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爱,也许是一股清凉的风,让你急躁的心得到几丝凉意;母爱,也许是前进的风帆,引导我们走向理想的彼岸;母爱,也许是一泓清泉,流过你的心间,让你的心得到净化,当你走在泥泞的小路上时,黎明的第一缕阳光便是母爱,朋友,你感受到了吗?
对与母亲,我们理所当然的接受她的恩惠,但却从不会感恩,甚至还责备母亲的不足,完全没有理解过母亲,就像书里的一篇文章《一碗云吞》,写的是一个女孩与母亲吵架,女孩一气之下就离家出走,一个好心的人给了她一碗云吞,女孩对那个好心人感激不尽,但好心人却说:你妈妈给你做了十几年的饭,你为什么就不感激她呢?女孩愣住了,这时妈妈找到她了,并温柔地对女孩说:饭菜都凉了,快回家吧。这个故事,就是生活中的例子,有时候我们会对别人的小恩小惠感激不尽,但却对母亲的爱视而不见,母亲的心情我们想象不到,但其实每个母亲都一样,不会期望会对她有所感激,她只希望你健康快乐。
我们要珍惜母爱,不要让机会白白从手边溜走,不要无动于衷,不要到没机会时,你才会后悔。让母亲幸福,让母爱有回报。
妈妈,你那无私的爱终于有了回报,你幸福我更加快乐!
妈妈,谢谢你为我付出。
感悟人生——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世界上有许多声音,有街头的喧哗声;有学校朗朗的读书声;有溪水的潺潺声······声音无处不在,一个悦耳的声音或许会让人成为歌星,走上娱乐道路。
在这本《时代广场的蟋蟀》中,讲了一只平凡而又特别的蟋蟀;一只当初被认为是不祥之物后来又被视为吉祥之物的蟋蟀;一只让一个家庭卖报数量猛增的蟋蟀。这只蟋蟀用自己优美的歌声挽留了自己,因为他一展歌喉被小主人的妈妈器重,让一个音乐家佩服不已,当这只蟋蟀成为一位尽人皆知的“音乐家”时,它毅然的做出了一个决定——回康涅狄格州乡下,去追求自己的自由。这只蟋蟀的名字叫柴斯特,因贪吃跳进野餐篮被带到一个陌生而繁华的城市——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从此展开了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故事,它在城市里结实了一只富有的老鼠——塔克,一只憨厚的猫——亨利还有柴斯特的主人——玛利欧。
柴斯特在这个报刊里闯了不少祸,梦中把钱当树叶吃掉;因邀请朋友聚会,不小心点燃报刊,在玛利欧妈妈万分生气的时候它唱了一首玛利欧妈妈最爱听的歌,就这样它留了下来,往后他名声大噪,在时代广场颇有名气。出人头地,拥有了“fans”之后它却没有选择名气而是选择自由,回到自己家乡,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这一点十分值得我思考,当你成了名,拥有许多“fans”围着你签名,在事业巅峰让你放弃事业,你又何感受?我想:你不会放弃事业,一切都没了,你会觉得辛苦都白费了,这是你的脑海里只有金钱、地位与声望。柴斯特虽然离开了纽约,但他却留下一个道理:地位和金钱都没什么,只有一个人过的自由、快乐才是最重要的。
边一杯茶,手捧一本书,等待一米阳光把书照得通透,最舒适的生活,也不过如此。题记
我对书,有一种特殊的感情。
小时,我家境并不富裕,父母忙于做事,没有太多地管我,只是随手递给我一本插图好看的《安徒生童话》。那时,我还不认得字,只是从海的女儿那忧伤又哀怨的眼神中,联想到什么。也常常去翻阅那一页可怜的小女孩手握火柴,死在富人家外的墙角。她身上还有散落的雪,身子紧蜷着,脸上却洋溢着淡淡的微笑。那时,我也笑了。
有一天,母亲注意到我全神贯注地看书,又给了我几本童话,并教我字、词。每天幼儿园一放学,回到家,就让母亲给我读故事。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摇手告别了幼儿园,也告别了伴随我3年的海的女儿、卖火柴的小女孩、丑小鸭......
走进小学,母亲递给我一本封面颜色不鲜艳,插图又少的可怜的《伊索寓言》。我指着寓,说:这是什么字啊?我不认识诶。母亲蹲下身子,慈祥而又严肃的对我说:孩子,这是yu,我知道你不认识,所以才让你读啊。你学的字数量不够,要发现,并学习更多的字才行!我似懂非懂得点头,又似懂非懂地结果这本严肃的《伊索寓言》。
许多次,我努力让自己爱上它,但灰色的封皮,与我过不去似的,天天对着我哭。
终于,我决心翻开第一页......哇,里面的内容好有趣啊!可笑的狐狸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一只自傲的猴子当上了国王;一个愚蠢的人要买神像;蛇不参加宙斯的宴会就不得好死;贪吃的牧羊小伙子是披着羊皮的狼......
在《伊索寓言》里,我看见了世间百态,比童话还有趣的事物!虽然结局不全是像童话般美好,但各个都更富有哲理!在每个小故事的背后,都藏着一个小寓意,这便是寓言啊!
三年级时,我便开始接触外国文学作品。我第一个爱上的,就是高尔基的《童年》。当读到高尔基弟弟的早死,外祖父的冷酷,母亲的哭泣,后父的背叛时,我都对高尔基的童年感到悲哀。不!这并不是童年,童年应该是美好的,而不是这样的!高尔基在这家人中,度过的是怎样痛苦的十几年?!这,却无人知晓,无人品尝。
我恋上中国现代文学作品是在五年级。《草房子》、《城南旧事》、《青铜葵花》我都十分欣赏。那时,我特别喜欢林海音、曹文轩两位作家。他们了解感情,了解孩子,他们的文章给我亲切的感觉,那书中的事,我似乎也经历过。
《草房子》中的桑桑、柳柳、纸月、杜小康、细马。他们和我年龄相仿,过的生活却不一样,他们亲近水,亲近最真实的情感。
还有《红瓦黑瓦》中的林冰、谢百三、赵一亮、马水清、刘汉林、陶卉、丁玫、姚三船。他们比我稍稍大一些,命运更是不同。刘汉林、马水清、姚三船考上了所谓的黑瓦房高中。赵一亮的家被大火烧成了灰烬......许许多多的事串一块儿,却串出了离别的结局......
书香,我永远的伙伴,已经紧紧伴随我十三年了,但,书香依旧会伴随我度过下一个十三年,还有下一个......
文学作品读后感700字 品味书香,诵读经典
读《手斧男孩》有感
《手斧男孩》一书是世界文坛大师、美国著名作家盖瑞伯森的经典巨作。
1把手斧,1个13岁少年,夺命丛林惊险生存54天,换做是你,能做到吗? 这是《手斧男孩》书开头的一句强烈的反问句。的确,如果我们任何一个人突然被丢到了荒无人烟的丛林中,是不可能生存那么多天的,但坚强的布莱恩罗伯逊,这个十三岁小男孩可以。
《手斧男孩》一书讲述了一个名叫布莱恩罗伯逊的小男孩,因为他父母离婚了,他天天在悲伤中度过。法官说,只有暑假,他才能和爸爸一起生活。在被允许使用探亲权的第一个夏天,他乘坐塞斯纳406丛林机去加拿大探望爸爸,可是途中飞行员心脏病突发而死,布莱恩极为运气地把飞机降落到了湖里,他在运气的帮助下,仅凭一把手斧,生火、打猎、造屋,凭着他惊人的毅力和超强的智慧独自一人走过了两个月的风风雨雨,他并没有依靠任何人,这两个月的时光,就如同一次超常时间的魔鬼训练,把他所有自立生活潜能都激发出来,布莱恩罗伯逊成为了一名真正的少年。
我读了这本书,不禁思考:布莱恩为什么能活下来呢?因为他有过人的勇气,临危不乱,充满信心。但如果我们遇到这种事情又会怎么样?会不会只是哭闹着喊救命,而在无人的困境中,哭闹屁用不顶。又如果野兽来了,又该怎么办?是否任凭它们靠近?而最可怕的没有食物,又该如何生存下去?又冷又饿又没有火,又该怎么办?这么多的问题,摆在我们这些吃肯德基、麦当劳长大的少年面前,能顺利解决问题并独立生存下来吗?
我们过惯了小皇帝、小公主的生活,自己不能独立生活。如果突然有一天我们碰上了这种事,自己面对恐惧、饥饿、危险,我们可能两天也活不了。而布莱恩十三岁就自己在森林里生活了五十四天!这真是一个奇迹!我们要学习布莱恩,学会独立生存,学会自立自强,学会在身处困境的情况下用智慧利用合适的工具去创造奇迹,就像布莱恩的手斧可以将他化险为夷。所以,当我们身处困境时,也需冷静思考,勇敢迎接,而不是选择逃避, 因为即使没有手斧,但还拥有勇气!
徐志摩的诗有很多都很经典,但唯一让我无法忘怀的是那首《再别康桥》
第一次读这首诗是在前几天校播音主持工作室招聘主持人的时候,但我不知道自己应该诵读一首什么样的诗,正在烦恼的时候,我突然在家里的垃圾堆里发现了它,一本《徐志摩诗歌全集》,封面以破的不成样子,好像有些年头了。我轻轻地翻阅着。却被这样的一句话吸引住了。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我轻轻地招手,做别西天的云彩。用轻轻地修饰,让我感到诗人是那么无奈,悄然无息的来又要这样走。把招手和西边云彩写在一起又是那么的巧妙,又显得诗人是那样的洒脱。又写出了诗人对他要离别的地方和在那的生活的向往。因为感受过离别的感觉所以我突然对这首诗有一种特别的喜爱。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又是一次巧妙的搭配,把金柳比喻成新娘,新娘也是要离开的家的人,又一次写出诗人对要离别地方的不舍。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诗人在离别前回眸着往事。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在康河的柔波里,我甘心做一条水草!再一次写出诗人对康河的留恋。那榆荫下的一潭,不是清泉,是天上的虹揉碎在浮藻间,沉淀着彩虹似的梦。勾起了他对当年的旧梦。寻梦?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溯,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这句话把这种愿望达到了高潮。但是下一句但我不能放歌,悄悄是别离的笙箫;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这一节内容的突然改变让人心为之作痛。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无奈而又深情地余音让我荡气回肠。我深呼一口气又吐出,反复的读着这首诗,静静地揣摩着,诗人离别的痛苦的心情
人的一生就像一个不会回头的旅行者,有时候会遇见好的风景,因为留恋而不想离开。但是人总是要往前走的,即使曾经的景色是多么让你流连忘返,也要把它变为记忆,继续前进。因为只有走出这里才能遇见更多你意想不到的更加美丽的风景。所以要懂得放弃,下面的风景将会给你更多的惊喜。
初二:poppy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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