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中的玫瑰读后感(一)
近几天一直都在看这本书,看后有很大的感受。这个女子的经历也是不一般的。巴格达战争中第一个采访到逃出者的记者。真的很了不起,她的书写的很生活话,字字都写进了我的心里,她的关于一爱一情,一爱一情应该是让人变得美丽生动,变的充满灵感的东西。而美满的婚姻,两个人应该不单单是情一人,更应该是心灵的知己。
她相信一爱一情应该是平等的,在一爱一情面前并没有高和低的分别。我所了解的一爱一情都是源于电视上看到的,最喜欢韩剧中凄美的一爱一情。让人千回百转,牵肠挂肚,泪流满面。一爱一情究竟是什么,我还没有亲身一体验过,有朋友说大学里不找个男朋友,骗我的吧,真是白经过大学生活了。我却回答说:刻意的寻找,反而什么都找不到,我想我的一爱一情就在某个地方等待着我,只是我还没有到达,他还没有出现。
行走中的玫瑰读后感(二)
因为写论文要用的那本理论书北校区的都借出去了,只得长途跋涉去南校区借。在公车上的那一个多小时把闾丘露薇的【行走中的玫瑰】看完了。以前对她的印象是一个勇敢的战地女记者,其他都不怎么了解。在图书馆偶然瞥见,随手一翻发现写得挺浅显易懂的就借了回来。
题外话:现在每逢看到安妮宝贝体或郭敬明体就有点厌恶,总觉得有种装腔作势的感觉,不好好说话。有时候耐着一性一子看完还是没理解作者的中心思想,就很郁闷了,好像是遇到了蹩脚的译文,好想狠批狂改一番。越是大师写的东西,越好懂。这让我想起了最近看的几本散文集,刘文炳的【为了莎士比亚】,写得通俗易懂,但是翻来覆去就是那几句话,一个本子收了好几篇文章,看了前两篇后面的就不用看了。吴兴文的诗文集,果然是学者,学术味十足,还是比较喜欢他的译作。卞之琳的话,文章里不知怎么地带着文革时代的文气,文章不及他的诗作好。最赏心悦目的就是王佐良了,真是写散文的好手。
看她干练的摸样,以为她为人一定很严肃正经,结果发现她和我们一样,也听孙燕姿,也是一爱一情至上,也会为了茶余饭后有谈资看看八卦新闻。让她与众不同的是她的视野,她的较真劲儿,她的勤奋和她的豁达。书中好几句话,我都觉得是专门给我开的偏方。她在第6一9页写道:很多人总是觉得自己是一个很有能力的人,有些人更是老觉得自己怀才不遇。觉得只要给自己一个机会,就能够证明给大家看。但是其实事情不是这样简单,有时候真的要经常地反省一下,当机会出现的时候,为什么总是轮到别人而不是自己,自己还有什么地方需要提高。上回口译比赛时,当得知没进最后一轮,我第一个反应是难以置信:信息没我全的选手都进了。第二个反应是开始质疑评审的评判标准。却一直没有在自己身上找问题,一味地揪着自己比别人强的地方不放,不反省自己薄弱的环节。那时候还不甘心,真想拽着老师说,再来一次,我要证明给你们看。就像闾丘露薇在书中所写的那样,有时候机会来了不一定是好事,关键要看你准备好了没有。我还半斤八两就老想着得到别人的认可,现在回想觉得那时的自己实在是太可笑了,不禁为自己感到羞愧。
她还在148页写道:大学四年,书反而没有中学看得多了,时间花在了听各种各样的讲座上。那时候来大学做演讲,从来没有受到过明星般的待遇,遇到的都是台下那种挑战的神情。讲座的种类很多,艺术,哲学,还有企业管理,我都会去听,我觉得,听那些比自己聪明和有经验的人讲话,真的要好过看一本其实怎么也看不懂的书。以后我会坚持每周六都去听公众讲坛,扩大自己的知识面。还要多读书,这样对事物的看法才不会只停留在表面。
行走中的玫瑰读后感(三)
这个周末原本是计划一个人去电一影一院看【泰囧】,但12月份的持续加班和极度的用脑思考,让我觉得在这么冷的冰雪天气,窝在家里看书会是比外出看电一影一种更不错的选择。看着书架上琳琅满目各式各样的书,我决定还是选择一种不需要用大脑去思考述事型的书来消磨时间,闾丘露薇的【行走中的玫瑰】成为了我的首选。我喜欢看人物传记,特别是人物亲自写的传记,因为会比别人的写少一些杜撰,多一些真实。人物传记可以让我们看到每一个优秀名人的成名之路都是从普通的工作做起,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达到梦想。我们不仅要关注这些名人的成功,更要关注他们是怎么成功的。因为每个人的成功是不可以复制的,但我们能学习他们优良品质,生活态度,职业素养。
书的封面上是一个剪着简洁短发,穿得很休闲随意,虽然不漂亮,但光彩照人,能一下子吸引住你的女人,就是闾丘露薇本人。凤凰卫视著名记者,因在伊拉克战争时作为巴格达地区进行现场报道的唯一一位华人女记者,而被誉为战地玫瑰。
看了传记之后我对闾丘露薇成名做了以下几点的总结:首先肯定是她的职业技能非常优秀,出色的完成了本职的工作而得到大家的肯定。其次是她是一个非常自信的人,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能做什么,时刻准备着。不会因为自己没有漂亮的外表而否定自己成为一个站在镜头前的记者,也不会因为自己是个女人,而放弃去巴格达战争做现场报道想法。而是做好一切的准备,为自己争取到了这个机会,并且出色的完成了这个任务,从而为大家所关注所喜一爱一。当然,所有的这些前提的前提,她是一个有着优秀品质的人,正确的价值观,良好的习惯,吃苦耐劳的一精一神,独立,自信。
书的一开始就带着我思考两个问题:我要成为一个怎样的人,我要一种怎样的生活?
如果在过去问我这个问题,我真的没有办法给出肯定的回复,因为我自己也不知道,以前也没有去思考过这个问题,人生在按部就班的过着,走到哪就是哪。还有一点就是不够自信吧,不相信自己能获得自己渴望的那种生活,不自信的原因也是因为自己没有真正去为之努力过。但是,在经过了这么多的事情,也经过很多的尝试,很多的失败,我渐渐也知道了自己想要成为一个怎样的人,我要过一种怎样的生活。就像书中说的,人生在不同的阶段,需要按照当时的环境,以及自身的情况来做选择。人是需要在不断尝试之后,才清楚地知道自己适合什么,以及到底要什么。
闾丘露薇毕业于上海复旦大学哲学系,虽然是名校毕业,但刚毕业的时候也并没有获得一份与专业相关,或自己喜欢的工作,也做过推销前台行政之类现在的大学觉得不体面的工作。从上海到深圳,再从深圳到香港,换过六七份的工作,直到凤凰卫视成为一名记者。她也是在不断的寻觅适合自己的工作,在刚毕业的那些年,她肯定也不能料想到现在的她。虽然她的梦想是做一名记者,但环境所迫,生存下来才有机会成就梦想。我也特别不赞成有些人因为一时的梦想没达到而放弃自己的生命。很多的时候,在人生的某一个阶段,一些事情就是做不到,那是因为机缘还没有到,不代表未来没有机会。
从高中开始接触计算机,我一直从内心深处排斥它,因为不断有人告诉我,计算机不适合女孩子,以后会找不到工作的。我已经选择了这个专业,我也没有能力去改变它,但我很肯定的告诉我自己,我一定不会从事技术的工作。大学毕业那年,从长沙到温州,从温州到广州,从广州再回长沙,我都确确实实没有从事技术的工作。当过培训老师,做过外贸,做过行政,还曾经饱满激一情的做过销一售。但是兜兜转转来到北京,我最终还是做了技术,而且我发现自己竟然对技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所以我现在再也不敢轻易地给自己下定论我不合适什么,也许只有当我老去的那一刻我能才肯定的说,我不适合。
相信缘分,有一个好处,不会那样地执著,不管是对人还是对事。因为懂得,一个人不能够控制许多事情,甚至自己未来到底会在哪个城市生活,其实也未必在自己的掌控之内。计划赶不上变化,随遇而安并不意味着消极,而是一种镇定和淡定。
驹自己的动摇缘自对自己的不自信,但自信不是生来就有,一个人建立自信是需要一个过程的。真正皓齿就是刻意去创造的,这是需要时间,需要经历,需要磨炼,需要体验自然而然得到的东西。有了足够的积累,人会变得自信起来,真正的自信不是表现给别人看的,而是无意中散发出来的。尽管现在在工作的过程中还是会有很多人跟我说女孩子不适合做技术,但是我不会再动摇,或许我现在的能力还不够去证明什么,但我相信只要我坚持,会有明朗的一天,得到大家的认可。
有时候特别羡慕一些人,但我对自己说,总有一天,我会褪去无知和羞怯,和她们一样自信满满的在那里谈笑风生。当年的她们也一定拘谨忐忑过,只不过因为经历得多了,习惯了,所以已经可以应付自如了。其实,谁都有一个过程,只不过是尽早和长短而已。一个人的自信并不是表现在什么都懂,这个世界上有太多自己不懂的东西了。一个人懂的东西越少,看到的东西越少,往往容易自我膨一胀。反而看的多了,懂的东西多的人,更加谦虚。他们清楚自己的能力,清楚自己的定位,更加愿意去学习和接受新的东西,让自己保持进步,从而在潜移默化中增加信心。
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变化的年代。因为我们的机会多了,可以选择的余地也多了,我们要做的,就是学会如何应对和适应变化的出现。任何时候开始学习,都不会嫌太晚,而且自己主动要求学习,才会产生对自己有帮助的效果,这样的效果不在于是否拿到一个文凭或者学位,而在于能不能帮助自己在工作,做人这些问题上获得进步。其实,学习,应该是一个相当享受的过程,而享受的前提,就是自己要有期待。一个懂得思考,如何学习的人,自然有能力和世界相处,自然会寻找到一条适合自己的人生道路。
七年前的你是什么样子?仅仅是模样变化了吗?还是心境都变了?或者是所有的一切都变了?我们总是走的太匆忙,以至于没有时间停留片刻,看看自己,审视自己。
我一直佩服有才能的女子,在这弱肉强食的社会,闾丘露薇无疑便是代表。以报道全球重大新闻事件而闻名的女记者,时刻奔赴在新闻的前线,的确是行走中的铿锵玫瑰,这一次她用对比的方法将最真实的自己展示在读者的眼前,相隔七年,两个视角看自己的变化,审视自己。
其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便是关于大学与关于选择。关于大学:七年之前,我想,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大学的四年,正是自己人生转折的四年。学习如何学习,学习如何恋爱,学习如何面对这个社会,学习如何对待自己的生活。七年之后,我明白,人生会怎样,不是依靠一句话来支撑自己,而是依靠自己形成清晰的价值观,依靠自己应对变化的能力。许多人都将人生的转折点强加于大学,我们不是非大学不可,只是我们需要一个支撑,需要一个理由让自己思考。关于选择:七年之前,人生时刻在进行选择,关键是,在选择的那一刻,要知道自己的长处以及要什么。七年之后,这些年,我经常收到很多年轻人的来信,询问我,在求学以及工作的问题上,如何进行选择。我总是告诉他们,既然已经是成年人,应该学习为自己做决定,并且承担后果了。人一生中总是做着选择,一切命运的变化都是因选择而起。而往往我们敢于选择,却逃避后果。
《行走中的玫瑰》实际上就是闾丘露薇审视自己的回忆录,我们或许可以从书里可以看见一个女强人背后的成长历程,但是我们更应该看到的是一个成功的人敢于给自己一个审视自己的机会。
古人云,日省三身。我们理应停下脚步,好好看看自己,给自己一个审视自己的机会,整装,继而重新起航。
明媚的春光下,美丽的玫瑰花纵情地盛开着,甜香,
又有着幽秘的魅力。它娇艳,迷人,就像那年轻女子羞
涩的脸蛋上泛着的微微红晕,在温柔的阳光下低头微笑。
可有谁知道那春光下掩盖着的丑陋?
细流说:树根准是一只猴子把它的尾巴插在地里,
仍下不管,径自走了。
难道树根真就如此丑陋,如此的微不足道,如此的
惹人讨厌吗?不!不是的!它很美,美过每一朵只会迎
风招摇的鲜花;它很重要,重过每一座人们为炫耀财富
而修建的高楼大厦;它很受人爱,胜过无数人为之倾倒、
追求的金钱。因为它从不居功自傲,只是默默地,恒久
地看守着自己的丑陋,延续者丑陋。为另一半身体提供
无尽的生命。
其实丑陋与美丽挨得很近,有时是一步之遥,有时
是身前身后。只要你愿意,丑陋总能变得美丽,自然,
美丽也更容易变得丑陋。我赞扬一切不因丑陋而自卑,
反而奋发向上的精神,因为他们教会我丑没关系,
只有心灵与精神才会恒久地美丽。就像玫瑰花盛开后总
要凋零,还得靠树根重新注入生命。
我们也要学习玫瑰树根,不要过多地在乎总会流逝
的容貌与青春,而要在有限的生命里积极奋进,多做有
益的事情。灵魂与精神的鲜花会开遍每一块天空,每一
寸土地,让所有人都为之欣喜,这才是最美的花。
最美的花,就是从丑陋中开出的美丽!
看完这篇短文《伴我行做的火把》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母爱如山,父爱似海,有了他们地守护和关爱我们才能健康成长。
这篇文章写的是:我每天都要晚自习,回家是要走一段漆黑的夜路,在路上害怕遇见鬼。父亲就在路上为我,保护我,照着我下山暗中点火把,让我不再害怕的事。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我知道火把是父亲点的那一段,写出了父爱多么伟大,多么自私。
成长总是遇到困难,我总是想绕道而行,可爸爸妈妈告诉我:克服困难,勇攀高峰。小时候,爸爸让我学骑自行车,因我胆小,总是不想学,怕受伤。爸爸说:这点小挫折小坎坷都克服不了,以后怎么克服更大的困难?爸爸开始辅助我骑了,刚开始骑时,车子总是摇摇晃晃,像是要倒一样,于是我便刚上车不久就纵身往下跳,跑离了车子。爸爸看见了后严厉的批评了我,扶着车子继续推着我走。学会骑自行车后,我发现爸爸的手上磨出好几个泡,腿也被车子碰青了,每天陪我训练,累得满头大汗。
读完这篇文章,明白了文中这个父亲的心思和他那矛盾的心情,也深深理解了我的父亲,是啊,如果没有爸爸近乎冷酷的严格,哪有我今天的进步啊!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400字 读《夜莺与玫瑰》有感
最近,我读了与萧伯纳齐名的才子王尔德的作品《夜莺与玫瑰》故事中那些精彩的对话,感人的情节,至今另我深受感动。
这个故事写的是一个贫穷的男青年为了能和爱人跳一支舞,想按照爱人的要求送她一支红玫瑰,可是这个男青年只有白玫瑰,为了这件事,他十分的烦恼。这件事被他花园里的一只夜莺给知道了,于是夜莺便去求那花园里的玫瑰树,可玫瑰树只能产出白玫瑰,要想要红玫瑰,必须用自己的鲜血来染红,于是它就让花枝的刺深深的扎进自己的身体。夜莺染了一天一夜,把白玫瑰染红了,可它自己却再没有睁开过眼睛。后来,男青年发现了这朵红玫瑰,于是他把这朵玫瑰送给了他的爱人,可她违背了自己的诺言,没有与男青年跳舞。
夜莺为了帮助男青年实现愿望,献出了自己那宝贵的生命。这种乐于助人。不顾个人安危而牺牲自己的精神深深的打动了我。而在现实社会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人。白衣战士叶欣;救火英雄梁铁练;人民子弟兵黄晓文他们都是我们的好榜样!
夜莺和我们身边英雄们的善良。勇敢和乐于助人的心灵,使我们的社会生活更加和谐。更加美好。所以我们应该励志做一个有用的人。为人民。为社会。为国家作出应有的贡献。
看完这篇短文《伴我行做的火把》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母爱如山,父爱似海,有了他们地守护和关爱我们才能健康成长。
这篇文章写的是:我每天都要晚自习,回家是要走一段漆黑的夜路,在路上害怕遇见鬼。父亲就在路上为我,保护我,照着我下山暗中点火把,让我不再害怕的事。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我知道火把是父亲点的那一段,写出了父爱多么伟大,多么自私。
成长总是遇到困难,我总是想绕道而行,可爸爸妈妈告诉我:克服困难,勇攀高峰。小时候,爸爸让我学骑自行车,因我胆小,总是不想学,怕受伤。爸爸说:这点小挫折小坎坷都克服不了,以后怎么克服更大的困难?爸爸开始辅助我骑了,刚开始骑时,车子总是摇摇晃晃,像是要倒一样,于是我便刚上车不久就纵身往下跳,跑离了车子。爸爸看见了后严厉的批评了我,扶着车子继续推着我走。学会骑自行车后,我发现爸爸的手上磨出好几个泡,腿也被车子碰青了,每天陪我训练,累得满头大汗。
读完这篇文章,明白了文中这个父亲的心思和他那矛盾的心情,也深深理解了我的父亲,是啊,如果没有爸爸近乎冷酷的严格,哪有我今天的进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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