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阅读了作品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为了更好地领悟作品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一篇优秀的这个作品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范文资讯网小编整理的“《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受范文”,相信您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我不喜欢医生,因为他有过出轨,在我的意识里,出轨,哪怕只一次,也是不可原谅的。
我也不喜欢弗洛伦蒂诺,因为他的爱近乎病态,一边标榜为她保留童真51年,一边用本子记录了622个与他有较长“恋情”的各种女人,我不懂爱情,却也觉得这不是爱。与其说他爱她,不如说他爱那种以为自己爱她的感觉,人是有受虐倾向的。
我最不喜欢的是费尔米娜,她既不爱自己的丈夫也不爱弗洛伦蒂诺,她只是在各个时段需要符合当时期待的男人而已。
虽然书中主角没有一个具有人格魅力,甚至可以说都挺糟糕的,但是这恰恰是真实的人。标榜忠贞却控制不住自己身体的男人们,在追求者们选择最适当的去结婚而不算真爱的女人们,在漫长婚姻中彼此忍受的夫妻们……
在我看来,这本书写到极致的并不是爱情,而是衰老和死亡“衰老往往是从一次摔倒开始的”,还有婚姻的真相“夫妻生活的的关键在于学会控制厌恶”。
在二十几岁的年纪读懂这些好绝望啊。有多么期待和一个人彼此深爱一生不厌弃,就有多么明白这种期待的无望。
爱情其实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之中,你相信,它存在,它就存在,你不相信它就不存在。
就好像年轻时候的费尔明娜对阿里萨的喜欢,她根本就不了解那个少年,他只是坐在长凳上拉小提琴,注视着他,她就怦然心动,对他倾心,互写情诗,但是见面之后,她恍然明白,她喜欢的只是一个幻影,并不是他这个人,他们甚至都不了解对方,都不认识对方。
而阿里萨,他是一个私生子,他的母亲只会尽全力的,溺爱他,阿里萨缺少爱情的浸润,他十分孤僻,当他遇到费尔明娜的时候,他仿佛被爱神击中,开始茶饭不思,相思成疾,我一直很不能理解,一见钟情是真实存在的吗?他只是惊鸿一瞥费尔明娜的活泼明媚,就一下子爱上了她,爱情就这么肤浅吗?而后的50年里,他和各式各样的女性发生肉体关系,但是他心中一直都在等等乌尔比诺医生死亡的那天,在他70岁的时候,乌尔比诺医生终于死亡了,他也再次找到了费尔明娜,他们终于许下了一生一世的诺言。
看到这里我的疑惑爬满了心头,费尔明娜到底爱不爱阿里萨?如果他爱,为什么当初只是匆匆一瞥?觉得这个男人配不上自己,还是觉得这个人和想象中的不一样,就毅然决然的放弃了,走向了医生的怀抱,那为什么几十年后阿里萨,希望和她共度余生,并且殷切的和她通信拜访她,就欣然接受了他?或许不是爱情,她只是要陪伴吧。
而医生呢,就是印象中的一个木讷的古板的人,如果没有遇到费尔明娜,他或许会找到一个门当户对的妻子过一生,他的叛逆,只在他遇到了费尔明娜,开始离他预想的轨道有一些偏差,而他们结合之后的日子,一如想象平静美好和谐,也会有磕磕绊绊,而且医生居然还出轨?我一直以为医生这样道德至上的人不会犯这种原则性的错误。
这本书叫,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从头至尾都没看见爱情,单纯的想象、欲望、生活,这就叫爱情吗?
一开始我,以为这本书,讲的是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的故事,直到看到医生死亡,开始讲阿里萨的故事,我才恍然大悟,原来阿里萨是主角吗?几十年的感人爱情就是他和费尔明娜吗,可是费尔明娜已经结婚了呀,而且她一开始不是拒绝了他吗?50年,50年之后再爱也叫爱情吗?
我觉得这,三个人里面没有一个人得到过爱情,阿里萨一直在寻找他想象中的爱情,费尔明娜亲手把自己的爱情断送,用温情的陪伴来替代爱情的存在,而沃尔比诺医生从来就不懂爱情。
我一直认为爱情应该是完美的,而这本书中所写的爱情简直千疮百孔,不忍卒读。一度看得很生气,想弃了,但是作者写得又那么的真实,仿佛是真正发生过的,就在我们生活的世界的某一个角落,真实存在过的。
或许我们大部分人都是这样的吧,找到一个差不多的对象,看起来和谐美好的过一辈子,也会有争吵,也会有瞬间的幸福,但更多的是陪伴。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一个很长很长的爱情故事,它写尽了世间情感百态,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横亘半生的爱情,也是一个男人和他遇到的无数个女人之间纠缠不清的情仇爱恨。当半个世纪的沧桑在指间掠过的时候,才会感觉出这本书的厚实、宏伟和气象万千。
二十岁的时候他们没有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彼此不成熟又有那么多的变数,八十岁的时候他们依然没有结合,因为他们太老了,彼此已成为对方的知己。爱情,是等待一生最终苍老的苍白誓言和残酷现实。时长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恋与等待,这漫长又疯狂的等待让我想起了与同样是女性的林徽因女士有着万般联系的著名哲学家金岳霖先生。这可确是有依可据的爱情故事了。在林微因短暂而又充满传奇的人生里,“金岳霖”三个字却让人感动和震撼。金岳霖先生为了林终身未娶,他“逐林而居”,这个“林”就是林徽因女士,即使是在林徽因女士已经为人妻母,甚至到去世……这种发乎情,止乎礼的爱远远超出简单男女之间的倾慕与忠贞,那是矢志不渝的执念,他仿佛在用剩余的生命等待,等待死亡也许能给他一个新的开始……
第一次知道马尔克斯是他的代表作《百年孤独》,但《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他最满意的作品,尽管《百年孤独》给他带来了更多的荣誉,也更为人熟知,但《百年孤独》声名显赫主要是因为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在文学史上开创性的地位。我刚开始看《百年孤独》,至少到现在,写这句话时,我觉得在内容上,这位大师晚些年写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中倾注了他更多的人生洞察,笔法愈发成熟,功力更为深厚,书中故事情节对我的吸引力更大,你不会想匆匆翻过这一页……这本书里纯正的拉美风情和深厚的文化底蕴,为它的故事戴上了令人想一探究竟的黑纱,为它讲述的这一段长达半个多世纪的三角恋造就了一个如同重彩油画一般的背景,展现出了不可思议的爱情和爱情的不可思议,都那么让人深思并为之向往。
“永生永世!他说。”这是全书的结尾,我想我能够在脑中清晰的勾画出这些个情节,从古老的背景格局到人物的外貌动作再到人物的眼神声音。两位老人的话不会不在生活在这个物质与浮躁的社会的我们的内心深处激起久久不息的涟漪,哀伤的音乐都能使路人驻足聆听,这有血有肉的情节怎么能不催人遐想。每个人都渴望真正的爱情,也几乎每个人都在苦苦寻找或缅怀真正的爱情。马尔克斯在这场横亘了半个世纪的爱情中倾诉了一位智者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爱情理解,绝大部分的情感是细微绵长,波澜不惊,却在时光流逝中积累着痛苦和力量,而到阿里萨显露勇气,坚定爱情时,就坚定到永生永世。一切徐徐道来,有着历尽世事的平静,要知道这场贯穿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情,历经了漫长的岁月,对爱情,对世界都做出了一定的诠释。
书中的名句有:“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人生应真爱过才不遗憾。在真爱之下梁思成确是比阿里萨幸运多了,林微因对梁思成说过“你给了我生命之中不能承受之重,我将用我一生的行动来回答你。”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前一阵子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去世引起各个媒体的各种形式的怀念。由于媒体对他几部经典作品的各种解读又掀起了重读《霍乱时期的爱情》的热情,这也是我读过的大师为数不多的作品中最爱的一部,据说也是大师的最爱。
虽然几年前小说电影都看过,再读起来依然有全新的感觉,这让我想起电影《醉乡民谣》里那个摇滚歌手说的话:如果一首新歌听起来像一首老歌,那它就永远不会老。我套用一下概念:如果一本老书读起来却是常读常新,那么它将永远不会过时。
重温这本书给了我久违的阅读快感,到了欲罢不能废寝忘食的地步,以至于把我原定今天去潘家园淘宝的计划搁置。当然今天的天气在家读书也是莫大的享受。
马尔克斯不愧是结构大师,在小说的第一章,就发生了一系列扑朔迷离的事件和错综复杂的关系,而每个细节都是不可省略的真实与有趣。(故事情节不在此赘述,有兴趣的话就找书来看看)
这本书最有意思的地方是马大师塑造了一个颠覆世人爱情观的阿里萨,他靠着走马灯似的女人和五花八门的猎艳维系着他认为的对费尔明娜的51年的忠贞爱情,并让我们相信这爱情是合理的。如果这爱情是合理的,那么这个世界的秩序就不合理。婚姻是个只有靠上帝的仁慈才能存在的荒唐的创造,这是小说中乌尔比诺医生的观点。那么爱呢?世界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情了。当费尔明娜对丈夫大声嚷到:难道你看不出我不幸福吗?医生淡然地答道:恩爱夫妻的婚姻生活中,最重要的是稳固。这就是冰冷的现实。
而故事的结局中的伟大爱情只能像浮萍般地飘浮在海上,一刻不敢停泊,更不可脚踏实地,因为当上岸之后,他们将面对现实的残酷,所以他们只能借着霍乱之名永生永世漂泊着
最后引用朱伟的一段话;我喜欢这部小说是因为,我从马尔克斯的叙述中感到了一种高贵,无论哪个人物,无论是如何的性本能冲动,都干净而绝不丑陋卑鄙。
一本好书就像沙漠中的一捧清泉,滋润我们的心灵,阅读了作品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我们也经常会从其他人的读后感中领略到作品的奥妙!我们该如何去写这个作品的读后感呢?范文资讯网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小学读后感范文》,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不知为何,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时我总觉得一种复杂的孤独。
这种孤独来得不很浓烈,却连绵而刺痛,带着竭力的迷惘,放纵以及一些克制,在书中几乎所有角色的整段生命中留下身影。
是,所有人都在岁月的流逝中成长了,或是说变化了。蓄上了胡须,抹重了妆容,社会性地使自己长大。但在生活面前无人不是孩子。
它们依旧需要别人的陪伴,不必倾诉,只是陪伴,哪怕甚至不肯在自己的心灵中给那个陪伴者留下窗户。它们依旧不懂爱情,哪怕已经经历了数段爱情,并自我信服于自己对爱情的思考。
它们还会躲在厕所里抽烟,把往事割裂,打碎,企图使之彻底消失,它们要么压抑,要么发泄着自己堆积过剩的情感,却只能得到自己并不期许的回应。
有的人告诉自己不要去爱了吧,因为害怕伤害。有的人则把自己的心悄悄藏起,五十年如一日的保存。
在这样一个时代,疾病,衰老,死亡。贫穷,战乱,瘟疫。生活中的一切苦难,都在吞噬着人们去爱的能力,将人囚禁在孤独的小屋中。也同样只有爱,才能在短暂的片刻,消融孤独,与人心灵的平静。
或许在此时,死亡已不再成为生命的终点,而成为了升华。没有任何力量再能阻挡相爱的人相偎,灵魂共枕之时,苦杏仁的气味灿若星辉。
我想,确实如此,每个人都天生拥有,并且不会丧失爱人的能力。
七月份,还处在疫情期间,听说《霍乱时期的爱情》在疫情期间销售20万册,姐妹们一致表示在新冠疫情肆虐全球之际选择共读这本世界名著。豆瓣书评有个点赞极高的短评:不夸张地讲,这本书包含了爱所有有关爱情的全部答案。阅读这本书的好处是,让人重新开始相信情;坏处是,让人意识到,即便相信也无济于事。受这段话的影响,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保持着一种敬畏感,这种感觉又让我对它敬而远之,不敢读。作者马尔克斯称这本书是他最好的作品,是发自内心的创作,于是还是满怀期待的翻开了这本书。
读后从写作的角度,我觉得很喜欢作品中的这几个特点:一、作者不仅仅只是叙述故事,而是在世界的大环境下展开描绘;二、出神入化的细节描写,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三、文笔隽永流畅,生动形象;四、语言幽默诙谐,可读性强。
全书内容其实用一句话便可概括,就是一个男孩儿因为年少时与相互爱慕的女孩儿因种种原因分离而后苦苦等候半个多世纪最终重逢的故事。如果结合现实来看,书中我们更多看到的是主人公途径懵懂初开的童年、变幻莫测的青年、渐趋平和的中年、颓然老去的暮年,各自穿越时间长廊抵达彼岸的人生历程。而这样的人生除去一些文学夸张的成分,正是我们每个人的已然走过而且有待完成的普通人的一生。女主人公费尔明娜的一生让人羡慕,有一位地位及高且到死一直深爱自己的丈夫,还有一位在感情上钟爱自己一生,暮年陪着自己的执着男人。阿里萨一辈子未婚,感情上始终爱着费尔明娜,可肉体上却与600多名女性有染,让我感觉很压抑,很变态。细细想来,这是真的爱吗?好像只不过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态的自我满足。我觉得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乌尔比诺医生对妻子的费尔明娜爱,贯穿在生活中的每个细节和柴米油盐中,这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
在作品中马尔克斯穷尽这个题材的一切可能:暗恋、初恋、失恋、单恋、等待、殉情、丧偶、婚外恋、夫妻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爱……这本书如同一场饕餮盛宴,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味道,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离不开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这条主线,沿途的各类风景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但是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各式菜肴填满了,好像是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虽然马尔克斯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可又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
总之,作品将大师的创作魅力展现的淋漓尽致,水平能力有限,认识难免狭隘偏颇。作为一个平凡的女人,我还是崇尚一生一世只爱一人的平静生活,因为我觉得真正的爱情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当然,如若没有,就应该另当别论了,但至少我们应该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爱情的存在。
不等待,是我很多时候冲动的表现形式。但《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看到了一个长达53年的爱情等待,让我懂了,“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加西亚。马尔克斯,以一本《百年孤独》深深打动大学时代的我的作家,再一次凭借《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放弃了去食堂吃饭,忘记了下班打卡,只为看完这本小说,看到男女主角最终选择在内河挂着霍乱黄旗的轮船上为爱漂泊一生一世。
马尔克斯的作品人名是中国读者的第一困难,直至此刻,码字写读后感的我仍不能在不依靠书本的情况下写全那些生动鲜活人物的名字。受人尊敬的医生,幸福的女主角,那个可怜的人,真高兴,认识了你们,更深的了解到什么是爱,如何去爱。
看书的时候不可避免的想起了一个好友,对她说的话,我总是有点左耳进右耳出的味道,当初她告诉我,她觉得真正的爱情就是在我们孤身一人垂垂老矣时,不经意遇到了那个在你记忆深处的人,并且最终在一起的感情。并有人似有似无的用签名回应了:Someday,wewillbetogether!这一举动让她潸然泪下……
看了这部小说,我忽然觉得当时的她是不是也是看了这本书后的感觉,打电话求证,无人接听……
我丝毫不怀疑女主角与医生之间的爱恋,他们幸福的婚姻,而医生那智慧的婚姻相处生活方式也非常令人称道,对恩爱夫妻的诠释虽让我惊讶,但细细想来也颇有道理。
享乐抛弃名誉,敢大胆享受生活。
书中最幸福的那个人儿,费尔明娜。达萨,在我的观念里,毋庸置疑,尽管她是这么一个人:有一个小时候就失去生命离她而去的母亲,有一个疼爱她却被他父亲驱逐走而病死的姑妈,有一个有重大污点令她蒙羞的父亲,有一个曾经背叛过她的大男子主义的丈夫,有一个导致她退学的私生子身份的初恋情人,有一个难以相处尖刻古板的婆婆,有一个和他丈夫有染的交好闺蜜……
很有可能,你会惊呼,这样的人居然还是书中最幸福的人,没错,是她!一个七十多岁却最终又和那个初恋男友相守的人。生活不是琼瑶小说,人人都能不工作,天天花前月下,甜言蜜语。生活本就充满种种不堪和痛苦,和那么多你不得不面对并必须解决的问题,但在这其中享受生活,享受爱情,才是主旋律。
一个医生和一个诗人般气质的人为爱所变现出的言行举止一定是大不相同的,但费尔明娜拥有了他们最为完整的爱,也深深爱着他们,被你爱的人深爱,便是这世上最幸福的事。
那拥有诗人气质的佛罗伦蒂诺。阿里萨总让我想起徐志摩,诗人的爱总是情真意切,令人难以拒绝,但有时候他们的情感也会被自己幻想出来的浪漫景色扼杀,那种爱可以撼动山河感动宇宙,却容易跨不过柴米油盐,而佛罗伦蒂诺。阿里萨却用53年的别样等待换来了与挚爱的费尔明娜相伴度过余生。书中还有这样一句话:人腰部以上是灵魂之爱,腰部以下是肉体之爱。诗人坚守了灵魂只属于挚爱的人,却用肉体慰藉了更多的人。
医生的贡献不仅仅局限在他与费尔明娜的小家,更为这个多次遭受霍乱瘟疫的城市贡献了自己的知识智慧,令人敬仰,然而他也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放纵了肉体之爱。这一点因为男女有别,我确实很难理解,因为在女人,灵魂之爱和肉体之爱是相结合的,但为什么在男人那里却可以随意肢解……
河牛
这些让人颓丧的面貌令我也很揪心,但最终是爱,让佛罗伦蒂诺。阿里萨做了一个大胆而伟大的决定,永远航行,永远……不让自己最爱的人上岸,面对那些会让她颤抖的流言蜚语,就在船上度过余下的生命。小说最后是这样写的: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佛罗伦蒂诺。阿里萨一直都准备好了答案。“一生一世。”他说。
看完最后一页,我仰面缓了几分钟的神,阳光透过窗户射进办公室,多么美好,没有眼泪,有的只是满满的幸福,不仅仅因为小说,更因为生活。
我不是一个空想家,不会想张衡那样看着天空数星星,不会钻研宇宙奥妙,所以对于科幻世界,除了喜欢里边那些情感,对科幻,我不会有很大兴趣,大概是奇思妙想的细胞有限。但我非常在意当下,相信自己的感受,相信自己看到的,体验到的,所以相比文艺青年无比向往远方,我更珍惜现在,也就是西余朋友所说的善于构建自己的世界。
终于打通了朋友的电话,求证结果有些失落——她当时写那段签名不是因为这本书……但立刻重振精神,强烈推荐了这本书。会有那种想法的人,更应该看看这本书,感受这里边无处不在的爱情,无处不在的爱,父母之爱,兄弟姊妹之爱,朋友之爱,恋人之爱,甚至赤裸裸的肉体之爱,但我坚信,只要有爱,世界就不会一片荒芜凌乱,即便爱也会犯错,会痛苦,我是绝对的真爱至上拥护者。
加西亚马尔克斯
从中学开始,我就有写信的习惯,很庆幸,因为西余朋友的存在,我的这一习惯仍旧保持着,希望自己也能坚持下去,等到白发苍苍好希望自己也能写一部《那时,这时》的书,记录一生的`历程,因为我也真心希望自己能够证明——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我不喜欢医生,因为他有过出轨,在我的意识里,出轨,哪怕只一次,也是不可原谅的。
我也不喜欢弗洛伦蒂诺,因为他的爱近乎病态,一边标榜为她保留童真51年,一边用本子记录了622个与他有较长“恋情”的各种女人,我不懂爱情,却也觉得这不是爱。与其说他爱她,不如说他爱那种以为自己爱她的感觉,人是有受虐倾向的。
我最不喜欢的是费尔米娜,她既不爱自己的丈夫也不爱弗洛伦蒂诺,她只是在各个时段需要符合当时期待的男人而已。
虽然书中主角没有一个具有人格魅力,甚至可以说都挺糟糕的,但是这恰恰是真实的人。标榜忠贞却控制不住自己身体的男人们,在追求者们选择最适当的去结婚而不算真爱的女人们,在漫长婚姻中彼此忍受的夫妻们……
在我看来,这本书写到极致的并不是爱情,而是衰老和死亡“衰老往往是从一次摔倒开始的”,还有婚姻的真相“夫妻生活的的关键在于学会控制厌恶”。
在二十几岁的年纪读懂这些好绝望啊。有多么期待和一个人彼此深爱一生不厌弃,就有多么明白这种期待的无望。
我在星空下牵起你的手,在海边和你翩翩起舞。但是多年之后回忆起这些瞬间,我却无法说清,让我念念不忘的,究竟是你手心的温度还是灿烂的繁星,是你翻飞的裙摆还是低沉的潮声。我不知道我爱的是你,还是和你在一起的感觉。
阿里萨无法说出,他怀念的是诺丽埃加还是在诺丽埃加的家里时,午后阳光中的点点尘埃。至此,我终于可以说出,即便此时阿里萨已经快三十岁了,他依然是个少年。
因为,年少时的爱情是盲目而且没有道理的。很多时候男生说话时有点磁性的嗓音,女孩头发上洗发水的香气,都可以成为喜欢一个人的理由。你和TA在一起很舒服,仿佛TA这里就是能让你的心灵停靠的温暖的港湾,TA能理解你,你们志同道合。但是很多时候,这样的人,也许是上天派来的朋友,却被年轻的人们误认为是爱情。诺丽埃加是能让阿里萨短暂忘记费尔明娜的众多女人之一,阿里萨和她的感情,同样是热烈而疯狂的。只是有时候阿里萨会质疑爱的源头在哪里,是诺丽埃加本人,还只是和她在一起那种安静的感觉,还是她能够理解他的想法的温柔。
爱一个人和喜欢在一起的感觉,是不同的。如果因为和一个人舒服而认为这是爱情的话,那么当这种舒适不复存在,这个人也会随着变得面目可憎。甚至人们会质疑,自己究竟为什么会爱上她。而真正的爱情,即便是带来了痛苦,也让人甘之如饴。而阿里萨对费尔明娜的感情,已经在长长的岁月中,缠绕在他每一个细胞里。即便这思念让他痛苦,让他怀疑,让他自卑,即便看到费尔明娜变成了富太太,看到了费尔明娜逐渐发福的腰身,他仍不改初衷。
我不同意诺丽埃加的认为,两种爱是可以分离的说法。如果他爱的只是繁星,那么谁都可以让他在星空下牵起手来;如果他爱的只是大海,那么他不会对每一个在海边陪他跳舞的人刻骨铭心。而他爱的人,即便乌云密布,即便海潮汹涌,他也愿意勇敢牵起她的手。爱情让人有了软肋和铠甲,即便卸下了铠甲却让人刺中了软肋,当事者也只会无奈地笑一笑。
有的人说不上哪里好,但就是谁都替代不了啊。
我们在一生的阅读中,一些经典自然而然地在岁月中沉淀下来。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脑中不停的有新的想法,你看完《基地》后,是不是对人生有了一定的感悟?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范文资讯网小编整理的“有关《基地》的小学生抒情读后感言范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作为科幻小说家排行第一的阿西莫夫,他在作品中制定的《机器人三大定律》(现已修订为四大定律)至今仍为科学界所用。他笔下的作品归为三个系列,其中以银河帝国系列最为科幻迷熟知。此次再版,必须收藏!
话说,刚一入手此书我就迫不及待开读,在阅读中体会着跌宕起伏的情节和柳暗花明的转机,在千钧一发、绝处逢生时所彰显的个人英雄主义的智慧及魄力,都不由得让你欲罢不能,大有一气读完地欲望。从宗教统治到贸易行商统治,每一个发展阶段都预示着现实中人类社会集团的演变过程。
掩卷回味,偷笑中惊觉此书乃是披着科幻外衣的一部政治小说呀,书中提到的那些政治手腕和外交手段时至今日依旧可圈可点!忽然间,我很期待银河帝国系列能够拍成电影,那绝对是不亚于星战系列和星际系列的荡气回肠的大作。
这是一本写于六七十年前的科幻小说,尽管如此,今天读来,还是能够感受到作者的不可思议。
故事。银河帝国注定将衰落,3万年的蛮荒时代即将到来。伟大的哈里·谢顿,通过心理史学准确的预测了未来的发展轨迹,并建立了科学基地(据说银河系的另一端还有一个基地),以保存科学技术,从而试图将蛮荒时代缩短到1千年,而谢尔顿计划的目标是建立第二帝国。为了加快谢顿计划的实施,谢顿在这过程中设置了一系列的危机,帮助基地更快的实现跳跃式的发展。这些威胁包括野蛮人的国王、地方军阀,甚至还有“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的帝国本身。然而每一次危机都会出现必然的解决方法,最终危机一次次被解决,基地也经历了“科学-宗教-金融”等不同的生存和发展阶段。
科幻。小说构建了一个庞大的银河帝国体系,星球之间采用“超空间跃迁”的方式进行行星际旅行,核能作为主要的能源,在此基础上科幻了很多新的事物,核能手枪,三位全息影像,人造阳光等等。如果要说科幻的话,这些算是科幻背景和科幻元素吧。
关于社会。这本书最精彩的是对于社会形态和变革的设定,据说有罗马帝国的影子。将科学披上宗教的外衣来统治周边的蛮荒国家这一章写的很精彩。同样,随着宗教逐渐受到抵制,贸易的无孔不入和随之而来的强依赖性,再次巩固了基地的统治地位。小说虽然就此结束,但1千年的轨迹才刚刚开始,未来基地的发展更加耐人寻味,未来是通过文化,道德,还是其他什么不知道的手段来实现第二帝国人不可知。
人物描写。这本书很薄,人物描写很单薄,很少,没有那种有血有肉的感觉。小说的结构是按照不同的危机,不同的章节来设定的,同时当然也是不同的年代和不同的人物。其实人物在这里并不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因为按照谢顿心里史学的计算,历史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如98.4%)是可以预见的。只是有这么一些特定的人在某个特定的时间段,完成了该做的事而已。
关于逻辑。对于社会发展的可预测这一点,也是小说最基本的一个设定,仅从逻辑上来说是不成立的。但就每一次危机的到来,和每一次社会的变革,以及文明的衰退或者发展,作者给出的架构还是能够不错的自圆其说的。
花了不到一天的时间,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尽管这本书已经经历了很多个十年,但仍然没有生涩的感觉。
人类在地球上生活了十万年之间,但这种情识一直持续到他们建立了一个会思考的机器人为止。在这种机器人的帮助下,入类最终统一了银河,建立了银河帝国。
在这个帝国建立后的12xx年,一位名叫“哈里。谢顿"的年轻数学家,预言到这个庞大的帝国将在300年内衰落。在银河帝国的质疑下,谢顿带领科学家们在银河边缘的端点上建立了“基地”。诚如谢顿所言,在一个多世纪后,银河帝国的边缘就开始叛乱发生战争,其中也包括端点星。但是,继哈里。谢顿之后,端点星后来的两位市长塞费。哈定与侯伯。马洛却带领基地人民度过了三次危机,成为基地人民心目中的英雄。而每当危机来临时,哈里。谢顿总是会在穹窟中出现,为基地人民指清一条道路,让基地平安度过难关
在这本书中,有许多故事。有哈里谢顿面对法定的审判从客不迫,有银河帝国的皇帝的昏庸愚昧,有基地人民潜入敌人内部趁机发动政变的机智,也各位端点星市长面对帝国威助时的临危不惧。
这本书不是告诉我们一个确切的道理,而是有几十种道理穿插其中,互相牵制。不得不说,作者阿西莫夫真是一位伟大的天才科幻作家,就像他笔下的哈里。谢顿一样伟大。
一个人要在60岁依然热爱20岁热爱的东西,但不要反对相同的东西,我们都希望既能变成熟的同时,也能保持童心。阿西莫夫做到了,他的方法可以总结成“执着地爱,健忘地厌”。同时,用一生的时间,认真选择一条趋势,和趋势做朋友,它能帮你超越所有那些你厌恶的东西,给你带来所有新鲜的美好。
过年期间因为不停的值班,所以第三次重温了这部小说(因为一个人怕黑,所以值班一直是开着灯睡觉的,而且还睡不着)。读完最后一章,仰天长叹,这真是一部有毒的小说,甚至可以影响一个人的三观。不得不写一篇读后感纪念一下。
初识《基地》系列小说是在自己初中的时候,那时自己还是一个青涩少年。语文老师的办公室里有一个书架,里面放着她爱读的所有小说,有一次上课看《卫斯理系列》被叫到办公室谈话,批评我看的书太low了。她强烈安利了这本《基地》,如果我答应不在她的课上看书就借给我读,而且还和我打了个赌“如果这本书没有卫斯理好看,以后上课随便我怎么样。”
事实证明,姜还是老的辣,我还是too young too naive。
这本书真的有毒,当时还没有出系列丛书,小说是在“译林”杂志的每季度特别期刊上刊行的,只有前三部。捧着两本杂志,看了三天三夜。看完之后,我直接去邮局订了一年的译林杂志,可是后来再也没有看到比这本书更好看的小说了。
这是一个肯定会输的赌。
他是著名的科幻小说作家,一生著书500本,是一个真正的写书狂魔,至今没有人打破他的记录。他1920年出生在德国,3岁的时候和爸妈移民到美国,上大学的时候开始投稿,唯一的爱好就是写作,又有热情又有才能,大学之后阿奇莫夫就进入了写作的喷涌期,这个喷涌期持续了一生。在72年的人生里面,阿奇莫夫平均一年写9本书(我连一篇综诉3个月都写不好),这个记录至今没有人打破。
阿西莫夫开始是为了兴趣写作,30岁之前,他发了很多文章,在科幻界很有名,却没有赚什么钱。下班之后咬着牙写作,直到1961年,当时有一个出版社把他写的零散的故事整理成三本书,同一起名叫《基地三部曲》重新出版,这一下轰动世界,名利双收,从此辞职回家专心写作。
阿西莫夫写科幻小说就跟我们吃饭这么容易,有一次综艺节目阿西莫夫为了证明自己有才,就拿来打字机,三十分钟现场写了一部小说,写完之后看看质量不错,就直接发表了,真是努力过才知道天赋有多么重要啊。
1988年的时候阿西莫夫已经是世界科幻界的最著名的作家了,他一共得了六次雨果奖,也得了星云奖终生成就大师,这两个将是世界科幻的最高奖项了,当时人们用阿西莫夫的名字来命名杂志,用阿西莫夫模块来命名机器人的人机安全性,还有阿西莫夫在小说提出的人机三大定律已经成为了家喻户晓的概念。但这时他的身体已经越来越不好。但在这时他宣布开始续写基地,阿西莫夫表示留给我的时间不多,希望我能写到最后,他希望自己在停止呼吸的时候仍然在写作。如果死的时候能胖的一下倒在打字机上,头卡在键盘上就好了。遗憾的是阿西莫夫没能实现他的愿望,最后还是因为身体虚弱被送到医院,不久就离世了。
阿西莫夫的一生都在写做,早年是靠兴趣写作,中年被读者和社会推着写,老年是自己主动要写。阿西莫夫把最后时间留给了基地这不小说,是因为伟人在老的时候都有一个愿望,希望自己的著作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比如爱因斯坦追求统一场论,孔子追求一以贯之,在文学上,阿西莫夫也在追求自己的同一场论,阿西莫夫一生著作无数,但有三个系列是最重要的“机器人系列”“帝国系列”“基地系列”,他希望用最后的故事把这三个故事变成一个整体。公元30世纪到公元2000世纪的故事连接成了一个宏大整体。
1941年,21岁的阿西莫夫想出了一个崭新的科幻点子:撰写一部发生于未来的历史小说,描述“星河帝国”衰落的始末。然后,他在整个40年代,总共为基地系列写了八个故事,后来都归入《基地》三部曲。
在遥远的未来,人类在银河系如蝗虫般繁衍扩张,直至统一整个银河,发展成为一个统治超过2500万个住人行星、疆域横跨十万光年、总计数兆亿人口的庞大帝国——银河帝国。帝国建国后的12020年,一个刚满32岁的年轻数学家哈里·谢顿开创了“心理史学”,这门学科能用数学公式准确推演全人类的未来。谢顿运用“心理史学”,推论出“银河帝国”会很快灭亡,之后会有长达20000年的“黑暗期”。为了人类的未来,为了缩短这个“黑暗期”,谢顿在其有生之年分别在两个地方建立了两个有着各自任务的“基地”,作为以后“第二银河帝国”的种子。大约150万字的《基地》系列故事就是围绕这一主线展开。
我从去年底开始,陆陆续续花了一个季度的时间,看完整个《基地》系列。在我看来,这部著作至少有三个方面的不可取代性:
一是其表现出来的深邃的历史眼光。
谢顿是一名数学家,却跨界以统计、分析、预测为手段,介入历史、心理学、社会学的研究,并创建了一套名为“心理史学”的数学工具去分析人类的未来。
谢顿认为,人类个体的行为是无法预测的,但是人类群体的行为是可以通过某种数学方法分析出来的。而成功的分析必须依赖于两个必须的条件:分析的对象数量必须非常庞大,以尽量减少个人行为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影响;被分析的对象必须不知道这个分析的计划,否则会多少影响到他们的行为发展。
“历史从不创新,只是一再重复”。如果可以观其大略,而不计其余,人类的历史是有迹可循的,这一点,我个人是深表赞同的。
二是关于机器人的一些思考。
在阿西莫夫的世界里,人类对于机器人的感情是极其复杂的。没有机器人的帮助,人类不可能冲出地球,建立起横跨十万光年的大帝国。机器人在高速发展的过程中,又不可避免地走向人类的对立面,导致第一次星际扩张失败,地球本体毁灭。经过漫长的斗争,人类消灭所有机器人,才得以建立“银河帝国”,并使机器人成为人类历史的一个禁忌,提都不能提及。
然而,最有讽刺意味的是,一直默默守护“银河帝国”到最后时刻,并推动“心理史学”计划顺利实施,保存人类复兴希望的,确保人类缩短“黑暗期”尽快进入全新复兴的,又恰恰是一个机器人:使用年限达到20000年、功能极其完备、近乎无所不能的机·丹尼尔·奥利瓦。
《基地》试图说明:机器人技术不发展,则人类没有办法挑战浩瀚宇宙;机器人技术过于发展,则必然走上挑战人类的道路,这是1940年代的阿西莫夫就认识到的一个两难命题。正是这种矛盾的心理,促使阿西莫夫在另外一个系列《我,机器人》中首度提出“机器人三大定律”,并沿用至今,“机器人学”这个名词也因此在人类历史上首度亮相。
三是隐藏在科幻背后关于人类社会组织形式的思考。
在整个《基地》系列里,阿西莫夫大约描述了30个左右的星际文明。这些文明,都各有各的特色,如果我们忽略科技的因素,就会发现这些表面千奇百怪的文明,其现实基础仍然是1940年代的世界各国,只是在星际文明这个大背景下,阿西莫夫从艺术的角度对文明的特质进行了浓缩、提炼和极端化。从这个角度来说,《基地》系列中创造岀来形形色色的星际文明,犹如《镜花缘》中的君子国、小人国、女儿国、犬封国、聂耳国一样,可以当成一本奇异游记来看。
在三十多个星际文明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两个:盖娅和索拉利文明,它们一个极度统一,一个极度自由,基本上就是人类社会组织形式的两个极端。盖娅文明的进化使得包括有机物、无机物在内的整个星球可以通过意识连结成一个整体,所有的意识都可以实现共享;每个个体既是个体,更是共体,以集体意志为意志;在离开母星体以光年为单位的距离后,个体仍然可以接受整体的意识和意志,从而实现极度的统一。
索拉利文明展现的则是极度的自由:在一个三倍于地球面积的星球上,只生活了几千索拉利人的成熟体,他们的肉体进化出一种命名为“转换叶突”的能量转换器,一个个体所转换的能量足以支持成千上万的机器人用于管理领地事物;他们信奉“他人即是地狱”,就算同类也互不来往,大事以电波形式协商;极度的向往自由让他们甘于居住于地表之下,而且不谋求任何形式的扩张;为了尽最大可能减少和外界的接触,他们甚至进化出雌雄同体,真正实现了绝对的自由。
在《基地》系列最后一本《基地与地球》中,阿西莫夫设计各种场景和反复讨论,似乎是试图说服读者(或者是他自己),盖娅文明的组织形式虽然和人类对自由的向往完全背道而驰,却是可以接受的。甚至在最后,他还专门设计了一个场景,通过号称拥有“不需要完全信息就可以做出正确选择”天赋的崔维兹选择用盖娅或者索拉利为蓝本建立人类新秩序,结果他选择了极度统一的盖娅模式,其原因就是,在即将到来的宇宙侵略中,我们需要统一意志!
也许,这就是阿西莫夫借《基地》系列、“心理史学”以及崔维兹,来对自己关于人类社会组织形式的思索做出一个结论。如果考虑到1940年代欧美各国最大的现实就是全人类联合起来抵抗希特勒的侵略,极度的集中因而可以理解。那么,如果阿西莫夫能一直生活到今天,他会怎么设计这个科幻寓言的结局,这倒是一个很值得思考的问题!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阅读作品的过程中,我们沉浸在作者笔下所描述的情节中。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我们如何去领会这个作品的内函呢?下面是范文资讯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霍乱时期的爱情》的优秀读后感范文”,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地方是步入老年的费尔米娜和阿里萨在经过邮轮上最初的彻夜长谈后,决定不再隐藏自己,勇敢面对自己内心的时刻。
即便年事已高,依然可以抛开非议,迎接新的爱情,没有比这更酷的事情了。纵然会面临对死亡的担心,但爱情也会因在历经沧桑后而更加勇敢无畏,奋不顾身。
不过如果他们的重新结合是以偶然相遇为契机,而非是出于阿里萨的多年单方面坚持,或许更现实也更合理。但不管契机如何,老年后的他们不是多年前的旧情复燃,而是对彼此有了重新认识,爱上的是当下的对方而不是回忆里的对方。
看了这本书觉得对爱情到底是什么更加困惑,作者的观点是费尔米娜和阿里萨年轻时的冲动不是爱情,费尔米娜和乌尔比诺多年的陪伴也不是爱情,阿里萨和他的多个地下情妇是爱情但他自己却未曾察觉...
不过书中出现的感情是爱情与否只是作者定义的,本来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就是多重因素混杂其中的,除去最初的荷尔蒙作祟,剩下的谁又说的清呢。
不知为何,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时我总觉得一种复杂的孤独。
这种孤独来得不很浓烈,却连绵而刺痛,带着竭力的迷惘,放纵以及一些克制,在书中几乎所有角色的整段生命中留下身影。
是,所有人都在岁月的流逝中成长了,或是说变化了。蓄上了胡须,抹重了妆容,社会性地使自己长大。但在生活面前无人不是孩子。
它们依旧需要别人的陪伴,不必倾诉,只是陪伴,哪怕甚至不肯在自己的心灵中给那个陪伴者留下窗户。它们依旧不懂爱情,哪怕已经经历了数段爱情,并自我信服于自己对爱情的思考。
它们还会躲在厕所里抽烟,把往事割裂,打碎,企图使之彻底消失,它们要么压抑,要么发泄着自己堆积过剩的情感,却只能得到自己并不期许的回应。
有的人告诉自己不要去爱了吧,因为害怕伤害。有的人则把自己的心悄悄藏起,五十年如一日的保存。
在这样一个时代,疾病,衰老,死亡。贫穷,战乱,瘟疫。生活中的一切苦难,都在吞噬着人们去爱的能力,将人囚禁在孤独的小屋中。也同样只有爱,才能在短暂的片刻,消融孤独,与人心灵的平静。
或许在此时,死亡已不再成为生命的终点,而成为了升华。没有任何力量再能阻挡相爱的人相偎,灵魂共枕之时,苦杏仁的气味灿若星辉。
我想,确实如此,每个人都天生拥有,并且不会丧失爱人的能力。
最初想读这本书是因为作者马尔克斯称这本书是他最好的作品,是发自内心的创作。也很多次在微博上看到许多大V安利过这本书,可学校图书馆一直借不到,终于还是买了一本。很喜欢这本书的封皮,典雅高贵的红色,《百年孤独》是黑色,两本书的书皮看起来像姊妹篇,都值得阅读和收藏。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豆瓣书评有个点赞极高的短评:不夸张地讲,这本书包含了所有有关爱情的全部答案,全部。阅读这本书的好处是,让人重新开始相信爱情;坏处是,让人意识到,即便相信也无济于事。受这段话的影响,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保持着一种敬畏感,这种感觉又让我对它敬而远之,不敢读。
这本书讲了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浪漫的爱情故事,男主阿里萨饱受爱情的折磨,为等待他的“花冠女神”又减轻自己心灵伤痛,他在情感上忠贞,在肉体上放荡。就像薰衣草的话语一样,“等待爱情”成了他一生的宿命,霍乱、女人、事业、死亡......岁月无情的流逝让他对生命和爱情有了更深刻又热烈的理解。
在我感慨自己居然花半个月才看完这本书的时候,直到阿里萨说出那让人尘埃落定的四个字—“一生一世”时,我又感到不舍。
我承认,我是喜欢阿里萨这个角色的,不管他与多少个女人性交,不管他放纵过多少次肉体的狂欢。不管过去了多少年,他见到费尔明娜的时候还是会像一开始那样小鹿乱撞,想起那个遥远的十二月的下午,费尔明娜给他回信说“可以”并说“会永远爱他”。
即便是在多年以后,他再一次与费尔明娜在电影院相遇“他贪婪地呼吸着费尔明娜吐出的空气,根本无心在意电影情节”。
他在53中短暂得爱过一个又一个不同类型的女人,可是当他从肉体的狂欢中挣扎出来的时候,他还是会无可抑制的想起费尔明娜,他仅靠着回忆生存,靠着他与费尔明娜过去和他一封封书信以及那冒险旅行中靠电报诉说衷情的浪漫。还有当日清晨风中那曲只属于他们的华尔兹。
回忆到最后,那些越来越模糊。可是那么多年里,他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对费尔明娜的爱也从未停止过对费尔明娜的思念。即便是亲眼看着费尔明娜微微隆起的小腹,挽着丈夫的手举止优雅,出落大方成为贵族夫人。他说胡话,烧的不省人事,像染上了霍乱一样,持久蔓延,不能治愈。
但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他下定决心要好好活着,要熬过时间,等到马尔比诺医生死去,直到自己的命运得到费尔明娜的庇护。
53年的漫长等待是爱吗?仅凭一段短暂而又热烈的回忆苦苦等待半个世纪这算“爱”吗?回忆总是会夸大事实,不停地放大好的,抹去坏的。让人仅凭那些被时间冲淡得只剩下微弱轮廓的回忆苦苦坚守。
阿里萨爱的是那段回忆,还是费尔明娜爱的是16岁的费尔明娜还是以后每个时刻的费尔明娜?
爱是这个世界上最捉摸不透的事情,因为你无法分清,你爱的是回忆还是当时的他,还是爱他是的那种感觉。
但是当阿里萨在轮船上下意识的寻找费尔明娜的手,望着她干瘪的皮肤,身上散发出的老年的味道,他还是抑制不住自己对她那种向往的冲动。
他曾说“世界在变,习惯在变,风尚在变,一切都在变,唯独她没有变”。她是会变的,从年轻的珠光红润到老年的步履蹒跚,岁月没有丝毫不忍在那张他最爱的脸上刻下痕迹。她会变,只是他不明白,不变的是他对她的爱。
有人反感阿里萨,反感他不断地强调自己对费尔明娜的爱情有多忠贞,却又与此同时与太多女人性交。正如他自己陈述道“只有在享受激情的同时,才能冲淡他因为失去费尔明娜的痛苦”。可每当他享受狂欢时,狂欢结束的时候,他仍会在无数个短暂欢愉的片刻,陷入对费尔明娜的无尽思念。他可以随便和一个寡妇上床,随便爱上一个人之后又把她抛弃。
但在被费尔明娜拒绝以后,无数个被思念吞噬的夜晚,他都未曾试想过打破费尔明娜平稳而又安定的生活,直到那漫长的半个世纪以后,乌尔比诺医生戏剧性的死亡。
他才重新以另外一种方式进入费尔明娜的生活,摒弃了以往那些他背的熟烂的酸腐诗句,用一种历经沧桑以后对苍老,生命的独特见解安慰费尔明娜。从上一次他们这样亲密无间,在山茶花上用大头针刻下她名字时已经过去了半个世纪。
没有经历过一起生活,一起面对,浴室里没有香皂这种繁琐的事情,他们更像是一对经历了生活磨练的老夫老妻,在宁静中超越了激情的陷阱。
与乌尔比诺医生不同,当我读到乌尔比诺医生死前用尽最后一口气说出“只有上帝才知道我有多爱你”时,为他的爱感慨,可在他葬礼的那天,阿里萨尽心尽力准备一切,半个世纪以后再次向她重申“他忠贞不渝的爱”时,我才明白。
这是马尔克斯给爱情开辟的另外一种可能。
他赋予就这个故事一个合乎人满意的结果,为爱情注入了另外一种经历,漫长等待以后的有可能。
乌尔比诺与费尔明娜之间的是经历生活烦琐,考验风雨以后的爱。爱情要么生来就会,要么一生不会。正如当时萨拉,诺列诅咒般的骂道“她为了钱而嫁给一个她不爱的男人,这是下下策”。乌尔比诺能带给她的是尊严,安全感,和谐,这些东西或许不是爱情。
或许相加起来,又似乎等于爱情。它能维持她的骄傲,使她时时刻刻抬头挺胸像母鹿般行走。因为婚姻中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且安定。
很显然,费尔明娜是爱这种安定的,爱这种安定带给她的安全感。而,年少时,和阿里萨那种迅速狂热而又短暂的爱情带给她的炽热浪漫也是她所爱的。只不过阿里萨不同于乌尔比诺,他卑微,瘦小,忧郁。以至于她无法接受现实中的他,与她爱情不符合的他。
而半个世纪以后,再次见到阿里萨,他已经成为了航船公司的老总,为了心爱的费尔明娜,换上了一身白色的西装。
中途发生过什么已然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关于爱情,一开始是你,结局也是你。
如果当初阿里萨没有去洛伦索家送电报,就不会透过窗户看见正在教姑姑读书的费尔明娜,也就不会爱上她,也不会在以后的53年里,躲在花园里偷偷望她。
好在阿里萨爱得足够深,
可以迈过时间,死亡,绝望,等到最后,并且比任何时候都坚定,自信得说出五十年前就已经准备好的话,用漫长的坚守对抗命运与妥协,直到说出“一生一世”四个字。
没想到居然写了2000字。哈哈哈哈三年前写的读书笔记,现在看起来还是很有感触,只是有的地方可能思路不是很衔接。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一个很长很长的爱情故事,它写尽了世间情感百态,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横亘半生的爱情,也是一个男人和他遇到的无数个女人之间纠缠不清的情仇爱恨。当半个世纪的沧桑在指间掠过的时候,才会感觉出这本书的厚实、宏伟和气象万千。
二十岁的时候他们没有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彼此不成熟又有那么多的变数,八十岁的时候他们依然没有结合,因为他们太老了,彼此已成为对方的知己。爱情,是等待一生最终苍老的苍白誓言和残酷现实。时长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恋与等待,这漫长又疯狂的等待让我想起了与同样是女性的林徽因女士有着万般联系的著名哲学家金岳霖先生。这可确是有依可据的爱情故事了。在林微因短暂而又充满传奇的人生里,“金岳霖”三个字却让人感动和震撼。金岳霖先生为了林终身未娶,他“逐林而居”,这个“林”就是林徽因女士,即使是在林徽因女士已经为人妻母,甚至到去世……这种发乎情,止乎礼的爱远远超出简单男女之间的倾慕与忠贞,那是矢志不渝的执念,他仿佛在用剩余的生命等待,等待死亡也许能给他一个新的开始……
第一次知道马尔克斯是他的代表作《百年孤独》,但《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他最满意的作品,尽管《百年孤独》给他带来了更多的荣誉,也更为人熟知,但《百年孤独》声名显赫主要是因为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在文学史上开创性的地位。我刚开始看《百年孤独》,至少到现在,写这句话时,我觉得在内容上,这位大师晚些年写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中倾注了他更多的人生洞察,笔法愈发成熟,功力更为深厚,书中故事情节对我的吸引力更大,你不会想匆匆翻过这一页……这本书里纯正的拉美风情和深厚的文化底蕴,为它的故事戴上了令人想一探究竟的黑纱,为它讲述的这一段长达半个多世纪的三角恋造就了一个如同重彩油画一般的背景,展现出了不可思议的爱情和爱情的不可思议,都那么让人深思并为之向往。
“永生永世!他说。”这是全书的结尾,我想我能够在脑中清晰的勾画出这些个情节,从古老的背景格局到人物的外貌动作再到人物的眼神声音。两位老人的话不会不在生活在这个物质与浮躁的社会的我们的内心深处激起久久不息的涟漪,哀伤的音乐都能使路人驻足聆听,这有血有肉的情节怎么能不催人遐想。每个人都渴望真正的爱情,也几乎每个人都在苦苦寻找或缅怀真正的爱情。马尔克斯在这场横亘了半个世纪的爱情中倾诉了一位智者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爱情理解,绝大部分的情感是细微绵长,波澜不惊,却在时光流逝中积累着痛苦和力量,而到阿里萨显露勇气,坚定爱情时,就坚定到永生永世。一切徐徐道来,有着历尽世事的平静,要知道这场贯穿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情,历经了漫长的岁月,对爱情,对世界都做出了一定的诠释。
书中的名句有:“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人生应真爱过才不遗憾。在真爱之下梁思成确是比阿里萨幸运多了,林微因对梁思成说过“你给了我生命之中不能承受之重,我将用我一生的行动来回答你。”
相信大家都读过《快乐王子》的故事吧,在我们一口气读完这个故事后,此时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写《快乐王子》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该如何才能将一篇《快乐王子》读后感写好呢?以下是范文资讯网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有关《快乐王子》的小学生抒情读后感言范文”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我津津有味地读完英国著名作家奥斯卡。王尔德所着的《快乐王子》,被书中的王子和小燕子深深感动。
“快乐王子”的塑像本来立在市中心,本来身上缀满了薄薄的纯金箔片,他的眼睛是两粒闪亮的蓝宝石,一颗大大的红宝石在逃剑柄上闪闪发光,可为了帮助清苦是我人们,他在小燕子的帮助下,把纯金箔片和宝石送给了需要帮助的人们。最后,小燕子冻死了,而快乐王子也破烂不堪了,最后被拆除了。虽然他们最终死了,但他们始终是快乐的。因为他们给别人快乐时,自己也得到了快乐。
我从快乐王子身上,不禁想到默默耕耘、无私奉献的老师在桃李满天下时是最快乐的,中国女排的姑娘们在顽强拼搏后得到冠军,不仅给祖国和人民挣得荣誉,自己也流下了快乐的泪水。我经过5年的勤奋练琴,终于通过钢琴七级考试的时候,也是最快乐的。
快乐是付出中得到的,你付出得越多,你得到的快乐越多。让我们每个人都快乐地生活。
我的收获:向王子一样,学会付出,即使最后死去,仍然有快乐。
它讲述了一个王子和一只燕子之间的友谊,它描绘了一个用爱心解救贫困的家庭的故事,它展现了主人公辉煌的人生与悲惨的结局,这就是——童话《快乐王子》。
从前,一个王子雕像立在一个圆柱上,许多人都赞颂他。有一只燕子飞来,他们合作为妇女、青年、女孩、穷人做出了四次贡献,而最后,小燕子在一个冬天的早晨被冻死了,快乐王子的心裂开了。人们不再赞扬灰暗难看、没有眼睛的快乐王子,于是,他们把快乐王子拆掉了,一对好朋友便进入了天堂。
《快乐王子》让我明白,什么是真正的快乐。有些人,他们只是觉得吃喝玩乐是快乐,他们就是大错特错!真正的快乐是帮助别人,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我觉得快乐王子很冤枉,他做了那么多为人们的好事,可是最后却被拆了。可见,当时的社会多么黑暗,多么残酷!我为快乐王子而愤恨,我为快乐王子而感叹,我为快乐王子而心潮澎湃!快乐王子做这么多事情,都离不开一个字:爱!
爱是一个多么温暖的字眼,每当我想起他,心里就激动不已,如果每个人都可以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多么美好而又温暖呀!
愿我们的地球越来越好!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快乐王子》这一本书。这是李福根出版的他向我们介绍一个会救人的雕像,就是快乐王子。它心地善良, 付出了自己的生命,救了其他人。
一只燕子飞来,要在王子的脚下做窝,他看见远处的小街上有一对母子,孩子病了,没钱看病。王子让燕子把剑上的红宝石给那一对母子,小燕子就照着做了。他又看见了一个年轻人,在一张铺满纸张的书桌前写作,但冻得写不下去了。王子让小眼睛给他,燕子不愿意,可王子非让燕子做,燕子只好照做……
读完这篇故事后使我感受到了,要乐于助人,因为帮助他人,他人快乐,自己也很快乐 。
暑假里,我读完了英国著名作家奥斯卡·王尔德所着的《快乐王子》。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助人为乐、乐于奉献的“快乐王子”的故事。
快乐王子的塑像本来立在市中心,他身上缀满了纯金箔片,眼睛是两粒闪亮的蓝宝石做的,他的剑柄上还有一颗大大的红宝石。漂亮极了!可是,快乐王子为了帮助清苦的人们,他在小燕子的帮助下,把纯金箔片和宝石送给了需要帮助的人们。最后,小燕子冻死了,而快乐王子的塑像也因破烂不堪而被拆除。可是王子并不后悔,他帮助了很多人们,他得到了很多快乐。
读完这篇文章,我被快乐王子和小燕子那种默默无私的奉献精神所感动。让我明白了“爱是奉献”,在我们生活的周围,不是有很多这种默默奉献的人吗?我们敬爱的老师,为了学生,呕心沥血,为祖国培养栋梁之才,不也是“快乐王子”吗?我们的父母,每天照顾我们,只为付出,不为回报。
还有各种各样的志愿者,他们出钱出力,为社会默默奉献自己的力量!正是因为有了这么多的“快乐王子”默默奉献,我们的祖国才会这样美丽!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我们现在的孩子,就应该从小胸怀大志,学会奉献,这样,我们伟大的祖国将会更加富强、美丽!
假期里,我看了《快乐王子》,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书的大意是说,快乐王子是一座用金片贴面的雕像,由于快乐王子很高大,视野很开阔,可以看到许多别人看不到的事情。比如,小女孩生病了,需要钱治疗,还有一个穷作家因为没有钱而无法买纸张等等。快乐王子很想帮助这些穷人,但他是雕像,无法走动。这时一只燕子飞来了,他请求燕子帮忙,把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全部送给了需要帮助的人,而他自己和燕子却被扔进了垃圾桶里。
读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要乐于助人,要帮助有困难的人,不能见死不救,只有帮助了别人,自己才会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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