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了莫言的长篇小说《生死疲劳》。
就应是莫言得了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吧!因此莫言肯定是热了,他的作品肯定也是热了,不是说他没有得诺贝热文学奖的时候他就不热。二十多年前他写的《红高粱》,已经让他在中国家喻户晓。当然,不明白是他的《红高粱》让我们认识了巩俐和张艺谋,还是张艺谋和巩俐的《红高粱》明白了莫言。总之,最近看莫言的作品,必须是和他得诺贝尔文学奖有关。
莫言得不得诺贝尔文学奖虽然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但是我在车载收音机上听到他得奖的消息,内心还真的欢心鼓舞了一回。虽然,这是莫言这小子自己的骄傲,但是,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也为他感到骄傲。
以前也读过莫言的作品,《红高粱》二十多年年前就读过了,当时好像自己才刚听说魔幻现实主义这个词。
说到那里,不免想起当年的青春岁月的一段往事。
二十多年前,正值青春年少的我,也和很多年轻人一样,内心对生活对未来充满渴望和梦想。
此刻的交通、通讯是这样的便捷。那时候,生活、信息、科技和此刻没办法相比。二十多年前异地交流,还都是用书信的方式。当时我还在东北,有一个笔友,她叫梅忆寒――正梅花千里雪深时,须相忆。她的名字源于这句话,她那时候还在上高三。她曾邮寄给我一本魔幻现实主义小说,是合订本,其中有《红高粱》、《五个女人和一根绳子》等五篇小说。
也许是因为她的名字,也是因为她的寒梅傲雪的品性,我们彼此感觉很好。当时正值青春年少,那懵懂的情窦初开,那是何等纯真无邪的感情。那段感情,就像东北的黑土地一样淳朴,就像山上的清泉一样清澈,就像青草地上那一方蔚蓝的天空一样无暇我曾在《青春的岁月》系列短文中写过,篇幅比较短,内心的感觉颇多,真的不能一一尽述。记得那段记忆是1988年到1990年之间,一年多不到两年的时间。时间过得太快了,二十多年也只是一眨眼的功夫。
青春岁月的记忆,清晰而又支离破碎。有时候,犹如泛黄的落叶在脑海闪过,更多时候是尘封在记忆的河床。
呵呵,都怪莫言这小子,让我又记起这经年的往事。
还是说他这部《生死疲劳》吧!刚读的时候,也没什么个性的感觉,因为是以五十年代为背景的开始嘛。时代显然有点久远了,解放初期的土改我是没有印象的,因为当时我还没初生。但是,本人也经历文化大革命。虽然当时还很小,但是,对当时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还是不陌生的。对文化大革命时期人们的疯狂和盲目还是有感受的,对知青上山下乡还是有清晰的记忆的。
莫言的这部小说,表面看来能够说通俗易懂,不时夹杂着我们人类最原始的最真性情的语言文字。这样的真,是许多人私下感想,私下敢说,却不敢大庭广众公开写出来,有的地方真的太通俗了。有时候,我自己读着读着竟然忍俊不禁的笑出声来。
一边笑着,我嘴里一边说:莫言啊莫言,你真是个歪才。(诚惶诚恐: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是歪才,不是我对莫言不够尊敬,我这也是真情流露,我对他的喜爱,是用我自己的形式表达而已。还有,莫言这小子这句话是他莫言自己在小说中常用的,所以,这几天我也读顺嘴了,在提他的名字的时候,也就顺嘴溜达出来了。如果莫言看到了,还请不要怪我不恭!但是他是不会看到的,人们都在读他的名着,他哪有机会看到我这样的闲言碎语。)犹如不一口气读完不快的感觉。
莫言用了四十三天写完的这部五十万字的长篇,不是用电脑,而是用笔用稿纸,能够说确实够快的。但是他酝酿了四十三年,我用了三天时间读完了它,当然,刨除吃饭睡觉遛弯和每一天必看电视新闻节目,我是用闲暇时间读的,我读的也不算慢。
读完这部《生死疲劳》合上封底的瞬间,让我想起哥伦比亚作家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马尔克斯描述的前后七代人,拉丁美洲百年的兴衰发展历程。莫言的《生死疲劳》是描述前后三代人,确切的说算上大头就应是四代人,我们新中国五十年来的发展历程。
莫言的这部《生死疲劳》其实就是一部生死轮回。在这部《生死疲劳》里,用西门闹这个冤死的地主为主角,用他的灵魂转世投胎为驴、牛、猪、狗、猴的生死轮回,围绕他的家人,他的家乡,和他相关的人,用不同的视角看人生得势落魄、世间荣辱、生活百态
人或者动物,死后是否能够轮回,不得而知。但是呢,生活在世,人生百年却也有不同的轮回和际遇。以前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确如此。
人有失意落魄的时候,但不会永远失意落魄,总会有雨过天晴见到彩虹的时候;人有位高权重春风得意的时候,但要居安思危,多行善举,也会有落魄的凤凰不如鸡的境况。
这就是轮回,死的轮回也许莫言这小子明白,但是呢,我们就应更注重的还是生的轮回。
我们呱呱坠地时起,每个人的内心都拥有一个天使的灵魂。渐渐地,有的就被世间的红尘蒙蔽了双眼,有的人的内心,被醒来的魔鬼占据。人生在世,其实我们的灵魂都在不断的轮回。
我们的内心是装着天使呢!还是装着魔鬼呢!这也许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认真思考的。
读《生死疲劳》有感生死疲劳,生死疲劳,生和死都很疲劳。
依然是一部极具莫言特色的小说,徘徊于玄幻和现实之间,巧妙的语言把每个人的特点娓娓道来,沉重的历史事件在巧妙地描述风格和独特的描述角度,形象的展此刻人民面前,让人感到发笑,又让人不禁去反思那个历史的疯狂。
历史要学会辩证的看,舆论宣传的力量让人扫除迷信又树立了新的迷信。黄世仁周扒皮的地主形象深入人心,西门闹是个另类,他勤俭持家,宅心仁厚,乐善好施,也有着正常男人的爱好,逢灾遇难体恤乡亲,共度难关,但到了以身份决定命运的年代,他就是黄世仁,就是周扒皮,贪婪、自私、嫉妒的狭隘面在革命的助长下愈加的疯狂,以前理解施舍的弱势群体,全然忘记了西门闹:的善行,只听到了黄世仁的贪婪和周扒皮的残暴,然后西门闹就身首异处了。我们不禁对那段历史充满了不屑和鄙夷,似乎所有的地主土豪富绅都是冤死的西门闹。看看当下,黄世仁多还是西门闹多?大众就是那么容易被舆论所吸引。尤其是在社会差距加大的时候,在勤劳不必须致富,投机倒把,强买强卖反而高高在上的时候,一点煽风点火,群众中的极端分子就会成燎原之势。革命的熊熊烈火不会无缘无故燃起,当然也会无缘无故啊的烧伤无辜。最期望革命的是无牵无挂的数来宝、蹭吃蹭喝的乞丐、无所顾忌心理扭曲的光棍。大风扬起带起的风沙加剧了大风的危害。做一个好人难,做一个有名的好人难,做一个乱世中的好人难。
靠得住与靠不住,靠得住的人有白氏、迎春、蓝脸,靠不住的人有儿子、亲儿子、小三、你以前施舍的人。正房妻子白氏,明媒正娶,貌不惊人,通情达理,善解人意,即使在丈夫遇难之后,也没有落井下石以求自保,忍受了各种身体和心理上的侮辱,让人为之动容。迎春,白氏之前的丫鬟转为妾,给前夫生了双胞胎,土改后默默地选取了跟前夫的长工蓝脸过日子,既不诋毁前夫,也不抱怨世道,默默地将前夫的子女带大,安稳的过日子,是一个好女人。同样是身为小妾的吴秋香在丈夫被打倒后,迅速反咬一口,血口喷人,活脱脱一个变色龙。金龙的表现让人难以忍受,作为儿子,本身出身问题就是一个知名的缺陷,因为蓝脸得到了身份上的解脱,最后他的疯狂狠狠的洒在了他的爹身上,大义灭亲,疯狂的年代,疯狂的人啊。蓝脸一个敢于跟时代、跟主流、跟政府对抗的人,一个被那个时代硬硬的整成精神错乱的人,一个让人佩服的人,一个纯朴坚守己见的人。动乱的年代,人都想苟活,活得方式不同,一个品德败坏的人能活下去,能活的风光、盛气凌人,注定是一个畸形的社会,是社会本身的问题,我们能够用道德来批判他们,却实在是无法阻挡他们求生、求虚荣的本能,社会环境导致的。白氏、迎春、蓝脸还是值得我们的尊重和怜悯,到好的时代他们配得上幸福、美满。像敢于向这个社会的不公对抗的人致敬,也不能指望每个人都对社会提出他们的想法,他们只是想生存下去。
莫言这小子喜欢自嘲,自嘲的让人觉得他的玄幻小说如此的真实,爱憎分明却又含而不说,留给我们想象的空间,历史就是这么残酷,我们又难逃历史的轮回。
这本书让我有了对历史的重新认识,有了历史中人性的错杂的重新认识,自信的应对人生,自信的去应对生活,历史就是由普普通通得一幕去上映。
《生死疲劳》读后感
去年,当诺贝尔文学奖公布的时候,莫言,这个在此之前略显陌生的名字一时之间突然成了街谈巷议的对象。各大书店也将莫言的书摆放在最显眼的位置。读莫言仿佛变成了一种时尚,一种潮流。怀着满心的好奇,我拜读了莫言自己极力推荐的小说《生死疲劳》。
用魔幻般的现实主义将民间故事、历史和现代融为一体 是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们给予莫言的颁奖词,这句话在《生死疲劳》中得到了完美的体现。
故事讲述了建国初期山东高密一位善良的地主西门闹因土改蒙冤被击毙后其灵魂不服冤情,先大闹阎罗殿,后又分别投胎转世为驴、牛、猪、狗、猴、人,重新回到自己生活的土地,游走于阴阳两界,徘徊于人畜六道,冷眼旁观从土地改革开始到新世纪初为止,50多年间中国的历史变迁。记述了他与当年自己手下长工蓝脸一家发生在这片土地的故事。小说分别从动物(西门驴、西门猪、西门狗)和人(蓝解放、莫言)的视角描绘了新中国土地改革、人民公社、文化大革命、大养其猪、改革开放等重大历史事件以及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农民精神随时代变化的变化。
我认为小说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讲历史,一部分讲当代,两者都紧紧围绕土地这个主题展开。
第一部分最重要的主人公是蓝脸,他是一位朴实的农民,视土地如生命,倔强坚毅。当国家号召建立人民公社并强制进行土地公有化时,他宁死不入社,成为那时代中国唯一的单干户。即使被人们耻笑,遭到以书记老革命洪泰岳为代表的领导们的辱骂,他依旧我行我素,始终不肯让自己的一亩六分地公有。为的是什么?为的就是土地!为的就是生存!在农民眼中,土地能长出粮食,土地能放养牛羊,土地就是一切!蓝脸不只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土地不屈不挠地斗争着,更是在为自己的生存而斗争着。最终,历史证明了他的正确。莫言塑造了这样一个可敬可爱的农民形象正是对农民、对土地、对生命的讴歌。
小说的第二部分,当西门闹转世为狗后,故事的重心也发生了偏移。故事的主角由老一辈的蓝脸、洪泰岳、庞虎等人变成了他们的后代蓝解放、西门金龙、庞抗美、黄互助等人。主要讲述了孩子们长大成人,离开村子,离开土地进城后的故事。蓝解放当了县长娶了黄合作,本应在县里幸福地生活,但他遇到庞春苗,有了婚外情,迫于压力,不得不抛妻弃子,流落他乡。最终还是在家乡,在生他养他的土地上,得到了谅解。他回到了土地,心灵归于平静。土地在这里之于农民们又有了更深的含意,不仅仅是物质的供给,更是一种精神的栖息、归宿。
小说中有一段情节很值得回味。当初大地主西门闹的儿子西门金龙依靠他的聪明伶俐,审时度势,从一个地主坏份子一步步发展成村干部,改革开放后更是成为大企业家。此时他看准商机,准备在农村开发旅游中心,建立一个文革体验村。这会让农民获得经济效益,但会占用土地。这实际上就是让农民放下锄头,走出耕地,换一种生产模式,换一种经济来源。这在改革开放后的中国是一个很普遍的问题,但对于习惯农耕的农民,却是一种天翻地覆的变化。新的方式与旧的习惯就形成了强烈的冲突。小说中的老革命洪泰岳率领一帮老农民反对这个计划,最终自己背着炸药与西门金龙同归于尽。农民为了捍卫自己的土地,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一首壮歌。但是,他们没能挡住时代的洪流,旅游业开发了起来,最终依然失去了土地。我想,这是值得惋惜的。另一位寻根文学的大家贾平凹创作的《秦腔》也反映了新时代大浪潮对于农村、农民、土地的冲击,与此有异曲同工之妙。贾平凹说:如果你静下心来慢慢读《秦腔》,能体会到我的忧伤。好的文学作品总是打动作者自己的,我想莫言写到这里心中也应充满忧伤。
书中的蓝脸等人代表着千千万万的农民,他们对于土地有着永不磨灭的深厚感情,就如儿子对于母亲一般。可是,无论在过去还是现在,总有诸如土地改革,土地开发等事件破坏着农民对土地的依存关系。作者对这种伤害农民的行为,表达了既愤怒又无奈复杂感情。他希望农民的利益得到保护,他希望农民的心不在流血。
蓝脸最后跳进了他自己的地上的墓圹里,他的老掌柜,西门闹(狗)伴随着他,他的儿子在墓里倒上麦子、绿豆、谷子等粮食,他永远地长眠在他自己的地下。我想,他墓上刻的墓志铭最能表达本书的主题:
一切来自土地的都将回归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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