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阅读了作品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为了更好地领悟作品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一篇优秀的这个作品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范文资讯网小编整理的“《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受范文”,相信您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我不喜欢医生,因为他有过出轨,在我的意识里,出轨,哪怕只一次,也是不可原谅的。
我也不喜欢弗洛伦蒂诺,因为他的爱近乎病态,一边标榜为她保留童真51年,一边用本子记录了622个与他有较长“恋情”的各种女人,我不懂爱情,却也觉得这不是爱。与其说他爱她,不如说他爱那种以为自己爱她的感觉,人是有受虐倾向的。
我最不喜欢的是费尔米娜,她既不爱自己的丈夫也不爱弗洛伦蒂诺,她只是在各个时段需要符合当时期待的男人而已。
虽然书中主角没有一个具有人格魅力,甚至可以说都挺糟糕的,但是这恰恰是真实的人。标榜忠贞却控制不住自己身体的男人们,在追求者们选择最适当的去结婚而不算真爱的女人们,在漫长婚姻中彼此忍受的夫妻们……
在我看来,这本书写到极致的并不是爱情,而是衰老和死亡“衰老往往是从一次摔倒开始的”,还有婚姻的真相“夫妻生活的的关键在于学会控制厌恶”。
在二十几岁的年纪读懂这些好绝望啊。有多么期待和一个人彼此深爱一生不厌弃,就有多么明白这种期待的无望。
爱情其实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之中,你相信,它存在,它就存在,你不相信它就不存在。
就好像年轻时候的费尔明娜对阿里萨的喜欢,她根本就不了解那个少年,他只是坐在长凳上拉小提琴,注视着他,她就怦然心动,对他倾心,互写情诗,但是见面之后,她恍然明白,她喜欢的只是一个幻影,并不是他这个人,他们甚至都不了解对方,都不认识对方。
而阿里萨,他是一个私生子,他的母亲只会尽全力的,溺爱他,阿里萨缺少爱情的浸润,他十分孤僻,当他遇到费尔明娜的时候,他仿佛被爱神击中,开始茶饭不思,相思成疾,我一直很不能理解,一见钟情是真实存在的吗?他只是惊鸿一瞥费尔明娜的活泼明媚,就一下子爱上了她,爱情就这么肤浅吗?而后的50年里,他和各式各样的女性发生肉体关系,但是他心中一直都在等等乌尔比诺医生死亡的那天,在他70岁的时候,乌尔比诺医生终于死亡了,他也再次找到了费尔明娜,他们终于许下了一生一世的诺言。
看到这里我的疑惑爬满了心头,费尔明娜到底爱不爱阿里萨?如果他爱,为什么当初只是匆匆一瞥?觉得这个男人配不上自己,还是觉得这个人和想象中的不一样,就毅然决然的放弃了,走向了医生的怀抱,那为什么几十年后阿里萨,希望和她共度余生,并且殷切的和她通信拜访她,就欣然接受了他?或许不是爱情,她只是要陪伴吧。
而医生呢,就是印象中的一个木讷的古板的人,如果没有遇到费尔明娜,他或许会找到一个门当户对的妻子过一生,他的叛逆,只在他遇到了费尔明娜,开始离他预想的轨道有一些偏差,而他们结合之后的日子,一如想象平静美好和谐,也会有磕磕绊绊,而且医生居然还出轨?我一直以为医生这样道德至上的人不会犯这种原则性的错误。
这本书叫,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从头至尾都没看见爱情,单纯的想象、欲望、生活,这就叫爱情吗?
一开始我,以为这本书,讲的是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的故事,直到看到医生死亡,开始讲阿里萨的故事,我才恍然大悟,原来阿里萨是主角吗?几十年的感人爱情就是他和费尔明娜吗,可是费尔明娜已经结婚了呀,而且她一开始不是拒绝了他吗?50年,50年之后再爱也叫爱情吗?
我觉得这,三个人里面没有一个人得到过爱情,阿里萨一直在寻找他想象中的爱情,费尔明娜亲手把自己的爱情断送,用温情的陪伴来替代爱情的存在,而沃尔比诺医生从来就不懂爱情。
我一直认为爱情应该是完美的,而这本书中所写的爱情简直千疮百孔,不忍卒读。一度看得很生气,想弃了,但是作者写得又那么的真实,仿佛是真正发生过的,就在我们生活的世界的某一个角落,真实存在过的。
或许我们大部分人都是这样的吧,找到一个差不多的对象,看起来和谐美好的过一辈子,也会有争吵,也会有瞬间的幸福,但更多的是陪伴。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一个很长很长的爱情故事,它写尽了世间情感百态,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横亘半生的爱情,也是一个男人和他遇到的无数个女人之间纠缠不清的情仇爱恨。当半个世纪的沧桑在指间掠过的时候,才会感觉出这本书的厚实、宏伟和气象万千。
二十岁的时候他们没有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彼此不成熟又有那么多的变数,八十岁的时候他们依然没有结合,因为他们太老了,彼此已成为对方的知己。爱情,是等待一生最终苍老的苍白誓言和残酷现实。时长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恋与等待,这漫长又疯狂的等待让我想起了与同样是女性的林徽因女士有着万般联系的著名哲学家金岳霖先生。这可确是有依可据的爱情故事了。在林微因短暂而又充满传奇的人生里,“金岳霖”三个字却让人感动和震撼。金岳霖先生为了林终身未娶,他“逐林而居”,这个“林”就是林徽因女士,即使是在林徽因女士已经为人妻母,甚至到去世……这种发乎情,止乎礼的爱远远超出简单男女之间的倾慕与忠贞,那是矢志不渝的执念,他仿佛在用剩余的生命等待,等待死亡也许能给他一个新的开始……
第一次知道马尔克斯是他的代表作《百年孤独》,但《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他最满意的作品,尽管《百年孤独》给他带来了更多的荣誉,也更为人熟知,但《百年孤独》声名显赫主要是因为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在文学史上开创性的地位。我刚开始看《百年孤独》,至少到现在,写这句话时,我觉得在内容上,这位大师晚些年写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中倾注了他更多的人生洞察,笔法愈发成熟,功力更为深厚,书中故事情节对我的吸引力更大,你不会想匆匆翻过这一页……这本书里纯正的拉美风情和深厚的文化底蕴,为它的故事戴上了令人想一探究竟的黑纱,为它讲述的这一段长达半个多世纪的三角恋造就了一个如同重彩油画一般的背景,展现出了不可思议的爱情和爱情的不可思议,都那么让人深思并为之向往。
“永生永世!他说。”这是全书的结尾,我想我能够在脑中清晰的勾画出这些个情节,从古老的背景格局到人物的外貌动作再到人物的眼神声音。两位老人的话不会不在生活在这个物质与浮躁的社会的我们的内心深处激起久久不息的涟漪,哀伤的音乐都能使路人驻足聆听,这有血有肉的情节怎么能不催人遐想。每个人都渴望真正的爱情,也几乎每个人都在苦苦寻找或缅怀真正的爱情。马尔克斯在这场横亘了半个世纪的爱情中倾诉了一位智者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爱情理解,绝大部分的情感是细微绵长,波澜不惊,却在时光流逝中积累着痛苦和力量,而到阿里萨显露勇气,坚定爱情时,就坚定到永生永世。一切徐徐道来,有着历尽世事的平静,要知道这场贯穿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情,历经了漫长的岁月,对爱情,对世界都做出了一定的诠释。
书中的名句有:“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人生应真爱过才不遗憾。在真爱之下梁思成确是比阿里萨幸运多了,林微因对梁思成说过“你给了我生命之中不能承受之重,我将用我一生的行动来回答你。”
书是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阅读一本好书能够让我们受益匪浅,对于网络推荐阅读作品,相信您在阅读之后会有专属自己的收获,作品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这个作品的读后感呢?下面是范文资讯网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霍乱时期的爱情》阅后感受”,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在星空下牵起你的手,在海边和你翩翩起舞。但是多年之后回忆起这些瞬间,我却无法说清,让我念念不忘的,究竟是你手心的温度还是灿烂的繁星,是你翻飞的裙摆还是低沉的潮声。我不知道我爱的是你,还是和你在一起的感觉。
阿里萨无法说出,他怀念的是诺丽埃加还是在诺丽埃加的家里时,午后阳光中的点点尘埃。至此,我终于可以说出,即便此时阿里萨已经快三十岁了,他依然是个少年。
因为,年少时的爱情是盲目而且没有道理的。很多时候男生说话时有点磁性的嗓音,女孩头发上洗发水的香气,都可以成为喜欢一个人的理由。你和TA在一起很舒服,仿佛TA这里就是能让你的心灵停靠的温暖的港湾,TA能理解你,你们志同道合。但是很多时候,这样的人,也许是上天派来的朋友,却被年轻的人们误认为是爱情。诺丽埃加是能让阿里萨短暂忘记费尔明娜的众多女人之一,阿里萨和她的感情,同样是热烈而疯狂的。只是有时候阿里萨会质疑爱的源头在哪里,是诺丽埃加本人,还只是和她在一起那种安静的感觉,还是她能够理解他的想法的温柔。
爱一个人和喜欢在一起的感觉,是不同的。如果因为和一个人舒服而认为这是爱情的话,那么当这种舒适不复存在,这个人也会随着变得面目可憎。甚至人们会质疑,自己究竟为什么会爱上她。而真正的爱情,即便是带来了痛苦,也让人甘之如饴。而阿里萨对费尔明娜的感情,已经在长长的岁月中,缠绕在他每一个细胞里。即便这思念让他痛苦,让他怀疑,让他自卑,即便看到费尔明娜变成了富太太,看到了费尔明娜逐渐发福的腰身,他仍不改初衷。
我不同意诺丽埃加的认为,两种爱是可以分离的说法。如果他爱的只是繁星,那么谁都可以让他在星空下牵起手来;如果他爱的只是大海,那么他不会对每一个在海边陪他跳舞的人刻骨铭心。而他爱的人,即便乌云密布,即便海潮汹涌,他也愿意勇敢牵起她的手。爱情让人有了软肋和铠甲,即便卸下了铠甲却让人刺中了软肋,当事者也只会无奈地笑一笑。
有的人说不上哪里好,但就是谁都替代不了啊。
不知为何,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时我总觉得一种复杂的孤独。
这种孤独来得不很浓烈,却连绵而刺痛,带着竭力的迷惘,放纵以及一些克制,在书中几乎所有角色的整段生命中留下身影。
是,所有人都在岁月的流逝中成长了,或是说变化了。蓄上了胡须,抹重了妆容,社会性地使自己长大。但在生活面前无人不是孩子。
它们依旧需要别人的陪伴,不必倾诉,只是陪伴,哪怕甚至不肯在自己的心灵中给那个陪伴者留下窗户。它们依旧不懂爱情,哪怕已经经历了数段爱情,并自我信服于自己对爱情的思考。
它们还会躲在厕所里抽烟,把往事割裂,打碎,企图使之彻底消失,它们要么压抑,要么发泄着自己堆积过剩的情感,却只能得到自己并不期许的回应。
有的人告诉自己不要去爱了吧,因为害怕伤害。有的人则把自己的心悄悄藏起,五十年如一日的保存。
在这样一个时代,疾病,衰老,死亡。贫穷,战乱,瘟疫。生活中的一切苦难,都在吞噬着人们去爱的能力,将人囚禁在孤独的小屋中。也同样只有爱,才能在短暂的片刻,消融孤独,与人心灵的平静。
或许在此时,死亡已不再成为生命的终点,而成为了升华。没有任何力量再能阻挡相爱的人相偎,灵魂共枕之时,苦杏仁的气味灿若星辉。
我想,确实如此,每个人都天生拥有,并且不会丧失爱人的能力。
我都不敢说自己读懂了这本书。
很可笑,像宿命一般。五月份遇到初恋,被多巴胺洗脑的六、七月,我们交换书单时,他向我推荐了这本书。我看了个开头,觉得冗长啰嗦,便放下了,想着以后再看。这一放,就捱到了分手。漫长的冬天紧随着他的离开而到来,带给我的寒意甚于往常。我感觉自己似乎从未走进他心里。后知后觉般开始想要探究他,怀着无比急切的心情,在一个雨夜甚有仪式感地读完了整本书。
怀揣着对他的探究,我几乎是一边读、一边在揣测他读这本书的心情。他将自己代入了男主角吗?他是否也有一个深藏心底、未能得到的初恋?哪些句子唤起了他的共鸣?他曾经有过一段婚史,并对此讳莫如深,如今的他对待爱情是什么态度呢?是不是也和故事里的男主一样曾经沧海,此后遇到的人都是替代品?那么我呢,从结果来看,我是否也成了那些众多的“过客”之一呢……
无从知晓。
那么好吧,我只能一知半解地谈谈对这本书的感受。因为夹杂着他带给我的感受,所以并不能客观。
整体框架并没有什么新意。概括来讲,就是穷小子爱上了白富美,并且未能免俗地始于一见钟情,碍于门第无法如愿,从此开始了漫长等待。女神嫁给了地位相当的医生,他历经千帆、却终身未娶。终于熬到医生去世,在年迈昏昏时,抱得迟暮美人归。
我不太喜欢这个故事,也并不觉得有何伟大之处。Maybe男性作者心中都有一个逆袭、迎娶白富美的梦想吧。看的过程中不断让我想起《了不起的盖茨比》。随即又想起初恋的微信名“withinandwithout”,有趣的是,当初他添加我,问候的第一句话便是“i’mwithinandwithout”。显然他是看过《了不起的盖茨比》并且很有感触的,那么想必,他一定是对此类主题深有共鸣。
该怎么描述呢?我试图换位思考,将自己转换为男性角色。可能是一种延迟带来的满足感,一种类似复仇的快感。在籍籍无名的年轻时代遇到高不可攀的女神,心驰神往却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看着她落入别的有钱有权的男人的怀抱。自卑、愤怒、不甘、懦弱、羞怯、嫉妒、占有欲……所有这一切凝成一股向上的力量,让他无比渴望追逐财富、权力、名声,他并不认为这是女神贪慕虚荣、意志力薄弱、对爱情不够忠贞,反而认为这是现实教给他们的第一课,默认这是世界运行的法则——只有拥有相当的地位,才配获得拥有爱情的权利。“花冠女神”成了他的精神支柱,如同盖茨比的那束绿光,吸引着他不断向上攀登、攀登,并且自我感动、自我陶醉,在无数个为之努力的日日夜夜里,尽管他们可能不曾一刻放弃与其他异性的欢愉,但依然认为自己孤独、长情又可怜。
不同的是,盖茨比的黛西更为脆弱肤浅,或者说,纯粹。她是那么的利己,可以短暂地感动于盖茨比为她打造的梦境,但当意识到危险来临,会毫不犹豫地抛弃那些负累。可怜的盖茨比花费巨大心力不过是刚刚拿到上流社会的入场券,而那个上流社会却是黛西和她的丈夫与生俱来就属于的那个世界。说到这,又让我想起若干年前《读者》上的某篇知名文章,大概是“我花了多少年才和你们坐在一起喝咖啡”,真是可悲。出身没得选,所以穷小子们对女神的渴慕或多或少夹杂着某种补偿心理,通过征服女神来弥补年少时期内心自卑的缺失感。
这种感情能称之为爱吗?我不清楚。并且就《霍乱》这本书而言,我真的感受不到女主角有任何可爱之处,除了美貌,以及她高于男主的出身天然为她加的光环。又或许这两点已经足够?因为我读完觉得她性格平平,才智也一般。也有可能正是因为没有朝夕相处,男主角才能一直保持自己对她的爱吧,’cause距离产生美,有多少心动爱侣是在琐碎生活中归于平淡、相看两厌的?男主这种被迫分离,从某种角度上来说是幸运,至少保证了”人生若只如初见“,因此女神可以一直是他初见时的那个”花冠女神“,根本没有发现彼此缺点的机会。也因此暮年相遇对他们来讲可能是最好的结局,因为留给两人的时间实在不多,近乎须臾。而倘若中途结伴,漫长的岁月中肯定还是会彼此消耗——纵然道德严谨如医生也在婚姻生活中出轨,寻求过别的刺激。哈哈,从这个角度来解读,一切就变的陡然现实起来,毫无浪漫可言了。
老实说,我也习惯暗恋,喜欢上的都是想象中的对方。年少时翻来覆去地读《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也真实地上演过长达几年的暗恋,totally被自己的伟大长情感动,对方一无所知。结局自然是惨淡收场了。不过我由此获得的经验是,暗恋说到底是自怜、自恋,你爱上的也不是真实的对方,而是陶醉在这种状态中的自己,满足自己的表演欲,一个长情而得不到回应的角色,悲剧又迷人。
后来我便一直警惕,告诫自己这实在不利于获得幸福,再一次差点要跌入这种单方面的表演欲中时,我脑中的弦陡然绷紧,也坚决地及时止损了。再往后便是遇到初恋。初见他完全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可最终被他的温柔坚定打动(后来发现可能也只是某种表演吧),终于决定投入一段真实的恋爱。但相处过程中还是犯了错误,将我的理想型“mrdarcy”强加给他,在发现他并不匹配时感到失落,但又一次次不由自主地去美化他,然后又提醒自己,我不能这样下去,他是他自己,不是我想象中的那个完美对象……反复交替啊,我可能真的不会爱人,太累了。回头像隔世一笑便算。遗憾的爱才是难忘怀的吧。
诶,明明是想分析他的心理,去证明他的虚伪,结果倒变成自我剖析、检讨了。呵呵,这段感情真的太莫名。不过很有可能还是我自己的过分解读。anyway,也许对于追寻爱情的人来说,在一起意味着结束,而分开才是最好的选择,至少保证TA在你心中的绝对完美,而这完美会随着时间变得越来越刻骨铭心。用喜欢的一段歌词结束吧,“并未在一起亦无从离弃,不用沦为伴侣,别寻是惹非,随时能欢喜亦随时嫌弃,这样遗憾或者更完美”。
从一开始,我就能感觉到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绝对是个对爱情忠贞无二的人。一辈子,他都用来爱。即使费尔明娜达萨以那样无厘头的理由拒绝了他,他都没有选择恨,而是选择了等待。看似懦弱无耻却也是一种坚持。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漫长岁月,他不断思念,不断渴望。他找了各种女人企图替代她的位置。但却悲哀地发现:生命中有些人无法替代。
记得有一个女人对他说:爱从腰部分为两种。腰部以上是灵魂之爱,腰部以下是肉体之爱。多年来,他尝试多次,希望肉体之爱能填补灵魂之爱,却发现自己是那么无力。从第一次在她家见到她的午后,他就赌上了一生的时间。可是时间总是轻易就改变了人的容颜。他从二十多岁的矫健少年成了年逾古稀的老态龙钟。他终于等到了费尔明娜丈夫的死亡。他莽撞而直接,受责骂仍坚持不气馁。慢慢地,从只能远远地渴求她瞥他一眼,到能够光明正大地与她坐在阳光下谈天。费尔明娜曾评价他说:只是一个可怜人。是的,的确可怜。可怜到只因她在一面镜子中出现过两个小时,他不惜花巨资买下,可怜到为了不让她看到自己落魄可怜的一面,他强忍疼痛,假装若无其事地离开。年轻时,他为她创作华尔兹《花冠女王》,老来只求一次再为她演奏的机会。然而,世俗的偏见与子女的反对再次袭来。这一次,费尔明娜也终于懂得面对内心:一个世纪前,人们毁掉我和这个可怜男人的生活,因为我们太年轻;现在,他们又想在我们身上故计重施,因为我们太老了。登上新忠诚号就像是登上泰坦尼克号的杰克与罗斯,但少了年轻时的激情与情欲,更多是渗透在生活中超越爱情的安静与饱经人世的沧桑。
故事的结局温暖而感动。他愿用一切赌上余生的相依相守。迷失航道的船将永远在来回的海岸线上奔波,直到时间的尽头。上个世纪她一念之间的错,这个世纪他才在余生牵起她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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