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向荒野读后感

人一生要过得有意义,就需要不断地阅读优秀的作品。纵观世界上的伟大人物,他们无不是书籍的爱好者,阅读作品的过程中,我们沉浸在作者笔下所描述的情节中。写作品的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该如何才能将一篇作品读后感写好呢?考虑到你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奔向荒野读后感”,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奔向荒野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奔向荒野》。在丛林里,万事万物都有自己的位置,要想活下去,就一定要找到和它们共生的方法。最重要的是,是要和丛林的节奏保持一致,耐心就是一切。如果看到一条蛇,就别动,让它过去;如果鳄鱼正在河岸边晒太阳,嘴巴大张地盯着你看,那就是它在说:这是我的地盘,别挡我的路。尊重其它生物的空间,就是丛林的生存之道。
优美的文字背后站着神奇的丛林。书中讲述了一个九岁的小男孩威尔,在热带雨林中与一头大象的传奇友谊。威尔和他妈妈得知爸爸在伊拉克战争中牺牲的消息后,痛不欲生。为了缓解悲伤,他们去美丽的万岛之国印度尼西亚海边度假。在那里,妈妈为一直喜欢大象的威尔安排了一次骑象之旅,作为他的圣诞礼物。骑象那天,威尔很兴奋,但是大象乌娜却很反常,她不肯靠近海边,反而带着威尔惊慌失措地冲进危机四伏的丛林之中。原来大海啸即将来临,乌娜提前嗅到了迹象,救出了威尔,威尔的妈妈却在海啸中遇难了,除了一件衬衫和一瓶水以外,威尔一无所有,他必须学会在丛林中生活下去,不过幸好不是他独自一人,他还有乌娜一位忠实的朋友。
在丛林中,动物之间更讲究的是互相尊重。蛇和凶猛的老虎其实真的都不可怕,真正危险的是人类。像书中的安东尼先生,它出自贪婪和个人享乐,命令手下肆意砍伐、烧毁森林,捕猎丛林中的各种动物,对它们滥杀无辜。这一切残忍的做法只有在人类身上。威尔要守护丛林,他与乌娜、红毛猩猩在困境中像亲人,像朋友,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他们经历了种种磨难,顽强地活了下来。
读完全书,我轻轻地合上书本,可我的思绪还沉浸在书里。一个九岁的男孩,他创造了生命的奇迹,在威尔身上我看到了生命中独特的毅力和韧劲。我想到狄更斯的一句名言:顽强的毅力可以征服一座高峰。威尔丛林英雄,你真了不起!我们要向威尔一样去保护动物,因为动物永远是人类的好朋友。不破坏生态环境,不杀害自然界的每一个生灵,世界才会变的更美丽。


f132.cOm更多读后感扩展阅读

《荒野求生》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沉浸在《荒野求生》的世界里。我的梦想是去荒野闯荡,彰显男子汉气概,但现在我还太小,我只能在这一系列书里面慢慢感受,慢慢体会。

如果你被迫在野外求生,你会和贝克一样,拥有求生本能。但在求生本能之外,还有更重要的东西:自信、勇敢和技能。

自信,是最重要的东西。假如贝克没有自信,他就绝对不可能在野外生存,甚至有可能连第一天都挺不过去。大家都说技能十分重要,大多数人都因此而敬佩贝克。我也认为技能很重要,但我不会单单因此而敬佩他,因为我认为自信更重要。是贝克的自信,让他渡过难关。使他成名!

勇敢,也是不可缺少的东西。如果没有勇敢的行动,贝克怎么可能穿越那么多可怕的地方,见识到另一个崭新的世界呢?

这本书里的技能是最令我心动的:制作简易木筏、通过太阳辨认方向、最大限度地使用一条鱼每当我看到这些情节时,我仿佛真的被带到那一片河谷,坐在简易的木筏穿越危险;我仿佛真的在迷失方向的时候,利用太阳的光影知道了东西南北;我仿佛真的在饥肠辘辘但又必须保存粮食的时候,用上那些妙招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真的开始相信了:在野外生存,只有求生本能是不够的。只有成为一个自信的人,一个勇敢的人,一个有高超的求生技能的人,才能成功地活下来。

荒野之王读后感


荒野之王读后感
人类永远是世界的主宰。这部书的一系列悲剧全由人类一手造成。 
为了功名利禄而以全家性命为赌注的主人几近失败,濒临崩溃之际,疯狂折磨无辜的猛禽,血的逼迫,使野鸟变成杀手,主人成功了一本《驯雕秘史》由此诞生!这看似流传下来了功名利禄的获取道路,但却实是人类对大自然的折磨!
《荒野之王》一书中最悲剧性的人物是那可怜的豹子。如果没有那场人为山火,或许它的命运又是另一番景象。火是被人类所驾驭的一批野马,它肆虐的后果如是不容易被金钱估量的损失一般很难引起人们的注意,那么那些受山火所迫害的动物就更加没人去理睬。山火是老豹悲剧的开始,是老豹命运的转折最后在暮年甚至瞎眼断尾!这一切都拜人类所赐!
我们拉远镜头看看逆风飞翔的隼雕金爪儿:它是《荒野之王》一书的主要角色,被盗卖后,药品的摧残酿成了雕与豹之间的仇恨以及随之而来的悲剧但试想:如果没有被盗的遭遇,金爪儿或许不会碰到伴侣银脖;如果没有与人相处的猎伴思想,或许塑造不了金爪儿的王者风范;同样,金爪儿如果没有这样的经历,和老豹之间也不会结下冤仇!
我不禁想问偷猎者:与动物无冤无仇,捕杀它们是何意?因为钱?钱有一条生命重要吗?
在这篇不可能长的读后感里,我还很想说说那头豹子。喜欢一本书中的人物不一定是主角。我喜欢《荒野之王》的人物就是那头并非主角的豹子,那头因人类逼迫而固执和不识好歹的豹子。我爱它的母爱,爱它面对冷酷的生存法则时的坚强。为了儿女,本可以安享晚年的老豹用血肉之躯当绞索,诱惑护犊心切的金爪儿将利爪刺进自己血肉之躯的方式而让金爪儿也陷进泥潭后,欲与其同归于尽。它因肺部的刺痛而晕了过去,可马上又清醒了过来,世界在它的独眼里渐渐模糊,唯一闪亮的只有儿女那两双闪着豹族强悍的豹眼 它向家的方向投出最后牵挂的一瞥,脚底的泥浆不容它做太多的逗留,一股强大的吸力把它没进了泥潭这位母亲最后牵挂的一瞥投射出了对孩子的担忧和为孩子争夺到了生存权的死而无憾。


《哲学走向荒野》读后感


记得前几天我刚读过一本名叫《哲学走向荒野》的书,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感触,也让我知道了保护环境的重要性

这本书讲了作者对其生命和自然的深刻体悟、对美丽荒野的细致描绘、对家园毁损和生存危机的忧患意识、对现代生活观念的历史性反思。是呀,我们所生活的家园地球,是多么的美丽!著名的珠穆朗玛峰、喜马拉雅山;美丽的美国大峡谷、喀斯特森林还有许多数不胜数的自然景观,都是多么的迷人。但是,如何让这些美丽的景观永远留在我们的身边呢?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要保护环境。如今,由于人们不好好保护环境我们美丽的地球正遭遇着各种由污染引起的问题,如全球变暖、雾霾等棘手的问题。全球变暖会导致大量生活在寒冷地带的动物流离失所,雾霾更会危害到我们自身的健康。而这些问题都是我们人类对大自然所犯下的过错,此时此刻,我们唯一能够弥补的就只有多种植植物,多绿化环境,尽自己的力量来保护环境。

现在,无论是在新闻里还是在校本课程或是公益广告中都一而再再而三的号召人们要保护环境,爱护花草树木。但又有多少人能做到呢?地球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保护地球,保护环境,就是在保护我们自己。记得惠特曼曾经说过一句话大地给予所有的人是物质的精华,而最后,它从人们那里得到的回赠却是这些物质的垃圾。如果我们不保护环境,今天的地球就会变成明天的楼兰。听到这句话,还在电脑手机前坐着的人们,你们还在等什么。放下手机,关上电脑,就在今天,就在这一刻,让我们为了地球的明天而努力吧!

保护环境,从自己做起,从这一刻做起吧!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是一本非常有趣、充满野xing的书,我非常喜欢它。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叫巴克。巴克原来是大法官先生的狗,但是他却被仆人偷偷地卖掉了。仆人把巴克卖给了送信人佩罗,从此巴克就成了送信狗。巴克的祖先是狼,是充满野xing的,所以巴克有时也会和他一起拉雪橇的伙伴互相撕咬。日子一天天过去,巴克用自己的力气和反抗力打败了雪橇的领头狗是斯皮玆。可是好景不长,狗狗们又被卖到了笨女人一家手中,他们一家并不会正确地让狗狗们送信,每天连收拾东西都要花一个上午。而且他们一家也不会给巴克休息的时间,尽管他们给狗吃的食物很多,但还是让巴克他们连夜连夜地奔波送信。短短的一个月,巴克就从63千克的体重降到了15千克的体重。最终巴克他们瘦得皮包骨头连走路都走不动了。它只好逃回了森林重新过日子

看巴克多可怜,读了这本书后我下定决心,我一定会好好照顾我的狗狗的,同时我感到如果我们在生活中碰到了问题,只有依靠自己的努力,动脑筋,想办法,才能走出困境。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是作者美国的杰克伦敦。故事的主角是圣贝尔纳德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后代,他的名字叫巴克,原本是在米勒法官的庄园里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他单纯,活泼,习惯了舒适的生活,但人类的贪婪和堕落使他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他几经转折,被差到了一个送信的生活中,他饱尝鞭抽棍打,弱肉强食,同类相残以及生存之艰难,但他从中知道了友谊,同情及自豪的各种情感。他爱憎分明,聪明勇敢,忠职守,善待主人,但是荒野的狼嚎声唤起了他的回忆。自从自己深爱的主人惨死之后,为主人报了仇,随后了却了人间的羁绊,毅然回到了荒野,与狼群为伴,享受着残杀动物的快乐。

从这篇故事让我想到了众多有名的科学家,如瓦特,家里穷得连家具都买不起,几经周折后,本下凹的眼窝更向下凹了,可他还是坚持学习手艺,老师教得,他就在晚上干,一向干到深夜,第二天连公鸡都在睡梦中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干活了。他还省吃俭用,勤奋学习,原本要在三年时刻才能学会的手艺活他在一年的时刻内就全部学会了。

为了解决以前蒸汽的问题,他想改善蒸气机,在几次实验过后,不但没成功,还欠下了一大堆的债务,但他毫不气馁,更加加倍的和助手投入到工作中去,终在1765年成功造了一台耗煤量比原的蒸气机少四分之一的蒸气机,又经过发奋,在172年又造了一台更好得蒸气机,大大地减少了蒸气机的耗煤量,而且效率比原更高了。

我觉得我们也就应像巴克一样,要去磨练自己,热爱自己的学习,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2):

这天,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能够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取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联。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期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狗――巴克从家犬到狼群首领的故事。巴克是一位磨坊主兼法官米勒先生的家犬,它的体重足有六十千克重,每一天和米勒先生的孙子和孙女嬉戏玩耍。巴克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狗,母亲是芬兰牧羊犬。巴克有它父亲的王者风度和高大身材,也有它母亲的细腻、机警,它让它无比骄傲。

一次,园丁助手把巴克领到火车站,结果被卖了,巴克斗但是陌生人,只好服从。之后,巴克又被一个人买走了,人家带它和其它狗的目的是要去淘金,巴克先学会了拉雪橇,之后又与一条狗决斗当领袖。之后它们换了一个更有经验的主人。有一次,巴克还救了它的主人一命,而且帮它赢了一千磅。再之后它们探寻到金矿后,巴克的主人被当地印第安人给杀害了,只有巴克幸存了下来。最后,当地的印第安人大部分都被巴克咬死了,而巴克回归荒野当了狼群首领。之后,一些优秀的猎人也都神秘的失踪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他是美国耇的现实主义专家,被誉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杰克伦敦常把笔下的人物置于极其残酷、生死攸关的环境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实的品格。他笔下那残酷的真实常常使读者的心灵受到强烈震撼。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生活的残酷变化,它由惬意到残酷,真是巨大变化呀!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4):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在弱肉强食的社会,那只牧羊犬巴克的每走一步都会生死攸关。它永远不知道下一步将会是掉进冰窟窿,饿死在冰雪地或被其它同类咬死。随时随地都会孤独的离去,不会得到一丝的怜悯。正因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使环境变的极端的冷酷,周围许多曾在一齐拉雪橇的爱斯基摩犬,不管原来是弱小的,强大的,到最后一个个都逃但是悲惨的命运,哪怕是最后遇见的善良人桑顿,还是受到印第安人无情的攻击。脱逃当中几乎与荒野上饥饿的野兽一样艰难的垂死挣扎着。

巴克最后还是回归了原始,桑顿也回到了正常社会,他一边向人们诉说着自己的悲惨纪历,一边流着眼泪,语无伦次,不停的念叨自己的家人,内心产生了,深深的恐惧。贪婪的看着食物,以往的一切对桑顿来说是恶梦。对我来说也是,我厌恶什么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这天我的拳头硬就能压倒一切,我就是王者,就能够随意掠夺所有。明天我老了,或来了个拳头比我还硬的人,我就成了奴隶,结果人人都将处于极度危险境地,那将是最为悲哀的。很多周围的现代人还以这样丛林法则的思维去衡量他人,来保护自己,结果只会造成书中所描述的恶劣环境。人类应向自由、平等、宽容、礼貌的方向前行,只有这样,幸福、安全才会来到每个人的身边。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5):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我们只有一个地球。

杰克。伦敦用这样的方法告诉我们,热爱大自然,热爱动物界。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温顺的家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充满了兽性化与人性交织与角斗,而最终兽性占了主导,借此深刻的反应了弱肉强食的森林法则。暗喻了作者对人类的告诫。

由于掠夺性的资源开发与野蛮的生产方式,地球上的物种在迅速减少,许多动物濒临灭绝,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的破坏。

人类常以开发礼貌,为社会做奉献为借口,破坏美丽的大自然,甚至肆意杀害野生动物。人类停止虐待野生动物是人们最好的选取。谁都免不了杀生,但在它们被宰杀之前,在它们大汗淋漓的为我们干完一天的活后,善待它们,好吗?还它们一点权力,行吗?你如果是那头可怜的耕地牛,会这么幸福吗?动物和人是平等的,人不必须能控制动物,正因它们有应有的自由。

人类对大自然的破坏已经让地球无法理解。地球对人类提出警告,草原沙漠化、全球变暖带给人们的伤害是可想而知的。最大的起因是人类对科技开发的向往,但忘记了保护环境与动物。像《荒野的呼唤》中,巴克被转卖了多少次,被人们使用,有的淘金者直接想让它累死。是人们这种自私贪婪的心理使地球受到破坏。

保护大自然就是保护自己。不好让最后的泪成为对地球的保护。我们说的话也不能只是纸上谈兵,要实际行动起来,才能做到。最后忠心祝愿大自然的地球能受到人类永远的保护。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6):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这天,我看完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它使我懂得了许多知识!

这本书讲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巴克经过礼貌的教化,一向生活在美国加州的一个温暖的山谷里,之后被卖到了北部寒冷偏远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强者与弱者之间的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它为了生存,它学会只求活命,不顾别人的原则,变得十分凶狠,机智。最后,在|||森林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从归荒野。

我们看到人们的勾心斗角觉得疲倦,对争吵与打斗觉得残酷,但是当这样的情形发生在狗的身上时,我发现,不只是人类,每一个群体中间都存在一个生存法则,是的,就是胜者为王,人类社会,你争我夺,这是礼貌人生存的法则,而在动物界,那就是弱肉强食。

巴克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它感受到它体内某种叫力量与野性的东西在慢慢复苏,靠悲悯与施舍是不能生存,要想给自己生存的空间,就务必让自己不断变强,变厉害。

从最初的温驯变成最后的野蛮,若巴克持续最初的服从,也许巴克早就死在了贩狗人的棍子下,我深深的震撼于在它那温驯的表面下那不断苏醒的本性。

这本书使我了解了动物之间的故事,之间的争斗。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7):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看了这个故事,多么冷酷无情的人都会潸然泪下。它写了一只狼狗的故事,这只狼狗,叫布克。布克先后换过多个主人:法官、法兰夏、派劳特、哈尔、查尔斯、梅西子、宋顿。可布克最后只选了宋顿作自己真正的主人,为他赴汤蹈火,献出生命也在所不惜。为什么?正因法官把布克当作玩具,法兰夏等人更是把布克当奴隶对待,只有宋顿,把布克当作朋友!与它玩,与它说话,与它比赛跑步当宋顿惨遭印第安人杀害时,布克十分悲愤,愤怒地扑向不知必他自己强大多少倍的人,并咬死了数十个人。正应了那句老话:士为知己者死。

布克虽然是一只狗,但它是忠义还是实实在在地打动了我。

忠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历史上的忠义英雄比比皆是:投江的屈原;千里走单骑、义释曹操的关羽;背水一战的韩信;抗倭英雄戚继光;金戈铁马辛弃疾

看看精忠报国的岳飞吧,他驰骋沙场,为国杀敌,忠心耿耿,立下不少战功。他还有着打进黄龙府,迎回二圣的雄心壮志,最让我感动的还是他在风波亭就义之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我岳飞以身许国,虽死无恨。

再看看同朝为官的奸臣秦桧吧。他外表看起来对宋高宗一片忠心,内心其实奸诈无比。他在金兀术帐下时呆了十几年,当年金兀术对他略施恩惠,秦桧便回国作了卧底。

秦桧见利忘忠、见利忘义,连一条狗都不如!相比之下,布克虽说是一只狗,却比秦桧人还要懂得做人(对布克来说是做狗)的道理!

孟子曰: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秦桧做到了么?还有,秦桧的做法算得上忠义吗?相反,岳飞便是我们的忠义典范!

此刻时代不一样了,可我们依然需要忠义这种传统美德,不是么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8):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寒假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我真是受益匪浅呀!

我好像看到了连绵起伏的雪域,狭长幽静的小径,笔直的云杉以及雪域上那一点点的小脚印,宁静、神秘、美丽的大森林深深地吸引了我。动物们之间一幕幕悲欢离合的故事深深地感动着我。

留意谨慎的野兔子在雪地上你追我赶的嬉戏。很爱小动物而最终亲自设陷阱抓了兔子的小男孩,以及男孩醒悟以后的痛苦,让我深深的为他惋惜。孤傲的大秃鹰虽然被印第安人设计抓走了,但它勇敢,顽强的最后自救了,又飞回了它的家里,并继续为它的孩子捕食,并照顾着它们。还有那一群在厚重的积雪里艰难迁移的驼鹿,其中一个孩子掉到坑里了,鹿妈妈毫不犹豫的留下来守着它的孩子,给它安慰,陪着它一齐等死。最终鹿妈妈被猎人打死了,而小鹿让猎人留了下来,鹿妈妈为孩子舍身的伟大母爱感动着我,我鼻子酸酸的,最终,又是我们人类伤害了它们。一只在农家长大的野天鹅克航克,千辛万苦的追赶着同类,最终筋疲力尽而被狐狸给叼走了。书中还写了刚生下孩子的母鹿,怎样等待着孩子站起来吃奶。及一个小男孩设计最后捉到了猫头鹰静翅。还有那为了给孩子捕食,同母牛做生死搏斗的母熊。

一个个精彩的故事,让我感动,让我情不自禁的爱上了森林,爱上了雪域,爱上了动物。动物和我们人类也是一样的有感情,有生命的,我们人类不好再随意的捕捉及杀害它们了。请给动物一个安静的家,让我们人类与动物和谐共处吧!

篇六: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这天,我看完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它使我懂得了许多知识!

这本书讲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巴克经过礼貌的教化,一向生活在美国加州的一个温暖的山谷里,之后被卖到了北部寒冷偏远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9):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部小说《荒野的呼唤》。这部小说由两部分组成,其中一部分是《荒野的呼唤》。我读后深有感触,可谓百感交集。作者杰克伦敦带我走进动物的内心世界,让我能以动物的独特视角去审视这个世界。

小说记叙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大狗,从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最后有一天,巴克不留意被狗贩子卖到了加拿大,开始与弱肉强食的恶劣环境抗衡。它被卖给了一支雪橇队,与队里的雪橇狗们同担风雨,共历坎坷。但是,残酷的环境还是把巴克击垮了。它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正当它奄奄一息时,却被好心的约翰桑顿收留,并感受到爱的力量,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巴克知恩图报,挣断了与人类社会的最终纽带,在荒野的声声感召下,汇入狼群。

读完这部小说后,我情绪感到格外的沉重,有一种类似饥饿,却又不能用食物填饱的感觉,个性是读到最后一段,约翰和所有营地成员被土著人杀害后,巴克愤怒地报了仇,并坐在埋没约翰的水塘边静静地愣神,惨白的月光洒泼到湖面,使得一切都是那么朦胧,那么凄惨,到处弥漫着血腥的气息。我好像身临其境,不禁升起一丝对巴克的怜悯之情,想起它与约翰结识后所经历的快乐和忧愁点点滴滴流露出他们彼此之间互相的关爱。现如今,在这个世界上惟一爱着它的人死了,巴克没有了精神寄托和牵挂,怎能不让人惋惜呢?看到这儿,我不禁潸然泪下。

回忆巴克的生活经历,我深切地感受到环境对于性格的塑造作用。像巴克,从小养尊处优,以至于它变得娇孝柔弱,容易被击垮,但是,当它被贩卖到北国之后,适者生存的恶劣环境使得它不得不为了生存而磨炼自己、考验自己,逐渐成为生存的强者,颇具王者风范。这都是环境对于性格的影响。在现代社会中,环境的感染以及生活的影响同样对于我们十分重要,环境决定了我们成长的轨迹和道路。现代社会竞争激烈,同样有着优胜劣汰的规则,如若我们像原来的巴克那样,必定不能迅速适应风云莫测的社会而遭遇淘汰。因此,我们只有自力更生,学会各种生存技能,才能在社会立足生存。

当然书中讲到的关于环境激发内心世界的野性也很重要。如若巴克一向呆在家里,或许永远都是一条帮忙人类,与人类早夕相处,只会乖乖索取食物普通狗,而巴克却被贩卖到了北国的荒蛮之地,从此命运被改变。为了适应环境而生存,对于巴克来说,生存就得杀戮,它在生存中学会了杀戮,杀戮让它取得了令所有雪橇狗都敬而远之的地位,杀戮让它在为约翰报仇后获得了极大的成就感,这一切的一切都在逐渐激发着它内心的野性。对自然的认识,对自然渴望在它的心里产生共鸣,荒野的呼唤唤醒它尘封的野性,虽然,约翰的爱冻结住了巴克对自然的向往,但是,这只是短暂的,约翰成为最后一根套在巴克脖颈上的纽带,这是它与人类社会最后的维系,是爱的纽带。最终还是断了,巴克挣脱了束缚,获得了自由,遁入森林,汇入狼群,成为一只真正的狼。正像书中那首诗:

热望本已在,

蓬勃脱尘埃。

沉沉长眠后,

野性重归来。

巴克带给我的启示是巨大的,内涵也是丰富的。此刻我正在阅读《荒野的呼唤》的第二部分----《白牙》,它与上一个故事完全相反,坚信它也能给我带来不小的收获。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0):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书中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讲了一条名叫布克的狗,被主人的园丁助手曼纽尔卖到了北国。它有过四个主人,经历了许多磨难。在第一个主人手里,他差点被狗的头领史皮兹杀死,但最终学会了生存的法则;第二个主人让他拖着沉重的货物,一口气跑了两千四百里;第三任主人根本不知道如何使用狗,自己也很无能,最后他和他们的狗一齐掉进河里淹死了,只有布克被他的第四任主人救了;第四任主人和布克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为主人立了好几件大功,在主人被杀害后,他替主人报了仇。最终,布克回归荒野,成了一群狼的头狼。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掩卷深思,感慨万分。首先是布克坚强的生存潜质,他的众多伙伴,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只有布克活了下来。我觉得社会也象一个大战场,一旦倒下去,要不赶快站起来,你就完蛋了。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然后吃掉你的灵魂。只有站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站着的人就应让自己站得更高,才能不断进步,并继续寻找更高的立足点。

其次是布克对第四任主人的浓厚感情。在布克的生活里,只有他的第四任主人和他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这感情像一根绳子似的把他不断从荒野里拉回来。他救过主人一次命,替主人立过好几件大功,在主人被杀害后,他又想方设法替主人报了仇,并且在每年主人被杀害的那天,他还会回到那个地方纪念主人。相比之下,我们人对动物的感情就要差多了。

第三点是人的贪心。第二个主人正因贪心把布克他们给卖了,第三个主人正因贪心想得到金子,穿过已经开始融化的湖面,结果掉进湖里淹死了,就连第四任主人也是正因贪心想多拿一些多矿石而被人杀害了。贪心,真是人致使的弱点。

《荒野的呼唤》的确是一本好书,是一本能震撼人心的书,期望大家必须都要看一看。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1):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00字2024

单从名字来看,这就是一本充满原始野性的书。事实也的确如此。

这本书描述了一只在南方土生土长的家犬从温顺的宠物到凶猛的野兽的蜕变。

它叫巴克。

巴克是大法官米勒的狗,其它狗和它比起来都豪不起眼,由于当时有许多人去北方淘金,一只优秀的雪橇就显得尤为重要,于是它被工人曼纽尔偷偷卖掉了。

狗的祖先是狼,但到了巴克这一代,它们与生俱来的野性已经被温暖的炉火和上好的狗粮消磨掉了。

在冰天雪地的北方,它身上的野性在渐渐苏醒,巴克此刻像足了一条爱斯基摩犬,也能够说像像狼。

巴克是条十分优秀的领头犬,它几经易主,最后在死亡线上被一个叫桑顿的男生救了回来,这决定了巴克对他的忠诚。

它能够为了桑顿一个微不足道的指令义无反顾的跳下悬崖,也能够冒着生命危险救主,这使它名声大噪。

在一次意外中,桑顿和他的朋友被爱斯基摩人杀死,它得知后勃然大怒,追了几十公里,咬死了大多数爱斯基摩人。

它加入了狼群,成了头狼。也许,这对它而言,是最好的归宿。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2):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十分好看。

故事讲的是:有一只狗,叫巴克,它既遗传了它父亲一只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他母亲苏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一开始,他只是陪它的主人、主人的孩子们玩耍,日子过得很不错,但是好景不长,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被卖出的巴克很不情愿听狗贩的话,想要咬他们,结果,一个胖子拿着根木棍,打了巴克一顿,巴克明白了:在那里,强者为王!巴克一次一次被卖出,最后,在巴克被它的主人扔了,巴克病倒在雪地上,桑顿发现了巴克,并且救了巴克,还和巴克成为了好朋友,桑顿对巴克很好,有一天,桑顿发现了金矿,就全部搬了回去,可恶的印第安人,在中途看见了金矿,就杀了桑顿,巴克很悲哀,就咬死了所有印第安人,加入了狼群。

这本书告诉我:在这个肉弱强食的社会里,我们要是自己变强,不受别人欺负。

展开全文

相关推荐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