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读小说要趁早,我不是张爱玲的老读者,以前只是零散看过她的几个短篇,也忘光了。到现在读她的唯一长篇《半生缘》,自己作为读者,却已经老了。
《半生缘》故事并不复杂。讲三十年代的上海,来自南京的沈世钧,因好友许叔惠的引介,和上海姑娘顾曼桢相爱。曼桢的姐姐叫曼璐,因为父亲死得早,曼璐早年靠做舞女养家,后来嫁给投机商人祝鸿才。曼桢和世钧因谈及婚姻,想法不合,狠狠吵了一架,世钧负气离去。恰此时,好色的祝鸿才瞄上了曼桢,曼璐本来和鸿才感情不合,为了稳住丈夫的心,她设毒计让祝鸿才qiangjian了曼桢,并将其囚禁在祝家。曼桢生下一子,后来曼璐病死,曼桢因为难割亲子之情,嫁给了祝鸿才,后又离婚。沈世钧在曼桢失踪后,打听无果,回到南京,和当地千金石翠芝结了婚。他的好友许叔惠,很早时就跟石翠芝有一种说不清的情感。叔惠出于厌倦国内生活,留学美国十年,归国后,叔惠和翠芝重逢,世钧和曼桢重逢
我没有料到这部小说是这样的惨烈。之前读过的《倾城之恋》、《金锁记》,最多算是《红楼梦》式的悲喜,谈不上惨烈。就情节上看,小说中最惨烈的地方,就是祝鸿才qiangjian曼桢的那段,不妨直录于下:
他直到现在还有几分惊愕,再三说:真没看见过这样的女人。会咬人的!他被她拖着从床上滚下来,一跤掼得不轻,差点压不住,让她跑了,只觉得鼻尖底下一阵子热,鼻血涔涔的流下来。被她狂叫得心慌意乱,自己也被她咬得叫出声来,结果还是发狠一把揪住她头发,把一颗头在地板上下死劲磕了几下,才把她砸昏了过去。当时在黑暗中也不知道她可是死了,死了也要了他这番心愿。事后开了灯一看,还有口气,乘着还没醒过来,抱shangchuang去脱光了衣服,像个艳尸似的,这回让他玩了个够,恨不得死在她身上,料想是最初也是最后的一夜。
在这之前的文字,大都比较平静而细腻,至少表面是平静的。这也正是张爱玲独特的地方。如果文字热热闹闹哭哭啼啼,很有可能就成了言情小说,那是通俗读物。到了这一段,张爱玲依然平静,但改用直描的笔法,用致命的动词,并用了艳尸这个令人毛骨悚然的比喻,把qiangjian过程写了出来。这种看似冷静的笔调,却像一记记重拳,打向我这个读者的心脏。
之前二百多页的文字晕染出来的温风中那平静的美好,就在这一刹间被撕得粉碎,由此,小说的前半和后半也不得不发生气氛上的转变。小说的前半,其实已经写完了半生缘,后半则是悲剧的延续。这出悲剧,正应了鲁迅先生的话:把有价值的东西毁灭了给人看。
读到曼桢决定要嫁给祝鸿才时,我不太理解张爱玲的处理手法。及至再读下去,是有点懂了,或者竟也未懂:母亲对于孩子的感情,恐怕我们一般男xing是体会不到的。在男权社会、在乱世里,女xing们对于男xing的反抗力究竟有多大,生活在这个治世里的我,恐怕也是无从知晓的。
作者把善良的品xing毫无保留地给了曼桢,却又让她遭遇厄运。随后,又顺着时间的延续、生活的继续,使那厄运看起来没那么糟糕。这也许正是现实本来的样子。惨烈,没有什么希望似的,却也就这样活下去。
因为并非复仇或浪漫小说,曼桢被囚禁后,并未发展出沈世钧挺身救人的情节。相反,世钧对此毫不知情,连知情的曼桢的母亲都躲避了他,曼璐则欺骗了他,谎称曼桢嫁给了在六安乡下开医院的张豫瑾,从而成功地将曼桢从世钧的生活里消失掉。加上世钧又不是一个轰轰烈烈的大丈夫,(星辰ww)因此终于返回南京,跟他并不爱的石翠芝结了婚。这个优柔懦弱的沈世钧,实在也是他二人情感悲剧的推手。
张爱玲在叙事上的另一个本事,是不动声色、三言两语勾勒出大背景。如果说《倾城之恋》里还有对日军在香港的战事的描写,那么在《半生缘》里,几乎没有写到战争,而事实是作者正是把背景设在九一八、一二八、抗日战争期间。但是,张爱玲一言两语,即写出战争的惨无人道,比如她写日军攻陷六安:
日本兵进城的时候,照例有一番奸yin掳掠六安一共只沦陷了十天,就又收复了。
这个照例,太可怕,是那种可以举一反三的词汇。虽然只沦陷了十天,但足够鬼子把全城奸yin掳掠到每个角落。在这十天里,和曼璐早年订过亲的张豫瑾,他的妻子即被日军糟踏致死,自己也被抓去,生死未卜。
小说把重逢放在战后,即抗日战争结束后。也只淡淡地写了句:这已经是战后。这是给曼桢和世钧的命运做了一个注脚。在战火纷飞的年代,人的命运受着摆布,不能自主。虽然看似战争和他们的感情之间没有直接关系。
许鞍华将《半生缘》拍成了电影。黎明倒很契合沈世钧的角色,吴倩莲也不错,只是眼稍小了点。电影自是电影,小说自是小说,虽然电影在调子方面接近小说,但小说的语言张力,电影自然无法达到,因为编剧总要在文字上做减法。而小说没有了语言,就没有了一切。
刚上班的那一年,一个同事和我一起参加自考,她很喜欢张爱玲的作品,《半生缘》就是她推荐给我阅读的。我那时因为要看书备考,而这篇小说篇幅太长,怕浪费时间,于是就走马观花的浏览了一遍,没有留下太深的印象,基本上没有看就归还了。大概只是记得开头和结尾。那时还是太年轻,没有阅历,所以不会感同身受。
一本好书在不同的阶段阅读,内心会有截然不同的触动,而《半生缘》就是这样一部很有时代感的小说。去年我买了《张爱玲作品集》,一直都没有完整的时间去读完它,直到放了暑假才静下心来读完了。后来看了林心如和谭耀文主演的电视剧《半生缘》,故事很长,有三十多集,所以想要看全不大可能,只有最后一集我在电视上和网上又看了几次,大结局是这部电视剧最出彩的地方,网上有评论说因为饰演了顾曼桢,从此观众们认可了林心如的演技。这一集的台词基本上就是原封不动的照搬张爱玲小说中的原话,的确很好。
电视剧的第35集大结局中,叙述了曼桢和世钧,叔惠和翠芝的重逢。我欣赏翠芝的处事方法:她见过叔惠解开心结之后,很快回归家庭生活。世钧试探的问翠芝:你幸福吗?你并不欣赏我的性格?翠芝不可能不知道她丈夫的事情,但是她平静地回答:我幸福呀,你幸福了我就幸福,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这个道理你还不懂吗?而这时大贝、二贝说梦话,他俩终止了谈话回房间哄孩子,并为孩子掖好被子。这时,翠芝很及时的说了一句:你还是个好父亲,世钧顿时无语,把在曼桢那里许下的承诺都咽了回去。她的机智和聪慧拉回了世钧游离摇摆的心,真是个聪明的女人。
曼桢和世钧的会面就要感伤的多,曼桢是一个理智的女人,她对世钧没有期待,她觉得老天可以安排这样的一场会面已经是很奢侈了。她只是想要把当年没有来得及说的话讲给世钧听,把误会解释清楚罢了。她知道,这一次的会面之后就是永别了。电视剧增加了这样一个场景:在人潮汹涌的路口,曼桢拉着儿子静静地看着世钧带着妻子和两个孩子从她的视线中逐渐远去,真正的从她的生命中完全退出。这个处理过渡的很自然,比小说的结局要更清晰。人生总是有很多事情让人无能为力,谁都不可能操控命运的手。还将旧时意,惜取眼前人。在朦胧的泪光中我仿佛依稀看见曼桢牵着儿子荣宝的手微笑着走向新的生活,人只要认真的面对生活,前方总是还会有无限的可能和美丽的风景。
读完了张爱玲的作品集,没有喜欢上《倾城之恋》也没有喜欢上《沉香屑》而是喜欢上了《半生缘》,这个连自己也有点意外。
其实我是想爆粗口的,我想骂祝鸿才想骂顾曼璐,也是却不知道他们到底错在了哪里,又觉得他们也是可怜的。总是难忘十几年后顾曼桢和沈世均重逢时曼桢说的那句:世均,我们回不去了。短短的8个字里面到底是包含了多少的情怀啊!她明白他们回不去了所以她也拒绝了世均说的他要与时间挣扎。即使挣扎了又能怎样,要和翠芝离婚吗,这样算是胜利吗?
有时候有些事真的很讽刺,当年世均的嫂嫂和他的母亲那样的为他和翠芝做媒,他也没有答应,而后来他却与那个女人结婚生子过一辈子。他后来回忆说他也不是非要和翠芝结婚不可,只不过那时候在他赌气想要结婚的时候刚好就碰上了翠芝。亦或是他碰到的不是石翠芝而是某位李小姐、丁小姐、王小姐他也是会结婚的。世均说:爱不是热情,也不是怀念,不过是岁月,年深月久成了生活的一部分。就像他和翠芝,翠芝也知道自己和叔惠是相爱着的,而世均也明白自己一直以来还是对曼桢念念不忘,所以当后来翠芝吊着嗓子念曼桢写给他的那封没有完成的情书时世均会如此的不淡定;所以后来在小饭馆里曼桢问他:你幸福吗?他回答说:我只要你幸福。曾经那么相爱的人,因误会分开,再因为赌气各自结了婚,再遇见又还能怎样呢?
一直觉得曼璐不是一个好女人,直到后来看见她劝曼桢的时候说:我做舞女做妓女不也收人家欺负,我上哪撒娇去?我也是跟你一样的人一样的姊妹两个,我那时候要是个烈女,我们一家子全饿死了。又对那个女人充满了深深地同情,或许能跟祝鸿才结婚已属不易,她的想法很天真,她只是想留住那个男人,但是她却不明白那个男人就像一只狼,吃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她永远也喂不饱。我想曼璐大概是不知道曼桢和世均的那次争吵是因为曼桢无法接受世均嫌弃他舞女的身份吧,或许世均没有嫌弃而是没有说服他的家人不嫌弃吧。曼桢对于曼璐一直是怀着感恩的,她劝母亲不要拿姐姐的钱,她叮嘱家人不要告诉她豫瑾结婚的事,她这样的体贴却换来曼璐那样的回报,或许曼璐自己也因为曾经做过舞女而自卑吧,所以她觉得她身边的人都像她自己一样介意曾今的那段历史。
后来曼桢和祝鸿才结婚之后,祝鸿才奇怪为什么曼桢变得那样从容,其实这正所谓应了那句话:经历了最疼所以也就感觉不到一般的疼痛了。后来见到豫瑾时她是激动地,她说豫瑾是他唯一能信任的人了,而他自己的那段噩梦般得经历,从在医院生产时愤恨的讲给临床的金芳,再到后来泪流满面的讲给豫瑾,再到后来淡然的讲给世均,这就是一种成长吧!搞不明白张爱玲为什么会安排了那样的结局,让他们在错过十几年之后再次重逢总让人觉得有点讽刺。顾曼帧与沈世钧,可谓一见钟情,他们相知,相爱,相许,可惜未能相守。不是他们爱的不够深,或许只是爱的太深,所以容不得丝毫的破损,又或者是还未爱,所以不能死生契阔。一次又一次的与对方擦肩而过。当两个对彼此念念不忘的人终于见面时,也只能是诉说着多以前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不痛不痒,曾经以为的悲怆都已经成为一些平淡的故事来说。或许,真的只有半生缘吧,所以最终落成这样的结局。
人生有那么多的悲欢离合,有那么多的集散分离,最终相爱并相守的恐怕是极少数吧,当时间慢慢流逝,人们慢慢变老时,年少所以为的伤痛,到最后都被磨平,留下的就只是些美丽的梦。
事实上,生命中总有那么些人一回头便是一辈子,一错过便是一生。所以如果遇见请不要错过,因为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在!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
在世上有许多相爱的人最终没有走到一起,而是和另一个说不上爱的人度过了一生,张爱玲《半生缘》又名《十八春》读后感。在《半生缘》中有这样一句话"也许爱不是热情,也不是怀恋,不过是岁月,年深月久成了生活的一部分"。这话未免有点无奈的味道,但问世上有多少男女结了婚,却过着没有激情、没有热情的生活,只是久而久之把对方当做了生活的一部分,就这样死寂般的生活着,索然无味,但也就这样凑合着度过了一生。
当沈世均向他的家人屈从,辞掉了上海的工程师工作,其实沈世均和顾曼桢的爱情悲剧就已经注定了,就算顾曼桢没被姐姐无耻的出卖,没被祝鸿才,沈世均和顾曼桢也不可能走在一起。沈世均的家人是瞧不起顾曼桢这种家境的人的,顾曼桢的姐姐顾曼璐做着舞女和暗娼的工作,他们这种自视清高的家庭又怎会沾上这种亲戚,因为顾曼璐的工作他们就断定顾曼桢也会像她姐姐一样,她们一家人都是"不干净"的人,所以顾曼桢和沈世均的婚事就如同镜花水月,看不到一点希望的。我并不喜欢沈世均这样的人,有点懦弱,有点小气。如果沈世均可以为顾曼桢不顾一切待在上海,可能她们两个还会有一点在一起生活的希望,但在小说中可以看出沈世均显然不是这样的人,就算勉强在一起,这么多人的阻挠,也不会生活的幸福,还是会悲剧收场。
顾曼璐是个挺可悲的人,很多人说如果不是她姐姐灭绝人性的出卖,顾曼桢就不会这样不幸了,但我认为事实并不是在这样的,刚才我已经说了沈世均和顾曼桢的爱情悲剧是有着必然性的,顾曼桢人生的不幸,实质也是有着必然性的,顾曼桢生活在一个不完整的家庭,没有父亲,如果没有顾曼璐牺牲自己去赚钱,养活这一大家人,顾曼桢可能今后的命运会更加的悲惨,顾曼桢能接受教育,能成为一个独立的女性,都是她姐姐"卖肉"换来的。顾曼璐曾经也是和顾曼桢一样的人,单纯、善良的女性。她本来有着光明的未来,可以和自己喜欢的人张豫谨结婚,但为了弟弟妹妹和母亲,她甘愿放弃这一切,能有这种牺牲精神的人本性又会坏到哪里去呢?顾曼桢是被这个社会,被生活在这个社会的人扭曲的丧失了人性,顾曼璐的出发点是多么的高尚,但社会上不会有一个人同情她,甚至连自己的家人也有点瞧不起她,只有顾曼桢没有瞧不起自己的姐姐。顾曼璐的牺牲换来了什么?就换来了别人的轻视和蔑视,我相信任何人碰到这样的境遇都会心里失衡吧!顾曼璐开始知道祝鸿才对自己的妹妹不安好心时,她是想保护自己妹妹的,所以她还有意识的和家人疏远,让顾曼桢不要像自己那样落在祝鸿才这个流氓的手中。但是后来顾曼璐和祝鸿才的关系越来越来差,她觉得自己一无所有,本身就被别人瞧不起,所以她就像捉住救命稻草似的,想捉住祝鸿才,如果祝鸿才这种人都不要她了,还会有谁要她呢?再加上她误认为自己的妹妹也像别人一样看不起她,还抢了自己最喜欢也是最放不下的人张豫谨,所以产生了嫉妒之心,激起了已埋藏在心中扭曲的人性,没有一点人性的把自己的妹妹"卖"给了祝鸿才,但最终顾曼璐也受到了惩罚,悲惨的死去。
在小说中顾曼桢的坚强、独立、勇敢的和命运做斗争的精神是那样让人为之动容,特别是小说中顾曼桢千方设法逃出祝鸿才和顾曼璐魔爪的描写,感动的可以让人流下眼泪,顾曼桢在被他们俩囚禁的那段时间她本想一死了之,但是她一直对沈世均是抱着希望的,她盼望着沈世均会来救她或者自己逃出去还是能继续和沈世均结婚,过上自己理想中的幸福的生活,虽然被祝鸿才有了孩子,她觉得这算不了什么,她始终相信沈世均是爱她的,沈世均在知道她的遭遇后会更加的爱她、保护她,但她的幻想从始至终也没有实现,当顾曼桢费劲千辛万苦逃出来时,得到的却是沈世均已经结婚的消息,这对于顾曼桢绝对是致命性的打击,但顾曼桢依然坚强的生活着,靠自己的双手,没有自暴自弃,也没有堕落。顾曼桢为了自己孩子不受虐待,也选择了牺牲自己,嫁给了祝鸿才。她不这样做还能怎样呢?难道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孩子去死。
虽然《半生缘》是一个悲剧的故事,但张爱玲还是给顾曼桢设置了能看得到希望和光明的结局,最后顾曼桢成功的和祝鸿才离了婚,也得到了儿子,她又可以重新开启一段新的生活,或者在今后她还会遇到自己很想和他结婚的那个男人,但这个人绝对不会是沈世均,沈世均的家庭和性格已经决定这段爱情会是悲剧,顾曼桢被姐姐出卖,这只是他们之间的小插曲,也就把他们俩拆散,但顾曼桢的心中和沈世均这段让自己刻骨铭心的爱从始至终都是美好的,她也没有去憎恨沈世均,这一切并不能全怪他,顾曼桢就留守着这份爱独自的坚强的生活下去,况且爱一个人并不是要得到对方,从对方那里获得什么,只要知道对方过得幸福这已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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