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查理巧克力工厂读书笔记(汇总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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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名人说:“读书时,我愿在每一个美好思想的面前停留,就像在每一条真理面前停留一样。”纵观世界上的伟大人物,他们无不是书籍的爱好者,阅读完以后,我们经常会仔细口味这本书,这时候,我们不妨坐下来好好写一篇读书笔记,那么我们该怎么写好一份读书笔记呢?以下是编辑为大家收集的“查理巧克力工厂读书笔记”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查理巧克力工厂读书笔记(篇1)

从前有一家人,他们有一个小男孩,这个小男孩叫查理。查理是个聪明、活泼、善良的孩子。查理非常听家人的话,不过,他们家实在是太穷了,他们只能买一张床,让给四位老人睡。因为四位老人老了,所以,他们就没有下过床。每天,查理都会来到四位老人的房间,坐在他们的床上,听他们讲旺卡先生的巧克力工厂。

有一次,旺卡先生要邀请5位小朋友观看他的巧克力工厂,怎么邀请呢?让我来告诉大家吧!旺卡先生写了好多信,信上说有5块儿巧克力蛋糕里夹着金奖劵,而且,每一块巧克力蛋糕里只夹了一张金奖劵。

我来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查理得到了一张金奖劵!事情是这样的:有一次,查理在路上见到了一枚五便士,查理感觉很奇怪,如果是前面的人丢下的六便士,不可能啊?因为,雪都厚厚的堆在了五便士上,如果是前面的人丢下的,不可能这么快就堆在五便士上。再看看旁边游戏的小朋友,也不可能啊?查理看见没有人要,于是,他就拿着五便士来到了一家商店,来买几块巧克力蛋糕吃。查理刚要吃第二块儿巧克力蛋糕时,忽然看见了金光闪闪的东西,查理的心砰砰直跳,老板忽然叫起来:“那是一张金奖劵!”所有人都围上来,有的照相,有的观看…… 可热闹了,老板把查理领到人群外面,老板让查理一路跑回家,谁都不能给这一张金奖劵。于是,查理按照老板说的做了,他高兴的回了家,向家人报告,他的爸爸妈妈还有四位老人都以为那是假的,查理告诉他们这不是假的,家人都为查理祝贺!为查理祝贺完了,家人就开始讨论谁领查理到巧克力工厂。最后,他们都决定约瑟夫爷爷领查理去巧克力工厂。

第二天,他们准备好了,要去巧克力工厂了!他们来到巧克力工厂,他们俩看见有4个家庭,也是来参观的。他们先把金奖劵给旺卡先生,然后,旺卡先生领5个家庭到各个地方观看,旺卡先生对客人说:“这个个地方都可以吃,连你们脚下踩的草和花都可以吃,这一条河都是融化的巧克力。”这个工厂里面有许多很矮的奥斯怕人,这些小人差不多到查理的膝盖。

在参观的过程当中,有4个家庭特别贪玩,闹出了事儿。不过一个家庭没有事儿,那就是查理和约瑟夫爷爷家庭,他们非常听话,不贪吃,也不贪玩,就是参观!

最后,旺卡先生要把巧克力工厂送给查理,查理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旺卡先生把巧克力工厂送给自己。旺卡先生把查理一家接回巧克力工厂,从此以后,查理一家再也不会挨饿了!

查理巧克力工厂读书笔记(篇2)

夜,静悄悄的。刹那间流星划过天空,幸运之神来到了一个小镇,幸福降临到了一个小男孩身上,他就是——查理。巴克特。

万里飘香的巧克力车间,色彩娇艳的彩色蘑菇房,五彩斑斓的大型棒棒糖……罗尔德。达尔笔下的故事情节是那么的童趣纯真,引人入胜,让人浮想联翩。我看着美美的故事,似乎房间里到处充满着巧克力那甜甜的香味,仿佛和主人公一起享受着幸福的味道……

小查理很快进入了我的视线,这一年,威力的巧克力工厂发出通知:邀请五个吃到有金奖券的巧克力的小朋友去他的工厂参观,这对任何一个小朋友都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小查理也不例外。贪吃奥古斯塔斯掉进了河里,然后被吸进了玻璃管里,退出这个有趣的游戏里;维鲁卡是个被宠坏的小女孩,一旦父母不能满足她的要求,她就大哭大闹;很爱吃口香糖维奥莉特,不顾旺卡先生的阻拦,毅然决然的吃下了未研究成功的口香糖,结果变成了一个大大的蓝莓;迈克自己要做世界上第一个被电视传送的人,结果变成了不到一尺高的小人。最后,只剩下查理,旺卡先生竟要把工厂送给了查理。因为查理不贪嘴、做事镇定是旺卡先生最喜欢的。这是多少孩子梦寐以求的事,然而查理拒绝了。对他来说,他需要钱,可他更需要家庭的温暖与关怀。最终,旺卡先生深受启发,查理同家人一起搬入巧克力工厂,威力。旺卡也和断交多年的父亲和解了。

为什么幸运之神偏偏看中了查理?关心、仁爱、体贴、善良……这些词语在我脑中不停地浮现,心中犹如波涛澎湃,如果我加入这个活动中,幸运能降临到我的头上吗?

记得那是一个冬天的早晨,我打了个哈欠,望窗外一斜眼,发现窗外银装素裹,勾勒起了我打雪仗的兴趣,我迅速下楼,冲向雪地,越玩越起劲,越玩越疯狂。衣、裤、鞋、袜,都被雪水浸透,从小体弱多病的我已开始大声咳嗽,听到咳嗽声,奶奶快马加鞭冲下楼梯,急切地说:“乐乐,赶紧把湿衣裤换下来,你要生病了。”正当雪中疯狂的我,大声训斥她:“走开,不要你管。”恶人先告状,在小区中大声哭喊起来,还一把推了奶奶,拂袖而去……。看到小查理的种种孝心行为,我惭愧万分。自己的贪婪、自私、任性和查理的善良、体贴、感恩,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世界上最伟大、最珍贵的莫过于是亲情了,幸运往往会降临在充满善良,有孝心,经得起诱惑的孩子身边,我希望自己也要成为像查理一样的好少年,懂得自律,懂得宽容,体贴家人,让幸福的味道伴随一生……

查理巧克力工厂读书笔记(篇3)

故事讲述了:查理家很穷,但他们家附近有一个全世界最大的巧克力工厂。一天巧克力工厂主人威利·旺卡先生说他在5块普通的巧克力包装中分别放了5块金奖卷,得到金奖卷的孩子可以参观巧克力工厂,还可以有一辈子吃不完的糖果。这个消息令到贫穷的查理很开心,最终通过三次尝试发现了金奖卷,成为了最后一名幸运儿。

参观巧克力工厂的过程是一次奇特的经历,每个参观者都感到惊叹不已和迷惑不解。他们看到了飞流直下的巧克力瀑布,川流不息的巧克力工厂大河,郁郁葱葱的口香糖草地……这些“糖衣炮弹”让其他四个孩子都失去了控制,过度张扬自己的调皮个性,都遇上了不可收拾的麻烦,退出了参观。可是查理却还是我行我素不为所动、专心致志地参观巧克力工厂,让威利·旺卡先生很是喜欢、所以查理成为了巧克力工厂的新主人。

我们要在生活中遵守规则,只有遵守规则才能得到别人的信任,自己也就会收获幸福和快乐。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都人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违反了规则,比如:有些司机爱喝酒,喝完酒之后还在马路上乱开车,只为了快速到达目的地,最终导致人仰马翻,甚至遗恨终身,这是血的教训。

我们不能像暴饮暴食、不爱思考的奥古斯·塔斯,被家人宠坏;娇气霸道的维鲁卡;嚼口香糖冠军,只在意自己的战利品的维奥莉特和爱炫耀自己;痴迷于电视的迈克学。因为他们一个比一个自以为是,总会让人觉得很讨厌。虽然查理非常贫穷,但他却孝敬父母、尊敬长辈,从一个小小的举动就能看出:在生日的时候,查理只有一小块巧克力,可查理还是分给了自己的家人。

世界上最伟大、最珍贵的莫过于亲情了,都说家庭是我们最大的、最强的后盾,可我们却很任性,身在福中不知福,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从不好好珍惜,总是把自己看成小皇帝或小公主,不会体谅家人,这一点我们要向查理学习。

查理巧克力工厂读书笔记(篇4)

寒假里,妈妈为我买了《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这本书,书里主要讲了主人公查理生活的小镇上有一个全世界最大的巧克力工厂,有一天,工厂的主人威利先生向全国发出告示邀请5位幸运儿到工厂参观,每个孩子都想实现这个梦想,查理家里没有钱,但他的爸爸、妈妈和爷爷、奶奶还是想努力帮助他实现这个梦想,虽然一开始经历了失望,但这个幸运儿最终还是实现了梦想,成为了幸运儿之一。让他更想不到是威利先生还要通过对5个幸运儿的暗自考核,选择其中一位成为这个最大的巧克力工厂的未来主人。

参观巧克力工厂的过程是一次奇特的经历。每个参观者都感到惊叹不已和迷惑不解,他们看到了飞流直下的巧克力瀑布、川流不息的巧克力大河、郁郁葱葱的口香糖草地……这些“糖衣炮弹”让其他四个孩子都失去了控制,过度张扬自己的调皮个性,都遇上了不可收拾麻烦,退出了参观。可是查理却不为所动,专心致志地参观巧克力工厂,让威利。旺卡先生很是喜欢,所以查理成为了巧克力工厂的新主人。

读完这本书后,我似乎从书中看到了学校的生活,我以前也像奥莉特一样,有时因为好奇心强而未经同学的允许去看别人的东西,我也曾像奥帕伦帕一样不了解情况就轻易取笑别人。以后我要向查理学习,做一个尊重人、守秩序、重承诺的人,因为只有在生活中遵守规则才能得到别人的信任,自己才会收获幸福和快乐。

查理巧克力工厂读书笔记(篇5)

我读了这本书,我感觉查理是一个懂事聪明的孩子,虽然他的家里很穷,但是,他依然很快乐。

有一次,威利旺卡先生发布谁买到他的巧克力糖,糖纸里面有金奖券,就可以去参观他的工厂,过了一段时间,第一张金奖券的得主诞生了,那就是奥古斯塔斯格卢普,他长的又肥又胖,每天还要吃那么多的东西。第二张金奖券的得主是维鲁卡索尔特,维鲁卡索尔特为了要找到这张金奖券把进城能买到的巧克力全部买了下来,有好几十万块呢。第三张金奖券的得主是维奥利特博雷加德,维奥利特博雷加德以前离不了口香糖自从发布了金奖券这个活动她就不是每天都吃口香糖了,而是每天嚼几分钟的口香糖再把口香糖从嘴里拿出来,为了不让口香糖找不到,他就把口香糖黏在耳朵后。第四张金奖券的得主是迈克蒂维。就在查理看着自己没有希望的时候,一天,下了一场大雪,查理放学回家的时候,在路上捡到了一些银币,查理找不到丢失的主人,就拿着着一些银币去买了一块旺卡先生的巧克力,查理撕开巧克力糖纸把整整一块巧克力全部塞进了嘴里,当查理吃完巧克力的时候,他向老板说:“再给我一块和这个一样的。”老板马上给了查理一块和刚才一样的。当查理撕开巧克力糖纸的时候,奇迹出现了,一张金光闪闪金奖券出现了,这时,好多人都围着查理,店里的老板说:“别把它卖给任何人。”老板说都让开,查理要回家了,这时,查理兴高采烈的跑回了家,拿着金奖券晃来晃去,给他的爸爸妈妈和爷爷奶奶姥姥老爷他们都惊呆了,好长一段时间屋子里静悄悄的,爷爷奶奶姥姥老爷都跳下了床,开始跳起舞来,到了参观的那一天,他们开始参观,他们参观了很多很多,到了最后,只剩下查理一个人了,旺卡先生说:“最后一个人,就是胜利者,我将把工厂交给查理。”查理的爷爷说:“旺卡先生你没说错吧。”旺卡先生笑了笑说对的,突然,一座电梯降落下来,马上就到了查理的家……

我觉得应该向查理那样,做一个懂事聪明好学生,在今后的学习中,我要更加努力,取得到更好的成绩。

查理巧克力工厂读书笔记(篇6)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是世界奇幻文学大师罗尔德·达尔写的,刚看了几页,我就被故事中栩栩如生的画面吸引住了,便聚精会神的看了起来。

故事主要讲述了查理家很穷,他们家附近有一家世界上最大的巧克力工厂。一天,巧克力工厂的主人威利·旺卡先生说他在5块巧克力中分别放了5张金奖券,得到金奖券的孩子可以参观巧克力工厂,还有一辈子吃不完的糖果。贫穷的小查理经过3次尝试,最终发现了金券,成为了最后一位幸运儿。

参观巧克力工厂是一次奇特的经历。每位参观者都惊叹不已。他们看到了飞流直下的巧克力瀑布、川流不息的巧克力大河、郁郁葱葱的口香糖草地······这些“糖衣炮弹“让四个孩子失去了控制,停止了参观,唯独只有查理专心致志地参观,最后,查理成为了赢者,查理——这个贫穷的小男孩,成为了巧克力工厂的新主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生活中要遵守规则,只有守规则才能取得别人的信任,自己也会从中收获快乐。而在现实生活中,会发现往往有很多人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违反规则,比如:有些人不愿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的未来,而是选择了偷,导致毁了自己的下半辈子。

我们不能像不爱思考的奥古斯塔斯,被家人宠坏的维鲁卡,只在意自己战利品的维奥利特,痴迷于电视的迈克学,他们一个比一个自以为是。我们应该学查理,虽然他很贫穷,但却很孝顺父母,尊敬长辈,从一个小小的举动就能看出:在生日的时候,查理虽然只有一块巧克力,可查理还是分给了自己的家人。

看完了这本书,我决定从现在起,要向查理学习,做一个孝顺父母,尊敬长辈,遵守规则的好孩子。

查理巧克力工厂读书笔记(篇7)

这个寒假,我看了《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这本书生动有趣,其中查理。Bakht家穷到连饭都吃不饱。他们家有四个老人,他们是小查理的祖父、祖母、祖母和祖父。他们太老了,站不起来了。

他们可以看到一个大巧克力工厂。工厂的主人是威利。旺卡先生。小查理对威利旺卡老师做的巧克力很好奇,非常喜欢吃巧克力糖。但是他家里穷,根本吃不下饭。只有当他每年过生日的时候,他的父母才会给他买巧克力糖。

有一次,旺卡先生开了一张黄金彩票。那些中了黄金彩票的.人可以参观巧克力工厂,得到他们一辈子都吃不到的巧克力。但是只有五个幸运的孩子能得到它们。这五张金票都放在普通的巧克力糖纸里。

最后,小查理和另外四个幸运儿拿到了金券。于是五个孩子一起去参观工厂。在参观过程中,四个孩子因为看到了那些诱人的巧克力场景而爱上了威利。旺卡定下的规矩,没去工厂参观就被淘汰了,只有小查理走到了最后。

事实证明,威利。旺卡先生想通过这次参观工厂为自己找到巧克力工厂的继承人。他发现小查理不动心,坚持原则,他就是他要找的人,于是把巧克力工厂给了小查理。

通过这个故事,我感受到了做一个懂事、循规蹈矩的人是多么重要。不遵守规则最终会伤害我,遵守规则也会让我受益。

查理巧克力工厂读书笔记(篇8)

刚拿起书我就喜欢上了这本书,这里面一定有许多好玩的东西。

第一章

感想:可怜的查理,住在一个破烂的房子里,喝着难喝的汤,他很穷,连巧克力都只能在过生日时候吃,我们现在想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吃,如果我在童话里,我就会送给他好多巧克力,他就不会那么可怜了,我要让他快活起来。

第二章

旺卡先生的工厂

感想:旺卡出品的糖,一定很好吃,我也想吃,可是查理,他不能每天都能吃到好吃的糖果,早餐才一块面包和人造牛油,中餐是卷心菜和土豆,晚餐是卷心菜汤,可怜的查理。

第三章

旺卡先生和印度王子

感想:旺卡先生用糖造的皇宫可真漂亮啊!我也想进去住一天,不过边住还要边吃,不然像印度王子一样只住不吃,就要在巧克力酱里游来游去,滑来滑去,可难受了,粘粘的,我最讨厌这种感觉了。

第四章

秘密工人

感想:奇怪,大门都不开了,那烟囱里还有烟,工厂里还有机器哐当哐当的声音,真奇怪。只有晚上才能看到那矮小的身影,到底是谁?我也不知道,请看下集《金奖券》

第七章

查理的生日

感想:查理过生日了,他的生日礼物是一块巧克力,我真期待,他会得到那张金奖券,因为他那么可怜又是那么的善良愿上帝保佑他,可是还是没有成功,哎!

第八章

又有两张金奖券找到了

感想:哇!又有两张金奖券找到了!是奥维莉特和迈克!奥维莉特天天嚼口香糖,最恶心的算是她在电梯里换口香糖!有一天也许她会变成像口香糖那样了。

迈克是个电视迷,整天围着电视转,看着那么幼稚的打片,真讨厌。

第九章

约瑟夫爷爷的一掷

感想:啊!约瑟夫爷爷也有私房钱!他给了查理的理想又进了一步,于是查理跑到了离他最近的一家商店买了一块巧克力,会不会成功呢?查理把他的巧克力打开了,又没有成功,可怜的查理。

第十章

一家人开始挨饿

第十一章奇迹

感想:查理终于得到最后的一张金奖券,真是幸运啊!

我要是能像查理那样就好了,他有一辈子糖吃了,真幸运啊!还可以开糖店了呢!可以发大财了,不用钱就可以得到一大堆的糖,真是天堂当大少爷了。有人还想从他手里买下来了,但是查理不肯,他真是幸运啊!

查理巧克力工厂读书笔记(篇9)

周末,我一口气看完了《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这本书。这本书是英国著名奇幻小说作家罗尔德·达尔1952年创作的,受到了世界各地儿童的欢迎。翻开这本书,我仿佛进入了奇幻世界。查理一家朴实、善良的性格像磁铁一样深深地吸引着我,使我爱不释手,回味无穷。

这本书写道;查理一家十分贫穷,小查理十分喜欢吃威利·旺卡工厂出产的巧克力精,但是只有在他过生日的时候才能吃到。有一天他在报纸上看到;只要从威利·旺卡牌的巧克力中吃出金奖券,就能到工厂中参观,还可以得到一辈子吃不完的糖果,这夭,查利捡到一枚五十便士的银币,他马上买了一块旺卡巧克力。当他买第二块时,奇迹出现了,址后一张金奖券被查理吃到了!这一天,查理和其他四位小朋友到旺卡工厂参观,那四位小朋友都因为贪婪被排除,只剩下查理-旺卡把工厂送给了查理。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机遇对于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奇迹有可能发生在任何人的身上,但是,我们不能过干贪婪地索取。与小查理同去的四位小朋友,一个因为趴到巧克力湖边喝热巧克力而掉进巧克力湖里,一个因为贪吃口香糖变成了气球,一个因为想得到受过训练的松鼠被扔进垃圾站,一个因为看电视变成了仅有三厘米高的小人。这些事,教育我们不能贪婪,贪婪是人性巾的一面。人性本来就是复杂的和多面的,我们一定要把握好自己。

查理巧克力工厂读书笔记(篇10)

最近,我看了一本叫《查理和巧克力工厂》的书。

简单介绍一下吧:查理是一个穷人家的男孩子,他们家的附近有一个著名的巧克力工厂。有一天,那个巧克力工厂的厂长旺卡先生突然发出一个公告,上面写着:只要买我们厂的巧克力的话,就有机会得到一张金奖券,只要获得一张金奖券的话,就可以去我的工厂参观,走的时候还可以获得一份精美的奖品,并且一辈子都可以免费吃到巧克力糖,金奖券只有5张,只有5张没有多的,快来抢购!!!查理一家看了公告以后根本没有反应,因为他们家太穷了,只能保证查理一年吃到一点点巧克力,可是查理和他的爷爷还有信心。

有一天,爷爷给了查理10元钱,让查理去买旺卡先生厂里的巧克力,查理虽然只买了一块巧克力,可是,他的巧克力中有金奖券!查理告诉了爷爷和家人,家人目瞪口呆,只有96岁的爷爷在那手舞足蹈起来。第二天,爷爷陪着小孙子查理到了工厂门口,只见旺卡先生亲自迎接查理和其他4个小朋友和陪同的家长们。他们参观了工厂,免费吃了巧克力,然后他们就回各自的家。但是回家的时候,旺卡先生把查理和他的爷爷留了下来,悄悄地对查理的爷爷和查理说:“查理可以继承我的工厂了!”查理和爷爷齐声说:“为什么?”旺卡先生答:“我在厂里设计了4个小小的陷阱,不过只有查理没有中计,而其他4个孩子却中了,顺便告诉你们,我发金奖券到底有什么目的吧,我是想做4个陷阱,发5张金奖券给孩子们,如果没中计的那个孩子就继承这个工厂,因为我没有妻子,没有孩子,最重要的是我没有孩子,那么如果我死了,谁来继承这个工厂呢?所以我终于想出了这个办法,让你们来继承我的工厂。”“不过,”旺卡先生接着说:“查理现在还没有长大,还不能当厂长这个岗位,所以,”他又对查理的爷爷说:“所以请您跟查理的父母商量一下,是否让他们先帮查理坚守一下这个岗位。”查理的爷爷说:“好!”接着,查理和他的爷爷一起对旺卡先生说:“再见!”就一起回家了。

我觉得,查理特别特别特别特别幸运。因为,查理不但获得了金奖券,还继承了这个工厂。希望大家能翻一翻这本书,你会觉得很有意思的,你会看了就不想放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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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读书笔记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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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读书笔记 篇1

我们语文老师这学期每周星期四,都会给我们播放“担当者行动公益基金会”开设的橡果阅读课堂,我们相继听了《纸袋公主》、《花婆婆》、《爱看书的男孩》、《鞋子里的盐》、《发现镭的居里夫人》等等。其中我喜欢的是大胡子老师讲的《查理和巧克力工厂》。

查理一家很穷,全家都住在大市镇边上的一栋小木屋里,家边上有一座世界最大最有名的巧克力工厂,厂主是享誉世界的威利?旺卡先生,他能做出各种神奇美味的糖果和巧克力,于是别的巧克力制造商开始嫉妒,派出间谍去窃取他的秘密配方,最后为了防止制作过程被人偷窥,工厂的大门不得不关闭了,许多人都想知道里面的秘密,于是旺卡先生决定选取五个孩子来参观他的工厂,前提是要找到他发布的五张金奖券,查理成为了其中的一位幸运儿,并且最终成为了巧克力工厂的接班人。

大胡子老师在讲故事时,还让我们给五个孩子做评价,并且选出最喜欢的一个你,我选的是查理。

作者不仅让我们读到了有趣的故事,还从中告诉了我们许多深刻的道理,查理之所以从一个一无所有的穷人变成巧克力工厂的接班人,最后和旺卡先生成为一家人,是因为他在巨大的诱惑面前没有失去自我,并且他懂得关爱家人,遵守纪律,听话懂事,而不像其他孩子一样任性,贪婪,自私,所以得到了旺卡先生的青睐,让旺卡先生,放心的把工厂交给了他。(张鑫桐)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读书笔记 篇2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查理和巧克力工厂》,世界奇幻文学大师罗尔德——尔达写的。他是一个英国人。他还写过很多书,比如:《查理和大玻璃升降机》、《女巫》、《了不起的狐狸爸爸》……

故事大概是讲:威力——旺卡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巧克力发明家。他发明了很多神奇的巧克力和糖果。

查理是个穷苦人家的孩子,他每年只能得到一块巧克力。查理每天晚上都会去听约瑟夫爷爷讲旺卡工厂的神奇和奥秘。他特别希望能到工厂里参观。

一天,旺卡先生发出了通知:我已把五张金奖券放进了五块普通的巧克力里面。找到这些金奖券的那五位小朋友将由我本人带领参观工厂。

在只剩一张金奖券时,查理无意中找到了。

在参观的过程中,查理很乖,其他的小朋友一会儿摸摸这,一会儿摸摸那。所以旺卡先生很喜欢查理。参观完,旺卡先生竟把工厂送给了查理。大家都吃了一惊,旺卡先生说他老了,快没有能力经营工厂了。所以要把工厂送给最喜欢的一位小朋友。后来,查理陪旺卡回去看了旺卡的爸妈。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这本书以科幻的方式告诉了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有着许多奇特的地方!也有着许多不可思议的人!我们要怀着一种希望去发现他们!也告诉了我们做人要善良,不能太贪婪了,否则会有与你期望中相反的结果!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读书笔记 篇3

旺卡先生向全世界发放了五张金奖劵,他把五张金奖劵藏在五块普通的巧克力包装纸下面,获得金奖劵的五个孩子有机会亲眼看到工厂里的秘密和魔法,还会有永远吃不完的糖果,全世界都为之疯狂。但是仅有五个幸运儿,小查理有幸成为五个人中的最后一个,参加了这场奇异的冒险。他们来到巧克力工厂,威力?旺卡亲自做向导,引导他们参观,而这次参观令人震撼不可思议。在工厂里有一种他们连听都没听过的民族,查理是一个懂事听话的孩子,而其他的四个孩子都有一个坏习惯。

第一个是奥古斯塔斯——非常贪吃巧克力和糖果的男孩,在一个草地上是薄荷糖,花儿是糖片,苹果是红糖的车间了,他掉入巧克力河,被装入了玻璃运输管,退出了比赛。

老二个维奥利特——几乎一天到晚在嚼口香糖的女孩,得过很多奖杯,自以为是,变成了一个巨大的蓝梅退场了。

第三个卢维卡——是被个爸爸妈妈宠坏的小女孩,想要什么就必须如愿,得不到就发脾气很讨人厌,结果被松鼠推到垃圾槽里去了。

第四个麦克蒂维——一个疯狂的游戏虫,一天到晚只顾着打游戏,被电视机运送的不到一尺高。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读书笔记 篇4

当我看见《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这本书的时候,我就非常感兴趣:因为我很喜欢吃巧克力。于是我就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

这本书的主人公查理是一个爱亲人的孩子,他知道家里穷,每次过生日都只能得到一小块巧克力糖,所以每次只咬一小口巧克力,就一块巧克力糖,他可以吃上一个月。每次吃饭时,爸爸妈妈把自己的饭给查理吃,可查理不吃,硬推给爸爸妈妈……看到这里,我的鼻子酸酸的,眼睛红红的,有点想哭,因为我想到了我自己,我和查理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我都这么大了,爸爸妈妈还把我叫成宝贝,我自己也把自己当成宝贝。如果吃饭时饭桌上有两个鸡腿,我肯定会把两个鸡腿都吃掉,脸也不红一下,还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想到这儿,我的脸越来越烫,烫到了脖子和耳朵上。我再也忍不住了,跑到正在拖地的妈妈旁边,从妈妈手中拿过拖把,轻轻地对妈妈说:“妈妈,让我来拖吧,你去休息会儿。”妈妈惊讶地看着我,然后满意地笑了,说:“好吧,”宝贝真懂事!“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要关心亲人,爱亲人。让我们一起去关心亲人,爱亲人吧!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读书笔记范850字文


最近,我看了一本叫《查理和巧克力工厂》的书。

简单介绍一下吧:查理是一个穷人家的男孩子,他们家的附近有一个著名的巧克力工厂。有一天,那个巧克力工厂的厂长旺卡先生突然发出一个公告,上面写着:只要买我们厂的巧克力的话,就有机会得到一张金奖券,只要获得一张金奖券的话,就可以去我的工厂参观,走的时候还可以获得一份精美的奖品,并且一辈子都可以免费吃到巧克力糖,金奖券只有5张,只有5张没有多的,快来抢购!!!查理一家看了公告以后根本没有反应,因为他们家太穷了,只能保证查理一年吃到一点点巧克力,可是查理和他的爷爷还有信心。

有一天,爷爷给了查理10元钱,让查理去买旺卡先生厂里的巧克力,查理虽然只买了一块巧克力,可是,他的巧克力中有金奖券!查理告诉了爷爷和家人,家人目瞪口呆,只有96岁的爷爷在那手舞足蹈起来。第二天,爷爷陪着小孙子查理到了工厂门口,只见旺卡先生亲自迎接查理和其他4个小朋友和陪同的家长们。他们参观了工厂,免费吃了巧克力,然后他们就回各自的家。但是回家的时候,旺卡先生把查理和他的爷爷留了下来,悄悄地对查理的爷爷和查理说:“查理可以继承我的工厂了!”查理和爷爷齐声说:“为什么?”旺卡先生答:“我在厂里设计了4个小小的陷阱,不过只有查理没有中计,而其他4个孩子却中了,顺便告诉你们,我发金奖券到底有什么目的吧,我是想做4个陷阱,发5张金奖券给孩子们,如果没中计的那个孩子就继承这个工厂,因为我没有妻子,没有孩子,最重要的是我没有孩子,那么如果我死了,谁来继承这个工厂呢?所以我终于想出了这个办法,让你们来继承我的工厂。”“不过,”旺卡先生接着说:“查理现在还没有长大,还不能当厂长这个岗位,所以,”他又对查理的爷爷说:“所以请您跟查理的父母商量一下,是否让他们先帮查理坚守一下这个岗位。”查理的爷爷说:“好!”接着,查理和他的爷爷一起对旺卡先生说:“再见!”就一起回家了。

我觉得,查理特别特别特别特别幸运。因为,查理不但获得了金奖券,还继承了这个工厂。希望大家能翻一翻这本书,你会觉得很有意思的,你会看了就不想放下的。

《飞翔的教室》读书笔记(汇总10篇)


快跟着我们的脚步一起了解“《飞翔的教室》读书笔记”的相关知识吧,在阅读后还请您收藏本网页网址。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仿佛都吸收了其中浓缩了的智慧。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

《飞翔的教室》读书笔记(篇1)

这个寒假,我读了《飞翔的教室》。这本书写了五个个性不一的男孩,分别是马丁、约尼、马蒂亚斯、乌利和塞巴斯蒂安。他们在伯克博士和不抽烟的人的引导和帮助下,使得他们的人生向着一个明朗的方向前进。

我感触最深的是伯克博士。他是五个男孩所在学校的校长,十分通情达理,不像有的校长那样固执,“规定就是规定,绝不可以违反。”因为伯克小时候,他要到医院去看望生重病的母亲,就一连几天偷偷溜出学校,遭到校长关禁闭的惩罚。他觉得校长太不通情达理,决定长大以后一定在这所学校里成为一名主管教师,能做孩子的贴心人,孩子有什么苦处,都能向他诉说。现在伯克真的成为一位和蔼可亲的校长。

有一个圣诞节的前一天,孩子们都收到了回家过圣诞节的车费,而马丁的父母却没有攒够车费,马丁不能回家。伯克博士看到马丁很伤心,经常在角落里哭泣,平时一贯上课认真的他,却经常开小差。一想到做孩子的贴心人,便十分爽快地送给他回家的路费,让马丁能在圣诞之夜与家人团聚。

孩子们都很喜欢伯克博士,我也很喜欢。真希望我们的校长也是这样地通情达理。

《飞翔的教室》读书笔记(篇2)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每个人的童年都是多姿多彩的。《飞翔的教室》就讲述了五个地地道道的住校“疯小子”童年的故事。

这本书,生动的描写了他们:马丁,一个懂事,有能力而令人敬佩的孩子;约尼,没有父母关爱而写作水平极高的孩子;马蒂亚斯,一个喜欢用拳头解决问题而仗义的孩子;乌利,一个胆小而又有勇气的孩子;塞巴斯蒂安,一个机智而爱钻研的孩子。还有伯克博士和不抽烟的人……无不令人耐人寻味,使人回味无穷。

在这些生动的人物中,我最喜欢马丁。马丁在学习与绘画方面都卓艺超群,并且特别懂事。圣诞节前几天,别人都快快乐乐的准备回家过圣诞节,马丁却无法回家过圣诞节,他实在没钱!他强行对自己说:“不许哭,不许哭……”多亏好心的伯克博士给他钱,他才能回家和家人一起过圣诞节,马丁回到家马上给伯克博士寄了明信片,表达自己对伯克博士深深的谢意。

每当我读到马丁、约尼在期盼着父母时,我就忍不住会哭出来。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和爸爸、妈妈在一起,一家人多么快乐呀!可马丁回不了家,约尼根本没有父母……每当我看到乌利生病了有朋友去看望他;不抽烟的人与伯克博士之间的友谊时;我多么羡慕他们呀,这友情是多么珍贵呀!

这个故事,让我刻骨铭心……

《飞翔的教室》读书笔记(篇3)

放假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书名叫《飞翔的教室》。这本书写得太精彩了,才看过开头,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住了。

那天刚吃过晚饭,我就迫不及待地奔向书架,抽了一本书下来,这本书自然就是《飞翔的教室》。我原本只打算看一会儿,可是书页随着我的手而翻动,一页、二页……时间也在我的手指间悄悄地流淌。

突然耳边传来“砰”的一声,我吓了一跳,连忙合上书。房门打开了,门口站着眉头紧锁的妈妈,她狠狠地瞪着眼睛命令我:“把那本书给我!”我心里暗想:“现在几点了?妈妈要书干什么?”见我迷惑不解的样子,妈妈猛地举起闹钟示意。哇!快十一点了,时间过得可真快啊!妈妈强忍怒火说:“睡觉了,书先放我那,明天再看。”无可奈何,我只能把书递给妈妈。这时我心想:“明天再看?多不过瘾!”一边还在惦记书中的人和事:上次小个子马丁为在体育馆排练的事与高年级同学发生争执,后来因为他的勇敢与执着战胜了高年级学生的蛮横,现在已经开始和实科中学的人格斗了,能不能打赢呢?还有谈判结果对谁有利?马丁——《飞翔的教室》的主人公,是班上的学习尖子,又画得一手好画,只是家景贫寒。书中人物以及他们不屈不挠的精神都深深地吸引着我。“我一定要看个够,而且就在今天!” 我暗下决心,可是怎么才能看到呢?去跟妈妈谈?不行,妈妈正在气头上,不可能答应的。除非去偷,可怎么才能偷到呢?……想啊想啊,我总算有了主意。

终于,我等到妈妈睡着了,房间里一片漆黑。于是我偷偷地潜入她房间,借着窗外射进来微弱的月光,小心翼翼地摸索。我的心紧张得就快蹦出来了,但为了心爱的书,我的手半刻也没停下来。啊!我总算找到了《飞翔的教室》!欣喜若狂的我差点叫出声来,我强忍住心中的兴奋,悄悄地离开妈妈房间,一溜烟回到我的“大本营”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我读得飞快,像一匹饿狼似的。也不知过了多久,书上的内容被我如饥似渴地全“吞”进了肚子。我满足地打了个哈欠,然后把书放回书架,心满意足地睡觉了。

《飞翔的教室》这本书虽然早看完了,但是我对这本书的喜爱有增无减。主人公马丁坚韧不拔、敢于拼搏的精神给我心灵带来震撼,我一定会再看一遍的!

《飞翔的教室》读书笔记(篇4)

星期天,我开始读一篇饶有趣味的故事书——《飞翔的教室》。这是一个讲述友情、勇气和自信的故事。

圣诞节快到了,五个性格迥异的孩子正在排练节目——《飞翔的教室》,而在这些日子里,小伙伴们弄出了一些事情,最严重的被事情却只有一件。有一天,克罗伊茨卡姆被实科中学的人抓走了,以及听写的本子。原因则是上个月完全中学的学生在操场上夺走了他们的旗子不交出来,然而交出来的时候旗子已经破了。因为这个,他们双方打了起来。先是完全中学胜出,然后实科中学胜出,最后实科中学一败涂地!克罗伊茨卡姆被他们的手下救了出来,并让他先走了。之后,他们才返回校园。刚回校园就被漂亮的特奥多尔带到了校长室,校长不允许同学们随意出校园,所以,让他们星期四下午不许出校园。到了圣诞节时,他们的话剧非常成功!

这个故事妙趣横生,然而五个主人公有各自的特点。约尼敏感多思、擅长写作;马丁是绘画天才和学习尖子;马蒂亚斯是个永远吃不饱的大块头;小个子乌利是个自卑怯懦的人;塞巴斯蒂安是头脑机智的。这本书,可真是值得我们阅读的好书,因为这本书让我们感受到了友情的可贵,仿佛看到了生活中的我和我的朋友们。更让我感觉到了校园生活的丰富、有趣和美好!

《飞翔的教室》读书笔记(篇5)

我开始还不知道有这么一本书,通过老师的介绍就买了,反正漫漫暑期我也没什么可做的。

我刚开始对这本书并不感兴趣,以为这本书一定又是科幻小说,当我翻开书本的时候,就发现我错了,这是描写一本童年生活的书,我开始细细的品尝这本书的味道,我发现我已经被这本书所征服了,这本书描写的是几个住宿的小伙在他们的童年发生的许许多多的故事,他们分别是马丁,一个懂事的孩子,约尼,一个作文水平十分高的孩子,塞巴斯蒂安,一个爱钻研的孩子,还有伯克博士,以及不吸烟的人,他们5个好朋友的童年是充满乐趣的,但在快乐背后,却也有几分悲愁,马丁和约尼在等父母的时候更是让人黯然神伤,我们的学习环境是多么好,父母是多么的爱我们,他们却的在凉风嗖嗖的夜晚等待父母,我们应该珍惜眼前的一切,把握幸福。

我想这个故事表达的是作者对幸福美满的童年生活的向往,以及描述了5个小伙拥有的多姿多彩的童年生活!

《飞翔的教室》读书笔记(篇6)

飞翔的教室?是由德国的埃里希·凯斯特纳写的!主要写了主人公马丁在学校,在家里,在社会上……发生的事!生动的描写了马丁的动作、神态、心理活动……我非常的喜欢这本书!

一天早上马丁走到走廊上。她手里拿着一张名单!他发现走廊里一个人也没有。这时教室们从二楼走了下来!克罗伊茨卡姆教授和往常一样最后一个下来伯克博士在教授旁说说笑笑!马丁走回教室。

他不知道,教室里正在发生一场闹剧!他们把一个同学放到一个大桶里!挂在了天花板上!这时,老师来了,老师假装什么也没有发现,其实早就发现这起闹剧!老师走到讲台上,坐了下来!突然,老师站了起来,用手指着天花板,大声地问道!“是谁干的?”躲在桶里的同学被吓得不敢出声!大家都在沉默着。

记得作者曾经说过“很多人就像对待一顶帽子一样把自己的童年丢在一边,把它们像一个不用了的电话号码一样望得一干二净。以前他们都曾是个孩子,后来他们长大,可他们现在又如何呢?只有那些已经长大,但却仍然保持一颗童心的人,才是真正的人!这句话里的道理非常深奥,我一点也不懂!我会好好去理解这段话,好好读这本书!希望大家也来看看这本书!想要,可以找我来借哦!

《飞翔的教室》读书笔记(篇7)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那童年是快乐的,是多姿多彩的,所以说很值得怀念。一看这本书名,你可能以为这是一本童话,也可能以为这是一本幻想小说。

《飞翔的教室》就讲述了五个地地道道的住校“疯小子”童年的故事。

下面由我来介绍这几个小伙伴:马丁,一个懂事,有能力而令人敬佩的孩子;约尼,没有父母关爱而写作水平极高的孩子;塞巴斯蒂安,一个机智而爱钻研的孩子。还有伯克博士和不抽烟的人,无不令人耐人寻味,使人回味无穷。

如果我读到马丁、约尼在等父母时,我也刚觉到他们两个人的伤心,但是我读到了一些马丁生病时,就会有朋友去看望他,我真还有一写羡慕。如果我们平时想想,会想到我们平时生活,都有爸爸、妈妈在一次,一家人多么快乐,可是马丁回不了家,不能想我们一样,一家人快快乐乐地生活在一起。还有在圣诞节前几天,别人都快快乐乐地准备回家过圣诞节,但是马丁没有家,没有父母,更没有钱,多亏好心的伯克博士给他钱。

在这本书我体会到了马丁的痛苦和思念家人的伤心、滋味。这个故事,写了一个很甜美的故事,让人刻苦铭心,至少我也是这样觉得的。

《飞翔的教室》读书笔记(篇8)

我如饥似渴的读完了这本书,心中一片震惊——一个人竟然能写成这样动人的故事。当我看题目时,以为这是一本童话,最少也是一本幻想小说。但没想到,当我看完这本书的第一章,就发现这是一本在真实不过的书了,简直像刻在历史书上的故事。

“飞翔的教室”这个题目起的再妙不过了。它以书中一个话剧而命名。话剧中(或书里)的几个小伙子很令我佩服。马丁,一个贫穷家庭的孩子,虽然是班里的学习尖子,但也不在乎打架。乌利,一个胆小而勇敢的孩子。马茨,一个有些笨的孩子,他有个可笑的毛病,就是肚子总是填不饱。赛巴斯蒂安,一个聪明机智而勇敢的孩子。约尼,一个被父母抛弃的孩子,“飞翔的教室”这个话剧的主编。故事由这几个孩子轰轰烈烈的开始,又由它们轰轰烈烈的结束。

再往后看,我们逐渐发现这是一个讲述友情、勇气和自信的故事。这五个孩子,在成长的道路上,因为有伯克博士和不抽烟的人的引导和帮助,使得他们的人生像一个明朗的方向前进。

在圣诞节庆祝会上,他们共同出演话剧“飞翔的教室”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伴随着《静静的夜晚,神圣的夜晚》的歌声,孩子们在一起敬请的享受将来的美好。

马丁在圣诞节即将来临的时刻,因为没有足够的路费而不能回家。从此的一段时间,他的生活变味了。圣诞节也应该有它的气氛嘛,于是,伯克博士很从容的发现了马丁,又很从容的给了他足够的路费。故事就在一个美好的圣诞节夜晚结束了,一颗流星划过夜空。

“一个美丽的圣诞节故事”这是我看完这本书后第一个感受。往后,我又渐渐地感受到,即使是金钱,也无法买到:友谊和爱。

《飞翔的教室》读书笔记(篇9)

通过”读好书,品经典“这项活动,让我走进了德国著名儿童文学作家凯斯特纳的系列丛书。《飞翔的教室》是其中的一部。这本书用幽默、诙谐的语句讲述了拥有写作天才的约尼、绘画天才马丁、总也吃不饱的大块头马蒂亚斯、机敏聪明的塞巴斯蒂安、矮小懦弱的乌利,在通情达理的伯克博士和不抽烟的人的帮助下,一起向充满光明的美好未来前进。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友情的力量。

在书中曾讲到过这样的一个故事,马丁为了营救被实验中学抓去做人质的同学,冒着危险带着朋友来到艾格兰特家里索回同学。经过了几次辗转,终于在艾格兰特家的地下室里救出了同学。虽然马丁几人违反了校规,但是主管老师伯克博士被这种同学之间的友谊之情所感动,并没有批评他们。这种友谊正我们广大青少年所需要的。友情能使你在最困难的时候感受到温暖。友情是你与朋友之间沟通的桥梁。友情就像一坛酒,酿的时间越长就越浓厚。友情能使许多个性格迥异的人走到一起,永远不分离。友情是不分国界的,它能让两颗相距很远的心灵紧紧地贴在一起。友情的力量是无穷的,它能使一个人为了另一个人付出许多许多。记得有一次期末考试,可就在马上要开考的关键时刻,我的钢笔不下水了。当时我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一般,就在这个紧急关头,既是我的好朋友又是我的学习对手刘洪青借给我了一支钢笔,解了我的燃眉之急。当时我想:谁不想在考试中自己的学习对手没能考好,自己独占鳌头。可是刘洪青却因为友情并没有落井下石,反而帮助我。这件事让我的心中充满感动,也懂得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友谊。

这本书让我感悟到了许多真理,可谓是一本富有哲学的书。就像译者的评价所说”这里有那么多飞越尘世间的想法,那么多美妙的触摸,那么多风趣的叙述,那么多诗和哲学的句子,那么多那么多的……童年。

《飞翔的教室》读书笔记(篇10)

寒假中我读了许多课外书,但是在这其中最让我记忆犹新的是德国作家埃里希·凯斯特纳写的《飞翔的教室》。书中主要讲述了五个性格迥异的孩子在圣诞节来临之际的快乐、悲伤、惊喜、震惊……最精彩的莫过于后来的圣诞节庆祝会上,他们共同演出了话剧《飞翔的教室》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孩子们对未来充满着美好的憧憬……

凯斯特纳写过许多儿童名著。从这本书中,我们读懂了许多道理,都宣扬了每个人儿时的天真与快乐,唤醒了人们不要忘记自己的美好童年,比如:诚信、勤奋、感恩……我们还能深深地感受到作者没有忘记童年。他是孩子们知心的朋友,他了解每个孩子的梦想,比如:赞许、友谊、成功……这些梦想是最纯真的、无暇的、绚丽多彩的,它们不会像一块大石头一样压的孩子们喘不过气来,反而会让他们对未来充满了希望和憧憬。其实每个人都应该珍惜童年里宝贵而又稍纵即逝的时光,这段时光应该被正义和勇气所充实。在这个记忆的大箱子里不要让嫉妒和自私所占据,要让它里面装满善良、宽容、团结等道德的果实。一个人的力量是渺小的,而大家的力量才是强大的,聚沙成塔,集腋成裘,只有我们一起努力才会看到最灿烂的阳光。而宽容也很重要,就像大海的宽容让鱼儿快乐的遨游;树林的宽容让鸟儿自由自在的飞翔;天空的宽容让白云尽情的飘逸;我们的宽容将会使世界变得更加博大……让我们做一个记住童年、永远快乐的人,去追寻、探索美好的梦想,让梦想成为现实,走向美好的未来。

坐在书桌前读着读着,我被那有趣的叙述逗笑了,似乎也走进了他们梦想的生活,似乎也和他们一起欢笑。作者细腻的话语和贴切而生动的比喻让我陶醉在梦幻的世界,让我沉浸在《静静的夜晚,神圣的夜晚》的美妙歌声中……

2023《铸剑》读书笔记汇总(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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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铸剑》读书笔记(篇1)

这篇文章是根据《列异传》、《搜神记》等古籍所载的“三王冢”的。铸工干将为楚王造剑被杀,其子报仇故事,是《故事新编》中系列小说中的一篇。这系列小说都是取古代载籍的材料生发而成的带有传奇性质的历史小说,是鲁迅对历史人物和事件的艺术解释。

楚王命名铸剑师干将为之铸宝剑,剑成,不仅不赏,反将干将杀头,这是何等残暴!对这样的暴君能不报复、能不惩罚吗?干将的遗腹子赤鼻果然在“客”帮助下,用父亲遗下的雄剑和自己的头颅杀死了楚王。这则复仇故事,本来就大义凛然;到了鲁迅笔下,就更加生动感人了。他用新编的手法把原本仅仅几百字的文言文,加入自己的看法,自己的想象,使文章变得更加生动更加有感染力,我们也应该学习这种写作手法,向鲁迅先生学习。

在《故事新编·序言》中,鲁迅先生说:

“对于历史小说,则以为博考文献,言必有据者,纵使有人讥为‘教授小说’,其实是很难组织之作,至于只取一点因由,随意点染,铺成一篇,倒无需怎样的手腕……”这就是说,历史小说有“言必有据”和“随意点染”两类。

《铸剑》“随意”点染了哪些东西?这主要表现在:

1. 将“赤鼻”改成了“眉间尺”(根据古文中提到的形容赤鼻“眉间广尺“),他是一个刚满16岁的优柔寡断的少年,经过母亲的教育刚强起来并终于完成报仇大业,其性格有一个发展、升华过程。

2.将“客”改成了“黑色的人宴之敖者”,他舍己为人,行侠仗义,是一名光辉的古代侠士的形象。

3.将“楚王”改成了“王”,具有了更大的适应性,也有了血肉生动的性格:暴戾、荒淫而颟顸。

4.增添了“干瘪脸少年”、众多妃子、王后、太监、老臣、武士、侏儒等次要人物。

5.设计了生动而完整的情节,特别三头在鼎中啃咬一节为全文高潮,惊心动魄,眉间尺头的活灵活现更让人拍案叫绝。

6.为宴之敖者设计了四段《哈哈爱兮歌》,更加增强了小说的艺术感染力。

鲁迅为了表现故事的神奇,在文章中还写了三个人头在金鼎中互斗的事。“仇人相间,本来分外眼明,况且是相逢狭路”眉间尺的头死死地咬住楚王的头不放,楚王也不示弱“王又狡猾,总是设法绕到敌人的后面去。”接下来王公大臣的描写更为微妙,诡异的神情令人哭笑不得,麻木了的动作使人啼笑皆非。宴之敖者的头的参与使这个高潮又一次升华。宴之敖者和眉间尺的头对楚王的一个头“于是他们就如饿鸡啄米一般,一顿乱咬,咬得王头眼歪比塌,满脸鳞伤。”在这金鼎沸水之中如此场景正是神奇呀!

之后的事就是王公大臣们的了,他们蠢笨的举动和宴之敖者和眉间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实宴之敖者和眉间尺是沾了“楚王的光”,才得以隆重的安葬,和楚王埋在一起。这时,老百姓们的举动更具有讽刺性,“大出丧” 变成了全民“瞻仰”的“狂欢节”。全文就在这样一个“似悲实喜”的讽刺结局中结束了。

文中的眉间尺一开始惧怕老鼠,可到后来却变成了一个在金鼎中奋勇无比的勇士,他就成了当时中国人民现状的真实化身,而“奋勇无比的勇士”是鲁迅对中国人民未来的憧憬。其中的宴之敖者是一个侠客的形象,强烈的复仇的心理在鲁迅的心中,他就像一个光明的使者,指引革命的前进。楚王的形象就毋庸质疑了,他暴戾、荒淫而颟顸,代表了罪恶的国民党反动派。今天我们不需要复仇,只要站在真理的一边,为新中国的建设做贡献!

2023《铸剑》读书笔记(篇2)

高潮是三个人头在金鼎中互斗的事。“仇人相见,本来格外眼明,况且是相逢狭路”眉间尺的头死死地咬住楚王的头不放,楚王也不示弱“王又狡猾,总是设法绕到敌人的后面去。”寥寥几笔就将王的狡诈声动展现出来了。接下来王公大臣的描写更为微妙,诡异的神情令人哭笑不得,麻木了的动作使人啼笑皆非。宴之敖者的头的参与使这个高潮又一次升华。宴之敖者和眉间尺的头对楚王的一个头“于是他们就如饿鸡啄米一般,一顿乱咬,咬得王头眼歪比塌,满脸鳞伤。”在这金鼎沸水之中如此场景正是神奇呀!之后的事就是王公大臣们的了,他们蠢笨的举动和宴之敖者和眉间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实宴之敖者和眉间尺是沾了“楚王的光”,才得以隆重的安葬,和楚王埋在一起。这时,老百姓们的举动更具有讽刺性,“大出丧” 变成了全民“瞻仰”的“狂欢节”。全文就在这样一个“似悲实喜”的讽刺结局中结束了。

这个复仇的故事是沉重的,鲁迅先生想体现的思想也是无比沉重的,

2023《铸剑》读书笔记(篇3)

铸剑学***(一)

《铸剑》是一个复仇故事。

故事上写了主角眉间尺与闹夜的老鼠折腾了一番。然后他的母亲跟他讲述了父亲当年帮助国王用神铁铸造了两把举世无双的神剑,一把是雄剑,另一把则是雌剑,他(父亲)怕国王会将自己置于死地,所以把雄剑放在家里,自己把雌剑献给国王。眉间尺听了之后愤怒极了,立刻叫母亲找出雄剑,发誓明天一早就去替父报仇。

眉间尺在复仇的路上遇到了“黑衣人”,“黑衣人”说帮他报仇,只要眉间尺头颅和雄剑就可以了。眉间尺很干脆的把这两把两样“宝物”给了“黑衣人”。

国王在王宫里无聊,就把**叫来,叫他们找一个会变戏法的人来,给他(国王)解解闷。然后,**们就把黑衣人叫来。然后将国王的头砍入水中,仇人相对,本来就格外眼明,况且是相逢狭路,由于王头特别狡猾,让眉间尺的头受伤多处,黑衣人有些焦急,便把自己的头也给砍入水中……最后王头大败,二人报酬成功。

读了这段话,我深深地感到**永远无法战胜正义!

铸剑学***(二)

《铸剑》是一个十分典型的复仇故事。它与莎士比亚的着名悲剧《哈姆雷特》有许多相似之处,同样都包含了复仇故事所需要的动机和情节。

这实在不是一个平常的夜晚。当晚子时过后,眉间尺就满十六岁了。在眉间尺的**仪式中,他首先要脱离对母亲的依恋,其次要摆脱对儿童玩具(老鼠)的迷恋,然后,他获得了一个尖锐的、进攻性的器具——宝剑,而且是父亲遗留下来的宝剑。

这是男性**的标志。这把剑可以看做是一个象征物。继承父亲的宝剑意味着拥有成年男人的基本特征:力量和阳刚。

复仇过程同时也是复仇者,无论是少年眉间尺还是王子哈姆雷特的我精神成长史,在某种意义上说,眉间尺也是一位王子——铸剑王之子。通过复仇的行动,故事的主人公成长为一个成熟的男人。这一进程的催化剂是复仇所需的仇恨、勇气和力量。

**中的“黑衣人”在眉间尺的复仇行动中,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角色。他有着一种非凡的坚定和果敢,充分成熟的男性气概。这些恰恰是年轻的眉间尺所缺乏的。

“黑衣人”与其说是一我,不如说是一个影子。他仿佛就是黑夜的化身,与黑夜完全融为一体,在黑暗之中只看见他的“两粒磷火一般的”眼光。其在故事中的功能与《哈姆雷特》中老国王的鬼魂类似。

他是对眉间尺缺乏复仇精神的一种补偿。甚至可以说,他只是眉眉统治者梦想的产物。

故事最后,为了完成复仇,眉间奇、黑衣人和王君砍头,在沸腾的大锅里搏斗,最后一起死去。被煮烂的三颗头颅,在鼎中混作一处,无法分开。王的廷臣只好将三颗头颅骨跟国王的身体一道埋葬。

这就是所谓“三王冢”。

作为偶像的父亲(影子)、作为敌人的父亲(仇人)和儿子(复仇者)的“三位一体”,共享“王”的礼遇,在仇恨与死亡的舞台上,他们共同扮演“王者”,共享“王者”荣耀。或者说他们是复仇之神不可分割的三重性。这意味着仇恨的心理模式意味着某种危险。

仇恨对于仇之心理中的诸结构元素,均有对等的侵害性,其**性的破坏力将波及整个仇恨场域。复仇从其最根本处,乃是复仇者由“施虐”转向“受虐”。当复仇的冲动存在于未完成的状态时,敌人依靠敌视来对抗对方。

一旦复仇实现,同时也就是仇恨的终结。在恨的**性的冲动结束的那一刹那,仇恨消失了,复仇渴望突然归于幻灭。

铸剑学***(三)

在那武侠长短篇多如牛毛的时代,很多都被质疑,而《铸剑》的横空出世,在时间的冲刷下,却有了睥睨千古之态。**取材于古代神话传说,言必有据,又“随意点染”,渗入了作者的深沉思考和强烈饱满的精神力量。

不管我们对这个世界或某些人有多不满,当你有极端行为时,你就会失败。复仇者和复仇者都死了。他们唯一剩下的就是与敌人的骨头混在一起,享受活人的崇拜。而活着的人,也有少数是醒着的,他们的心都蒙上了一层灰,看不见本质。

这就是当时的社会环境。()鲁迅在我们心中,留下的都是批判的文字,有时,他就是复仇的歌颂者,可在《铸剑》之中,在复仇的结束背后,有着更多的反思。从作品的结局,我们又看到,最终,复仇者与被复仇者同归于尽,尸骨难解难分,大复仇演变为大出丧、狂欢节,宴之敖者与眉间尺身首异处,且连仅余的头颅也被与仇敌的头颅并置共陈,公开展览,“享受”虚妄的欢呼和膜拜。

复仇本身,复仇者和被复仇者,复仇的后果,同时被遗忘和抛弃。愚昧的、以复数存在的看客,才是唯一的永远的“胜利者”。至此,复仇(及侠义)的崇高、神圣与诗意,被消解为“无”。

复仇的最终失败,复仇的无能和无意义的真相,出乎意料地显露出来。

据说由于时代的不同,我们不能用鲁迅的眼睛去看我们的世界。可有时,我们周围有着鲁迅生活时代的气息。其实在《铸剑》中也包含了荒谬与嘲讽吧!

纵然放弃生命的意义,一生都只为了报仇而辛苦,可是最后换来的,只有无数人的痛苦,自己也在无尽的痛苦中生活。复仇,总会有一些伤感,因为它会给很多人牵连。

2023《铸剑》读书笔记(篇4)

相对于《呐喊》的开山之功(无论是政治意义还是文学意义的)和《彷徨》的低吟徘徊(所表现出的解析作者心路历程的文本意义),鲁迅的第三本小说集《故事新编》缩于一隅,似乎被我们遗忘了。而这个集子的创作时段覆盖了前两本小说集,并且远远超出,一直到鲁迅去世的前两年(1935);鲁迅虽是写古书上的事,可也自认为“并没有将古人写得更死”(《故事新编.序言》),于是其中的故事,大致可以让我们窥见鲁迅创作鼎盛时期政局的起伏跌宕、文坛的风云争斗、报刊的唇qiang舌剑。补天的女娲腿间出现古衣冠的小丈夫,射日的后羿暗刺高长虹数回,《理水》中“文化山”上的人等各有所指,如此不一而足。鲁迅自己也不看好的“油滑”缺少拉开距离的幽默,多了过于热心的讽刺,于是《故事新编》在某种程度上陷入了杂文的窠臼。

这样的看法并无不可,却仍隔靴搔痒。《故事新编》躲在《呐喊》和《彷徨》的影子里--这两个文集的题目就是一种彪炳于世的显性文化姿态;而《新编》让我们看到的却是那个躲在s会馆钞古碑的鲁迅,一个与古人遇合胜过跟今人交流的鲁迅,一个在线装古籍和现代启蒙之间努力挣扎的鲁迅,《新编》在“没有将古人写得更死”的同时还是最大程度地眷恋着那个已然失落的世界,鲁迅在文化急遽震荡时期的微妙心态也于焉浮现。所以,虽然鲁迅早就想让这类故事“算是一个开始,也就是一个收潮,可毕竟没有结束,还共写了八篇单独成集出版。《故事新编》正堪成为“呐喊”和“彷徨”之文化主将内心深处幽曲之所的解读文本。

本着这样的视角,我们首先来看《铸剑》的故事处理。

《铸剑》的故事源自古书《列异传》和《搜神记》。鲁迅以白话写文言,把很短的篇幅敷衍成长长的故事,晋人志怪原本的古朴诡谲已经消失,简单的复仇原型中充满对人物个性的阐释和叙事本身的张力。

原本的故事,父子两代的篇幅是大体均等的。而在《铸剑》中,真正的铸剑者在故事开始的时候业已死去,他的事迹是通过小说主人公眉间尺的母亲之口-交待的:

“大欢喜的光采,便从你父亲的眼睛里四射出来;他取起剑,拂拭着,拂拭着。然而悲惨的皱纹,却也从他的眉头和嘴角出现了。他将那两把剑分装在两个匣子里。

……

“‘你不要悲哀。这是无法逃避的。眼泪决不能洗掉命运。我可是早有准备在这里了!’他的眼里忽然发出电火似的光芒,将一个剑匣放在我膝上。‘这是雄剑。’他说。‘你收着。明天,我只将这雌剑献给大王去。倘若我一去竟不回来了呢,那是我一定不再在人间了。你不是怀孕已经五六个月了么?不要悲哀;待生了孩子,好好抚养。一到成人之后,你便交给他这雄剑,教他砍在大王的颈子上,给我报仇!’”

这是庄严的笔调,是魁梧的人格,是反抗者的颂歌。眉间尺的父亲是真正的英雄,是作为其子的“史前史”而出现的,故事如此安排已不仅仅是叙事技法方面的问题了,鲁迅的匠心在于拉开英雄和现实之间的距离,树立一个理想寄寓之所,告诉我们真正的`安身立命所在;《列异传》和《搜神记》没有这么明确的目的,因为神迹在其中是不证自明的;而《铸剑》中的父亲则是鲁迅亲手发明的神话,是附魅传统经过现代理性反思破灭之后新的(旧的?)梦想,神话的时代毕竟已经过去了:

“窗外的星月和屋里的松明似乎都骤然失去了光辉,惟有青光充塞宇内。那剑便溶在这青光中,看去好像一无所有。”

鲁迅也只能说“看去好像一无所有”。他笔下的英雄人格在现代题材里几乎没有出现过,涓生、吕纬甫、魏连殳都是失败的知识分子、文化精英,带着绝望的气息,更遑论闰土和阿Q这些农民们;英雄只在古书里,是(故事“新”编的主人公)眉间尺(我们毋宁将他看作是“现在时”的)的父亲;照理说,鲁迅从新文化运动开始,就应该是最有资格和最坚定具备审父意识的人,但是鲁迅实在不能够坚定。雄剑溶在青光中看似全无,正隐约象征鲁迅心底深处对文化、对国家命运虚无主义的态度。

2023《铸剑》读书笔记(篇5)

前几天,我在鲁迅先生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中读到了《铸剑》这篇文章。这是鲁迅先生改写的一篇别有深意的文章。

《铸剑》从主人公眉间尺的优柔寡断开始,用他不知杀不杀老鼠的事例体现了他的这个特点。紧接着,描写了眉间尺得知父亲被王杀死后的巨大改变。

但是,我觉得这篇文章最大的亮点不是眉间尺的变化,而是王的举动,杀死为自己铸出宝剑的铸剑师,多么“高尚”的情怀!这让我不禁想到了秦始皇陵。秦始皇陵竣工后,第一批因它而丧命的人,便是这些陵墓的挖掘者。秦始皇为了不让陵墓的秘密传播出去,将那些为他修筑陵墓的人统统杀死以封口。这难道不是荒唐而又残忍之举吗?就算真的害怕他们泄露秘密,你当初只要让他们负责不同的区域不就行了吗?何必非要杀死他们呢?这难道不是毫无理由的杀戮吗?

另外,文中特意描写到了“便按着青剑,总想寻点小错处,杀几个人”。这不正是某些人的象征吗?自己心情不好,却将怒火发泄到别人的身上,从中我们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下自己平时的行为,能学到点什么呢?试想,动不动就把怒气发泄到别人身上,又有什么好处呢?从中我们会失去什么呢?

因此,我们应该学会忍耐和善待他人。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某些“灾祸”的降临!俗话说,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只有刻苦历练,才能迎来成功;只有能忍耐狂风暴雨,才能见到绚丽彩虹;只有刻苦学习,才能迎接美好的未来!所以,从今天开始,从现在开始,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让未来更加灿烂,更加辉煌!

“啪!”呀,我想得太专注了,手没拿稳,书掉在了地上!

2023《铸剑》读书笔记(篇6)

《铸剑》的故事源自古书《列异传》和《搜神记》。鲁迅以白话写文言,把很短的篇幅敷衍成长长的故事,晋人志原本的古朴诡谲已经消失,简单的复仇原型中充满对人物个性的阐释和叙事本身的张力。

原本的故事,父子两代的篇幅是大体均等的。而在《铸剑》中,真正的铸剑者在故事开始的时候业已死去,他的事迹是通过小说主人公眉间尺的母亲之口交代的。大欢喜的光彩,便从你父亲的眼睛里四射出来,他取起剑,拂拭着。然而悲惨的皱纹,却也从他的眉头和嘴角出现了。他将那两把剑分装在两个匣子里。

你不要悲哀。这是无法逃避的。眼泪决不能洗掉命运。我可是早有准备在这里了,他的眼里忽然发出电火似的光芒,将一个剑匣放在我膝上。明天,我只将这雌剑献给大王。倘若我一去竟不回来了呢,那是我一定不在人间了。你不是怀孕已经五六个月了么不要悲哀,待生了孩子,好好抚养。一到成人之后,你便交给他这雄剑,教他砍在大王的颈子上,给我报仇。

这是庄严的笔调,是魁梧的人格,是反抗者的颂歌。眉间尺的父亲是真正的英雄,是作为其子的史前史而出现的,故事如此安排已不仅仅是叙事技法方面的问题了,鲁迅的匠心在于拉开英雄和现实之间的距离,树立一个理想寄寓之所,告诉我们真正的安身立命所在。《列异传》和《搜神记》没有这么明确的目的,因为神迹在其中是不证自明的,而《铸剑》中的父亲则是鲁迅亲手发明的神话,是附魅传统经过现代理性反思破灭之后新的(旧的)梦想,神话的时代毕竟已粗过去了。

窗外的星月和屋里的松明似乎都骤然失去了光辉,唯有青光充塞宇内。那剑便溶在这青光中,看去好像一无所有。

鲁迅也只能说看去好像一无所有。他笔下的英雄人格在现代题材里几乎没有出现过,涓生,吕纬甫,魏连殳都是失败的知识分子,文化精英,带着绝望的气息,更遑论闰土和阿Q这些农民们,英雄只在古书里,是(故事新编的主人公)眉间尺(我们毋宁将他看作现在时的)父亲,照理说,鲁迅从新文化运动开始,就应该时最有资格和最坚定具备审父意识的人,但鲁迅实在不能够坚定。雄剑溶在青光中看似全无,正隐约象征鲁迅心底深处对文化,对国家命运虚无主义的态度。

《铸剑》这个故事毕竟是属于眉间尺的。

眉间尺刚出场的时候,是他十六岁成人的那一夜。此前,他还是一个懵懂的无知少年,不知道自己存在的意义。这夜,他在母亲的引导下坚定地告诉自己,我已经改变了我优柔的性情,要用这剑报仇去!

而这个男人的成长历程,是在和老鼠的斗争中体验的。这无疑是《铸剑》中最精彩的篇章,是鲁迅刻画人物的神来之笔,让我们不由想起《史记》里的细节种种,酷吏张汤幼年审鼠,大将韩信少时乞食,秦相李斯读书时更有仓厕之论,司马迁善于在人物的成长过程中探询其心态、品质对于将来的影响,撰史之时细微如斯,鲁迅写小说亦鉴此等手法。

2023《铸剑》读书笔记(篇7)

《伤逝》读后感——为爱而生的子君

鲁迅笔下涓生与子君的故事,其实是再普通不过的爱情悲欢。然而,在这样的背景下,爱情的悲欢离合注定会演变成别人叹息的悲剧,而**有着更深的意义。而我认为,对子君形象的把握,是理解这篇文章的关键。

在涓生眼中,子君形象和态度的改变让他感到困惑和失望,这也导致涓生最终决定告诉子君,他不再爱她。然而,这种明显的矛盾统一在子君的性格中。她不仅是一个坚强独立的子君,也是一个软弱的女人。这所有的一切,只因为爱。

“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这句让涓生狂喜的话,赋予了子君独立的新女性那般坚强刚毅的形象,这也打动了胸腔中涌动着新青年热情的涓生。那时,子君表现出极大的无畏和蔑视别人的眼睛,只因为她是一个爱的战士。

是的,她的勇敢不是来自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而是来自女性对爱的本能。

子君的崩溃来子君生对爱情的一点点剥夺。

她所爱的小油鸡,趴儿狗,皆因生活所迫从她的身边被剥夺了;甚至于到最后,她的精神支柱、她勇气的源头——涓生的爱也被无情的剥夺,自此子君便再无了坚强,她的内心所剩的想必也只有空虚了。

如若子君是现代的女子,这样的伤心和空虚最后,或许她还会再遇到另一个男子,或将她的爱转移到生活中其他的方面,重新获得勇气和坚强。然而,在这样一个时代,子君却没有这条路可走。正如鲁迅曾对娜拉所下的结论——“不是堕落,便是回来”。

子君不想堕落,也不想再回到严威冷眼里,所以她的死成了注定的结局。

我认为,鲁迅所设定的子君这样一个角色,其重点并不在于她是“新女性”还是“旧女性”。子君形象的核心是爱,女性的解放也应该包括这个女人的权利和被爱的权利。在这篇文章中,鲁迅向我们展示了外部世界对妇女权利的剥夺。

在那个社会里,女人只有自由恋爱的名字,却没由恋爱的自由。

《聪明人、傻子和奴才》读后感

——三种人的社会角色

在鲁迅的笔下,“奴才”显然是代表国民劣根性的标签性的名词。文章开篇,鲁迅便犀利地指出了奴才这一形象的奴性之所在——“奴才总不过是寻人诉苦。只要这样,也只能这样。

”他们从未主动寻求过解放,所求的仅仅只是虚无的安慰。

因此,奴才虽受尽各种非人道的待遇,却又不能被称作是“等级制度”的受害者,至少,他们自己从未认为自己是受害者。奴才的怯懦和谄媚,以及他颠倒是非不识好歹的行为,均表现了他正是这样一种社会制度坚实的拥护者。奴才的诉求并不为推翻它,奴才们仅仅只求得到主子的些许褒奖,以至于有朝一日做了其他奴才的头头——也成为小小的主子罢了。

在这里我们不禁要想,奴性从何而来?从人到奴才这样的转变,是如何完成的呢?

从中国悠悠千年的历史中,我们可以发现统治阶级对下层人民的奴役和愚化,都离不开特定的“文化阶层”。正是这些聪明人,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在人们心中播下了奴性的种子,鼓励每一个奴隶安居乐业。举例来说,文中聪明人对奴才说的那句“我想,你总会好起来……”不正如佛教所鼓吹的今世的苦难是为来生积德一说?

聪明人给予奴才的那一点点精神安慰,实际上是一剂剂的精神麻痹剂,使得这些奴才们永远的丧失了反抗的念头,忠心耿耿地为体**务。这样看来,虚情假意的聪明人倒是比奴才还要可恶万分。

而傻子显然是这一体制的另类了,他们就像一个运行了很久的系统中总会出现的一些“bug”一样,是不受体系内部力量控制的个体。他们是勇敢无畏的反叛者和奋起反抗的战士。然而,鲁迅的**也反映了这些人经常遭遇失败的命运。

“一群奴才都出来,将傻子赶走。”傻子会失败,只因体系中奴才的数量实在太过庞大,傻子一人之力如何敌过奴才的众数呢?

然而我们需警惕一点,傻子是站出来反抗的人,但并非历史上所有反抗过的人都是“傻子”。奴才被逼急了也同样会作出反抗,可是他们始终是奴才,反抗的目的不为推翻奴役制度,只是为了自己能够当一回主子,在新的奴役制度里奴役他人。洪秀全那一帮人弄出的“太平天国”不正是例证吗?

最后,这些人得到的不过是对皇帝的沉迷。

更多的时候,反抗者的队伍里总是傻子和奴才并存的。我们总是需要不断反思。最终达到目的的是傻瓜还是奴隶?

《过客》读后感——鲁迅的生命常态

读完这篇充满隐喻与暗示的文章,虽然对于个中细节还存有种种疑惑,但至少有一点我想是每一个读者都了然的——过客的身上总有着鲁迅自己的影子,他所体现出的便是鲁迅在自己的生命中对自己形象的认知。

对于过客而言,永不停歇地向前走是他存在的唯一目的和方式。他被塑造成这样一个形象,与生俱来。行走对于他来说,就像吃饭喝水对于我们而言。

因此他不能停下,停下来他便不再是过客,他的生命也会归于黯淡。

因此我认为,讨论是怎样的力量驱使过客向前行走,这个问题是没有意义的,因为那是他的本能,是他的天性。如果非要说有动力,那应该是他的生命。

如果我们问鲁迅,是什么样的动力驱使他不断地反抗和斗争,那也是可笑的。因为正是他的反抗和斗争,是他成为了站在天地之间的真正的勇士鲁迅。他骨子里的决不妥协的倔强和斗争到底的热血,是生命赐予的天赋。

没有目的的行走,是过客的生命常态;无所求的对绝望的反抗,是鲁迅的生命常态。在这篇文章里鲁迅说,他只是众人的生命中一个彷徨的过客,他写出了他的绝望、他的孤独、他的无奈和他的义无反顾。为了什么在反抗?

前路是如何?鲁迅一概不知,但他明白现在的世界是病态的,是需要改变的,因此他所能做的也不过是向这个世界挥舞锋利的笔尖,向深沉浓烈的绝望做出最后的坚定的反抗。但在这里,鲁迅并不自诩为战士,战士尚有退伍的一天,而过客却从不停下脚步。

2023《铸剑》读书笔记(篇8)

《铸剑》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故事:王杀了眉间尺的父亲,眉间尺因为自己能力弱便牺牲了性命让黑衣人去帮他报仇,黑衣人借着眉间尺的头又杀了王。

所以故事可以简单地概括为因爱杀人。

王因爱剑杀人,这种爱是占有的爱。王是猜疑、残忍的,为了不让别人也得到这样好的剑,王杀了眉间尺的父亲。这样的爱在我们身上其实很常见,只是作者把它放大了。比如母亲对于儿子的占有,会导致婆媳之间的矛盾。在现实生活中,这种占有的爱所产生的影响往往很久才能看得出来,可是已经深入骨髓,无药可医了。

眉间尺因为出于对父亲的尊重或者可以说是对于母亲的爱而去杀王,这种爱是盲目的爱。他生下来就没有父亲,因此在他短短的十六年生活里其实根本无所谓“父爱”,父亲对他来说只是个称谓而已。但当他知道了父亲的死因,并且母亲让他去报仇的时候他觉得这是自己的责任,必须要完成。尽管他是个优柔寡断的人,更是个善良的孩子。对这种责任的承担大部分可以归结与对母亲的爱。有的时候以“爱”之名会做出一些伤害别人、伤害自己的事。更会变成一种沉重的负担。

黑衣人遇到眉间尺时说“我的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黑衣人仅仅是为了杀戮而去报仇,他爱着杀戮,这种爱是畸形的爱,是对某种嗜好疯狂的爱。别人加给黑衣人的伤以及自我伤害让黑衣人对自己痛深恶绝。他的灵魂背负着无法言说的沉重,所以陷入了一圈一圈的轮回。直到他在杀人的过程中死掉。然而即使死了也要奋力地撕扯对方的头颅。黑衣人的爱化作了一种歇斯底里的复仇。这种扭曲的爱在现实生活中也不乏范例。

占有的爱、盲目的爱、偏执的爱,鲁迅通过《铸剑》告诉我们,爱其实并不像表面那样光鲜,它蕴含着无限可能。

周宣王时代的楚国。楚王奢杀,找来天下第一铸剑名师干将及其妻子莫邪为他铸剑。干将夫妇采金英铁精,苦干三年,为楚王造一名剑。楚王怕干将为他人所用,剑成之日就斩杀了干将。干将妻莫邪对此早有所料,她要丈夫铸成两把剑。一把雌剑献了楚王,一把雄剑莫邪保留着。 干将被害20xx年后,莫邪含辛茹苦养大儿子眉间尺。莫邪把其父遇害情景告诉眉间尺,眉间尺一改以往柔弱性格,决心以雄剑为父报仇。眉间尺凭一股勇气来到王城,杀不成楚王,又被通缉捉拿。 侠士晏之敖来见眉间尺,他可以杀楚王,但要借重眉间尺的宝剑和头颅。眉间尺信任他,把宝剑和自己的头颅给了晏之敖。晏之敖以献眉间尺之头晋见楚王,并设计在煮头的鼎边用雄剑砍下了楚王的头,眉间尺和楚王两颗头在鼎中进行殊死搏斗。眉间尺年幼,不是楚王对手,被楚王的头咬住不放。晏之敖见状,拔剑自刎,头颅掉入鼎中,加入战团,终于把楚王头咬得无声无息。三个头都煮成了白骨,无法分出彼此,楚国王公大臣出于无奈,只好将三个头颅均以王礼分而葬之。这就是三王冢的来历。

2023《铸剑》读书笔记(篇9)

《铸剑》是鲁迅根据历史故事改编而成于1927年版的短篇小说,讲述名铸剑师干将将、莫邪之子眉间尺为父报仇,与黑衣人合作仗剑除恶的传说。

最初出现时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懵懂又有着一颗慈悲的心。他讨厌那夜里吱吱作响的老鼠,怕它会惊醒熟睡了的母亲,在老鼠死了的时候他却又觉得可怜。如此一个连杀害一只老鼠都不忍心的青年,在得知自己背负着杀父之仇时就走向了替父报仇的路。然而明明是有着这样柔弱的性格的他又怎可能独自报了这仇。当一个黑色人出现在他的眼前说可以帮他报仇可是他得付出他的生命,眉间尺却没有犹豫。大殿之上,沸水之中,三个人头相斗,无疑三人一俱死亡,并于沸水之中无法辨别谁是谁。于是,眉间尺与黑色人一并享受着国王葬礼的殊荣。

眉间尺以复仇的姿态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为他能把杀父之仇报了而喜却也为他把自己的生命也送上了而悲,然而懂得终究他只是一个弱者,一个为复仇而生为复仇而死的弱者。母亲一句你必须改过,让他没有了其他选择。哪怕是优柔的性情,亦只可以前往。然而却又正是当初被欺凌的中国中千千万万个弱者中得其中一个。为了惩奸除恶,他不惜以生命为代价。眉间尺便举手向肩头抽取青色的剑,顺手从后项窝向前一削,头颅坠在地面的青苔上,一面将剑交给黑色人。如此看来他虽是有着优柔的性情却又有着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气概。在复仇之计还无从下手时,眉宇间已被通缉。这已注定,他无法逃脱于其中,无论复仇进不进行到底,亦都无法存活。如此看来,他把这样的重任托付于一个素未谋面的人也说得上是明智。小说中作者还对眉尺间的父亲的事迹作了大幅的描述,因为如果没有这件事,眉尺间依旧只是一个优柔的少年。而这一仇恨却给他灌以满腔的热血,尽管不能以英雄去称呼他,他也不失有这样的气概。黑色人的出现无疑给这剧情添加了许多的神秘性。在看来,义士是侮辱他,同情亦是倍受污辱的名称。尽管直到结尾也没有给他过多的介绍,他却是给我们留下了惩恶除奸的高大形象。一句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为此,他也不惜付出生命。这似乎是作者用自己激荡的内心所塑造出的人物,表达出作者内心的正义感。当时所处的社会似乎正是国王的化身,随时有可能在背后给正义之士以致命的一击。当然,许多带着惩恶除奸的使命的他们从不因此而畏惧。国王最后与他们一俱于沸水之中死去是他们奋不顾身的结局。在他们看来,死亡并不可怕,为了光明而死亡更是没有畏惧。各大臣妃子想尽各种办法也无法将国王的投从杀他们的人中辨认出来,最后只能是一同在人们的敬仰中离去。细细想来,这样的安排也正是恰到好处。尽管当时盲目的百姓对眉尺间与黑色人甚是憎恨,却又无可奈何。正是表达了作者内心对他们的高度敬仰,把他们放到了让人仰视的高度,同时又无形中把国王放到了让人不屑的位置。历史也正如作者所预示的那样,丑恶的社会终于被推翻了,社会最终迎来了新面目。

复仇贯穿了全文,也正是那样有着复仇的责任才有着惩恶除奸的使命。故事虽简短却沉重,让人能感受到那时社会的处处威逼之意。谁亦无法于那样的社会中安好地生存着除了那些如同王一样奸恶狡诈却又自以为正义的人。哪怕不可得知黑色人究竟是有何来历。言语之间亦可以看出他对当时的社会的失望。如此让人失望的社会也是作者所处的社会。虽是取材于历史故事但又有自己的改编,他用辛辣的嘲讽来表达自己对那样的社会的不满。一边是杀父的仇人所喻的害人社会,一边是为了惩恶除奸付出了自己生命的黑色人所喻的作者的内心;一边是两个为报仇而牺牲头,一边是前来看热闹的百姓,这极具对比性,这也正是对当时社会存在的许多把国家兴亡的责任置身于外的看客。他们看着同自己一样被欺负的人受害却如同与自己无关一样。然而,崇高的使命与庸众相对竟有被消解之意,终究孤不敌众,这也有表达作者对当时的社会的失望。只有自己一人去反抗当时的社会,想要成功似乎并不容易甚至还有些绝望。故事还有许多极具创新的故事,夸张中也显露着许多的恐怖,无疑也只是想表露作者所处的那个吃人的社会的恐怖。

2023《铸剑》读书笔记(篇10)

《铸剑》的故事源自古书《列异传》和《搜神记》。鲁迅以白话写文言,把很短的篇幅敷衍成长长的故事,晋人志原本的古朴诡谲已经消失,简单的复仇原型中充满对人物个性的阐释和叙事本身的张力。

原本的故事,父子两代的篇幅是大体均等的。而在《铸剑》中,真正的铸剑者在故事开始的时候业已死去,他的事迹是通过小说主人公眉间尺的母亲之口交代的。“大欢喜的光彩,便从你父亲的眼睛里四射出来,他取起剑,拂拭着。然而悲惨的皱纹,却也从他的眉头和嘴角出现了。他将那两把剑分装在两个匣子里。

“你不要悲哀。这是无法逃避的。眼泪决不能洗掉命运。我可是早有准备在这里了,”他的眼里忽然发出电火似的光芒,将一个剑匣放在我膝上。‘这是雄剑。’他说。'你收着。明天,我只将这雌剑献给大王。倘若我一去竟不回来了呢,那是我一定不在人间了。你不是怀孕已经五六个月了么?不要悲哀,待生了孩子,好好抚养。一到成人之后,你便交给他这雄剑,教他砍在大王的颈子上,给我报仇。'

这是庄严的笔调,是魁梧的人格,是反抗者的颂歌。眉间尺的父亲是真正的英雄,是作为其子的“史前史”而出现的,故事如此安排已不仅仅是叙事技法方面的问题了,鲁迅的匠心在于拉开英雄和现实之间的距离,树立一个理想寄寓之所,告诉我们真正的安身立命所在。

《列异传》和《搜神记》没有这么明确的目的,因为神迹在其中是不证自明的,而《铸剑》中的父亲则是鲁迅亲手发明的神话,是附魅传统经过现代理性反思破灭之后新的(旧的?)梦想,神话的时代毕竟已粗过去了。

“窗外的星月和屋里的松明似乎都骤然失去了光辉,唯有青光充塞宇内。那剑便溶在这青光中,看去好像一无所有。”

鲁迅也只能说“看去好像一无所有”。他笔下的英雄人格在现代题材里几乎没有出现过,涓生,吕纬甫,魏连殳都是失败的知识分子,文化精英,带着绝望的气息,更遑论闰土和阿Q这些农民们,英雄只在古书里,是(故事“新”编的主人公)眉间尺(我们毋宁将他看作”现在时”的)父亲,照理说,鲁迅从新文化运动开始,就应该时最有资格和最坚定具备审父意识的人,但鲁迅实在不能够坚定。雄剑溶在青光中看似全无,正隐约象征鲁迅心底深处对文化,对国家命运虚无主义的态度。

《铸剑》这个故事毕竟是属于眉间尺的。

眉间尺刚出场的时候,是他十六岁成人的那一夜。此前,他还是一个懵懂的无知少年,不知道自己存在的意义。这夜,他在母亲的引导下坚定地告诉自己,“我已经改变了我优柔的性情,要用这剑报仇去!”

而这个男人的成长历程,是在和老鼠的斗争中体验的。这无疑是《铸剑》中最精彩的篇章,是鲁迅刻画人物的神来之笔,让我们不由想起《史记》里的细节种种,酷吏张汤幼年审鼠,大将韩信少时乞食,秦相李斯读书时更有仓厕之论,司马迁善于在人物的成长过程中探询其心态、品质对于将来的影响,撰史之时细微如斯,鲁迅写小说亦鉴此等手法。

他出门了。复仇几乎立刻就要发生,大王外出巡游,人们在围观。(注意,围观!)“他只得婉转地退避,面前只看见人们地脊背和伸长地脖子”。而眉间尺却在此时被一个“干瘪脸地少年”绊倒,“干瘪脸额少年却还扭住了眉间尺地衣领,不肯放手,说被他压坏贵重的丹田,必须保险,倘若不到八十岁便死掉了,就得抵命……”这段是典型得鲁迅式得冷峭幽默,不动声色,讽刺寓于其中。而“闲人们又即刻围上来(围上来!),呆看着,但谁也不开口,后来有人从旁边笑骂了几句,却全是附和干瘪少年的。

”看到这里我们已是明白了八九分,原来鲁迅笔下的对被砍头的同胞兄弟的漠然围观《呐喊,自序》),对阿Q游街的热闹围观,和对革命烈士夏瑜的变相围观(《药》中的茶馆议论)是“古”已有之的!小说一下子从司马迁回到了鲁迅自己。

“眉间尺遇到了这样的敌人,真是哭不得,笑不得,只觉得无聊,却有脱身不得”。是的,无聊,这才是鲁迅的笔,前面的成长篇只是鲁迅向前贤司马迁呼应的方式,是带着敬意的模仿,此后他就开始独舞了。“无聊”是我们在鲁迅的小说里再熟悉不过的字眼,与之相伴的还有另一个词“寂寞”):创作小说伊始,我感到未尝经验的无聊,是自此以后的事。我当初是不知其所以然的,后来想,凡有一人的主张,得了赞和,是促其前进的,得了反对,是促其奋斗得,独有叫喊于生人中,而生人并无反应,既非赞同,也无反对,无可措手的了,这是怎样的悲哀呵……“(《呐喊,自序》)《在酒楼上》,吕纬甫一件件地跟“我”讲“无聊的事”,《祝福》中我“悲愤地想到”无聊生者不生,即使厌见者不见,为人为己,也都还不错“……

我们大概可以知道,眉间尺足不能如他所愿去复仇了。他的生活环境是一个无聊落寞的反英雄的环境,一个消解重大行动意义的环境,一个人心失衡远重于腥风血雨的环境,尽管腥风血雨在当时并未缺乏,可是却再也不能造就英雄了。到此为止,我们该知道为什么鲁迅用那么威严的笔调去写眉间尺父亲的事迹。

小说本该结束了,可是远远没有。

如果认为鲁迅仅仅事为了照顾故事原型的情节脉络而加上黑衣义士的情节,不免皮相。黑衣义士在小说中和眉间尺一样,具有独立自足的出现意义。从他本身的性格塑造来看,远远不及眉间尺丰满,没有成长史,没有理由,而是一个理念。此人一出场就可以逼退眉间尺无可奈何的干瘪脸少年,并对眉间尺说”一向认识你,一向认识你的父亲,”他向眉间尺要求的只是雄剑和眉自己的人头。情节到这里甚至带了六朝志怪的神异。

另人吃惊的史眉间尺的表现。这个孱弱优柔的少年解决不了内心的结和身边的无聊,却在几句简短的询问之后毅然砍下了自己的头,把父辈的遗嘱和自己的性命都交付给一个陌生人。

这是鲁迅对原作的屈从?是鲁迅自己也解不开的迷?是鲁迅迷失了人物的性格逻辑?其实,从那个开头我们就可以看出,鲁迅在心底是想把眉间尺当作一个英雄来写的。

老鼠,“杀它呢,还是在救它?”确实是一个重大的两难选择。眉间尺优柔的性格历历在目,接下来就是英雄父亲的故事呈现,两相对比,着实令人担心。舍身铸剑的父亲和不忍杀鼠的儿子之间有什么样的契合点呢?眉间尺出门前的这夜一直没有睡着。或许焦急的读者会想起袁牧的话“古英雄未遇时,都无大志……”(《随园诗话》)。再想到《史记》、《汉书》里的英雄们少时都有孱弱、尴尬、胸无大志的经历或遭遇(荆轲、韩信、张良、光武),这也许能给眉间尺找到些慰藉。

眉间尺的困境在于没有找到那个让他的性格发生突变的环境、际遇,而此前,荆轲在易水之畔作别燕丹,韩信、张良在年少的折辱以后遇到了明主,光武中兴的时候汉室已经走向衰颓,但仍是群雄纷争可一展身手的时节。“史前史”的眉间尺父辈的时代,都是可以让具备英雄潜质的人可以突变的时代,所谓时势造英雄。

而在鲁迅看来,彼时的中国只能如铁屋一般消磨人的灵魂,用无聊吞噬人的烈志雄心,所以眉间尺的不幸不在于能否复仇,而在于他是否能完成对于自己人格的追问,改变优柔的性格,眉间尺面对干瘪脸少年的失败不是自身武艺和体力的失败,而是人对于当时漠然、颓废的大环境的无耐。鲁迅的绝望在此不赘言,此时已有论者将这个问题说得很透彻了。(参见王晓明《无法直面的人生--鲁迅传》)。

黑衣义士是眉间尺突变的一个契机,在此我们也可以看出鲁迅心中的英雄情节实在是挥之不去;既然在现时没有那样的环境,鲁迅就从“历史”里找来了一个“父辈”;看看他对眉间尺的教导吧“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再加上鸱枭的声音,磷火的目光,黑衣人和《野草》里那些鬼气森然的意象以及那些意象背后深沉、晦涩的情感是多么相投啊!黑衣人简直就是粤鲁迅自己,是《彷徨》小说集里许多个第一人称“我”。眉间尺的英雄血终于在他父亲的鼓励之下复活了,鲁迅也只能在这样的义士身上找到希望之寄托了。之后的情节,只是历史的翻版,鲁迅的任务到此总算完成。

最后想说几句,充当结尾。

鲁迅在此篇小说里是很犹豫的,他没有完全把眉间尺写成懦夫,可是眉间尺实在缺乏成为英雄的条件。小说的后半部虽然是黑衣人的衣演,“金殿焚火、三头相斗),可成全的却是复仇者眉间尺本人。他刹那的果敢可以让我们说他是一个英雄么?包括有那么浓郁英雄情节的作者本人?(尽管他说过“然而我虽然自有无端的悲哀,却也并不愤懑,因为这经验使我反省,看见自己了:就是我决不是一个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英雄。”)鲁迅的犹豫到底是什么样的意味? 看到林语堂先生的《悼鲁迅》,不觉哑然,骇然,也惘然;,“鲁迅与其称为文人,不如号为战士。战士者何?顶盔被甲,持矛把盾交锋以为乐。不交锋则不乐,不披甲则不乐,即使无锋可交,无矛可持,拾一石子投狗,偶中,亦快然于胸中,此鲁迅这一副活形也。德国诗人海涅语人曰,我死时,棺中放一剑,勿放笔。是足以语鲁迅。

鲁迅所持丈二长矛,亦非青龙大刀,乃练钢宝剑,名宇宙锋。是剑也,新石如棉,其锋不挫,刺人杀狗,骨骼尽解。于是鲁迅把玩不释,以为嬉乐,东砍西刨,情不自已,与绍兴学童得一把洋刀戏刻书案情形,正复相同,故鲁迅有时或类鲁智深。故鲁迅所杀,猛士劲敌有之,僧丐无赖,鸡狗牛蛇亦有之。鲁迅终不以天下英雄死尽,宝剑无用武之地而悲。路见疯犬、癞犬、及守家犬,挥剑一砍,挥剑一砍,提狗头归,而饮绍兴名为下酒。此又鲁迅之一副活形也。”

语堂先生真鲁迅知音也,只是他说“鲁迅终不以天下英雄死尽,宝剑无用武之地而悲”是说错了。鲁迅杀狗饮绍的时候,心里该是有无尽落寞悲哀的吧。

[荐]满分作文读书笔记精选(10篇)


作文是评估学生语言能力的基本手段,通过写作我们能够更加详尽地了解周围环境的方方面面。哪些优秀作文可以作为写作的参考呢?为您整理以下最新的有关“满分作文读书笔记”的资料,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满分作文读书笔记 篇1

正所谓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利用了暑假时间读了一本书——《格列佛游记》。读了这本书过后我受益匪浅。

他讲述的是一个叫格列佛的人,自述自己在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和“慧骃”国的奇特经历。他先去的是小人国,那儿的人们身高仅六英尺,他一只手就能拖动整只舰队,一顿要吃一堆东西。在这个微缩的国度里,君主野心勃勃,大臣贪婪成性,和领国只因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斗争,这些都反映英国当时无聊的政治斗争。

在大人国,把军火方法献给他并吹嘘说这些武器非常厉害,国王说这些发明者一定是恶魔天才。作者借国王之口痛斥了英国社会种种弊端。

在飞鸟国又有另一番经历。统治者不管人民,于是人民反抗,一直在抗拒直至最后妥协。国里的科学更是荒诞不经比如从黄瓜中提取阳光,把粪便还原成食物…最后来到了一个没有钱没有军队和警察,他与马主人多次交谈,但多次无用最后就失望的回家了。

这本书告诉我们不能贪婪无耻,也不要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发生斗争。这些都是作者把十八世纪的英国作为背景写的。

最近我的身边也发生了这样鸡毛蒜皮的小事。那一天我去表弟家玩,他的同学也去了,他的同学还把最新买的蜡笔带来了。表弟向他借了一支,用完后放在桌子上,可是蜡笔不小心滚到了地上,蜡笔断成了两段,表弟把蜡笔拿起来说:“对不起,我不小心把你的蜡笔给弄断了,我不是故意的”。可他的同学却说:“我这个是限量版,你要赔我,快赔我,我不会原谅你的”。他还动手打了一下子我表弟。我当时就愤怒了。我说:“虽然你这是限量版,可是他也不是故意的,而且我昨天还在文具店看到你这一模一样的蜡笔了”。他们只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就打了起来,在我看来事情并没有到这一步。

这就是我读过《格列佛游记》的所感。

满分作文读书笔记 篇2

读了朱自清的散文《匆匆》,让我深受感悟,思绪万千。《匆匆》使我真正明白了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的道理。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的确是的,露珠儿干了,有再晶莹夺目的时候;太阳落山了,有再从东方升起的时候;天空被乌云遮蔽

了,有重现光明的时候……可我们手中的日子呢,却如江河入海,一去不复返!

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回想一下,我又何曾不是这

样每天都快速地把作业在学校写好,放学把书包一扔,不是看电视,就是玩耍。父母看见了多次批评,可我却说写好了,书上的内容也记得。可当试卷发下来,却是处处挂红灯。我也就

像朱自清先生写的那样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珍惜时间的人,哪怕给他几分几秒,他也会过得充实;;浪费时间的人,哪怕给他几十年,甚至几百年的光阴,他也会一无所获,过得空虚。上天对任何人都是公平的,给每个人都是一天24个小时,主要看你怎样掌握,怎样分配。鲁迅先生说得好:时间就像海洋里的水,只要你能挤,总能挤出。

时间,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玩耍的人们啊!快睁开你的双眼,不然,时间将在你身边消逝。

满分作文读书笔记 篇3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由明代小说家吴承恩所创作的一部长篇神魔小说。主要描写了唐朝年间孙悟空、猪八戒、沙僧、白龙马保护唐僧西行取经,沿途共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一路降妖伏魔,最后到达西天,取得真经的故事。

在《西游记》中最厉害的人物就要属孙悟空了。孙悟空的本领可多了:会念避水决,会翻筋斗云,一个筋斗云就能行十万八千里,还有火眼金睛,七十二般变化……当年,孙悟空大闹天宫可威风了,玉帝怕他到处惹事就封他为“弼马温”。不久,孙悟空得知这是个看马的芝麻小官就生气地回花果山了。于是玉帝又封他“齐天大圣”的头衔,并让他掌管蟠桃园。看到这里,我终于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心想:孙悟空是猴子,天生爱吃桃,让猴子看桃园,岂不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吗?果真他把桃子吃了个精光,紧接着又到瑶池那儿喝酒,弄得一片狼藉,等喝足了,还把太上老君辛苦炼成的金丹全吃了。玉帝大怒,派十万天兵捉拿悟空,但却不是他的对手,最后只好请如来佛祖把他压到了五行山下。直到五百年后,唐僧的出现解救了孙悟空,师徒踏上了西天取经的道路上,并发生了一段段惊险曲折的故事。

读了这本书,我再一次重新认识了孙悟空,他真不愧是一个法力高强的神猴!如果没有他,唐僧也取不到真经、修不成正果。同时,在这本书中,我又明白了一个道理:在人生的道路上,会有很多坎坷,我们要努力克服困难,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满分作文读书笔记 篇4

潇潇雨夜,打开窗户,听着雨滴敲打树叶的声音,微风惊动树枝的声响,望着路灯下飘洒的银丝般的细雨,我心里充满了对海伦·凯勒的敬佩!

这几天我正在读哥哥借给我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里,海伦那“不平静”的人生以及她与命运抗争的历程鼓舞了我,给了我无穷的力量。作为正常人的我很难想象一个双目失明,失聪,失语的人可以用心去感知天地万物,用心去倾听世上最美妙的声音;用心去欣赏世上最美丽的风景!

海伦本来也是一个聪明活泼的小女孩,半岁的时候就会说一些简单的语言,刚一岁就会走路,她比一般的小孩要聪明得多,好学得多,然而好景不长,幸福时光总是结束的太快,19个月的时候,连日的高烧使她昏迷不醒,当她再醒来时耳朵聋了;眼睛瞎了;一张灵巧的小嘴也不会说话了,从此她坠入了一个黑暗而沉寂的世界,陷入了痛苦的深渊!一个19个月大的小孩在无声无光的世界里要想与其他人进行有声语言的交流,几乎是不可能的,对一般人来讲这种难度超出人的想象,这种痛苦是不可忍受的!

幸运的是海伦遇到了一位非常优秀的老师----安妮。莎利文。莎利文老师不但打开了海伦的心灵之窗,更改变了她的一生,从只会用手语表示意思到可以独立阅读再到用口与他人交流,海伦付出了比同龄人上千万倍的努力,她接受了命运的挑战,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为人类创造了奇迹!

看完这本书,我深刻地认识到:一个人能否取得成就,不在于条件的好坏,而在于他有没有奋斗精神。有时候我总抱怨作业太多,累的手疼;考试没得满分埋怨题太多,时间太少;抱怨爸爸不开车接送我,我还得自己骑车上学!和海伦相比这是问题吗?这算困难吗?这些问题太微不足道了!一个人只要有远大的理想和目标,就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就不会被客观条件所束缚,就能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条件,实现自己的目标!

满分作文读书笔记 篇5

从我懂事开始,我就喜爱听《西游记》的故事、看《西游记》电视。在我印象中,我至少已看过不少于十遍的《西游记》电视和vcd了。只要电视里播放《西游记》,我甚至能够不吃饭,因为这,我没少挨爸爸的骂。小小的我会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而高兴、悲伤、着急、气愤。爸爸妈妈明白我喜爱《西游记》就给我买了一套《西游记》的连环画和vcd片,在电视中我第一次看见了《西游记》中师徒四人的形象,第一次明白了什么是金箍棒、紧箍咒。有时候爸爸妈妈带我出去逛书店,我总要让爸爸妈妈买回一些跟《西游记》有关的东西。

《西游记》中最迷人的人物是孙悟空,这个神通广大的猴子上天入地,独来独往,无拘无束,成了孩子们理想的象征和寄托。西行路上的八十一难以及一路的神奇怪异、动人心魄的神魔冲突,反映取经过程中遭受的磨难和艰辛。真经已成了成功和目标的象征。每每我碰到困难时,我总会想起孙悟空为帮忙师傅唐僧取到真经,不怕困难、百折不挠的精神,我就会勇敢起来,战胜一个又一个困难。

满分作文读书笔记 篇6

《史记》不愧于是中国的一大名著,我花了近七天的时间将他阅读完。《史记》的作者也是非常伟大的人。他就是司马迁,司马迁是我国第一个以人为本位来记载历史的。他为人物做传,不仅着力刻画人物做了些什么,还用心发掘人物为什么这么做;不仅关注人物在历史中如何生活,还探讨人物命运究竟被什么力量所决定。这些思考和探索,或融于事件描写,或托借于人物语言,有时也直接表现为议论和评述。在一些优秀人物的传记中,作者本着“读起书想见其人”的知人世理念,着力凸显人物在历史进程中的优秀品格和高尚灵魂,渗透着他对历史,对人生的深刻解读。

《史记》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其中有着许多令人着急的地方。也会给人留下许多印象深刻的东西。《史记》中描写了许多历史上伟大的人物和重大的事件。让我们了解到了我们的先人是怎么样生活和待人处事的。让我们从中学习到了不少的东西和做人的道理。

《史记》中令我印象深刻的一篇就是《项羽本纪》。他描写了项羽的许多事迹。叙述了项羽戎马一生,征战沙场。而我喜欢的就是项羽的气概,虽然自己少年时没有什么知识,但却有想要做皇帝的伟大抱负。这也是项羽伟大的一生的开始。即使他最后还是失败了,最终自刎于乌江。我却觉得这样的人有很高的气节,因此我很欣赏他。

满分作文读书笔记 篇7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这是《过零丁洋》的一句千古名句。这是南宋爱国英雄文天祥的一篇着作。至今,它还激励着我们,要有中华民族传统精神“爱国精神”。

辛苦遭逢起一经,干戈寥落四周星。山河破碎风飘絮,身世浮沉雨打萍。惶恐滩头说惶恐,零丁洋里叹零丁。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这是一首永垂千古的述志诗。诗的开头,回顾身世。意在暗示自己是久经磨炼,无论什么艰难困苦都无所畏惧。接着追述战斗生涯:在荒凉冷落的战争环境下,文天祥度过了四年。把个人命运和国家兴亡联系在一起了。三四句承上从国家和个人两个方面,继续抒写事态的发展和深沉的忧愤。这一联对仗工整,比喻贴切,真实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和文天祥的遭遇。国家民族的灾难,个人坎坷的经历,万般痛苦煎熬着文天祥的情怀,使其言辞倍增凄楚。五六句喟叹更深,以遭遇中的典型事件,再度展示文天祥因国家覆灭和己遭危难而颤栗的痛苦心灵。结尾两句以磅礴的气势收敛全篇,写出了宁死不屈的壮烈誓词,意思是,自古以来,人生哪有不死的呢?只要能留得这颗爱国忠心照耀在史册上就行了。这句千古传诵的,是文天祥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谱写的一曲理想人生的赞歌。全诗格调沉郁悲壮,浩然正气贯长虹,确是一首动天地、泣鬼神的伟大爱国主义诗篇。

文天祥是我国历史上值得大书特书的人物,他的人格力量几近人类的极致。有史家说他反抗元朝不能视为民族英雄,因为蒙古族也是我们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这实在是一种可笑的谬论。历史地看,元兵的入侵对于宋王朝来说完完全全是一种外族入侵,文天祥反抗侵略,忠贞不渝的气节绝不能仅仅视为对宋王朝的愚忠。他的确配得上他亲手写下的“天地有正气,杂然赋

流行。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时穷节乃见,一一垂清丹。”这样震古铄今的诗句。他的品格甚至赢得了敌人的尊敬。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文天祥的确是我们民族的杰出人物,千载之下,仍是令人景仰。

在学习中,我们应该学习保尔不怕困难、刻苦钻研的精神;

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学习保尔勤奋进取、不怕挫折的精神;

在劳动中,我们应该学习保尔吃苦耐劳、坚忍不拔的精神;

……

当我们失败时,我们应该以保尔为榜样,分析原因,鼓起勇气,重新开始;

当我们成功时,我们应该以保尔为榜样,严肃认真,谦虚谨慎,继续努力;

……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是一首生命的赞歌,英雄在岁月的风雨中成长,生命在时代的洪流中放歌。愿生命永远都能放出核能,愿生命永远都光芒闪烁,愿生命焕化为友谊的磁场,愿生命放射出情感的电波。英雄的灵魂永不朽,生命的歌声永不落!

满分作文读书笔记 篇8

寒假里,我读了《满分作文》这本书,它让平日里一到写作文就犯愁的我收益良多

《满分作文》包罗我的自述、动物世界、无限想象、美味小吃等类型多面的文章。读着、读着,我便不由自主地跟随着小作者的笔尖进入到了一个个故事中去,不能自拔瞧,《我的产品说明书》多么有意思的名字,这篇作文抓住我的特点,以一张说明书的形式展现,题材很新颖。《2050年的地球》以我来到2050年的地球看到环境随着人类的肆虐日益恶化,告诫人们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作者们时而天马行空、时而纯真质朴、时而幽默诙谐、每一篇精彩的文章都让我回味无穷。

细细品味,我发现许多文章的素材都源于生活,加上自己的优美语句,条理清晰的叙述,就构成了一篇独一无二的美文。

想要写出像这本书上一样的满分作文,除了积累生活中的好素材之外还就要铭记一句老话:细节决定成败。要留意生活中的一个个不经意的小细节,一个动作、一个微笑、一个眼神都能为文章画龙点睛。感觉《满分作文》的每一篇文章都照应了《莫伯桑拜师》这篇课文的中心思想,只要善于发现,用心揣摩,仔细观察,不断努力,就能使文章变得出彩。

同学们你们也来读读《满分作文》这本书吧,相信也会让你获益匪浅哦!

满分作文读书笔记 篇9

前几个星期,我读了著名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学会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本书讲的是英国人鲁滨逊不顾父母的反对乘船前往南美洲,途中遇上大风大浪,船上的桅杆吹断了,船也翻了,同伴们都死在海里,只有他一个人被大浪卷到了一个无人荒岛。可鲁滨逊一点儿也不服输大自然,他砍伐大树造小屋。每天拿着枪,带着狗到森林里去打猎,或到海边去捕鱼,并且把捕到的山羊畜养起来。过了几年,他收养了一个野人并取名叫“星期五”。最后,他终于历经磨难回到了自己亲爱的祖国。

这本书最让我受益匪浅的地方在于鲁滨逊那不屈不饶的精神,他不怕各种危险的突然来袭,也不放弃自己的希望。他想尽一切办法对付大自然的种种磨难。再想想我自己,就连老师布置一个预习作业也要唉声叹气一整天,根本的放弃了希望。连我在作业上一遇到麻烦就去问妈妈、爸爸、哥哥,没有想过自己解决。今天,我要学习鲁滨逊那坚持不懈、不屈不饶的精神,在困难面前不低头、不放弃,让自己一一去克服并勇敢地去面对。我要让一切困难在我面前无懈可击!

看完了这本好书,让我们大家向鲁滨逊学习,做一个勇敢的不怕困难的人吧!

满分作文读书笔记 篇10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叫《鲁滨逊漂流记》。我很喜欢主人公的冒险精神。作者是英国的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被誉为“欧洲小说之父”。这本书也是用了他一生的心血写出来的。

这本书讲了英国青年鲁滨逊带着航海的梦,瞒着他的父母开始了未知而迷人的海上生活,但却因为一次风暴流落荒岛。他凭着自己的勤劳种智慧,克服了各种困难,在小岛上生活了二十多年。后来,他帮助一位船长制服了叛变的水手,夺回了大船,他也因此结束了漫长而孤寂的荒岛生活。

我最喜欢的一篇叫《建造住所撰写日记》。里面说了主人公鲁滨逊被流落了荒岛,开始了新的生活。他支起了一个帐篷,在帐篷外面打了两圈木桩,然后从破船上截下来缆索,沿着半圆形,把它们一层一层地横放在两排木桩中间,这样的一个篱笆,真是牢固。有一个很小的出入口,用一架梯子横在门口,这想不管是人还是兽,一点也冲不进来。又用帆布在帐篷里挂起了一个吊床。正好,身后有很大的山洞,可以做为地窖来使用。为了地窖牢固,又用木桩支撑起来。下面就是吃喝问题了,他从破船上找到了三支猎枪,几把小短枪,又找了几桶火药,把它们放在了地窖里。他手里拿着枪去山上打猎,获取食物。他打了只小羊,一只母羊。鲁滨逊又从小船里搬了点木板来做桌子椅子,又在墙上钉了很多钉子,可以用来挂东西。他到了树林,用自做小木斧把一个叫“铁树”的树砍下来,它的木质很硬,用来做斧头、锹、铲子的东西。又做了一些灰头用来运沙石。把羊用围栏围起来,在羊圈一旁建了一个奶房,这样也就有了食物、奶源。可是没有灯怎么办?于是,鲁滨逊把每一个杀死的羊的油留下,在中间留了根麻絮做灯芯。他在后面开了荒种小麦,可用来做面包。又捕了点海豚,山羊,小鸟,又捡了点海龟蛋,掏了点鸟蛋,捉点小鸟崽,在岛里生活起来。

这本书成功地塑造了一个坚强、勇敢、具有进取精神的传奇人物鲁滨逊形象,让我也深深地体会到在逆境中用自己的智慧、勇气与命运抗争的可贵精神。

《活着》读书笔记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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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书笔记(篇1)

第一次接触到余华的这本书是在我的高中时期。

那年,我在念高一,出于完成任务为目的的我,选择买了这本书。本想着买完之后就摆在书橱里,再也不动了的。可谁知,语文老师让全班买书的原因竟是为了上他那在语文课开设的一周一节的“阅读课”。

没辙,纵使再没有兴致,我也得铁着脸打开这本名为《活着》的书。或许是因为这本书的书名太过沉重,一时间,书中的主旨基本被我猜的差不多了,而当我发现这点时,我已经读完了。

“真没想到啊,我竟然花了两个周的时间断断续续地把它读完了”,我合上了书,内心这样想着。对于一个不爱读书的人,余华的这部作品可谓是十分对我的胃口。利用细腻的文字将主角富贵的内心价值观的转变灵活的奉献给了读者,并凭借强劲的叙事手法将一个个连续的事件串联起来,一来能使读者感受到身临其境的体验;二来能更直观的从中看出富贵的成长。一个出身富裕家庭的少爷,从小就不知疾苦,因为衣食无忧而感到无聊的他,想到去去找找乐子,起初开销并不多,直到他接触了,没出几个月,他就把家产给全部败光了。他也因此失去了地主的身份,转而变成了一个贫苦的农民。

贫苦的农民生活使得他第一次领悟到了“活着”这个概念,可生活并没有就这么放过他。随着国民党军队的强制征兵,富贵被迫去往了战场,在那里,他结识了一些过命的兄弟,战场的恶劣环境,连食物都成问题的困境,让他不由自主的想到家人,他想“活着”,他想活着见到他的家人,他想念在农村耕作的“苦日子”。就这样,不知怎得,应该说是上天爱愚弄人么。因为意外被拉去战场的他,竟然活着迎来了解放,在党领导军队的迎接帮助下,终于回到了家乡。

望着妻子的笑容,聋哑的长女,陌生的次子和母亲的坟墓,富贵又一次悟出人生道理,他搂着全家老小,说着:“活着就好,活着就好”。

然而他的不幸还没有结束,儿子的意外死亡,女儿的难产致死,女婿的事故死亡,妻子的安然病逝,外甥的意外去世……身边的人就这么一个个从富贵的身边消失。

他的身边谁都不剩了,他没有亲人了。

他就这样一个人活到了耕不动地的年纪,买了一头跟他一样要寿终正寝的老牛,名字也叫“富贵”。就这样,一人一牛,两个富贵就这样走在夕阳下,走在乡间的小的路上,每当人们看到他们时,都会自嘲一句:“喝!这两个的。”

不过即使每天在富贵耳边嘟囔个上百次又有什么用呢,因为经历了这么多的富贵,心里比谁都清楚,他最擅长的事呀,就是“活着”。

《活着》读书笔记(篇2)

—— 品《活着》之感之悟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平庸和无聊。

—— 余华 一曲悲凉调,一段人生路,一段跨越新社会与旧社会的人生。

一部见证着中国社会的变迁,人民的冷暖的巨著。

书中饱含着的辛酸与痛楚,充斥的戏剧性与巧合性。让我们真正的理解到了活着不仅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别人。

所有的浮华终将成为朴实,“美好”的开局对应着美好的结局,开局与结局夹斥着漫漫人生路,活着与死去,阐释着作者对生命的价值、人生的感悟。

本书以赌场里面的灯红酒绿开场,反映了当时一潭死水的社会,人民没有目标,终日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大家阔少们整天混迹于赌场之中度日。以一个阴晦的开局来反衬社会的暗无天日。

作者别出心载的安排了福贵的一时兴起而上台唱皮影戏则用来作为串联全篇的伏笔,以一出皮影戏来串联起福贵一声的坎坷,以一出皮影戏来表现社会的动荡。

从富家子弟堕落为街头小商,和着悲凉的曲调不禁让人感叹世间的炎凉,命运的戏剧变化。富贵能够承受得住这样的命运打击,继续生存下去,也是有着不一般的毅力。妻子携子归来,是命运给他的赏赐,那本已枯涩无光的脸上也流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妻子求的是一辈子安稳的生活,可以没有过去的“荣华富贵”。至此,一家人过上了典型的中国家庭生活模式,男的操外,女的主内。从败家的少爷到演皮影谋生再到被国民党拉去做壮丁,福贵的生之艰辛,可见一斑,人的命运,竟不由自己掌握,却是犹如一叶浮萍,在大时代的洪流中翻滚。福贵可以说是四十年代的人民大众的一个缩影。

当家珍含辛茹苦的拉扯孩子长大,原以为一家人总算可以过属于他们的幸福生活,悲剧却接连而来。安静的活着也只能够是一种奢望。悲伤并没有远离他们,因为生活还在继续,他们还要活着,继续面对命运对他们的残酷。

对于那个早已远去的时代,我们不曾经历,我们所能够获得的也只是一个历尽沧桑的背影。但我们可以理解中国人的韧性,在这苦难的环境中,坚强的活着,不埋怨也不消沉。在动荡社会之中,个人命运仅如蝼蚁。福贵是那一辈人的缩影,他们从那样的年代走过来,过着平凡地生活,但却接收着命运不公平的抉择。

在描述苦难时代的背景下,“福贵”老人也经历了人生所有的痛苦,当他看着一个个亲人离自己而去的时候,心底实际是在滴血,是在哭泣,但他仍然挺过来了,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着人生,福贵的一辈子,经历了身边人亲人相继的离去,对于与至亲生离死别的悲伤,唯有默默承受,岁月的变迁,渐渐磨平了苦难的痕迹,活着的信念,更是为亲人而活。

在年近古稀之时,以一头耕牛为伴,却没有一丝的沮丧,在他的脸上,你看不见生活有多么的不好,看不到对世道的厌倦,有的只是岁月留下的沧桑,有的

只是他带给你的人生取向。“福贵”老人其实只是广大中国农民的一个缩影罢了,在他们身上,遗存了太多的优良品德,勤劳、善良、任劳任怨、乐观、坚韧,正是无数像“福贵”这样的老百姓,我们的国家才能在那无尽的灾难中挺过来,他们为国家付出了太多太多,而得到的呢?唯剩下温饱与一丝的怜悯。

在我们的国家,实则是二重国家,二元制的户籍制度让一个中国分成了城市和农村,而各种不平等制度让广大的农村仍然停留在原始状态。可以说,中国革命的胜利是与农村密不可分,毛泽东正是意识到这一点,提出了“农村包围城市”,才使中国革命取得了成功,如今的改革开放也是源于农村,不过,这些都已不重要了,农民还是那么苦,农民依然受到某些城市人的歧视和欺凌,他们每年都要为了生计从自己的故土奔向陌生的城市,做着最辛苦的工作,得到是最低微的收入,他们骨子里的品质,让他们无怨无悔,当然也无可奈何,而联想到我们自己,在他们面前,显得是何其的微少,轻微的挫折就会让我们一些人意志消沉,让我们一些人痛苦流涕,而我们自己却还在感叹工作的辛劳与不易,在感叹命运的不幸,一部分则选择了“混”。我们滞步不前,我们在犹豫、在彷徨,他们才是真的勇士,才是中国走向成功的生力军,因而,《活着》是一面人性的镜子,它让我们知道什么样的品性才是中华民族优良的品质,才是民族希望所在,“公子哥”式的品性只会让我们从一个失败走向另一个失败,

纵观全书,以生命的消逝、死亡的深层意义来诠释活着,向我们展现了当代人的韧性,真实之中带着哪儿一点沧桑,生老病死,聚散离合,具是人生的必经之路。走过了,你才能更深刻的体会活着的意义。四十年的历程,也只是弹指一挥或沧海桑田,在无数沉默的、沧桑的面孔下,坚韧的中国人就这么无声无息地继续活着。余华以自己的感受带领着我们在命运的长河里面行走、体验。给予我们心灵的震撼,让我们重新回味那一段已经远去的历史。

“人生若梦,偶然的东西太多,宿命的因由构成了整部曲调的主旋律” ,若果没有一个个的造化弄人,整部小说也无法真正的去撼动人心。“兴,百姓苦,亡,百姓苦”,也许可以从侧面反映出本书的另外一层含义。生活和幸存只是一枚分币的两面,它们之间轻微的分界在于方向不同。苟延残喘也好,锦衣玉食也罢。其实有的时候并不是我们所能抉择的,与命运抗争的历程中,你会看到人的渺小,所谓的成长,也只是学会习惯性的接受。

全书的结尾以福贵与馒头的温馨对话来回环整部小说。那是对未来的憧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接下来,但愿命运的双手会给他们些许慈爱,让饱受寒冷的心灵得到本属于他们的温暖。

作者的笔触跨越四十年的历程,见证了几度动乱变迁,纵使生活夹杂着艰辛与泪水,老百姓依然勇敢的接受。对于苦难,那只是暂时的,生活仍然要继续,千好万好,活着最好。

假如生活没有判定我们死刑,那么我们应该做的,就是好好活着。

命运从不曾远离我们,

生活也终究要归于平静的,

活着是对我们的考验,

也是命运的安排。

《活着》读书笔记(篇3)

第一次念完《活着》这本书,我只感觉压抑感充溢了自身的全部内心。另外也感觉余华太过残酷,让小故事中的角色一个又一个的去世,却惟独剩余主人翁孤单的生活在这个全世界在我得病的那一段生活。因此那本《活着》一不小心一气之下趴在了书堆下边,由于我讨厌于华,反感他的惨忍。

第二次看《活着》,是在xx年的四月。那就是个灰黑色的四月,在我怀着期待着自身的幸福快乐将来时,一场始料未及的恶梦完全粉碎了我全部的梦。我没有办法接纳那般惨忍的一个客观事实。我认为整个世界都崩溃了。不清楚,自身流产了是多少泪。我刚开始自甘堕落,乃至拥有万念惧灰的程度,我深深地体会来到活著的艰苦,活著的痛楚。我该为谁而活,我为何要活著。那几日我觉得的仅有那样的一个难题。因此我刚开始宣泄,刚开始焚烧处理我全部以前喜欢的东西。由于我觉得烧毁以往,烧毁病苦。

我又看到了那本《活着》,鲜红色的封面图深深刺激性着我。我留有了这唯一的一本,刚开始再次去感受活著的含意。我总觉得人生道路较大的可悲的莫过地静静的等候着身亡的那一刻,可当我们再读《活着》,.我搞清楚尘世间最痛楚的事就是你眼巴巴看见身旁的一个个家人渐渐地去世,你却束手无策,直至只留有你孤独的一个人!这才算是人生道路较大的可悲。

我不敢想像,假如主人公换为就是我,我能不容易再次存活下来,可是他却仍然友善地看待全球,这类对痛苦的承受力和对全球的开朗心态,我觉得并不是一般人能想像获得的,也也是我所必须的。我的内心遭受了深深地的震撼人心,活著到底是为了什么?当这一围绕全篇的因子要我反躬自省时,我却难以答起。当我们得病的那一刻起,我越来越刚开始狂躁躁动不安,自暴自弃。我刚开始苛刻身边的人,蛮不讲理,而身边的人一次次的宽容我,义无反顾。在损害深深地我爱的人另外,因为我深深损害了自身。其实我比余华更残酷,我亲自在损害身旁一个个我爱的人。我的病并不是她们导致的,可是我却让她们进退两难。为何我想把自身的'痛楚强加于我爱的人的身上呢?

《活着》读书笔记(篇4)

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感叹一番也就丢下。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荒唐事,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迷途丈夫,撑起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接受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土地改革,买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qiāng毙,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认命。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那时有庆已经不行,可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有庆嘴唇都青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听说:'心跳都没。'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人。"?

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怎么会如此荒唐怎么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儿子有庆死,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可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凤霞却死。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谁知一过又过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活着》读书笔记(篇5)

半天时间一口气看完了余华的《活着》,心情压抑万分,胸口沉闷,张大了嘴却还是觉得出气困难,久久不能恢复如常。文中有三处感触颇深。第一处,当看到有庆被抽血抽死的时候,心中愤恨难平,不敢相信这世间竟有那等为巴结领导而草菅人命、藐视生命的无良医生?生命同价,本无贵贱之分,但往往在有些人眼里,县长夫人的生命却重于一个普通人家少年的生命,此刻天使成了魔鬼,救死扶伤的医院成了人间地狱,活着就是忍受!第二处,万喜被吊起的两块水泥板活活夹死,万喜只闷吼了一声“苦根”,那一声吼,震惊了很多人,万喜是有多少不舍,多少愤恨,多少痛苦……仿佛夹住的不是万喜,是自己,看不到外面的世界,听不到外面的声音,即使大张着嘴,也喘不出气来。第三处,苦根吃豆子被撑死,生命真的太过脆弱,没有经历过饥饿的人不会懂,没有经历过苦难的人也不会懂,富贵抱着苦根的尸体,欲哭无泪,怪那一地棉花,怪那没有下的倾盆大雨,最后也只能怪自己,他太愧疚了,最后的一个亲人走了,走的悄无声息。富贵的亲人一个个相继离开,只剩下了孤独的富贵和老黄牛相依为伴,老黄牛也叫富贵,富贵即是黄牛,黄牛即是富贵,黄牛至死都在犁那片田地,富贵至死也在犁他那苦难的生活。记得叔本华说过,奋斗无法消除苦难本身。其实,活着,就是忍受的过程。

《活着》读书笔记(篇6)

《活着》翻阅起来尤感滞重,总有那么一些细节,不经意间就会打动你,人的一生都不会风平浪静,会经历无数坎坷风雨,但人就是要默默得为了活着而忍受。这个看似荒唐的理由却充满了对生命价值的肯定和人文价值的关怀,任何理由都不是人放弃生命的理由和借口,这个简单却又充满思辩色彩的道理被余华用小说的形式进行了活生生地诠释。!福贵虽然历经苦难,但是他是在讲述自己的故事,一个人一生的故事。旁人眼中福贵的苦难一生,而对于自己感受一生的福贵,也许更多感受到的是归于平静的幸福。

命运,让灾难与痛苦代表了他的一生,让他的至亲至爱,一个个记忆中鲜活的生命,相继在他毫无防备中离开,命运,也赋予了他一种沉重的责任,让他在失去至亲的巨大悲痛中,放弃了随之而去的解脱,而选择了留在这个悲伤的世界,去照顾健在的亲人,去尽自己活着的责任。

命运,也恩赐了他一路相伴的幸福,他三生有幸,修来一个贤惠能干的好妻子,无怨无悔,倾尽一世温柔,陪他终老一生,以至于,他可以在她最后的日子里,背着她,在落日余晖的田野中,静静地走着,怀旧地诉说着,欣慰地笑着,悄悄地哭着,陪她走完人生的旅程。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在苦难中忍耐,在忍耐中坚强,在坚强中重生,在重生中幸福,在幸福中再次迎接新的苦难。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读书笔记(篇7)

刚看完余华的活着,掩卷之间又是一声叹息。很早以前就听说了这本书,却一向没有机会看,翻开的时候发现自己挺幸运,因为多年前就看过了电视剧版的《福贵》,情节有改动,电视中的凤霞还发过疯,苦根仿佛也没死。或许是此刻的生活过于安逸,我无法设身处地的将自己抛到那样的环境中,体会活着的不易,但人的情感却是任何时候都会产生共鸣的,青年的福贵不知天高地厚,挥霍无度,败光家产,沦落为贫农。贫穷的生活消磨着他们的生命,母亲或许在对儿子的思念和对儿子“又去赌钱”的担心中离去。此后,悲惨的阴影就一向挥散不去。全书我觉得最引发泪点的就是有庆的死,从出生开始就没过过好日子,倔强,却有担当,有职责感,本应对他的未来充满希冀,他或许是扭转这一切的关键,却被无良的医生活活抽完了血(读此段时我是愤慨又心酸的不能自已),无法想象一个承载期望的活生生孩子,能够在一瞬间化身孤魂,无法想象一个父亲不仅仅要忍着丧子的悲伤还要瞒着无法承受打击的母亲,无法想象白发人送黑发人,却无法将这悲痛安放在逝者灵柩中长埋地下,只能刨个坑,裹着件单衣就入土。或许是我想法太幼稚了吧,总觉的作者过于残忍了一点,就应幸福的活着的人却以最悲伤的方式死去,就仿佛我们总期望明天能够更好,

须不知最好的时光就是今朝,人生不是我们所能预测,一切却都已冥冥之中早有注定。

那头叫福贵的牛是福贵从死亡的边境拉回来的,别人说这头牛年龄比他爹都大,顶多活个两三年,福贵淡然回到自己的时间也差不多了,两三年够活了。结局苦根的死也是出乎意料的,不会说话的凤霞生了一个满嘴跑话的儿子,算是对人心理的安慰吧。这一切虽说不全是福贵年轻的过错,但他自己当年犯下的种种,最后都被他亲手埋葬。活着,对福贵而言是一份职责,尽管没有实现从鸡到鸭再到牛的重振家门的抱负,但是陪家人走过,相守家人的一生,不正是活着的好处么。

《活着》读书笔记(篇8)

半夜蚊子咬醒,怎么也睡不下,打开看见已经买了这本书,早有耳闻但一直没有看过,就当消磨时间看看。

看的时候有很多很多很多话想说,可是看完之后又感觉什么都说不出来了,就融汇成一个字:堵。心里堵的慌,每一段剧情,每一个时段,每一篇每一句每一个字,都看的很难受。

从开篇的败家,到结尾经历完一切之后的放下,谁也不知道富贵是不是真的放下了,哪有什么感同身受,旁人能感受到的远不及当事人的万分之一,苦不苦难不难只有他自己能体会。

福贵要是能回到过去,见到以前的自己,一定要抽自己三个大嘴巴,一个为爹娘,一个为家珍,一个为自己!说他很惨,可是又不然,不经历过那些,那富贵或同下一代,还会是这种样子,总有一代会承受他需要承受的这些东西。

活着,故事里的人都在为活着而活着,可最后都没有真正的“活着”过,特别是家珍,一想到她就会觉得特别难受,她越是善良通情达理就越让人心疼,她真的有好好活着吗,还是从有庆死的那天起,就没有真正的再“活着”了。福贵能娶到家珍,他说是上辈子当狗吠了一辈子才换来的,那最后他所有的经历,又是造了什么孽才会这样。

福贵是悲惨的但也是最走运的,余华笔下的故事现实到窒息,又真实到可怕,从第一个文字开始就再也出不来了,前面以“自己”为第一视角来讲述自己听故事,待老人开始讲故事之后,又以老人的第一视角来描述所有的故事,让人能够更直观的代入剧情,更深刻的感受故事,真的很厉害。

所以我对于这本书,只敢看一遍,不会敢再去看第二遍。

《活着》读书笔记(篇9)

我们为什么而活着?不知道你是否思考过这个问题?本书的主人公福贵,在他是富家子弟时候,吃喝不愁,嫖赌就是他活着的动力,否则“每天早晨起来犯愁的就是这一天该怎么打发”;等他家产被他输光了之后,他无奈成了别人的佃户,每日靠耕田养活自己的一家。

几乎在所有人的眼中,福贵的人生是不幸的:从富家子弟成为一穷二白的佃户,父亲被他气死,母亲病重,他去请大夫途中被国民党兵抓取拉大炮,每日饥肠辘辘,睡在死人堆中;终于回到家中母亲却早已经去世;后来十二岁的儿子,献血却被人抽干致死;女儿生产,却出血过多而离开了他;女婿在工地上,在两块水泥板夹死;爱人病重,不舍地离开了人世间;几年后,他唯一的亲人外孙---苦根,一个七岁的孩子,却因为吃豆子而撑死…最后陪伴他的,只有一个老黄牛。

作者用极朴实简单的语言,来描述着他的不幸,然而这种朴实的言语,却能深刻渗入每一个读者的心。而文中对福贵女儿凤霞的描写却更加深刻的震撼着我的心:

凤霞是一个非常可爱的小女孩,当福贵输光了家产,他的丈人抬着抬花轿要带他的妻子家珍回娘家,福贵无力阻拦,凤霞却睁大眼睛说:“爹,娘坐上轿子啦,”福贵心中很难受,告诉凤霞说不要忘记他是她爹,凤霞听了这话却咯咯笑起来说:“你也不要忘记我是凤霞。”小凤霞的天真可爱,让人顿生怜悯之情,她以后就要吃苦了,耕田,种地,本来是一个可以嫁到一个好人家的富家小姐,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如今她未来的命运却让多少人惋惜。然而凤霞的命运并不是我们想象中的那样,长大后的她因为发了一次高烧,从此以后又聋又哑,但是她却非常美貌,勤劳和善良,读到这里,不禁感叹一句“天意弄人,命运多舛!”然而凤霞一天天长大,她始终是要嫁人的,福贵和家珍也为她着急,她自己心中看到别人家的姑娘出嫁也很是羡慕,不自觉的走到人家花轿旁边,终于福贵托人找到了愿意和凤霞相亲的人,他是一个偏头的男子。凤霞穿了新衣服,来相亲的人没有多看凤霞几眼,却四周环顾了一下破旧屋子,然后便离去了。凤霞心中自然是非常难受,作者用无声的描写手法,更加深刻的写出了凤霞内心的失落与悲伤,凤霞知道人家没有看上她之后“站起来走到里面的房间,换了身旧衣服,扛着把锄头下地去了”,如此简单的语言,却将悲伤之意自然地流露出来,她没有哭,但是给我造成的感受却比哭了还要难受。出人意料的却是,男子看上了凤霞,带人来装修了福贵的破屋,凤霞嫁给了他,两人幸福地过了一段时间。全文的悲伤气氛,因为凤霞的成亲,添了几分喜气,但是凤霞最后却因为生子失血过多而死…全文的悲凉之意,蔓延的更加广泛,渗透的更加深刻。

但是在福贵的眼中,他并不是不幸的,他输掉了家产,却因此逃过了斗地主时期被枪毙的命运,他有一对懂事的子女,一个可爱的外孙,一个贤惠的妻子,老实的女婿,虽然最后他们都离开了他,陪伴他的只有一头老黄牛。“老人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就如布满田间的小道”,福贵在此时已经把生活看开了,他这样描述他死去了二十多年的妻子“家珍死得很好,死得平平安安,干干净净,死后一点是非都没有留下,不像村里的有些女人,死了还有人说闲话”,我看到了一个饱经沧桑的老人,对生活的平淡的态度…

生为何而活?或许作者在中文版自序中回答了这个问题,“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人生总是无法忍耐太多的现实,《活着》告诉我们,每个人对苦难的承受力都是很大的,面对苦难,不管在其他人眼中,多么不幸,自己都要有乐观的人生态度,勇敢的活下去!《活着》读书笔记好读摘选4

有的人活着是为了满足个人的物质享受,有的人活着是为了追求一种精神,还有一种人活着不是为了什么,也不知道为了什么。他们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而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正如《阳光的快乐生活》中所唱的那样:糊里糊涂地活着也挺乐呵!虽然他们并不乐呵,但他们的生活态度诠释了生命的真谛!

打开《活着》这本书,耳边悠扬地响起美国民歌《老黑奴》,听着听着,仿佛那位饱经风霜的老黑奴不经意间走进了我的视线:枯瘦的骨架外面搭着一件滥衫掉色的破布,散乱的头发被风吹的更加散乱,黝黑的面颊上爬满了岁月的皱纹。不由的,我对老人生出一种怜悯之心。他向我挪动着,躯体弯得像一个拉紧的弓,似乎在拼命的直起身,想往远方看,然而始终没有抬起头来,但还是让我看到了他的腮部在动,好像在诉说着一个生命的不幸。他一生经历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乐观地面对生活,没有一句抱怨的话。

每当我无所事事,寂寞缠身之时,我都会思考,人到底为什么要活着呢?这时,老黑奴的形象跃然于我脑海,他仿佛问我:"今天你过的怎样?其实我每一天都过得比这还累。"

《活着》读书笔记(篇10)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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