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读后感:读《朝花夕拾》有感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我们上学时,语文老师也会要求我们多读一读书籍作品。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作品读后感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初三读后感:读《朝花夕拾》有感”,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在晚年时候回忆幼时所作。扫过书题便可知,幼年的故事到了老年时再去回想,犹如清晨开放的鲜花到了傍晚再摘取般,或许会失去盛开时那份激情,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增添了另一种风韵。而那不太清晰,若隐若现的芬芳更令人浮想联翩,回味无穷

《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从中能轻易看出鲁迅少时的斑斑痕迹。书中用最平实的语言,鲜活富有时代特色的人物,有趣而有内涵的往事,有品位有抨击地点缀着旧社会的种种,而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也随着情感的流露表现得愈加浓烈。

《藤野先生》一文中,当时的中国在日本眼中的确是一个弱国,可当自己亲眼所见其中一段话时,心依旧不住地抽痛与不甘中国是一个弱国,所以中国人自然是低能儿然,中国当时的腐朽与落后,也确实坐实了这句话,可想而知,在那样的社会下成长的孩子,有几个是能免受其害,思想健全的?而在那弱国的阴影下依旧与恶魔进行着灵魂交易,与敌人一同欢呼的国人,那份刻骨的麻木不仁,不仅让人可怜,同时可悲可恨!

当时的孩子,并不一定能在书中得到解放与升华。

文中一段《二十四孝图》,原本父母的良苦用心,原本的孝当先,就在孩子翻开一面面泛黄的书页时,竟在他们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使其觉得白发的祖母,是和自己不可两立的人,封建的礼教不禁令人发指,令人心寒。

鲁迅先生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仿佛小桥流水般沁人心脾。但纵使写得流畅自然之致,也丝毫不改前风,内里的批判讽刺也应了用笔作武器。

然而,鲁迅先生的童年若是只有苦难,也难以铸就他这样坚毅又不失仞性的人格。

在《从三味书屋到百草园》中,鲁迅使用了许多新鲜的文字描述了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于当今看来并没有什么独特之处的百草园,却在其笔下成了少年的天堂,乐园。仿佛那桑椹,百灵鸟,土墙依旧在眼前,自然而然成了鲁迅内心深处的一方净土。这样一段生活为鲁迅似乎有些残缺的童年做了添补和点缀,但好景不长,渐渐的讽刺和控诉又弥漫开来,面对旧社会和私塾教育,年幼的他又不得不低头。

品完全书,这些不满,对现在的我而言虚无得闻不到一丝味道,这些控诉,对现在的社会而言飘渺得有些不真实。但在那样一代人的人生演义中,却令人毛骨悚然而充满力量。

对已逝岁月的回忆,有情怀真挚,有感伤无奈。欢快时,逸出沁人心脾的馨香;感伤时,逸出无名的寂寥。而这一切,都源于《朝花夕拾》的韵味。

f132.CoM更多读后感编辑推荐

初三读后感:读《花田半亩》有感


温暖的午后,阳光徘徊在窗前。我静静地坐着,手中捧着这本《花田半亩》。桌上那杯浓绿的热茶,早已消散了温度,冰冷的无法入口。我站起身,轻轻合上这本书,叹息牵引着我无限的感慨,可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记得,眼眶曾一次次被浸湿,干了,又被新的温热替代。《花田半亩》的作者田维,一位爱花的美丽女孩。15岁时身患绝症,并开始书写博客。这本书的内容就是她对生活的品味,对青春和生命的思考,其文字充满了爱、感恩、坚韧与真诚。书中的《关于天空》撼动着我的心。时刻面临死亡威胁的她,竟能洞察如此美丽的景致。走在归家的路上,只因抬起头能望见澄澈的天空,她便心怀感激。这是一种怎样的情怀?回到家,便拥抱了温暖,从得知病情的那一刻起,惦念家人就成了她宽心的一味药剂。她就这样想着,盼着,似乎每叫一声妈妈都是上天对她的恩赐。思亲的孩子啊,回来了!饱受折磨的心有太多的留恋与不舍,只因心头牵挂的那份浓浓的亲情!田维就是如此热爱文字,她用自己的心写下身边的每一处感动,即使是那些微不足道的。她就这样写着,不曾停歇,仿佛总有她写不完的字,总有她说不完的话,憔悴不堪的她总是在深夜忙碌着,她是在追赶时间!田维每每写完文章,总是喜欢微闭双眸,轻嗅着,轻嗅着什么呢?

田维的桌子上总是放着一束龙胆花田维最爱的花。她喜欢花,书的彩页都是她与花的合影,千姿百态,在风中开得绚烂。想来,花与田维不是很相像吗?同样美丽的生命,在美丽的年纪,尽情绽放。即使要凋零枯萎,也要微笑面对。

会是在一个无风的夜晚吗?她面对着镜子,偷偷地哭了。病痛蔓延着,她也害怕过,挣扎过。但是出乎我们所有人的意料,她用信念的光芒,点燃了生命的灯!历经风雨侵袭,依旧闪烁。我不明白,一个正值豆蔻年华的女孩面对死亡的那份宁静,怎么会如此的从容淡定,一个柔弱的女子又是怎样熬过病痛带来的,可怕的生理与心理的伤害!一个明明已知道上苍对自己不公的人,却对世界没有任何的抱怨,只是微笑地接受着命运的安排,即使这是残酷和无情的。面对即将逝去的生命,她曾无数次对自己说:心存感激的生活吧。我们来自偶然,生命是最宝贵的礼物。无论前途怎样凶险,都要微笑着站定,因为有爱,我们不该恐惧。正如梁晓声所说:经常与死神波澜不惊地对视的人,是了不起的人。田维不正是这样的人吗?她坚强的与死神对视了七年,这需要怎样的勇气?与之相比,我们口中所谓的坚强又算得了什么?面对死亡的深渊,有谁不惧怕?只有田维是从容的,这才是真正的坚强!

然而天妒英才,2007年8月13日,年仅21岁的田维一位有着深厚文学造诣的坚强的女子,遗憾地放下手中的笔,化蝶而去,留下一部50余万字的《花田半亩》,延续着她对生命的思考。这般美丽的生命,有谁会不感到惋惜?温暖的午后,我坐在椅子上,品着刚续的热茶。仔细想来,田维真的离开了吗?我手中捧着这本《花田半亩》,阳光下,它飘出淡淡的芳香

读朝花夕拾读后感


读朝花夕拾读后感范文一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散文吧原创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学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

我家属于郊区,附近有一大片的田野,小时侯,总去那里享受着和煦的阳光,秋日里的习习微风,把那里的油菜花摘得一朵都不剩,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我和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努力得读书,因此,也不能在沉醉在儿时的天真散漫中了,少了几分亲切,少了几分自由,也少了几分对大自然的热爱。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那些琐碎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以下那个不同的年代的童年之梦,体验一下那时鲁迅的美好童年。

读《朝花夕拾》读后感范文二

自从我进了初中,就发现每本语文书上都有鲁迅的文章,几乎每一篇文章都选自一个好听的名字《朝花夕拾》。一遇到鲁迅的文章,老师都会细细地讲,课文下边的注释也总是密密麻麻。《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对一个人用了相当多的笔墨,那便是鲁迅的保姆长妈妈,她是个需要一分为二看待的人。因为社会的影响,阿长保留了许多迂腐的习俗,像在新年的早晨要吃福橘,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还盲目地对长毛的故事妄加评论,甚至还踩死了我喜爱的隐鼠。因此,我对她怀恨在心。看到这,读者在脑子里勾勒出的是一个活脱脱粗俗、守旧的妇女形象。然而,鲁迅对她的印象远不止这些。她有可爱的一面。阿长知道我喜欢《山海经》,跑了许多路,帮我买来了《山海经》。由此,我又认为她有伟大的神力。 在《阿长与山海经》的结尾,鲁迅表达了他对阿长的爱,他希望仁慈的地母能让阿长安息。还有一位人物令我印象深刻,她就是衍太太,她在《父亲的病》中出场。在父亲临终前,她让鲁迅叫父亲,结果让父亲已经平静下去的脸,忽然紧张了,将眼微微一睁,仿佛有一些痛苦。后来父亲死了,这让我觉得是我对于父亲最大的错处。衍太太对别的孩子们很好:怂恿他们吃冰,给鲁迅看不健康的画,唆使鲁迅偷母亲的首饰变卖。而衍太太自己的孩子顽皮弄脏了自己的衣服,衍太太却是要打骂的。鲁迅表面上赞扬她,实际心中却是鄙视衍太太的。因为这是个自私自利,多嘴多舌,喜欢使坏的妇人。

《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读后感800字:读《朝花夕拾》有感


在暑假这段时间内,我读了《朝花夕拾》这本书,从中,我得到了很多信息,不但是鲁迅的生活琐事,更多的就是做人的道理,当时的政治,社会环境,还有很多信息。看完这本书,我对鲁迅的印象彻底的改变了,觉得鲁迅又只是一个平常人,他也有缺点,也有小孩子脾气,但唯一让我佩服的是,他能在最平常的文字中,表现他的爱国情怀和当地的政治环境,真的是字中有字,话中有话啊。

第一篇是《狗.猫.鼠》,他把每种动物都比喻成不同的人,借助自己对每种动物的感受,把社会上的人,划分成三种,就像猫,抓了在放,放了在抓,最后玩厌了,在吃掉,这让我让想起了日本侵略中国时,日本人是怎样欺负中国人!

第二篇是《阿长与山海经》,文中的一句话:“由最初的我不大佩服她,讨厌喜欢切切察察”给了我长妈妈的一个印象,当后来她的“大”字型睡姿,给了我一个憨厚可爱的一种感觉,可第二天当她起来的时候,她给鲁迅讲的各种规矩,又让我觉得她是一个唠唠叨叨的一个人,不知道鲁迅会不会这样想呢?

第三篇是《二十四孝图》。他用他儿时的惨境来揭露出当时封建社会的丑败,可他在这社会中得到的第一本书,就是《二十四孝图》,他却从中读出了不一样的味道。他把疑问停留在了“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这两个故事上,可见,鲁迅是一个好问,而从“然而这东西是不该拿在老莱子,他应该扶一枝拐杖。现在这模样,简直装佯,侮辱了孩子。”这句中,我看出了他是一个执着的人,他总是有自己的观点,除了有真实的凭证,他对自己的观点绝不动摇,这是我们值得学习的。再后来,在故事中,我觉得最可怜的还是那个“摇咕咚”的儿子,他为了让父母开心,用了很多方法,甚至当他摔了一跤,也不能叫苦,还扮作小孩子在地上滚来滚去,让父母认为他是故意跌倒在地上的,从而不让父母心痛。 这个故事不但让鲁迅领受到他的孝母之心同时也让我领受到了,我现在的孩子,是否还有这样的一颗心呢,就像鲁迅所说,孝敬父母并非易事,要想真心孝敬父母,看来我们先要向小莱子学习怎样去孝敬父母吧

在其他故事中,我也感受到鲁迅想表达出来的情感。在鲁迅的文章中,往往不失几分笑意,在这黑暗的社会中,所折射的光线自然是黑色的,可我却在这本书中,看到了一丝光芒。

这就是让我感到佩服的写作手法,这篇文章十分注意人物的刻画和描写,同样运用白描的手法,十分传神地刻画出人物的性格特征采用了人物的肖像描写,动作描写,语言描写,创造了许多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让我们读的不亦乐乎。

读完这本书,脑中还念念不忘书中的情节,在想想,鲁迅能在黑暗中,发掘出童年之美,靠的是心中对未来的期望,我们是否能像他一样,在最困难的时候,发现光芒,并抓住它,就算是只有很小很小的一丝,也要死死的拽着,不要让希望逃跑。

我相信,只要每个人对未来都充满着希望,那么,在他的世界里,就算有多大的障碍,他的生命也不会在寂寞!

《朝花夕拾》读后感(三)


《朝花夕拾》读后感

鲁迅所著的散文集《朝花夕拾》,向我们描绘了清末明初的生活图卷,封建的社会制度,社会对人民的囚禁。

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作者向我们描绘了儿时在家中百草园得到的乐趣。有人说,何首乌是有像人形的,吃了便可以成仙;我于是常常拔它起来,牵连不断地拔起来,牵连不断的拔起来我眼前仿佛浮现出了一幅场景:矮矮的泥墙边,一个小男孩正在拔何首乌,还因此受到了大人的责骂,但最后也没能找到一个像人形的何首乌。

在《阿长与山海经》中,作者刻画了一个处于底层的劳动者。睡觉是一个大字型的长妈妈会讲美女蛇吃人的故事,还能做别人不能做或不肯做的事,给童年时的我买来带图画的三哼经她思想、性格上有许多消极、落后的东西;她没有文化,粗俗,好事,却真诚,心地善良,热心的帮助孩子解决疑难。写出了作者对这位劳动妇女的尊敬之情。同时体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浑浊,以及封建社会对人民思想的毒害。

在《范爱农》中,作者描述了正直倔强的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达了作者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在《五猖会》中,作者写了自己正想要到东关去看五猖会时,被父亲要求背书一事弄的毫无情趣的内容表现出来的。叙述这件事时,抨击了北洋军阀及其走狗鼓吹封建教育和封建礼教的丑恶行径,并插入了精彩的议论,使往事的回忆充满了战斗性。

在《琐记》中,作者写了自己在青年时代,因受留言中伤,决心离开故乡赴异乡求学。学业完成,又赶上中国当时工业不景气,我学的专业派不上用场,更何况所学又少,在这茫茫然中,作者感到所余的还只有一条船,到外国去。从而去了日本留学的故事。

《狗猫鼠》、《无常》,一篇篇文章,将鲁迅的感情抒发得淋漓尽致,故乡的自然风光、童年生活中的人和事都给作者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也给我们讲述了封建社会的危害,让我们懂得了现在美好生活的来之不易,更加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


初三读后感:《项链》


世上真不知有多少能够成功立业的人,都因为把难得的时间轻轻放过而致默默无闻。

题记

一个炎炎夏日的午后,我在书架上抽出一本《莫泊桑小说集》,轻轻翻开书页,看到了其中一篇短篇小说《项链》。

它讲述的是一个小职员骆尔塞的妻子为了参加上流社会的晚会用丈夫买鸟枪的四百金法郎买了裙袍,还借来了好友伏来士洁的钻石项链,在晚会上脱颖而出。回家后却发现项链丢了,在寻找多日都未找到的情况下,他们借钱买回价值三万六千金法郎的一模一样的项链还给了物主。此后的十年里,他们拼命地打工赚钱才还清了债务。后来,偶遇好友伏来士洁,才知道那时候借给她的不过是价值五百金法郎的赝品。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谁不希望在晚会中引人注目,受人尊重?谁又能说这是一种奢求呢?命运真的让人无法捉摸,一条项链就足以让她或平步青云,或一落千丈。曾经的美丽,无法留滞,又有谁真的知道,自己下一秒钟,会是什么?在当时的社会,华丽的首饰就是一种富贵的标志,也是满足人们虚荣心的一种方式,我从中也深刻地感受到资本主义社会金钱至上的社会本质和豪华败坏的社会风气。

其实人们都知道虚荣心这个东西只是徒有的虚名,是不切实际的,但是还是有很多人为其所动。一句阿谀奉承的话语,一个望尘莫及的眼神,一场光彩夺目的聚会,都会让人得到虚荣心的满足。有时还要刻意的去谋取:遇到别人,就会谈及自己与某某名人见过面,有某某富贵亲戚然而,靠着别人才能获得的荣耀,只能证明自己是无足轻重的。

其中令我记忆深刻的一段话是:那个替她照料琐碎家务的布列塔尼省的小女佣人的样子,使她产生了种种忧苦的遗憾和胡思乱想。她梦想着那些静悄悄的接待室,如何蒙着东方的帷幕,如何点着青铜的高脚灯檠,如何以前在她生活得能够吃饱穿暖的时候,她总是幻想着,但当她失去了一切,不再有佣人帮她,而是她自己在做粗重的家务活时,她才开始怀念自己原来的生活。可是,这一切都是徒劳的。倘若当时她肯放下永无休止的幻想,去脚踏实地做一些有意义事情,她现在会拥有什么样的生活?我想,应该会过得更好,也不至于会因为还给别人一条项链而倾家荡产,负债累累。

这不禁让我想到我自己。这个暑假里,我总是感到生活的无聊,时间的漫长,总是有时间去玩和休息。殊不知,开学后又有怎样繁重的作业和紧张的学习等待着我,放学后不求能够到哪里玩,只是睡上一觉都已经觉得是种奢侈了,于是就开始怀念起暑假的日子。人就是这样,有的时候执着于追求曾经的记忆。其实,那些所谓的过去,对于一个人来说,远没有未来重要。因为无论怎样追寻,过去都是自己再也无法到达的地方,所谓开心,所谓伤心,都已化成记忆。失去的,永远都不会再回来。

我们所能做的是,与其畅想未来,不如现在好好努力,这条路上,只有奋斗才能给你安全感。

读朝花夕拾有感


《无常》是《朝花夕拾》中我最喜欢的之一,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文本里来看,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就我个人的感觉,黑白无常都是很有趣两个鬼。一黑一白,一哭一笑,这些都很能体现人世的一些东西,而无常一般都拿着破芭蕉扇,铁索和算盘;前面两样都比较好理解,一般在古代扇子似乎是一种身份的象征,所以出来个把鬼怪拿把扇子摆摆谱也不算什么稀奇,铁索用来锁死鬼,但为什么又要拿个算盘呢?到底有何功用?难道可以当滑板?

无常还戴着二尺来高的帽子,帽子上写字,白无常写着一见有喜,黑无常写着一见发财。很简单的八个字却体现了人的普遍愿望生活幸福,腰缠万贯。可惜见到的时候已经死了,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对于人生和死亡的双重嘲弄,反正很有趣。鲁迅还说在一些图本中,白无常帽子上写的是你也来了,黑无常则比较凶恶地写着正在捉你。

还有一点值得推敲的是,无常一般都吐着长舌头,我们知道吐长舌头的鬼是吊死鬼,所以很可能一开始无常其实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鬼,而随着业务发展的需要他很可能是阎王爷通过内部招聘选拔出来的。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原来鬼也有情啊.喜从中来,怒从中来,都是一瞬间。无常鬼时刻在缠着我们,附了身。

人生不过如此,在无数次喜怒迭转中,出生,生存,生活,升华,涅磐,参禅悟道是个很好解脱方式。

但人不能总在红尘外,有的人,在凡世,不管喜乐怒哀,都作为积极的生活方式去积极的对待。有的人,在凡世,不能挣脱怒与哀带来的情绪,消极对待。

你是否学会了什么时候平和?什么时候激昂?什么时候沉默?

展开全文

相关推荐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