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血色浪漫》有感

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人的成长离开不开书籍营养的滋养,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犹如涨潮的潮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要真正地理解作品,其实需要以读书心得的方式去认真回味。您从作品中有哪些领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血色浪漫》有感 ”,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在好友的推荐下,我看了电视剧《血色浪漫》,后来又细读了都梁的原著《血色浪漫》。虽然电视剧与原著相比,改变了些情节,也引起许多原著读者的不满,但我觉得电视剧还是能体现作者想表达的中心思想,语言方面也基本上符合原著。下面我谈一下看完原著后的感想。
《血色浪漫》描写的是从六十年代起,以钟跃民为代表的一代年轻人的生活。在作者诙谐风趣的语言下,我被深深吸引了。作者并没有在卖弄文字,而是通过文学艺术的形式,写出了自己那代人的想法。而钟跃民正是都梁想表现的魂。我觉得可以用小说中周晓白一句话来概括钟跃民,这个家伙身上有种很特殊的气质,既浪漫又现实,甚至还有几分无赖,几分玩世不恭,几分游戏人生的生活态度,这家伙简直是个奇妙的混合物,和他相处,你会感到很快乐。他无论走到哪里都能找到好玩的事,而且马上就兴致勃勃地玩起来,还玩得一本正经,玩得很像那么回事儿。这句话绝对能体现钟跃民的个性特点和为人处世。钟跃民是自己生命的主人,他把生命视做一种过程,无时不忘去体验人生。相比之下我的生活太苍白了,没有太多的社会经历。
作者通过这么长篇幅的描写,其实是想传达给人们一个讯息:人为什么活,人要怎么活?通过钟跃民的口,批评了目前一般人的人生观,出生读书上大学工作结婚,换个角度就是生存、追求发展,求权求利求地位求财富。全民都是这个目标,一样的人生目标。又通过钟跃民的经历表达了多元的人生目标。不在乎白领蓝领、只在乎生活阅历;不在乎辛苦享受,只在乎过程。一种平和的人生观,将会带给一个人快乐的生活。乐观勇敢地面对生活,在不同的经历中品味生活的滋味。人为活着而活着。人既然活着,就该活得有自己的想法。因为那是你的生活,仅此一家,别无分号。
我是个出身在八十年代的人,对文革期间事除了历史教科书之外知之甚少,父辈们提到时也是一句话带过。通过《血色浪漫》使我对五六十年代的人有了更为具体的印象。也明白了我们这代人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更要为之好好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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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浪漫》读书笔记800字


1968年是个闹哄哄的年头,钟跃民记忆中的背景是红色的,当时北京的大街小巷都用红油漆覆盖起来,上面写满了毛主席语录,映入眼帘的是红旗、红色的语录本、红袖章总之,红色成了当时的主色调,连每个人的内心里都充满了红色的希望

在这样一个年代,对法制、人民造成比战争还要严重的伤害时,竟能出现一批红色时代的英雄,他们出门要随身携带菜刀,放入书包的不是纸笔,而是菜刀。这已经让人不得不佩服那个年代造就的人了。

但是他们又是那样的一群热血男女,誓死保卫自己的领土,不怕流血、牺牲,却怕丢份。那个时代,看似处处充斥火药味道,其实不过是一场没有硝烟的红色战争!人类的个性受到前所未有的造就。生来就是为革命斗争的男女,要上山下乡的知青,但是我又敢说,那样的一群男女,红色与浪漫结合的时代,绝无仅有的一次社会变革,谁能不说那些人得经历弥足珍贵呢?

他们在这个新时代个个是傻子,又个个是前辈英雄,他们身上散发的那种血色精神,那种不会再有的义气友谊,真的值得我们叫他们前辈。

暂且不说***带来的伤害苦恼,因为我觉得这决不会是这本书所要揭示的东西,他要告诉我们的是个让人不敢又不得相信的时代,是一群来自好汉山上的人。

我想在这本书里让我感触最深的是他们的人生。天上人间都走过,地狱天堂都经历过,这样的人生令人纳罕,又着实叫人惊羡。或许对于人来说,这才叫人生?

拿一个人来说,宁伟本是和很多人命运相同,一次变故让他要在狱中度过15年,其实他完全可以选择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下半生,可他是谁呢?红色时代的不寻常的人物,他选择了往悬崖走的一条路,坎坷泥泞、荆棘遍布,他后悔了吗?没有!这就是那个时代特有的人种。

当然我并不是推崇那个时代,怎么说它都是一场类似噩梦的东西,对于很多人来说,那个时代就是让人厌恶。我只是牵强地觉得看问题应该一分为二,要辨证看待,所以血色与浪漫才能结合,血色人群才能在今天也不被人蔑视。

《血色浪漫》读后感800字


  “ 1968年是个闹哄哄的年头,钟跃民记忆中的背景是红色的,当时北京的大街小巷都用红油漆覆盖起来,上面写满了毛主席语录,映入眼帘的是红旗、红色的语录本、红袖章……总之,红色成了当时的主色调,连每个人的内心里都充满了红色的希望 ”
  在那个红色时代
  在这样一个年代,对法制、人民造成比战争还要严重的伤害时,竟能出现一批红色时代的“英雄”,他们出门要随身携带菜刀,放入书包的不是纸笔,而是菜刀。这已经让人不得不佩服那个年代造就的人了。
  但是他们又是那样的一群热血男女,誓死保卫自己的“领土”,不怕流血、“牺牲”,却怕丢份。那个时代,看似处处充斥火药味道,其实不过是一场没有硝烟的红色战争!人类的个性受到前所未有的造就。生来就是为革命斗争的男女,要上山下乡的知青,但是我又敢说,那样的一群男女,红色与浪漫结合的时代,绝无仅有的一次社会变革,谁能不说那些人得经历弥足珍贵呢?
  他们在这个新时代个个是傻子,又个个是前辈英雄,他们身上散发的那种血色精神,那种不会再有的义气友谊,真的值得我们叫他们前辈。
  暂且不说文革带来的伤害苦恼,因为我觉得这决不会是这本书所要揭示的东西,他要告诉我们的是个让人不敢又不得相信的时代,是一群来自好汉山上的人。


  我想在这本书里让我感触最深的是他们的人生。天上人间都走过,地狱天堂都经历过,这样的人生令人纳罕,又着实叫人惊羡。或许对于人来说,这才叫人生?
  拿一个人来说,宁伟本是和很多人命运相同,一次变故让他要在狱中度过15年,其实他完全可以选择“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下半生,可他是谁呢?红色时代的不寻常的人物,他选择了往悬崖走的一条路,坎坷泥泞、荆棘遍布,他后悔了吗?没有!这就是那个时代特有的人种。
  当然我并不是推崇那个时代,怎么说它都是一场类似噩梦的东西,对于很多人来说,那个时代就是让人厌恶。我只是牵强地觉得看问题应该一分为二,要辨证看待,所以血色与浪漫才能结合,血色人群才能在今天也不被人蔑视。

  “ 1968年是个闹哄哄的年头,钟跃民记忆中的背景是红色的,当时北京的大街小巷都用红油漆覆盖起来,上面写满了毛主席语录,映入眼帘的是红旗、红色的语录本、红袖章……总之,红色成了当时的主色调,连每个人的内心里都充满了红色的希望 ”
  在那个红色时代
  在这样一个年代,对法制、人民造成比战争还要严重的伤害时,竟能出现一批红色时代的“英雄”,他们出门要随身携带菜刀,放入书包的不是纸笔,而是菜刀。这已经让人不得不佩服那个年代造就的人了。
  但是他们又是那样的一群热血男女,誓死保卫自己的“领土”,不怕流血、“牺牲”,却怕丢份。那个时代,看似处处充斥火药味道,其实不过是一场没有硝烟的红色战争!人类的个性受到前所未有的造就。生来就是为革命斗争的男女,要上山下乡的知青,但是我又敢说,那样的一群男女,红色与浪漫结合的时代,绝无仅有的一次社会变革,谁能不说那些人得经历弥足珍贵呢?
  他们在这个新时代个个是傻子,又个个是前辈英雄,他们身上散发的那种血色精神,那种不会再有的义气友谊,真的值得我们叫他们前辈。
  暂且不说文革带来的伤害苦恼,因为我觉得这决不会是这本书所要揭示的东西,他要告诉我们的是个让人不敢又不得相信的时代,是一群来自好汉山上的人。

《血色浪漫》读后感1500字_观后感


 如果你喜欢都梁的《亮剑》,那《血色浪漫》你绝对不能错过,不管出于文学欣赏还是个人爱好,这个故事,这个人,触动了我多年平静的心,希望推荐给大家一本学习人生的好书。

 

  “那是一个没有炮火的年代,一代人的青春挥洒在武斗和呐喊声,这是他们阳光灿烂的日子,他们的浪漫在血色昏黄中弥漫成昨天的记忆,我们在他们的故事中心随波逐动,却发现,青春不过是一场绽放到极致却结束的太过仓促的事”这是都梁对整个故事的简介。他讲述的是一个有关“命运”的故事,可我却从中读出了90后的味道。也许我只偏重于主角,也许因为我正值青春,所以我的感觉停留在绽放到极致,而不是短暂和无法抗衡的“命运”。

 

  故事开始于1968年,男主人公钟跃民高调登场,他的阅历是整本书的灵魂,比起惊心动魄的故事,更吸引我的还是男主的性格,他有胆识有谋略,善用逆向思维,很少按游戏规则行事,将门出身的他,有着与身俱来的魅力。面为战争,谈到死亡时,他这样说“假如人有灵魂,会像书上写的一样,去找阎王爷报到,要是我中了头彩,我还要成立个特遣队,有愿报名的一会跟我说,我带弟兄们去阎罗殿逛逛。


咱们用冲锋枪,手榴弹端了他阎罗殿……”他就是这样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主,当顽主,下乡插队,带队行乞,当兵作战,卖过煎饼,蹲过牢房,开过饭店,经历过大起大落,故事的尾声也是他新路途的开始。对他而言,一生的每个时间段都是一个单独游戏。每当生活失去了刺激,便会毫不犹豫离开,寻找想要的感觉,属于游戏人生的人,然而却在游戏人生的过程中享受了人生。

 

  世界上就有这么一种人,天生就不喜欢过正常人的日子,而是愿意接受挑战,喜欢冒险,就像《在路上》的狄恩,《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霍尔顿,及本主人公钟跃民,他们有个新的名字叫“行走在路上的人”。

 

  这让我想起了这样一段话,人生最重要的有两件事,要么旅行,在大自然的美妙中寻找自己;要么读书,充斥于知识的海洋,不管任何时候身体与灵魂总要有一个要在路上,只有在路上我们才能看到美丽的风景,才能感受酸甜苦乐。

  没错走在路上,我们的感觉,作为90后的,我们本应该像钟跃民一样有着塑造生活的热情与活力,然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我发现很多人少了这种说走就走的勇气,却多了无数的等待,等待最佳时机?等待一鸣惊人?


或许是等待暴风雨过去,久而久之,这种本能好像变得越来越模糊。如同我们不停讨论着的梦想,越长大越发现她变成了我们心中永远美丽的神话。钟跃明,这个可以将鲜血与浪漫结合演绎的人,触动了我平淡的生活,我决定抛弃往日的矜持,为青春好好活一把。不管是爱情还是事业,都愿意放手一搏,即使飞蛾扑火我也要精彩的绽放。从他身上我明白,当暴风雨来临时,不要等待它过去,而是学会在暴风雨中跳舞。

 

  如果你曾经和我一样,永远在教室的某个角落,生活的某个角落,做着人人都夸赞的乖乖女,沿着既定的轨道,安静而平凡的活着,在其他人的故事中描绘着自己五彩的人生。也许之前我会觉得没什么很正常,但现在我想带着你一起苏醒,因为即使我们用尽所有颜色绘制出缤纷多彩的蓝图,它也仅仅是一张纸,不是我们青春的本色,在人生的画卷中它仍然是灰色的,《致青春》演绎的不是我们的青春,我们不用去怀念,相反90后的青春正在热播,没有剧本,没有彩排,也没有NG,每一天都是现场直播,曲折离奇的故事要由我们来演绎,即使有遗憾,那也是我们生活最美的场景。像风一样自由飞翔,用飞翔轨迹煅写后辈的前车之鉴。

 如果你喜欢都梁的《亮剑》,那《血色浪漫》你绝对不能错过,不管出于文学欣赏还是个人爱好,这个故事,这个人,触动了我多年平静的心,希望推荐给大家一本学习人生的好书。

 

  “那是一个没有炮火的年代,一代人的青春挥洒在武斗和呐喊声,这是他们阳光灿烂的日子,他们的浪漫在血色昏黄中弥漫成昨天的记忆,我们在他们的故事中心随波逐动,却发现,青春不过是一场绽放到极致却结束的太过仓促的事”这是都梁对整个故事的简介。他讲述的是一个有关“命运”的故事,可我却从中读出了90后的味道。也许我只偏重于主角,也许因为我正值青春,所以我的感觉停留在绽放到极致,而不是短暂和无法抗衡的“命运”。

 

  故事开始于1968年,男主人公钟跃民高调登场,他的阅历是整本书的灵魂,比起惊心动魄的故事,更吸引我的还是男主的性格,他有胆识有谋略,善用逆向思维,很少按游戏规则行事,将门出身的他,有着与身俱来的魅力。面为战争,谈到死亡时,他这样说“假如人有灵魂,会像书上写的一样,去找阎王爷报到,要是我中了头彩,我还要成立个特遣队,有愿报名的一会跟我说,我带弟兄们去阎罗殿逛逛。

读《加缪,一个浪漫传奇》有感


阿尔伯特加缪,法籍阿尔及利亚人,作为迄今最年轻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为其立传者无数。相比之下,掺杂了过多个人情感的《加缪,一个浪漫传奇》或许算不上认识加缪的首选。

不过正因如此,书中塑造的加缪有着学术性传记所没有的亲切感。作者伊丽莎白豪斯是加缪的忠实读者和热忱的研究者,曾追随着他的足迹去往法国和阿尔及利亚,探访过许多与加缪关系密切的人,她对加缪所怀有的不仅仅是崇敬与赞叹,还有如伴侣般的亲密感。从这位追随者的角度出发,读者看到的加缪既有作为声名显赫的作家的过人之处,也有作为一位普通人的复杂性。基于作者本人深厚的学养和真挚强烈的情感,传记并没有拘泥于单一线索与简单记述,加缪的成长、肺结核于他的困扰、事业的起伏、社会环境的变化和作者本人的经历相互交织,共同推动着加缪人生的进程,将一位性格复杂的抗争者推至幕前。

作者于书中记叙了加缪不同时期的社会活动。他关心世事且积极参与,甚至众叛亲离也要坚持政治信仰,种种做法让我深怀敬意。知识分子固然要精于学术,不过躲在象牙塔里钻进脱离现实的学术,抛弃社会责任,将手头的工作当成是精神避难所,似乎都很不妥。虽然现实的复杂性早已让许多文人疲于应对,寄情山水以抒怀的、另寻一块园地种蔷薇与地丁的大有人在,但是雨果、加缪、闻一多这样奋起抗争的人却也不占少数。正是他们,迎着巨大的阻力,背负着创伤,如过客般前行,使正义与变革之火常燃。然而被民众仰望的文人又常是悲哀的,身不由己地被钉上十字架,做人民的精神领袖,担当社会的救世主,一番标榜后形势已然脱离控制,未得满足的世人又判他为阶下囚。那些深受其苦却始终不忘责任,最终还能找回真我的文人会让人看到比货真价实的学识更宝贵的东西,即坚韧的品格和宽容的胸怀。始终被注视着的加缪经历过这样的痛苦,外界的赞誉与批评都曾令他不安,将他逼入绝境。即便如此,加缪还是坚持着一贯的立场和道德标准,关心着民族的未来,从自我怀疑中找到前进的方向,以新的著作和新的自己去挑战生活。

加缪软弱天真的一面是让他陷于困境的原因之一,然而这绝不意味着加缪是个软弱的人。伊丽莎白将加缪的性格归结于沉默克制,这无疑是精辟的。他始终有意识的保持私密感与独立性,习惯于一个人去战斗,与肺结核(那时候还没有抗生)、与伤害、与低迷状态、与曾经的友人,甚至与伪装的自我。这样持久而浩大的反抗,没有冷静的头脑与坚毅的内心无法办到。年轻时加缪的日记就像是写给自己看的规划书,里面几乎找不到生活细节的踪迹,就像是他不需要普通的情感交流一样。他还习惯于用幽默当做分散注意力的武器和防卫机制,这让人们初次见到加缪时感到他雄辩而富有魅力,却无法接近。我并不觉得加缪超出坚强的防卫是错误的,尽管一开始他对此沾沾自喜,之后却感到厌恶,因为一颗敏感的心或许能从他人身上寻得庇护与温暖,但一颗敏感又坚强的心了解自己的弱点,甘愿保持着戒备与现实碰撞,也绝不允许自己被安然地被保护着,沦为纤细易碎的摆设。我相信很多人都理解甚至是感同身受,在冷漠的世界中产生这样的想法想要独自经历一切,并无过错。当然,像加缪一样,把这条路越走越窄、最终被迫做出改变避免毁灭也是大部分人的结果,不由得让人怀疑,这种生活态度真的可取吗?西方战后的哲学种种,也全是优越且适用的,能够取代所谓的落后的人生观吗?这又是一个问题了。

在读本书之前,我曾读过加缪的《局外人》和《鼠疫》,这两部小说中有自传性质的部分带给我的不解在《加缪,一个浪漫传奇》中也得到了解答。比如书中写到了加缪的母亲,她愚昧且无助,遭受着无尽的压迫,耳聋与目不识丁将这个温顺异常的人与世界隔绝,也使她在加缪病情危急时表现得就像一个拥有正常理智的人对待家人普通的头痛一样,这对加缪日后形成强烈的戒备心和自觉树立起与他人的不可逾越的鸿沟即便是对待最亲密的卡萨雷斯,有着深远影响。然而加缪却将最高的赞誉献给了母亲,说她是唯一需要忠诚对待的对象,承认自己对母亲的爱永远无法令隔离在方寸世界中的母亲明白。这些感情,都被放在《鼠疫》里曾令我惊讶的里厄医生的母亲身上。里厄老太太是个有着清澈的棕色眼睛、充满善意与慈爱的母亲,是唯一一位让里厄明显表露出持久温情的人,连妻子也未获此殊荣。就算和奥兰的其他居民一样,因鼠疫被禁锢在城中,里厄老太太却像是有意被作者与鼠疫隔开,不仅与儿子的关系丝毫未受随时可能到来的死亡的影响,在照顾鼠疫患者时也表现如常,用几乎不变的表情将自己安置在屋角里。看得出来,与慈善一起,令年轻患病的加缪一度困惑甚至怀疑母亲对自己的爱的沉静,也被里厄老太太完整的承接。我不能理解的隔离于世的生活状态找到了原型,那是令加缪始终以自己的原则进行斗争的精神动力,是他于雄辩中时常陷入沉默的原因。母亲对加缪的影响之巨大,由此可见一斑。

据说加缪在美国的影响力一度远超他在法国本土的,更有将阅读《鼠疫》视为理所因当的医科学生。不论加缪的影响力如何改变,法、美、英等国家的文化氛围始终浓郁,伊丽莎白无意中的描写让人感受到这种中西差距。或许我们曾在上个世纪前叶短暂地有过具有普遍性的文化氛围,那种知识精英与知识群众共同创造一齐享有的文化氛围,然而却夭折了。如今我们看似有着广博的包容性,好像是在博采众长,却改变不了始终原地踌躇着的事实,当然也有梦想凭着几个加缪拿下诺贝尔文学奖,从此证明了民族文化复兴的人,他们是否还盼着加缪充当文化大局的弄潮儿我就不得而知了。难保读了这本书,发现加缪不过是个常人,破碎了一颗枕于黄粱边上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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