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名著《呐喊》1000字读后感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小王子》读后感700字篇一:
书,读书,读一本本书读一本本好书认认真真的读一本本好书。题记
双十一妈妈给我订购了10本世界名著。没想到今天就到货了,面对成堆的书,我一眼就看见了小王子,拿起来后我便没放下过。
《小王子》是作家安东尼德圣埃克苏佩里于1942年写成的著名法国儿童文学短篇小说。本书的主人公是来自外星球的小王子,作者以小王子孩子的眼光来看这个世界,透视出成人的空虚、盲目,愚妄和死板教条,用浅显天真的语言写出了人类的孤独寂寞、没有根基随风流浪的命运。同时,也表达出作者对金钱关系的批判,对真善美的讴歌。
我读了《小王子》这本书,书中讲的是一个从B612号小行星来的王子,去了7个星球旅行,在旅行中他遇到了各种不同的人:要别人服从自己命令的国王;要别人崇拜自己的爱虚荣的人;为忘记自己难为情而喝酒的酒鬼;为占有星星而毫不停息的商人;还有个奇怪的点灯人和一位地理学家,最后小王子来到了地球。在地球上他先遇到了一条蛇,蛇告诉小王子,它会帮助他回到他的星球,然后他遇到了狐狸,并且驯养了它,之后小王子又在沙漠中遇到了因飞机发生事故而落在沙漠里的飞行员,他与飞行员一起在沙漠里生存,最后小王子想回家了,就让毒蛇咬死自己,就这样小王子回到了自己的星球。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一个道理:人只能用心灵去观察,去感受。要知道,光靠肉眼是不可能看到本质的东西的,而且要懂得做人不能只想自己,要做个负责任的人。举个例子,世界上的中华龟很多,但只有我的是独一无二的,因为只有它是我驯养成过的,所以,我的是独一无二的。记住,凡是你培植过,驯养过的一切,你对它们是负有责任的。你为你的东西花费了时间,它才会变得重要。
我喜欢《小王子》这本书,更喜欢小王子这个人,因为他是个善良、快乐的人。
《小王子》读后感700字篇二:
我读《小王子》这本名著之后,心中产生了许多感触。
小王子这本书讲的是小王子在星球中旅行的故事。除了地球外,他先前去的几个星球都很小。和小王子的星球一样,每个星球都只住着一个人,他们各不相同。重要的是,那些星球居住者已经是大人了。他们的世界用小王子的话来说很奇特。
第一个星球住着一个国王。他是唯一的统治者也是唯一的居住者。他能统治的只有他自己,但是他感觉自己至高无上。
第二个星球住着一个爱慕虚荣的人。
第三个星上住着一个酒鬼。他喝酒因为他很惭愧,而他惭愧的原因是因为他是个酒鬼。
第四个星球上住着一个商人,他很忙碌。他在不停的数着天上的星星。他认为数到了的星星都属于他,他认为自己是个大富翁,因为他拥有了那么多的星星。
第五个星球上住着一个点灯人和一盏灯。他很辛苦。因为他的星球转得很快,导致每次落日和日出的时间间隔甚至只有几分钟。他不得不飞快的点燃灯,然后财熄灭它,循环往复。
第六个星球上有一个地理学家。奇怪的是他甚至不知道星有几条河流有几个山脉。
最后他来到了地球。在这里他遇到了一只狐狸,这只狐狸给他解决了那朵娇气的小玫瑰给他带来的对爱的疑惑,使他明白,爱意味着责任,意味着慈悲,有了爱生活里的一切才有了意义。之后又碰上了一个在沙漠中开飞机,结果飞机坏了的一个人,他很沮丧,小王子就把这些故事讲给了他。他听着小王子的故事,领悟到了经坚强有信心的道理。他就在这些故事的鼓舞下,边听边修,最后在意想不到的情况下,修好了飞机。
我觉得小王子是一个诚实、谦虚、坚强的王子,他最喜欢一个守夜人,也很可怜他。
小王子这本书是一本名著,同时又是一本童话,很适合我们大家读,也能讲给我们一些有益的启示。
世界名著读后感300范文一
读了一本世界名着叫《神秘岛》,一篇以美国南北内战中在南部要塞被俘的五个里士满的俘虏为主角写的书。其中:有赛勒斯史密斯和仆人纳布,还有一个水手、一个少年和一个随军记者。这五个战俘齐心协力抓住了一个气球送信的机会逃走了,由于风暴太大无法控制气球,飞到南太平洋上,他们来到一个无人的荒岛,把这个火山岛命名为林肯岛。为了生存他们在岛上种植庄稼,训养野生动物,最后得到了胜利,他们有幸见到了尼摩舰长。 邓肯号把他们接走了,回到了自己的祖国,后来这些共渡患难的人一直生活在一起,成为最好的朋友。从这本书上我懂得了只要团结一志,不怕困难,一定可以取得胜利。
世界名著读后感300范文二
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精致深深地吸引着我们。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么?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
世界名著飘读后感(一)
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一性一的人物,她一生中一爱一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一爱一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一爱一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一爱一上他。而事实是,她一爱一的只是那件衣服。
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一爱一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一爱一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一爱一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一爱一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一爱一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一爱一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她的手段是可耻的、恶劣的、不诚信的。为了保护塔拉,她诬陷自己的妹妹,诱一惑妹妹的未婚夫娶她;为了赚取木材厂的利润,她不惜抛弃诚信,用谎言打击对手,以次品冲上等品卖,不顾家人的名誉和劝阻单独来回,间接害死了肯尼迪先生。经历这一切种种,金钱已经蒙蔽了她的双眼,捂着她的脑袋更紧了。没有哪个守财奴比她数钱数得更勤奋,也没有哪个守财奴比她更害怕失去这些钱。她不肯把钱存到银行去,因为银行可能要倒闭,或者北方佬要没收。所以她把钱尽量带在自己的身边,塞在自己的紧身衣内,将一小叠一小叠的钞票在屋子周围,放由此可见钱已经在她小小的脑袋瓜占据了大大的位置,没有留下允许思考的空间,以至于她无法真正感受身边人对她的一爱一,以及无法分辨她自己对身边人地感情。盲目的认为自己一直、从不间断地深一爱一着艾礼希,让巴斯勒为她做的一切变成浮云,模糊自己真正喜欢的人是巴斯勒。直到媚兰死去的那一天,她终于清醒了。只有母亲和媚兰才是真正一爱一她的两个女一性一,可是媚兰活着的时候她鄙视她、看小她、甚至对她无礼地发脾气。她终于意识到媚兰是她最忠实的拥护者,无论她做出什么无耻的事情,媚兰始终站在她身边给她一精一神上的支柱;媚兰始终最信任她的,为她出头,愿意为她牺牲所有,只因为她深一爱一着她。思嘉永远地失去了她。她对白礼希的感情只不过是我一爱一的是我自己虚构的东西,那个东西就像媚兰一样死了。我缝制了一套美丽的衣服,并且一爱一上了它。后来白希礼骑着马跑来,他显得那么漂亮,那么与众不同,我便把那套衣服给他穿上,也不管他穿了是否合适,我不想看清楚他究竟怎么样。我一直一爱一着那套美丽的衣服而根本不是一爱一他这个人。而真正适合她一爱一的人只有巴斯勒,同样的一个梦一直缠绕她多年,就在媚兰死后,她急切回家找他的时候变成了真实的情景。原来这不是梦,而是她忽略多年自己真正的内心的感受。她是非常一爱一巴斯勒的,非常需要他在身边,只有他才能给到她她要的东西。可是这一切是否来的太晚了,巴斯勒已经被她伤透了心。
世界名著读后感大全范文一
记得有一年的生日,舅舅送了我一套名着,但我总是对它们提不起兴趣,一直把它们冷落在书架里。这次我无意中翻出了其中一本《三国演义》, 看着看着居然被迷住了。《三国演义》主要讲了三国时期东汉末年到晋朝统一期间吴、蜀、魏三个国家相互斗争及兴衰的过程。用书中的话概括就是话说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在书中我看到了那些鼓角铮鸣,硝烟弥漫的战场,也看到了文臣武将争权夺利,勾心斗角的纷争过程。其情节引人入胜,让人看了爱不释手。
《三国演义》中对人物的外貌描写淋漓尽致,有时候又十分夸张,让人觉得非常有趣。比如他描写刘备:身高七尺五,面如冠玉,两耳垂肩,双手过膝,仪表非凡,十分引人注目;描写关羽:身高九尺,面如枣色,丹凤眼,卧蚕眉,相貌堂堂,一身威风凛凛之气;描写张飞:身高八尺,相貌异常,声音洪亮如雷 这样的描写,让人一看眼前就会浮现出鲜明的人物形象,让我真正领略了名着的魅力所在。
读了《三国演义》,我还了解了很多历史人物:诸葛亮、曹操、孙权、刘备、张飞、赵云、关羽、黄忠、周瑜、黄盖、吕布、董卓、貂蝉 其中令我影响最深的是诸葛亮,他熟知天文地,神机妙算,足智多谋,真是上天能揽月,下海能捉鳖,下南极能与企鹅翩翩起舞,上北极能与北极熊触膝相谈。他的草船借箭、火烧赤壁、三气周瑜、空城计、七擒孟获、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锦囊杀魏延 让人不得不佩服他的聪明才智。
三国人物中最讲义气的就要数关羽了,曹操识人才想要收买他,给他钱,给他权,他却把曹操送的金银财宝封在屋内,把汉寿亭侯大印挂在堂上,过五关斩六将,一心投奔自己的兄长刘备,让曹操也不得不敬佩他的忠诚和义气。这种忠诚在我看来真是难能可贵。为此留下了脍炙人口的诗歌:挂印封金辞汉相,寻兄遥望远途还。马骑赤兔行千里,刀偃青龙出五关。忠义慨然冲宇宙,英雄从此震江山。独行斩将应无敌,今古留题翰墨间。
《三国演义》让我了解了一个国家的兴衰过程,知道了很多性格鲜明的人物。同时,让我对生活、学习中的一些事,有了更多更全面的体会。以前当我看到一些典故,总觉得很陌生,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自从读了《三国》我豁然开朗,原来很多都是来自《三国》里的典故。如:外事俱备,只欠东风、望梅止渴、锦囊妙计、三顾茅庐。现在我还知道了许多三国经典话语如人中吕布,马中赤兔既生瑜,何生亮 子龙一身都是胆也!。虽然我只初初读了《三国演义》,但是三国给了我许多启发,也让我开始对历史有了一些了解。明白人要足智多谋,不能鲁莽行事,我们做事都要三思而后行!!
世界名著读后感大全范文二
读完《飘》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不是因为感动而是因为气愤。气愤于女主角郝思嘉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因为大凡看小说,读者总是有种先入为主的期望,期望女主角温良贤淑,大度宽容或者纯洁善良、忠贞不渝。不想,小说刚开始没多久,郝思嘉就在12根橡树卫希理和梅兰的订婚宴会上为了报复卫希理而色诱梅来的弟弟。很快他们就结婚并且还生了一个儿子,看到此处我好不气愤,期望中女主角清纯的形象荡然无存。好在梅来弟弟很快就死在了南北战争的战场上,也使我愤愤的内心燃起了期望,期望郝思嘉往后能和白马王子白瑞德能有惊天动地令人陶醉的故事。可是后面无情的事实是,美丽的女主角郝思嘉为了300块陶乐的租金在向白瑞德骗钱被识破而未果后,又故伎重演色诱甚至还是她妹妹未婚夫的干瘪老头弗莱,就只因为这个干瘪老头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厂,能够提供她300块。读到这里我都快被气炸了,甚至我都不想看下去了,真是令我失望,女主角会如此的随便,没有一丝的对爱情的忠贞。幸好老头弗莱没多久后也由于郝思嘉的原因死了。终于,她和白瑞德走在了一起,可思嘉还是对卫希理贼心不死,居然身在曹营心在汉。正所谓一样东西只有当你失去的时候,你才知道珍惜它,郝思嘉也是如此,到了最后,她才明白只有白瑞德才是值得她爱的,可惜那时白瑞德都被她气跑了。
平心而论我是很喜欢郝思嘉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的豪放性格的。同时,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对感情不纯真、不忠贞是很气愤的。曾经有好几次,我和不同的女孩子讨论过郝思嘉,希望了解从女性的角度怎么看待郝思嘉。得到的结果是,她们大多是很佩服欣赏郝思嘉在那个年代的勇气、能力和作为,而对于其没有节气式的随便却持宽容态度,认为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没有她那强悍的性格,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梅兰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开始可能是出于对卫希理的爱而爱屋及屋,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她们两个人的性格是截然不同,思嘉经常生梅来的气,甚至还想弃她于不顾,好在在关键时刻,思嘉没有以个人的私利干扰自己的情感选择。以至最后,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至于思嘉对瑞德的感情,开始时我觉得思嘉是出于功利性目的的,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在利用瑞德,直到最后思嘉看清了希理,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就是瑞德。反观瑞德对思嘉的爱则确是真切的,虽然瑞德的性格和思嘉类似都是功利的性格,而且他还痞子气十足。但我以为他从在12根橡树第一次遇见思嘉就已喜欢上她了,这种喜欢是出于爱慕、出于对思嘉的爱。
相对于我对郝思嘉的既喜欢又气愤,文中白瑞德这个形象我是比较喜欢的。他放荡不羁但又不失自我,一身的痞子气但又不失男子汉的爱国豪情,而且居然他还出身名门(美国西点军校炮兵专业毕业生)。白瑞德看起来像个玩世不恭、唯利是图的老痞子,但是从华贝儿口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白瑞德是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至于瑞德的爱国情操那就更不用说了,在他们的国家(南方)危机的时候,白瑞德领导的封锁线商人,历经艰辛、排除万难冲破北方的封锁线为南方运输急需的物资,并且在亚特兰大陷落那晚在他亲自上阵,操炮反击北方佬。即便如此,也只有梅兰了解白瑞德,亚特兰大的上流人士还是不齿他。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这些我们都在历史书上学到过了。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献祝福网
总之,《飘》不愧是世界名着,看后令我感慨良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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