文章都是改正的。写完作文后,要经过多次修改才能更加完善。怎么将自己的心情整理成文字写进作文呢?小编花时间特意编辑了作文我喜欢的三国人物,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作文我喜欢的三国人物【篇1】

“这是一个英雄背出的时代,这是一段扑朔迷离的历史,这是一个津津乐道的话题。正史记录,野史传说,小说演义,戏剧编排。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平点,不同作品有不同的描述。是非真假众说纷纭,成败得失疑斗众生……” 曹操,聪明透顶又愚不可及;狡猾奸诈又坦率真诚;豁达大度又疑神疑鬼;宽宏大量又心胸狭窄。大家风范,小人嘴脸;英雄气概,儿女情怀;阎王脾气,菩萨心肠。曹操,既狡猾又老实,既温情又狠毒,既宽容又报复。看曹操,不能盲人摸象只看一面,而要全面地去评价他,了解他。

易中天先生讲到他是一个可爱的奸雄。可爱?曹操的可爱之处,在于他爱讲真话,在一个人人都讲假话的年代里,他并不因此而改变自己。曹操的智慧实在让人佩服,在假话连篇的年代中,实话具有雄辩的力量,是打败假话的最好的武器。 “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曹操的诗也体现出了曹操的大气。 我认为曹操是一个很有意义的人,是一个可爱坦荡的人,对于曹操,易中天先生对他还有这样一个评价:胜利归功于他人,失败归责于自己。这样大度的人,是非常值得尊重和赞赏的!

作文我喜欢的三国人物【篇2】

说起三国人物,我喜欢的有很多,比如能经天纬地的诸葛亮、义气当头的关羽、勇猛忠心的典韦、侍母归曹的徐庶……但最喜欢的嘛——“常山赵子龙”赵云是也!

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他吗?理由有三点:第一点是他长得帅,《三国演义》中说赵云“身长八尺,姿颜雄伟”,用现在的话说就是高富帅。

第二点是他忠奸分明。赵云先是公孙瓒的手下,后来投靠了刘备,却不投靠曹操。大家一定很好奇,为什么赵云不投靠曹操吧,因为他认为曹操是卖国贼,而刘备是汉室宗亲。

第三点是他智勇双全,胆略过人。在长坂坡一战中,他一个人为找刘家大小,自己先后杀了数名曹军。古人就赞美过他“血染征袍透甲红,单阳谁敢与争锋。古来冲阵扶危主,只有常山赵子龙。”在诸葛亮第一次出征祁山时,赵云一人杀死了曹兵先锋五人。第二次出兵祁山时,为保西蜀安全撤退,带领一百蜀兵杀退了一万曹兵,还缴获了不少钱财和粮草。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三国人物——赵云。

作文我喜欢的三国人物【篇3】

我最喜欢的三国人物——关羽

我最喜欢的书是三国演义 ,我最喜欢的人就是关羽啦。我为什么喜欢他呢?因为他的英雄事迹很多,他宁死不屈,不会投降于任何人。

下面我把他的故事慢慢地道来:第一个是温酒斩华雄。

华雄可是个厉害人物,他斩了曹操的心爱大将-俞涉和潘凤,于是就请关羽出战。曹操给了关羽一杯温热的酒,关羽说:“我去去就回。”关羽一刀就把华雄斩下了马,提刀回来见曹操,那杯酒居然还是温的!他真厉害啊。

有个著名的故事叫刮骨疗伤,就是讲关羽的英雄气概的。

关羽中了一枝毒箭,毒都到了骨头里,于是他就请华陀来帮他治疗,华陀说要把骨头的毒刮掉,当时没有麻药,关羽居然笑着跟别人谈笑风生。真勇敢!

啊!关羽,你真是天人啊!

作文我喜欢的三国人物【篇4】

关羽是三国演义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关羽他长得身躯魁梧,枣红脸上生一双丹凤眼,一对浓眉,长长的胡须一直飘到胸前,又英俊又威风。

自我感觉,关羽差不多是桃园三结义里实力最强的人了,他机智、勇敢、还很坚强!实力更是深不可测,是每一位士兵的榜样!

一次,关羽被人射中了毒箭,一位叫华佗的医生驾小船从江东过来,对关羽说:久闻关将军是天下英雄,又听说他中毒箭,特来医治。关平引华佗见关羽,见关羽伤势十分严重赶忙医治。他用刀刮骨,只听嚓擦有声,帐上账下凡看到的人,都掩面生色。而关羽仍饮酒下棋,有说有笑,全无痛苦之色!这让我知道了他这坚强的意志是不可攻破的。

我最羡慕关羽的是他超强的武力值!很多大将都不是他的对手,当关羽一行走进洛阳,孟坦带好双刀,带领着人马排列在关口,关羽来到时,孟坦自持有点武艺,策马上前与关羽交锋,然后按计回马撤退,没想到关羽的赤兔马跑起来飞快,当孟坦正等韩福射出暗箭时,早被关羽的青龙刀劈为两段!

这让我知道关羽真是武艺超群,又非常的坚强,不愧是众多大将的榜样!

作文我喜欢的三国人物【篇5】

四大名著中,我最喜欢看《三国演义》,因为作者罗贯中把三国时期的战争和鼎盛写锝栩栩如生。而三国中,我又最喜欢诸葛亮,他善计谋,留心世事;精通兵法,常自比管仲,乐毅。在他身上,有两个突出的特点:一是智绝,一是忠贞。

诸葛亮,蜀国丞相,军师。复姓诸葛,名亮,字孔明,琅岈阳都人。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批鹤氅。他十五岁随叔父诸葛玄到豫州,后投靠荆州刘表,安家于襄阳。

建安十二年,刘备三顾茅庐请诸葛亮出山,后火烧博望坡,是他出山的第一功。后来又建议刘备联孙抗曹,并亲自到东吴去说服周谕。然而就在赤壁大战前夕,周谕因嫉妒诸葛亮的才能,威胁他十天之内造箭十万支,幸亏诸葛亮神机妙算,用几十只草船从曹操那儿借锝十万支箭。这就是著名的“草船借箭”。周谕备战完毕后,现在就是“万事具备,只欠东风”了。只见那诸葛亮“呼风唤雨”,“借”得东风,让周谕火攻曹操,使得曹操败于赤壁。可是,周谕出于妒忌,几次想害死诸葛亮,但都被诸葛亮一一识破,跺过。最终诸葛亮三气周谕,使周谕箭疮迸发而死。后来,诸葛亮又北伐南蛮,七擒七纵孟获,使其终于降伏。然后又以超凡胆略摆下“空城计”,智退司马懿的十万大军。最终为蜀国立下了汗马功劳。

在一般人的心目中,诸葛亮是智慧的化身,但实事求是的说,诸葛亮也是有失误的。比如说:战略方针上的错误,用人,选人上的错误——但大多时候,诸葛亮还是神机妙算的。

诸葛亮是罗贯中着力打造的人物,是贤相的化身。连史书都这样评价:“亮才干治成为长,奇谋为短,理民之干,优于将略。”(陈寿《三国志,诸葛亮传》)。诸葛亮经过罗贯中塑造后,变成了足智多谋,忠心耿耿,完美无缺的人物,这也就是我为什么喜欢这个人物的原因。

FWr816.Com精心推荐

三国人物的“跳槽”与职业规划


● 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处处不留爷,爷当个体户。

● 吕布这个跳槽王最终却成了跳槽亡。

● 跳槽者起初的梦想都很美好,但事实证明,跳槽是把双刃剑。

人在职场,跳槽是司空见惯的事。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处处不留爷,爷当个体户。不过,跳槽也是一门学问,跳好了平步青云,跳不好不仅壮志难酬,甚至可能性命难保。

三国里跳槽的精英大致有这样几种类型:

第一种是创业型的跳槽者,其代表人物是刘备。刘备先依附刘焉,后来跟过袁绍、曹操这些大企业家,还跟刘表干过,甚至和吕布谈过合作。这种人不在乎有多高的职位,他更在乎能否快速学完所在单位的精华。通过游离于各个单位之间,刘备汲取各方经验,为创业做准备。

第二种是老板无能导致的跳槽者,其代表人物是刘璋的老部下张松。其实张松在刘璋公司过得挺自在,很被老板赏识,而且是活少钱多离家近。但是张松不满意,因为刘璋禀性暗弱,根本不能保证自己的利益,说不定哪天就破产了。于是,张松决定另择新主,最后选定刘备。

第三种类型是在原单位不受重视的跳槽者,其代表人物是许攸。许攸原是袁绍的部下,官渡之战中,许攸向袁绍献计,趁与曹操相持官渡的时机,派一部分人掩袭曹军的大本营许昌,然后首尾夹击曹操。袁绍不但不以为然,还偏听旁人之言,将许攸逐出中军大帐。许攸一想,我跳槽算了,他连夜投奔曹操,并授计曹操劫烧了袁绍屯于乌巢的粮草,导致袁绍大败。

许攸因前老板不重视自己而跳槽,这本无可厚非,问题就在于他的跳槽方式有些不地道,为取悦新主人而泄露原单位的机密资料。这是当下的跳槽者需要禁忌的事情。长此下去,所有人都知道了你的操行,你在这个圈里就混不下去了。

第四种类型是毫无章法的跳槽者,这类人没有明确的职业规划,走一步是一步,得过且过,甚至连下一次跳到哪自己都不知道。这种类型的典型代表是吕布。吕布原是丁原的义子,董卓派人带着金珠宝马去挖角,吕布就砍了丁原的脑袋,转身拜了董卓当干爹;王允巧施连环计,吕布就认王允当义父,英勇地把董卓刺于马下;白门楼上,战败被俘的吕布向当年称兄道弟的曹操乞降,还不忘加一句愿拜为义父,不过曹操不乐意步前两位干爹的后尘,一根绳索结束了吕布的跳槽生涯。因为吕布极具个人色彩的经历,张飞送他雅号曰三姓家奴,十分贴切。

吕布可以说是三国第一猛将,论能力自然不差,但他却没有成就功名,反而英雄早夭,其原因就在于他太没规划性,可称得上是三国中的跳槽王。但这个跳槽王最终却成了跳槽亡,成为三国时期最失败的跳槽者。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跳槽者起初的梦想都很美好,但事实证明,跳槽是把双刃剑。跳槽也有跳槽的规矩,坏了这些规矩,就算你有天大的本事,估计也没人敢接受你。跳槽者需要遵守的首要规矩就是切莫贬低前单位。魏延杀主投靠刘备,其实就是在说,我前单位太垃圾,根本不是人待的地儿,所以我就跳你这来了。结果魏延却并没有得到诸葛亮的欢迎,相反还招至反感。为什么呢?因为你现在在我这大骂前单位的不是,那等你从我这离开寻找新公司的时候,肯定也会大骂我的不是。这就是魏延跳槽带给我们的教训。

此外,跳槽与其他事物一样具有两重性,跳得太急、太频繁效果未必好。不能凭一时之气与一时心血来潮便马上跳槽,应该沉住气,选择时机,争取跳一次成功一次、收获一次、升华一次。

我最喜欢的水浒人物作文600字精选


想说的,不敢表达的,都在作文里了,写作可以丰富我们的内心世界,平时生活中我们可以多背诵一些优秀的作文,你是不是正好也在寻求好的作文当参考呢?有请驻留片刻,小编为你推荐我最喜欢的水浒人物作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最喜欢的水浒人物作文(篇1)

寒假期间,我整理书柜找到了那本《水浒传》,重温了一遍里面的内容,当我合上书本时,由于第二次看完它,便有了新的理解和体会,让我更加认识到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和,底蕴深厚。

在历史的长河中,我国古代曾经有限无数的风流人物,例如孔子,唐雎,李白,辛弃疾,施耐淹,鲁迅,冰心等都是名满华夏的文人。

他们以手中的笔,写下一篇篇震撼人心的文章,一首首饱含感情的的诗歌,是他们使一张张白纸染上墨汁,增添了色彩,让纸上的人物充满了生机,他们用文字展现了人物豪迈的举止,英雄的气概,使人物的英雄形象驻扎在我们心中。同时他们的文章也开始步入了我们的生活当中,让我们体会到他们的用意。

而耐施庵笔下的《水浒传》更是让我眼前一亮,《水浒传》是一部以北宋末年宋江起义为主要故事背景的长篇小说。主要内容是以宋江为首的108条好汉在山东梁山泊聚义的故事。

我最喜欢的水浒人物作文(篇2)

说到水浒,其中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先说冲大哥,号称豹子头。一听到豹子头,你们就知道是-林冲。林冲的武功很好,他乃八十万禁军的教头,很威武。我想有他武功。说一下故事吧!林冲发配到沧州,当了看守场的人,高俅派心腹除掉林冲,可林冲在山神庙里,偷听到了高俅的阴谋,雷霆大怒。把这几个心腹以及管营一同杀掉,然后上了梁山。我最怕“母夜叉”了,我们班有个女同学继承了母夜叉的脾气。我和楼“先生”最怕她了。

母夜叉是何等人物。连人肉包子都敢卖。她是如何死的我来告诉你们。在讨方腊的时候,方腊大败而逃,方腊喝了有□的井水,被孙二娘发现,谁知方腊没昏迷,方腊先杀菜园子张青,然后连孙二娘也给杀害了。再说“李鬼”。,李逵是个野汉子,吃喝赌样样都来。杀起人来也非常残忍。我们一向叫他铁牛,李逵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一天,宋老大和李逵,戴宗一起喝酒。宋老大觉得这鱼汤不鲜,李逵便去打鲜鱼。谁知李逵抢了张顺手下的鱼,张顺便发火了,上前找李逵理论,于是就起了争执,接着就打起来了。然后张顺在地上被打成青一块,紫一块,接着把李逵推到水里,在水里张顺变得像鱼一样灵活,而李逵则成了旱鸭子。

最后宋江上来把两人的调解开了。打虎者——武松很厉害,独臂擒方腊。这就是当时的场景。方腊大败而归,被武松追着打。在一座庙里,方腊锁住了武松,武松忍痛砍下一只手,把方腊狠狠揍了一顿,把他提起来,方腊束手就擒了……这些都是我的偶像,还有很多也是我的偶像。

我最喜欢的水浒人物作文(篇3)

窗外大雪纷飞,昏黄的灯光铺满了书桌。我拿起了《水浒传》,怀着一种对英雄的向往之情翻开了它。

《水浒传》这篇著作主要讲了宋江等众多好汉,共一百零八人。他们揭竿起义,举起义旗,替天行道,劫富济贫,沉重地打击了反动统治者的嚣张气焰,张扬了人民群众的神勇斗志,干出了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

在书中,武松给我的印象最深,他是打虎英雄的化身。当时,武松想去看望他的哥哥武大。走到景阳冈时,为了暖暖身子,他饮酒如牛,连续喝了十八碗烈酒,摇摇晃晃地上了山。突然,一只健硕的老虎窜了出来,直扑向武松。武松拿起木棍朝着老虎头上打去,老虎纵身一跃,重重地把木棍压在掌心之下。

紧接着,一人一虎展开了第二回合的争斗。老虎张开它的血盆大口,朝武松咬去。武松像是海里的水草闪身一躲,跳上了老虎的背。老虎又用尾巴一扫,想将武松甩下身去。此时,老虎已经精疲力尽。武松挥起如铁拳一般的拳头砸向老虎,老虎顿时应声倒地,四窍流血。武松担心事情有诈,又拿起半截木棍,狠狠地砸向老虎的头。这时,猎人从远方走来,看到这样的场景,都感叹武松英雄了得,拍手称赞。我也很敬佩武松的神勇。

在一百零八个好汉中,每一个都是一个不同的哲理人生,他们昭示我们无限思考。这是古人留给我们的精神财富。它永远都在闪耀着精神世界的光辉。它也永远给我带来了关于思想与情感的启迪和力量。

我最喜欢的水浒人物作文(篇4)

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啊,就非《水浒传》莫属了。它非常生动有趣,而且又会让读者有一种非常刺激的悬念。

水浒传的故事非常多,有很多版本缩略。

在水浒传里,那些梁山泊水浒寨的英雄豪杰,都英姿飒爽,在战场上有万夫不当之勇。可是最后,那些黑旋风李逵呀,鼓上蚤时迁呀,浪里白条张顺呀,还有那没羽箭张清、玉麒麟卢俊义等等好多英雄,都死在了奸臣恶煞之手。

水浒这个故事,主要是讲的情节非常具体,也不会感觉很罗嗦、很马虎。刚开始,因为梁山泊的人很少,常常遇险,所以讲的就很具体。到后来,梁山泊水浒寨人多气盛,所以就很容易打倒敌人,有些小国家就只说的粗略一些了。

我很喜欢看古典文学,这也是我喜欢看水浒的原因之一吧。水浒跟《隋唐演义》、《三国演义》那些文学差不多,几乎都是小题大做的。那些事情可能都是幻想出来的,要不就是那些很小的事作家把他故意写大的。我*时也很爱看幻想小说,所以,爱看水浒的原因也有这一份儿。

总而言之,水浒是一本非常好的书,不管老小,都可以看这种书。而且,水浒这类景点文学作品,跟其它书大不相同。它是一种带着迷茫情感的书,他重现了一种古时军队打仗时的激烈情形。水浒还告诉我们了一些道理,比如说:水浒寨里的人都互相帮助、水浒寨里的人都宽容大量等等。

这就是水浒,建议你也去买一本看看!

我最喜欢的水浒人物作文(篇5)

我最喜欢的水浒人物——宋江我最喜欢的水浒人物——宋江

《水浒传》一书描写了北宋微宗时,以宋江为首的108名好汉在梁山聚义,打家劫舍,杀富济贫的传奇故事。108个绰号响亮的人物,108个鲜活独特的个性,一段段曲折的传奇故事,无不引人入胜,让我大呼过瘾。

读完全文,我的脑海里满是宋江这个特殊的人物。宋江是《水浒传》里面绰号最多的一个,这些绰号实际上是介绍了宋江的性格特点:第一个是黑宋江,因为他长得面黑,身体比较矮;第二个是孝义黑三郎,讲的是他对待父母,讲究孝道;第三个是及时雨,讲的是他仗义疏财,扶危济困。我最喜欢宋江,是因为他的孝心,他的孝心把我感动了。

宋江到郓城县做押司,便办了与父亲、家人断绝关系的文书,怕日后有事牵连到父亲和家人,并且因此确保了家人的安全,读到这里,我真切地感受到了他的真心,他对家人的关爱,也就对他敬重有加。宋江是一个孝顺的人,对父亲更是言听计从。在《花荣大闹清风镇》这一回中,宋江读罢石勇带来的家书,连声叫苦,举起拳头便垂起胸来,一边骂自己是不孝子,老父亲死了都不在身边尽孝,与畜生没什么分别,一边哭着将头往墙壁上撞,甚至哭得昏迷过去,连夜赶回家中。

读到这一段,足以见他对父亲的孝心,我感动地想落泪,从这里我也知道了,宋江之所以为人所敬,也许是因为他对家人的孝心和对别人的忠心吧。孝敬父母、尊敬长辈是我们中国人的传统美德,宋江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从小,我爸爸妈妈就教育我要做一个有孝心的人,并且一直用他们的实际行动感染我。

当妈妈生病时,我为妈妈端水拿药,照顾妈妈,陪伴在妈妈身旁;当爸爸工作很累时,我为爸爸盛饭,却不会去吵爸爸;家里有好吃的东西时,我会先给爷爷奶奶,然后和家人一起分享。我喜欢宋江,喜欢他身上那份孝顺的优秀品质。

我最喜欢的水浒人物作文(篇6)

鲁达,在《水浒传》的众多英雄中是一个有着鲜明特色的人物。他有超群的武艺和赫赫的军功,又在权位极重的经略府中任提辖。凭这些,他本可以和当时的社会和睦相处,逍遥自在地做个武官。但是,行伍出身的下层人的阶级地位和长期形成的可贵品格,决定了他偏偏要向黑暗的现实挑战。拳打镇关西、大闹桃花村、火烧瓦官寺、大闹野猪林,直至奔上二龙山落草,是他所走过的生活道路;疾恶如仇、见义勇为,是他突出的性格特征。《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写的便是他在生活道路上所做的第一个光彩照人的表演。

鲁达长期闯荡江湖,对社会上的压迫和不平,怀有强烈的愤懑。他拔刀助人,不避水火;冲锋陷阵,不畏刀枪;抗暴斗恶,舍生忘死。他相貌粗恶而心地善良,脾性急暴而用心精微,力大艺高而处事谨慎。他是水浒英雄人物中深受人们喜爱的一位。

一奇在曲尽三拳之妙。拳打镇关西不是劈头盖脑乱打,而是有选择、有步骤地一拳打一个部位,很有节奏感。三拳的效果,全从郑屠被打的不同部位所产生的不同感觉写去:打鼻子,从嗅觉写,咸酸辣,不是滋味;打眼睛,从视觉写,红黑紫,头晕目眩;打太阳穴(近耳根),从听觉写,乱嗡嗡昏厥过去。就这样通过一连串使人眼花缭乱、应接不暇的形象比喻,使鲁达三拳,各尽其妙,绝不雷同。

二奇在点染出鲁达的英雄性格。三拳不打在一处,显示出他粗中有细,三拳就结果了郑屠的狗命,足见他嫉恶如仇,下手很重。也正是这三拳,结束了他的“提辖”生涯,从此走上逃亡、出家落草的道路,最终上了梁山。

我最喜欢的水浒人物作文(篇7)

最近,我读完了施耐庵的《水浒传》。我被它所塑造的鲜活的人物所摄服,他们的赤胆忠心和豪爽气概总是令人心潮澎湃。

《水浒传》是我国第一部章回体长篇白话小说。通过讲述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位好汉被逼上梁山走上反抗道路的故事。

其中我最欣赏的是武松,当然智多星吴用我也很佩服。

在《水浒传》中有这么一首诗:

“万卷经书曾读过,平生机巧心灵。六韬三略究来精。胸中藏战将,腹内隐雄兵。谋略敢欺诸葛亮,陈平岂敌才能。略施小计鬼神惊……”

这首《临江仙》赞颂的是梁山好汉智多星吴用,他的足智多谋不仅体现在智取生辰纲,还体现在使时迁盗甲,巧用双掌连环计,赚金铃吊挂,智赚麒麟等情节中。一个足智多谋,善用谋略,饱读诗书的智多星吴用在我眼前显现。

我最喜欢的水浒人物作文(篇8)

《水浒传》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明朝的施耐庵。

《水浒传》是北宋末年的一群农民起义者,对抗封建腐朽没落的北宋王朝的故事。书中描写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但给我印象最深,让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武松。

书中对武松用了大量的笔墨进行了描写。通过细致入微的描写对武松的人物性格进行了全面的剖析。书中的武松是一个豪放不羁,武艺高强,嫉恶如仇,忠肝义胆的英雄人物。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故事来看看。

景阳冈打虎。

提起武松人们就会想到武松打虎。说的是武松从好朋友柴进回家去看望自己的哥哥。路过景阳冈下的一个小酒馆,看看天快黑了就去吃饭,一下喝了十八碗酒,小二劝他别上山,说山上有老虎。武松一点都不怕。到了山上就再一个青石板上睡着了。到了半夜。来了一只大老虎,武松和老虎经过一翻激烈的博斗,赤手空拳的打死老虎。显示了他高强的武艺和超人的胆魄。令人敬佩。

醉打蒋门神。

这个故事是说武松为了给哥哥报仇,杀了西门庆被发配到孟州。被施恩刻意交好,告诉他,自己有一家酒店被一恶霸蒋门神抢了。还把自己打伤了。武松一听就气坏了。让施恩第二天带他去快活林酒店找蒋门神。到了已后,武松没用几个回合就打败了蒋门神。替施恩夺回了酒店。把武松嫉恶如仇的性格描写的淋漓尽致。

这样的武松是我最喜欢的水浒人物。

我最喜欢的水浒人物作文(篇9)

读了《水浒传》,我认识了各路英雄好汉,他们不畏强权,除暴安良。成为每个人心目中的英雄,其中我最喜欢性格粗莽的鲁智深。

鲁智深在《水浒传》中具有强烈的艺术形象,他为《水浒传》增添了几分趣味。他的一系列故事情节都深深的打动着我。他为金氏父女打抱不平,竟三拳打死了镇关西,但是聪明的他却用计逃脱,因为他深知官府的黑暗,不愿受官府牵制,最终选择与官府作对。他的这种气概很让我钦佩。他不但有粗旷豪迈.嫉恶如仇的品质,同时他也是一个侠肝义胆,粗中有细的人,与《水浒传》中的杨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杨志在汴梁卖刀时不堪牛二的撩拨将他杀了,后怕连累他人主动去官府自首。他虽然成为了敢作敢当的人,但是他报案自首,等于自投罗网,决不会有好下场,所以说他欠考虑,不像鲁智深那样粗中有细。之所以说鲁智深侠肝义胆,是因为他不但为金氏父女报不平,还为金氏父女凑盘缠,他把身上带的五两银子都给了金老,觉得太少,就又向史进和李忠借钱,史进很爽快,借了鲁智深十两银子,可是李忠却只拿出了二两银子,鲁智深嫌他小气,就去还给了李忠。鲁达仗义疏财,不为别的就为一个义字,主张救人很彻底,而李忠的作风让人很看不起。鲁智深也可以说是有勇有谋的人物,他宁愿多为百姓做些有益的事,也不愿受官府迫害,他是《水浒传》中最让我感到与众不同的人物,他的胆识最让人敬佩。

鲁智深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不愧是我最喜欢的水浒人物。

我最喜欢的水浒人物作文(篇10)

有这样一本书,记载了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人在梁山泊起义的故事,它,是中国四大名着之一,是极具史诗特征的作品之一,这本书中的故事脍炙人口,是中国长篇叙事文学鼻祖之一,没错,它就是——《水浒传》。

这本书有众多版本,也曾被翻拍成电视剧,书中的故事情节曲折动人。宋朝的太尉高逑原本是个无赖,因为会踢球,得到了赏识,从此无恶不作。他的干独生子高衙内横行霸道,为了霸占八十万禁军总教头林冲的妻子,他诬蔑林冲图谋不轨,并把林冲发配充军,还想在野猪林半路把他杀死,幸亏花和尚鲁智深仗义相救。另一边,蔡太师过生日,他的女婿搜刮十万贯金银财宝,送往京城庆贺,派杨志护送。而晁盖、吴用、阮氏三兄弟等人定计智取生辰纲,事后与朝廷激战,最终大伙一块投奔梁山。又有打虎英雄武松杀死勾结嫂子潘金莲而杀害哥哥武大郎的西门庆,被判充军,最终经历一系列波折,他也被逼上梁山。此外还有宋江、鲁智深等众多好汉,共108人,最终都因为种.种不同原因而被迫在梁山落草为寇,揭杆起义。他们举起义旗,杀遍大江南北,干出了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

我喜欢话题作文900字合集


我们从学生时代就开始写作文,通过写作可以培养自身的知识整合能力。一篇好的作文最好有自己独特的见解,你知道写作文要注意哪些方面吗?也许"我喜欢话题作文"就是你要找的,请继续阅读本文相关内容!

我喜欢话题作文【篇1】

清晨开窗,凉风扑面。唔,夏天走了。

我常跟爸爸在关于冬天好还是夏天好的无聊问题上争执。他偏要说服我喜欢冬天。我便开始举例子打比方地将夏天的优点突出,理屈词穷时就说:“反正就是夏天好。”若在小时候,“反正就是”这一类口头禅是要被爸爸写在门框上我够不到的地方的。

为什么要爱夏天?小时候会毫不犹豫地说:因为有海!

南戴河的夏天令人难忘。我们一家会早早地奔向海边,充起橡皮船,然后骄傲地荡起来。随着道道海波,小船如树叶般摇曳,心神也跟着飞荡……

现在完了,海边都不敢去了。南戴河早已没了蓝色,沙滩边居然还拦了网收费!难道大海的美景属于他们?

还好,随后的夏天也是极有趣的。小学的时候不懂得抓紧时间,日子就过得分外自在。放暑假只要一有空,就给胖子打电话约好一起去游泳。胖子叫阿文,是我的同班同学。记得那时候过“六一”,学校组织了游艺活动,胖子的妈妈却被班主任“请”到学校历数胖子的罪状。我们在疯玩的时候,阿文被关在办公室里挨打。见到他时,他却做出无所谓的样子,把挣到的奖券一古脑儿地给了我。

阿文在楼下等着我。他骑一辆银灰色的山地车,我的是红色。我们一路有说有笑地到龙潭湖。我要先陪他到深水区考“深水合格证”!--没办法,他总是丢。

然后便是玩。阿文鼓着腮帮,把个大气球吹得像他的肚子一样圆。我们打水球,打没劲了就比赛“浮冬瓜”--抱起身子,脑袋扎进水里,看谁坚持时间长。喊完“一、二、三”,我俩深吸一口气扎下水,水面上漂起了一个大冬瓜,一个小冬瓜。不知是不是浮力大的缘故,反正阿文总能赢我。

深水池旁有一米板,阿文跳了一次就不玩了。我猜他是嫌水花溅得太大。于是我们跑到“幼儿戏水区”,在没膝深的水里赛跑。我们早就玩出了经验,跑的时候要一鼓作气,呈高抬腿姿势往前冲。大家摔倒的样子是不尽相同的:前翻式,后仰式,还有看见对方倒了,自己一乐,脚下却没稳住,斜着栽的……我俩快笑炸了。累了,就趴在水里。暖暖的阳光洒在身上,明晃晃的水面让人睁不开眼……

最吸引人的自然还是水滑梯。龙潭湖最高的水滑梯有70度,人几乎是直着掉下来。为了安全,滑梯很窄而且有缓冲。我酷爱玩那个惊险的,阿文不玩。哈,他肯定是怕卡在里面下不去,那多土!

游泳场外也挺热闹。我们一出场便去吃烤肉串和刨冰。阿文和卖肉串的叔叔混得很熟,吃烤肉可以账。下次补付钱的时候,叔叔又给他多烤两串。一次,那叔叔开玩笑问他:“这么小就带女朋友来玩呀?”我就笑。阿文忙解释:“同学,同学……”

阿文的车技是一流的。过马路,他一扭身子,挥动着小胖手“”一下过去了。我却愁眉苦脸地被挡在了车流的这一旁。

童年如盛夏般短暂。上初中了,我突然与阿文有了隔阂。或许是成绩,或许是我们那时已隐约觉得要走不同的路了。我们不再一起玩了,其实那时已经极少玩了。阿文依旧笑,但笑中少了分率真。

中考后的夏天依旧美丽。尽管我要开始学习挤车了;尽管那太阳不像以前那样温暖了,会晒疼人;尽管明晃晃的油路让人变得不太理智……我也曾试着接受防晒霜与遮阳伞,但失败了。我爱夏天,虽然,找不到合适的理由。

或许夏能带给我学习的激情,或许它能给我许多美好的回忆。

迎接新的生活,总是从夏天开始的,比如第一次踏进四中校门。

我的夏天可能会在汗水中度过,但我依旧爱它,尽我的全力拥抱它!

我喜欢话题作文【篇2】

棋之道,人之道。一一题记

棋就是这么神奇,明明就只有这么几个子,这么个小小的棋盘,却能演变出无数精湛的阵式。棋者的性情与追求、心情的静与躁,都能在这一方小小的棋盘上展露无遗。

大厅里的人越来越多,声音也越来越嘈杂。而我却安静的坐在椅子上,靠着椅背,双手抱在胸前。默默地等待着,等待着那个与我年纪相仿的对手。

“请六年级选手做好准备,比赛马上开始。”沙哑的广播声在我左上角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着。我依然双手抱在胸前,面不改色的等待着,等待着他的到来。

许久,一个人影才匆匆从我眼前闪过,然后站在了我的面前。

“你是在等我,对吗?”他拍了拍身上的灰后便坐了下来。

“嗯。”我若无其事的回应着。

“那就开始吧。”

我越来越懒,甚至懒的回答了。只是轻轻点了点头,坐正身子后,便示意他开始。

棋局开始了。他出人意料的反踏“飞象穿空马”,意图扰乱我的判断。但他失算了,他并不知道我是专门解“飞象穿空马”的棋手。平炮,上车,短短几步便遏制住了他的“中枢马”。我知道,这几步够他想半天了。

但他也好歹是拥有七八年的.棋手,又何曾不知下一步的走法呢?马上,一招快棋,“飞象穿空马”马上变成“天马行空”,形成与我对抗的局势。

平炮封车,解炮还杀。平炮上马,进兵退车。飞象上马,上士顶炮……渐渐地,我慢慢处于了劣势。马上,他一招快棋,上马进车,一下把我的大本营围的水泄不通。

几滴豆大的汗珠慢慢顺着我的鼻尖流了下来,我的心脏愈发跳的猛烈,一种莫名的心慌涌上心头。难道我要输了?

不,一定不会输!冷静,冷静,我一定要冷静!我反复的告诉着我自己。默默擦干鼻尖上的汗珠后,我便注视着棋盘上红与黑的交织。

下将?这是唯一的出路,但与此同时我也砸断了我的后路。怎么办?怎么办?我反复问着自己。许久,我咬了咬牙,便怀着沉痛的心情把我的老将向下推了一步。与此同时,我也把我推向了“死亡”。砸断后路,不找后路,绝路也是路!

这一步扰乱了他的判断,许久,他便走出了一步错棋,马上,破绽显露了出来。开始大反攻!上马,平炮,进兵……一连串的攻势打得他溃不成军!

“该你了。”我一招棋落。我知道,他输了。

久久的,他捏着一个棋子,不肯放下。

“裁判,我赢了!”我站起了身,双手插在口袋中后,便背对着他,以一种轻蔑的语气对他说道:“你还差的远呢!”

人生如棋,在红与黑中演变的不仅仅是招数,更是一种人生的哲理。我该怎样面对我的人生?这也许是我要用一生的时间去寻找的答案。但就如同红与黑一样,寻找的道路不会有尽头。我爱红与黑!

我喜欢话题作文【篇3】

我喜欢夏日里的微风。当炽热的阳光歇息时,微风就带着它特有的芳香来到人间。用柔和的双手抚摸着人们的面颊,带给人们一丝难得的清凉。它轻轻地抚摸大地的万物,唤醒沉睡的大地。

我喜欢绿叶,喜欢它默默的奉献精神,它既不要华丽的外表,也不要人们的夸奖,只是悄悄地把鲜花捧在掌心。走遍大江南北,它总是尽情地把自己最美丽的一面亮出来,释放所有的绿色,是那样的娇嫩欲滴、美不胜收。常言道:“鲜花还需绿叶配”。

我还喜欢幻想,喜欢幻想各种景观。我幻想过山村美景:一条由黄色鲜花铺成的小路带我走向一个云雾缭绕的青山,听那潺潺的流水声;幻想过雨后天晴彩虹出现的时刻,幻想过我走进一个金碧辉煌的城堡……最难忘的就是那次的奇思妙想---我的背上插上了两只雪白的大翅膀,带我飞遍祖国的大好河山,可以同鸟儿交谈,乘白云去看星星……虽然这一切都是虚幻的世界,但它同样可以给我奇异的享受。

我喜欢书法,喜欢它特有的中国韵味,不管是柔和的隶书,还是挺拔的楷书,或是苍劲的行书、飘逸的草书,都令我为之着迷。当那些优美的线条在纸张上缓缓流淌时,我的心中就多了那一丝国粹的香浓。一行行秀丽的字迹出现在眼前时,我突然发现,我们都是中国文化的传承人。

我还喜欢字典,喜欢它能给我们带来帮助。常言说,字典是我们最好的老师,可谁又能每天都看一会儿书呢。字典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所有文字知识的精华。我喜欢字典里渊博的知识,字典是高楼大厦,建筑着知识的楼房,;字典是海洋,容纳着不计其数的知识。

我喜欢另一种交流方式—目光对视。它和话语一样架起了沟通的桥梁。或许只是一个目光,就能让他人感受到一份温暖、一丝亲切。我喜欢好朋友注视我的时候,因为那是比任何安慰都有好的鼓励,当我沮丧落泪时,这种目光就是我重新爬起、面向太阳的动力,它就是我们最舒适的交流方法。

人的生命就是因为这么多的喜欢而显得多姿多彩。

我喜欢话题作文【篇4】

我玩过的很多游戏当中,最喜欢的游戏是和爸爸妈妈一起玩“成语”游戏。

上周末晚上,吃过晚饭后,我们一家人围在一起聊天。妈妈提议:“不如,我们来玩‘成语’游戏吧?”。“好,好,好!”我连声赞成。

在游戏开始之前,我们定下了游戏规则:谁输了,就在谁的鼻子上贴张小纸条。

游戏第一部分:成语接龙。

首先,由我开始先说:“一诺千金。”接着妈妈说:“今非昔比。”爸爸最后说:“比比皆是。”

我:“事半功倍。”妈妈:“背道而驰。”爸爸:“姗姗来迟。”“错了,爸爸错了。”我急忙大声叫起来,“正确的应该是持之以恒。”爸爸笑着摸摸我的头说:“是的,我姑娘说的对,爸爸的确错了,该罚!”爸爸说完,立刻在自己的鼻子上贴了张小纸条。我看着爸爸那可爱又滑稽的样子,我得意的偷偷在心里笑个不停。

游戏第二部分:看图猜成语。

第一题:图画提示,一个颜料盘,一条蛇,一支小棍,两只脚。

我一看立刻就明白了,抢先说:“蛇年大吉”。妈妈笑了:“是‘画蛇添足’”。爸爸评判说:“这题妈妈对,”爸爸指着画解释道:“你看着上面有蛇、有画盘、有脚,意思很明白告诉我们是‘画蛇添足’”。我这时恍然大悟,我太着急太粗心了,忘记有脚了。

第二题:妈妈拿出一幅画捂住半张,画面只见一个人捂着自己的耳朵。

由于上题的失败,这次我小心翼翼的让爸爸先猜,爸爸思考片刻,做无奈状:“闭目塞听。”妈妈听了哈哈大笑,移开捂画的手,画面露出一个铃铛。我看着图画马上就想到了,“是‘掩耳盗铃’嘛”。这题我答对了,爸爸错了。

……

不知不觉,夜已经很深了,游戏业结束了,我们三个互相指着对方哈哈大笑,每个人脸上都贴满了纸条。“成语”游戏,不禁让我积累了词汇量,而且还让我了解了许多成语故事。我和爸爸妈妈约定好下周末还要再玩。

我喜欢话题作文【篇5】

在一个作文课上,老师说要给我们一件礼物,同学们听后议论纷纷,有的同学说:“老师会给巧克力。”有的同学说:“老师会给文具。有的同学说:“老师会给游戏机。”还有的同学夸张地说:“老师会给别墅。”

老师说:“我先不告诉你们,你们把眼睛闭上,我数一、二、三你们再把眼睛睁开。”我把眼睛闭上之后,心想:老师可真神秘,还让我们闭上眼睛,不如我来看一看吧。我把眼睛悄悄地睁开了一条小缝,只见老师从她的书里拿出了一张雪白的纸,我以为我看错了,正在我迟疑的时候,老师数:“一、二、三。”我们瞪圆了眼,看着那件礼物。果真是一张雪白的纸,我们都对这个礼物很不满意。老师好像看出了我们的心思,老师又说话了:“如果你们对这个礼物不满意,就请帮老师把这个礼物改成你们满意的吧!”同学们纷纷发表意见,有的同学说:“可以画一幅画,一只兔子,因为是兔年。”有的同学说:“可以折一只兔子和一条鱼,兔年有余。”还有同学说:“可以做成剪纸,剪一只兔子抱着元宝,因为兔年发财。”……一张白纸的妙用可真多呀!

老师的确送给了我们一个与众不同的礼物——一个丰富的想象空间。我非常喜欢这个礼物,你呢?

我喜欢话题作文【篇6】

一天,我在家里玩,突然听见水微弱的一滴一滴往下流的声音,我便想起了一个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天下雨,小雨点一滴一滴的从天上下下来,有一滴小雨点打在了石头身上,石头愤怒的说:“你这个不起眼的雨,竟敢打在本大王的身上,就算你再滴多少年,都不可能把本大王打伤!”小雨点也毫不势弱地说:“你这个石头,总有一天,我会把你打穿,甚至把你打破的!”石头漫不经心地说:“走着瞧!”十年过去了,一百年过去了,终于有一天,小雨点亲切地说:“看,石头,你身上的这个地方怎么了?!”石头转过身去瞧,随即愤怒地说:“瓜的,这是一个洞啊!啊?!不可能,你居然真的给我打了一个洞,不可能呀!没天理哟!”小雨点不慌不忙地说:“我不是给你说过嘛,总有一天,我会把你穿,甚至把你打破嘛!叫你少看不起人!”石头听了小雨点的话,惭愧地低下了头。

我想完这个故事以后,心里在想,我们不应该像石头一样骄傲,要不断的武装自己,要不然,迟早有一天会被别人敢上。

我喜欢这样的声音,我相信,读者们一定和我一样也喜欢这样的声音吧!

我喜欢话题作文【篇7】

夏天一般给人的印象是炙热的太阳和空调房间里的人们,温度36度。可是,有没有喜欢夏天的?

我喜欢夏天。

夏天的来临,代表着要放一个长长的暑假,可以休息两个月!还有,我们的作业如果一天一刻不停地做,一~二周即可完成。那么后面几周……啊哈。玩!看电影!旅游!看电视!读书!想咋样就咋样!还可以睡觉,从早到晚!夏天是生机勃勃、欣欣向荣的时候,不象冬天,在房子里开着取暖器,连出去也不行,出去时身上裹着厚棉衣,包得像一个“人肉粽子”,在街上走的都是“粽子”。这些衣服把人的胳膊,甚至手也包了起来,给人们工作的精神打了大折扣,有时把“2009年”打印成“2000年”让看公告的人大吃一惊;有时又把公告上的文字划错了,让人们看了无不捧腹大笑。夏天,青蛙叫了,蝉出来了,荷叶长出来了,荷花开了,清香飘来了,蛤蟆开始吃虫了。衣服少了,感冒没了,白天的时间长了,早上起来精神了。草地也长出了新的草,树木被墨色的绿叶笼罩了。我们运动出汗多了。夏天是活力充沛的季节。

还有一点,对儿童,特别贪吃的人更好的,那就是:

冰淇淋!

这种甜食是小孩的最爱,甜甜的,冷冷的,好吃极了。

甜品里最受人欢迎的,我想应该就是它。

我小时侯很喜欢去买冰棒之类的冷食。咬一口,感觉冰淇淋在嘴里溶化成甜甜的糖水,那种幸福的感受从嘴里一直到心里。

我喜欢夏天,这个热情洋溢的季节。

我喜欢话题作文【篇8】

也许是因为我出生在这个季节吧,所以对她有着强烈的向往

在这个十一月,冬天又轰轰烈烈的来了,带着白霜,架着冬天,还披着冷雾,在世间游荡。到处都有她的足迹,到处都有她的踪影。冬风――是她最信赖的部下,没当她准备让太阳出现之前,总会让冬风先吹遍大地。今天,风儿又大又猛,这强烈的信号果然灵验,下午,便是太阳下的天地。和煦的阳光与夏季的烈日完全是两个样。不信,你看,现在的太阳,颜色浅淡,阳光也弱,仿佛是在空中透过一层薄膜才射到大地的。那样清晰,那样暖烘烘的,罩着山,罩着房屋,罩着我。

我的家就住在校边,而学校又倚在山前。我坐在窗前的写字台上向外眺望,几座山挤在一起,并不像春花那样互不相让,而是礼貌的,悄悄的靠近。是啊,天冷嘛,当然要靠得近些,以便取暖呗!它们也不会忘记人们,在山脚下的小路就是留给人们通行的。小路伴着行动迟缓的溪流,一直通到公路才分散。

看着,看着,望着,望着,仿佛云儿也不同了。那不同于往日,往日的明朗的天空中,白云显眼地映在空中,一团一团,一堆一堆的,看多了,便觉得单调。可谁叫冬天还是个异想天开的装饰设计师,她将白云散成一片一片的,那么薄,那么脆,不仔细看,还真看发现不了它呢!真是响亮的天气啊,就单单指云,人们也能体会到。那是又薄又脆的云,就像酥饼那样松,动一下,便会落下几片。看着这样娇嫩的装饰,真让人们觉得有趣,觉得小心,生怕鸟儿无意中碰到了它,会让这装饰破碎,散落。

下一个月,雪也会降临。冬风会是它最好的舞拌,冰会是它最乖巧的小孩……

我喜欢小兔作文500字精选


范文资讯网内容专辑推荐:“我喜欢小兔作文”,敬请浏览。

我喜欢小兔作文 篇1

今天是大年三十。妈妈给我买了一只小兔子作为春节礼物。我可喜欢它了,便给它起名叫“洁白”。

小白兔的可爱可是名不虚传的。两只大眼镜又大又红,活像一对亮晶晶的红宝石。一对白里嵌红的长耳朵像玉米叶。三瓣嘴,前腿短,后腿长。跑起路来像箭似的。小小的尾巴,短短的,像一个小雪球,一身白色的皮毛,就像披着一件洁白大衣似的。

“洁白”的淘气可是谁都知道的。记得有一次,我拿来胡萝卜丝,想给洁白开个玩笑。于是我便把萝卜丝放在它眼前,它刚要吃,我又抽回来,又把萝卜丝放前面,它刚要咬上一口,我便又抽了回来,它一想,这不是玩我吗?我这时正好把厚味的萝卜丝放在一边,它灵机一动,便一下子跑到那儿去找吃的,它一找到,便跑了老远,似乎怕别人把吃的抢走似的。

记得有一次,妈妈买回一筐嫩嫩的白菜,我便拿来给它吃,洁白津津有味的吃着,一边吃一边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似乎在说:“小主人,真好吃,好吃!”我看着它那样子,不禁想起了儿时的一首童谣:“小白兔,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

我喜欢小白兔,是小白兔带给了我乐趣,小白兔万岁!

我喜欢小兔作文 篇2

兔子浑身长满了毛茸茸的白毛,远远看去像一团棉花。它的一双红眼睛被白毛包住了,嵌在眼窝里,像镶着两颗红宝石。白兔两只长长的耳朵,足有二寸半,里面一层是粉红色的皮,外面毛茸茸的,我想它的听觉一定很灵敏。

小白兔的鼻子扁扁的,嘴唇分成三瓣,总是不停地耸动着,不知是因为害怕,还是随时在根据气味寻觅食物。兔子的身子圆滚滚的,看上去挺肥。前腿又短又小,后腿又长又有力,在动物王国里它还算是个长跑健将呢。兔子尾部有一条又短又小的尾巴,正如俗话所说的:兔子尾巴长不了。

我家的兔子可不一般, 它具有昼静夜动的特点。白天无精打采,闭目养神,采食量很少;夜间精神旺盛,采食、饮水增加,约占全日的70%以上.它在白天常闭目养神,呈静伏或睡眠状态。

这时除听觉外其他刺激激不易引起兴奋.我除了菜叶子还要喂馒头苹果等.我家的兔子窝是没有门的,它想进就进,自由自在. 我的兔子没有关笼子很聪明会上WC(卫生间).

我把兔子窝放在阳台上,那里空气清新,环境良好,楼上有人种吊兰,楼下有人种葵花和兰花还有美丽无比的玫瑰花.而我家阳台一半面积种着花花草草.兔子的窝就在这片小草坪的中间,你要是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那有个窝,它们就像躲进深幽的丛林一样安全.

狗与猫是我家兔子的天敌, 我家的兔子很胆小,遇有敌害时,能借助敏锐的听觉作出判断。突然的声响使我家的兔子惊恐不安。

尽管我家的兔子犯了错,我也从来不会责打它,因为它是那样的聪明伶俐,天真可爱。

我喜欢小兔作文 篇3

今年我过生日的那天,我还没有起床呢,爸爸就从早市买货回来了,给我买了两只小兔子,妈妈就把它塞进了我的被窝里,毛茸茸的真是太可爱了。

它一身洁白的绒毛,一对又软又长的大耳朵,连血丝都看得一清二楚;两颗红宝石般的小眼睛,一眨一眨的,在黑暗的屋子里,真像两颗夜明珠;嘴巴向上翘,圆圆的小尾巴像个小圆球;它的前腿长,后腿短。可能是刚到我家感到很陌生,它好像很紧张,把身体使劲缩成一团,躲在被子里,一动也不动。我马上起床,给它找一个纸箱子,又给它拿些菜叶子,怎么喂它,它也不肯吃。妈妈说:“小兔子可能是刚离开妈妈害怕。”让我和它说:“小兔子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了,我是你的小主人,不要怕,给你菜叶吃,不吃你会饿死的。”它似乎能听懂我的话,一点一点吃起菜叶了,竖起两只小耳朵,静静地听着周围的声音,眼睛不时转动着。它心里感觉轻松了许多,不再害怕了。我给它俩起名字:一个叫白雪,一个叫小白。我们就玩了起来,它俩追着我跑起来速度很快,最让我感觉讨厌的是随地大小便,然后它俩停了下来,蹲在那一动不动拉便便。

过了些日子,小兔子渐渐地长大了,就更可爱了,它知道玩耍了,我带它去广场玩,它正扑着一只蝴蝶,可是追不上,就跳得很高,还是让蝴蝶飞了,还弄得满身是泥土。在广场上它一会跑到树丛里,一会又坐在椅子上,玩了很长时间,回到家里就开始睡大觉,睡觉时鼻子总是不停地动着,嘴巴发出声音,好像在打呼噜,嘴边的胡须一颤一颤的,十分可爱。

小兔子,你不但是我的玩伴,还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

我喜欢小兔作文 篇4

我家有一只可爱的小兔子,我非常喜欢。它的毛白白的,像雪一样,它的眼睛大大的,又红又亮。只要你看到它,再坏的心情也会一扫而光。我给它取名叫白雪。

我给白雪做了一间斗室子,里面有小床,小柜子……都是我自己做的呢!白雪很喜欢吃胡萝卜,有时候我刚把胡萝卜放在它的斗室间里,不一会它就吃完了。呵呵,看来它也是一个吃货。

白雪非常害羞,家里假如来客人了,想看一看它,它就自己跑出去,躲得远远的,怎么找都找不到。直到客人走了以后,它才出来。

白雪固然害羞,但是它很智慧,它从来都不随地大小便。假如它看到谁不开心的话,就会跑过去,在那个人的怀里撒一撒娇、蹦一蹦、跳一跳……谁见都说可爱。

我还记得有一次,我正在画水粉画,刚画完,我去喝了口水,回来就发现画上多了两个小爪子,不用想,我就知道肯定是白雪画的,我回头一看,哈哈!白雪的身上、头上、尾巴上哪里都有水粉,五颜六色的,真像个有趣的小丑。我连忙叫爸爸妈妈来看,他们也笑了,白雪呀白雪,你可真淘气呀!你见了它染上水粉的样子,也会不由自主地笑出来的。

白雪,你既可爱又淘气。同学们,你们喜欢它吗?

我喜欢小兔作文 篇5

绵绵的毛,水灵灵的棕宝石,纽扣似的鼻子,微翘的胡须,个子矮矮的。它就是我最喜欢的小兔子。

假如在家中养兔子的话,那么兔子就会慢慢习惯在家中的糊口,徐徐地就会变成我们乖乖的宠物。

不外在家中也是不收留易的,假如家里有几只兔子,那么一只看见主人来了,那么其余都会以最快的速度奔向主人,有时,吃的起码的兔子都有主人来喂,所以,有大部门兔子为了争宠因不吃饭而饿死的。

在野外,那兔子就展现出了他们的野性,不外在天敌的.眼前也十分警觉。就好比草兔吧!

草兔善于隐蔽。春末至秋初,草兔以葱郁的植物为保护场所,假如这时有一只狐狸来了,那草兔就会以那些葱郁的植物作为掩盖以最快的速度蹦向自己的老窝,这样便使草兔虎口余生了。

兔子是最智慧的动物,它不仅有可爱的样子容貌还有智慧的大脑,它就是我最喜欢的小兔子。

我喜欢小兔作文 篇6

小兔子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了!

小兔子的耳朵又长又白,它的眼睛又圆又红,尾巴短短的,很可爱!

我记得有一次,爸爸的同事给我送来了一只特别可爱的小白兔,而那只小白兔不到半天就被我弄死了。由于我一把就那只小兔子的耳朵给揪起来,小兔子的小腿腿使劲的在空中蹬啊蹬啊,然后又猛的松开手,扑通一声它就被摔在了地上,就这样没几个往返,小兔子就活活被我给吓死了。然后我和爸爸妈妈去院子里给小兔子挖了个坑把它给埋了。

后来才听妈妈说在我还很小的时候,我和比我大一岁的哥哥两个人把舅妈送给哥哥的一只特别小又特别可爱的兔子拿苍蝇拍拍给活活的打死了!

现在我后悔了,假如爸爸妈妈再给我买一只兔子,我毫不再把它弄死,我要好好的照顾它。但是这不可能了,由于妈妈觉得兔子很臭,不让我养。

我喜欢的小动物已经说完了,你们喜欢什么呢?也赶紧来说说吧!

我喜欢小兔作文 篇7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什么呢?对了,是小兔子。当然,我家里也养了一只活泼可爱的小兔子。

国庆节放假的一天,阳光明媚,我做完功课,就去和小兔子玩,小兔子正趴在笼子里呼呼地睡大觉呢。我在一旁静静地观察它。它身子有一个小文具袋那么大,毛的颜色雪白如雪,摸一摸,毛茸茸的。它的手和脚也是白的,只爪子上有点微微的红。尾巴很短很短,几乎看不见。耳朵很长,里面有一些淡粉色。

过了一会,小白兔醒了,它的三瓣嘴巴一动一动,长耳朵一摇一摇,似乎在说“小主人,我好饿,给我一点吃的吧。”我去拿了一些水灵灵的青菜叶,放在笼子里。它一看到有吃的,马上跑了过来,用双爪抱住菜叶,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小白兔吃饱了,我又把它抱到了院子里。我刚把它放在草地上,它就一溜烟跑到大树底下晒太阳,我也走过来躺在树下和小白兔一起晒太阳。

这只小白兔真可爱!

我喜欢的运动足球作文合集


您可以考虑看一看“我喜欢的运动足球作文”或许会给您一些启示。作文无处不在它是我们情感之源思想之火行动之基础无可取代,写作文可以加强我们的文字表达能力提升我们的沟通效果。一篇优秀的作文能够加深在别人心中的地位。相信您在阅读网页内容后有所收益!

我喜欢的运动足球作文 篇1

我是一位上五年级的男生。大家都知道男生一天到晚都是闲不住的。因此我们男生们都喜欢那些体育运动,所以我们男生都喜欢的课就是体育课了。

我们的体育老师对我们宽宏大量,只要课上的内容全完成了,我们就可以痛痛快快地踢一场足球比赛。那些没有运动细胞的男生们只能当个守门员,有时还会闹大笑话,就拿陈诚那次来说吧。

那次,我们正热火朝天地打一场足球比赛。陈诚是对方的守门员,我们两队旗鼓相当,球在我们球场中间滚来滚去,我方前锋丁xxx突破对方防线,来到对方禁区,而对方的守门员陈x却毫不知情地坐在球门前,悠闲地拔草,对球来了毫不知情。等到对方后卫喊道:陈诚,快点站起来!球来了!陈x听到了,慌慌张张地站起来,还没伸出手,球擦着陈x的肩膀进门了。我们队得了一分,我们欢呼雀跃。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足球运动。足球让我锻炼了身体,还让我懂得了要有坚韧不拔的精神。

我喜欢的运动足球作文 篇2

我喜欢踢足球,我最喜欢的足球运动员是C.罗纳尔多。

C罗他今年获得了世界足球先生,这是他xx年来的第五次获得这个奖项,他和梅西都是这个时代最伟大的球员。

他在曼联、皇家马德里都获得了联赛冠军、欧冠冠军、世俱杯冠军等等一系列俱乐部冠军,他还带领葡萄牙队获得了xx年欧洲杯冠军,非常厉害!

C罗身体强壮,跑步飞快,带球技术和射门技术都非常棒。尤其是他的任意球,已经成为经典,很多人都在效仿。

但C罗最让我佩服的是,虽然他这么厉害,但他从来不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他每天训练都是最刻苦的,而且别人休息的时候他还在加练,他为了持续保持身体巅峰状态,严格控制饮食。非常有意志力。

我也希望自己能够像他一样努力的学习,不断提升自己,做一个不同凡响的人:)

我喜欢的运动足球作文 篇3

我和足球的故事,多得数都数不完,像水里的鱼儿那样多,像草原那样广阔。

一年暑假的一天,我们足球班开展了一场非常激烈而又精彩的“战争”。

比赛开始了,裁判员一声哨响,我方两个前锋迅速地冲向中界线。对方也不甘示弱,与我方的前锋缠了起来。眨眼间,球被抢了过去。我看不下去了,冲了上去,一铲、一挡,球到了我的脚下,再来一个假动作,成功地晃过了两个中卫,突然,两个后卫冲了过来。我一看不妙,把球回转给了前锋,只见前锋一个大脚,球进了!

转眼间到了下半场,对方先发球,对方的前锋几乎开始卯足了劲。不顾一切地向前冲锋,把我们的前锋给打败了。我猛冲一下,然后从后面把球勾了过来,朝对方球方开了一个大脚,但被对方的后卫给挡住了。我赶快冲了过去,又补射了一脚,可恶,又被挡住了。还好前锋来得及时,我把球又传给了他,他又来了一脚,又进了一球!几乎同时,裁判吹响了哨子。

我喜欢的运动足球作文 篇4

哇,一个漂亮的大脚,球进了!大家应该很熟悉这个台词吧,是的,就是足球赛。我一个体育白痴,却偏偏爱上了这个东西。你说奇不奇怪?其实呀,我与足球可有着许多的缘分呢!

我爸爸可是个球迷,在我小时候,他常常拉着我的小手,一同看一场又一场足球赛,年幼无知的我感到十分的新奇。慢慢地,当我再一次望向足球赛场时,我竟然崇拜起那些高大的球员,仰慕起他们高超的球技,还默默地下决心:我一定要超越他们!父亲知道我的想法非常兴奋,像打了鸡血似的,拉着我抱着球就向球场奔去很快,足球就成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也就爱上了这个白白胖胖的小伙子足球。

这不,一个圆滚滚的小胖子又出现在我的视线里。我不管三七二十一,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下楼去。一群同学球踢得正欢呢!我兴奋地嚷道:喂,我也加入,我也要踢!同学们似乎有些意外,相互对视一笑,同意了。耶~我高分呗的音量已响彻云霄,我左蹦右跳奔跑在场内,活像一只猴子,同学们一个个都惊愕不已。我笑着冲向前方的白点足球。以我多年的训练,在眨眼之间将足球这个调皮的孩子叫了回来,又在瞬息之间将它带回了家球门里去。一切发生的太突然了,同学们都呆如木鸡,傻了眼。呵呵,可能是我打破以往淑女形象让他们吃惊吧,我暗自偷笑。

足球赛结束了,我以压倒式的优势赢得了胜利。同学们都目瞪口呆,我留下一句太轻敌了,我可是女汉子!就神不知鬼不觉地飘走了我像破了世界纪录似的,走路带风,傲然挺拔,神气十足。

足球,它似乎是我生活的一部分:像我的家人,一直陪伴着我;像我的朋友,在困难时鼓励着我;更像内心中另一个我,一个自信发光的我,我爱足球。

我喜欢的运动足球作文 篇5

时间过得真快啊,不知不觉又来到了炎热的夏天了,身为学生的我们在这个炎热的夏天里是有着非常多的运动,有篮球,足球,排球,等等….

今天就让我来讲述一下我最喜欢的运动给大家分享一下吧!

在夏天里,我最喜欢的运动就是足球!足球是一种在草地上的运动,它源自巴西,现在在我国里,有着许许多多的足球迷,每位足球迷都有着自己支持的国家队和球队。其实足球是我的爸爸在我小时候就开始教导我如何踢的,还记得那时候我还是一个小宝贝的时候,爸爸就买了一个西瓜足球给我玩,那个时候我就开始追着个足球来踢,慢慢地我就爱上了足球,我就在爸爸的教导和练习底下开始我人生的第一学习足球阶段,随着年龄的增加,我读上了小学,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就参加了我们学校的足球队,因为自小我就在爸爸的训练底下,和我平时刻苦地训练,我终于都被选中学校足球队的正选,我踢的是前锋位置,就是这样,我在学校里的足球生涯正式开始了!

虽然我现在只是一个小学五年级的黄毛小子,但是我会发誓,我一定会向我的梦想加入国家队的梦想前进,我会奋斗锻炼的!

我喜欢的运动足球作文 篇6

说起足球,那还得从哥哥说起。我的哥哥是附校足球队的队长,每当他在足球场比赛时,爸爸总是带我去看他比赛。他在足球场上奔跑的样子,使我羡慕不已,从此我喜欢上了足球,我要像哥哥一样在足球场上开心、自由的奔跑。

踢足球会使我热血沸腾,每当我在绿茵场上时,我就像一匹野马一样自由畅快的奔跑,我在心里告诉自己,这才是属于我的战场。

说起我和足球的缘分,还得从幼儿园说起。有一次学校挑选足球队员去参加“校长杯”足球比赛,我幸运的被选上了。我当时心情无法用语言来形容。我们的学校和鄂尔多斯学校踢一场友谊赛,当比赛开始时,裁判员一声哨响,我和我的队友们就像子弹一样冲了出去,在比赛中,我们拼尽全力,最后以1比5的成绩输掉了比赛,但我很自豪的是进入对方球门的那颗球是我踢进去的。

在我开始爱上足球,到现在已经5年了,是足球教会了我团结友爱,是足球教会了我坚持不懈,做任何事情,都要有持之以恒的精神,我要继续把足球踢下去,而且要踢的越来越好,请大家拭目以待吧!

我喜欢的运动足球作文 篇7

我是一个爱踢球的人,这天我踢完足球后就睡了过去。醒来后就发现我变成了一个足球。

而我的身边是我的主人,他要去上学时,背起书包,抱着我,向学校走去。我想挣脱但是不依靠外力,我根本就动不了。

放学后主人拿起我,来到了球场。跟着伙伴们踢起足球,球场真大,一眼看不到边,绿绿的,软软的,在上面滚来滚去,真舒服。他们为了得到我,你追我赶,累得气喘吁吁,满头大汗。我呢,像个顽皮的小孩,在球场上滚来滚去,那感觉太好玩了。

这时,小主人的妈妈向球场走了过来。“你看看你,整天只会踢球。你们班的小强又考了第一名,你要是能把踢球的劲到学习上,你的分数也不至于那么低。”小主人的妈妈边说边把我抢过去,随手扔在地上,“走,跟我去买练习册,这个破足球,扔了吧。”

天越来越黑了,我孤零零地呆在操场上,感觉好害怕。幸运的是,小主人偷偷地回来,捡起我,拍了拍我身上草,然后放到书包里。

晚上回到家,我看到小主人在那伤心地做作业,感到他很可怜。第二天小主人又把我带出去了,去球场开心地玩了起来。虽然有小主人陪着,我很开心。但是我真想劝他一句:“小主人,你应该以学业为重,不要因为我耽误了学习。”

“啊!谁踢我?”我睁开了眼睛,才发现原来是一场梦。但是我度过了很特别的足球生活。

我喜欢的运动足球作文 篇8

踢足球?这件事对我来说简直是天方夜谭,这是因为我一米五的身高,只有30公斤重,体育成绩更是摆不上台面,要说围着球场跑来跑去追一个球,根本没有想过。但当妈妈告诉我,要去参加小记者中心组织的踢足球活动时,我的心情激动、快乐中又掺杂着紧张和疑惑。

第二天,我怀着复杂的心情来到了小记者集合地点――运动空间。在做完热身运动后,教练把我们分成蓝、橙两队进行训练。第一个动作练习是运球,需要用双脚控制球,躲过“S”障碍再把球带回原地。我是第3个出场,在看了前面两个小记者的运球动作后,我小心翼翼地完成了这项训练。虽然不很顺利,但是我是我第一次成功运球,给自己打个满分!第二个训练是双人传球。两人相对站好,按规定动作来回踢球接球。虽然看起来简单,但是要把足球踢成直线型并单脚接球,并不是件容易的事。练习了几次后,我们都合格了。

“下面进行足球对抗赛!”教练的话音一落,我们两队调整队形,进行比赛。经过紧张激烈的对抗,两队踢成了一比一,真是痛快。

这次踢足球不仅让我增强了体质,还让我下定决心,一定要抹去 “体育菜鸟”这个绰号。

我喜欢的运动足球作文 篇9

我是一个足球,我出生在一个工厂,被装进了一个货车后,就到了一个琳琅满目的商店里。

夕阳西下,有一个人来到了这个商店里,他想买一个阿迪达斯的足球。咦,我刚好也是这个牌子的足球。我的主人向我走来,准备把我带回家,我实在是太饿了,没有力气,主人一定是看到我饿了,他拿了东西给我吃――充气。我吃饱了才有力气和主人去玩。终于到了第二天,下着毛毛细雨,主人拿着我去操场上踢足球,我浑身湿透了,身上有很多的泥巴,可是我一定要陪小主人踢。原来,我的小主是一名足球小将,他用脚把我踢飞了!划出一道,美丽如彩虹的弧线进入球门中,他高兴的那个样子,也令我特别的高兴。

有一天,小主人不小心把我给弄坏了,他非常伤心,我也很伤心,他的`爸爸准备要把我扔了,我也受到了命运的挫折。可是过了一会儿,小主人又在翻找垃圾桶,把我给找到了,他的妈妈用一针一线给我的伤口治好了,小主人非常的激动,又可以和我一起玩了,我也非常感谢他们。小主人帮我洗了一个舒服的澡,他拿起我又踢了起来,我又找到熟悉的感觉。

我,一个足球,也会有悲伤离合,也会给人类带来无限的乐趣。

喜欢的人物作文精选


下面是范文资讯网的编辑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喜欢的人物作文,希望以下网页内容能给你帮助。年少的我们通常都喜欢写作文,借助写作文我们可以把心中的话表达出来。作文中要善用写作技巧,努力以真情实感打动读者。

喜欢的人物作文(篇1)

武松是《水浒传》当中十分勇敢、武艺高强的一位真英雄,他是我最喜欢、敬佩的英雄人物了,他被人们称为“打虎英雄。”

那就让我来讲一讲武松的那些有名的故事吧!武松打虎:武松与宋公明结拜为兄弟。不久后,武松非常想念武大郎,便与宋江告别。在他返回家乡的路上,路过了一家酒店,店口有一旗上写着:三碗不过冈。武松正喝了三碗酒后,店家便再也不倒了。武松说:“店家为何不倒酒来与我吃?”店家道:“你看到门前上写着“三碗不过冈”吗?”武松道:“如何唤作三碗不过冈?”“就是喝了三碗酒便不可过前面景阳冈了!”店家笑着说。武松正喝了十八碗便不吃了,他拿起梢棒就走。店家不让他走,说这景阳冈上有只“吊晴白额大虫。”武松不信,不听劝告,独自过景阳冈。他途中看到公告,想返回但怕店家笑话于他,又一步步上了景阳冈。他真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途中酒力发作,坐在了一块青石上,仰身躺下。突然一只猛虎扑来,就这样他和老虎打斗了一翻。最终,武松用拳头打死了那只老虎。他英勇无畏,机智勇敢。

接下来,我还要介绍一个精彩的故事——武松斗杀西门庆。武松的哥哥叫武大郎,娶了一户大户人家的使女,叫潘金莲。西门庆看上了她,便让王婆从中撮合,勾搭潘金莲。最终他勾搭上了,潘金莲天天去王婆那儿和西门庆鬼混。西门庆让潘金莲用毒药害死了武大郎,武松得知了此事,杀死了西门庆和潘金莲。真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武松这位英雄十分重视兄弟之间的情义。

我之所以喜欢武松,正是因为他十分英勇无畏、浑身是胆,他有着英雄气概。我会向武松学习成为一个自信、勇敢的人!

喜欢的人物作文(篇2)

路飞是《海贼王》中的主角。草帽海贼王坐在船中,头戴草帽。他是一个天性乐观、热情、善良、天真、单纯、善恶分明,容易被感动的动漫人物,他还顽强、坚定、喜欢探险。他最爱吃的就是肉,有时候脑子里会少一根筋,做出一些傻里傻气的事情,但在关键时刻是一个非常靠得住的人,是遇强则强的类型,很有意思。

路飞是一个橡皮人,戴了一顶黄色的草帽,身穿红色的衣服,穿着一条蓝色的短裤,天天蹦蹦跳跳地,像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子,不管别人怎么对他,他也不生气,还是一脸笑嘻嘻的,他的伙伴很喜欢他。

路飞有一个最大的优点就是讲

义气。有一次,他的伙伴被敌人给抓走了,于是路飞和其他人一起想办法去救人,历经了重重困难,终于把他的伙伴给救了出来。

路飞让我想到了一个朋友,他就是程昱文,程昱文天天也是蹦蹦跳跳的,一脸开心,和别人打架,打完不一会儿,俩人就又在一起玩了起来,所以,我的好朋友程昱文的人缘特别好。

路飞还很可爱,有一次,他把自己的嘴扯大,吐吐舌头,摆出鬼脸,看到他的样子当时我就哈哈大笑起来,估计谁看,谁都会被他给弄笑的。

这就是我喜欢的动漫人物,可爱,讲义气,贪吃,乐观……我很喜欢路飞,多么希望他来地球啊!

喜欢的人物作文(篇3)

他的爱好是踢球,而且还特别帅气,他就是喜羊羊。

他性情开朗,心地善良,是羊村最聪明的羊,平时总能识破灰太狼的诡计,还一次次的打败灰太狼,成为了羊村的小英雄,因此他就成为了美羊羊的偶像。他还常常帮助别人,所以受万人仰慕。

他不仅是羊村的小英雄,还是大侦探呢!不信,我给你讲一件事吧:一天早上,羊儿和及一些草原动物住进了宾馆,灰太狼夫妇就想主意抓住小羊,灰太狼想,可以夜晚行动,得到了红太狼的认可,夜晚,灰太狼夫妇开始了,可灰太狼万万没有想到,他的计划早已被喜羊羊识破,不仅这样,喜羊羊还不停地他们捉弄他们,灰太狼夫妇好不容易逃过一劫,正要回狼宿舍时,却被喜羊羊捉弄到大象宿舍,红太狼看见了大象的两颗假象牙心动了,于是就命令灰太狼趁大象睡着时把那两颗假牙偷过来,第二天,大象发现假牙不见了,就让喜羊羊办这件案子,但灰太狼也去,喜羊羊觉得很奇怪,灰太狼在路上不停的做坏事让喜羊羊察觉,不知过了多久,美羊羊过来了,大象发现了这是他的牙,于是发火了,正在这时,猴子过来了,说那是红太郎的,这条贝壳项链才是美羊羊的,大象一听,就对灰太狼说:“是不是你和红太狼干的。”起的大象用鼻子把他们卷走了。听了这个故事你现在相信了吧。

听了我的介绍,你喜欢他吗?

喜欢的人物作文(篇4)

我的表弟——高文博,可惹人喜爱了!

他今年3岁,小巧的脑袋里装满了好奇,一双明亮的眼睛总爱向四周张望,那张樱桃小嘴唧唧喳喳的说个不停,白白的肤色,可爱极了!

有一次我教弟弟认识动物,我指着一只小白兔,还未开口,弟弟便抢着说:“这是一只温顺的小花猫,喵、喵、喵……”弟弟自以为是,指兔为猫,我连忙纠正说:“这是一只小白兔。”弟弟抢过话头,得意洋洋地说:“小白兔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爱吃萝卜和青菜,蹦蹦跳跳真可爱。”大家被他这副一本正经的样子逗得哈哈大笑。

弟弟可机灵了!那天,妈妈用手机查找天气预报、被弟弟看见了,等妈妈离开后,他一把抢过手机学着妈妈的样子查找,还真找出来了!他又找了找,津津有味的玩起了会说话的汤姆,他模仿着大人的口气说话汤姆也学着他说,弟弟“咯咯咯”的笑了起来。

这就是我的表弟,我太喜欢他了!

喜欢的人物作文(篇5)

冰心奶奶曾说过:“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而我,最近就迷上了《水浒传》里那生动的一个人物DD林冲。

林冲的事迹有:《风雪山神庙》、《雪夜上梁山》、《梁山泊火并》……从中我还知道林冲是个委曲求全爱打抱不平的人。

我对林冲这个人物一开始感到有些厌烦,甚至觉得他有些傻。因为林冲的妻子在被高俅的义子欺负时,林冲虽然赶了过去,但却没有打他,因为林冲怕得罪高太尉,所以就找了一个借口匆匆离去。这时,我觉得林冲有些畏畏缩缩、胆小怕事。

但后来,他经过几番挫折后,不再是那个老实人,而是变得勇猛、果断了一些。林冲被发配到沧州看守草料场,若不是他出去买酒吃,早就被活活烧死了。他睡在荒庙无意之间听到了陆虞侯、富安和差拨几人陷害他的事。于是,他果断地把三人杀了,并连夜向梁山奔去。自这件事之后,我改变了对林冲的看法,他的形象在我心中更高大了。

我还发现林冲是个为别人打抱不平的人。晁盖几人到山寨请求王伦收留他们,可谁知王伦心眼小,见不得本事比他大的人,只有林冲怒目圆睁,想把那几人留下。第二天,王伦给了晁盖些银子,想把他们打发走。林冲听完拍桌而起,他双眉倒竖,两眼圆睁着,大骂道:“你个言行清浊的小人,我今天绝不放过你!”说罢,举起刀,让王伦倒在了血泊中。最终,经过林冲的再三推让,晁盖坐了山寨上的一把交椅。这一点让我很敬佩。

林冲虽然没有宋江那样精明,也没有小李广花荣的一半箭法好,可他却是我心目中的大英雄。这是我最喜欢的水浒人物,你们觉得怎么样呢?

展开全文

相关推荐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