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河白日梦》读后感1000字

阅读一本好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一个人要想获得伟大的成就,就必须多读多思。在认真品味作者写的作品后,相信您收获一定不少,此时就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作品读后感呢?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苍河白日梦》读后感1000字,如果合你所需,不妨马上收藏本页。

  《苍河白日梦》读后感1000字
  每个人都在寻找生活的出口,或许幸运地能够看到阳光,或许永远都走不出来,最后在黑暗里消磨尽青春与梦想。
  这是一个发生在江南的故事,一群奇奇怪怪的人,做着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从耳朵老而不驯的语气里,我们似乎还能感受到从繁华到落寞那种透彻的绝望与无奈。是耳朵的叙述让人不得不静下心来,慢慢地跟他重温,那段不愿想起却注定一遍遍回忆的往事。
  我是从《中国往事》开始了解刘恒,了解他的《苍河白日梦》。《中国往事》里,镜头是飘忽的,就像人们荒诞的人生。我很喜欢这样的方式,没有什么大起大落,让人厌恶的假真情;只是平平淡淡,完全是真性情。可以跟小说媲美,实在很难得。
  说实话,自始至终我都不能了解曹光汉。他似乎什么都不在乎,又什么都放心里了。他太善良,有时候善良的有些残忍,他对不起玉楠,从一开始就是,他根本不知道她想要什么。他非常的无助和软弱,他的出身和所处的社会背景,他都无法改变的。尽管他努力淡化人与人之间的界限,但是在他脑海里根深蒂固的传统还是出卖了他。尽管如此,当他与挺着大肚子的玉楠在一起沉默时,我还是被他感动了,我能体会他当时的心情,说不上是高兴还是难过,是羞耻还是……骄傲。无论如何,他是君子,也还是个孩子。他执拗地想干些什么,最后他死在了自己的追求里,也算是他的幸福吧。
  郑玉楠有个哥哥,在她出嫁前,她曾抱着哥哥哭,跟他说:“你就是玉楠的天……”让我无言地流泪。


说她苦命也许不是很合适,但是她绝不像人们看到的那样光鲜,自己的苦只有自己知道。她刚嫁入曹家时还是个活泼的女孩,现实硬生生的让她妥协。她想要的爱情、自由,曹光汉给不了,她得到只是等待与无尽的担心。她很勇敢,因为她敢于去追求自己的爱情,明明知道后果,还是义无反顾地去做了,她比里面的任何一个男子都强。
  老爷曹如器梦想着长生不老,他的小锅里熬着形形色色的东西。我一直不喜欢他这个父亲,直到曹光汉进了牢房。曹如器去见儿子,两个人在一间小屋里互相跪着,我才发现,曹如器不仅仅爱他自己,他也非常爱他的儿子,一个父亲的苦衷,更加让人心疼。可是他把自己的宝押错了地方,再也赢不了,这是注定的悲剧。
  耳朵是整个家族由盛到衰的见证者,也是那个时代的见证者。在我看来,耳朵活的是最累的,可他却是最活跃的。他知道所有人的秘密,这对一个成人来说是一种负累,更何况是一个孩子。这就是他的聪明之处,能尽量做到人人满意——尤其对玉楠,他可以不顾自己的生命。他鄙视曹家,又以曹家为荣,他把自己真的是奉献给了曹家。他得到了什么,爱情,地位,还是……荣华富贵?什么都没有,只有0冰冷的回忆。他也是什么都不要,郑玉楠没了,他的心也死了。可是他还是最幸运的一个,他在这个世界上,算是活的明明白白的一个。
  从无知到彻悟,这也许就是人生。

  《苍河白日梦》读后感1000字
  每个人都在寻找生活的出口,或许幸运地能够看到阳光,或许永远都走不出来,最后在黑暗里消磨尽青春与梦想。
  这是一个发生在江南的故事,一群奇奇怪怪的人,做着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从耳朵老而不驯的语气里,我们似乎还能感受到从繁华到落寞那种透彻的绝望与无奈。是耳朵的叙述让人不得不静下心来,慢慢地跟他重温,那段不愿想起却注定一遍遍回忆的往事。
  我是从《中国往事》开始了解刘恒,了解他的《苍河白日梦》。《中国往事》里,镜头是飘忽的,就像人们荒诞的人生。我很喜欢这样的方式,没有什么大起大落,让人厌恶的假真情;只是平平淡淡,完全是真性情。可以跟小说媲美,实在很难得。
  说实话,自始至终我都不能了解曹光汉。他似乎什么都不在乎,又什么都放心里了。他太善良,有时候善良的有些残忍,他对不起玉楠,从一开始就是,他根本不知道她想要什么。他非常的无助和软弱,他的出身和所处的社会背景,他都无法改变的。尽管他努力淡化人与人之间的界限,但是在他脑海里根深蒂固的传统还是出卖了他。尽管如此,当他与挺着大肚子的玉楠在一起沉默时,我还是被他感动了,我能体会他当时的心情,说不上是高兴还是难过,是羞耻还是……骄傲。无论如何,他是君子,也还是个孩子。他执拗地想干些什么,最后他死在了自己的追求里,也算是他的幸福吧。
  郑玉楠有个哥哥,在她出嫁前,她曾抱着哥哥哭,跟他说:“你就是玉楠的天……”让我无言地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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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狼读后感


苍狼读后感(一)

狼的故事里讲的是一条独狼的生活。从这里面我能感觉到狼是不可驯服的,虽然被关进了笼子,但它仍然渴望自一由,想尽办法逃出笼子。终于,有一天,地震来了,牢笼塌了,独狼逃跑了。可后来,它的尾巴却又被房子压住了,还是因为要自一由,它咬短了自己的尾巴,跑走了。

后来它又被一个人收养,那人以为独狼是一条狗,后来才发现它是狼,就再次将它关进笼子。但是,那人家的狗已经生了一条狼。独狼又一次逃跑,找到了自己的家,并当上了狼王。

苍狼里,作者向我们展现了狼在窘迫的、变异的生存环境中对自身习一性一、对古老的丛林法则极具悲壮色彩的固守。这种渴望拼搏的原始冲动和生命的坚忍,足以使自视为万物之灵长的人类感到震颤,并促使人深刻地反省自身。

一对被俘的狼的命运被人为地改变了。它们被迫离开了狼的世界,并在电视剧【狼的故事】摄制组的策划下,被送上了一个小小的荒岛,同行的还有它们的四个狼崽。由此,一场狼扞卫狼一性一尊严、争夺生存权利的战争就悄悄地拉开了帷幕。母狼和公狼一上岛就着手创造一个属于狼的生存空间,努力避开摄制组的视野。小岛中窘迫的生存环境把狼一逼一入了接受人类的驯化或者冒死渡海追寻另一片生存空间的两难选择。狼一性一的尊严最终占了上风,它们主动地走上绝境求生之路,不善游水的母狼和小狼们一个咬着一个的尾巴,慢慢地游。

苍狼读后感(二)

一看到苍狼二字,我就十分惊讶这是写狼的书吧?既然是写狼,那不是要天天和狼生活在一起吗?那不是太可怕了?

事实证明,并非如此。【苍狼】描写的是一个摄制组想拍摄狼的一家的生活情景,将一窝狼送上一个小岛,并不断往小岛上运送各种动物,有猪、兔子、豪猪等等。摄制组想让狼在他们的安排下演出剧情,可由于他们对动物了解得太少,许多剧情没能按他们的设想上演,而动物在岛上反而自己演出了许多情节。

这个摄制组给动物们划定了一个方向,比如,要狼按着自己的路走。可他们低估了狼。狼并不会因为人类高大而屈服,也不会因为人类聪明而被驯服。它们非常反感人类,并不同意人们的安排。人们给狼许多食物,它们并不领情,狼想要自我、想要独立。那些人自以为自己的计划天衣无缝,认为自己给了狼极大的帮助与恩惠,可其实,他们是在破坏自然法则,破坏动物们的生存环境。

在作品结尾,狼离开了小岛,它们想离开小岛的约束,离开人类的约束。它们需要自一由,其他动物也一样。这部作品在警示人类:不要再破坏自然环境,不要再伤害动物!人一直破坏自然环境,到头来就是毁灭自己,人类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这本书的作者金增豪说:搁笔反顾,我常常能发现一些动物角色确是折射着人一性一的亮点和生命的光彩。动物也是生命,它们也是有灵一性一的,它们和人类是平等的。给动物一片自一由的天地!不要再伤害动物,不要再破坏自然环境!让我们为了和谐的家园、和谐的地球一起努力吧!

苍狼读后感(三)

国庆长假中,我读了一本很有意义的书----【苍狼】。它是由三个小故事组成的,其中最吸引我的是【生命之链】。它主要讲了一个摄制组为了拍摄电视剧,把狼的一家送上了一个小小的荒岛,试图让它们按照自己的安排生存。可一切都在意料之外,又都在情理之中。公狼竟勇敢地闯入摄制组居住的地方企图报复;母狼用她捕获的一头猪和人类交换她的大儿子;最终它们义无返顾地渡海离开孤岛

当我读到:母狼仰首观察,厉声发出警戒。除了母狼,其他的狼现在都衔着一条尾巴,不能发出一点声音。只要一条小狼一张嘴,这个队伍就会折断我的心立刻提到了嗓子眼,因为我知道狼不善水,特别是年幼力怯的小狼。我只有在心里为它们加油、助威。希望它们同心协力相互帮助,顺利到达彼岸。当我又读到:小狼大哥已经死去,可它的嘴巴依旧没有松开这句话时,我的眼泪再也控制不住了。我仿佛看见这条生命之链在海面上划出一道鲜红

故事读完了,我感觉狼依然是狼,没有被贴上任何人为的标签。透过对狼一家命运的审视,我发现,狼,原来如此优秀,如此可敬!感谢作家金曾豪点燃了我对动物的一爱一!

童年河读后感1000字


【童年河读后感1000字】

小说是虚构的,但虚构的故事和人物中,有我童年生活的影子。写作过程中,记忆中很多场景,很多人物,很多甜蜜的或者苦涩的往事,不断地浮现在眼前,让我感动,心颤,甚至流泪。

在《童年河》这本奉献给少年们的明矾中,岁月之河变得无限地清澈而悠长,男孩雪弟在折叠的时光中,呈现出逆光般的剔透。

赵丽宏的作品完全称得上是一座花团锦簇的百花园。

这个感觉伴随了我30多年了。

那是《语文报》创刊的时候,我在这份小报纸上抄下了赵丽宏老师的散文,抄完之后,感到满手都是带着花香的露珠

是的,作家和作品的关系是一个非常值得研究的课题。有的作家的作品如饲养的小兽,那文字里洋溢着牲口棚的生机和混合味道,很是奇特。有些作家的作品如烹饪的糕点,精致,典雅,翻阅时会有诱人的芳香。有些作家的作品如同繁茂的植物园,那些枝条,那些叶影,阅读如同分享风景

这本用40年酝酿的《童年河》呢?

在我的想象中,第一个弹出来的是:白牡丹。

是的,白牡丹。颜色泄露了一个作家所有的秘密。在这本《童年河》中,赵丽宏先生不经意间把他对于白色的偏爱完全坦露出来了。白色纯真,害羞,期待,内敛,是少年的本色,白色少年,一旦被赏识,那他的活泼、善良和天分就会被激发,仿佛通体透明的水晶。

所以,在《童年河》中,那星星是白的。那芦花是白的。那浪花是白的。那鸭子是白的。连里面的猫也是白的。那么多,白衣裳的童年,雪弟的名字也是白的:雪。

在这所有的白中,雪弟的黑瞳孔是《童年河》这朵白牡丹中最浓郁的花蕊。

在很多成长小说中,男孩的形象是最令人心疼的。比如《草房子》中的桑桑,比如《三毛流浪记》中的三毛。比如《童年河》中的雪弟。这些男孩,像泥做的胚胎一样,但命运还是要把他们放在生活的窑火中煅烧,逼着男孩成长。在成长的过程中,男孩雪弟必须要离开自己的亲婆,逆着时光而上。来到石库门那个逼仄的楼上。不一样的生活由出展开,比如不同于乡村伙伴的那些城市伙伴,在家庭和出身界分的城市里,男孩雪弟心中珍藏的那捧雪始终是洁白的,始终是那一缕清凉和警醒,他去寻找苏州河,他所画出的天空,他所帮助的朋友,还有拯救的伙伴,帮助的大鸭子和小鸭子两位小伙伴入学。

牛嘎糖、小蜜蜂、唐彩彩、陈大鸭子陈小鸭子这些是赵丽宏先生的小伙伴吗?赵先生没有说出里,他只是说:写这篇小说时,感觉时光仿佛随着文字倒流半个世纪,使我又回到少年时代,回到早已过去的那个遥远年代。小说是虚构的,但虚构的故事和人物中,有我童年生活的影子。写作过程中,记忆中很多场景,很多人物,很多甜蜜的或者苦涩的往事,不断地浮现在眼前,让我感动,心颤,甚至流泪。

流泪,是为了那个在月光下的蛋格路上看到银河的雪弟吗?

雪弟是赵丽宏精心塑造的男孩形象,雪弟没有辜负作家的呵护。那个在城市中尴尬尿床的雪弟,是那个喜欢芦花猫的雪弟,是那个喜欢闻汽油的雪弟,是那个囚禁蚂蚁的雪弟,是那个在河边小学与小伙伴们一起征服大世界的雪弟,是那个在柏油路和蛋格路上寻找星空的雪弟,是那个用画笔描绘梦想的雪弟,是那个永远不囿于贫穷和富有的雪弟。上海的小阁楼是那么的小,而雪弟的心几乎没有界限,他从未迷路,他手指的光芒上永远是魔力的。在死亡面前,童年就应该消失,但雪弟依旧能够坚守在屋顶上,为亲婆为自己也为我们这些读者保存了最完整的星空,保存了作家赐予他的那一捧晶莹的雪!

好小说就是一块神奇的明矾。而明矾的功效就是能将记忆之水沉淀出别样的甘甜。在《童年河》这本奉献给少年们的明矾中,岁月之河变得无限地清澈而悠长,男孩雪弟在折叠的时光中,呈现出逆光般的剔透。因为作家赵丽宏,因为这本白牡丹般的《童年河》,我已知道了雪弟所有的秘密,我多么希望能够走进雪弟那纯黑的瞳孔,向这位7岁的小主人公说一声:雪弟,你好,我愿意与你交换我的童年!

呼兰河传读后感1000字


篇一:呼兰河传读后感


无聊的假期需要书本的滋润才能充实。这次我看的是《呼兰河传》。

萧红,是与张爱玲并称的“民国四大才女”之一。《呼兰河传》便是她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这是一篇讲述萧红儿时回忆的小说,描写了家乡呼兰河的生动画面和风土人情。同时以生动、抒情的文笔真实的再现了当时、当地人们平凡、落后的状况以及平庸、愚昧的封建思想和迷信。跳大神、扭秧歌、野戏台子、报庙会、团圆媳妇、有二伯、冯歪嘴子……一件件有趣的事历历在目,记忆犹新。特别是祖父的园子。萧红有一个非常爱他的祖父,他们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天地——后院。她到处采黄瓜捉蝴蝶。这是她儿时回忆中最美好的乐章。萧红的童年似灰色,却又似彩色。在充满迷信的灰色封建社会里,萧红用自己的天真描绘出彩色“小时候”

看到祖父的园子,我不禁想到我自己。我也有一个非常爱我的姥姥。我们也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天地。它或许不想祖父的园子那么大,它或许不想祖父的园子有那么多水果蔬菜,但它依旧是我最喜欢的地方。在那里是一片金黄的麦田,我喜欢趁姥姥忙活时悄悄地躲在麦田中等姥姥找我找得着急时,我会从他身后溜出来吓她一跳。这时候,她总会宠溺地摇了摇头,眼底满是笑意。用不太标准、带着点乡音的普通话嘀咕着:“真淘气1一到这时候,我便不理她,坐上一旁的藤椅,比上一安静,打起瞌睡。这时姥姥总会拿起蒲扇,在旁边帮我驱赶着蚊虫。就这种事天天都做,我玩不腻,姥姥做不腻。姥姥干活时,我总喜欢跟在她身后看她做,时不时伸手帮一下、摸一下。虽然一直在帮倒忙,但姥姥从来不说,只是告诉我该怎么做。我应付两句就管自己摘草去了。摘得不耐烦了就在麦田里跑来跑去,嚷嚷着要姥姥来追。一不小心就摔了个狗啃泥。

有一次,烈日当头,大家忙着收割麦子。我忽然大喊一声我们玩捉迷藏吧,姥姥你来抓。说完便躲起来。我悄悄走到一个人身边对他说:“嘿,快躲好,小心被发现啦1那人只是不耐烦地抖脚叫我走开。我又分别来到爸爸、妈妈、哥哥、姐姐身边,却收到一样的回复。我生气不理他们,一个人躲在角落,不发出一点声音。时间一点点过去,太阳已经偏西。我暗暗高兴:你们永远找不到我。不知又过了多久,还是没有声音,我一下跑出来,想向大家炫耀,忽然发现天已经黑了。月亮已经和太阳换好班,带着星星们上岗了。地理一个人也没有,只有昏暗的黄色灯光。田野里传出蟋蟀和蛤蟆的叫声,空中时不时飞过一群乌鸦。我吓了一跳,连忙往家里跑。一回到家里,大家看见我带着草的杂乱头发,好像忽然想起了什么,哈哈大笑起来。

萧红带给我们的是一部佳作,是一首婉转的、回忆的诗章。这本书让我们看见了封建社会中的幼儿萧红。积极乐观的他更是告诉我们:不要过早的感叹童年即将过去,珍惜现在的幸福和天真才是最重要的。

篇二:《呼兰河传》读后感


美和追求美人类固有的天性,人们欣赏自然的美,创造生活的美。而作家艺术家们开垦出人类美的艺苑,以自己的才华和心血培植出一株株千姿百态的艺术之花,为人类生活增添无比绚丽的色彩。

“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这是大作家茅盾先生对《呼兰河传》这部作品的评价。这部书是着名女作家萧红后期的重要作品。在中国三十年代文坛上,年轻的女作家萧红以她清新自然的笔融描绘了东北边陲小镇呼兰河的风土人情,展示了女作家独特的艺术个性,为世界文苑开出一朵美而不艳的奇葩。

在这部温婉如诗的小说里,萧红笔下的“我”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孩童,满怀着对于广阔世界的好奇和烂漫的童真,用一双清澈的眼打量着四周的一切。祖父、后园和她自己,就成了全部的天地在小说的开篇,作者细细的描绘了小城呼兰河的风俗人情,在她的眼里,这个小小的县城里,有着心智未开的居民和乡村应有的纯净生活,虽然不如大城市的繁华,但也别有一番风味。

作者描写童年时的爱玩的花园:花开了,就象花睡醒了似的。鸟飞了,就象飞上天了似的。虫子叫了,就象虫子在说话似的。一切都活了,都有无限的本领,要做什么,就做什么,要怎么样,就怎么样,都是自由的。倭瓜愿意爬上架就爬上架,愿意爬上房就爬上房。黄瓜愿意开一个谎花就开一个谎花,愿意结一个黄瓜就结一个黄瓜。就是一个黄瓜也不结,一朵花也不开也没有人问它。玉米愿意长多高就长多高,他若愿意长上天去,也没有人管……我特别喜欢这一段,童话般的意境,诗意的语言,又简单活泼,写得多么好!

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小团圆媳妇那一章,看得让人透不过气来!和萧红同样大的一个女孩,也就12岁。12岁一个天真烂漫的年龄,本该在父母面前撒娇,却千里迢迢到这里当童养媳,因为活泼,不像媳妇,所以受到婆婆的打,叫她变得更懂事更听话,这打持续一个冬天,不管白天黑夜,“一天打八顿,有几回,我是把她吊在大梁上,叫她叔公公用皮鞭子狠狠地抽了她几回。我也用烧红过的烙铁烙她的脚心……”她婆婆这样说,打她是为了让她懂规矩!后来女孩子给他们折磨得快发疯了,他们就听跳大神的话请人给她洗热水澡,滚水,昏过去用冷水浇醒再洗,洗了三回,就这样活活把人折磨死了!愚昧,可悲!

整篇小说朴素流畅,宛如你与作者在一个美丽的繁星当空的夜晚,听她娓娓讲述着呼兰河—她美丽的家乡。尽管凄婉,尽管优郁,却仍然美丽得动人。恰如茅盾所言,比象一部小说更为诱人。

看完这本书,我在想,每个人的童年竟然如此的不一样,作者童年生活的地方尽管那里充满着无知、愚昧、苦难、悲凉,甚至绝望。但是她还是用最平和的语气描述着一切,以一颗包容的心将一切的不美好都包容了,让我们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吧,将来再来回味这份属于自己的美好童年。

篇三:《呼兰河传》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萧红写的《呼兰河传》,便沉醉在这本书中了,它把我带到了二十世纪初的小城——呼兰河。

这个小城并不繁华,一年四季有非常多的事。在萧何的笔下,却写得如此生动独特。

其中,这个小城的东二街道的六七尺深的大泥坑让我印象特别深刻。不下雨那泥浆好像粥一样,下了雨,这泥坑就变成河了。在连续三个月不下雨的时候,车夫和马翻过好几次车,而翻了之后,过路的人看着他们似乎也起不来,便来帮帮忙。有时因为拖不出马,而准备走人。但看看马快被泥坑憋死了,只好又过来再次帮忙,还不时的喝彩“噢!噢1。闹得非常热闹,也使居民说长道短,得以消遣。当这个坑淹死了猪后,有些人会把死猪拿去卖,并且是非常便宜的。

有些小孩就说这是“瘟猪肉”,并且是在许多家长面前说的,便会被家长打。我看后,觉得萧红是在讽刺这些贫苦的劳动人民,让人感到凄凉、凄苦。许多人说过一些不会掉进坑里的办法,如:有的说拆墙,有的说种树,但从来没有任何一个人想过把泥坑填平。它让我感慨:多么愚昧的人民呀!在他们的脑海里就要顺应社会,顺应天意,人是不能违抗天命的,这真是他们的悲哀啊!

在萧红童年的后花园中,她与她的祖父一起玩耍,一起干活,生活充满了乐趣。在每个人的记忆里,童年像一幅画,像一首诗,像一曲歌。因此也不禁让我想到了自己的童年,也是这么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快乐的学习,快乐的玩耍,快乐的……似乎干什么事情都是快乐而幸福的,而萧红的童年就是快乐而寂寞的。这更让我感受到了萧红在离开家乡来到香港后,她更加怀念自己的故乡和童年,用自己那轻盈的文笔写下了这篇文章,没有什么幽美的故事,但处处是故事。

茅盾曾经说过:要点不在《呼兰河传》不像是一部严格意义的小说,而在于它于这“不像”之外,还有些别的东西------一些比“像”一部小说更为“诱人”些的东西:它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

这本经典的小说生动、形象地讽刺了人们的无知、愚昧,同时,萧红用了幽默的语言,描绘了如此让人同情、痛恨的一件件事。《呼兰河传》这部作品是萧红后期的代表作,她通过这部作品,描述了一个灰色的天空,灰色的道路,灰色的城市,灰色的社会。在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人们再善良,也抛不开那些有百害而无一利的旧思想,土办法。文章的开头觉得还是非常轻松的,但是,读到后面,会觉得非常沉重。在尾声的时候,萧红写了她的祖父已经死了,而后花园的主人也不见了,让我读了,觉得更加凄惨、悲伤……

《呼兰河传》读完了,而我还久久地沉浸在那一片灰色的画面当中!

篇四:《呼兰河传》读后感


《呼兰河传》创作于1942年,正是抗日战争最艰苦的阶段,这使远在香港的萧红更加怀念自己的故乡和童年,于是,她以自己的家乡与童年生活为原型,创作了这部小说。它在艺术形式上是一部比较独特的:它虽然写了人物,但没有主角;虽也叙述故事,却没有主轴;全书七章虽可各自独立却又俨然是一整体。作家以她娴熟的回忆技巧、抒情诗的散文风格、浑重而又轻盈的文笔, 造就了她 “回忆式”的巅峰之作。茅盾曾这样评价它的艺术成就:“它是一篇叙事诗,一片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

简要的内容是这样的:那是一个既僻远又热闹的小城,在城中的交通要道上坐落着一个“大泥坑”,它常常淹死一些骡马和小孩,可居民都在看热闹,没有人出来加以整治。有的说应该拆墙,有的说应该种树,但没有一个人说要填平的,尽管填坑并不难。 又到了小城举行盛举的日子,人们有跳大神的、唱秧歌的、放河灯的、看野台子戏的、看庙会的,热闹异常。 我的祖父已年近七十,他是一个慈祥、温和的老人,家里面只有祖父最关心我,所以,一天到晚,门里门外,我寸步不离他,他常教我读诗,带我到后花园游玩,我走不动的时候,祖父就抱着我,我走动了,祖父就拉着我,祖孙俩相依相伴,有着无穷的快乐。 我们有几家邻居,西边的一间破草房租给一家喂猪的;还有一间草房租给一家开粉坊的,他们常常一边晒粉、一边唱歌,过着很快乐的生活;厢房里还住着个拉磨的;粉坊旁的小偏房里还住着个赶大车的胡家。胡家养了个小童养媳——小团圆媳妇……这部作品是萧红后期代表作,通过追忆家乡的各种人物和生活画面,表达出作者对于旧中国的扭曲人性损害人格的社会现实的否定。不少研究者提出的作品所流露的那种“孤寂与苦闷”的情怀,其实也可以从这一角度予以理解。 当然,最值得重视的是这部作品的独特的艺术个性。茅盾对此有一个整体的把握,堪称精当。 “但是我却觉得正因其不完全像自传,所以更好,更有意义。而且我们不也可以说:要点不在《呼兰河传》不像是一部严格意义的小说,而在它于这‘不像’之外,还有些别的东西——一些比像一部小说更为‘诱人’些的东西:它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有讽刺,也有幽默。开始读时有轻松之感,然而愈越下去心头就会一点一点沉重起来。可是,仍然有美,即使这美有点病态,也仍然不能不使你炫惑。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书中有我喜欢的景色,情节。我爱《呼兰河转》。

篇五:《呼兰河传》读后感


近日习惯每天读几页《呼兰河传》,或饭后,或睡前,十分乐意被萧红带回那个时代那个地方她的那个童年。虽然阅读萧红的作品能使我迅速逃离现实世界,但在阅读过程中,总有一股矛盾在内心挣扎。

在享受傍晚照得外物红光一片的火烧云时,也得忍受漫长冬季院子北风呼呼的凄冷与寂寥;在赞扬当地百姓热心帮助掉入泥坑的路人的善良本质时,也得眼睁睁地看着他们说瘟猪肉是泥坑里淹死的来自我欺骗;在赞叹冯歪嘴子承受巨大压力仍积极生活的坚强时,也得目睹小团圆媳妇被活活地折磨死……我们不能用一种眼光去看待这个世界,也不能直接断定小说主题不是赞扬就是批判了什么什么,这样的标签如一张咒符贴死了整部作品。我们倒是可以区别对待每一个事件里的各个元素,像萧红一样,收藏起那些珍贵的记忆,日后用细腻幽美的笔触一笔笔勾勒出来。同时也暴露出时代的弊病,于当地百姓的某句话某个举动某个表情点出他们的愚昧麻木。继而又以磨倌区别于常人之路坚强担起抚养责任来探讨人性力量之大。这样不仅使小说的内涵丰富充实,也能留给读者细细咀嚼,品味感悟。

在这部半自传体小说里,萧红的记忆之口像是装上了水龙头,缓缓地、有条不紊地流出,一段一段地述说,让《呼兰河传》读起来更像一篇篇散文,复沓的文句充满诗意和回溯之美。而这种随着作者内在情感而流动的回忆式叙述方式让小说读起来更亲切自然。不过神奇的地方在于,看似明丽的笔调却让我的内心留有一股难以抒发的沉闷,使我愤怒也不是,悲痛也不是,就这样压在心头。我很想扫除内心留下的某些片段以解心闷,如老胡家的小团圆媳妇之死,可是我似乎又不舍得忘却这段揪心的情节。我想,这也是矛盾的力量所在吧。

面对封建社会的大环境,人们的反应似乎并不是一致。纵观《呼兰河传》,我大致分为三种:1、普遍存在的百姓们。麻木不仁,托命于天,逢热闹必看,时常管管对自己无利害的闲事,偶尔用用“精神胜利法”麻痹自己。2、以冯歪嘴子为代表的“坚强派”,不畏旁人闲言碎语的轰炸,不理命的所谓凶兆,全心为着两儿子努力在生存线上挣扎。3、以祖父为典型的地方绅士。他们较普通老百姓有文化、有见识,没有那么愚昧。他们也有资本去帮助他人,可他们并没有成为改变这个社会的领头人,用平静的眼光看待周围一切,而非踊跃地管闲事,也没有像其他作品里的歹毒地主一样欺诈百姓,而是偏被动地施舍帮助。在有二伯无处可去时收留他,但并不热情地把他纳为自己家人。祖父这一切都随它去的消极人生态度是说明他秉承了古代道家思想呢还是说他暗含着一种无奈的悲凉,觉得自己肯定无力改变这社会现状,便将目光缩小至自己家庭的天伦之乐?又为何会出现像祖父这样的第三类人?这都是我内心一直纠结的地方,矛盾也争吵不休。

《伊甸园之河》读后感1000字


  《伊甸园之河》读后感1000字
  《伊甸园之河》是一本以现代生物学观点来解释生命进化过程的科普书。作者将生命的进化过程比作一条基因之河。基因在时间长河中相互碰撞、混合和重组。而且本书的文字通俗易懂,作者在阐述自己的观点的同时,还穿插解答了一些有趣的问题,读来饶有风趣。
  例如,书中给出充分的实例证明,有局限性的视力和智力使得其他生物的“世界观”与人类迥异。许多种类生物作出判断只依靠少数几个关键因子:雄刺鱼眼中的红色邮车和银白色梨形塑料模型就是同类,因为它是靠“红肚子”和“白肚子”来辨别雄雌;鸟类没有数的概念,只能辨别“有”和“无”;黑头鸥会把涂黑的木制头鸥模型当做同类,哪怕无躯干、不会走动、无法鸣叫也无所谓;死去蜜蜂身上会产生油酸,但只要活蜜蜂身上有一点油酸,就会被同伴当做尸体处理掉。
  再如,自然界中所有生物都是由以下规律支配的:能量结余(能量摄取-能量消耗)越多,越能保证基因的扩散。任何有益于在原有基础上增加结余(节省能量消耗、争取能量摄取)的变异都会随着繁殖的成功而积累、扩散开来,直到成为种群的共有性状,乃至产生新的物种。


这种“经济”规律体现在数量关系上,就是使基因传播最大化。
  本书还提到决定年轻时身体素质最佳而老来多病的一个原因:很多致死基因的开启时间段有着较长的年龄跨度,比如亨廷顿式舞蹈病基因在35~55岁之间开启。如果某种致死基因在携带者生育前就开启、杀死他,那么它就不会被传给下一代;同样,如果这种基因在携带者达到绝育年龄前就杀死他,那么它就不会被传给更多的后代。经过自然选择,这些基因的致死效应都被推至老年,从而避免“过早出击”妨碍基因传播的最大化。由此就不难理解为何老年是疾病高发期了。导致年轻时身体素质佳的一个原因正是同种原理的反向应用:在自然选择下,那些提高生存优势的基因会集中到尽可能早的时期开启,以帮助携带者生存下去、顺利发育为性成熟个体,以便有更多后代、更多地把基因传播出去。
  总而言之,对任何生物的生理结构、习性等等的“存在意义”进行逆推的结论就是:一旦你假设是DNA 的生存被扩展到最大限度时,每件事都解释的通。

  《伊甸园之河》读后感1000字
  《伊甸园之河》是一本以现代生物学观点来解释生命进化过程的科普书。作者将生命的进化过程比作一条基因之河。基因在时间长河中相互碰撞、混合和重组。而且本书的文字通俗易懂,作者在阐述自己的观点的同时,还穿插解答了一些有趣的问题,读来饶有风趣。
  例如,书中给出充分的实例证明,有局限性的视力和智力使得其他生物的“世界观”与人类迥异。许多种类生物作出判断只依靠少数几个关键因子:雄刺鱼眼中的红色邮车和银白色梨形塑料模型就是同类,因为它是靠“红肚子”和“白肚子”来辨别雄雌;鸟类没有数的概念,只能辨别“有”和“无”;黑头鸥会把涂黑的木制头鸥模型当做同类,哪怕无躯干、不会走动、无法鸣叫也无所谓;死去蜜蜂身上会产生油酸,但只要活蜜蜂身上有一点油酸,就会被同伴当做尸体处理掉。
  再如,自然界中所有生物都是由以下规律支配的:能量结余(能量摄取-能量消耗)越多,越能保证基因的扩散。任何有益于在原有基础上增加结余(节省能量消耗、争取能量摄取)的变异都会随着繁殖的成功而积累、扩散开来,直到成为种群的共有性状,乃至产生新的物种。

苍狼读后感300字


苍狼读后感300字(一)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苍狼】,这本书讲的都是一些狼的故事。原来狼是狗的祖先,狗是被人类驯练过的狼。

在一个森林里有一只母狼,那只母狼在山洞里生了三只小狼崽,有一只雄狼日日夜夜在那里守着,但是有一天有一头野猪把雄狼给撞死了。

有一天,天上下起了大雨,那个时候狼一妈一一妈一正好出去找吃的,所以只有小狼们才在。狼一妈一一妈一回来的时候发现少了一只小狼就找,但找了半天,还是没找到,狼一妈一一妈一非常。

最后,两只小狼和一妈一一妈一找到了那只小狼,它们在一个山坡的洞一穴一里相聚了。我觉得那只母狼太伟大了。

苍狼读后感300字(二)

暑假时老师给我的作业就是读几本书,一妈一一妈一问我买什么样的书,我说买一本关于动物的书就可以了,于是一妈一一妈一就给我买了这本【苍狼】。

这本书分为两大章,第一章是讲一匹被捕兽钳夹断尾巴的母狼和一只被人们当做狗训养过的小狼。小狼是那只母狼生的,母狼在一次事故被捕被关进了笼子,并且被送到了一家人的家里,那些人以为是狗养在了家里,不久后那家人找到小狼便也养在了家里,过了一段时间人们发现是两只狼时,就把它赶出了家又被送到了动物园,后来因为一次地震才逃出动物园。

第二章讲的是一组演员拍摄狼的电一影狼在野外是如何求生的,他在设影地段设下很多危险看狼是如何躲开危险的,到后面六匹狼准备过河逃时小狼大哥被一只鹰那锋利的爪子杀害,河流成了一片血色。

我喜欢这本书不仅是以为它讲是动物,而是狼自强不息的一精一神。

苍狼读后感300字(三)

国庆长假中,我读了一本很有意义的书【苍狼】。其中最吸引我的【生命之链】主要讲了一个摄制组为了拍摄电视剧,把狼的一家送上了一个小小的荒岛,试图让它们按照自己的安排生存。可一切都在意料之外,又都在情理之中。公狼竟勇敢地闯入摄制组居住的地方企图报复;母狼用她捕获的一头猪和人类交换她的大儿子;最终它们义无返顾地渡海离开孤岛

当我读到:母狼仰首观察,厉声发出警戒。除了母狼,其他的狼现在都衔着一条尾巴,不能发出一点声音。只要一条小狼一张嘴,这个队伍就会折断我的心立刻提到了嗓子眼,因为我知道狼不善水,特别是年幼力怯的小狼。我只有在心里为它们加油、助威。希望它们同心协力相互帮助,顺利到达彼岸。当我又读到:小狼大哥已经死去,可它的嘴巴依旧没有松开这句话时,我的眼泪再也控制不住了。我仿佛看见这条生命之链在海面上划出一道鲜红

故事读完了,透过对狼一家命运的审视,我发现,狼,原来如此优秀,如此可敬!感谢作家金曾豪点燃了我对动物的一爱一!

暑期童年河读后感1000字


童年河读后感(一)

我的童年没有河的陪伴,但我的童年自己就是一条河,流淌着我美好的回忆。

洪雪弟的童年有条小河陪伴着,后来爸爸带他到上海,也有一条小河陪伴着,不过可比家乡那条小大得多得多了他就是苏州河!但城市却没有乡村亲近自然。

洪雪弟以来到上海就迷路了,上海是他从来没去过的地方,显然很陌生。

与我相比,我从来都没在家附近迷路,太熟悉了!

洪雪弟很快结交了新朋友,小蜜蜂,牛嘎糖,唐采采,他很喜欢窜门,约他们去河边玩。

比较比较我的童年,我窜门少,更不会约别人去玩,大家都没有这个习惯。

雪弟很喜欢画画,我也喜欢,但没有书上说的那么神,雪弟好厉害。

令我最震惊的是洪雪弟竟不顾性命地下水救伙伴,我高兴又激动,因为洪雪弟活了下来。

比较我的童年,我的童年的颜色就没那么多了,小学的老师每天布置一大堆作业下来,再加上我写字速度又慢,磨洋工,几乎连电视都没得看。

二年级的语文老师特凶,作业天天11点左右做完。4、5年级还好一点。

不过,童年就是童年再怎么压制它,心目中就一个字玩!

以前,每年暑假,爸爸总是带我去金沙滩玩沙子,晒得漆漆黑。

妈妈,外婆带我回老家南通,我最喜欢钻鸡窝、喂鸡了,弄得手指上全是鸡屎!

我小时候还喜欢玩热水壶,加水,倒水。

5年级军训时,我们被送到很远很远的军校,好像我从来没有去过那么远呢,军训第二天,我就开始向爸爸妈妈了!倒数第二天,我知道马上要走了,就疯玩

童年的乐趣真多!

童年河读后感(二)

文学的魅力在于以情感人。《童年河》的作者善于捕捉日常生活中那些闪光的、动人以情的事物,在小说中着力表现了普天下少年儿童心灵能共同感受的感情,比如亲情、友情、乡情、同情心、悲悯情怀、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等等。主人公雪弟与亲婆(祖母)之间的祖孙情,与阿爹(父亲)之间的父子情,与牛嘎糖、小蜜蜂、唐彩彩之间的同窗情谊,以及对唐彩彩一家遭遇厄运的同情,都写得相当真挚、动人,富有浓郁的感****彩。艺术是一门学会真诚的功课(罗丹语),真挚确实比技巧更重要。

作者注重通过人物与人物、人物与环境之间的关系来揭示孩子的精神成长、心灵成长。从雪弟跟着阿爹到上海,舍不得离开乡下的亲婆,到亲婆把雪弟偷吃一个苹果的事揽在自己身上;从雪弟与同学一起用西瓜皮扔疯老太,亲婆明了真相后,执意要他去道歉,到他面对亲婆的去世,初次尝到失去亲人的悲痛,随着故事情节的推进,我们深切地感受到,雪弟在大人的呵护、点拨、导引、磨炼下,一点一滴地明白了待人、处世的ABC,在身心、品行上一天天地长大了。亲婆对雪弟的那份无微不至的关爱之情,深深地刻印在他的心坎上,成了他向上、向善前行路上一盏永不熄灭的灯。唐彩彩一家的遭遇和命运,也是帮助雪弟初步接触社会、面向人生、茁壮成长的一个阶梯。从雪弟喜欢闻坐在他前排的唐彩彩淡淡的香味,第一次走进彩彩家,对一个知识分子家庭的新鲜、陌生、神秘感,到他随班主任一起去给彩彩送课本,见到书房里一片狼藉,对彩彩将随父母被遣送回乡所引起的忧伤,我们真切地看到一个初涉人世、不明事理的孩子,开始尝到人生的酸甜苦辣,在幼小的心灵深处打上了无法抹掉的时代烙印。小说中描述雪弟对家境清贫的牛嘎糖去不了大世界的同情,对和他一起救人的陈大鸭子和小鸭子的深情关切,请求谢校长让他们来上学在诸多人际关系的描写中,一个单纯、善良、向上,在成长中的雪弟形象就生动、清晰地呈现在我的面前。

这本小说在叙事方式上也力求质朴、亲切、自然,不加雕琢,不事铺陈,结构、语言文字如行云流水,娓娓道来,层次分明,前呼后应,读来感到十分流利顺畅,没有一点虚情假意,矫揉造作。

期盼着有更多的********作家加盟儿童文学,写出孩子们喜闻乐见的作品。也真诚希望儿童文学作家既不要妄自菲薄,也不要妄自尊大,要善于借鉴********作家的经验,开阔眼界,博采众长,不断丰富、提高自己。张炜说过:一个从诗写到散文,到小小说,到短篇小说的人,往往是一个可信的、能够走远的作家一个好的写作者,首先是一个好的儿童文学作家,和一个好的诗人。我以为这话不无道理,赵丽宏的成功就是一个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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