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故乡

人们把所有丰富的经历以及学习的知识都总结在了书里,等待我们去领悟。一个人要想获得伟大的成就,就必须多读多思。在阅读了作品后,心中感慨万千,不禁为作品所深深折服,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读后感。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作品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请你阅读小编辑为你编辑整理的《我的故乡》,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的故乡佛山市是我国的四大名镇。自古以来,佛山就有广纱中心、南国陶都等美誉。

佛山市一座历史名城,佛山是中国南派武术之乡,在中国武术史上占有一个相当重要的位置。南派武术著名的洪拳、咏春拳、蔡李佛拳都是以佛山作为自己重要的基地发扬光大,一大批武术名人,如黄飞鸿、李小龙的名字早已家喻户晓。

佛山是岭南艺术之乡,著名的广东大戏粤剧就发源于此。佛山的陶瓷工艺品名扬天下,精美的陶瓷公仔让您爱不释手,陶塑、砖雕、剪纸、秋色、灯色等多种传统艺术,令前来参观的各届国家领导人、世界各地的国家元首和艺术家们赞叹不已。

佛山还是粤菜发源地之一,历史上食在佛山,厨出凤城早已美名远播。佛山的柱侯食品,顺德的凤城炒卖等,百多年来,广受人们喜爱。佛山的许多小吃,如佛山盲公饼、佛山扎蹄,顺德大良崩砂、双皮奶,南海鱼生、大福饼、九江煎堆,三水狗仔鸭、河鲜、田基美食等,闻名遐迩,令人食指大动。

佛山又是一座充满活力的现代城市。佛山经济发达,2001年国内生产总值为1078亿元,排名全省第三位,仅次于广州、深圳,是全国十大明星城市之一、全国城市综合实力50强之一。佛山各项事业全面发展,曾先后获得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全国科教兴市先进市、国家级园林城市、联合国优秀居住范例、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等多项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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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不去的故乡


一游子,离别故乡二十余载。一日,因家变故,回到生长之地,竟发出这不是我二十年来时时记得的故乡?的哀呼,谓人难断其遇之变故及故乡所生何之大变也。

其处时代,也属可悲,偏偏在中国社会黑暗不净时。这与他别故乡时的社会已毫无比拟之处。当时的故乡定是如画之美,起码在作者看来是这样。当时的现象便是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归,记忆中的杨二嫂、闰土还是那么单纯。可二十年后所见,本以为一切的人和事还能如人生之初见一样美妙,但他料不到,一切大变。不净的思想渗入小村,侵入了人人的大脑,将他们的思想拖慢、浊化,才有了他所感的一层可悲的厚障壁!

其言之言,可谓众人之言。我与他就有相近的遭遇。之前出生和成长之处也是美好如一幅古画,有着日夜为伴的好友;有着令人难忘的风景;也有作者文字中的美好情愫。但由于生活的变故,离了他们。偶有一两次回见时,也没有了童年的感觉,话只是有一茬没一茬的搭着,好像自己与朋友都被一种不可名状的东西附住了嘴,脑里只是空洞洞的,还有些简单到聊以自慰的话。

若将这些与往后比,可谓极妙哉。因为总算还见得到几面。窗前花落花又开,现在是想也回不去。极思念时,只得对着一片片静得可怕的废墟凭吊,任凭自己如何声声呼唤伙伴的乳名,也只有断断续续的鸟叫声划破灰色的天空。以至于我常想自己是否有过?老朋友都一一离去,想也想不出个结果,我索性不想了。不被这厮缠住锁住。

鲁迅也没有被这繁琐的情绪缠住,由此悟出了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的道理,其实他的心里此时还想着海边一片碧绿的沙地。很无奈,现实中的与记忆中的实在相差太多,而梦中的家长却不知何处去寻了。我也正如他,只觉得这所有的变故和经历是对自己的一种历练。在这其中变化的人和事,也只能被埋没在时光的沙壤中,自己务得更好则知足。

那梦中的情愫,也只能留给自己去追溯。故乡仍是心中最期望去的地方,带着回忆和美好的憧憬,期待明天会更好。梦中再见时还如初见时的美好。如冬日冰雪里的那一珠红梅。

作者:郑伟杰

故乡的读后感


故乡的读后感范文一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故乡》的读后感范文二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

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时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

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在家族的一次大祭祀中,闰土和鲁迅认识了,并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虽然他们家境不同,那时,闰土的家境虽然不是很好,但是他知道许多事,见多识广。而鲁迅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向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獾猪、刺猬、猹、角鸡、鹁鸪使鲁迅难忘。

但二十年后,当他们再见面时,闰土竟然还叫他老爷!书中是这样描写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二十年了,怎么这样叫?以前是以哥弟相称的好朋友。鲁迅感觉他和闰土间隔了一层透明的屏障。是永恒的,不可破碎的。

在那时,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等导致闰土十分贫穷,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从书中的外貌描写可以看出,闰土家境十分不好,再加上六个孩子,唉!

鲁迅的《故乡》还表达了一个意思:自由。自由是美好的。是啊,没有了自由,就算给我1000个亿我都不换,在《少年闰土》片段中,鲁迅写道:啊!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从这一句中我感受到鲁迅在那时是多么渴望自由啊!

比起现在,我们自由的生活,无忧无虑,丰衣足食。一到下课就和同学们闹,不可能像闰土和鲁迅呢样有着隔阂。

读故乡有感


现实社会是无情的,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矩、疑惑、胆怯,因为富与穷的不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差距。太多的差距,让人拒之千里。人们说的懂事啦,我觉得也只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又越来越远了,因为他们的童心与无邪已被显示那昏黑、阴冷,无情一点一嗲的磨光了,在这个漫漫的岁月之中,在这个凄凉的社会之中长大了,我们就要一点点地顾到自己的面子问题。所以说认为弹珠比宝石要好的时候你是有一颗纯洁的童心的。

就比如说闰土在岁月里一点点一点点地长大,成了一个大人。他不但是身体上的改变,也是心里之中的改变,他对鲁迅恭恭敬敬地叫:老爷。而先前那欢笑着叫鲁迅:迅哥儿!的。那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消亡了。让人费解。所以说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才让鲁迅要拿起笔去反击这个社会,为后人开出一条大道来,让后人走过这条道开出新的路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人们常常说要懂事,可这不一定,还不如天真无邪,欢声笑语要好的多。

当看了故乡,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自己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老爷!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

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知识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我不希望这样,就像鲁迅不希望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早听过了这句话,但一直不明白这句话,读了之后,我懂了:就一条规律,本没有它而做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规律。每件事情总有一个开端,当每个人都认同他时,便成了合理的事情了。

我恍然大悟,哦,原来父母做的,那些在我们看来不合理的事情,都有他的意义存在啊。

感情会褪色,会变质,而只有记忆不会变,多年以后,对他变感情不是你的错,而不认识他就是你的错。

《故乡》片段赏析


这时候,我的脑里忽然闪出一幅神异的图画来: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瓜地,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想一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当“我”记起童年时的“故乡”,浮现在脑海里的首先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海边沙地上的碧绿西瓜,整个大自然是那么静谧,那么安详,但在这个静谧的世界上,却有着活泼的生命。这活泼的生命给这个幽静的世界带来了动态的感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捏一柄,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胯下逃走了。”它幽静而沉闷,活泼`而不杂乱。和谐自然,是一个另人心旷怡的世界。

我心自有稻花香——读茅盾《故乡杂记》有感


我心自有稻花香读茅盾《故乡杂记》有感

不知在哪里观过盛开的稻花,却不像记忆中的稻花。看着它们,我却像在听一个恍如隔世的故事,故事里有我的稻花,有带给我许多温暖的人,有我那同稻香一同飘走的童年。

茅盾说:故乡之于我,犹如心底的一汪清泉,涓涓流淌,生生不息,它流经过往的岁月,流经我人生的每一寸土地,流经心尖尖上那些永恒的记忆

小时候,故乡之于我,是大片大片的稻田,在风吹起的金色浪涛中遨游。它生长在我对于故乡的每一寸印象之中。我拍下一望无际的稻海,金黄金黄的,风儿吹来,带来稻米的气息,弥漫在空中的是故乡的味道。这便是故乡的味道,这便是永恒的味道。嗅着稻香,徜徉于稻海,轻声哼唱:还记得你说家是唯一的城堡,随着稻香河流继续奔跑,那时,我身自有稻花香。

茅盾说:历史的发展大凡是一种文明改变另一种文明,发展的过程中,我们要立什么,破什么,留存什么,发展什么,选择将决定和影响太多东西,它正悄悄地构建着我们未来的世界。

后来啊,故乡的土地上还会种植水稻,却没有了曾经的那般金黄,而是蒙上了一层淡淡的灰。我目睹着柏油马路代替乡间土路;目睹着高楼大厦代替平房小屋;目睹着私家车代替驴车马车。故乡的消亡,也许是城市化的一种必要牺牲吧。我庆幸着,那时在故乡的秋天,仍能闻到不多的水稻的气息。以后的以后,再看到一株水稻,嗅到一阵稻香,我能够记起故乡的那片稻海,能够想起空气中弥漫的稻香,那时,我乡自有稻花香。

茅盾认为,在历史滚滚的车轮中,故乡的消亡似乎变成了一种必然,故乡的消失便是告别一个旧时代,迎来一个新时代。

而现在,故乡是为我们留下的是原始而美好的记忆,可能我们无法遏制故乡的城市化。但是,我们可以用自己的力量,记录下这片土地曾经的美好。未来的故乡将变作心灵之乡。每每当我们念起那片满是稻香的土地,就会感到欣慰。

也许,故乡真的要消失了,一并带着他们的故事与沧桑,从我身自有稻花香到我乡自有稻花香。现在与未来,我会说:我心自有稻花香!

读《故乡》有感


读了《故乡》这本书,我有许多感触。

小说描写了作者鲁迅儿时在故乡的生活和现在真实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带给人们的苦难与旧时代的黑暗社会与痛苦抒发了作者渴望新生活的强烈欲望。

鲁迅曾经在日本留学学医,认为救死扶伤还不如成为作家让这些麻木不仁的百姓重新燃起斗志打败侵略者。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闰土,少年的闰土还是一个勤劳善良胆大活泼的小少年,可是就是因为社会的压迫使他变成一个迷信麻木的人。

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与劳动人民的苦难,我们应该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而又繁荣昌盛的年代感到幸福。

鲁迅先生在小说最后写道:我想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形成了路。这句话表达了只有美好愿望而不去努力的实现梦想这还是不会成功的。只有踏上这一条路,勇敢的去实践去追求你想要的这才是真理。

我们应该报答现在美好的生活,珍惜现在的时光,努力的追求自己的梦想。

老舍也是因为黑暗社会的压迫而不得不自杀,从而失去了中国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的机会。他笔下的祥子和闰土一样如此。

就趁现在,珍惜现在的时光,好好学习,努力的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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