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这句话相信很多人都有感触,而在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新作《导盲犬迪克》后,让我有了更深的感触。
一只有着高贵血统的猎犬——迪克,因为相貌丑陋,出生后就被主人遗弃。一个叫阿炯的盲童收留了它,并与他成为了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好兄弟。阿炯在茶馆拉琴,可是好景不长,老板买了一台收音机,阿炯失业了。迪克很不解,以为收音机里的声音就是罪魁祸首,于是闯了祸。阿炯的爸爸和继母都对阿炯不好,阿炯一逼一不得已与迪克和它的伴侣红娜一起踏上了找亲生一妈一一妈一的道程。在途中,红娜想把阿炯咬死,但是被迪克发现,迪克出于无奈把红娜咬死。后来得到了昆明地质勘探队的帮助,来到了勘探营,被好心的阿姨和宋经理收留了。原来好心的阿姨就是他的亲生一妈一一妈一。在饱经风霜后,阿炯决定带迪克一浪一迹天涯。
我特别佩服迪克,佩服它为主人所做的一切:它为主人乞讨;为了换钱给主人治病,不惜给人家当沙袋打拳击;为主人咬死自己心一爱一的妻子;为主人遮风挡雨。这种种真诚的行为让许多读者感到匪夷所思。这也让我想起曾经电视、电一影中的一幅幅画面:毒贩子丢下“嗖嗖”冒烟的手榴弹,战士还 未发觉,训练有素的警犬马上扑到快爆炸的手榴弹上,用身一子紧紧罩住,一瞬间后,手榴弹轰地爆炸了,警犬光荣牺牲,而战士仅仅受了点轻伤……
我似乎明白了,外表的丑陋不代表内心丑陋,动物的情感不亚于人类,只有真诚对待对方,对待朋友,彼此的距离会越来越近,彼此的关系会越来越和睦,彼此的友谊会更加天长地久,这种超越物种的情感令我感动!
今天,我读了一本沈石溪的书,它就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我们一起走迪克》讲述的是一只丑陋不堪的小狗,在断奶后被主人遗弃,他想另寻他主,结果许多人都厌恶它,最后被善良的盲童少年阿收养,当起了导盲犬。
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继母胖菊也对他不好。阿炯在茶馆拉琴,可是好景不长,骆老板购买了一架崭新的录音机,录音机可以播时髦的歌。便让阿另寻发财的路。迪克看到主人伤心,火冒三丈,把录音机撞倒了。闯祸之后,他们两个和迪克的伴侣红娜,踏上了去昆明找阿妈的旅程。他们要穿过荒无人烟的雪山死林,还要走很远很远的路才可以到达昆明。在途中红娜想趁迪克不在,把阿咬死,结果被迪克发现,最后迪克不得已把红娜咬死了。他们又帮昆明地质勘探队捡回了矿物,在昆明地质勘探队的帮助下来到了豆腐营。他们以在街头为生。在生病之后,被好心的阿姨和宋经理一家收留。
迪克为了给阿赚钱在外面靠乞讨赚钱,还在公园里当武术陪练,险些丧命。阿病好之后写了一首二胡曲,被宋经理发现,阿因此曲成名,而宋经理却把迪克关了起来,让一只白狮狗代替迪克,在观众面前表演。不经意间知道了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他的阿妈。
他们在经历了千辛万苦之后,阿放弃了在这里的好生活,带着迪克远走高飞。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被他们之间的友谊感动了。迪克虽然是一只丑陋的小狗,但是迪克却对主人很忠诚,阿炯也对迪克体贴入微。这本书使我懂得了朋友之间要忠诚,这样才可以建立美好的友谊。
它是一只普通的流浪狗,还长得有点丑:牙齿又歪又黄,身子瘦的皮包骨,身上还长满一块一块的瘌痢。可是它有一种神奇的本领,就是对着人微笑。
一个叫欧宝的女孩子,在很小的时候就被妈妈遗弃了,跟随爸爸来到了一个新的没有朋友的小镇。很意外,欧宝在超市发现了温迪克并把它带回了家,通过真诚的温迪克欧宝认识了很多朋友,其中他们在图书馆认识了图书管理员---芬妮小姐,她给他们讲了关于她曾祖父创业的故事:在美国南北战争的时候,曾祖父的父亲为了争取奴隶的权益在战场上牺牲了,母亲和姐妹也因伤寒而病逝,家也被敌人烧毁了,于是他成了孤儿。因为他的生活太苦了,想要一点甜的东西,就开了一家糖果工厂,发明了一种既可以吃出悲伤也可以吃出欢乐的糖。欧宝把这些糖分发给新交的朋友,他们从中吃出了忧郁、悲伤与欢乐,想起了令人伤心的往事,欧宝明白了,生命就像这颗糖,甜与苦总是掺杂在一起,要想把它们分开是很难的。
读了这本书,我被温迪克的真诚打动了,它虽然是一个孤儿,流浪在外受了很多苦,但它用真诚的傻傻的微笑感染了每一个人,触动了每一个人,所以我们要像温迪克一样,真正有勇气去面对现实,广交朋友,敞开胸怀走进现实中的世界。
书中有一句话写的很好:我们无法抓住任何想远走的东西,我们只能在拥有它的时候爱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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