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小学生优秀读后感范文

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在作者写的作品中,我沉浸其中非常吸引人的情节中,最好我们可以用读后感文章的方式,将阅读中的体验记录成文。您抓住了作品的哪些精髓呢?考虑到您的需要,范文资讯网小编特地编辑了“有关《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小学生优秀读后感范文”,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有关《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小学生优秀读后感范文(篇一)

《霍乱时期的爱情》,就是近似于霍乱般无缘无故、疯狂错乱、不可名状的爱情。

一、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诶,不行啊,孩子还是无法克服被作业支配的焦虑,555先码一下,等我写完作业再来更。

算了,我回来了,无心学习,还是来唠嗑吧。

男主喜欢上女主,是惊鸿一瞥。

我见过你,我爱上你。

这座城市天生就适合恋爱,你天生就适合我灵魂。

于是他疯狂地给女主写情书,热情恳切、矢志不渝。

女主终于被打动了,她爱上了书信中的男主。

这时候,他爱上的她,是从肉体到灵魂的完整的她;而她爱上的他,只是存在于她幻觉中的他。

当他们第一次见面,爱情的幻梦就此破碎。

男主因太紧张而出现类似霍乱的状态,而女主,在瞥见男主的那一瞬间,就对自己这段朦胧的初恋宣告了死刑。

他,原来和我想象中的不一样。

没有那么玉树临风,潇洒倜傥,反而显得笨拙呆板,浑身散发着一种狂乱而危险的气息。

类似于今天的大型网友奔现车祸现场。

二、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心人易变

女主关上了初恋的门,却打开了婚姻的窗。

她和一个受人尊敬的老实人结婚了,

医生,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人有安全感的职业了吧。

男主给女主的变心找过很多理由,姑妈阻拦、社会压力、对自己不满意,但是他永远不会明白,女主只是在那一瞬间,突然长大了。

突然意识到狂热至极的感性爱情是一种不可控的因素,它太激烈,足以摧毁人世间的一切秩序。

而她突然就意识到自己略显单调贫瘠的灵魂无法承受得起这份狂热,突然明白了,支撑生活正常运行的东西,不是爱情,而是稳定。

于是她嫁给了一个各方面都符合社会期待的人。

她选择了在婚姻中培养爱情,或者哪怕没有爱情,也要过上稳定、有秩序感的生活。

这里不得不佩服女主的聪明、果敢和毅力。

我一直觉得,爱情就是一种幻觉,它来得快去得也快,如果男女主真的在一起了,那么她们将很快落入平庸的俗套之中,根本不可能产生如此惊世骇俗的故事。

男主肯定很快就会厌倦,他会发现原来自己那么热烈爱着的一个人,竟然是如此的普通,她有这么多的缺点。

在日复一日的琐碎消磨中,男女主的爱情根本持续不了多久就会枯萎。

婚姻和爱情是不一样的,在选择结婚对象这件事上,女主做得很对。

三、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整个故事的起源,就来自女主的觉醒,以及她对男主的抛弃。如果没有这一点,以后的故事都将不复存在。

女主的拒绝,使她成为了男主心中永恒的白月光,他得不到她,便企图在其他女子身上寻找慰藉。

他前前后后共与六百多个女子上床,用远超出自身需求的肉体之爱的满足来对抗精神之爱的虚无。

他带着对女主的执念活了一辈子,始终没有找到可以寄存这份爱的合适女子。

在这样放纵、堕落的生活里,他不断思考、修正自己对于爱的认识。

他无疑是一个深情的人,对女主而言;

他也是一个无情的人,对所有曾对他产生过感情,或被他玩弄过感情的人而言。

我其实一直无比疑惑,为什么他在睡了那么多女人之后,在肉体已经如此不纯洁之后,还能信誓旦旦地认为,他的精神依然是纯洁的,他对女主的爱依然纤尘不染?

这样的爱,放在小说里让人觉得很浪漫;如果是在现实生活中,估计只会让人感到恐怖吧。

我还是坚持,如果没有“得不到”,就不会有这样的爱,人性本来如此。

多少人曾在深夜里怀念过那个自己深深爱过却无法得到的人,但是他们也只是怀念而已。

该过的生活照样过,该结的婚照样结。

小说与现实的差距正在于此。

小说的主人公敢于对抗世俗,追求自我,而现实中的我们却只能埋没理想,蝇营狗苟。

为了弥补内心深处的缺憾,于是我们将自己的感情投射到了小说主人公身上,借着他们的爱恨情仇、跌宕起伏,来丰富自己的生活。

四、诚知此恨人人有

也许大部分人的生活,都跟女主和医生一样吧。跟随着世俗的标准,一步一步,过上那种平淡安稳,无可指摘的生活。

从年少夫妻的浓情蜜意,逐渐过渡到左手摸右手的亲情模式,再到互相怨恨却互相迁就的无奈,与跃跃欲试想寻找新刺激的负罪感。

有一句话怎么说的,在一对夫妻共同生活过的千千万万个日夜里,彼此都曾经有过无数次想掐死对方的冲动。

彼此都曾经渴望过亲密无间的结合,与对方的身体和灵魂同时融为一体,但在无数次试探、放弃、怀疑、绝望之后,终于残忍地发现:

每个人都只能是他自己。

合为一体的尝试注定失败。

能够互相尊重、包容、体谅,便已是最大的仁慈。

医生弥留之际对女主说他一直深爱着她。

在我看来,他爱的不是女主,而是他自己,是和女主共同生活过千万个日夜的他自己。

所以,女主和医生的爱告诉我们什么?

也许是,在婚姻里面,爱是最不可靠的东西。

唯有尊重与包容,才是相安无事的法宝。

五、当你老了

丈夫死了,头发白了,初恋来了。

女主真的好幸福。

被丈夫保护了一辈子,被男主爱了一辈子。

但是在花好月圆的美好大结局之外,我们读者究竟能从这本书里收获什么呢?

看这本书的那一天阴雨绵绵,我在图书馆负一楼熬完了一天的光阴,合上书的那一刻,突然涌起一种不可明状的冲动:

我要跟别人分享一下这本书。

于是拨了前男友的电话,七嘴八舌地把这本书讲给他听。

他听完很义愤填膺地说了一句:这男主不就是个渣男吗?睡了六百多个女人,还说自己纯洁地爱着女主,怎么可能呢?

“为什么不可能?”

“因为男生不可能对上过床的女人没有一点感情。”

“那就是说不爱的女人你是不会跟她发生关系的,对吗?”

“这个,不一定,万一人家强迫我呢,也是可以接受的。”

“那你会爱上她吗?”

“不知道。但至少,会有一点怜惜之情吧。”

综上,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有关《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小学生优秀读后感范文(篇二)

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四年前了,当时挺迷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看完的感觉就是震惊,要知道那个时候的我以为喜欢(都不能叫爱)不是一种可以持续的状态,只是荷尔蒙的冲动罢了。但是却有两个人跨越半个世纪又重新相爱了?

“扯吧就,哦,对了,魔幻现实主义。”那时候可能是语文课学鲁迅的毛病,喜欢用“讽刺”这个词,于是就觉得,马尔克斯这也是在讽刺吧?讽刺“爱情”,讽刺经历了半个世纪六百多次风流的阿里萨为达萨保留的童真?

后来继续读了很多马尔克斯的作品,越读越怀疑,写出这些书的,居然是同一个人?他在很多访谈包括自己的自传《活着为了讲述》里多次澄清:我写的并不是什么魔幻小说,小说中的事无一不以现实事件为依据。

读高中的时候又读了一遍这本书,很多东西好像能理解,甚至有某种代入感。之前对阿里萨和达萨爱情的嗤笑更像是一种“何不食肉糜”的感发。高中时候谈恋爱了,后来分手了。难过肯定是难过了好久的,有时候想:或许阿里萨对达萨那种爱是真实存在的呢?或许马尔克斯真的是个挺写实的老爷子?或许就像当初骗我看那本书的封面上写的一样,它是“最伟大的爱情小说”,不是在讽刺,真的是在歌颂爱情?真的可以跨越几十年,再相爱?

前段时间因为疫情没有开学,我又把这本书看了一遍,第一次读的那本送给了高中时代一个很重要的人,这回是在kindle里看的,一个星期看完了。看完后还是没觉得阿里萨一方面和不同的女人做爱一方面宣称自己对达萨的纯洁狂恋有多么的让人动容,尽管性关系不能代表一个人的坚贞与否,但是这样的痴情,总感觉怪怪的。反而是达萨和丈夫乌尔比诺医生那虽然充满许多鸡毛蒜皮但大抵还算平稳克制的一生让我觉得心生安慰,思念一个人一生一世和陪伴一个人生活一生一世,不一样。

读完这一遍,我好像读出了在“一生一世”后,马尔克斯想说的两个字。

“孤独。”

几年间我看完了这个老爷子大多数的作品,在马尔克斯宇宙,“孤独”两个字是恒久不变的。布恩迪亚家族和马孔多小镇也许是极致的孤独,《霍乱》里的阿里萨和达萨何尝不是。对,半个世纪的等待,达萨在世俗的婚姻里拥有了珍贵的爱情与依靠,阿里萨在不断的风流中逃离了空虚,他们可以老了再相爱,更加坚定地相爱。他们终于跨过了时间,相拥,“一生一世”。然后才发现,这辈子他们做过的唯一完整的事就是彼此之间的“爱”(最后我真的疑惑到底还是爱吗),阿里萨的风流没逃得出空虚,达萨的幸福婚姻背后也是一片荒芜,老来孤独的她也分不清她对浪荡子阿里萨究竟是出于爱情还是同情。相拥在一起的,是两个在这一生恒久孤独寂寞的灵魂,彼此的白月光已经是白发苍苍。

如果仔细审视,这本写“爱情”的书,通篇似乎不见一丝情感,更多的是不幸福、鸡毛蒜皮的琐碎、滥交,更像两个人虚妄的孤独史。

嗯,最后老爷子没有给一个《百年孤独》一样的结尾。也似乎让人见识到了“伟大的爱情”,“我们可以老来再相爱”。其实闭上眼想,只能感受到弥漫着湿气的、苦杏仁味的孤独。

想起来一个问题:你说,我们到底是因为漫长又荒芜的人生去爱一个人,还是因为爱上了一个人人生才显得漫长而又荒芜?

跨越半个世纪的爱情也好,百年兴衰的家族也好,马尔克斯始终在告诉我们:

唯有孤独永恒。

“一生一世。”

至于爱情,可能要想清楚到底是出于爱,还是执念。另外还是那个问题:

你说,我们到底是因为漫长又荒芜的人生去爱一个人,还是因为爱上了一个人人生才显得漫长而又荒芜?

有关《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小学生优秀读后感范文(篇三)

如果不是担心通宵阅读严重影响健康,打乱正常的生活秩序,我想能用一个晚上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与《百年孤独》不同,这本书的写法确乎是现实主义手法,题材又是爱情,加之作者超强的文字功底和翻译者较高的翻译水平,阅读这本书确实毫不费劲,文字直接就从眼里钻进脑子里,闯进心灵。概言之,这是一本可读性极强的书,也是工作以来可以让我一口气读完的少数几本书之一。

不过读完之后,却异乎寻常的平静,没有心灵的震撼,只是口中泛起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难道这就是作者让我们品尝的其所谓的“一生一世”的爱情的况味?

马尔克斯曾经低调地表示,这是一本关于爱情的小说。与此同时,他在暗地里鼓足了野心,要穷尽这个题材的一切可能:暗恋、初恋、失恋、单恋、等待、殉情、丧偶、婚外恋、夫妻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爱……

的确他做到了,这本书如同烹饪大师精心制作的一道爱情大杂烩,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况味,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穿插于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中,沿途的花花草草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来不及欣赏更谈不上品味。好在虽歧路众多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只可惜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陆续填进去的各式菜肴填得满满的,无论这主食是多么诱人,却不得不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或许潜意识里还是不想扫作者的兴。

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医生对妻子的爱,尤其是新婚初夜的那种耐心的等待,一步步地引导。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其他的爱,尤其是纠缠一辈子的那种伺机而动的单恋,让我感觉很压抑,很阴郁,很变态。那不是爱,而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态的自我满足。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他像一个影子一样活在这个世界上,追逐着爱情的生香活态却以他的自私与阴郁玷污了纯碎的爱情。当然私生子的.出身和初恋的失败令人同情,单恋和暗恋的压抑需要寻找发泄的突破口,这都可以让人原谅,但是黄昏暮情中的情却让人怀疑,幸福的获得不是靠情的动人而只是靠心思与技巧。

打字机打出的恰如其分的商函式信件又怎么能让人产生爱的想象,精心挑选的白玫瑰规避了爱的含义,这时候他对她的追求已经没有了热烈和真挚的爱而只是费劲心思想得到而已,与其说他是追求者不如说是一个阴谋家,乘虚而入,费劲心思,最后,他终于成功了。他得到了她,相隔半个世纪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且两人在行为上和心灵上似乎达到了高度的默契,她不用任何表示,他都能猜出她的心思,这暮年晚情看起来温馨而幸福。但即使是两个老人看似温馨的黄昏恋也无法感动我,看穿了,说白了,不过是一种彼此需求的满足。更深层次地探讨,这不像是作者所言的“老式的幸福的爱情”,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一个政治家的一次高明的外交,我甚至怀疑,作为一位主张“介入”,声称自己一生中的所有行为都是政治行为的作家,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会不会只是一个别有企图的政治托词。

说实在的,这个精心虚构的三角恋故事,还不如真实发生的林徽因、金岳霖和梁思成三人之间的感情让人心灵震撼并得以净化。黄昏暮情因精心布局而感觉过于造作不够自然,还不如我爷爷奶奶一辈子平平淡淡的感情让我觉得真挚而亲切。“一生一世”几个字作为此书的结束也让我觉得有些仓促而草率。我不喜欢那种阴郁而压抑的暗恋单恋和费尽心思历尽曲折而最终获得的爱。我认为:爱总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和生活的琐屑逐渐消磨至平淡随着生命的日渐衰老最后变成彼此的相互依赖。因此,从内心里我是希望作者能够安排女主角在丈夫死后面对初恋情人的追求毅然而然地拒绝,守寡至死。就如同看《红楼梦》时希望贾宝玉在掀开盖头发觉新娘不是林黛玉时毅然决然地冲出家门去庙里做和尚一般。以后的情节发展是我不想看到的。续作不过是狗尾续貂,继续编故事感觉就有些勉强与牵强。

虽然马尔克斯自称这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虽然这部书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纽约时报》评价它光芒闪耀、令人心碎,但我不觉得这是大师的成功之作,光怪陆离而非光芒闪耀,读之让人压抑而不是令人心碎。虽然他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他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但是我却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和庞杂,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让人难以消化,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我想如果书中不出现三角恋而是以医生和女主角的爱情婚姻故事展开情节,或许更能打动我。真正的爱情其实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

有关《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小学生优秀读后感范文(篇四)

我一度也涂涂写写,同样为此困惑,写作这件事,本质上不是一件太过麻烦的事情,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对于讲述一个漫长的故事是如此没有耐心。写出来的东西总是关注在结果之上,主人公去了哪里,做了什么,怎样了,然后结束,都不愿意多一点心思停留在蓝天白云以及那张扶手磨出底漆颜色的民国太师椅上。巴黎评论有关作家访谈的集子,读着便能体会那许多文坛巨擎在创作中的辛酸历程,不是说他们在路上的时候,不是说他们在战火纷飞中的时候,而是他们拖来一张凳子,摆开架势却在打字机上寸步难行的时候。我深知其中苦痛,脑海中随时不时有关于离奇情节意图变成完整的故事,但是每当自己意欲从脑海中将他们拽离至纸面上时,却总是为开头的铺垫所击垮。描写了天气,描写了城市,主人公姨夫隔壁邻居的斑纹猫咪已经叼走了窗台上的鱼,但是主人公还没有献出那制胜的一吻,我如同一个急躁的读着,急于知道故事的结局甚至等不及自己将它写出来。

慢慢的我才意识到,自己总是在试图编造一个别人的故事,写作此时对我实则还只是一种故事的操练,然而当生活衍生到某个阶段,便会突然意识到那些平静绵长的犄角旮旯,藏着作家自己的故事,如同你头发蓬乱的那个早晨,你没有说爱我或者恨我,这个没有一封情书,没有一个悲剧,亦没有一场冒险的早晨,你那在头顶一寸处招展纠结的乱发,却招引了我所有的气息。它们各自为伍的样子,让我想起前一个夜里从你处听来的话语,“忘了吹干头发就进了被窝”,在睡眠与睡眠之间,你的句子和你的头发将时空的两头连结起来,构成了延续的故事的主体。这个故事向前回溯,穿过所有早晨与夜晚,勾起每一句道别,直到你最初出现时的样子,静静的在那里等待时间的开始。所以作家并非具有让故事自由生长的力量,他们拿起笔的时候,故事就已经写就了,顺着记忆找到那些连结的节点,找到你一个朦胧的词语;找到你不在的清晨,案头的一盆仙人球,找到我们置身于其中的时刻,才将其娓娓道来。我们读爱情故事,在世间的那一千个爱情故事里,元稹写取次花丛懒回顾的时候,一定是从京城的烟花从中走过,手中细撵着108颗佛珠坐在堂前看着发青的石板地时发出的叹息;马尔克斯散步的时候,一定倾耳听着有人谈及某位故人与丈夫生活在另一篇屋檐下的飞短流长,直到一天其人守寡的音讯来临而在脸上露出释然而离奇神色。归有光写完一副书法抬头从窗口望出去,杂草丛间依稀几棵枇杷树的婆娑摇曳必然会从清晰变得有些模糊。潘安转过屏风之际,恍惚觉得案头的砚台上那摊墨迹仿佛是新近磨就,脑海里想起儿时父亲讲述世间有一种比目鱼,双目在侧相伴而生的故事,那时还只是有趣。一千个道听途说的爱情故事里,作家用的是别人的名字,创造一座虚构的城市,从没有在一起的恋人相聚了,开场即死去的人们幸福的生活下去,故乡的电影院永远再买同一场电影的票,即使进口处的霓虹灯已经有一半亮不起来,但你并未洞悉其中奥妙,而是当主人公抚摸着女主的后脑勺感受到一小块突起的骨头硌手却爱不释手的触感,坐在一米外就感受到前一天夜里河边秀发里青草的气息从身后飘来,或者给一件挂在衣架上破旧的衬衫穿上外套,拂去灰尘,你捧着书卷突然跌入所有这些时刻,你才真正看到这个作家生命里属于自己的时刻,你突然理解,所言非欺也。

有关《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小学生优秀读后感范文(篇五)

七月份,还处在疫情期间,听说《霍乱时期的爱情》在疫情期间销售20万册,姐妹们一致表示在新冠疫情肆虐全球之际选择共读这本世界名著。豆瓣书评有个点赞极高的短评:不夸张地讲,这本书包含了爱所有有关爱情的全部答案。阅读这本书的好处是,让人重新开始相信情;坏处是,让人意识到,即便相信也无济于事。受这段话的影响,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保持着一种敬畏感,这种感觉又让我对它敬而远之,不敢读。作者马尔克斯称这本书是他最好的作品,是发自内心的创作,于是还是满怀期待的翻开了这本书。

读后从写作的角度,我觉得很喜欢作品中的这几个特点:一、作者不仅仅只是叙述故事,而是在世界的大环境下展开描绘;二、出神入化的细节描写,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三、文笔隽永流畅,生动形象;四、语言幽默诙谐,可读性强。

全书内容其实用一句话便可概括,就是一个男孩儿因为年少时与相互爱慕的女孩儿因种种原因分离而后苦苦等候半个多世纪最终重逢的故事。如果结合现实来看,书中我们更多看到的是主人公途径懵懂初开的童年、变幻莫测的青年、渐趋平和的中年、颓然老去的暮年,各自穿越时间长廊抵达彼岸的人生历程。而这样的人生除去一些文学夸张的成分,正是我们每个人的已然走过而且有待完成的普通人的一生。女主人公费尔明娜的一生让人羡慕,有一位地位及高且到死一直深爱自己的丈夫,还有一位在感情上钟爱自己一生,暮年陪着自己的执着男人。阿里萨一辈子未婚,感情上始终爱着费尔明娜,可肉体上却与600多名女性有染,让我感觉很压抑,很变态。细细想来,这是真的爱吗?好像只不过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态的自我满足。我觉得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乌尔比诺医生对妻子的费尔明娜爱,贯穿在生活中的每个细节和柴米油盐中,这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

在作品中马尔克斯穷尽这个题材的一切可能:暗恋、初恋、失恋、单恋、等待、殉情、丧偶、婚外恋、夫妻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爱……这本书如同一场饕餮盛宴,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味道,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离不开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这条主线,沿途的各类风景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但是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各式菜肴填满了,好像是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虽然马尔克斯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可又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

总之,作品将大师的创作魅力展现的淋漓尽致,水平能力有限,认识难免狭隘偏颇。作为一个平凡的女人,我还是崇尚一生一世只爱一人的平静生活,因为我觉得真正的爱情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当然,如若没有,就应该另当别论了,但至少我们应该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爱情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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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霍乱时期的爱情》的优秀读后感范文 【分享】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阅读作品的过程中,我们沉浸在作者笔下所描述的情节中。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我们如何去领会这个作品的内函呢?下面是范文资讯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霍乱时期的爱情》的优秀读后感范文”,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有关《霍乱时期的爱情》的优秀读后感范文【篇一】

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地方是步入老年的费尔米娜和阿里萨在经过邮轮上最初的彻夜长谈后,决定不再隐藏自己,勇敢面对自己内心的时刻。

即便年事已高,依然可以抛开非议,迎接新的爱情,没有比这更酷的事情了。纵然会面临对死亡的担心,但爱情也会因在历经沧桑后而更加勇敢无畏,奋不顾身。

不过如果他们的重新结合是以偶然相遇为契机,而非是出于阿里萨的多年单方面坚持,或许更现实也更合理。但不管契机如何,老年后的他们不是多年前的旧情复燃,而是对彼此有了重新认识,爱上的是当下的对方而不是回忆里的对方。

看了这本书觉得对爱情到底是什么更加困惑,作者的观点是费尔米娜和阿里萨年轻时的冲动不是爱情,费尔米娜和乌尔比诺多年的陪伴也不是爱情,阿里萨和他的多个地下情妇是爱情但他自己却未曾察觉...

不过书中出现的感情是爱情与否只是作者定义的,本来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就是多重因素混杂其中的,除去最初的荷尔蒙作祟,剩下的谁又说的清呢。

有关《霍乱时期的爱情》的优秀读后感范文【篇二】

不知为何,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时我总觉得一种复杂的孤独。

这种孤独来得不很浓烈,却连绵而刺痛,带着竭力的迷惘,放纵以及一些克制,在书中几乎所有角色的整段生命中留下身影。

是,所有人都在岁月的流逝中成长了,或是说变化了。蓄上了胡须,抹重了妆容,社会性地使自己长大。但在生活面前无人不是孩子。

它们依旧需要别人的陪伴,不必倾诉,只是陪伴,哪怕甚至不肯在自己的心灵中给那个陪伴者留下窗户。它们依旧不懂爱情,哪怕已经经历了数段爱情,并自我信服于自己对爱情的思考。

它们还会躲在厕所里抽烟,把往事割裂,打碎,企图使之彻底消失,它们要么压抑,要么发泄着自己堆积过剩的情感,却只能得到自己并不期许的回应。

有的人告诉自己不要去爱了吧,因为害怕伤害。有的人则把自己的心悄悄藏起,五十年如一日的保存。

在这样一个时代,疾病,衰老,死亡。贫穷,战乱,瘟疫。生活中的一切苦难,都在吞噬着人们去爱的能力,将人囚禁在孤独的小屋中。也同样只有爱,才能在短暂的片刻,消融孤独,与人心灵的平静。

或许在此时,死亡已不再成为生命的终点,而成为了升华。没有任何力量再能阻挡相爱的人相偎,灵魂共枕之时,苦杏仁的气味灿若星辉。

我想,确实如此,每个人都天生拥有,并且不会丧失爱人的能力。

有关《霍乱时期的爱情》的优秀读后感范文【篇三】

最初想读这本书是因为作者马尔克斯称这本书是他最好的作品,是发自内心的创作。也很多次在微博上看到许多大V安利过这本书,可学校图书馆一直借不到,终于还是买了一本。很喜欢这本书的封皮,典雅高贵的红色,《百年孤独》是黑色,两本书的书皮看起来像姊妹篇,都值得阅读和收藏。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豆瓣书评有个点赞极高的短评:不夸张地讲,这本书包含了所有有关爱情的全部答案,全部。阅读这本书的好处是,让人重新开始相信爱情;坏处是,让人意识到,即便相信也无济于事。受这段话的影响,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保持着一种敬畏感,这种感觉又让我对它敬而远之,不敢读。

这本书讲了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浪漫的爱情故事,男主阿里萨饱受爱情的折磨,为等待他的“花冠女神”又减轻自己心灵伤痛,他在情感上忠贞,在肉体上放荡。就像薰衣草的话语一样,“等待爱情”成了他一生的宿命,霍乱、女人、事业、死亡......岁月无情的流逝让他对生命和爱情有了更深刻又热烈的理解。

有关《霍乱时期的爱情》的优秀读后感范文【篇四】

在我感慨自己居然花半个月才看完这本书的时候,直到阿里萨说出那让人尘埃落定的四个字—“一生一世”时,我又感到不舍。

我承认,我是喜欢阿里萨这个角色的,不管他与多少个女人性交,不管他放纵过多少次肉体的狂欢。不管过去了多少年,他见到费尔明娜的时候还是会像一开始那样小鹿乱撞,想起那个遥远的十二月的下午,费尔明娜给他回信说“可以”并说“会永远爱他”。

即便是在多年以后,他再一次与费尔明娜在电影院相遇“他贪婪地呼吸着费尔明娜吐出的空气,根本无心在意电影情节”。

他在53中短暂得爱过一个又一个不同类型的女人,可是当他从肉体的狂欢中挣扎出来的时候,他还是会无可抑制的想起费尔明娜,他仅靠着回忆生存,靠着他与费尔明娜过去和他一封封书信以及那冒险旅行中靠电报诉说衷情的浪漫。还有当日清晨风中那曲只属于他们的华尔兹。

回忆到最后,那些越来越模糊。可是那么多年里,他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对费尔明娜的爱也从未停止过对费尔明娜的思念。即便是亲眼看着费尔明娜微微隆起的小腹,挽着丈夫的手举止优雅,出落大方成为贵族夫人。他说胡话,烧的不省人事,像染上了霍乱一样,持久蔓延,不能治愈。

但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他下定决心要好好活着,要熬过时间,等到马尔比诺医生死去,直到自己的命运得到费尔明娜的庇护。

53年的漫长等待是爱吗?仅凭一段短暂而又热烈的回忆苦苦等待半个世纪这算“爱”吗?回忆总是会夸大事实,不停地放大好的,抹去坏的。让人仅凭那些被时间冲淡得只剩下微弱轮廓的回忆苦苦坚守。

阿里萨爱的是那段回忆,还是费尔明娜爱的是16岁的费尔明娜还是以后每个时刻的费尔明娜?

爱是这个世界上最捉摸不透的事情,因为你无法分清,你爱的是回忆还是当时的他,还是爱他是的那种感觉。

但是当阿里萨在轮船上下意识的寻找费尔明娜的手,望着她干瘪的皮肤,身上散发出的老年的味道,他还是抑制不住自己对她那种向往的冲动。

他曾说“世界在变,习惯在变,风尚在变,一切都在变,唯独她没有变”。她是会变的,从年轻的珠光红润到老年的步履蹒跚,岁月没有丝毫不忍在那张他最爱的脸上刻下痕迹。她会变,只是他不明白,不变的是他对她的爱。

有人反感阿里萨,反感他不断地强调自己对费尔明娜的爱情有多忠贞,却又与此同时与太多女人性交。正如他自己陈述道“只有在享受激情的同时,才能冲淡他因为失去费尔明娜的痛苦”。可每当他享受狂欢时,狂欢结束的时候,他仍会在无数个短暂欢愉的片刻,陷入对费尔明娜的无尽思念。他可以随便和一个寡妇上床,随便爱上一个人之后又把她抛弃。

但在被费尔明娜拒绝以后,无数个被思念吞噬的夜晚,他都未曾试想过打破费尔明娜平稳而又安定的生活,直到那漫长的半个世纪以后,乌尔比诺医生戏剧性的死亡。

他才重新以另外一种方式进入费尔明娜的生活,摒弃了以往那些他背的熟烂的酸腐诗句,用一种历经沧桑以后对苍老,生命的独特见解安慰费尔明娜。从上一次他们这样亲密无间,在山茶花上用大头针刻下她名字时已经过去了半个世纪。

没有经历过一起生活,一起面对,浴室里没有香皂这种繁琐的事情,他们更像是一对经历了生活磨练的老夫老妻,在宁静中超越了激情的陷阱。

与乌尔比诺医生不同,当我读到乌尔比诺医生死前用尽最后一口气说出“只有上帝才知道我有多爱你”时,为他的爱感慨,可在他葬礼的那天,阿里萨尽心尽力准备一切,半个世纪以后再次向她重申“他忠贞不渝的爱”时,我才明白。

这是马尔克斯给爱情开辟的另外一种可能。

他赋予就这个故事一个合乎人满意的结果,为爱情注入了另外一种经历,漫长等待以后的有可能。

乌尔比诺与费尔明娜之间的是经历生活烦琐,考验风雨以后的爱。爱情要么生来就会,要么一生不会。正如当时萨拉,诺列诅咒般的骂道“她为了钱而嫁给一个她不爱的男人,这是下下策”。乌尔比诺能带给她的是尊严,安全感,和谐,这些东西或许不是爱情。

或许相加起来,又似乎等于爱情。它能维持她的骄傲,使她时时刻刻抬头挺胸像母鹿般行走。因为婚姻中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且安定。

很显然,费尔明娜是爱这种安定的,爱这种安定带给她的安全感。而,年少时,和阿里萨那种迅速狂热而又短暂的爱情带给她的炽热浪漫也是她所爱的。只不过阿里萨不同于乌尔比诺,他卑微,瘦小,忧郁。以至于她无法接受现实中的他,与她爱情不符合的他。

而半个世纪以后,再次见到阿里萨,他已经成为了航船公司的老总,为了心爱的费尔明娜,换上了一身白色的西装。

中途发生过什么已然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关于爱情,一开始是你,结局也是你。

如果当初阿里萨没有去洛伦索家送电报,就不会透过窗户看见正在教姑姑读书的费尔明娜,也就不会爱上她,也不会在以后的53年里,躲在花园里偷偷望她。

好在阿里萨爱得足够深,

可以迈过时间,死亡,绝望,等到最后,并且比任何时候都坚定,自信得说出五十年前就已经准备好的话,用漫长的坚守对抗命运与妥协,直到说出“一生一世”四个字。

没想到居然写了2000字。哈哈哈哈三年前写的读书笔记,现在看起来还是很有感触,只是有的地方可能思路不是很衔接。

有关《霍乱时期的爱情》的优秀读后感范文【篇五】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一个很长很长的爱情故事,它写尽了世间情感百态,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横亘半生的爱情,也是一个男人和他遇到的无数个女人之间纠缠不清的情仇爱恨。当半个世纪的沧桑在指间掠过的时候,才会感觉出这本书的厚实、宏伟和气象万千。

二十岁的时候他们没有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彼此不成熟又有那么多的变数,八十岁的时候他们依然没有结合,因为他们太老了,彼此已成为对方的知己。爱情,是等待一生最终苍老的苍白誓言和残酷现实。时长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恋与等待,这漫长又疯狂的等待让我想起了与同样是女性的林徽因女士有着万般联系的著名哲学家金岳霖先生。这可确是有依可据的爱情故事了。在林微因短暂而又充满传奇的人生里,“金岳霖”三个字却让人感动和震撼。金岳霖先生为了林终身未娶,他“逐林而居”,这个“林”就是林徽因女士,即使是在林徽因女士已经为人妻母,甚至到去世……这种发乎情,止乎礼的爱远远超出简单男女之间的倾慕与忠贞,那是矢志不渝的执念,他仿佛在用剩余的生命等待,等待死亡也许能给他一个新的开始……

第一次知道马尔克斯是他的代表作《百年孤独》,但《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他最满意的作品,尽管《百年孤独》给他带来了更多的荣誉,也更为人熟知,但《百年孤独》声名显赫主要是因为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在文学史上开创性的地位。我刚开始看《百年孤独》,至少到现在,写这句话时,我觉得在内容上,这位大师晚些年写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中倾注了他更多的人生洞察,笔法愈发成熟,功力更为深厚,书中故事情节对我的吸引力更大,你不会想匆匆翻过这一页……这本书里纯正的拉美风情和深厚的文化底蕴,为它的故事戴上了令人想一探究竟的黑纱,为它讲述的这一段长达半个多世纪的三角恋造就了一个如同重彩油画一般的背景,展现出了不可思议的爱情和爱情的不可思议,都那么让人深思并为之向往。

“永生永世!他说。”这是全书的结尾,我想我能够在脑中清晰的勾画出这些个情节,从古老的背景格局到人物的外貌动作再到人物的眼神声音。两位老人的话不会不在生活在这个物质与浮躁的社会的我们的内心深处激起久久不息的涟漪,哀伤的音乐都能使路人驻足聆听,这有血有肉的情节怎么能不催人遐想。每个人都渴望真正的爱情,也几乎每个人都在苦苦寻找或缅怀真正的爱情。马尔克斯在这场横亘了半个世纪的爱情中倾诉了一位智者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爱情理解,绝大部分的情感是细微绵长,波澜不惊,却在时光流逝中积累着痛苦和力量,而到阿里萨显露勇气,坚定爱情时,就坚定到永生永世。一切徐徐道来,有着历尽世事的平静,要知道这场贯穿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情,历经了漫长的岁月,对爱情,对世界都做出了一定的诠释。

书中的名句有:“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人生应真爱过才不遗憾。在真爱之下梁思成确是比阿里萨幸运多了,林微因对梁思成说过“你给了我生命之中不能承受之重,我将用我一生的行动来回答你。”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前一阵子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去世引起各个媒体的各种形式的怀念。由于媒体对他几部经典作品的各种解读又掀起了重读《霍乱时期的爱情》的热情,这也是我读过的大师为数不多的作品中最爱的一部,据说也是大师的最爱。

虽然几年前小说电影都看过,再读起来依然有全新的感觉,这让我想起电影《醉乡民谣》里那个摇滚歌手说的话:如果一首新歌听起来像一首老歌,那它就永远不会老。我套用一下概念:如果一本老书读起来却是常读常新,那么它将永远不会过时。

重温这本书给了我久违的阅读快感,到了欲罢不能废寝忘食的地步,以至于把我原定今天去潘家园淘宝的计划搁置。当然今天的天气在家读书也是莫大的享受。

马尔克斯不愧是结构大师,在小说的第一章,就发生了一系列扑朔迷离的事件和错综复杂的关系,而每个细节都是不可省略的真实与有趣。(故事情节不在此赘述,有兴趣的话就找书来看看)

这本书最有意思的地方是马大师塑造了一个颠覆世人爱情观的阿里萨,他靠着走马灯似的女人和五花八门的猎艳维系着他认为的对费尔明娜的51年的忠贞爱情,并让我们相信这爱情是合理的。如果这爱情是合理的,那么这个世界的秩序就不合理。婚姻是个只有靠上帝的仁慈才能存在的荒唐的创造,这是小说中乌尔比诺医生的观点。那么爱呢?世界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情了。当费尔明娜对丈夫大声嚷到:难道你看不出我不幸福吗?医生淡然地答道:恩爱夫妻的婚姻生活中,最重要的是稳固。这就是冰冷的现实。

而故事的结局中的伟大爱情只能像浮萍般地飘浮在海上,一刻不敢停泊,更不可脚踏实地,因为当上岸之后,他们将面对现实的残酷,所以他们只能借着霍乱之名永生永世漂泊着

最后引用朱伟的一段话;我喜欢这部小说是因为,我从马尔克斯的叙述中感到了一种高贵,无论哪个人物,无论是如何的性本能冲动,都干净而绝不丑陋卑鄙。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小学读后感范文


一本好书就像沙漠中的一捧清泉,滋润我们的心灵,阅读了作品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我们也经常会从其他人的读后感中领略到作品的奥妙!我们该如何去写这个作品的读后感呢?范文资讯网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小学读后感范文》,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小学读后感范文(篇一)

不知为何,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时我总觉得一种复杂的孤独。

这种孤独来得不很浓烈,却连绵而刺痛,带着竭力的迷惘,放纵以及一些克制,在书中几乎所有角色的整段生命中留下身影。

是,所有人都在岁月的流逝中成长了,或是说变化了。蓄上了胡须,抹重了妆容,社会性地使自己长大。但在生活面前无人不是孩子。

它们依旧需要别人的陪伴,不必倾诉,只是陪伴,哪怕甚至不肯在自己的心灵中给那个陪伴者留下窗户。它们依旧不懂爱情,哪怕已经经历了数段爱情,并自我信服于自己对爱情的思考。

它们还会躲在厕所里抽烟,把往事割裂,打碎,企图使之彻底消失,它们要么压抑,要么发泄着自己堆积过剩的情感,却只能得到自己并不期许的回应。

有的人告诉自己不要去爱了吧,因为害怕伤害。有的人则把自己的心悄悄藏起,五十年如一日的保存。

在这样一个时代,疾病,衰老,死亡。贫穷,战乱,瘟疫。生活中的一切苦难,都在吞噬着人们去爱的能力,将人囚禁在孤独的小屋中。也同样只有爱,才能在短暂的片刻,消融孤独,与人心灵的平静。

或许在此时,死亡已不再成为生命的终点,而成为了升华。没有任何力量再能阻挡相爱的人相偎,灵魂共枕之时,苦杏仁的气味灿若星辉。

我想,确实如此,每个人都天生拥有,并且不会丧失爱人的能力。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小学读后感范文(篇二)

七月份,还处在疫情期间,听说《霍乱时期的爱情》在疫情期间销售20万册,姐妹们一致表示在新冠疫情肆虐全球之际选择共读这本世界名著。豆瓣书评有个点赞极高的短评:不夸张地讲,这本书包含了爱所有有关爱情的全部答案。阅读这本书的好处是,让人重新开始相信情;坏处是,让人意识到,即便相信也无济于事。受这段话的影响,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保持着一种敬畏感,这种感觉又让我对它敬而远之,不敢读。作者马尔克斯称这本书是他最好的作品,是发自内心的创作,于是还是满怀期待的翻开了这本书。

读后从写作的角度,我觉得很喜欢作品中的这几个特点:一、作者不仅仅只是叙述故事,而是在世界的大环境下展开描绘;二、出神入化的细节描写,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三、文笔隽永流畅,生动形象;四、语言幽默诙谐,可读性强。

全书内容其实用一句话便可概括,就是一个男孩儿因为年少时与相互爱慕的女孩儿因种种原因分离而后苦苦等候半个多世纪最终重逢的故事。如果结合现实来看,书中我们更多看到的是主人公途径懵懂初开的童年、变幻莫测的青年、渐趋平和的中年、颓然老去的暮年,各自穿越时间长廊抵达彼岸的人生历程。而这样的人生除去一些文学夸张的成分,正是我们每个人的已然走过而且有待完成的普通人的一生。女主人公费尔明娜的一生让人羡慕,有一位地位及高且到死一直深爱自己的丈夫,还有一位在感情上钟爱自己一生,暮年陪着自己的执着男人。阿里萨一辈子未婚,感情上始终爱着费尔明娜,可肉体上却与600多名女性有染,让我感觉很压抑,很变态。细细想来,这是真的爱吗?好像只不过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态的自我满足。我觉得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乌尔比诺医生对妻子的费尔明娜爱,贯穿在生活中的每个细节和柴米油盐中,这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

在作品中马尔克斯穷尽这个题材的一切可能:暗恋、初恋、失恋、单恋、等待、殉情、丧偶、婚外恋、夫妻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爱……这本书如同一场饕餮盛宴,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味道,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离不开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这条主线,沿途的各类风景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但是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各式菜肴填满了,好像是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虽然马尔克斯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可又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

总之,作品将大师的创作魅力展现的淋漓尽致,水平能力有限,认识难免狭隘偏颇。作为一个平凡的女人,我还是崇尚一生一世只爱一人的平静生活,因为我觉得真正的爱情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当然,如若没有,就应该另当别论了,但至少我们应该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爱情的存在。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小学读后感范文(篇三)

不等待,是我很多时候冲动的表现形式。但《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看到了一个长达53年的爱情等待,让我懂了,“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加西亚。马尔克斯,以一本《百年孤独》深深打动大学时代的我的作家,再一次凭借《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放弃了去食堂吃饭,忘记了下班打卡,只为看完这本小说,看到男女主角最终选择在内河挂着霍乱黄旗的轮船上为爱漂泊一生一世。

马尔克斯的作品人名是中国读者的第一困难,直至此刻,码字写读后感的我仍不能在不依靠书本的情况下写全那些生动鲜活人物的名字。受人尊敬的医生,幸福的女主角,那个可怜的人,真高兴,认识了你们,更深的了解到什么是爱,如何去爱。

看书的时候不可避免的想起了一个好友,对她说的话,我总是有点左耳进右耳出的味道,当初她告诉我,她觉得真正的爱情就是在我们孤身一人垂垂老矣时,不经意遇到了那个在你记忆深处的人,并且最终在一起的感情。并有人似有似无的用签名回应了:Someday,wewillbetogether!这一举动让她潸然泪下……

看了这部小说,我忽然觉得当时的她是不是也是看了这本书后的感觉,打电话求证,无人接听……

我丝毫不怀疑女主角与医生之间的爱恋,他们幸福的婚姻,而医生那智慧的婚姻相处生活方式也非常令人称道,对恩爱夫妻的诠释虽让我惊讶,但细细想来也颇有道理。

享乐抛弃名誉,敢大胆享受生活。

书中最幸福的那个人儿,费尔明娜。达萨,在我的观念里,毋庸置疑,尽管她是这么一个人:有一个小时候就失去生命离她而去的母亲,有一个疼爱她却被他父亲驱逐走而病死的姑妈,有一个有重大污点令她蒙羞的父亲,有一个曾经背叛过她的大男子主义的丈夫,有一个导致她退学的私生子身份的初恋情人,有一个难以相处尖刻古板的婆婆,有一个和他丈夫有染的交好闺蜜……

很有可能,你会惊呼,这样的人居然还是书中最幸福的人,没错,是她!一个七十多岁却最终又和那个初恋男友相守的人。生活不是琼瑶小说,人人都能不工作,天天花前月下,甜言蜜语。生活本就充满种种不堪和痛苦,和那么多你不得不面对并必须解决的问题,但在这其中享受生活,享受爱情,才是主旋律。

一个医生和一个诗人般气质的人为爱所变现出的言行举止一定是大不相同的,但费尔明娜拥有了他们最为完整的爱,也深深爱着他们,被你爱的人深爱,便是这世上最幸福的事。

那拥有诗人气质的佛罗伦蒂诺。阿里萨总让我想起徐志摩,诗人的爱总是情真意切,令人难以拒绝,但有时候他们的情感也会被自己幻想出来的浪漫景色扼杀,那种爱可以撼动山河感动宇宙,却容易跨不过柴米油盐,而佛罗伦蒂诺。阿里萨却用53年的别样等待换来了与挚爱的费尔明娜相伴度过余生。书中还有这样一句话:人腰部以上是灵魂之爱,腰部以下是肉体之爱。诗人坚守了灵魂只属于挚爱的人,却用肉体慰藉了更多的人。

医生的贡献不仅仅局限在他与费尔明娜的小家,更为这个多次遭受霍乱瘟疫的城市贡献了自己的知识智慧,令人敬仰,然而他也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放纵了肉体之爱。这一点因为男女有别,我确实很难理解,因为在女人,灵魂之爱和肉体之爱是相结合的,但为什么在男人那里却可以随意肢解……

河牛

这些让人颓丧的面貌令我也很揪心,但最终是爱,让佛罗伦蒂诺。阿里萨做了一个大胆而伟大的决定,永远航行,永远……不让自己最爱的人上岸,面对那些会让她颤抖的流言蜚语,就在船上度过余下的生命。小说最后是这样写的: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佛罗伦蒂诺。阿里萨一直都准备好了答案。“一生一世。”他说。

看完最后一页,我仰面缓了几分钟的神,阳光透过窗户射进办公室,多么美好,没有眼泪,有的只是满满的幸福,不仅仅因为小说,更因为生活。

我不是一个空想家,不会想张衡那样看着天空数星星,不会钻研宇宙奥妙,所以对于科幻世界,除了喜欢里边那些情感,对科幻,我不会有很大兴趣,大概是奇思妙想的细胞有限。但我非常在意当下,相信自己的感受,相信自己看到的,体验到的,所以相比文艺青年无比向往远方,我更珍惜现在,也就是西余朋友所说的善于构建自己的世界。

终于打通了朋友的电话,求证结果有些失落——她当时写那段签名不是因为这本书……但立刻重振精神,强烈推荐了这本书。会有那种想法的人,更应该看看这本书,感受这里边无处不在的爱情,无处不在的爱,父母之爱,兄弟姊妹之爱,朋友之爱,恋人之爱,甚至赤裸裸的肉体之爱,但我坚信,只要有爱,世界就不会一片荒芜凌乱,即便爱也会犯错,会痛苦,我是绝对的真爱至上拥护者。

加西亚马尔克斯

从中学开始,我就有写信的习惯,很庆幸,因为西余朋友的存在,我的这一习惯仍旧保持着,希望自己也能坚持下去,等到白发苍苍好希望自己也能写一部《那时,这时》的书,记录一生的`历程,因为我也真心希望自己能够证明——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小学读后感范文(篇四)

我不喜欢医生,因为他有过出轨,在我的意识里,出轨,哪怕只一次,也是不可原谅的。

我也不喜欢弗洛伦蒂诺,因为他的爱近乎病态,一边标榜为她保留童真51年,一边用本子记录了622个与他有较长“恋情”的各种女人,我不懂爱情,却也觉得这不是爱。与其说他爱她,不如说他爱那种以为自己爱她的感觉,人是有受虐倾向的。

我最不喜欢的是费尔米娜,她既不爱自己的丈夫也不爱弗洛伦蒂诺,她只是在各个时段需要符合当时期待的男人而已。

虽然书中主角没有一个具有人格魅力,甚至可以说都挺糟糕的,但是这恰恰是真实的人。标榜忠贞却控制不住自己身体的男人们,在追求者们选择最适当的去结婚而不算真爱的女人们,在漫长婚姻中彼此忍受的夫妻们……

在我看来,这本书写到极致的并不是爱情,而是衰老和死亡“衰老往往是从一次摔倒开始的”,还有婚姻的真相“夫妻生活的的关键在于学会控制厌恶”。

在二十几岁的年纪读懂这些好绝望啊。有多么期待和一个人彼此深爱一生不厌弃,就有多么明白这种期待的无望。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小学读后感范文(篇五)

我在星空下牵起你的手,在海边和你翩翩起舞。但是多年之后回忆起这些瞬间,我却无法说清,让我念念不忘的,究竟是你手心的温度还是灿烂的繁星,是你翻飞的裙摆还是低沉的潮声。我不知道我爱的是你,还是和你在一起的感觉。

阿里萨无法说出,他怀念的是诺丽埃加还是在诺丽埃加的家里时,午后阳光中的点点尘埃。至此,我终于可以说出,即便此时阿里萨已经快三十岁了,他依然是个少年。

因为,年少时的爱情是盲目而且没有道理的。很多时候男生说话时有点磁性的嗓音,女孩头发上洗发水的香气,都可以成为喜欢一个人的理由。你和TA在一起很舒服,仿佛TA这里就是能让你的心灵停靠的温暖的港湾,TA能理解你,你们志同道合。但是很多时候,这样的人,也许是上天派来的朋友,却被年轻的人们误认为是爱情。诺丽埃加是能让阿里萨短暂忘记费尔明娜的众多女人之一,阿里萨和她的感情,同样是热烈而疯狂的。只是有时候阿里萨会质疑爱的源头在哪里,是诺丽埃加本人,还只是和她在一起那种安静的感觉,还是她能够理解他的想法的温柔。

爱一个人和喜欢在一起的感觉,是不同的。如果因为和一个人舒服而认为这是爱情的话,那么当这种舒适不复存在,这个人也会随着变得面目可憎。甚至人们会质疑,自己究竟为什么会爱上她。而真正的爱情,即便是带来了痛苦,也让人甘之如饴。而阿里萨对费尔明娜的感情,已经在长长的岁月中,缠绕在他每一个细胞里。即便这思念让他痛苦,让他怀疑,让他自卑,即便看到费尔明娜变成了富太太,看到了费尔明娜逐渐发福的腰身,他仍不改初衷。

我不同意诺丽埃加的认为,两种爱是可以分离的说法。如果他爱的只是繁星,那么谁都可以让他在星空下牵起手来;如果他爱的只是大海,那么他不会对每一个在海边陪他跳舞的人刻骨铭心。而他爱的人,即便乌云密布,即便海潮汹涌,他也愿意勇敢牵起她的手。爱情让人有了软肋和铠甲,即便卸下了铠甲却让人刺中了软肋,当事者也只会无奈地笑一笑。

有的人说不上哪里好,但就是谁都替代不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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