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之犬》是我在沈石溪小说集《野猪囚犯》中读到的,里面收录了《保姆莽》、《和乌鸦做邻居》等沈石溪创作的很多令人震撼的小说。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篇小说,是《灾之犬》。
这是一篇讲述狗与人之间的情感的小说,也是沈石溪的真实经历。曼广弄寨子的猎人艾香宰收养了猎狗花鹰。但自从养了它,艾香宰家就祸事不断,请来巫师,巫师说这条狗阴气重,艾香宰想卖掉,沈石溪买了下来。然而这以后,许多祸事也发生在了他头上:他带着花鹰打猎,跳跃一条半米宽的小溪时崴了脚;沈石溪带花鹰在林子里埋捕兽夹时,铁夹上的插销自动脱离,铁杆砸在了手背上
沈石溪拆了狗棚,想赶走花鹰,但花鹰不走。沈石溪就遮住它的双眼,把他赶到一片林子里。三天后,花鹰还是回来了。沈石溪气得踢断了它的骨头,可每当沈石溪出门时,花鹰还是远远跟着他。后来,他把花鹰引上山,把一块牛肉丢出悬崖,花鹰毫无戒备,纵身一跃,咬到了牛肉,却掉下了布满荆棘的悬崖。可当天下午它死里逃生,还是回来了。
一天,沈石溪在河里被鳄鱼困住了,花鹰突然出现在他的视野内,沈石溪喊:花鹰,救我!,它听到了后,义无反顾地跳下了水,与鳄鱼厮打了起来,沈石溪趁机逃到了岸上。
沈石溪对花鹰的态度改变了,他搭好了狗棚,做了一锅红烧牛肉,等着花鹰归来。
沈石溪一定万万没想到,自己憎恨到极点了的花鹰,最后在自己命悬一线,千钧一发之际竟然成了自己的救命恩人。都说狗是动物中的忠臣,这个故事印证了这一点。故事中的猎狗花鹰之所以被称作灾之犬,是因为谁做了它的主人,谁就会遭到没完没了的祸害。作者沈石溪也是如此,于是他就想方设法将它丢弃,甚至是迫害它然而,故事中的花鹰无论受到主人怎样的打击,驱赶与迫害,在主人的生命受到威胁时,忠诚的秉性仍驱使着它义无反顾,舍身救主这样令人感动的行为即使是我们人类也未必个个都做得到啊!
神犬奇兵读后感(一)
【神犬奇兵】以杨烁、夏凡、王洋、王煜等当红影星为主角,把军旅之中的人犬之情展示的形象感人。一改军旅小说的刚硬线条,【神犬奇兵】在热血的军人生活中添加了很多生活的元素。
事实上,即使是军犬说到底还是人跟动物的故事,其本身仍然有很多的生活素材。郭有栋(杨烁)所在炊事班是离一线战斗较远的单位,相对来说其本身更生活化,因而并不像有些战士那样严肃、刚硬。郭有栋的圆滑、风趣使军营与社会紧密相联,卖犬一节充分展示了他的机智与亲民特一性一,凭借自己的一张嘴硬是把犯罪分子忽悠晕了,并且不动声色地指示军犬回去报信,这使得他十分接近当下的青年人生活,让人感觉极接地气。
从其所在的生存环境来说,这个人物是军旅中的特例,其风趣幽默的个一性一恰恰中和了军旅派作品的严肃,形成热血却不失灵动的风格。当然,【神犬奇兵】并不只有幽默,以龙飞(夏凡)、熊雄(王煜)为代表的战友则让我们看到了战士的铁血风采。尽管军营中也有丰富多彩的生活,但只要有战斗就会有伤痛,龙飞、熊雄所经历的战友牺牲让他们极度收敛自己的感情,因为他们明白,在间不容发的战斗中任何感情都可能是致命的。与其说他们是炫酷的,不如说是战斗在一逼一迫他们成熟。
当然,作为故事的另一半主角,军犬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或许整个故事中最动容的就是三连那一群群退役的军犬。每一条军犬都有它们自己的故事,都有它们的荣耀。对于这些退役军犬,我们或许同样应该称一声战士,因为它们为保卫和平作出了不输于人类的贡献。军犬兽医员员老付(张永健驹军犬的感情既是战士对战友的感情,也应该是我们对于战斗英雄在一个和平大环境的年代,生活中仍然会有暗流涌动。而那边战斗在前线的英雄们连同他们的战友军犬,就是我们和平生活的最大保障。能保境安民的对象无论是人还是犬都是英雄,让我们向那些特殊的、默默无闻的士兵致敬。
神犬奇兵读后感(二)
【神犬奇兵】就这样陪伴了我半个月的暑假生活,和剧中的人物一起哭笑成长,感悟人生。我在这里记录一下我的一些感悟吧。
军犬,其实我们都不陌生,经常有新闻讲述训导员退役不得不跟自己饲养的军犬分别时发生的感人故事,比如帮训导员叼背包等等。本剧中讲述的军犬小米为避免训导员谢连城误食毒蘑菇,宁愿自己吃掉所有毒蘑菇而中毒的故事其实在之前已经有所耳闻。记得第一次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就觉得犬真是太通人一性一了,那个瞬间会觉得心暖暖的。
犬魂一缕荡悠悠,天地亦生愁。空天阔地何处去,东西狂飘流。来世仍为犬,为国一任刀砍头。青梦几回眸,生亦悲秋,死亦悲秋,从警飞驰遍九州。铜头铁尾玉兰蔻,忽闻吠声传霄汉,云中也做百犬头。这首词让我受益匪浅。
在这部剧中,从第一集军犬子弹为训导员熊雄挡子弹;到军犬小米为谢连城吃下毒蘑菇;再到小米不惜一性一命把谢连城脚下的手榴弹叼走,炸烂肺部,我终于忍不住失声痛哭。
这部电视剧让我知道了犬的忠诚,也认识到了犬为了主人可以丢下一性一命不管,请大家多多一爱一护犬吧!
神犬奇兵读后感(三)
小朋友们,你们知道吗?在今年暑期,有很多部电视剧上映了。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神犬奇兵】。它讲了三连的一群聪明勇敢的战士和机灵勇一猛的狗的故事。
在【神犬奇兵】中,我最一爱一的是一只叫小米的狗。它有黑黑的小鼻子和红红的小一舌头,它全身雪白,只有耳朵尖上的一毛一是淡淡的米黄色,当它蜷起来的时候,就像一一团一毛一绒绒的白雪球。真可一爱一!
小米的主人叫谢连城,他的战友们都叫他谢一刀,他是一个武功高强、一爱一憎分明、幽默、也很固执的战士。小米出生时奄奄一息,谢连城开玩笑说要把它给吃掉,但看它可一爱一,就收养了它,并且一精一心饲养它。可是这只小狗滴水不进,像死了一样,没办法,谢连城就把它埋了。可第二天,这小狗居然从土里爬出来了。这么顽强的生命力,震动了谢连城,他决定把这小狗好好养下去。
谢连城用一奶一瓶给小米喂一奶一喝,逗小米玩,还举起它的两只前爪当手跟大家打招呼谢连城把小米当自己的孩子一样养着,还把它叫丫头呢!渐渐地,小米长大了,谢连城开始训练它,小米学会了扑跳钻火圈小米很聪明、勤奋,很快就练出了一身好本领。小米还是军犬队里嗅觉最灵敏的一条犬呢!它与它的主人谢连城一起出色地完成了许多的任务。
有一次,他们接到了一个新任务到丛林里去搜索一群坏蛋。小米用它灵敏的嗅觉,很快找到了其中一个坏蛋。并且用叫一声告诉它的主人。这个坏蛋有一槍一,他不停地朝小米开一槍一,小米左躲右闪,一点也不害怕。它真聪明,真勇敢。很快,谢连城赶来了,坏蛋在他跑来的方向扔了一颗手榴弹,刚好扔在他的脚边,小米看见了,立刻跑过去,用嘴巴叼起手榴弹就朝远处跑去。谢连城惊呆了,大喊着小米。一会儿,手榴弹就炸了,小米倒在了血泊中,它的主人得救了。最后,坏蛋被消灭了,小米也没抢救过来,英勇牺牲了。它在临死的时候,还告诉懂与犬交流的霍班长,说要它的主人以后好好照顾自己,不要想念它,以后遇到事情脾气不要太急躁,要冷静看到这儿,我哭了。因为我觉得小米不仅聪明勇敢,而且对主人很忠诚。
狗是人类的朋友,它们聪明可一爱一,善解人意,我喜欢狗。我一定要向【神犬奇兵】里的小米和其他犬学习,做一个勇敢、忠诚的使者!我要给它们敬一个少先队队礼,表达我对它们崇高的敬意!
我今天学了汪晓洁写的《乌塔》,这篇课文让我深有感触、受益匪浅。
这篇课文主要讲了一个德国十四岁的小女孩乌塔,通过自己的努力,独自游遍欧洲的故事。
说起乌塔,我感到很惭愧。同样都是孩子,我已经九岁了,可是日常生活还要父母帮忙打理,而乌塔却已经可以自己打工挣钱游历欧洲;我上学回家都要父母接送,而乌塔一个人游遍欧洲却镇定自若我觉得乌塔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比如说:她独立的思想和独立生活能力,自己挣钱去旅游,却不找父母要一分钱虽然我暂时不能跨国旅游,但是我们一定要学习乌塔独立的品质。
我认为:乌塔有这么强的独立生活能力,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
第一是外国的小朋友敢于离开父母,思想独立,敢于挑战;第二是外国的父母愿意放手,并鼓励自己的孩子培养自理能力。但是我们中国的小朋友大多是独生子女,父母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碎了。父母一直庇护孩子,根本就不放心孩子独自生活。要不就是父母很愿意让我们学习自理能力,但我们不敢面对和尝试。
所以我希望中国的父母要适当放开自己的手,让孩子们自己做自己的事。我也希望我们小孩子要向乌塔学习。
看到了吗,那西边凄艳的晚霞?那是一个古老民族的伤口在滴血
当那几车、几十箱、几百卷的文物被运往其他各国时,孰知,那是我们中国延续到现在的伤口。
那愚笨的道士总是自作聪明,当他把洞窑壁画涂成自己觉得漂亮的样子的时候,他不知道,他损害的是一个民族的文明古迹;当他把那些婀娜的雕塑砸到他满意为止时,他不知道,他丢弃了一个民族的文化古物;当他以贪图小利送出洞窑里所有东西后,他更不知道,他已成了一个千古罪人
仅仅一个道士,就毫不吝啬地把我国千古文明送了出去,我们是该批判他的愚蠢,还是该批评当时统治者的短浅目光?一个金光闪耀的石窟,怎会让一个道士看管?还有那些文人竟然知道这些文物的价值,又为什么单单吝啬于那点运费?就像作者说的只要看看这些官僚豪华的生活排场,就知道绝不会穷到筹不出这笔运费。相比较外国的那些学者冒着生命危险前来征集的精神,这又是何等的令人悲哀!
当看到我国的文物被运往其他国时,我的感情不单单可以用愤怒来形容,那种是感情高于怒与恨的。
当日本学者说我想纠正一个过去的说法。这几年的成果已表明,敦煌在中国,敦煌学也在中国时,中国专家没有太大的激动。对啊,敦煌在中国,敦煌学也在中国,可那些文物却不在中国。当自己的东西到了别人手里,自己研究时还需经过别人的同意,且要用照下来的胶片去研究。这可谓只是心酸所能概括的?
伤口总会被抚平的,可那个疤痕,却无法抹去
这是一本打动学生心灵的动物经典。这是一段感动几代人的人狗情缘。没有什么可以阻挡,一只忠犬回家的坚定步
自从老师给我们推荐了这本书之后,迫不及待想阅读了。。。。。。我妈妈就买下了这本书。因为我对灵犬莱西充满了好奇。她为什么是灵犬莱西呢?书里发生了什么事情?他有什么魅力能感动的几代人?等等。这些我都很好奇。可是我也很兴奋,因为《灵犬莱西》会给我一一解答。
灵犬莱西的作者是美国的挨里克奈特。他既是一名作家,也是一名剧作家,生于英国西约克郡。少年时移居美国,婚后定居宾夕法尼亚洲。不幸的是1943年,因飞机失事不幸身亡。《灵犬莱西》成书于1940年,1943年被搬上荧幕,小说和电影都获得了空前的成功。此后,多次被翻拍成电影和电视剧感染了一代又一代观众。
《灵犬莱西》讲的是柯利犬莱西是山姆家最值钱的财产。也是他的儿子乔最亲密的伙伴。但迫于生计,莱西被卖掉并被新主人带到千里之外。虽然锦衣玉食,备受呵护。但莱西却一心要回到主人身边。她千方百计逃了出来,凭着直觉一路向南,翻山越岭、忍受饥饿,还被围捕追打差点丧命即便如此,只要还有一息尚存,莱西回到主人身边的信念便从未动摇
最令我感动的是书中提到的乔抱着莱西那里山姆卡拉克劳夫家的柯利犬从苏格兰跑回来了,我感到非常惊讶。一只柯利犬从苏格兰跑到英格兰那路是有多么遥远?可以说你一生都走不完。可是一只柯利犬却做到了。没有人可以相信。她是从苏格兰跑到英格兰!支撑他的是什么呢?是一种从未动摇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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