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五年级:读:《狼王梦》有感

世界上的书多若星辰,总有那么一些经典让人们不断地传阅。想要学到新的知识,这些经典作品就不可或缺。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如何在写作品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小编特地为你收集整理“小学五年级:读:《狼王梦》有感”,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读了《狼王梦》这本书,我被母狼紫岚的母爱打动了。

紫岚为让快出世的小宝宝得到充足的奶水喂养,冒险到人类的马鹿养殖场去捕猎。可是最后出了差错,在大白狗盯着的绝境下生出五只幼崽。又通过河岸,因为洪灾,紫岚痛失一公仔。紫岚的丈夫黑桑在生前立志当狼王,把愿望集中在狼崽的身上。紫岚发现,长子黑仔长得很像黑桑,于是把黑仔看成超狼来驯养。在孩子面前掩饰不住偏心,但却让蓝魂儿、双毛和媚媚有了自卑的阴影。

但天有不测风云。一天上午,不幸的事发生了,黑仔成才后,却被金雕带走了。紫岚所有的心血白费了心如刀割。紫岚又把希望寄托在次子蓝魂儿身上。蓝魂儿,又一只超狼。从小就胆大,有父亲的智慧,有母亲的坚毅。但不幸被猎人的捕兽夹夹住,离开了。紫岚只有把希望转移到小儿子双毛身上。因为两个哥哥在家庭中的地位显赫,双毛从小很自卑。紫岚为了唤醒双毛的狼性,不断训练双毛。双毛的自卑隐藏了起来,成为狼群的希望。最后,双毛终于挑战了狼王洛嘠。但最后,洛嘠的一声狼嚎把双毛的自卑唤醒了。双毛也死了,只剩母狼媚媚了。紫岚知道,母狼不可能登上王位。她只有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了。为保护狼孙,紫岚选择了与捕食过黑仔的金雕同归于尽。

多么伟大的母爱啊!我关上书,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我也有一位伟大的母亲。我的母亲,没有出众的外表,没有特殊的本领,却有伟大的母爱。每一次吃饭,妈妈总是用慈祥的眼神望着我,到了冬天,冰水把妈妈的手浸泡的通红。妈妈对我很严格,但又对我很耐心。

我们要报答母亲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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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五年级:《狼王梦》读后感


在很多人的生活中,都没有真正见到过狼。而狼这一凶猛的食肉动物给人留下的似乎只有残忍这一印象。但一匹真正的狼不止是凶、残,还有它的另一面,还有它经历过的、想到的所有和人十分类似的一面。《狼王梦》这篇小说在沈石溪的笔下描绘出了一匹母狼可歌可泣的生活。

这匹母狼名叫紫岚,她爱上了一匹美丽的公狼。它们策划着,想要某一天争夺王位,但在后来的竞争里,公狼不幸死去了,紫岚立志要让肚子里的孩子坐上王位,然后生下了生下了五匹小狼崽,但其中一匹小公狼在刚出生不久后,便因为天气下冻死了,剩下的三头小公狼,紫岚不惜一切代价地要把这三个公狼的一个培育成夺取王位的超狼。每次,它总是绞尽脑汁,费尽周折,还失去了一次美好的爱情。但命运总与它擦肩而过,头狼黑仔因小时太过于对世界的好奇死于鹰嘴。二狼蓝魂儿倒是英武,但不慎落入猎人贪婪的手中。最小的狼在与狼王搏斗时因自卑的心理占了下风风,最终惨死于众狼之口,紫岚的狼王梦就这样破灭了。后来,紫岚不顾一切地用生命保护了最小的母狼媚媚的五只狼崽,与金雕同归于尽,她希望这其中的一只能当上未来的狼王,了结自己于公狼的心愿。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禁为紫岚的不幸而感到伤心,它几乎把这一生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培育超狼上,这出于想登上宝座的想法太急切,也出于母亲对儿女们的爱。哪个母亲不想让孩子们变得有出息一些?所以,我还是真诚地祝愿紫岚能够圆了它的狼王梦,媚媚的五只狼崽中有一只能成为未来的狼王。

小学六年级:读《狼王梦》有感


前几天,我看了一本叫《狼王梦》的书。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只要坚持不懈地向着一个目标努力,那件事就一定会干得很好。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母狼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次失败,四只小公狼也相续死去,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金雕同归与尽。

从表面上看,母狼暂时失败了,但我认为它没有失败。因为它始终有一个信念,朝着一个目标坚持不懈地努力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记得有一年暑假,爸爸教我骑自行车。一开始的时候,我满怀好奇与激动的心情跟着爸爸在幽静的小道上学习自行车,看着爸爸英姿飒爽威武的骑车舞姿,我的仰慕之情油然而生,心里痒痒的,恨不得马上骑上我心仪已久的宝马神车,与爸爸并驾齐驱,决一高下。不过梦想最终回归于现实,我不得不从0开始学起,一路上跌跌撞撞,磕磕碰碰,满满的自信心像泄了气的皮球似的。这时爸爸对我说:为目标奋斗到底,才能成为最后的赢家。于是我重拾信心,坚持不懈地训练,最后我终于学会了骑自行车。

拿破仑曾经说过:胜利将由最有耐力的人获得。我们也要学习紫岚坚持不懈向目标努力的精神。请记住,只有坚持不懈,才有可能成功。

小学五年级:读《人狼情》有感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题目是《人狼情》,让我倍受感动。

它主要讲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1964年4月10日,云南省队的一支普查小分队8人与一位半路搭车的纳西族老乡一道去维西。路面上半尺厚的积雪是车子打滑不能前进,甚至还有滑下山崖的危险,人们只好下来推车。忽然,人们发现200米外有一群黄褐色的饿狼正慢慢地向他们靠近。当战士小吴抄起冲锋枪准备开枪的时候,纳西族老乡赶忙拦下,并告诉他,狼只是饿了没吃的,如果开枪就会逼迫它们引来的同伴,钻到车子底下把车胎咬破跟人们拼命。随后,在纳西族老乡命令下,人们赶紧把车上的100多斤的肉品先后分了三批扔了出去,最后连十几包饼干也丢给了狼群。此时,狼群仿佛吃饱了,眼光也开始变得温顺起来,它们每只嘴里都叼着一根粗树枝钻出树林,来到车旁,先打眼,后扒雪,这就样重复了十来次,终于使车前行了一里多地,到达了山顶。最后,这8只狼排成一排望了望车,消失在松林里

狼的本性或许并不是凶残的,它们还有温顺、报恩的一面。只要我们人类不去伤害它们,抢占它们的家园,在困难的时候帮助他们,它们就会感激我们人类,给以报答。这让我想到了西双版纳的野象们,曾经它们只吃香蕉、野果,与人类共同嬉乐,但由于一些偷猎者不断地杀害它们,使它们变得凶恶起来,糟蹋人类的庄稼,变得与人类不再和睦了。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如果我们人类不去主动杀害动物,动物们总会和我们和睦相处的。

小学三年级作文——读《狼王梦》有感


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闲来无事,我随手拿起一本放在书架上的书《狼王梦》。便阅读起来,慢慢地品味。

其实,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还是心存疑惑的。我想:动物一定是凶残的,残暴的,不可能有温存的一面的。但是,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我被书中的那只母狼紫岚身上所散发着一些优点深深地感动了。这只狼十分机智,而且凭借它的丰富经验,轻而易举的抓回来了一只小鹿,而且它还用一种花欺骗了一只公鹿。它用它的机智躲过了可怕的猎人,逃过了大白狗的追捕。它之所以那么机智,是因为它的伴侣黑桑教了它许多许多的生存技能。在每一次遇险的时候,这只狼都会应对各种各样的险境,用它的智慧去战胜一切。这真的是让我佩服的。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我还是可以从中学到一些知识的。这不愧为是一本佳作呀!我一定还要再细细地品味一番。

读《狼王梦》有感


读《狼王梦》有感

这个星期,随着春雷的鼓声,万千颗大豆从天而降,这可是今年最烂的天气了。我伴着嘀嗒嘀嗒的雨声,重温了一本充满凄惨的书,那一本书虽然比不上《西游记》的妖魔鬼怪,各种的神通广大,比不上《童年》的精彩纷呈。但是,这一本书让我看完后回味无穷,真受感动,浮想联翩《狼王梦》。一本动物小说由沈石溪动物作家通过对狼的观察写下的一个故事。

这一个故事发生在辽阔的尕玛尔草原上,它讲述了母狼紫岚把后代培养成狼王的故事。母狼紫岚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冒险去村庄捕鹿,并在与大白狗搏斗时生下了五只狼崽,但随后爆发的山洪夺走了一只狼崽的生命。在培养狼王的过程中,黑仔因过早出去玩耍而成了金雕的食物,蓝魂儿因勇敢地冲在队伍前抢夺山羊而中了猎人的弹簧夹,双毛在即将登上王座时因自卑导致失败,并被饥饿的狼群吃掉。唯一的母狼媚媚在被公狼吊吊诱骗后,步上了正轨并找到伴侣。最后关头,紫岚为了狼孙们不再想黑仔一样被金雕残害,咬紧牙关与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以狼的视角,真实、形象地写出了狼族的生活与特性。同时,作者把狼族生活的细节刻画得十分生动,使人有身临其境之感。让人感到真实的另个原因是作者对狼的描写中没有混入人类生活的道德原则,更加突出了狼凶狠,残暴的形象。

读完这本书,我闭上眼睛,脑海中出现了一幕幕狼族生活的画面:狼族围攻狗熊,狼王洛嘎威风地发号司令最终浮现在我眼前的是母狼紫岚。也许,在大家眼中,这只母狼也和其他狼一样凶残,狡诈。但在我的眼中,它却是伟大的母亲!在它产下几只狼奄奄一息时,它忍痛和够搏斗,给其它狼崽生的希望,它用无私的爱哺育子女。我们的父母又何尝不是这样?平日他们早出晚归,省吃俭用,把一切美好的东西都留给我们,时刻无微不至地照顾我们这不正和母狼爱子的精神一样吗?

还记得,在那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冒着热汗的我在被窝里打滚,母亲在一旁给我递水,送药,擦汗忙得不可开交。我的体温达到了38℃,母亲不得不背起我,骑着自行车向医院骑去。途中,无数颗大豆般的雨珠打在我母亲的脸庞。她为了不让我淋湿,把雨伞往我这边靠。到了医院,母亲忙碌的身影出现在医院里。那天晚上,母亲一夜没睡,把我送回家后,她便简单地洗漱过后,走出家门,去公司上班。

母亲爱子之情让我感动不已,难以忘怀。母爱如水,温柔而细腻,给你带来无微不至的关心。读了《狼王梦》,母亲紫岚的深厚爱子之情让我无法忘怀


小学五年级:读《红楼梦》有感


暑假里,我读了四大名着之首的《红楼梦》。它真不愧为是一本奇书,书中人物众多,个性鲜明。

在这本书中,林黛玉、薛宝钗无疑分别是《红楼梦》的女一号和女二号,贾宝玉、林黛玉两人爱情悲据贯穿始终。由多情潇洒的宝玉,娇嫩多病的黛玉,塑造了一个发生在清朝封建家庭的动人爱情悲剧。作者曹雪芹通过《红楼梦》,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也表达了他的不满与愤怒。故事讲述的是从小体弱多病的林黛玉来到了贾府,渐渐与公子贾宝玉相恋,本来这是一段美好的姻缘,但却又因凤姐从中使用掉包计,让贾宝玉娶了戴黄金锁的薛宝钗,以至于林黛玉吐血身亡,贾宝玉从此心灰意冷,看破红尘。

《红楼梦》的故事太感人了,写得特别精彩,故事环环相扣,我时常投入不己。读了它,我还真懂得不少道理。我觉得,当时的贾府很奢侈,贾府的贾母有权有势,说话也很有分量,贾府上下全都得听她的。但她特别疼爱贾宝玉,把他当作掌上明珠。虽然贾母非常疼爱贾宝玉,但我并不是十分喜欢他。我觉得贾宝玉这个人物有点玩世不恭。轻佻、顽劣、屡教不改,这些词都可以用在他身上。当然,最后他也在黛玉离世的巨大悲痛中醒悟了过来,一改自己平日任性妄为的作风,我特别喜欢贾宝玉的表妹林黛玉。她虽然爱哭,但很有才华,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她和贾宝玉很谈得来,经常在一起玩耍,两人算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十分要好,这在当时是社会所不能容的。不过,作为当代的孩子,我觉得我们要坚强些,不要像林黛玉那样动不动就暗自垂泪,林黛玉是《红楼梦》众多人物里我最喜欢的女一号,也是最令人感动的人物!

《红楼梦》第九十七回,林黛玉焚稿断痴情,薛宝钗也闺成大礼。宝玉的新房和黛玉的病房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一边悲,一边喜;一边哭泣,一边欢笑;一边热闹,一边冷清;一边管弦丝竹闹翻天,一边傀瘣魍魉把魄牵。我读到悲处悲,读到喜处更悲,给心灵以巨大的的震撼。我恨不得钻到书里,跟宝玉说一声,那不是黛玉。

我读了《红楼梦》后就非常佩服曹雪芹,他写出这么好的作品来,能把里面的人物写得栩栩如生,说明他的写作功底十分深厚,里面的人物个个好像站在我的眼前,同我说话似的,让我跟他们共同欢笑,共同悲伤,共同成长。我要学习他的写作的方法,把写文章的基本功打扎实,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忍——读《狼王梦》有感


我在学校里订了一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狼王梦》,前一部分已经看完了,昨天晚上看到《被淘汰的警犬》。

那只警犬叫大灰,有一点狼的血统,比一般的狗要大,爪子更尖,所以在队里成绩最出色,但是它的皮毛很难看,不讨人喜欢,使得其他队员都被收购走了,唯独它没被收购走,幸好有一个杂技团团长收购了它。

大灰被一个叫川妮的姑娘管理,和十二只哈巴狗成为同伴,但是哈巴狗住在舒适温暖,有好多玩具的屋子里,而大灰住在铁笼子里,只因大灰太难看。那十二只哈巴狗是川妮的最爱,因此它们仗势欺狗,经常撕咬大灰,大灰知道不可以伤害它们,任由它们撕咬,但大灰是一条出色的警犬,很健壮,这点伤不算什么。但可恨的是,咬后一条叫杰克的狗用尾巴往大灰脸上打了一下,意思是看不起它,然后走了。

这些大灰都忍着,但有一次,川妮给了一根骨头给大灰当早餐,骨头上没多少肉,须仔细点才找地到,这时那十二只哈巴狗来了,那只叫杰克的狗来到笼子旁边,把门打开,看着大灰进食,都流口水了,但它们平常吃的是罐头,比骨头有营养,可是它吃腻了,想尝尝骨头是什么滋味,便冲过去把骨头夺走了。大灰看见骨头被夺走了,心里很不是滋味,但是它们是川妮的最爱,不能伤害他们,但自己是一条警犬,被几条哈巴狗欺负,是伤害了自己的自尊啊!经过了几番犹豫,大灰决定去夺回骨头,夺回自尊,把杰克的大腿咬伤,其他狗也受了伤,但川妮见了,大发雷霆,用铁棍打了大灰,大灰很是委屈但只好低头认罪。

我看了之后很有感触,我把灯关了,躲在被窝里想:大灰太了不起了!他的气量远远超过了我,超过了我们所有人,自己呢么高大,被一只弱小的哈巴狗鄙视,明明可以咬死它,但他没有,他没有这样做,因为它知道它是川妮的最爱,杀死了它,就是伤主人的心,宁可被狗看不起,也不让主人伤心,呢么忠诚的的狗,主人竟然不喜欢它,还不是因为它长相难看,人不可貌相,狗也不可貌相,那些人怎么呢么以貌取狗。

忍看起来简单做起来难,要我是大灰,早就要咬死杰克,甚至在川妮打我时也会咬伤她,来作为报复,可大灰没这样做,而是低头认罪,太让我惊讶了!

我觉得大会才配得到主人的的宠爱,因为它心胸开阔,不会仗势欺人,虽然它有狼的血统,但不像狼一样自私自利;虽然它不是人,但比人更像人。有的人虽有人样,但没人心;有的生物没人样但有人心,大灰一半是人,一般是狗,吸取了狗的忠诚、人的心胸开阔,是人与狗的完美结合。

但愿所有人要学会忍,这样世界将变得更精彩!

沈程炜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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