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严读后感
上完《尊严》这一课后,我感悟很深,认识到了人有尊严、有恒心就一定能获得许多财富。
课文向我们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主人公哈默和其他一群人逃难来到美国南加州的沃尔逊小镇,当杰克逊大叔慷慨给他们食物,别人的狼吞虎咽,哈默却要求杰克逊大叔先给他派活做再吃饭。哈默的尊严得到了杰克逊大叔的赞赏,并成为了他庄园里的好手,二十年后,哈默成为了石油大王。
很多人认为哈默是靠尊严而成功的,但我认为光有尊严是不够的,还要有恒心和果断而正确的选择。当初杰克逊大叔让他留下时,他可以选择继续逃难,到别的国家再选更好、更轻松的工作,可是他选择留下,先扎好根,再去冒险。
课文让我感触最深刻是哈默说的那句:先生,我不能吃您的东西,我不能不劳动,就得到这些食物,我觉得靠自己劳动得来的一切是光荣的,但是有些同学去抄别的同学的作业,就是不劳而获,也许他们以后的生活也会像逃难的那群人一样。还有我们要尽力做家务活,帮助爸爸妈妈减轻负担,不做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小懒虫。
我们有手、脚和大脑,我们可以劳动、思考,我们要有尊严和勇敢的付出,只有这样我们才活得更有意义。
合起韩寒官方上最末期的一部完整作品《他的国》,大脑里写满了问号,究竟韩寒想借着《他的国》告诉我们些什么?寓意着什么?读者又领悟了他的几分意境?
我在书的扉页上看到韩寒的篇首引,他说:我几欲把主人公变得很悲惨,有无数个地方都可以结尾,可以让他一无所有,失去生命,但是到最后,我没有这样做。如同书的情节一样,就算你在大雾里开着摩托车找死,总有光芒将你引导到清澈的地方。字里行间,我似乎读懂他要告诉我们纵然人生之中不幸再多,却仍会有余后的生机。是应该把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搬出来作为《他的国》全书的总括吗?
主人公左小龙在书中如此忐忑,除了狂奔的皇后号摩托车与心中一腔的梦想,左小龙似乎患得患失地失去所有他本该有的。随着情节发展,后来,一开始对自己死心塌地的泥巴因为生计无奈地离开自己,自己心中的向往黄莹也远去他乡,亭林镇也不再那么温暖,大帅依旧守着自己的园子。而左小龙在经历了生死徘徊的一幕后,终于放弃了一开始想要带着演唱团进军音乐界的梦想,也不再怀恋冲出318国道的梦想。
正在主人公左小龙万念俱灰的时候,韩寒妙笔回春般地用两封信件与皇后号摩托车的失而复得的引领下将主人公引入下一个希望旅程。在书的最后,左小龙与变异的萤火虫一起飞驰,在大雾连天的318国道里飞奔,在他下定决心要找回泥巴,帮萤火虫找回龙猫时,韩寒用一句话结束并令全书本已陷入绝望的局面突然回转,反而闪现此全书任何一章节都要闪光之处。韩寒安排给左小龙的最后一句台词是:你能发光,你应该飞到我的前面。画龙点睛地为全书画上句点。
毋庸置疑,韩寒成功了,而他留下的揭露的现实问题该怎样使我们这些花季奋青去揣测?我们该怎样面对与主人公左小龙一样的境遇?
因为这本书,我改变了对韩寒颓废主义的想法,虽说依旧厌恶郭敬明笔底的怪癖,但是,却可以别样地接受韩寒的励志......
韩寒揭露了我们的迷惘,更多的则是激励,只是,我们谁看到了?就像我的偶像雪小禅曾经说过的一样:我曾想过放弃,想过遗忘,却从未想过离去。因为放弃是为了更好地向前;遗忘是为了减缓所有的无奈;而离去却意味着放弃一整片天空!
梦想,会有无数次的断点,除了我们自己没有人会刻骨铭心地记录下我们曾跌倒过多少次。但,只有这样拾起残留的坚持继续脚下的路,海阔天空,一路是蓝,才会彼岸花开。
以上就是我读完《他的国》后,对韩寒想要在《他的国》表现出的东西的理解。
他的国读后感(一)
第一次看【他的国】是同学介绍给我看的,那之前还没看过韩寒的作品,对他的文笔也不是很了解,只是看封面的时候就觉得这个很凄凉,也不知道为什么,直觉告诉我这本书的结局注定是个悲剧。
主人公左小龙是个年轻人,居住在一个小镇里,那里有一个执着一爱一着左小龙纯情小女生,可是左小龙却喜欢一个喜欢唱歌的漂亮女,虽然觉得故事情节会很俗,但是主人公看起来却是焕然一新的。
小龙他非常喜欢骑摩托车,他希望能有一天骑着摩托车游遍各个地方。因为他喜欢骑摩托车的感觉,所以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可以无规则停车的小镇。
他也喜欢自一由,所以他并不排斥守着雕塑园的工作。相反还很一爱一护里面的东西。而且小龙不喜欢不健康的歌曲,所以经过一些街道,听到这些歌,便会用引擎声盖过音乐,然后就会一而能很自豪的神情看着那脸被气紫老板。
绝小龙的梦想则是建立一个合唱一团一,希望有一天他的合唱一团一能变的很有名,可是第一个成员竟然是哑巴。
他做事从来只是作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在那样一个混乱,视金钱为生命的社会,他只是顺其自然。可是他也曾为了赚钱在一肛一门里塞了5只温度计,真是令人震撼啊!
我曾以为结局是左小龙会意外死掉,而且我一并认为是开车出车祸死的,可是结局却不是这样,有点出人意外。小龙并没有死,并看到了他人生中的明灯变异的萤火虫。所以他这人是不能死的,他是他的国的主角,希望。所以韩寒给了他光芒,让他继续发光。
青春是不可能来第二遍的,或许你接触青春的时候有一点渴望,惧怕,但是这将是你人生中不可磨灭的岁月时光。
他的国读后感(二)
花了三个小时看完这本韩寒的书,放下书的时候,有一丝悲。
记得第一次看韩寒的书,是在表哥家里看【三重门】,那个时候读小学,只是记住了这个日后成为我偶像的人的名字和书里那些让我艳羡不已的运用纯一熟的文字。
韩寒自己说,这是第一次写出这么完整的故事,确实如此。我想,这并不只指故事本身的完整,也有故事中情感的完整。在【一座城池】上市以后,曾与表哥讨论过韩寒,他说文字还是好,只是不如以前锋利了。而现在看【他的国】,更觉得是这样的。书里不光有一脉相承的韩寒式的言语,也有从未出现过的和这些带有攻击一性一的言语同等地位的情感与光明。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随时都担心主角死掉。虽然主角到最后也没死,但若不是这个温柔的结尾,他会有一个悲惨的结局。因为在现实中,在那样一个环境下的那样一个人,恐怕会活得比书里更可怜。
看这本书的时候,很多次地问自己,我是主角那样的人么?我并非是说韩寒的书怎么怎么,我只是想说,这本书,至少对现在的我,是一面镜子,而更重要的,对将来的我,也许也会是一面镜子。
最后用这本书正文前的那段话到最后一句作为结尾吧:就算你在大雾里开着摩托车飞驰找死,总有光芒将你引导到清澈的地方。
他的国读后感(三)
一个要一直跟着他的泥巴,家败了,父亲死了,跟着母亲离开了亭林镇。一个自己想得到最终也没得到的黄莹,为了她一爱一的人离开了亭林镇。唯一一个能说得上话却看不到他的刘必芒,由于没有大动物,致使餐馆倒闭。他左一龙只是去电信大楼看看亭林镇,被误认为自一杀,最后也应了下面叫喊跳下来的人,跳了下去。从医院康复后看到两封信:一封是黄莹的,语言简短,直叙了她对另一个男人的死心塌地;一封是泥巴的,道出了在他昏迷的日子里发生的事,以及他不曾问,实际上是不感兴趣的事,再近一步就是不感兴趣的女人的事。读罢似乎才真正明白,什么是自己要去追求的。骑着自己心一爱一的摩托车,在雾里,同样遇到了萤火虫,说不出话只能用气声对它说:你跟我走,去找到泥巴,我帮你把龙猫找回来。
文里提到了广东的食客,是这样的广东食客们认为,商家太土帽,老鼠他们早就吃过了,算不得新鲜事物啦。除了人以外,咱们都吃过。这时,旁边有人提醒:人咱们也吃过了,你忘记了,上次咱们在那哪吃过死婴有些也挺搞笑的:左一龙之前把温度计嘴里放几只,腋窝里几只,一肛一门里几只。在波波杯文艺晚会结束后,那些政客乐呵呵的把温度计放进嘴巴里。还有很多人堵在印刷厂门口,这些听信了拍在相机里的人会被送到派出所,也验证了那一话。唯一留在相机里的左一龙回答:我是路过的,我是去打酱油的。同时里面也写出了国人的财迷,只信了美国佬要赏献上大动物的人20万美金,便去围攻自家人。当然也不会少了,官员换了一朝,关系也要重新理
我们学习了《尊严》这一课。 这篇课文主要讲:石油大王哈默年轻时,他们正在逃难,饥饿难忍,但他拒绝了送到面前的食物,坚持要帮别人干活儿可爱肯进食,后来,庄园大叔把他留在了庄园里,他最后成了庄园里的一把好手,庄园大叔还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了他。 读了这篇课文,我深深的体会到了:只有尊严+不懈的努力才能获得巨大的财富。
面面俱到,应写自己读后在思想上、行动上的变化。
尊严读后感400字(一)
自从我学了【尊严】这一篇课文之后,改变了我以前许多愚昧的想法。
这篇文章的主人公是石油大王哈默和镇长杰克逊大叔,在哈默非常困难、穷困潦倒的情况下,杰克逊大叔把饭菜放在他的面前时,它不但没有像其他人一样狼吞虎咽的吃起来,而是问杰克逊大叔先生,您有什么活需要我做吗?从这一点我可以体会到他拥有尊严,因为他在很饿的情况下还能这样做,这一点是平常人办不到的事。而杰克逊大叔的回答却是:我没有什么活需要您做他的回答同样让我感到敬佩。以前,我只知道只要努力挣钱就可以拥有一大笔财富,就可以过上好生活。现在我才知道,有了尊严比任何东西都要宝贵,因为有了尊严就等于有了一大笔财富。
玖了这篇文章使我懂得了人活者要有尊严,用了尊严才有志气,才会奋发图强,努力拼搏。最终达到自己的目标。
尊严读后感400字(二)
今天,我阅读了【尊严】这篇课文,我深有体会。
这篇课文是一个美国年轻人的故事。一个寒冷的冬天,在逃难的路上,他饥寒交迫,但是却拒绝了杰克逊大叔的食物,理由是他不能白吃食物,只能等干完活才吃。后来他留在杰克逊家,成为庄园里的一把好手。两年后,杰克逊把女儿许配给他,并且预言:这个年轻人百分之百是个富翁。
玖了这篇课文,我认为一个人可以没有财富,但必须要有尊严,这是一个人最大的财富。要有了做人的尊严,就可能拥有财富乃至一切。
备受苦难的年轻人在食物面前,选择了尊严,放弃了食物,他也知道如果放弃食物的话,他的生命可能会就此终结,可是他没有放弃尊严,宁可让自己的生命划上句号,也不肯丢下尊严。法国着名的军事家狄龙在他的一战回忆录中写到:他带着步兵第80一团一要占领德军一个城堡,可是他的士兵敌军一火力给压制住了,狄龙向士兵喊话:谁设法炸毁城堡,就给1000法郎作为奖励。他以为士兵们会前赴后继,可是没有一个士兵冲上去。一位军长说;如果您不提悬赏,他们都会冲出去。于是他又发了一个命令:为了法兰西,士兵们,冲啊!士兵们冲出战壕,很快便占领了城堡。
这些士兵们与课文中的年轻人一样,都拥有了人生最可贵的尊严,那个年轻人后来成为了美国赫赫有名的石油大王阿曼德亚蒙哈默。哈默用生命扞卫自己的尊严,我们也要用优异的学习成绩扞卫自己最宝贵的尊严。
尊严读后感400字(三)
今天,我读了【尊严】这一课,获得了很大收获。
课文讲的是石油大王哈默年轻时,以自己的言行维护了个人尊严,赢得了别人的尊重,从而改变了自己命运的故事。哈默,他是一个意志坚定的人,他意志坚定到杰克逊大叔要他先吃饭后做事,但哈默硬要先做事再吃饭,最终赢得了杰克逊大叔的敬佩,而且预言:哈默将来一定是一个百分百的富翁,因为他有尊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尊严,但是当你面对厄运,面对困难,是否会想哈默一样以自己的言行维护个人尊严,哈默的可贵就在于他无论怎样穷困潦倒、饥寒交迫,都不肯向命运低头。也正是他这种可贵的品质,才得别人的尊重。
玖完这篇课文,我决定像哈默一样要有自己的尊严,有尊严才会有志气、有斗志,才会奋发图强,不断进步,要做个像哈默一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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