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读后感大一

在读书时可以对书中人物的人身 经历产生共鸣,从而有着许多的感悟,这本余华的《活着》是很有阅读价值的一本图书,下面是由范文资讯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活着读后感大一”,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活着读后感大一(一)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徐福贵的老人的故事,他是一个出身良好的富家子弟,但却因为赌博而输光了祖上留下的一百多亩地,把祖祖辈辈住的大房子也抵了出去。他的父亲因为儿子的不争气,气得病重,最后因为从村口的粪缸上掉下来而摔死。自此,他从一个富贵人家的少爷变成了一个要从别人手中租田的佃户;他开始有悔改之意,便想踏踏实实地用自己的双手养活一家人。

他的母亲也老了,最后病重。他的妻子拿了几块银圆让他去城里请郎中。可郎中没请成,却被一个国民党的小小的连长逼去拉了大炮,成了一个没天都不知自己能否见到明天太阳的炮兵。

炮兵的生活是艰苦的,他们的粮食都要争抢着吃。好在认识了两个朋友,生活也就不会太过乏味。他们这一连的炮兵从不打仗,却也每天有成批成批的人死去。好不容易他和他的另一个朋友春生捱到了全国解放,他领了共产党团长给的盘缠,踏上了归家的旅途。

他回家了。在这两年玩命似的时间里,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这个小茅房。他看见了他的女儿、他的儿子,还有他日思夜想的妻子。当天晚上他夜不成眠,搂着妻子在门口看着星星想了一整夜:我回来了。

悲惨的生活从此开始。

他的母亲在他离开的两个多月以后就死了,现在他要和妻子一起养活两个孩子。可是他的儿子徐有庆毕竟要读书,家里的口粮就成了问题。他的女儿徐凤霞因为小时发高烧,留了后遗症,从此变成了聋哑,不然到了出嫁的年龄不会没人来提亲。因此,他和妻子商量把女儿送人。

他的妻子虽然不舍,却也被生活逼迫,把女儿送给一个老夫妇那里干活。他的女儿偷偷跑回来了,可他送女儿回城里,就快到时,他却忽然心疼他的女儿了:他的女儿很懂事,他不舍得送人。于是,便背着女儿回家。当晚,他告诉他妻子:"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

他们一家靠者微薄的收入,艰难地生活着。虽然贫穷,但他始终不抛弃人性中最使人温暖的那一面。

可是,噩耗却紧接着传来。他的妻子得了当时无法医治的软骨病,渐渐地干不动活,又变得走不动路,最后连一根针都拿不牢了。他的妻子本以为她会先行离开家人。但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儿子才10岁,小小年纪便魂归西天。

他们村的县长的妻子因为生孩子时大出血,急需输血。但却没人的血型对得上。碰巧,他的儿子的血型正好相同,于是,医生便开始抽血。本来现在未成年人是不允许献血的,且献血的血量有一定的限制。可是当时的医生是极度不负责任的,可以说是根本没有道德。这血一抽上就停不下来了。他可怜的儿子徐有庆就这么被活活地抽干血死了。

埋了他儿子,他始终不敢告诉他妻子。但最后他的妻子还是知道了,哭得伤心欲绝。时间是治愈心病的良药,渐渐的,想起他们的儿子也只是悲伤一下了。他们便开始烦恼怎么才能找个好婆家,把他们的女儿嫁出去。终于,在同村村民的帮助下,他的女儿凤霞嫁了个好丈夫。女儿虽然是个聋哑,但他的女婿仍是十分疼爱他的女儿。不久,他的女儿就怀孕了。

这本事一件喜事,可似乎到了他们家就成了丧事。他的女儿分娩时,却也因为大出血,而永远离去。

女儿生了一个男孩。他的妻子看着她的外孙这么可怜,刚出生就没了妈,便给这个男婴起名为"苦根".

真的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啊,他的妻子原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却亲眼看着自己的儿女双双在自己前面死去。不久以后,她也撒手人间。

他的女婿自从他女儿死后,就把苦根当命看。他的女婿是个搬运工,天天上工都背着苦根。好了,等到苦根会说话、会自己走路、自己玩的时候,苦根的父亲也丢下他命归西天了:他的女婿是被两跨水泥板活活压死的,整个人被压得扁平,成了一摊肉酱!

他就承担起了养育小外孙的责任。

苦根一天天长大,也渐渐懂事,会帮他外公做一些田里的活了。这自然让他十分高兴。可天不尽人意,苦根有一次发高烧了,他却浑然不知,等到烧得厉害了,才知道,他的外孙生病了。当时家里多穷,跟本没钱买药。听说姜汤可以治感冒、发高烧,他便去弄了碗姜汤来。可有觉得这样太苦太辣,就又向村里人借了一点糖。本来要还,别人知道他家的处境,可怜他,也就叫他算了。

外孙喝了姜汤自然好了许多。他就为自己原来外孙生病了都不知道而感到内疚。于是煮了一大晚豆子放在桌上,还放了点盐(当时的糖和盐对老百姓可都稀有着)。他可怜的小外孙,就因为这么一碗豆子,而活活被撑死!

自此,这么一个贫困的家庭就破裂成如此,全家就只有他一个人还活着。

于是他买了一只原本要宰杀了的老牛做伴。"两个老不死"就这么过着平凡的生活

如果有人遇到了如此的人生待遇,想必他一定是不愿在回首。可这位老人却依旧如此详细得同作者娓娓道来,仿佛在活了这么一段人生。

且不说这个,许多人,遇到一点生活的挫折就喊"活不下去了",更何况是老人遇到的这种艰难: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可老人依旧活下去了,而且活得充实、快乐。所以我们遇到的所有困难都是可以解决的,我们不可能要做一只胆怯的蜗牛。

想必,这就是作者余华所要告诉我们的人生道理。如同书名——《活着》。

要知道,活着,就是在创造生活。

活着读后感大一(二)

活着,两个普通的汉字,组成一个平淡的词语,向我们讲述了一个凄凉而又悲伤的故事。

记得儿时经常听人感叹:“活着就好”,当时还小,对于这种虽平淡却又承载太多的话语并没有多加思考,只是单纯的知道,活着是好的。直到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才知道自己所理解的是有多么肤浅、片面。文中的主人公福贵,一个从整天只知道吃喝嫖赌的富家子弟,变成一个历经沧桑的老人,经历了太多太多的生离死别,看过了太多的人世事故,这中间有过多少无奈、惆怅、伤心、痛苦、绝望,我想,只有他自己知道吧。经历了解放前期、抗日战争、国内革命战争、新中国成立、大跃进时代、文革时代、改革开放初期的他遇到过多少困难,经历过多少坎坷,他的一生,实则是现代中国的演变史。虽然这书本只是单纯的在写他的一生,但也从侧面让我们见识了战争的残酷,新中国刚刚成立时百姓生活的艰难。

在那时,那个充满苦难的时代,福贵也是经历了人生所有的痛苦。从一个富家子弟,变的一无所有,父亲因病去世,再到后来母亲生病,去城里找郎中,却被抓去当壮丁。历经两年多从死人堆里爬回来,却被妻子告知母亲已经逝世的消息,且自己的女儿因一次高烧而变成一个聋哑人,而后妻子家珍又患上的软骨病,就在这种如此艰难的时刻,儿子又因为抽血而死,后来好不容易女儿凤霞风光嫁人了,却又因难产死在医院,死后不到三个月,妻子也撒手归西。本以为就这样了,可女婿却因意外身亡,只留下一个孙子与自己相依为命。可孙子也命苦,因为没有吃过豆子,而在吃豆子时撑死了。说起来撑死是多么可笑,但更反应了当时社会的贫苦啊!可笑又可悲。当福贵看着一个又一个致亲的人离他而去的时侯,我想,他的心是在滴血的,是在嚎啕大哭的,但他也坚强的挺过来了,依然乐观,豁达的去面对如此不平的人生,而不是去报怨命运的不公。在年过古稀之时,以一头耕牛为伴,却不显出一丝沮丧。从他的面容中,我们看不到生活多么的艰难,看不到他对世道的厌倦,有的仅仅是风尘岁月所留下的沧桑。

活着,其是只是有那么一些人抱怨活着真累,活着苦,感到迷茫。我想,这是因为他们赋予了活着更多的含义,把一个简简单单的过程复杂化了,在其中掺杂了更多的物质追求,这都是人们客观上无形中给这名词强加压力所造成的。在福贵输光了祖上留下的所有家当时,他的母亲并没有责备他,而是安慰他说:“只要活的快乐,穷也不怕”。是啊!有时侯人活着就已经是上天的眷顾了,其余的身外之物,与之相比显得已没有那么重要了。

其实,所有的功名利禄不过都是过眼云烟。生,我们带不来;死,我们亦带不走。即使你真的想去追求它,也要有这个权利,而只有活着,才能拥有追求物质的权利,享受世间一切的本钱。我想,现在一切归于平淡的福贵,正是因为得知活着的可贵,才会这么悠然的享受孤独的时光吧!或许,这也是作者想通过这本书来告诉读者,困苦生活也是一种活着的一种方式!但不管怎样,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福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事,都要坚强的---------活着!

活着读后感大一(三)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喊叫,也不是来自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埋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活着》一书是从徐家的败落写起的。“我们徐家的老祖宗不过是养了一只小鸡,鸡样大后变成了鹅,鹅养大了变成了羊,再把羊养大,羊就变成了牛,我们徐家就是这样发起来的。到了我手里,徐家的牛变成了羊,羊又变成了鹅。传到你这里,鹅变成了鸡,现在鸡也没了。”这样一段形象生动的发家史和败家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成了福贵贫困生活和“活着”意义的源头。

暂且不说福贵年轻时如何赌博、泡妓院、气丈人,福贵也算得上相当幸运了。福贵为生病的娘到城里请大夫的路上,被硬生生地拉去当壮丁拉大炮,结识当了六年兵的老全和十六七样子的娃娃兵春生,并与他们在战场上成了患难与共的朋友,一起抬大米、抢大饼。枪林弹雨的战场上,士兵死伤无数。福贵和春生幸运地拣回一条性命,老全却永远离他们远去。带着对妻儿的牵挂,福贵回到了家。

土地改革惩罚地主,龙二作了福贵的替死鬼,福贵又悻悻地逃过一劫。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生孩子大出血的校长——刘县长春生的女人,被荒唐的医生抽干了血,死了,死在医院一间砖砌的小屋里。女儿凤霞自己生孩子时大出血,没有保住性命,也死在那间房里。偏头女婿二喜在工地上被两块水泥板夹死,又死在医院的同一间房里。成了孤家寡人,这是何等的凄凉。福贵的女人家珍,这是一个坚强贤惠的女人,软骨病并没有停止她辛勤劳作的步伐,直到双脚不能站立。她为福贵活着,为凤霞活着。待有庆、凤霞相继离开后,她也毫无牵挂的走了,走的那样安详,那样坦然。后来,能说会道的外孙——唯一为福贵的生活增添色彩的苦根也被豆子噎死了。不禁感叹,这徐家的人难道就没一个命好的吗?家珍、有庆、凤霞、二喜、苦根,都是经福贵的手埋的。

故事结尾听着老人凄凉地唱道:“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心想,这不正是福贵的人生写照吗?孤孤单单一个人和弃世的和尚有什麽分别?反正都是经历世事沧桑后宁静的人了。

活着,到底是为了什麽?福贵的人生告诉我们:活着,不仅仅为了自己,那些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同样值得你为他么而活。现实也许残酷,但不总是残酷;往事不堪回首,就不要去回首。生活再糟糕也没到绝望的地步,想想福贵。你或许会得到些安慰。

活着读后感大一(四)

《活着》是一本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阖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性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然而,所有的情绪都在娓娓叙说的过程中悄悄侵入着读者的思想。

人越惧怕死亡,人就活的越怯懦。

余华在序中这么写,“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本书是以一个老人的回忆展开的,书中就这样以平淡的语调地叙述着一个似乎微不足道而又壮烈的故事。主人公叫“福贵”,一个在现代人看来略显俗气的名字,但是却代表了那个年代天下父母亲对子女的殷切期望。但什么是福?什么是贵?也许他们并不知晓,他们既单纯得可爱,也愚昧到可悲。

小说叙述了福贵一生的悲欢,表达了福贵一生的起落盛衰。福贵,年轻时是一个地主少爷,经常在城里吃喝玩乐,嫖妓、夜以继日地豪赌并乐此不疲,常常十天半月不回家。然而好景不长,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很快让他付出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的代价——由于半年赊帐的积累,福贵把祖辈留下的家产在一夜之间输得精光,由远近闻名的阔少爷变成了一文不名的穷光蛋。所有的风光都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荡然无存。他也从此一蹶不振,日子越过越穷苦。父亲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在从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死了。他为病了的娘到城里买药时抓壮丁抓走,此后的日子饱尝颠沛流离、飘无定所之苦。快两年时,他终于死里逃生,回到了家,得知母亲已病故,女儿凤霞因为一次高烧,失去了说话的能力。他原以为一家人终于团聚可以过好日子了,谁料,苦难才刚刚开始——唯一的儿子在一次意外的采血事故中被冷漠的医生夺去了生命;女儿凤霞终于长大成人还找到了一个疼爱自己的丈夫却死于了产后的败血症;妻子家珍也死于软骨病;女婿二喜死于工地的事故;不仅如此,死神连他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都不肯放过,竟因吃豆子而撑死了!身边的亲人一个一个相继死去,福贵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亲手埋葬了五个自己挚爱的人。

经历的越多,彻悟的就越深。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也没有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那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一切事物明白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着世界。

“人为什么而活着?”

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福贵一生的杯具是自身命运与社会变迁的交织,活着,为了什么,为了这让人撕心裂肺的痛楚吗? 不,正是这种痛楚才使活着的感觉更加强烈。期望破碎后的痛楚使下一个期望更加真挚,使得来的幸福更加珍重。人生来就注定要伴随悲伤,正是悲伤使我们更清醒地活着。如余华自己说的一样:“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活着,生命就是一个活着,不谈幸福或苦难,生命,只是一个活着的过程。活着吧,活着,生命仅此而已,毕竟,生命还要继续。

活着读后感大一(五)

在课余时间,我读完了《活着》这本书,有诸多感触。《活着》讲述的是一个老人福贵的一生经历,他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他而去,最后只剩下他和一头老牛为伴。享乐要有正确的方式。就福贵而言,他整日去青楼,赌博成瘾,其目的就是为了享乐。如此享乐方式的结果就是不学无术,整日不顾家,家产也给败光了。享乐无可厚非,尤其是对我们这些心智尚未成熟的青少年来说,享乐说的简单点就是放松,放松能使我们减轻压力,提高学习效率。不过,我们一定要采取正确的方式来放松,放松不是逃课去网吧通宵,也不是上课玩手机,这样的方式不仅是我们失去了知识,还损害了身心健康。我们可以课后时间去运动、看课后书、跟同学谈心聊天,运动可以提高我们的体质,看课后书可以增加我们的知识,同学之间的聊天可以增进感情,我们还达到了放松的目的。相比玩游戏、看小说而言,这些放松方式更可取。

珍惜身边的亲人。福贵的一生可谓是悲惨的,他身边的亲人因为各种原因相继去世,他承受了各种打击依旧坚强的活着。这不仅告诉我们生命的可贵,还警醒我们要珍惜身边的亲人。世事无常,我们不知道身边的亲人何时会离去,珍惜现在,为身边的亲人做点什么。

不论遇到何种挫折,我们都要活着。人活着只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或者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这句话值得我们深思。生命是珍贵的,我们不要因为一点小事而轻生。

我合上《活着》这本书,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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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


《活着》读后感

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耀祖宗,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就是这样的命。年轻时靠着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往后就越过越落魄了,这样反倒好,看看我身边的人,龙二和春生,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余华说过:活着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讲述的是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埋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活着》还讲述了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更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

这是一个普通的人的生活,但他却创造了不一样的精神世界。没有抱怨,福贵很平静的诉说着自己苦难的一生。正如余华所说,如果用第三人称写福贵,福贵无疑是一个苦难中的幸存者,但是正是因为很巧妙的运用了第一人称,使他的经历由自己的口诉说出来,反而不是那么令人难过!在福贵的讲述里不需要别人的看法,是他自己的感受,他自己的生活。贺拉斯说过: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福贵只是看着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的死去,将他们一个个埋葬,看着他们的一抔黄土,想着他们就这样在人世间销声匿迹。

活着,只是生命存在的形式,然而,活着对于某些人反而成了责任,亦或是负担。痛苦,揪心,烦恼,苦闷接踵而至。往往忽略了身边的小事,与美丽擦肩而过。在生命的牢笼里束缚着自己,不肯放开自己。将自己从高楼中推下,将自己抛入湍急的河流之中,将自己扼杀在生活的紧箍咒中而《活着》这本书却给了我不一样的震撼!活着的理由是什么。只是因为有爱而活着,有人说他悲苦,有人说他不幸,有人说他的人生就是苦难的代名词,有人说我却认为他是幸福的。因为他知道最重要的东西生命的意义。生活所需要他面临的事,不是苦难而是磨砺,不是痛苦而是希望!为了在家的妻儿活着,为了孙儿活着,为了自己活着,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他始终很真的活着。活着的意志,是福贵身上唯一不能被剥夺走的东西。

福贵的存在只是一个时代的代表性人物,他代表的并不是一个人,而是在那个时代的普遍所有。对福贵这些平凡人而言,人生本来就是如此:没有伟大的人生追求,他们从来就没有逃离过生存的底线;他们虽没有宗教、信仰等形而上的支撑,却在精神深处有着对生命本源性的留恋和执着。他们一生所要做的不是与命运、苦难进行抗争、喊叫,更不是以死来证明其生的伟大;相反的,他们是无声无息地顺从、忍受,用生---活着来向死亡挑战。《活着》是繁华落尽一片萧瑟中对生命意义的终极关怀;福贵的命运昭示着人类苦苦追寻一切不过虚妄而已,结尾那个与福贵同行的老牛暗示一个令高贵的人难以接受的事实:其实人真的只是一种存在,它和万物一样并无意义。追寻,探究的本质不过是一个大笑话而已。

在人生中生与死都不是我们可以选择的,我们无法选择于哪年哪月哪日出生于哪个家庭,同时也不知哪时哪分哪秒死于哪个地方。人生或许就是这样,生与死都不是我们可以预测的,但每天能够在匆匆的步履中看着迎面而来的晨光和那缓缓升起的朝阳,何尝不是一种幸福,一种活着的快乐!

活着读后感


这是继《平凡的世界》后,我看的第二部关于那个年代的书籍。该书情节相对较简单,趣味多于沉重,能够让人在为主人公悲惨命运伤感之余,不至于那么揪心。

该书以第一人称叙述,是个正确的选择,给人以别有洞天的感觉。福贵老汉在经历身世浮沉、世事变迁后,以一颗成熟平静的心看待自己的过去,讲述自己如何一步步由纨绔变成熟。这是他心灵蜕变的历程,也告诉我们只有经历风浪,且是足够大的风浪,才懂得应该如何面对生活,如何珍惜身边人。

由于读《平凡的世界》时被书里描写的穷苦生活震慑了,害怕再看到如此令人痛苦的描述,好在作者只是把贫困一笔带过,把重点放在了福贵的心路历程和人事变迁上,显得不那么沉重。

自从福贵将家产输光以后,他就在不断失去中度过余生。他年轻时做的那些荒唐事真是无可救药,让人啼笑皆非。好在失去家业以后,他幡然醒悟,用双手继续维持生活。他最大的福分就是有一个好妻子家珍。虽然福贵一再做对不起家珍的事,但是她对他毫无怨念。这大概会被认为是封建思想的残余。但笔者认为,这是时代使然,而且不是每个富家小姐都愿意死心塌地地陪着一个看不到任何希望的男人过日子。

让人感到庆幸的是,家珍的等待是值得的,因为福贵对她倍加珍惜。她在故事中一直是一个温婉、善良、贤淑、任劳任怨的好女人,对福贵从无半句责备与抱怨。她一生为丈夫、儿女操碎了心,最终也因为女儿凤霞的死而殒命。但归根结底,她是幸福的。儿女孝顺、与丈夫终日相守、相依为命。即使日子苦了点,那又算得了什么呢?只要生活中有爱,就能照亮物质匮乏到极点的黑暗生活。

有庆是个富有爱心、懂事的孩子。即使福贵对他的教育方式有所欠缺,但他始终敬重自己的父母,也能从细微处体谅父母的难处。穷人的孩子早当家的含义,大概就是如此吧!这不仅包含了做事方面的成熟,更重要的是心灵上的成熟。有庆是充满活力的,有他在,家里便充满了生气。他的离开,是对这个家的沉重打击,家珍差点儿也跟着他一起去了。有庆的死,主要是由于不成熟体制造成的,这让我们体会到了一种深深的无力感。

凤霞更是个懂事的姐姐。她是有庆的半个娘,也是这个家的支柱。她虽然不会说话,但无时无刻不在表达着对自己父母的爱。在为了供弟弟上学被领养时,只哭不闹,因为她深深地理解父母的难处,也想为这个家出一份力,即使是用她最不愿意的方式。她命好,嫁了二喜这个真心疼她爱她的男人。我猜,能遇到二喜,她之前所受的苦也都变成甜了吧!(读后感)描写她幸福婚姻生活的篇章是让读者最心情愉快的。但是好景不长,上天要让贫贱夫妻百事哀。凤霞的死又带走了家珍,情节再次跌入谷底。

本来以为福贵已经够命苦的了,可是接下来上天又带走了二喜和苦根,剩下福贵与老牛相依为命。人生本来就是一个不断得到与失去的过程,我们在得与失中懂得了珍惜,不断成长,参透生活的本质。

其实,福贵的命看似苦,却也充满了甜。因为他一直生活在爱中,一直没有放弃对生活的希望,这不就是人生最重要的意义吗?

这部书对特定历史时期的批评和控诉我就不多说了,它让我懂得:无论生活经历多少变数,遭遇多少困难,只要家人相亲相伴、苦中作乐,再苦也不算什么。我们要勇敢地活着,因为只有活着,才能感受爱恨;只有活着,才能感知命运;只有活着,才能感念生活。

你或许感到生命充满绝望,找不到存在的意义。但只有活着,才能明白生活是如何教会你看透。你可能再也找不到存在的意义,但是你要活着,因为时间会告诉你如何战胜困难和恐惧。到那时,你会明白,活着其实不为了什么,只为了能和亲人一起,看花开花谢,看细水长流。

《活着活着就老了》读后感


《活着活着就老了》读后感

《活着活着就老了》是冯唐的一本随笔集。看了这题目真有意思,是的,随着岁月的流失,渐渐的我们每个人都会衰老。冯堂是一个特别的人,因为他不需要以字谋生,所以字里行间就多了几分嚣张。翻看他的文章,不难看出他的才思敏捷和霸气侧漏,挺有意思。

这本书集合了他近十年的文章,分为四个部分:那些书,那些人,那些事儿,那些地儿。开篇就说这本小说整体水平低下,吸引好奇的你读下去。讲到好小说的标准,他说结构好的文章远比辞藻华丽的文章好的多,但是如果一本书能让你感动,那么文字、结构、才情神马的就都不重要了。我仔细回想了一下,貌似中文小说里面我最喜欢的作家应该是张爱玲,国外的作家是村上春树,其余的只能谈得上某本书,谈不是某个人了。

不过,我个人好像阅读中文小说偏多,是不是意味着我整体水平低下呢?呵呵,我想阅读是一件很私人的事情,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自有不同的妙处,不过我也确实需要补充一些外国优秀小说,因为我最近也发现,国外经典小说的结构都还是很不错的。

书里有一段是说冯唐他想趁年轻看完《二十四史》,这是我这大半年来听到的关于传统文化最清新的一句话这才是文化积淀!党员看讲座,看来看去都是《弟子规》,敢情古人几千年就孕育出这么个东西,书店上架还得放成功学的柜子上。学问不是这么做的,背一句首孝悌,次谨信就能做到的话还要警察做什么。急功近利必然适得其反,得慢慢地煲,不是说要煲出个出口成章,而是要煲出学以致用。

我之前看《战国策》,感觉就像在看两块五一本的《故事会》,到后来有时遇到个什么事,会忽然想到哪本哪本古书里有写过这么一段,该怎么做、有什么后果都写得明明白白。人生苦短,能遇到的事也就那么多,古人都总结好码成字了,这是单说史,要是再看些散文、诗词,什么人啊、情啊、景啊也就没跑了。周国平在《经典的理由》里面说:我反正不能一辈子生活在与人生无关的某个专业小角落里,怀着囊括人类全部知识的可笑的贪欲,我选择了哲学这门凌驾于一切

面对一本随笔集是很难写出框架式读后感的,况且也没有这个必要,毕竟是一些感性的文字,写在这里好像仅仅只是为了纪念:看了这题目,我就情不自禁想读完了此书。最后要说的是,这本书值得再细读一边,为了体会那些有趣的句子。


呐喊中活着——《活着》读后感


呐喊中活着——《活着》读后感

余华,一位蜚声国际的小说家,一位写实中国的作家。他的作品都是满溢智慧的宝石,《活着》是一部中国杯具史。福贵的一生在我看来是悲惨的,大半辈子多灾多难,经历身边亲人逐一离世。但从福贵的角度,他并没有认为自我的生活是痛苦的,这点从福贵在诉说自我的故事时能够看出,平淡而又质朴的讲述,犹如看破红尘的老僧。当看完这部小说时,我想到好死不如赖活着,但又总觉得还不够,福贵身上不只有这些,但是又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我敬佩福贵,佩服他的勇气,活着的勇气。

福贵是幸福的,有一向疼爱自我的父母,有一向陪伴自我的妻子,有一向孝顺自我的儿女,平淡是福大抵就是这个意思吧。福贵在我们眼中又是悲惨的,身边人相继离自我而去,他默默忍受生活带给他的苦难,不曾向苦难屈服,所以我佩服福贵,最底层的小人物却有着经受暴风雨一样心胸。难以想象当我应对福贵曾遭受的苦难我会怎样做,我想我不可能做的比福贵好,可能在此中死了不明白多少回了吧。

在读福贵时,我骂福贵年少无知,怒其不争,终家财散尽,老父亲也离世,我恨不得打他几个耳光。我继续读着,福贵的家还没散,他最后改过自新,为他的小家工作。不幸还是找到了他,一向陪伴自我的妻子被老丈人强行接走,一向爱着他的母亲也身染重病。福贵没有哀怨,依然努力地生存着。日子渐渐变好了,老婆为他在娘家生了儿子,儿子出生后的半年,妻子家珍回来了。如福贵母亲所说是你的谁也抢不走,家珍就是他的。在这充满期望的日子里,生活还是那样无情,母亲重病垂死,自我被抓当兵,战争摧残着人的意志,我们的福贵幸运而又艰难的活下来了,我想大概是他一向忘不了他的家吧。

大难不死的回来,一切重新步入正轨。在那充满期望的田野上,家珍在田里晕倒,苦难在这时候接踵而来。家珍的病无法治愈,儿子的意外死亡,女儿的难产,家珍无法承受这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也去了!这时候的福贵只剩下偏头女婿和小外孙,他的头发全白了,脸上爬满了皱纹。生活还不放过他,女婿在干活时意外身亡,他最后和小外孙相依为命。读到那里,我几次泪眼婆娑,感叹为什么他要承受那么多,为什么老天一向不放过他,就算前二十年生活无度,但福贵所承受的也太重了。我以为老天会怜悯他,在他死后,外孙会为他收尸,我想错了,大错特错!因为命运并非如我们所意料,外孙因他而死。福贵责备自我又老又蠢,害死了外孙。我看不下去了,我责怪老天太无情,也在回想福贵的一生,活着的意志,是福贵身上唯一不能被剥夺走的东西。还是忍不住看完书的结局,老牛福贵陪伴着福贵,老人和牛渐渐远去。

读完全书,回想几天,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应对苦难,应对痛苦,不管最后的结局如何,死亡或许能够逃避,但活着的人已经是英雄。

《活着》读后感:活着就要坚忍


《活着》读后感:活着就要坚忍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面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不过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后来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而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老年做和尚。福贵亲手埋葬了所有至亲至爱的人,老来却是无牵无挂,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似乎看透了一切,也不去抱怨,也不去哀悔。路是自己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不管是对是错。他说:这就是命。他唱响了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用一句自嘲归结了自己的一生。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只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只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己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可以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轻松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己,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耕牛活着,就得拖起耕犁,忍受风吹日晒,一步一步往前迈;骆驼活着,就得踏上沙漠的征途,忍受风沙和饥渴,一步一步向前走;人活着,就得忍受现实,现实不尽人意,你若无力改变,就必须得受着。福贵被拉去当壮丁时,想着远方的那个家,死里逃生活着回来了,我们在不尽人意的生活中也要牢记着心中的信念,为着信念忍着,看淡物喜几悲,忍住现实的坎坷,活着,好好活着。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该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w

大一围城读后感


在阅读书籍的过程中很容易就会被书中的故事所代入,产生很多的想法和感悟,通过读后感就可以很好的对自己的想法进行记录,下面是由范文资讯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一围城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大一围城读后感(一)

在城里的人想出来,在城内的人想进去。初次读了《围城》,是高三的时候。大抵是因为钱钟书先生文化底蕴太高,那时候根本读不懂他想表达什么,只迷迷糊糊的记住了几个主人公的名字——方鸿渐、赵辛楣、苏文纨、孙柔嘉、李梅亭等。第二次读是暑假,刚考完试有大好心情,于是便拿起书来读,这次阅读比第一次却有体会。

文中的方鸿渐懦弱,胆小,随遇而安……一辈子在人生的围墙里走不出来。在城中,他饱受社会冷暖,想要出去时,却发现城门已经关闭。他有失败的婚姻,有失败的事业。靠着岳父的资助想要闯出一片天地,却在国外买了一张假文凭草草了事。回国后生活所迫,不得不前往三闾大学求职,可是懦弱无能的方鸿渐又在勾心斗角中败下阵来。先哲们曾说过:“外在的敌人纵然强大,但最大的敌人莫过于自己。要征服世界,首先就必须征服自己。”在我看来,方鸿渐的失败是必然。

一个连自己都不能征服的人凭什么区征服世界? 尽管如此,社会中还是存在不少自我感觉良好的人。在命运面前屈服,他们沾沾自喜。像方鸿渐,自视清高,手持的却是一张假文凭;像李凌,见风使舵,独留苏武守群羊;像汪精卫,卖家卖国,却不想招万代唾弃。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那些不向命运屈服的人时刻在激励着我们。耳熟能详的霍金,虽然身体被禁锢在轮椅在,可是他的思想从没被禁锢。霍金是继牛顿和爱因斯坦之后最杰出的物理学家之一,被世人誉为“宇宙之王”,他用手指用嘴创造了奇迹。勾践,虽然遭遇命运的捉弄,可是不向命运屈服的他选择了卧薪尝胆,最终反败为胜。

想想自己,辛苦的高三岁月已经过去,可是精彩仍在延续。我们勇敢的经历了高三,尽管很累很困,但是那段一起奋斗的日子真的很好,那段回不去的年少时光里至少我们没有屈服。

遥望未来,身处大一的我们存在很多不确定性,路在脚下,需要我们自己去开拓。很多师兄师姐说,大学不仅仅是来读书的,更是来学经验的。如若自己给自己一个枷锁,大学生活必定不会精彩纷呈。枷锁只有自己可以给自己,聪明的人会丢掉枷锁,因为他们懂得,莫被自己禁锢。

大一围城读后感(二)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另人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的幽默外表下,令人低徊轻叹。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懦弱,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的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得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指示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拼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光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大一围城读后感(三)

“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的先吃,另一种人把的留在最后吃。”这是我看钱钟书先生《围城》感受最深的一句话。

前段时间趁着无聊打发时间就把钱钟书先生的《围城》粗略的拜读了一下。看的不是很认真,但是感受挺深的。这几天因为要准备读书交流会,所以又把这本书再次看了一次,两次真的会有不同的感受。特别是这次我感觉自己从书中得到的更多,可能不太能理解书中主人公的感受,不能做到感同身受,也大概可以知道一点。

第一次读这本书时,印象最深刻的还是这句话“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起初我还以为这只是被利欲占据心灵的表现,后来纵览全文之后,才知道,这句话是出自留洋学生,一个孤高清傲的女子,苏文纨口中说出:她是在感慨爱情与婚姻,同时也在领悟那个时代的人生意义。

小说以方鸿渐的生活道路为主线,反映了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生活和心理的变迁浮沉。在感情上,方鸿渐是一个彻底的失败者,在和他有过关系的几个女人面前都是如此;对于鲍小姐,他失败于无力抵抗,对于苏小姐,他失败于优柔寡断,对于唐小姐,他失败于无所行动,对于孙小姐,他失败于没有判断力。虽然说围城存在,但大多数感情的围城都是他一手造成的。但同时,他也是承认自己的失败的,当他拿到了克莱登大学的假学位,却不肯以假乱真,实际上就承认自己做了贼,做人还是强势一点好。

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只是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有着围城,我们都是被困在城中的人,无形的城太多了。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说得如此那般真切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现如今的社会,竞争激烈,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同学朋友之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各种压力压得我们透不过气,我们出生开始就有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能做的不是随遇而安,我们需要反抗,需要去拼搏,与命运作斗争,只有这样,我们的这座围城才不至于是困扰我们,说不定可以变成我们的乌托邦呢!

的确,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都有“围城”,事业,爱情,家庭,学习,生活都与这座围城密切相关,看你自己如何取舍。人性本恶亦或是人性本善?这都交由我们自己去探究。

只有一点,我觉得我们是不能改变的,就是身处这样一个大世界,不管人心不管世道如何险恶,重要的是我们始终要保持一颗善良单纯的心。虽然很多事实证明,这是不太可能的,但是我坚信:只要我们自己想,没有什么是做不到的。“身处乱世,心亦不变”。我们现在还没有踏入社会,还没有真正尝到社会的滋味。在学校里我们也不能迷失自己,与人交往我们不能见人就掏心掏肺,但是至少要真诚相待。我自认为在这方面做的还是不错的。不管是谁,我觉得只要我真心真义对你,时间久了你也会一样对我。做人这样,做事情又何尝不是一样的道理呢?做事情我们绝对不能心存侥幸,一定要踏踏实实老老实实去做好,去尽全力完成上面分配的任务。

书中的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出身小富家庭,留过洋,没什么理想,不善交际,一介书生,也很单纯,这个故事到最后给我们呈现的无疑是个悲剧,起初,我以为方鸿渐和苏文纨会是一对,可惜现实很残酷,方鸿渐不喜欢苏文纨。这让我想起了路遥的《平凡的世界》,好像外人看似很般配的一对往往走不到一起。最后方鸿渐和孙柔嘉成了一对,他们都是很单纯的,他们经常为很琐碎的小事争吵,这是生活中非常常见的,两人都不愿意认输,小气,斤斤计较,刚开始谈恋爱的时候,大家都向对方展示好的一面,浪漫,收起自己的脾气,一旦在一起,柴米油盐,朝夕相处,矛盾自然爆发了,围城心理,是人性吧,这也是这部小说能引起广泛共鸣的原因。现实生活中又何尝不是这样,现在80后结婚有多少是能如自己所愿的,很多都有来自亲友双方父母的因素,最后都不得而终。其实我不够资格在这里说到感情,毕竟自己少不更事,但是自己身边这样的例子也是很多的。所以我也有一定发言权,他们很多都是被房子和金钱弄得不能走到最后。

看完围城,我总有一种很压抑的心情,总觉得回味悠长。以后有时间一定再读一遍,看看是否会有更多不一样的感受。是否可以给我其他启发。我也推荐大家可以去看看这本书,说不定可以让正困于心的你得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收获呢?

大一围城读后感(四)

读完《围城》,感触颇深,钱钟书十分诚实地刻画了那个年代的一些事。

这本书讲了抗战时期关于一个留学生回国后的一些事。方鸿渐真是个凄惨的人物。但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普遍现象吧。围城这个书名很妙,非常含蓄的概括了全书的主旨内容。

仔细品味会发现书中有三道围城,爱情的纠葛是一道围城,学校里的明争暗斗是围城,家庭的婆媳之争是一道围城。其实生活本身就是一道围城,夹杂着城内的喜怒哀乐,一个城围住了我们整个人。

书中的几个主要人物无不为围城所困扰,方鸿渐身处爱情的围城,事业的围城,家庭的围城,怯懦的他最终重重围城之间一事无成。赵辛楣最终也没逃脱婚姻的围城,和一个并不爱的女孩子结婚生子,苏文纨自始至终也没走出爱情的围城,最终堕落,身上原有的才气全无。看到这里,我们不禁心寒,围城这么可怕吗?几个留学生竟为此葬送一生。

其实围城并不可怕,只是如何看待这个围城,身处围城中,为何总想冲出这个围城,最终不是撞得头破血流,退回去就是冲到另一个围城之中,又饱受纠葛,其实我们的生活就是一个大围城,包含很多小围城,围城中总有不如意,我们并不是总要去逃避,而应该适应这个围城,在围城中逐渐建立自己高大房屋,不要总好高骛远,不断地换城,总以为世外桃源就在城外。其实不然。审视这个世界,围城处处存在。

围城依然存在,我们看待围城依然要有正确的眼光,除非围城中乌烟瘴气,实在无法生存,否则就不要不停的出城进城直到最后精疲力尽,而流浪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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