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之书读后感

一本好书就像沙漠中的一捧清泉,滋润我们的心灵,读经典书籍作品对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就有很大的帮助。我们在读作者写的作品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为了加深印象,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作品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你也许需要"丛林之书读后感"这样的内容,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够喜欢并分享!

丛林之书读后感(一)

【丛林之书】的作者是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小吉卜林。作者的这个头衔,让我对这本书充满了期待。

【丛林之书】分为了正篇和续篇,一共有十五个故事,每个故事都阐述了人与动物与自然不同的微妙关系,引人深省!

其中,书中有一个修行僧普兰的奇迹的故事,让我感触颇多。故事讲述了一个在印救地位很高的实权者普兰。达斯辞去了官职,舍弃原有的一切,来到一个宁静小山村的神庙里,成为了一个苦行僧。在神庙里,普兰。达斯跟周围的动物们朝夕相处。再往后,小山村遭遇到了一场山崩,所幸普兰。达斯在山崩到来之前,带着所有的村民和动物躲过这次灾难,不幸的是普兰。达斯却在这次山崩中去世了。

普兰。达斯之所以能在山崩到来之前感知到有灾难到来,是因为他平时与动物接触较深,让他知道了动物的不安情绪,是一种危险即将来临的信号。从而也让他救了一村人的一性一命。这个故事让我明白:生活中,很多时候,一些不起眼的的小事可能关乎一性一命。而很多时候,只要你肯接受、肯贴近动物和大自然,得到的可能是你意想不到的结果。

以前我们也听到过于普兰。达斯相反的故事,有人类肆意破坏自然,最后遭受大自然灾害的故事;也有不了解自然的探险者,不断挑战自然,从而葬身在自然之中的故事;还有生活在自然中的人们,无辜遭受自然灾害的故事。拿普兰。达斯的故事与之相比,很多人会把普兰。达斯归结为奇迹,可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觉得普兰。达斯是因为贴近自然,接受自然从而自然也接受了他,也给他指出了一条融入自然的道路,才使得他可以不同于别人,提早感知到灾难。

【丛林之书】的作者与其说他是在讲述故事,不如说他是在讲述一个个值得我们深思的人与动物与自然关系的问题。

丛林之书读后感(二)

这本书出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之手。翻开书页,就好像进入了亦真亦幻的热带丛林,徜徉其中,亲眼目睹古怪又刺激的丛林生活。

印救樵夫的儿子莫格里,被老虎追赶,误入狼一穴一,成为了狼群的一员。他在抚养与呵护下渐渐长大,经历危险而大难不死,面对财宝毫不动心,也有许多辉煌壮举,最终成为了一个叱咤风云的山林之子。

本书虽然没有多么深刻的立意,但个人带来的却是美好的感受。一旦进入书中,就会感到心旷神怡,欲罢不能。

最令我佩服的是莫格里的勇敢与机智。他利用狂怒的水牛群杀死了老虎谢尔汗;引一诱红一毛一狗进入死亡地带,那里的野蜂让它们死伤大半;调集群兽,踏平邪恶村庄,让丛林淹没那里这一切都是人类智慧的体现。向动物们发号施令,身先士卒勇敢诱敌。这是本书最大的亮点。

这本书一直被当做童话来读,给无数人留下了美好的童年回忆。但在浅显的语言,新奇的故事背后,也有一定的寓意。

原始森林古老而神秘,其中生活着无数兽民。莫格里到来之后,在巴希拉的保护和巴卢的教育下,他熟知了森林法律;老蟒蛇卡阿智勇双全,在危险降临时出手相救;狼兄弟形影不离,关心他的安慰,为他提一供帮助森林好像一个大家庭,无时无刻呵护他的成长,让他成为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

相较之下,莫格里出生的村庄则是另一番景象。人们互相猜忌,嫉妒富有的米苏阿而以莫格里为借口说她是巫师,老猎人满口胡言,说莫格里是魔鬼他们一个个愚昧无知,肆无忌惮,令莫格里十分厌恶。

同一时间,文明的村庄与原始的丛林却形成如此大的反差。动物一团一结互助,人们却善恶不分。这无疑是一种辛辣的讽刺。

不管怎么样,丛林是美好的,动物也是美好的,这就是本书给人带来的纯粹的享受。

丛林之书读后感(三)

这个长假,我看了【丛林之书】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法律的重要一性一!

这本书是英国诗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的一本着作,讲述了以狼孩莫格里为主题的9个故事,为我打开了一道通向神奇的丛林世界的大门,使我急不可耐地跟随莫格里进入亦真亦幻的热带丛林。

莫格里还是婴儿的时候,被老虎谢尔汗追逐,误入狼一穴一,被母狼收养,成为狼群的一员,丛林的故事就此开始。莫格里在狼群的抚养下逐渐长大,在他的周围,慈祥的狼一妈一一妈一,忠诚的狼兄弟,勇敢机智的黑豹巴希拉,淳朴善良的老熊巴卢,刚直的狼首阿克拉,智勇双全的蟒蛇卡阿等一群群鲜活的动物组成了一个温暖的集体,他们赋予了莫格里智慧,勇气和力量。在老熊巴卢和巴希拉的教育下,莫格里明白了对动物来说最重要的丛林法律,在他的生活中,有被猴子诱-惑而被饥一渴折磨的惨痛经历,也有被蟒蛇援救而大难不死,被奇异珍宝诱-惑而不为所动的成长传奇;有过在人与兽之间难以取舍,去意彷偟的心灵磨砺,更有智杀老虎谢尔汗,全歼红一毛一恶狗的辉煌壮举。他的成长历程,正如神秘的丛林一样,危机四伏而又风景无限,波澜壮阔而又纯净清新,就这样,莫格里成为了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一个叱咤山野的丛林之子。

在书中,吉卜林用显而易见的语言,隐身挥洒于从崇山峻岭,激流田野之间,美丽的大自然带着干湿两季的风雨雷电扑面而来,个个人物奔跑跳跃,恍如插身而过,一个人一兽穿梭,生机勃勃而又充满弱肉强食的梦幻世界跃然纸上,呼之欲出。

细细品味这一个个文字,作者的深刻寓意在我的品读下已经显出端倪。丛林中的豺狼虎豹正是人世间的芸芸众生,大自然正是作者心中的理想社会,而作者推崇的丛林法律,不正是作者心中的社会法则吗?

我明白了,原来良好的法律与秩序都是如此重要,在丛林中,丛林法律使动物们好好地生存,融洽地交流,组成了一个大家庭,而人类社会,也应该遵守法律,使人类社会变得跟美好!

【丛林之书】告诉我们一个小男孩在母狼的抚养下长大,长成了一个强壮,勇敢而又聪明的孩子。

男孩长大之后帮助狼群解脱了重重困难:他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利用牛群杀死了与狼群有着不解之仇的老虎谢尔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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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故事读后感


《丛林故事》是英国作家罗德亚德·吉卜林写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丛林故事读后感,欢迎参考,希望帮助到您!

丛林故事读后感【1】

告诉你一个小秘密,今天我把在学校买的书《丛林故事》给看完啦!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小狼孩莫格里,和棕熊巴卢, 黑豹巴希拉,狼头领阿克拉,老虎谢尔汗,还有蟒蛇卡阿。除了谢尔汗,另外的人都在帮助莫格里,打败谢尔汗。

在莫格里还很小的时侯,谢尔汗把他拖到了丛林里,幸亏被好心的狼家庭救回。因为莫格里是人不是狼,所以狼群里议论纷纷。就在这时,谢尔汗跳出来说:“它是我的!”可狼群已同意收留莫格里了,就一起保护它。莫格里在狼爸爸和狼妈妈的抚养下长大了,同时,巴卢成了莫格里的老师,巴希拉和卡阿成了他的好朋友。但是,因为谢尔汗的挑拨离间,让狼群误会了莫格里,把他赶出了丛林。莫格里只好回到了人居住的村庄。

为了消灭谢尔汗,他从村里把水牛赶到丛林,去打谢尔汗。牛群把谢尔汗活活地踩死了。等谢尔汗死后,就有猎人想抢虎皮。可莫格里曾发过誓,要把虎皮铺在阿克拉的脚下,所以不肯。猎人就生气地回村说莫格里坏话,大家都相信了,于是,村民们用石子扔莫格里,把他赶回了丛林。

莫格里又和狼兄弟们生活在丛林里。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莫格里很勇敢.坚强,狼爸爸和狼妈妈都很有爱心,我要向他们学习。

丛林故事读后感【2】

暑假时,我买了一本《丛林故事》,我一回家,便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在印度西奥尼丛林,有一家三口来野营,孩子的父母生火做饭,小孩在草地上玩。瘸腿老虎邪汉突然从草丛中跳了出来,吓跑了父母,小孩无意间爬到了狼洞附近,被狼发现并收养了,取名“毛克利”。

读到这儿,我刚开始还以为狼会吃掉毛克利,没想到他会收留毛克利。这让我又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

后来,狼群因为邪汉的煽动,毛克利被赶回了人类社会。

毛克利在人类社会找到了亲生父母,并学会了说话、放牛,还带着一群水牛把邪汉压死了,于是毛克利就把虎皮剥了下来。正剥着的时候,恶毒的猎人首领巴尔道来了,他一看见毛克利正和一只狼在一起剥虎皮,心里十分害怕,认为毛克利就是恶魔,召集村民赶走了毛克利。

看到这,我已经火冒三丈了,毛克利为民除害已经是值得赞赏的了,为什么还要赶毛克利走呢?我不得不佩服毛克利,他竟然可以面对那么多困难,如果换成我,我早就忍受不住这么多折磨的。

回到了丛林,毛克利每天都想回村庄看看,最后,他虽然十分舍不得丛林,但是他在大家的建议下,还是恋恋不舍的走了。

读完后,我的感悟很深,我想:毛克利遇到困难时冷静、会思考并解决,而我呢?冲动、急躁;毛克利做事仔细、认真,我做事粗心、大意……毛克利身上还有许多优点,所以我们要向他学习。

丛林故事读后感【3】

我在暑假里读了一本名叫《丛林故事》的书。是罗德亚德·吉卜林先生写的。

书的内容十分精彩。讲的是一个刚几个月大的孩子爬到了狼窝里,狼收养了这个小孩子。后来,他在棕熊巴鲁、黑豹巴格西拉、蛇卡和丛林里许许多多的动物的帮助下,渐渐长大,渐渐成熟。最终走出丛林生活到人类身边。后来他就保护狼群,保护野生动物。

我从中懂得了知恩图报。在书中,狼们对他很好,所以他回到人类身边,就不让他们伤害狼,射杀狼。我们就应该学习他,滴水之恩要以涌泉相报。就像我们的爸爸妈妈,为我们付出的一切都是为我们好,特别是我的奶奶。八十多岁了,还为我做饭洗衣服,我在她生病的时候,给她倒水,给她按摩。可我只做了这么一点点,她就直夸我。

读完这本书,我对狼和猛兽也有了新的认识,以前我觉得狼、熊、虎、豹是与魔鬼一样可怕的动物,一想到它们我就会感到恐惧、害怕。可我现在知道它们其实很温顺,只是人们把它们想得很可怕,要知道人杀它们的数目,是它们杀人的数目的几千倍。

我们一定要学习那个小狼孩,他懂得知恩图报。一个被狼养大的孩子都懂得这一点,我们人肯定能做到吧?

[丛林故事读后感]

沙之书读后感


沙之书读后感(一)

从未接触过,听到过博尔赫斯。更别说关于博尔赫斯的作品。在这堂课开始前,一切都是熟悉的。唯有博尔赫斯!玖了十几年的书了,不曾知道博尔赫斯不知道算不算是肤浅。大师级别的文章也多多少少读过一些。脑海里正搜寻着似乎听到的关于博尔赫斯的这个人。老师的开场白将我思绪打断!在博尔赫斯的小说中,隐藏在虚构故事中反复出现的主题往往是时间和永恒,存在的荒谬,个一性一的磨灭以及人对自身价值的探究和对绝对真理的无望追求。在短篇小说【沙之书】中,那本虚构的沙之书【圣书】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象征着无穷无尽,小说的主题揭示了人类面对着无限时,进入了无所适从难以摆脱的真实困境。至此将我引进博尔赫斯的世界。

博尔赫斯煞有介事地描述了一本无限之书。这本书像沙子一样无始无终,页与页之间总还有其他的页,无穷无尽。小说最出人意料的地方有两处:一是沙之书奇妙特一性一的显现;一是我将沙之书藏在图书馆里。在作品的开头,读者根本不可能想到会有这样一本沙之书;而当读者读到小说中间时,也根本不可能想到沙之书最后的结局是被藏在图书馆里。博尔赫斯的小说就是这样,总是让人充满期待和惊喜,让人不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而当读者读完全篇,又能有无穷的想像和回味。【沙之书】讲述一个波澜起伏的小故事。虽然短,但并不妨碍作者在如此短小的篇幅里施展他叙述的才能。

沙之书读后感(二)

沙之书是某种神秘之物,小说主人公我对待它的态度先是好奇,然后是钻研,然后发现对它了解得越多,则不了解的部分也越多,就越意识到自己的渺小;然后迷失于无法自拔的敬畏,再然后是恐惧,最后是逃避。这个过程前面的几个步骤和人类科学探索的步骤是一样的,只是最后一步:是逃避还是坚持显示了博尔赫斯与崇信科学的人的分歧对于笃信科学万能的人来说,他们会用进取的心态坚持;而对于相信神秘主义的博尔赫斯来说,在令人敬畏之物面前,他会选择停步。不管怎样,【沙之书】提一供了一个人遭遇无限之物的心理感受过程,这经验是新鲜的、独到的,因而是迷人的。

作为一个玄想型作家,虚构在博尔赫斯的写作中无疑占有重要地位。在【沙之书】里,作者虚构了一本现实中并不存在的沙之书。这是小说的核心意象,是整篇小说得以存在的支点。为了让这本书显得合情合理,作者设置了小说的其他附属情节:一个去过孟买的【圣经】推销员,交易的详细过程。我面对沙之书的先喜后惧以及沙之书的最后下落,这一切使故事丰厚起来。之所以把沙之书的来源地确定为印救的孟买,源于博尔赫斯对于东方的神秘想像,他的许多小说都是以东方异国情调为背景的。这之间有一个神来之笔:我想把它付之一炬,但怕一本无限的书烧起来也无休无止,使整个地球乌烟瘴气。这是典型的博尔赫斯式的充满幽默和睿智的想像,同样有助于使叙述显得煞有介事。在这些情节中,除了这本沙之书是非现实的之外,其他的都是现实生活场景。这些现实场景让沙之书也显得像一个现实之物一样合情合理。这里涉及到博尔赫斯对待虚构和幻想的态度:他想努力抹去幻想和现实的界线,让虚构嵌入现实之中,与现实浑然一体。似乎对他来说,幻想即是现实,现实也是幻想,生活之中处处有神迹。唯美主义作家王尔德曾说:不是艺术模仿了生活,而是生活模仿了艺术。对于博尔赫斯来说,同样可以说:不是小说应该遵循现实的逻辑,而是现实应该向小说靠拢。

【沙之书】开头一段博尔赫斯即表明了他对待虚构的态度:如今人们讲虚构的故事时总是声明它千真万确;不过我的故事一点儿不假。这里,人们可以理解为是那些主张写作忠于现实的人,他们的小说强调尽可能地贴近现实,但在博尔赫斯看来,反而可能是虚构的;而他的故事虽然看起来荒诞不经,但可能反倒是一点儿不假。这和博尔赫斯对虚构一向的看法有关。在【论惠特曼】一文中,他说:一件虚假的事可能本质上是实在的。对博尔赫斯而言,虚构是艺术创造的根本点,是抵达更高实在的方式;通过虚构,写作这门活动往往可以最大限度地接近心灵的复杂活动。

以【沙之书】为例,尽管我们在现实中谁也没有看见这样一本书,但我们都曾经被无限的星空所震撼,被无穷尽的人类历史卷入沉思。【沙之书】所表达的正是人类面对无限之物时心灵的真实深度。这样,沙之书便类似于一种透镜,它来源于人类的智慧,可以穿越现实的障碍。【沙之书】也证实了虚构作为一种写作方式的有效一性一。

失物之书读后感


失物之书读后感范文一

《失物之书》是另一种穿越,希望引起我们的重视。--《序言》

当童话故事不再是令人感到美好而幸福,而是它与现实生活相比更显绝望,更悲剧。不由的感叹道:童话都让人心感忧伤,那我们该怎么办那?《失物之书》就像本黑童话,故事语言生动,引人入胜,但是揭示的道理却是以反面的黑暗的角度,发人深省,使人印象格外深刻!

戴维,一个失去了母亲的孩子。自此,他便带着仇视的目光看着家中的一切。后妈,和这个家中新出生的宝宝乔治无疑成了戴维眼中夺取他原有的一切的扫把星.之后,他循着妈妈的声音踏入一个奇幻的世界

在那个世界中,邪恶、、恐惧、黑暗、怀疑、残暴、嫉妒、自私成了主导。一张又一张被现实扭曲的脸,一个又一个被现实扭曲的心灵,让我瞠目结舌。可是总有东西可以克服这一切--爱。爱让戴维在面对利益的威逼利诱和保护自己一直仇恨抢走父亲的爱的弟弟乔治时,他坚决的选择:保护家人!这时,人内心中最本质,纯洁的天性就展露无遗。

有爱,何惧?

《失物之书》读后感范文二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二战期间,男孩戴维的妈妈得了重病,不久便离他而去。此时,父亲再婚所带来的惊愕和冲击,对继母新生儿弟弟的嫉妒与憎恶深深的幽怨在戴维的身边织就一个幻灵的世界,他听见了书在说话。从小就和妈妈一起阅读的童话、神话与民间传说,从黑夜里、从林地里召唤戴维,呼唤他进入一个充满残酷、血腥、征伐的险境。白雪公主、小红帽、骑士罗兰在那里,故事中的美好人物以匪夷所思的面貌出现,一切如同真实的人生道路,充满了险恶和重重难关。惟有不逃避、惟有肯原谅,惟有找到神奇国度里那本被遗忘的《失物之书》,戴维才能得到新生。

这个故事看似在写一个穿越故事,而事实上呢,穿越,这是现代文学里多么响亮的核心词汇!但是这里面有差别,大多数穿越小说,小人物一旦回到过去或来到未来,小宇宙多半可以爆发,要么一统天下,要么将敌人打个落花流水,要么拯救了一切,而主角本身更是不用说了,拥有一切又一切力量或职位。总之,与我们的戴维是不能比的。戴维,同样是故事中的主角,但所有这些南柯一梦的荣华富贵与他完全无缘,他所要做的只是在这个险恶的世界中艰难地活下去,寻找着妈妈,寻找着回家的路。但是在这条充满坎坷的路上,他会知道一些事情,学到一些东西,认识不同的人。更重要的是,他会开始真正的了解自己,面对自己。

现实生活在童话故事中投下自己的影子,无论多厉害的变形,都能在现实生活中找到根源。最后,遭遇了那么多的主角,并没有像童话那样获得一个幸福的人生,我忘不了扭曲人对他的那些诅咒:你所在乎的那些人--爱人,孩子,会全部倒在路旁,你的爱也无法拯救他们。健康将舍弃你,你会变老,生病,最后在痛苦中死去

而戴维只能一直走下去,一直往前走,在乎的人倒在路旁了,也要一直往前走。直到生命的最后。

但他内心却温和平静。哪怕是一瞬间,在生命结束的瞬间找回了所有失去的,忽然之间这悲剧变成上天赋予的体验--悲伤,但却依然有力量。

《沙之书》读后感


最近,由于台风的来临,我只好在家蜗居,而在家,由于无聊,我看了《沙之书》这本小说。

《沙之书》是博尔赫斯的一篇短篇小说,讲的是一个近乎魔幻的故事,但是又令人感到真实。

它叙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在一位卖《圣经》的人的推销下,叙述者见到了沙之书。这本书无始无终,只有无尽的内容,而且又时常变化。在好奇与兴奋下,叙述者买下了这本书。渐渐的,这本书让他精疲力尽,心力枯竭甚至无法入眠。不安,恐惧之情充斥了他的心灵。最后,他决定逃避,把这本书藏在了别人找不到的地方。

沙之书一本无法穷尽的书,人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沙之书好像在生活真有似的。

我们都是普通人,为了满足我们自己的好奇,在获取知识的本能下,我们在不断的去学习。学习是为了什么?在我的世界之中,学习就是为了解决疑惑,然后让我们更好地去生活。令我可悲的是,疑惑就似沙之书:当你学习、探索到了知识,解决了疑惑之后,又会有更大的疑惑出现。甚至,有时在学习、探索的过程之中就会有疑惑出现。即使你解决了疑惑,疑惑之后又有新天地,就像黑体辐射与光速问题背后拥有的广阔平原一样。悲哀!疑惑越来越大,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多,无穷无尽,真实版的沙之书!我怕,当疑惑大到、复杂到我们解决不了怎么办?那时,我们不会像《沙之书》之中那个叙述者一样不安、恐惧吗?我们,我们都是普通人!我们能力有限!难道我们学习、探索就是去自寻烦恼?我开始我的怀疑学习目的了。

为什么学习?为什么学习?为什么学习!学习可以解决疑惑?但是他却带来更大的疑惑!学习消去了一丝恐惧、不安,却又成倍的反馈给你。还是老子说的好绝学无忧。

这时,我想起季老也有一句话:真理不是愈辩愈明,而是愈辩愈糊涂。的却如此,以前人对世界的思考是如此简单世界是神创造的。而现在,世界不仅是世界,还是思维、夸克、能量子、时间、空间......令人头痛无比!学习难道真的是让世界更加复杂?

那,我们此时此刻学习干什么?不要学习?不要学习的人,好像不可称之为人吧,而是猿猴吧。人生在世一出生就会学习,无时不刻在学习。因为人类有着更强的学习能力,人就之所以为人了吧。我们如今放弃学习那就等于放弃做人,去做猿猴。

当然,我没有认为动物是卑贱的,我知识说明在这个世界之中,我们是人,我们有我们自己的本分,我们有我们自己的使命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如果我们退缩,那么就是自我退化!

所以,作为一个人,若心中为人,我们就得学习、探索、解惑。虽然眼前是无尽的小疑惑、大疑惑、更大的疑惑。但是我们就是要走下去!我记得高尔基笔下的丹柯有一句话:世界上的一切都是有尽头的!是的,一切都是有尽头的,疑惑也是如此!虽然有些浪漫主义倾向,但是我想人生就是一次浪漫主义的存在吧。虽然前路漫浩浩,但是推动它的进步是我们义不容辞的任务,我相信必定会后继有人!

也许,我忽略了一个事情,人生在世不仅仅仅是学习、解惑而已,而且是活得幸福感。如果有朝一日,我可以推动人类认识的进步那是最大的幸福感吧。

我,作为60亿沙之书的手捧者之一,愿无怨无悔的学习、工作、解惑、推动认识进步!愿我自己久远地记住这一点去点亮我前面的路,不让我迷失方向。

丛林拯救记读后感


丛林拯救记读后感范文一

莽莽的热带原始森林,神奇无比的动物世界,就已经令人无限神往了,而更加引人入胜的是,这个动物世界的中心是一个闻名世界的狼孩。狼孩毛葛利由母狼腊克沙的乳汁喂养大;棕熊巴鲁教给他丛林法规和各种鸟兽的要语;曾经在国王的兽笼里生活过的黑豹巴格伊拉给他传授捕猎技能和生活经验。他遭受过猴子们的绑架,最后由大蟒蛇喀阿把他解救出来。他同丛林居民经受了百年未有的干旱的磨难,听了动物世界的创世记,亲身体验到丛林法规的威力。他凭借自己的智慧驱赶排山倒海般的水牛大军,踩死了丛林恶鬼老虎希尔汗。他指挥大象哈蒂捣毁了一座作恶多端的人拥有的村庄,让丛林把它吞并。他目睹了人为财死的经过,后来又以他的智慧挽救了狼群,消灭了野狗,一直到他17岁的时候,一种莫名的春天的冲动驱使他奔向人间。最后他成了一名出色的护林员,成了家,并有了孩子。

如同许多寓言故事一样,动物世界往往是人类社会的折射。在这里,兽语禽言都被译成人类语言,每个动物也都具有各自的姓名和个性。在动物世界,如同人类世界一样,有一种大家共同遵循的法规,那里也有真假、善恶、美丑的斗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这里,人类的贪婪、残忍和荒谬,通过狼孩和各种动物的天真无邪的眼睛揭露出来,更显得饶有风趣。毛葛利尽管在动物世界里生活了十几年,但他的人性并未湮没在动物世界里,他受到动物兄弟原始、淳朴性格的熏陶,但人毕竟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他以自己的力量和智慧赢得了丛林居民的爱戴和尊敬,被奉为丛林之主,最后他终于回到人间,在保护林里当了一名出色的林警,成了人类文明社会的一员,却没有与原始淳朴的动物世界完全隔离。这一切,通过英国第一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生花的妙笔描绘出来,使这些故事成了世界文学中脍炙人口的杰作。

《丛林奇事》是英国第一位诺贝尔奖得主吉卜林在世界文学中最为脍炙人口的作品。本书诗文并茂,每篇故事前有序诗,后有歌谣,突出了故事的主题。诗歌语句淳朴,音调铿锵,与曲折动人的故事相得益彰,具有童话般的魅力。

《丛林拯救记》读后感范文二

丛林拯救记观后感

这是一部保护金丝猴,保护大森林题材的儿童剧,三个孩子到姥姥家过暑假,姥姥的脚给崴了,药店也没中药了,于是孩子们决定入山找中药,不料在森林里巧遇盗猎者,于是和盗猎者们展开一场猫捉老鼠的寻龙游戏。

观看影片以后,使我对影片中的八位孩子们机智勇敢的精神无比敬佩,他们为了保护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金丝猴,开始团结起来,想方设法,制造陷阱。哪怕在深山老林里受饿、淋雨、熬夜也不放弃跟踪坏人,捕捉他们的犯罪证据。最终配合当地的**机关,解救了金丝猴,逮捕了不法分子。

孩子们顽强的意志,不怕困难的精神值得我去学习。正是他们的这种精神,才使动物得到保护。我要以他们为榜样,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做一个保护动物的小卫士。

丛林历险记读后感


丛林历险记读后感范文一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丛林历险记》。这本书选自英国作家吉林卜的《丛林故事》中最优秀的篇章。这是一部具有童话色彩的动物小说,它不仅描写了大自然和动物的心理,而且着意阐释了自然界的规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个人的孩子,他叫莫格里,这是野兽们给他起的名字。他是被一个叫谢尔汗的老虎叼到森林里来的,是狼爸爸和狼妈妈救了他,并把他抚养长大的。他以他的聪明才智带领狼群度过许多难关。最后,他终于回到了母亲身边。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红狗那一章,它讲述了狼群探知一群想统治天下的红色野狗要经过他们的所在地迁移到北方去,狼群打算大战一场,杀杀红狗的锐气,决定由莫格里来指挥战斗。莫格里去找蟒蛇卡来帮忙。卡告诉莫格里怎样对付红狗,莫格里照卡说的做了,就这样,森林里发生了一场惨烈的战斗,当然也是一场辉煌的战斗,狼群赢了。  

我真的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充实了我的课外生活,它不仅给了我乐趣,还让我明白了生活就是竞争,每一种生物都得为自身的生存进行斗争,因而需要毅力和勇气,需要纪律和有效的行动。

《丛林历险记》读后感范文二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许多书。其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丛林历险记》这一本书。

《丛林历险记》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狼孩毛葛利由母狼的乳汁喂大,棕熊巴鲁教给他丛林法规和各种鸟兽的要语,曾经在兽笼里生活过的巴格伊拉传授给他捕猎技能和生活经验。毛葛利遭受过猴子们的绑架,最后由大蟒蛇把他解救出来。他与丛林居民一起经受了百年不遇的干旱,听了动物界的创世纪亲身体验到丛林法规的威力。他凭借着自己的智慧驱赶排山倒海的水牛大军,踩死丛林恶鬼老虎希尔汗。他指挥大象哈蒂捣毁了一座作恶多端的人所拥有的村庄,让丛林把它吞并。他目睹了人为财死的经过。后来又以他的智慧挽救了狼群,消灭了野狗群。直到十七岁的时候,一种莫名其妙的春天的冲动,驱使他奔向了人间。最后他成为了一名出色的护林员,并且成了家,有了自己的孩子。倚栏轩文学网

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受颇深,明白了人与动物是可以和平相处的。人与自然的和谐是美妙的。这让我想起当今社会,人们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让珍稀动物成了盘中餐,使许多珍稀动物都深受灭顶之灾,有些已经成为历史。所以我希望人们在吃各种野生动物时想想,正是我们的行为导致了血腥的滥捕滥杀,正是我们的行为使孕育了几十亿年的地球动植物资源逐步消失,也正是我们贪婪的行为地球灾难不断,我们的地球家园正在哭泣。所以我倡议:保护动物爱护自然让我们从小做起。

我真的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充实了我的课外生活,它不仅给了我乐趣,还让我明白了生活就是竞争,每一种生物都得为自身的生存进行斗争,因而需要毅力和勇气,需要纪律和有效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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