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夜给了我一双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题记
他无力地在黑暗中挣扎,歇斯底里地释放激情,换来的是木讷,是嘲讽,或是舆论。
他热爱艺术,他会抨击无知的文字,幼稚的音乐,他会用自己的生命去诠释自己的音乐。
他渴望过快乐的童年,美满的生活,酗酒的爸爸折断了他最初的梦想翅膀。
他渴望有一段炉火纯真的爱情,背叛、欺骗、拒绝,在爱情的道路上一无所获。
他渴望自己的友情是亘古永恒的,然而,命运注定他将是孤独的。
不!他并不孤独!因为他有音乐,他有梦想!对,他就是克里斯朵夫。
青年时期拼命奋斗,为的要控制自己,战胜一切,跟别人争取生存的权利。就是胜利以后,还得日夜警惕,守护者他的战利品,并小心不能被胜利冲昏了头脑。经历了友谊的快乐的考验,登上了艺术的高峰,他不胜骄傲,以为能够主宰自己的命运了,不料峰回路转,丧失、情欲、羞耻这些上帝的先遣队无情地把他打得头破血流。但他任然坚持着与命运做斗争,因为他是克里斯朵夫,是一个真真实实的自己。
我欣赏克里斯朵夫,欣赏他在冲破黎明的黑暗之前的从容与淡定,而我做不到。
其实我也想做一个真实的自己,一个简简单单的自己,但是总是忍不住会去抱怨生活,抱怨命运。不知道该怎样去改变生活的一切,每天总是忙忙碌碌地做着一些重复的事情,也会忐忑不安,觉得不该就这样去挥霍自己的青春。
我欣赏他的超凡托俗却又出类拔萃,他的音乐中有自己感情的迸射,他把自己对音乐的追求看作是上帝的要求,缪斯的宠爱。为着音乐的梦想,他铿锵有力地抨击那些无知的阶级者。克里斯朵夫走在音乐梦想的人生道路上,披荆斩棘,勇往直前。终于到达了重生的彼岸。有时候我也会傻傻地想,命运会给一个人重生的机会吧,但更多的我还是会相信命运。以前或许我也会傻傻地说上帝把音乐造诣的光环投给了克里斯朵夫,而我什么也没有,我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女生,不会有像他一样辉煌的成就,会在那拼命地抱怨命运的不公。但是现在不会了,其实想想,克里斯朵夫的一生比任何一个幸运的人都更黑暗吧,上帝只不过给了他一个美丽的音乐基因,却夺走了他的父爱,夺走了他的尊严,夺走了他的友谊与爱情。而给我的是完整的家,珍贵的友谊还有世间最宝贵的一切。我该怎样去拥有?克里斯朵夫能在黑暗的质点里学会坚强,难道我却只是一味地抱怨命运的不公?不!绝不能!
我欣赏他对爱情对友情执着的追求。他总会竭尽全力做好每一件事,哪怕周围的环境再黑,他也会摸索着前行。他可以为了一个朋友,从德国赶去法国。也许正是这样异国的情感,他们的感情更加坚固了。他们一起为着艺术奉献自己身上的每一个细胞。很少的争吵,很快乐很惬意的生活。朋友走了,他又重新归于孤独,但他理解朋友。他会笑着告诉自己,他并不痛苦,因为在他已经走过的道路上,孤独一直是他的伙伴。比起来我想我是幸福的,身边的朋友很多,他们总能在我最无力的时候给我最大的支持。我知道自己的固执与倔强,争吵以后总是不会去承认错误。很多时候所谓的冷战,相见时勉强的一笑,然后默默地离开,其实也会很难过,却始终做不到对自己对朋友更加包容,哪怕只是一声道歉,也许,我不够细心,对周围的事物并不敏感,学不会那些安慰的话,听着好朋友的抱怨,一句没事往往敷衍了一切。是克里斯朵夫让我明白了无论是多情的诗句,漂亮的文章,还是闲暇的快乐,什么都不能替代无比亲密的友情。是的,现在的我会是快乐的,至少比克里斯朵夫幸运,因为我有属于自己的友情。失去朋友的克里斯朵夫脸上狰狞的表情让人心酸。那么我还有什么可以值得去抱怨的呢?至少黎明之前我的生活并不是完全的黑暗,并且有一颗启明星正不断的升起。我应该去感谢生活,感谢命运的安排
他筋疲力尽地冲破黎明前的黑暗,他结束了他一生的斗争我懂了,我的斗争刚刚开始,我的道路并不被黑暗所包围,在我的道路上,隐隐约约,我能看清方向。光明最终将战胜黑暗,一定,一定!
太阳的脸上挂着忧郁的神情,是的,他冲破了黑暗,沐浴着阳关。他是一个真正的克里斯朵夫。明天的我,也会是一个真正的简简单单的我;明天的我,也会在黑暗的质点中学会坚强
努力之后,划过黑暗的会是美丽的流星,绚烂,多彩
后记
《约翰克里斯朵夫》读后感1000字
第一次听说这本书还是在高中,那时上基本能力课时,老师曾向我们推荐过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罗曼。罗兰,他曾因本书而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因此我对这本书一直很期待,这次终于在寒假时有幸借阅。
《约翰。克里斯多夫》这本书共十卷,石油罗曼罗兰从1904到1913年以每年以一卷的速度完成的史诗般的巨著。他通过主人公一生的经历去反映现实社会一系列矛盾冲突,宣扬了人道主义与英雄主义,描写了主人公的一生,从儿时的觉醒到青年时代的对权贵的蔑视和反抗,再到成年后在事业上的追求与成功,最后达到精神宁静的崇高境界。
我喜欢读书,但却不擅长读书。当我获得一本好书时,我并不急于去读完它,而只是想慢慢的享受它,就像当我遇到一个朋友,我并不急于去了解她的全部,而想与她慢慢熟悉渐渐的去了解她一样。因此,我只在每晚睡觉前读几页,所以,对于这本书我只读了其中的七卷,但却已被主人公深深的折服,深深的感受到他是一位既伟大而又平凡的人。
约翰是平凡的,因为他想我们普通人一样有着平常朴素的情感。对于友情他是绝对坦诚的,在与朋友的交谈中他是毫无顾忌的。对待朋友他又是温柔的,例如,在他与儿时的朋友奥托的信中,他会亲切的称他为:我亲爱的,我的灵魂。同时他又是慷慨的,他曾这样说过:虽然我不富有,但是我还是有能力款待我的朋友,把我所有的一切都拿出来给我的朋友,这是我最大的快乐。
《约翰克里斯朵夫》读后感1000字
第一次听说这本书还是在高中,那时上基本能力课时,老师曾向我们推荐过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罗曼。罗兰,他曾因本书而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因此我对这本书一直很期待,这次终于在寒假时有幸借阅。
《约翰。克里斯多夫》这本书共十卷,石油罗曼罗兰从1904到1913年以每年以一卷的速度完成的史诗般的巨著。他通过主人公一生的经历去反映现实社会一系列矛盾冲突,宣扬了人道主义与英雄主义,描写了主人公的一生,从儿时的觉醒到青年时代的对权贵的蔑视和反抗,再到成年后在事业上的追求与成功,最后达到精神宁静的崇高境界。
我喜欢读书,但却不擅长读书。当我获得一本好书时,我并不急于去读完它,而只是想慢慢的享受它,就像当我遇到一个朋友,我并不急于去了解她的全部,而想与她慢慢熟悉渐渐的去了解她一样。因此,我只在每晚睡觉前读几页,所以,对于这本书我只读了其中的七卷,但却已被主人公深深的折服,深深的感受到他是一位既伟大而又平凡的人。
约翰是平凡的,因为他想我们普通人一样有着平常朴素的情感。对于友情他是绝对坦诚的,在与朋友的交谈中他是毫无顾忌的。对待朋友他又是温柔的,例如,在他与儿时的朋友奥托的信中,他会亲切的称他为:我亲爱的,我的灵魂。同时他又是慷慨的,他曾这样说过:虽然我不富有,但是我还是有能力款待我的朋友,把我所有的一切都拿出来给我的朋友,这是我最大的快乐。
她在四五岁的时候,字还写得歪歪扭扭,比楔形文字还要粗细不均——虽然现在也并没有多大本质上的改良——就开始在小本子(与其说是本子,不如说是用订书器固定起来的一叠纸)上写小说了。写一些其他星球上的故事。她不说那是火星还是月球之类,因为知道上面确是没有人的,她只说是什么别的星球。
“你还是把字练好看些罢。”成年人们看了多是这样的回应她。她很疑惑为什么[不看内容]简直成了一种可原谅的普遍性行为。(虽然内容比她的字还要荒唐就是了)
她的外祖母是一名虔诚的佛教信徒。外祖母读她的小说是很认真的,还常常拿了厚厚的垫子和她坐在吱嘎作响的地板上,一谈就是几个小时。
“那是一个这样的地方……”
“啊,那你写的,不是和西方极乐世界有一点相似吗?”老人总是用她的理解,来解读她的内容,她本意虽然不是这样,但看到有人认真和她谈话却也高兴极了,于是愈发认真地重新解释起来。祖孙两个人这样的聊天往往彼此都极认真、极虔诚的。
与克里斯朵夫相反地,小时候的她是一个安静而且几近于软弱的人,比她年幼而且个子矮小的孩子全都敢于而且乐于欺负她。有一次她心爱的玩具被摔在地上,有一次她自己也被推到地上。而她甚至连站起来谴责他们都是不愿意的。
“喂,你们不能这样做!“一个娇小的身影挡在满身尘土的她面前,一手叉腰,一手指着他们的鼻子大声说……后来她觉得,这个女孩子简直是她人生中的一道光。
大概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罢,把[保护别人]当成了奇奇怪怪的人生目标之一。但那个挡在她面前的娇小的女孩子早就搬家了,两个人再没见过,说不定早就忘了。
没关系……这种事,我不忘记不就好了嘛。她是这么想的。
她在看到操场上被踏死的蝴蝶的时候并不会觉得恶心或者可怕,而是会用树叶小心翼翼地把它盛装起来,挖一个小土坑把它埋起来。也曾经尝试过自己谱曲结果因为不好好学习乐理而非常失败,以后再也没有尝试过。所以在读到书中描写的自然之音乐美的时候,她丝毫不觉得夸张了,反而相对真实些。一个人在经历了一些难以立即恢复的挫伤的时候,往往可以在常规的事物中有更深刻、更夸张的体验。克里斯朵夫所做的,并不是绝对的顽强,而是[增强了感知的能力]从而借此来平衡生活上的磨难。虽然这相对地为他融入社会带来了困难,并造成了精神上的混乱和负担,但确实使他更加愉快了。事实上很多的文人、艺术家都会[不自主]地选择这样做,这不是一种逃避,这也是一种面对苦难的方式。与其一成不变地被痛苦的洪流淹没,做出牺牲与改变是积极的选择,至少是抗争过了的,是一种[可能性的拓展]。写入文学作品中之后,这种选择会让许多读者体会到[悲剧美学]所能带来的感受,但我们仅仅看到主体斗争的一面、勇敢的一面是远远不够的,我们也应该体会他们妥协的一面、软弱的一面,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构成一个[人]完整的人性。一个人经受多大的痛苦,并不是由痛苦直接决定的,而是由痛苦作用于这个人对其产生的影响决定的。从这一角度来看,克里斯朵夫确实是一位精神上的强者了,他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并且应当批判地吸收他的精神——因为并不是对每个人、每个时代一样适用的(指契合度)。
在回家的火车上,她一口气读完了三百页《约翰·克里斯朵夫》,毫不夸张地说,简直是又哭又笑地看完的。后面的就读得慢了,因为没有前面的有意思,准确地说,从少年时代的克里斯朵夫身上,她可以较为客观地看到自己(事实上,很多评论都认为这部书让人认识到人在精神上的共通之处),后期的克里斯朵夫则是越来越复杂的人格叠加,经历的事情总是不断地相似重复,但他的反应又显然不同,她因为还没有经历过,从他的身上就不能明显地看到自己了,只肤浅地觉得格外无聊——只能从文学角度欣赏作品在她仿佛是很没意思的。总是从名著的男主角身上看到自己,这是不是过于自恋了?(她这样责问自己)《红与黑》的于连也是……难道说是因为这种[普遍性],名著才被叫做名著的吗?(她这样为自己辩白)
克里斯朵夫的普遍性与独特性,对于这部作品的成功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缺一不可。她今天读这部作品,首先不是带着同情的态度去读的,其次不是带着崇拜的态度去读的。在了解一个人乃至于了解自己之前,很难做出正确的预判。那么,她大概是在[认识]克里斯朵夫这个[人]的过程中,发现了他生活中可借鉴的部分的罢,就像对她的每一个在她看来优秀无比的朋友一样。
说实话,书的封底的一句话她实在不太满意。大概是“知道受苦的不只你一人,就会感到宽慰”这样的意思。干嘛要拿别人的痛苦当作自己的宽慰呢?这不是太奇怪了吗?但是看了整本书,她似乎并没找到类似的内容,克里斯朵夫的整体情操也并不是这样的,她就放心了。
差点因为封底错过了一本这么好的书。她庆幸。差点就错过了,还好没有。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一件值得羡慕的事情。生命本身是值得羡慕的事情。
书上说,大部分人在二三十岁就死去了,或是活成他之前生活中的一个影子。
但是活着还是死去,从本质上来看——我认真的说——是完全由我们自己选择的。这篇读后感看上去比较混乱。这种奇怪的文体(没有文体)只是为了尽最大可能把我读这本书时的感受还原出来。
没有看《乔布斯传》之前,关于乔布斯的各种成就故事已经被谈论了许多,他创造了那个时代最有影响力的两个品牌:苹果和皮克斯,他和他的团队不断研发出超出客户体验想象的科技产品,并改变和甚至引导着全世界人们对科技产品的消费习惯:从Apple电脑到麦金塔、ipod、iphone、ipad、iCloud是的,他是天才,只有七十亿分之一的概率才可能出现的天才,我们该学习他什么?是他的设计品位吗?NO,那是与生俱来。
1、你只有热爱你的工作,你的工作结果才会体现得卓越而让人称赞。
他是个真正热爱自己的工作产品的人。《乔布斯传》全篇都有关于他独断的个性和希特勒式控制欲的描述,性格是遗传和成长环境所致,而他对工作产品的热爱使他个性中的独断和专制体现得更为明显和放大----他不容许他的产品受因为瑕疵而不完美。
2、担当的态度,每一个岗位都必须对自己的产出负责。
乔布斯让每一个工程师都在电路板上签上自己的名字,产品是有灵魂的。伟大的乔布斯一生都在追求理念和科技、艺术的完美结合,并体现在产品上,他的任何一个产品,都是他认为见过最好的、不可思议。
3、只有不断推动创新才能实现超越和延续领先。持续不断学习和创新--是改进绩效和维持高效的保障。
乔布斯创立的公司因产品无法及时更新换代而遭遇危机,而又因产品创新而重新回到行业巅峰。
4、时间管理和选择:神马都是浮云,坚持自己内心深处的那座灯塔;我们会死很久,珍惜活着的每一分钟。
乔布斯一直这样做着时间管理:记住自己很快就要死了,这是我面对人生重大选择时最重要的工具。
5、专注。什么都想得到的人,最后什么都得不到,上帝对任何人都是公平的。
乔布斯他会设定优先级,关注重要事件,过滤认为不重要的事情。
6、团队成员的专长、性格需要互补,才能实现1+1大于2。
无论是早期的沃茨尼亚克,中期的卡特穆尔,后期的库克和伍拉德,他们都拥有和乔布斯不同的能力,甚至是相反的能力,但在与他们合作的那个阶段,他们都一起创造了辉煌。
7、团队建设,要做到人岗匹配,角色清晰,不能错位。
按理说,成功的人不应该受到批评。但不得不说,乔布斯早期以系统架构师的工作方式去履行董事长的职责,直接导致众叛亲离而被排挤出苹果公司。经过NeXT的历练以后,乔布斯重回苹果,显然吸取了这个教训,他在关注产品细节的同时,开始关注内部管理问题、产品线规划和改善供应商关系,甚至反省自己刻薄的管理方式。
读了《笨汉汉斯》这篇故事,我知道了笨汉汉斯其实很聪明,他会用自己的方式来表现自己的聪明。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位年老的乡绅,有三个儿子,老大和老二很聪明,老三很笨,所以大家都叫他笨汉汉斯。
笨汉汉斯的哥哥都向公主求婚,却没得到公主的同意,而汉斯却得到了公主的认可,因为他用自己的方式赢得了公主的赞赏,所以汉斯顺利的娶到了公主。
这篇故事告诉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勇于表现自己,敢于表现自己,才能得到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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