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理智与正义中永生——读《复活》有感

读着书,诗意的生命被开垦出最丰美的田园,大凡成功的人士,他们都和书籍有着不解之缘,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脑中不停的有新的想法,此时就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为什么我们不能产出一篇自己的读书心得分享与他人呢?小编现在向你推荐在理智与正义中永生——读《复活》有感,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想象在十九世纪的俄国满目疮痍的大地上,劳苦大众被各种赋税压迫着直不起腰杆来。民不聊生。也试想在装饰得富丽堂皇的宅院内穿梭着各种谈笑风生的名流贵族。他们举手投足间是何等贵气,事实却毫不掩饰地显露出他们游手好闲、穷奢极侈的气息。列夫托尔斯泰将贫富悬殊的两个世界通过一系列描写表现得淋一漓尽致。

作为男主人公的聂赫留朵夫正是看清了整个社会的真实面貌而怜悯一爱一护劳苦民众与弱小者,愤恨憎恶贵族与统治者。

聂赫留朵夫是一位阔绰的公爵少爷,他在青年时期与娉婷的女主人公玛丝洛娃相识并互相一爱一慕。在年少的冲动下,他们偷尝了禁一果。在聂赫留朵夫离开后她才清楚地知道自己怀孕了。本该是一段栀子花般的一爱一恋,结局却让人唏嘘。从那开始,她开始厌恶一切。正是这种消极的心理让玛丝洛娃陷入无助、仇恨的状态中。她不堪凌一辱而反抗,为此她丢一了好几份工作,而新生的婴儿也不幸早早夭折。种种打击使玛丝洛娃彻底沦陷。为了生存,倒一逼一成了处处卖弄风情的“窑姐儿”。倨傲的聂赫留朵夫为此放下了身段,开始反思自己的罪恶。

聂赫留朵夫渐渐认清了官一场及贵族名流的各种嘴脸,他们无形中为自己贴上了“为自己而活”的人生信条,错综复杂、卑鄙下流、虚伪、麻木、残忍。他亲临了农民们迫于政一府而苦不堪言的生活。他开始清醒、开始思考、开始忏悔。最终被兽一性一的人攫住的人一性一渐渐苏醒,是聂赫留朵夫在理智上认识到应该同情劳动人民和憎恨统治阶级。他的一精一神,得到了极大程度的复一活。聂赫留朵夫崇尚平等、博一爱一,他的灵魂在奔跑,竭力想逃离这个肮脏、卑劣的贵族生活圈。而作者托尔斯泰不顾家人反对,改变了自己的贵族生活方式,并终生与文明的罪恶和谎言对抗。聂赫留朵夫难道不是托尔斯泰的代表者、托尔斯泰思想、感情的载体吗?

后来在聂赫留朵夫的“赎罪”下,玛丝洛娃原谅并重新一爱一上了他,可她不愿因为自己而拖累了他,最终与政治犯西蒙松结为伉俪。玛丝洛娃的一精一神,不是简单地复一活,而是达到了崇高的、完美的境界。同样崇高的还 有英国名著《简一爱一》中拥有独立人格的简一爱一。不为金钱、不为浮名,回到她双目失明的挚一爱一身边。简简单单的一爱一,就这样默默厮守一生。玛丝洛娃与简一爱一的一爱一平凡简单却难掩伟大的光芒。

小说中另一位隐形的重要人物——无名老头子,同样引人重视。不起眼却不平凡。他对宗教、法律、监狱、官僚制度进行了深刻而激烈的批判。若聂赫留朵夫是托尔斯泰思想感情的载体,无名老头子才是托尔斯泰的代言人。

《复一活》是托尔斯泰在单独中的洞见,是歌颂人类同情的最美、最真实的作品。也许正是托尔斯泰的睿智与觉悟使《复一活》这部名著历久弥新,成为永恒中的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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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复活》有感


读《复活》有感

《复活》的情节其实很简单。十年前,涅赫柳多夫曾经和玛斯洛娃真诚地相爱过。七年前,他给了她一百卢布,留下身怀六甲的她就走掉了。这的确是恩格斯所说的无产阶级姑娘被资产阶级男人所勾引这样一个老而又老的故事。

只是伟大的作家,总是能够在俗套的故事里,带领读者领略不一样的灵魂探索。七年后,涅赫柳多夫坐在陪审团的位置上,玛丝洛娃却以妓女的这样一个身份站在审判席里,被指控谋杀。涅赫柳多夫认出了玛丝洛娃,却因为记起来过去种种自己的不道德而深怕她认出自己。而后经历了漫长的思想斗争,亲眼目睹玛斯洛娃的苦难,这唤醒了他生而为人的责任与担当。他意识到自己的罪孽,并下决心赎罪,他决定替玛丝洛娃伸冤,即使失败也陪她流放并下定决心要与玛丝洛娃结婚。然而,玛丝洛娃并不领他的情。

对一个苦苦挣扎于基本生存的人来谈灵魂,似乎辽阔了一点。所以,对于玛斯洛娃而言,在开始的时候并不主动寻求灵魂的复活,相反,她一再放纵自己在命运的沼泽地里,挣扎,沉溺,再挣扎,再沉溺。也是涅赫柳多夫为案件各种奔波失利,陪同她流放,并且在监狱和流放途中那些革命圣徒的思想与行为感染下,唤醒了她因穷困潦倒而沉睡的灵魂原来在沼泽地里,也可以仰望星空。

只是千帆过尽,她最终拒绝了涅赫柳多夫,也就意味着她在灵魂上不再需要他的搀扶和拯救。她在经历各种苦难折磨之后,拥有了完全而独立的尊严、责任和爱。这使得她成为一个全新的人,和最初与涅赫柳多夫相遇时羞涩美丽的她迥异,也与后面堕落放荡在生死线上徘徊的她不同,她获得了灵魂上真正意义的复活。

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生活品质的提升,在物质丰盈的现代化生活中,潮流推着人们不断加快步伐往前。时时刻刻觉得,自己想要太多,得到太少。浮躁似乎成为了我们年轻人的一种标签,我们带着这个标签,在不同的地点,不同的场合,把主语宾语甚至是谓语转移。逐渐失去自我,内心却久久不能得到平静和快乐。只是啊,我们都忘记了,人们的命运,不过随风而逝,富贵与贫贱,并不是最本质最要紧的东西,并不能决定我们的灵魂是否鲜活,时间会在不知不觉中改变人和地点,也只有自己变得自由后,与他人相处才真正的开始呢。

在《复活》一书中托尔斯泰写道:一个是精神的人,他为自己所寻求的仅仅是对别人也是幸福的那种幸福;另一个是兽性的人,他所寻求的仅仅是他自己的幸福,为此不惜牺牲世界上一切人的幸福。众所周知,托尔斯泰在八十二岁的高龄,为了彻底地告别他深恶痛绝的旧生活,在寒冷的冬夜弃家出走,最后病逝于一个车站。他用《复活》更是用生命,向我们诠释了那些生命中真正本质真正要紧的东西。

麦家曾经说过一段话,笔者觉得特别美好,他是这样描述的:童年的你经常做一个个玫瑰色的美梦,红帆船载着你的梦想,成为你生活的开始。想想生活的开始是这么美好,心灵为什么要那么孤独、脆弱、痛苦?会痛苦不是一种生的才能,敢于沉溺痛苦也不是做人的美德。什么时候都不忘记自己曾经是个孩子,曾经有一个甚至几个玫瑰色的梦想,才是真正的美德和生命力。这也才是生命中真正要紧的东西。

如果有一天我们发现自己淹没在人群之中庸碌一生,那是因为我们没有努力活得丰富。所以,穷尽一生,我们不过也只是要努力成为一个有专业技能的人,不失去自我也没有过分强调自我,然后别什么都想要的人么。即使这个世界与你无关,你也要试着了解和适应这个世界,成为一个能够和自己和平共处的人,成为一个能够安稳读书,淡定做事的人。


《理智与情感》读后感:理智中的情感,情感中的理智


《理智与情感》读后感:理智中的情感,情感中的理智

昨晚通宵看了英剧版的《理智与情感》。虽然在n久的某个年代,看的中文书,但竟没有一丁点印象,只是隐约记得是大团圆结局的,所以中间遇到什么失望和挫折,告诉自己,不用怕。(老是摆脱不了小孩子那种害怕悲剧结局的心态)

Jane Austen的这部小说,讲的是两姐妹的爱情故事,表面理解,姐姐Elinor是理智型,妹妹Marianne是情感型。但,所谓的理智,所谓的情感,是没有绝对的。

无论Elinor之前多理智,多克制,隐藏这心中强烈的爱,或者拒绝透漏心中累人的悲伤,她最后还是和Edward在一起了。也许有人会说,这样不是很好吗?两情相悦,有情人终成眷属。但,如果,Elinor足够理智的话,她应该想得更多,Edward现在什么都没有了,没有财产,没有社会地位,没有正当职业,是个正式的“三无”人员。况且,他之所以能够恢复自由身,是因为他的未婚妻Lucy因为他一文不值而向他老哥移情别恋。那如果,Lucy是个纯情专情女子,不是因为这个卑鄙的理由离开Edward(有时候我会觉得Lucy很惨,为了营造这个大团圆结局,Austen牺牲了她的品德),那结果又是怎样呢?有两种可能,第一,Edward和Lucy从来都是真心相爱的,他们从此贫穷,同时也幸福地生活下去。那么,Elinor只是Edward的一个候补,Edward就成了Willouighby一样的负心汉了。第二,如果后来,Edward最爱的还是Elinor,但为了一个私下的,4年前的承诺,他成了感情的懦夫。所以,在爱情面前,Elinor选了一个可能是负心汉,也可能是懦夫的人,显然是不够理智的。更别说Edward的情况不能给她和她的家人带来任何物质上的安慰。

回到Marianne,她真的是十足的情感型吗?我看未必。虽然,在前部分,作为一个涉世未深的小姑娘,她因为逃避大年纪的追求者Brendan而遇到了年纪相仿的Willoughby。M被W的英俊气质和相同的文学爱好所吸引。他们两发展相当迅速,直到有一天,W要突然要离开,(原因是他把一个15岁女孩搞怀孕了,他的阿姨拒绝把自己的财产继承给他,所以他不得不跑去伦敦找个有钱富人结婚,来解决生活问题)遇到这么一个男人,任何一个女人都会倒霉得心碎死了。只是Marianne在这个过程中稍微大声尖叫了几下,会和家人分享当时的心情而已。所真的,倒霉与情感无关。所以,如果前一段是有那么稍微一点,Marianne是表现得情感,那么,后一段,她就显得足够的理智了。经历了这么多,之前她一直讨厌的老男人Brendan终于成为她的爱人的。因为,每次在她倒下的时候,每次在她最需要的时候,Brendan都毫不吝啬得付出他的爱。在受过伤后,Marianne看透了爱情的本质,她愿意接受Brendan,那是理智的表现(我不得不说)。说真的,爱,其实是可以培养的(当然,也有一定的界限,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拿去培养的)。既然这样,选个条件比较好的,又那么爱自己的人去培养,不是可以更幸福,更安稳吗?又何必让自己心里挂着一个连自己都负责不了自己的人(例如,Willoughby),去折腾呢。况且,以Brendan的背景,她们一家人都可以过上安稳的小康生活了。所以,Marianne的这个选择,足够理智了。

话说回来,无论是表面的理智与情感,还是内在的情感与理智,我想说的是,喜剧,悲剧,与理智无关,与情感无关, 那是命(在文学作品里就是作者的安排)。在那个年代,(其实,跟这个年代没什么区别),女人都在坐在家里(或任何一个男人可以随时找到她们的地方)等着,等着他们的爱,或者绝情的消息。除了和他们谈情说爱的那些美好但短暂的时光外,她们对他们一无所知。他们订婚了吗?他们有几个女朋友?他们将会在什么时候迫切地跟某个其他女人结婚,她们都不知道,统统不知道。(更别说他们的事业,家庭和财产的问题了。)

说完这些,把自己弄得像个爱情女愤青一样,还是慢慢回味英剧里面,依山傍海的小屋,风景真美,真怡人,光看景色就够赏心悦目了。

读《永生的眼睛》有感


我读了《永生的眼睛》这篇文章后,被深深的吸引住了,文章的作者是琳达里弗斯,讲述了作者的亲人死后为别人捐献角膜让盲人重见光明的事。

为什么人的眼睛能够得到永生呢?因为人虽死,但精神永存。对呀,作者的母亲和父亲不就是为他人造福的精神深深影响了作者和他的女儿。作者起初不同意捐献母亲的角膜,但经过父亲真诚的教导:你能给予他人的珍贵的东西莫过于你自身的一部分,如果我们死后的躯体能帮助他人恢复健康,我们的死就有了一些意义!父亲的这番话给作者上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一课。

多少年过去了,作者结了婚,有了自己的家。1980年,父亲患了严重的肺气肿,他希望自己死后能捐献所有完好的器官。这些话给了作者的女儿很大的触动,她觉得外公所留下的远非一副角膜,他所留下的是眼睛里的一片骄傲。

让我们向作者的亲人一样无私奉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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