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会的尘埃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人的成长离开不开书籍营养的滋养,当一个人观看了一本书籍之后都会有所感悟,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作品读后感呢?小编特地花时间为你收集并编辑了误会的尘埃,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读落落《尘埃星球》有感

似乎一开始就注定了结局。

插叙式的文字,平静而忧伤的感情大片大片的盛开在字里行间。

他们仅是两个尘埃星球,有过一段相遇,最终却要分离,相会无期。

交错的亲情,不解与误会,使两个亲密无间的兄弟渐渐疏远。曾试图去弥补,却不知如何补偿,曾有过原谅,却因更大的误解而深埋。

还记得最后政颐受伤的右眼生长的一朵白色蝴蝶,从崖上滑落,张开翅膀飞翔。

然后,没有结局,没有哭得死去活来,只身下物是人非的墙上刻下的当年痕迹。似乎美好还存在。

带着心痛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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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500字


读起来比想象的快很多,两天看完了《尘埃落定》。《尘》阿来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前言

每读完点东西总想写点读后感,不至于让自己什么也没有留下,然后尽可能多的领悟其中的一些东西。我为傻子大智若愚的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折服;为塔娜开始骄傲和后来以美丽为资本背叛堕落而叹息;为翁波意西对自己的信仰不惜两次被割舌的倔强坚持和大无畏而感动,为土司的前瞻和无奈感到了智慧和现实;为土司太太为保护自己儿子说他傻的隐忍和爱;为卓玛和马夫的女儿的顺从,随命感到悲哀;也许我还对英国夫人感到厌恶;对茸贡土司的狭隘自作聪明感到可笑,为管家,小布依,索郎泽郎的忠心,鲁莽感到感动和无奈。《尘埃落定》一切事物如尘埃一般,无论他曾经多么欢快地飞舞,终会归于尘土落定。

傻子

如果是这样,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傻子,一个被众人公认的傻子,一个不会计较别人是否看我是个傻子,而因此自在的活,没有期望,所以没有失望,而某一微小的举动,也可以让别人感到惊喜但是能够让别人感到惊喜的人便不再是个傻子了。所以傻子他哪里傻呀?他分明是一个极其会生存,极其有智慧的聪明人。他不想被期望,却时时超出期望,他没有想过惊人,却处处惊人。他总是一傻子的眼光和语调观察并且调侃聪明人的世界,他让人觉得世界上的确没有多少人比傻子聪明。他每天早上都会问我是谁,我在哪,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问,但是这是一个多么智慧且发人深思的问题呀,我真正是谁哦,我在哪里?是所处的总总社会关系还是宇宙中渺小的一粒尘埃。傻子总是会想也是为什么自己这么傻,傻子总会做梦,梦见明明在下坠,又非常像是在飞翔,他说如果非得害怕什么才算活着,他想他是怕这个,或许我是可以理解的,理解傻子也许是在找一种真实的存在感吧。土司冲他喊为什么你以前看不到现在,现在却可以预见未来?傻子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翁波意西

傻子说他佩服的三人土司,翁波意西,叔叔。的确,翁是伟大的,他因为传播新教而被割了舌头,在剥夺话语权前他问为什么你们的宗教没有教会人爱反而教会人恨了呢读这样一句话是很心痛的,这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最后的呐喊,也是最深的迷茫。后来他成了书记官,奇迹的是他又能说话了,可是倔强的他呀,在得知土司要传位给大儿子,他还是用他半截的舌头为别人眼中的傻子说了最后的话,他又被割了舌头,永远的失去了舌头,奇迹不会第二次发生。或许土司明白他的话,也许他对两个儿子是只晓得,他对二儿子欣赏但惋惜他是个被认为的傻子,主子毕竟是主子,他为翁疯狂的想法感到担忧,不得不割去他的舌头。或许史官的舌头被割去被埋藏就像事物的真相一样永远掩藏吧。脑海中一直有这样的画面;翁抱着书,握着笔,皱着眉,舌头流着血,在菩提树下写着,我一直想他活了下来就是为了寻找答案吧。。。

塔娜

对于塔娜我为她感到悲哀,开始那个骄傲地她,我是为她只得服从母亲的安排而同情的,她对傻子说你不是使我倾心的人,我以为她对爱情始忠贞的,可是她像不安的尘埃一般,她的美丽成了她背叛的资本,每一次飞舞落定,飞舞终落定,每一次飞舞都貌似光彩照人,每一次落定也都那么苍白悲哀,她的不安分毁了她的幸福,生活多么像尘埃,不,当生命失色时比尘埃还虚空,可是她不懂,再怎么样耀眼,尘埃终会落定。。

其他

卓玛,跛子管家,黄师爷,小尔依,索郎泽郎,用一个一个小小的微尘意向描绘出一个真实的世界。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一)

好久以前就看完阿来的【尘埃落定】了,断断续续有过不少感触,今天把这些零零碎碎的感触用文字总结起来,也算是让那些感触尘埃落定吧。

尘埃无论飞得多远,终究会落下。遥远的青藏高原,神秘的血域之巅,文明与蛮荒共存。亘久的土司制度,强大的麦其家族,一个傻瓜少爷,一段苍凉的梦境,诉说着一段尘缘历史。着笔于历史,小说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在书中的土司时代,人与人之间,主子与下人的关系非常明显。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有自己的行刑人,有自己出口就是法律的权力。

然而,这毕竟是末代的土司,外来势力非常明显。罂粟的引进,正是麦其土司发达的关键。而这关键人物却是黄特派员,国民政一府的省特派员。黄的想法是扶助一个土司,这个幸运人就是麦其土司。通过黄特派员我军事支持,麦其土司得到了现代军一火,也得到了现代军队,因而在与其他土司的战争中,轻易取胜。这个黄特派员的到来,理由却是过于简单,作为土司的麦其,因为要报一个小仇,一个家奴的背叛。黄与麦其的结合,虽然理由简单,却很符合实际。土司要成就成土司的权威,却又没有必要的实力。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一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一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一陰一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小说的主人公,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一陰一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

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那一页已经翻过去了,除了凝固的白字黑字在读者眼前流动有声,它是再不能复返的了。尘埃落定,而我掩卷微笑着,是因为我还沉浸在灵魂轮回后重述的刻骨铭心的全部记忆中吧。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因为时间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二)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一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西藏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唯一与藏文化有关联的小说,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一精一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一浪一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一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一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一陰一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一爱一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一妓一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一陰一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一党一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三)

想为一部好的小说写些什么是一件困难的事。犹如身处一座一精一美而恢弘的宫殿之中,无论面向何方,都无法将四周的辉煌一同描述下来。太多的惊艳和震撼,如风、如雪、如川流,轰轰烈烈地在脑中回旋、飞扬、激荡。理智的解说往往显得无力,思绪与灵魂不可遏制地升腾。

【尘埃落定】,正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无处不流露着作者在语言上的敏锐及创作上的才华。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一陽一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阿来曾在访谈录中写道,我只是把民族化作为一个视角,无论我的小说还是散文,我都希望读者关注它们的故事及内涵,而不要仅仅将他们视为特殊民族的特殊图景。由此可见,阿来必定在作品的情节描述及人物刻画上投入了更多的热情。这一点可以从【尘埃落定】中体现出来。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一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一性一,大少爷贪恋权势和一性一欲,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一靡一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如此神奇的眼睛,拥有它的二少爷又该是怎样的人呢?首先,他是尊贵的公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其次,他是众人眼中的傻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世人称他傻,但并不代表他真的混沌愚蠢。相反,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欲、一陰一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织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终究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群自认为聪明的人,整日用那傻乎乎的劲头为毫无意义的事上窜下跳,费尽心机只有傻少爷的心底一片透明。他知道金钱和权力只不过是过眼烟云,也看到了笼罩在古老旧制上的惨淡夕一陽一,因此他将意念放在更单纯而深远的地方。他的思想与言行脱一去了聪明人的虚伪矫饰,干净得像高天中的流云,并时时闪现出未来的光弧。简单地说,他活在自我空灵的世界里,满是大彻大悟的清醒。书中有一句话来解释这种境界:一个傻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往往不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我倒觉得并非如此。傻少爷不是麻木不仁,他对太多东西付与深情,只是忘记了仇恨。他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故乡的每一寸土地,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美丽一浪一漫的侍女卓玛,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地位低贱的伙伴尔依他的生命中充满了真诚与亲善,消融了嫉妒和仇怨。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将视线拓展,而恨将其阻塞,于是,他能够以广阔的胸襟包容世事的突变与讹移,在众人挣扎呻一吟之时跨越历史的玄机。大智若愚,怕就是这样的人吧?我想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来像个傻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二少爷最后的感叹,更证明了一点:他是宽厚而睿智的,只是世俗的灰尘将其扭曲了。

驹于这个怪诞甚至有些夸张的人物,大家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行为神乎其神,与现实的轨道脱离得太远了,有人则认为,正是他的天马行空,才让这部基于现实的魔幻主义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这个傻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的存在,才让小说中的种种荒诞成为了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波澜与光华。傻少爷,不失为一个感人的、成功的形象。

重读这部小说是在去滇藏的旅途上。三年后对这部作品的再次品味,不仅没有带来厌倦,反而更进一步地体会到了其中的韵味和深意。经过香格里拉的时候,听到悠扬的长调从粗重的男声里流淌出来,忽然觉得,阿来的【尘埃落定】,正是用心在歌唱着。于是,闭上眼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与科学的那点误会》读后感600字


《与科学的那点误会》是《科学博士站》系列丛书中的一本。这本书使我们可以学到许多科学知识,增加我们学习科学的兴趣。我很爱读。

《与科学的那点误会》从我们少年儿童身边科学领域出发,从天文地理、数理化、健康卫生、动物植物和生活常识等五个方面回答了358个问题,每个问题都有一个正确的答案,回答得具体简洁,纠正了误会,不少知识是我们脑子中没有的,所以特别觉得新鲜,如飓风的中心很平静、月亮并非不会消失、水星无水、不可能有外星人、长江曾经向西流、用冷水制冰并非比热水结冻快、植物的茎不全是又长又直的有些科学知识原来我们也知道一点,看了这本书的分析,我们的理解也加深了,像《水滴石穿并非全是水的功劳》就告诉我们水是起辅助作用的,主要是空气中有二氧化碳,常见的石头主要成分是碳酸钙,生成可以融于水的碳酸钙,同时自然界的水一般是酸性,也和石头中的碳酸钙发生反应,因而产生水滴石穿增进了我们对自然现象的理解。另外,如《植物的茎不全是又长又直的》,让我认识到植物的茎是多种多样的,像仙人掌的茎,是绿色的扁片,扁片上的小刺却是它的叶子;莲在水下的茎就是藕;马铃薯是块茎;洋葱头是鳞茎黄瓜和草莓也是茎

这本书很多知识能帮助我们找出容易弄错的科学知识,促进我们身体健康。每年暑假三伏天,总有几天火炉的日子,温度高达37摄氏度以上,我一天要吃一些冷饮制品,看了《吃冷饮不要无节制》、《最容易解渴的不是饮料》、《天气热不要猛降温》,我知道了冷饮吃得多,不但会冲淡胃酸,产生的碳酸气对消化道黏膜,会产生不良刺激,引起肠胃疾病。长期吃冷饮,会引发胆囊炎等。书中告诉我们,白开水最容易解渴,是补充体力的好饮品。它立即能调节体温,输送养料,还会清除身体内部的垃圾,喝凉水的人不易疲劳,所以我们要多喝白开水,有节制的吃一些冷饮品,保护好自己的身体。

书中有些地方我看了还有一些疑问,比如说《太阳并非不会熄灭》中说,在五十亿年之后,没有了太阳,不用担心,也许人们早已移居到其他星球上去了,我想:这可能吗?另外书中有些结论也是值得商讨的,如他们说黄瓜和草莓也是植物的茎,这会是对的吗?

湘师附小谢纾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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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的读后感想精选


对同一件事不同的理解是,我们区别于其他人的一个特征,我们不妨将内心所想用写心得体会的方法记录出来。心得体会能清晰的将自己所感所想记录下来,怎样才能让心得体会变得有创意?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想【篇1】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傻子,大家都认为,不符合现实生活,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行为,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者。**故事精彩、曲折、感人。它以热情的笔墨和超然的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在具体创作手法上,《尘埃落定》独特的以傻子少爷为视角叙述故事,与《阿甘正传》有异曲同工之妙,事实上,《尘埃落定》的创作在《阿甘正传》之前,阿来的匠心独具更令人激赏。大智若愚的傻子少爷不懂得最简单的生活常识,却常常能穿越贪婪、愚蠢、欲望、诡计和历史,一语道破事物最本质的一面,脱口而出的话常常有了一种神秘的预言般的魔力。

**中描写的爱情,既有傻子少爷对卓玛朦朦胧胧的爱和依恋,也有侍女塔娜与傻子少爷间不平等的畸形的爱,更有引发兵戈与世仇的老土司和央宗的爱,至于全篇重点描写的傻子少爷和茸贡土司之女--美丽的塔娜之间的爱与恨,依恋与背叛更是动人心魄,把爱情的渴望、理想、美好、矛盾、背叛、无助表现得淋漓尽致,甚至点到即止的傻子少爷与被奉献给他的少女们之间微妙的心理也表现得十分恰当。

**充满诗意的**描写在揭示人们在爱情面前的反映和心理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无可否认,肉体的交融自然而然会使两个人的关系和心理变得微妙而复杂起来。

《尘埃落定》中,傻子少爷一生都在怀念桑吉卓玛的奔放与激情,那是傻子少爷朦朦胧胧的初恋。阿来对这段感情的把握描写令人击节赞赏。

对卓玛而言,对傻子少爷的奉献源于对土司权力的敬畏,封闭落后的环境让被土司压迫的藏族人民纯朴温驯,土司及其家族有权在超乎婚姻关系之外得到任何女人已经被纯朴的藏族人民视为理所当然的事情。

傻子少爷在成长的少年阶段,得到了做为大哥的大少爷无私的爱,傻子少爷也爱着他的哥哥。但傻子少爷无意识中体验到了做一个土司是多么美好的事情,而最终成为麦其土司的那个人不会是他,而是他的哥哥,傻子少爷本该纯净的心也感到了痛苦和权力的魔力。

成功的**不仅仅限于编织情节,传达作者想要表达的主题与思想,成功地塑造个性鲜明的人物更是**吸引读者,成功的要素之一,从这一点来说,《尘埃落定》无疑做得很好。

作者通过傻子少爷之口,多次表明自已"看见了",看见了未来,傻子少爷当然不可能真的看见未来,但作为读者的我们,对这片雪域高原土司制度的消亡的历史却早已知晓,因而,阿来不必明言,我们便可知道傻子少爷看到了什么。

《尘埃落定》并不仅仅是一部族别**,把《尘埃落定》的成功仅仅归功于题材的独特和异域风情是不恰当的,《尘埃落定》的独特审美魅力并不仅仅**于此,阿来以对本民族文化的深厚感情及对民族文化的深厚积淀,充分运用民间文学的素材及创作手法,完美的把故事的传奇性、通俗性与艺术性结合起来,塑造出了个性鲜明,特点不同的人物,编织出了曲折动人的故事情节,使傻子少爷的命运牵动人心,而**中细腻而真实的爱情描写动人心魄,复杂的人性纠葛打动人心,贯穿全篇的神秘预言更谱写出了一曲没落土司制度的凄美挽歌,从而使《尘埃落定》具有了独特而神秘的审美魅力。

**是鲜活的还是压抑的,是迸发的还是窒息的,对于读者来说,其中的区别一清二楚,那不仅仅是**风情(确切地说,是**和中原的接壤处的风情)带来的新鲜和异域感,而更是一种普遍的共性,它既存在于《尘埃落定》的人物中,也存在于《霍乱时期的爱情》或者《恶棍系列》的人物中。我不想把阿来这部伟大的**归于魔幻现实主义,但它里面丰富的想象力绝对不亚于任何一部出色的拉美魔幻文学作品,这样的想象力不是天马行空匪夷所思,而是在极其真实的细节之中展现开来。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想【篇2】

望着书中那最后一个场景:那个傻子和他的妻子塔娜在人民军队的硝烟中死去,身后的寨楼倒塌的灰尘扬起又慢慢地落下,真像是一种别样的告别,看那纷扬的尘埃最终落定在废墟之中,仿佛看到了没落的土司制度土崩瓦解的景象,听到了桓断瓦碎的声音。那是一种历史焊接点处迸发的火花和嗞嗞的征服声。

一个傻子结束了数百年的土司制度,听起来有点讽刺意味,但仔细想想又极其自然,一个正常的人,即一个受土司教育的继承人肯定会地死守着他的家族他的制度,而那个所谓的傻子则不会考虑那么多,他没有那么多所谓的责任的枷锁,他大可以按人类最原始的想法去做事,不用隐藏,不用逢源,不用掩饰,所以他是最轻松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最清醒的。

傻子的命运应该是最坦荡的,因为没有人觉得他会是个威胁,而天生的“骨头”又可以让他尊贵一生。可是,生活中一点一滴的权力的刺激,让这个心理最原始的人开始有了权欲。也许操纵别人真的会有成就感,否则连傻瓜都怎么会向望权力呢?

想到这,历史上会有那么多争夺权力的浴血战争也就不足为奇了!

把英明两个字用到一个傻子头上,似乎有些滑稽,但这个词又十分恰当地概括了傻子的大智若愚得行为,从他巡游领地到去北方扎寨贮粮再到后来开集市,便**,这个傻子在我头脑中的形象越来越英明,看到后来,麦其家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强大,他在我心中俨然成了一个英雄,他的举手投足间也充满了自信。

文章刻画傻子的手法很直白,因为从一个傻子得思维角度看问题,所以对其语言,心里的描写都比较露骨,仿佛扒去了人性的掩盖物,把一个赤裸裸的人性从各个角度充分地写真写实,看他傻言傻语地做着所谓的傻事,有时竟会有亲切的感觉,那些被深藏的本性不就是自己吗?不就是我们每一个人吗?其实每个人生来都是一个傻子,只是随着慢慢长大我们都学会了遮丑,学会了掩藏,学会了城府和谋划,开始有目的地遮与露,开始有的放矢,这时我们便不再是傻瓜,因为头脑中有了许多的条条框框,而不再是一片空白。

人们之所以定义它为傻子,可能就是因为他的毫无顾忌的超乎寻常的行为,但随着这个大智慧的傻子把他的“才智”展现出来,人们才开始重新认识这个不寻常的人,并亲眼看着这个不一般的傻子怎样一步步地把他们的土司制度送入历史前进的狂澜中。没落总是会被先进所取代,这是历史大势所向,垂死挣扎只是延迟死亡的时间,最好的结果也就是个回光返照,最终抵不住历史前进的浪头,而是一个傻子选为没落的送终人,也别具一番意味,因为他并没有拱手相让或举手投降,他似乎还做了顺应历史发展的事情,例如,在边境开放集市建设城镇,所做的一切仿佛是在为土司制度的成论准备祭品。

看到结尾,看到傻子死去时的背影,突然觉得他是背负着使命来到这个世上的,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后便黯然离去了,像一场历史闹剧,曲终人散时,留下一片尘埃,尘埃落定,落在历史上,留下一段让后人感悟和思考的痕迹。

看过了读书俱乐部介绍《追风筝的人》,我忽然想起上大学时候听同学介绍过的矛盾文学奖作品《尘埃落定》。所以我借这次阅读任务的机会,阅读了这部充满藏族风情的作品。

该书由藏族作家阿来创作,并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描述了19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过程,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主人公,描述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退出历史舞台的过程。

主人公的父亲是当地土司中最有权势、最富有的土司。土司作为部落领袖,对其子民有生杀予夺的各种权利,土司制度对于奴隶制度有过之而无不及。老玛吉酋长有两个儿子。他聪明勇敢。他喜欢战争、女人和权力。

麦琪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他生来愚钝,整天和仆人混在一起,但同时,他清楚地看到了奴隶的悲惨生活。书中几乎每个人物都活得很艰辛,相当一部分甚至生不如死。

只有傻瓜才能活得轻松一点,因为他的七情六欲不如智者,更接近开明者的心态。

**令我感悟较深的一个细节是:傻子小时候的几个玩伴长大以后,由于玩伴的父母都是土司的奴隶,这些小伙伴长大以后都各自继承其父母在部落中的职务,如车夫,屠夫,执行刑罚的家奴等。虽然年轻时彼此真诚相待,是亲密的玩伴,但进入**社会后,每个人都固守着自己的人生道路,无法抗拒和改变。

简言之,每个人从出生就被推到社会的一个位置。在他的一生中,他完成了他来到世界时对整个人类群体的历史使命。

读完全书,我却发现主人公并不是真傻。例如,**中一个细节:麦琪土司因为栽种鸦片而迅速富足,别的土司于是悄悄跟着种罂粟花。

可傻子却建议父亲改种了麦子,结果次年只有麦琪土司的领地收获了麦子,其余的土司都只有罂粟,造成了麦子供不应求。从本性上讲,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

他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他的傻让他活得潇洒自在。

**它的名字深刻而难忘:一切都是浮云,只有尘埃。无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之子,无论你在人生的舞台上扮演着多么重要的角色,你都只是整个浩瀚历史的尘埃。

风轻轻一吹,便不留任何痕迹。所以,那些功与名、钱与权的追逐没有太大的必要,生死沉浮也终究不过梦一场,何况是那些如云烟的人生的起伏。

《尘埃落定》,阿来的长篇**,第五届矛盾文学奖的获奖作品,有人说它很平常,有人说它有点不合常理,有人说这是关于土司制度瓦解的一个故事。但是,我却不能找到它真正的含义。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写读后感的冲动了,但是,当我看完《尘埃落定》的时候,我心中有股冲动,我要把我的感觉写下了。

初看它时,心里无波无澜。文章开头说,土司太太用牛奶浸湿了她的手,而麦基家的傻瓜看着她母亲洗手。在牛奶的浸泡下,图西太太的手很光滑,但很难掩盖岁月留下的痕迹。麦其家的傻子是韩太太酒后生的。所以,他当然是个傻瓜。

因为他是个傻瓜,他哥哥非常爱他。他不会对他兄弟构成任何威胁。但是,这个傻子,不是普通的傻子,人人都知道他,因为他是土司的儿子。如果他是一个平民或奴隶的儿子,就永远不会是今天的情况。也许根本没人认识他,更不用说关心他的行为了。

傻子会有这种意识,突然,我的心微微一抖,他真的是傻子吗?

麦其家的二少爷真的是傻子吗?刚开始的时候他是,这个傻子好玩,在雪地上抓画眉;这个傻子情欲旺盛。正是在捕捉画眉的那天晚上,她的女仆卓玛教他有关男人和女人的之事。

但,这个傻子更多的是善良和神奇(姑且用这个词吧),他喜欢着卓玛,但是当卓玛要嫁给银匠时,因害怕母亲为难她,只说她是他的侍女,虽然他不舍得他,但是他还是让她嫁给了银匠。当他进监狱的时候,他给了翁最需要的书。当他哥哥被**刺伤,浑身发臭,没人想跟踪他时,他仍然每天都去探望他。

当红军来到边疆时,他回到了危难中的父母身边

无法想象一个傻子可以是新的市场的开拓者,是土司制度灭亡的预言者,是使麦其土司空前强大的重要功臣。我无法想象这个傻瓜会让这么多酋长屈从于他。他不是土司,但他是土司中的土司。当**最终杀死他是,他说了这句话,但非常准确。

他创造了巨大的财富。他拥有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茸贡酋长的女儿塔娜。

如他自己所说,这些年来好运不停的降临在麦其土司和这个麦其傻子上,但是创造出奇迹的麦其傻子,真的是傻子吗?如果是,那么为何作者要以一个傻子的视角来写呢?而这个傻子很多的时候更像是个大智若愚的人。

在作者看来,聪明人和傻瓜有什么区别?麦基的傻瓜每天都问同样的问题:我是谁?

我在**?难道仅仅是傻子的问题吗??翁波意西,这个带着巨大热情来到土司领土上传播上帝教的人最后成为没有舌头的书记官,只是为了让麦其土司断了若干年的书记官制度重新延续下去吗?

秉笔直书的史官们结局到底是什么?在边界新镇上传播的梅毒是让土司制度更快瓦解的毒药吗?

太多的问题,每一个问题都让我深思。这个让人感动的傻子,通过他的行为衬托出那些所谓聪明人的残暴。因为他是麦其家的傻子,所以他直率,心里有什么就说出来,而那些聪明人是那么的野蛮也残暴。

土司领地里没有什么娱乐性的,所以,他们把**行刑官行刑是件让人开心的事。我不禁想起鲁迅的文章,国民都是把自己的欢乐建立在鉴赏别人的痛苦上,中国国民缺少的是诚和,有的是冷漠和虚伪。在这没有开化的野蛮的土司领土中,这群人没有原始人的淳朴,有的还是冷漠和虚伪。

难道中国国民性一直都是这样的吗?在这片领土上,只有这个傻子是善良的。土司老爷,山中土霸王,为了占有央宗,杀了对自己衷心耿耿的下属。

当他的情欲过去了,央宗,这个他强来的女人只能永远的孤枕独眠。当别的土司因为种植鸦片迎来丰年里饥荒时,他见死补救,还要土司们出10倍的价钱买他的粮食。麦其家的大少爷,这个被人为聪明的人,有的只有残暴,发动战争是他最希望的事。

刚开始时,因为弟弟对他继承土司没有什么威胁时,他说他爱着这个弟弟,但是当这个傻瓜弟弟对他造成威胁时,他对他完全没有兄弟之情,甚至和弟媳私通。在他眼里,那些奴隶是畜生,是可以随意宰杀的。而塔娜,麦其家傻子的老婆,号称天下最美丽的女人,被人称为妖精的女人,虚伪极了。

因为母亲需要麦其家的麦子,她嫁给了这个傻子,而她心里根本就不喜欢他,但是当她看到这个傻子从拉雪吧土司手中救出她的母亲时,她说看到傻子的背影就爱上他了。而当傻子风光时,她跟着他,但是刚傻子遇到一生中最困难的时候时,她却和麦其家的大少爷私通,还说像她这么漂亮,身边的男人总是会觊觎她,要傻子不要让她对其他男人动心了。而当大少爷死时,她没有一点难过,好像这个人和他从来没有交集。

当这个傻子重新好时,她再次和傻子在一起,但是在白色汉军进入边界小镇时,她又和其中的一个军官私通,当傻子把土司聚集到边界时,她又和汪波土司私奔了。这个美丽的女人,如同那盛开的罂粟花,充满着**,**了自己也**了别人,但是更重要的是她是有毒的,而且肆意的毒害着每一个男人。

当土司制瓦解,当傻子倒下惹起一滩尘埃,当尘埃落地时,一切成为定数。尘埃落地,不管是那如罂粟样的塔娜,或是善良的卓玛,不管是创造奇迹的傻子,或是野蛮残暴的土司们,他们最终都落于尘土。尘埃落地,不论曾经在这么土地上有过多少的残暴,多少的血腥,也不论在这个土地上上演了多少次王朝的更替,此时一切都归于宁静。

尘埃落地,历史的车轮滚滚前进,滔滔江水将会洗净尘埃,开始新的篇章。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想【篇3】

如果你不能像一个傻子一样淡漠地面对一切

你一定不会拥有一颗智者的明净之心。

从你生下来的那一刻起

就有无数的规则等着将你束缚

如果你玩过各种各样的游戏,

先天的命运,

就像你在游戏中能用到的特权,和装备,

还有所有设置好的阻碍,

后天的命运,

你的聪明点才能通过,你可以试着改变结果

,但你不能改变,你不能遇到所有的障碍,如厄运,。

他是一个有着疯狂信仰的传教士,但他是败了。他所希望的土地和人民没有接受他的信仰。所以他第一次被割掉了舌头。。。然后奇迹发生了,他又能说话了。

有着半截舌头的传教士依然正直倔将,所以他第二次失去了舌头 .我觉得他不应该做土司家的书记官。不如做土司家的俘虏,或者让土司砍头

才是一个有尊严的结束方式,而不是成为土司家的奴仆,成为一个看似可敬其实可笑的牲口..我幻想着自己是那个博学多才的传教士,因为传教而被当地的土著关进了监狱,我会用我所有的时间来干什么?或许,我把我的思想写成书,这在当时的人看来满口胡言。

一定不会给我纸笔。那么就用小刀片该在墙上,等到土司看我不爽把我拉出去腰斩时,说不定已刻到了天花板上..尘埃落定里面那个傻子,是比任人都活得有尊严的一个傻子,世俗的所有规则制度都不能拿他怎么样。。

所以,他是一个叫人倾幕的傻子。. 这样,我可以成为一个聪明的傻瓜,主要是因为我们太软弱,不能照顾我们。

直接率性反而更快接近事实的真相。。

所有的悲欢离合,生与死,都是田野的风。只是岁月更替无足轻重的附属品。... 我开始变得和那片土地上的人们一样冷漠,毫不关心。。。这就是我对这个世界的感觉。好像在我脚下

可其实我根本无能为力。

《尘埃落定》写的是人生。**有童年,初恋,爱情,妻子,事业,权利,朋友,敌人,父母,兄弟。我似乎看到了我自己,我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但作者好象又想告诉我,不管有什么又能怎么样,一切都会倒塌,尘埃落定之后就什么也没有了,就象麦其家那座雄伟的官寨一样。

《尘埃落定》写的是历史,历史的车轮总是不停的转啊转,象那该死的时间一样不知道停下来,伴随着历史车轮滚动的是新事物的诞生和旧事物的灭亡,人是活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中的,人的命运跟所处的历史环境息息相关,时势造英雄大概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吧,顺应历史就生存甚至壮大,悖逆历史就只能灭亡了。麦其家族的腐朽与堕落象中了梅毒的人身体产生的溃烂一样,只能不可避免地导致灭亡,其展现出来的空前强大也只是灭亡前的回光返照。

《尘埃落定》是一个寓言,**里除了奴隶之外其他都是聪明人,当然除了那个麦其家的二少爷,但聪明人总是被聪明所误,聪明人总是闭目塞听,聪明人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聪明人总是认为自己是聪明的别人都是傻子,有些事情聪明人看不到只有傻子能看到,而且很可惜这个世界上聪明人要远远多于傻子,这是一个聪明人的世界,我们被一群聪明人摆布着,只好从一个灭亡走向另一个灭亡。

看完书,看了电视剧,现在我想去康定草原看天空。

我认为我应该写一写类似于读后感的东西,不是因为我认为我脑子里有东西,更不是因为我感觉不到。坦率地说,这是因为我觉得,如果我不写一些东西并记住它,我就不会白读它!我打算买这本书的时候,不知道它得了第五届茅盾文学奖,也不知道它是关于什么的。主要是因为我觉得《尘埃落定》这个片名很好听(我还是那么肤浅),而且正好在打折,所以我就买了。

阅读的过程是非常愉快的。作者写的优美细腻,他讲的故事能满足我潜意识的许多需要。虽然情节中有很多疑点,但有时很难理解为什么里面有人会这么做。后来我觉得也很正常,主人公二少爷是个“傻子”嘛,我怎么走得进他的世界。如果某人问我,这本书怎么样?

我也许会说:“我喜欢那种**。”说不清理由,我想也用不着。

所以,我干嘛非的要什么深刻认识,以为读了这本书就懂藏族土司制度文化,就对人性欲望彻底认识,就知道我们该如何如何做,不该怎样怎样,就得生动形象加具体......当然,作者有他的目的,写这样一本书,也许就是想表达特定的某些东西,也许也给我们留下很多问题,有的他自己给出了答案,让读者去评判,而有些问题则需要读者自己去寻求答案。就像阅读理解。关键是,我为什么要这样折磨自己!

2014.1.12晚8:

41.[很多偏见,仅仅作为一个记忆,无他]

傻子是时代变迁的见证人

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流逝。我们是今天还是昨天?在这明媚的早上我突然想到这句话了。昨夜熬夜看《尘埃落定》,今天的作息时间看样子要被打乱了。

我们这个世界上缺少的不是聪明人,而是傻瓜。有些人看起来很聪明,但他们看不到很多东西。有些人看起来很愚蠢,但他们比聪明人更聪明。生活在当代的社会装傻也是一门技术。因为只有这样你才能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生存。

这就像是一个富强的麦其家族的消失,因为不适应时代发展的东西最终会消亡。一个国家不可能有两个国王。人的一生,总要不断了断一些人,一些事。到最后我们还剩下什么呢!

让聪明人想去吧!我们会因为距离而变得更陌生吗?也许有些人就未曾熟悉过。

既然是过客,何必去强求该给我们留下什么呢!有人说,非常熟悉的人在分开时会变的不太熟悉,但不熟悉的人在分开时会变的更熟悉。难道是要弥补以前彼此缺失熟悉的机会?

也许吧!未来是个未知数但我们都快被同化在这样的社会中,穷人们都忌富,都唾弃靠关系上去的人,而当自己置身于相同的环境中,却也干着自己讨厌的人干的事,也变成一个傻子了,然后扔给我们一句话是为了生活!把生活拿出来说,似乎跟大家站到同一个水平线上了,似乎那些人也值得同情了。

哈哈哈哈,以后我也要当一个傻子!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想【篇4】

《尘埃落定》是部不错的书,首先文字好,二是思维不错,三是能写,四是耐读,五是有知识,六是够主流。

很早以前就有人推荐这本书,到了如今才开了初遍,算是损失,不过毕竟比没看过的好。

把文字好放在第一位不是因为他是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就逢迎,二是里面的文字是那么的随意和空灵,有个嗜好你会感觉文字很简单,但是有个时候却会觉得自己是在看晦涩但是又经典的莎士比亚剧本,那种优美的文字驰骋,是要有厚厚的功底去驾驭的。

思维不错就是写一个公认的傻子的视角去写,而在**和解放这个阶段最后的土司制度正在碰撞,它写的是一个大动荡社会的一个集体的小动荡,而又反映了大动荡。而以一个傻子的视角去写,又恰好规避了很多乱世的规则,这个傻子就成了乱世中一个很明亮的眼睛。然后一切似乎怪诞不经却又正好掐中预言。

能写是说里面穿插的角色事件多而不乱,每节的过度相当自然。当然,每个人并不是那么性格十分乖张,而是写通过时间的洗练,人的每一种变化,如老土司的那种老谋,大儿子的暴戾、卓玛的干练和奴性、小塔娜的卑微、美丽塔娜的高贵和孤独等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种性格,就那样,在傻傻人眼里,都是那么的瘦骨穷骸。当然权力的拥有也让这个小土司有了自我愉快、个性逞能的时候,这是他得以能够对任何事物发表没有顾忌评论的又一前提。

读书耐力有回头率。 阅读的耐力主要是建立他的知识。 没有一定思维能力的人不会反复咀嚼一本书。看书就要像自己写作文一样,慢慢看后再去好好修改,然后又发觉会有什么不适合的地方稍微润笔一下。而这本书带给人去反复读的一个是对这个时代的认识的渴求,二是我能想象为何改土归流以后的康巴土司还能这样折腾寿命呢?

三是对一个干净灵魂的一些哲理的解读,为甚能预见,就是把哲学想通了。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想【篇5】

当一把刺眼的刀戳入麦其土司的“傻子”儿子的肚皮后,一切都尘埃落定了。

这是一个故事,一个似乎让人“看不懂”的精彩故事。屹立在黄土地上的土司家族,经历了一代又一代的繁衍和封闭生活,流传下来的是简单的、原始的、野味的生活模式。百姓、奴隶、土司串联成了**的悠远的历史。

**的一个个部落之间有着远古的亲缘关系,也有权利的斗争,这在他们看来一切都是那样的理所当然,天地之间的美妙让这块土司骈阗的地方充满了神秘色彩……。我闻到的不仅是清丽酥茶的乳香,神秘大地散发出的独特香味,还有伴随着民族兴衰的气息和情感。

自从这个地球上有了人类开始,发达地区的强者总是对未知事物充满了好奇,于是在这块最简单、最原始、充满野味的地方,赫然出现了传教士以及那具有白色梦幻般的醉人的罂粟花,“世界上最稳固的东西”——大地都开始颤抖摇晃了。但是,这除了麦其家的傻瓜儿子感觉到了之外,所有麦其家的人都似乎沉浸在欢畅之中,因为这为麦其家带来不小的利润。于是其他土司也开始种罂粟花了。

华丽的罂粟花的臭味玷污了这片净土。与此同时,麦其家却又幸运地去种粮食了。人们由开始的为鸦片疯狂到现在为麦子而恐慌,人们因种鸦片而减小利益而成了涸辙之鲋。

善良的人学会仇恨、欺骗,让人害怕战争、部落内讧、白汉和红汉的斗争、汉藏的战争,这让土司吃了软线。激烈的战斗使满地的稻谷变得荒芜可怕。不争的事事实那些不需要帮助的人一个接一个地跌倒,再也站不起来了。

作者没有空泛呆板地进行说教,“鸦片会摧残人们的心灵”,他用简单的事实向人们展示了鸦片的危害——人们因为鸦片而挨饿,因为鸦片而相互残杀,决非箴言。**在告诉我们:“这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兴衰”。

让我感觉到那么深刻的教训。

现代化的东西必将淘汰过时的东西,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当尘埃落定,那沉重的呻吟不仅告诉我们,无论何时,和平永远是人类社会的主题。所以,在今天,在美国对伊动武的上空徘徊着和平的呐喊。

时光飞逝,历史的车轮不停地转动。我们必须吸取历史的精华,不要重蹈覆辙。让美好的经历在未来重现,这是我们读好书的最大价值。

这是一篇高中尘埃落定读后感。文章作者在这篇文章中也解读了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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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的读后感想【篇6】

尘埃无论飞得多远,终究会落下。遥远的青藏高原,神秘的血脉之巅,文明与荒野并存。历史悠久的土司制度,强大的麦其家族,愚笨的少爷,凄凉的梦想,讲述了一段尘世命运的历史。

下面就是xx分享的尘埃落定读后感 ,一起来看一下吧。

尘埃落定读后感当我读了矛盾文学奖获奖书系之一的《尘埃落定》时,便被作者阿来笔下神秘的世界吸引住了,也有很深的感触.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神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老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麻其土司在黄专员的指导下,在境内种植罂粟,贩卖鸦片。他很快就发财了,很快就形成了一支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的霸主

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

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

二少爷虽被视为愚人,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我觉得他应该是个英雄

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有意思的是,愚蠢的少爷有痴呆症的名声,但却是智慧的化身。也许这个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错误的区分?

"得民心者得天下","识时务者为俊杰",常人眼中的傻子却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形象过于夸张,有些脱离现实的轨道;而有人则认为正是有了他的天马行空,才使这部**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

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我忽然觉得,阿来的《尘埃落定》,是一支用心歌唱的曲子.于是,我闭上眼睛,仿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尘埃落定读后感《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本文以20世纪40年代四川阿坝地区土司制度的兴衰为主线,从土司愚子的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而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种神秘而浪漫的藏族风格。 老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喜欢战争,喜欢女人,对权力有强烈兴趣,理所当然,他被大家看成了最理所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但老土司认为他在重大的事情上没有足够的判断力。

麻其土司二少爷没有名字。他父母叫他傻瓜。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

于是他成了远近闻名的“傻子”。老土西觉得有时候他比别人都聪明。他生来愚钝,整天和仆人混在一起,但另一方面,因为他总是和卑微的人在一起,他清楚地看到了奴隶的悲惨生活。

麦其土司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却同时也是一个思想超越现代的人物。他总是在卖傻的同时做出一些非常现代非常英明的决定。

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

”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大少爷说他是“装傻”,将要被割舌头的翁波意西说:“都说少爷是个傻子,可我要说少爷是个聪明人,因为傻才聪明。

”直到看到**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

聪明总是想显示自己的聪明才智,这就成了一种负担。《红楼梦》中有一首《聪明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的姓名??

”这首歌是暗喻荣宁两府的当权者凤姐——王熙凤的。聪明人最会盘算自己的利益,机关算尽,最终引来了仇恨,引来杀身之祸。 历史总是永不停滞的,向左也好,向右也罢,它永不会在原地踏步。

作为一种制度,神秘而浪漫的土司制度曾经兴盛一时,但并不符合历史发展的大趋势

势的,它不合民主,尤不合人道,崩溃是必然的,灭亡与消逝是注定的。它已经被历史的车轮碾了过去。在时代的前进面前,土司制度的辉煌与庞大都显得那么脆弱无力,犹如一场风暴扬洒的尘埃最终落定在历史的卷页之间。

在解放军进剿国名党的残酷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倒塌了。纷争和仇恨已经消除,旧世界的尘埃终于尘埃落定。一个家庭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愚人的眼里是那么的自然,那么的从容接受。

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傻子”种种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和举止。我们看到曾经辉煌显赫的土司们,曾经被美女簇拥的英雄们,是怎样“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可是,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从这部电影中,我看到了封闭落后世界和无知混乱世界中文明的闪光。这部反映藏民族生活历史发展进程中,也如电影《红河谷》中所表现出的一个古老名族所具有的独特的民族民俗文化一样,也闪现出一个民族自在的民族智慧的瑰丽奇幻的民族特色的光芒,从容绽放。

从这部**中,我还看到在藏民中普遍信仰的宗教,在文中通过“我”的眼,我的经历,生动自然的呈现出来,真实地表现出宗教对政治、权力的依附、仆从地位,生动的反映了宗教依赖于经济,宗教服务于政治,精神与物质的相互作用,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决定与反作用的关系,在一件件历史事件的发展中被生动自然而真切地描绘出来。

再一次看到农奴制度。一种不平等的制度,在这种制度中,对天堂的争议没有争议。似乎贵族和贱民、自由人、奴隶、富人和穷人都在命运、意志和统治者操纵的控治机器里。是什么麻醉了本应反抗的人民,是什么又润滑着本该砸碎的奴役人的机器?

愚昧、宗教应该是重要原因吧。

还有土司突袭,决策权就在于老土司一个人的决定,或者通过**进行改革。**中不想篡权的有才有智有德者的土司理想的继承者——老土司的二儿子,只能坐以待毙或被冷落。政治难道就是这样,历史就是这样吗?

没有玄武门事件,就没有李世民的贞观统治;没有***和叶剑英老将军的秘密逮捕令,就没有十年内乱的结束,也没有一个拨乱反正的新时代的开始。

一双“神”眼,依附“傻”相,在纯真质朴在人性光辉中,“傻瓜”达“智者”不能达,愚公智叟之辨之别,又再现眼前。返璞归真,爱人人爱,达人达己。此中真意,自合天机。

玄而不玄,人心向背,自古同理。

在种植烟花爆竹、贩卖鸦片的过程中,要抓住先富起来的机会,发展军队,努力保持先富起来的机会。后来开始粮食买卖,豪爽而又富有人性化的智慧的经营,进一步推动了经济发展,人心归向。继而开办**,又率先占据世界发展先机。

三次领先,富可安民,自然成为“土司的土司”的无冕之王。可惜老土司和大儿子不能顺应历史的选择,但也会被历史的车轮碾碎。欧、美、日等先进发达国家的发达历史是一样的。

发展才是硬道理。经济基础决定地位实力,浅显而又深刻。一招领先,占尽先机。

随机而动,顺应历史发展前进的潮流,勇立潮头,手把红旗旗不失的弄潮儿,才是笑到最后的历史宠儿。这也是我们必须不断遵循时代发展规律的永恒硬道理。

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 风起云涌,尘起尘落。就因为有高潮,就一定有低潮。

当人民解放军的脚步声响起,麦其家就要灭亡了。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

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造物主在造人类的同时,也制造了浮华烟云。聪明人和那些自认为聪明的人,漂浮在烟云之上,调遣、指挥、奴役着“傻子”们,“看,我多么伟大!”。

“傻子”们则理所当然地生活在烟云之下,与大地为伴,坦然地接受“聪明人”的奴役,但精神却超然物外。 其实,聪明人也好,傻子也罢,都不过是尘世中漂浮的一颗尘埃,当清风吹来,烟云散尽时,“高处的尘埃”摔的更远更重,应验了那“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的说词。 俗话说: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其实,有些人不仅是为财死,还为名、权、色、势而争得死去活来,事事都要搏个头彩。这样的人生有意思吗?

这样的心态健康吗?这样活着幸福吗?有人说了一句名言,“除了健康,什么都不是自己的”。

超凡脱俗的人生哲理,让我们每个人不得不静静的反思。

一粒尘埃,仅仅是一粒尘埃,不管是喧嚣的飞在天山,还是默默地伏在地表,没有高贵与贫贱,聪明与愚蠢之分,当落定之时,你我彼此彼此。

尘埃落定读后感读完《尘埃落定》,尤其喜欢的是作者塑造的傻子的形象,因为一个"傻"字,从而使主人公更加自由。

他可以和阿哥和睦相处、相亲相爱多年,避免了相互残杀;他可以和奴隶或自由人轻松的聊天、做朋友,消除等级差别;他可以率性而为,自由的做自己。而这些是土司家族的正常人、聪明人所做不到的,因为他们受束缚,喜欢金钱,爱好权势,有些无穷的欲望并为之疯狂的追求着,并为之背负着包袱和代价。大智若愚是我对傻子的评价,真正的傻子是不会**未来的,他表明麦其家要种粮食而非罂粟,把麦其家族的势力不断扩大,不尽如此,他还在**开辟了市场经济的新天地,这是一个聪明的傻子。

傻子是**土司制度繁荣与衰落的见证者,一步步看着尘埃终于落定,风云变化的时代终于定性。

读完这本书去逛贴吧,发现大多数读的人都有一个疑问:傻子本可以杀了两个复仇者的,为什么要留着他们的性命置自己于死地呢?我想说,傻子的想法本就异于常人,当这样的设计出乎我们的意料时,正好切合了主题,更好的塑造了一个傻子形象,这是其一;其二他的死象征着土司家族的终结,贯彻尘埃落定的主题,其三就是使文章情节波澜起伏,增加趣味性,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本书不仅富含丰富的**文化气息和神秘色彩,而且具有强烈的现代意义。通过少数民族的事情揭示了人性的善恶、美丑和欲望。适度的欲望会促使我们奋力向前,努力拼搏,改变自己的人生向更高更绚烂的方向发展;贪婪的欲望是得不到满足的,反而会扭曲人性,认不清自己。

对于即将走向社会的当代大学生,值得我们学***傻子的为人处世,他懂得怎样与人相处,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当我们看到他从麦其边界回官寨的时候,他受到人民的热烈欢迎和赞扬,被人民高高举起,一个傻子折服了自己的人民,更折服了那个摇摇欲坠的土司时代。红色汉人的进入象征着土司制度的瓦解和灭亡,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政权,土司制走向灭亡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也契合人民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得到解放,人人生而平等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学***的睿智和虔诚,更多的去思考“我是谁,我在**”的问题,认清自己想要走的道路和正在走的道路,从而时时警醒自己,莫在尘埃落定之时又悔不当初。

尘埃落定的读书心得感言精选汇编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在读《尘埃落定》时,您一定被其中的情感所打动。只要我们认真读好原作,那么就可以从多个方面去写读后感。有关《尘埃落定》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推荐你看看以下的尘埃落定的读书心得感言精选,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尘埃落定的读书心得感言精选 篇1

白天的傻子,夜晚的聪明人

在这喧哗的时代里,每次走在这繁华的城市中,我的内心却犹如在孤城一般,不管我怎么咆哮周围人都好像“聋子”一般,冷眼相对,那冰冷的眼神深深的刺痛着我。

相信大家看过《围城》,好像一座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我现在就犹如一个傻子,不知该向外还是向里,我又会像一个聪明人一般思考“我是逃出来的人还是走进去的?”其实,我就是一个傻子般的聪明人。每次看着车辆来来往往,人潮涌动,我不想融入他们,我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不会与这些人站于同一“地方”,我应受人瞩目,世界应围我转,我是这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向世人证明着我的闪光点,让无数的人承认我的才华,犹如那鹅卵石般大的砖石,闪耀着让人不能接近的光芒,那时是冰冷的;但有时我看着这些熙熙攘攘的人群,我又会感到孤独,希望像个傻子一样蹦蹦跳跳的走进他们当中,和他们一起向前走着,会有如大海之上的灯塔,闪烁着吸引人的灯光,那时是温暖的。

看过这尘埃落定,我觉得或许在我成为傻子时,周围人觉得我格格不入,但还会跟我开着玩笑嘲笑我,但当我成为聪明人之后,我会自我封闭,内心觉得他们与我格格不入,而不是他们觉得我格格不入,在这个世界上,所有偏执的聪明人,想法总是与众不同,而所有的傻子,只是我们不懂他们的想法罢了。

我与众人饮酒,众人皆醉,唯我独醒,在白天之时,我会尽力融入他们,但在夜晚,卸下伪装之后,我就是那个聪明人,既然人生如惊鸿般短暂,那我就活得如夏花一样灿烂,一人饰两角,岂不爽哉。

青思

尘埃落定的读书心得感言精选 篇2

再读《尘埃落定》

由于喜欢这题目,初中时我便读了《尘埃落定》。可惜,留在记忆深处的却只是主角们各式风流韵事,惭愧!

上周末踽步于青朴书城,一圈下来独驻足于那本暗红色精装版《尘埃落定》前,信手翻阅,一眼万年……

那是一个蛮勇剽悍的民族。荒蛮的高原上枯草萋萋,一条尘土飞扬的官道尽头矗立着一座三层高的、用石头和木头修筑的小土楼,这便是这块土地上最高权力的象征——官寨。官寨里的最高统治者土司几乎目不识丁,靠从祖先那里口口相传下来的有限经验及自身勇力,在抗日战争如火如荼的大时代背景下偏安于西南一隅,用冷兵器维持着一方奴隶社会。他们草菅人命,压迫自己的奴隶,抢夺别人的土地,欺凌甚至霸占别人的妻子,为蝇头小利而不明所以地种植大片大片的罂粟,也为维护自己的蝇头小利而引狼入室造成同种族大混战……悲哉!

那也是一个至真至性的民族。婢女尽心尽力侍奉自己的主子,甚至献上自己的身体;仆人为给自己的主人讨回公道而丢掉一条胳膊,至死方休;在逃离自己几十年来辛辛苦苦建立的北方边境小城之前,那个“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的傻子少爷满心凄怆,却仍扔掉了手中能将一切付之一炬的火把,至真至性若此,着实强于当年那“力拔山兮气盖世”的盖世英雄项羽很多很多!幸哉、幸哉!

《尘埃落定》不足算作是藏族的民族史诗,却足以是一个精致的横切面!那些人,渺小而伟大;那些事,平凡却也轰轰烈烈,他们共同在我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留下了奇特而瑰丽的一笔!

尘埃落定的读书心得感言精选 篇3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读这本书时间是2月12日,因为过年回家没什么事情做,所以想找本书来读,本来打算读张爱玲的《半生缘》,老婶知道我要看书,给我一本《尘埃落定》,但看着书名没什么感觉,不过上面写着矛盾文学奖。凭着这个噱头我决定先读读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平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标准可以判断出一个人是不是傻子。是很多人说是就是吗?就像真理一样,并不是多数人认为或是说不是就不是了。只是普通人不能理解傻子的想法吧。

就像别人说主人公是傻子,最后跟着他的小厮也说了句把他当做傻子的话:“你要是连这个也怕,以后我就不和你玩了”,傻子想:他以为他不想和我玩和想和我玩是他自己决定的。傻子说:你不是陪我玩,而是在侍奉我。

以自己是傻子的身份狠狠的讽刺了那些看不起人的正常和那些聪明人。也告诉了自己,一个傻子都认为:一个没有任何仪式就上到他的床上的茸贡土司美若天仙的女儿,没有必要向她低头和屈服。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除非你是佛教信徒不能做出对不起自己坚定的信念的事情之外。关系是自己精心呵护出来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尘埃落定的读书心得感言精选 篇4

这本书里本来没有爱情,只有欲望,许多赤裸的欲望。傻子对欲望的表白很直接,因为他傻。见到塔娜之后,他才很想坐下来好好说说话儿,好象找到了自己的所爱。而这个漂亮妇人不是贞的,多次背叛了他,傻瓜也心痛了。漂亮妇人象罂粟花,是有毒的,让人象吸了一样麻醉。其实,小说一样开始就有一个不祥之兆,人们被有毒罂粟花麻醉了;麦其土司为了一个漂亮妇人央宗杀死了自己对忠诚的查查头人,央宗很少说话,也没有仇恨,只会用美色吸引这个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男人。如嘎济活佛预测的一样,一切祸源起于美丽而有毒的罂粟花,来自美丽的诱惑使人无法拒绝,欲望麻醉了,理性死了。

这个边境小镇染了这片土地从未有过的梅毒,这是欲望的诱惑带来的。傻瓜二少爷本来不明白人世的诱惑,而身边有了娜塔之后,就被迷惑了:作文网由傻瓜变成了疯子,疯子又变回傻子,这与电视剧改编过的《尘埃落地》完全不同。爱与权力、仇恨、欲望诱惑交织在一起变成了有如罂粟花一般美丽,让人欲罢不能,久食伤神。

傻子的母亲临终前吞了大量的鸦片,没有痛苦的死了。在她死之前说出了自己的身世:她做过妓女,从一个下贱的女人变成了土司太太,变成了一个正经女人。

傻子是自己躺在床上被仇人杀死的,刀子,锋利的刀子,像一块冰,扎进了我的肚皮。不痛,但是冰冰凉,很快,冰就开始发烫了。傻子也是麻醉的,麻醉他的是仇恨,因为被仇恨杀死的人———不痛。血滴滴喀塔地落在地板上,店主朋友哑声说再见;傻瓜的灵魂便与:欲望、诱惑、权力、聪明与仇恨一道说再见,他最后想喊一声塔娜,终于也没喊出声。

尘埃落定的读书心得感言精选 篇5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太渺小了,傻子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过着自己潇洒自在的日子,看着该来的一切来到,该走的一切自然而然的走掉。不强求,不挽留。所以在故事最后,土司山寨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而倒塌的时候,他也静静地躺在床上,安然地等着仇人来杀他。既然该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那就静静地等它落定吧。

读完书之后,突然觉得我们每个人,我自己,不过是一粒会思考的尘埃而已,我们早晚一天会落定的。那在这之前,是不是不必有那么多的争夺,有那么多的计较,在漫漫的人生历程中,那些算什么呢?生命已经够渺小脆弱了,还是在尘埃落定之前,让自己快乐自在的飞舞吧!

尘埃落定的读书心得感言精选 篇6

对当代文学,我接触的时间很晚。在其他同学读完了当代所有作家的作品时,我还像个六年级的小学生那样,惊喜地徘徊在当代文学的书架间。当代作家写下的作品,其数量与古代作家流传下来的作品旗鼓相当,这时我才知道有当代作家作品的存在这回事。

这一点也不奇怪,我出生于一个闭塞的小山村,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村子里一户相对富裕的人家才买进了第一台电视机。我的整个成长过程中,与文学作品几乎没有接触的机会。环境的闭塞是一方面的原因,我们那里流行各种盗版武侠小说、言情小说,而我对这些小说一向很警惕,老师也不许我读这样的“闲书”,所以,直到现在我也是对武侠、言情小说不闻不问,无法排遣内心那种焦虑——为功名而读书,绝不读“闲书”的戒条一直在起作用;另一方面,家境贫寒,买不起书(连吃饭都成问题,哪还有钱买书),读书无非是为了考上大学,于是除了课本,就没有别的读物。

等到我终于考上大学,解放了,当其他同学痛痛快快谈恋爱、沉醉在网络游戏中的时候,我向图书馆发起了进攻,似乎是要补偿少年时代的不足,要阅读个够——当然,也是抱着解开心中困惑的目的去读书的。

我的一位舍友,也是同班同学,他有一本《尘埃落定》,放在他的书架上。这位同学很有趣,他本人有一台笔记本电脑,却再买了一套鼠标、鼠标垫、耳麦,却常常邀几个同学去网吧打游戏。他知道我是个穷光蛋,没钱,所以从不拉我去网吧。可见穷也有好处,不会跟着他们混,没有能力去空耗光阴。当我发现这本书后,向他借阅。他很高兴,同意了。于是我一口气将《尘埃落定》看完。

看这本书之前,我看完了美国作家福克纳的小说《喧哗与骚动》,所以在看《尘埃落定》的时候,认为这是受到《喧哗与骚动》的影响后,写出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还抱着这种观念。直到最近,我才终于将这个观念纠正过来。现在我认为,并不能因为福克纳比阿来先出生,先写出《喧哗与骚动》,就认为阿来受了福克纳的影响,而是我这个读者莫名其妙将两位作家牵扯到一起了。

为何?《喧哗与骚动》写了一个白痴班吉。《尘埃落定》写了一个白痴土司的二儿子。《喧哗与骚动》是一部史诗式的作品。《尘埃落定》写的是西藏土司制度的辉煌、没落、灭亡,也是一部史诗。即,同样的叙述角度,同样是史诗,两方面的类似,使我将两部作品牵扯到了一起。

不同的地方是,《喧哗与骚动》用四个叙述角度讲述同一个家族的历史,这是这部作品特定的文本结构;而《尘埃落定》的叙述角度一直没有变过,都是土司的白痴二儿子。

我甚至还想起了南非作家库切的作品《迈克尔K:生平及其年代》来,这本书同样写的是一个智商低下的人,也是一部史诗式的作品。难不成我要说,库切受福克纳的影响?或许有可能。我相信,在库切获诺贝尔文学奖之前,恐怕鲜有中国人知道库切是何许人也,库切依旧身处那块大陆,被中国挡在门外。所以,阿来也不可能受库切的影响。

相互毫不干涉的作家,在不同的土地上,以类似的角度写了类似的小说,难道不令人惊叹不已?

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我的高中语文老师对近代文学的排序,即“鲁郭茅,巴老曹”。当时我太年轻,无法读懂鲁迅,其他作家的作品,也很少读(没有机会读到这些大作家的作品)。有一次,我看了巴金先生的一篇名叫《春天里的秋天》的小说,讲的是一名女子违背父亲的意愿,按照自己的想法,与一名青年自由恋爱,同居。后来日子过不下去了,被父亲接回家,自杀了。男青年听到这个消息后,悲伤不已。我读完这篇小说后,很是失望。如果自由恋爱没有好的结局,青年们的努力竟然得到这么一个悲惨的结局,完全没有希望,我们所有的青年差不多都要这么病态地活下去了。后来又看了鲁迅写的小说《伤逝》。调子是压抑低沉的,使人喘不过气来。或许只有了解了鲁迅和巴金所处的那个时代,才能够理解他们的小说。

当我一口气读完《尘埃落定》后,内心竟然是无比畅快,充分体会到了阅读的乐趣,与之前读《春天里的秋天》这样的小说的压抑心境截然相反。阿来写的也是死亡和没落,为什么就那么令人舒畅呢?当时我就想,《尘埃落定》这本书怎么就没有得什么奖,广泛流传呢?这绝对是一本好书。后来才知道这本书是矛盾文学奖的获奖作品,而且被选入了中国百年百种文学作品。我认为这与这本书达到的成就是完全相称的。能够阅读《喧哗和骚动》、《迈克尔K:生平及其年代》的我,同样能够从阅读《尘埃落定》这本书中得到乐趣——一种心灵的震撼,被牢牢吸引住。

我一直在反思,到底是什么原因,塑造了一代病态的青年,比如“一从自己中意的女生身边走过,就脸红”,在现实生活中无能、懦弱,总将爱情搞成悲剧。郁达夫的小说《沉沦》就是一个极佳的例子。我想,这样的青年如何存活于这个竞争日趋激烈的世界?我们就不能做一个正常人?

我似乎在说,当代文学中的一些作品比近代文学的一些作品要好。我这话足以引起诸多前辈的鄙夷目光了。不过我认为文学作品不但有摹写现实的能力,而且还有塑造新型人格的能力——这在现在已经是老生常谈了。郁达夫小说描写的人物使得我们这些读者觉得,那些人物比现实中的人物还要灰暗。作家们怎么都是那么软弱,那么无能,都要饿死、被现实逼死?为什么不自强,好好活着?

《尘埃落定》里写的这个白痴,竟然比一个正常人更能适应生存,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反思。白痴死的时候也相当冷静,他知道新时代来了,他死得很坦然。

我想,这与阿来身处一个全新的时代有关。阿来处在这个有希望的时代,所以欢欢喜喜地埋葬了土司和土司制度,迎接新生活。土司的权利再至高无上,再神气,也消失不见了。土司部落之间的战争,利益冲突,写得那么真实,丝毫没有人工化的痕迹。我用语言无法准确描述出它的种种妙处。我甚至认为,如果不是身处这种文化之中,如果不是考察了很多的资料,根本写不出这样的小说来。它是对过去历史的再现。人物的生与死、爱与恨、对与错,都随着历史远去,当我们面对这段历史时,有的只是惊心动魄,不知所措。

如果前辈们说我浅薄无知,只知道讲好听的话,根本就不具备批评家的素养,我会恭恭敬敬加以承认。对我写不出来、又只知道它种种好处的作品,除了从心底表示钦佩之外,我还能怎么办?

只有在我学习了某种文艺理论,才能如批评家所愿意看到的那样评论这部作品。也是,如果没有一种理论作为指导,批评从何开始?作为一名读者毕竟要简单得多。我是虔诚的读者,不是批评家。我只是写出我的读后感而已。

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这本书听说已久,一直无缘拜读,这次下定决心要读一读。不读不要紧,一读立刻沉溺其中,晚上七八点一口气看到凌晨四点,这种情形只在高中时候看《平凡的世界》出现过。看完不由击节赞叹:如此好书,未曾早读。

故事发生在20世纪40年代的四川阿坝藏族自治州,这片辽阔的土地被十二个土司占据,他们就是这片土地上绝对的君主农奴的生死富贵只在他们的股掌之间。故事以第一人称视角展开,主人公我是一名被其他人认为傻子的土司二少爷。我在某些方面有些傻,但在某些方面却具有异于常人的清晰判断外人甚至称为未卜先知,这种能力起先让人惊叹,但最后却功高震主,老土司并没有将位子传给他。故事的最后,象征着土司荣耀的七层石楼在解放军的隆隆炮火中轰然倒塌,我也以自己的方式选择了自己的死亡,那些在阳光下旋舞的灰尘终于尘埃落定。

作者受到了马尔克斯的影响,书中有魔幻现实主义的影子,但是极轻微,不像《百年孤独》中晦晦涩难懂(这本书我读了两遍,依然没能理清复杂的人物关系和魔幻的情节),本书中魔幻现实主义的运用反而给情节增添了更多的吸引力。

故事发生在异域(在地理位置上不算,但是在文化习俗上相对汉文化来说是真正的异域),其中的统治阶层、生活习俗、文化传统迥异于我们所知的汉文化,但作者无意于用这种短暂的新鲜感去zhengfu读者,他更大的野心在于发掘人xing中的一种普遍xing一种超越种族和时空的永恒,因为很长时间以来,一种流行的异族题材写法使严酷生活中张扬的生命力,在一种有意无意的粉饰中,被软化于无形之中。在我看来,阿来达到了他的目标。

在密布如火焰般盛开的罂粟花的原野里,在行刑人尔依家挂满死人鲜艳衣物的阁楼上,在土司家广场的十字行刑架前,在草原上冒着刺鼻硫磺气味的温泉中,在充满各色人等的交易市场里,严酷的生活并不能压制那些张扬的生命力在肆意的怒放。

我有些羡慕他们,甚至怀疑他们血液的温度是不是比我们高一些,是的,他们活得很热血。比如多吉次仁被杀后,他的两个年级尚小的儿子扬言复仇,在漫漫流年中依然执著于此,哪怕最后我和老大成为了朋友,但朋友让位于誓言,我选择让他杀死;比如汪波土司为了取得罂粟种子,派了三个小偷,但被麦其土司抓住,那三个人毫无惧色,只求被行刑后能立马将头颅送回主人那里,土司大少爷答应了他们,结果这都是事先安排好的,种子已经在他们的耳朵里。

其实,我们的祖先也曾这样热血过。他们生活在春秋战国时期,那时候的人们可以为了一个承诺付出一生的时间;可以为了一个嘱托忍辱负重;可以为了一份信任,生死相许;可以为了心中的正义,慷慨赴死;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们的生命力萎缩了。

在某个深邃幽暗的黑夜,那些被罂粟花挑起的情欲,肆意流淌,我看见了美丽的塔娜,看见了桑吉卓玛,看见了漫山遍野的蛤蟆与蛇,看见了那三颗长处罂粟花的头颅,看见了在隆隆的炮火中倒塌的官寨,看见了白色和红色的汉人,看见了永远散发肉汤香气的妓院,看见了刺向我肚子的白刃这个时候,不由感叹:时代变了,但这是我早就料到的,当这一切都如旋舞的尘埃落定以后,还剩一个美丽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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