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鹿王哈克读后感范文600字

阅读一本好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我们在平常要多读一些具有知识含量的经典书籍。我们在读作者写的作品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对于这个作品,我们都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来加深对作品的理解。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作品的读后感呢?小编推荐你不妨读一下老鹿王哈克读后感范文600字,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第1篇】老鹿王哈克读后感范文

在鹿的生活中,也有狼王一词,鹿也会彼此相搏。在我们眼里鹿是温顺的动物,却也有恶毒的一面。作者为我们呈现出了老鹿王为了鹿群,放弃了鹿王的位置,只为造福子民,一直无私地奉献。

老鹿王清清楚楚的记得,从老狼第一次出现在草原到现在已经四个多月了,每隔十天左右,老狼必定会攻击鹿群一次。然而每一次都要有一只鹿死在老狼口中,事到如今已有十四只鹿葬送狼口了。

老鹿王心想:如此下去,我们这个鹿群不过几天就会全军覆没了。要与老狼搏斗一番。但是,当老狼优哉游哉的走过来,咬走一只母鹿的喉管的时候,你上一秒还想着与老狼决斗,下一秒却被老狼那凶狠的面貌给吓跑了。老鹿王恨自己,恨自己无能与老狼搏斗,包围自己的鹿群,于是就在半夜的时候你把鹿群们全都叫了起来,跑了七天七夜,终于离开了草原,离开了那只老狼。但是兴奋的时间只有几天而已。三天后老狼仍然,踏着优哉游哉的步伐,脸上的那一抹狰狞的笑,狡猾的笑仿佛在嘲笑鹿群的愚蠢。

到最后,鹿群们失望了,它们承认了自己被狼吃的命运,它们不在反抗,只希望自己能够晚一点被狼刁走。老鹿王仍然没有放弃,它在苦心的思考着如何才能让鹿群离开这种生活。最后老鹿王决定为了鹿群,即使与狼决斗后,丧命于狼口之中,也心甘情愿。

文章写出了老鹿王哈克的英勇,更写出他默默为鹿群奉献的精神。当他与鹿王的位置越隔越远时,鹿群门排斥他、嘲笑他。他失去了原来的快乐,可却不后悔,他只为了保护鹿群,做出怎样的牺牲都无所谓。这种坚毅的性格在任何鹿身上都是找不到的,只有他,不怕生死。当他看到自己的妻子与别人唧唧我我时,心中流出了一阵痛楚,但大家的生死更重要,老鹿下定了决心。

在最后时期鹿和狼同归于尽了,在夕阳照耀着、云彩飘浮着的草原上。此时老鹿王哈克才是真正的大英雄。

【第2篇】老鹿王哈克读后感范文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老鹿王哈克。鹿王哈克的高尚品质使我深受感动。这篇文章主要写了:老鹿王哈克预感到自己的死期快要临近,他想为鹿群做点什么,可是却心有余而力不足。有一只老狼,很狡猾,他总是神出鬼没,老鹿王哈克带着鹿群东奔西跑,可是还是甩不掉那只狼,他知道如果自己杀死了狼,那么会给鹿群带来很大的好处,让鹿群可以更好的繁衍生息。可是每次当郎出现的时候,他总是退缩,总是不敢向狼发起挑战。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又有一只公鹿向他挑战,希望得到王位,他知道自己如果挣回王位,就无法为鹿群做出贡献,而如果不争夺王位,他将从鹿群中的佼佼者变为连母鹿都不如的败退者。经过一番心理斗争,他选择了退出战斗。狼又一次出现了,他没有上前,狼追着一只母鹿和一只小鹿跑,他想起原来也有一只母鹿和一只小鹿葬身狼口,他不愿意让悲剧重演。于是他冲向前去,挡在了母鹿、小鹿和狼中间。母鹿和小鹿逃开了,他把狼引到一条绝路上,和狼开始搏斗。可是他到底还是不如狼轻巧,原来被他当成武器的鹿角变成了累赘。这时他想到了一个方法,他减弱了搏斗,假装要被狼制服,果然狼上当了。老鹿王哈克倒了下去,狼开始对他的鹿角产生了兴趣,鹿王找准机会,照着狼的腰插了过去,把狼顶在石壁上。一分钟后,他慢慢的放下了角。狼突然扑上来,对着他的血管一口下去。他后悔了,他不应该轻敌的。狼是只要有最后一口气,就会和对手拼命。可是后悔已经晚了,他听见了自己喉咙被咬破的声音。太阳落山了,暮色中,他和狼的身体渐渐地冰冷了下来。

老鹿王哈克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鹿群的繁衍生息。我想他不会后悔的。虽然自己死了,但是他已经做到了任何鹿都做不到的事情:向狼挑战。我想此时他可能已经不算是一头鹿了,他像一头勇猛的战士,为子孙后代做出了无悔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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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一)

文/赵世卓

整个世界,因为有了书籍,城市才有了生机;细小心灵,以为有了书籍,内心有了舒畅;每个生命,因为有了书籍,头脑才能变得聪明!

著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笔下的【老鹿王哈克】深深感动了我,老鹿王为国分忧,绞尽脑汁想办法来极力挑战老狼,它被想得神魂颠倒,想得心力交瘁可是,一只叫杰米的公鹿却在这时向它发起挑战,可是哈克想起打老狼更重要,就匆匆逃跑了,放弃了王位。后来,艾莉(它以前的配偶)因为它不再是鹿王而离开了它,投进了杰米的怀抱,可怜的哈克!又在失去王位上多加了一层失恋。当老狼来临时,你奋勇前进,可惜,你犯了轻敌的错误,与可恶的老狼同归于尽了。哈克,你是整个鹿群的骄傲!我为你感到自豪!

其中,我也有印象最深的一部分:老狼从岩石上重重得掉落在地。你看见,狼腹上露出两只深深的窟窿汩一汩冒着雪花;转眼间,血窟窿里迸出两截肠子,滑一到地上。你仰起头,对着蔚蓝的苍穹,向着玫瑰的云霞,引颈长啸。呦呦呦这是胜利者的欢笑,你陶醉了。这是多么悲壮的时刻呀!此刻的老狼俨然成了英雄!

书映光而读之。每个人都应该勤奋读书,做到枕经籍书!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二)

文/赵景奇

从前,有一只鹿王哈克,已经十五岁了,对人来说十五岁还很青春,但对鹿来说已经是生命的尽头了。

但是鹿王哈克却不甘心就这样普普通通的死去,因为它是勇敢聪明出众的鹿王。它想生的与众不同,死的也要与众不同。它希望把自己最后一抹生命的火焰能够给鹿群增添一点光明。

在鹿王王位争夺战中。老鹿王哈克主动放弃了王位,让位给了年轻的杰米。哈克这样做是为了保存体力,对付威胁鹿群的老狼。因为老鹿王哈克知道,王位固然重要,但是种族的生存和繁荣比王位更重要!

在鹿群对失去王位的哈克冷落的时候。老狼来袭击鹿群。是老鹿王哈克挺身而出,用自己的身一体挡住老狼伸向小鹿的狼牙。哈克用自己衰老的身躯和老狼进行了殊死的战斗。最终老鹿王哈克用出众的智慧打倒了老狼,和老狼同归于尽,拯救了鹿群。

从这个故事,让我看到了老鹿王哈克的伟大和无私的一精一神。为了鹿群的生存和繁荣不惜牺牲自己的王位和生命。对于这种牺牲自己利益换取别人幸福和快乐的一精一神,很值得我们学习。生活中我们也不能只想到自己,要多关心别人,关心班集体,做一个有一爱一心的人。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三)

今天,我读完了老鹿王哈克这篇文章,让我体会到了挑战自我是多么艰难,又是多么伟大。

哈克作为头鹿,率领着一群活泼快乐的鹿群在草原上生活着。在谁也没想到的情况下,从来没有野兽的草原上竟来了只凶狠残暴的狼,狼是一只狡猾而又贪得无厌的动物,每隔十天就从哈克率领的鹿群之中叼走一只,然而哈克和他们的子民却毫无办法。直到有一天,你觉得逃跑是拯救鹿群的唯一办法了。于是,哈克率领着鹿群跑了七天七夜,鹿群自以为老狼再也不回来了,但是老狼却像一个魔鬼的化身,死神孵出的幽灵奇迹般地出现在他们的眼前。哈克绝望了,整个鹿群绝望了。

一种鹿王才有的神圣使命驱使着哈克做出一个非凡的决定,跟老狼较量一番。可就在你保存实力的时候,杰米却向你挑战。你只好忍气吞声,把王位和妻子让给了他。这是让谁都无法接受的事情而哈克却忍了下来。老狼终于出现了,哈克的心里有些害怕驱使着哈克后退,可妻子和王位又在激励着哈克冲向老狼。哈克最终以智慧战胜了老狼把老狼一捅一死在石头上,可就在哈克骄傲的时候,幻想着妻子回到他的身边时,杰米把王位让给他时,老狼发动了最后一次攻击一口咬住他的脖子最终哈克失败了!

虽然哈克失败了,但哈克从心中战胜了自己,让我学到了把集体的利益放在前,也让我知道了挑战自我是多么的伟大、艰难!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五篇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五篇

【第1篇】

动物世界,无奇不有。清明假期,我读了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

有一位老鹿王叫哈克,它已经很老了,临近死亡。可它总想为鹿群做最后一点贡献。

这些天,总有一只凶残、狡诈、贪得无厌的老狼幽灵似的跟在鹿群后面,几乎每十天就要光临一次,顺手牵鹿。但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杰米,一头已经成年的公鹿竟出格地想夺走哈克头上的皇冠。国家人员哈克有一身格斗的绝招,但它为了不让鹿群消失得那么快,无奈地下了岗。最后,但老狼又准备吃鹿时,哈克用机智和多年来的经验和它同归于尽……

它们是动物,但却可以为了同类,为了种族的生命而放弃一切。不到十分愤怒的时候,它们是不会把怨气发泄到其它动物的身上。再回头想想人类,有人为了小私小利,而不顾别人的利益,甚至生命。哎,我们真应该向动物取取经啊!

这个故事的名字就叫《老鹿王哈克》。

【第2篇】

这几天,我读了一篇沈石溪写的《老鹿王哈克》。它讲了:在鹿群里,每几天就有狼来吃鹿。而鹿王哈克已很老,快死了。它想伟大的死去,所以就想在死时能将狼也咬死。这时,鹿群里的杰米见它很老了,便要和它争夺王位,搏斗时,哈克想:虽然我可以打败杰米,但这会让我没有力气和精力而不能打狼了。最后它选择了放弃王位。一天,狼又要吃鹿时,哈克要和狼决斗,最后哈克和狼同归于尽了。

我很喜欢哈克,它为了让鹿群平安,不但放弃了王位,还和狼同归于尽。

我不喜欢杰米,在鹿群有危险时,它不但不咬狼,还来争王位。

我很喜欢这篇故事,我要推荐给大家看。

【第3篇】

今天我读了《老鹿王哈克》这篇文章。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要战胜自我有多么的困难。

哈克是一只老鹿,是一个王者,是一个为民分忧的王者。他带领着自己的子民们无忧无虑地生活在草原上,直到有一天狼出现了。狼是一种奸诈、狡猾的动物。那只老狼一次又一次地袭击鹿群,于是,作为鹿王的哈克有了一种冲动:为了鹿群,他不得不放弃王位。这舍己为人的精神是多么令人敬佩呀!他要消灭老狼,他要让自己的子民们平安!正在他准备与老狼一决高下时,一只叫杰米的鹿向他挑战,他为了保存实力,忍辱负重地把王位和妻子都让给了杰米。这是一种多么让人震惊的做法呀!可是,哈克并没有成功,只是和老狼同归于尽了。为了鹿群,他不得不放弃王位。这舍己为人的精神是多么令人敬佩呀!可惜的是,这一切并没有被别人看到,哈克的伟大举动再也没有人知道了。

我们长大要为祖国的发展做些贡献,想要放下自尊又有多么的不易。并且,哈克让我知道了要以大局为重,做一个对集体有贡献的人!

【第4篇】

《老鹿王哈克》这本书真有意思,我记忆犹新的部分是关于哈克和杰米之间发生的事情。书中描述了哈克在被杰米挤下后受到了无比的冷落,决定和老狼决一死战,不幸的是最终却和老狼同归于尽。

在战斗的过程中,有一次,哈克不忍心刺破杰米的皮使杰米受伤,让老狼得胜。

可是最终,亲爱的哈克啊,胜利冲昏了你的头脑,你根本没有想到老狼还没有死,让它用同样的“装死术”将你杀死,不过老狼也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亡。

这个故事让我最有感触的是:要认清真假,不要被胜利搞得昏头转向,反而导致失败。

【第5篇】

这部小说的作者是沈石溪,他原名沈一鸣,1952年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1969年初中毕业后赴西双版纳插队,在云南边疆生活了十八年。现为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委员会委员,上海作家协会理事。曾获中国作家协会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中国图书奖、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奖大奖、杨唤儿童文学奖等多种奖项。

开始的时候,你前一秒还慷慨地想象着要同老狼决一死战,但当老狼突然出现在鹿群时,你身上鹿的勇气顿时烟消云散,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逃跑。

然后,作好了和老狼同归于尽的准备的时候,杰米竟然公然挑战你,你为了和老狼同归于尽,放弃了王位。

几天后,老狼又来了。你看见杰米看见狼时逃命跑的最快。最后你终于运用你杰出的智慧和老狼同归于尽!

我感到只要用心去做了就一定会成功!

读后感作文600字:读《导盲犬哈克》有感


你们知道沈石溪吗?他写的动物小说令人回味无穷,这不,我今天就看了他写的一本动物小说《导盲犬哈克》。

《导盲犬哈克》这本书说的是一个瞎子少年,在一个瞎子师傅后面学二胡。而在另一个村子里,一只母猎狗白莎和一只公猎狗产下了三只狗崽子,有一只小狗崽生下来长的就丑,连白莎都不喜欢它,等它断了奶之后主人就把它给放到森林里去了,它想找一个主人,可是谁都不想领养它。直到有一天,它遇见了瞎子少年阿炯,它看见了阿炯的盲杖掉进了水沟里,就立马把叼起来放到了阿炯的手里,阿炯以为是别人帮他捡的盲杖。它叫了两声,阿炯走了,他的面前有一个水坑,可他还是直径往前走,这时小狗立即把阿炯带到安全的地方,阿炯蹲下来问它:你是不是想跟我走?它叫了两声,阿炯说:我叫阿炯,你叫什么呢?嗯哈克!师傅说他以前有只狗就叫哈克,

过了几个月,他们离家出走,去找阿炯的亲阿妈,阿炯的亲阿妈在昆明,阿炯在一座山上遇见了地质队的人,在地质学家的帮助下,送他们去昆明,见到了阿妈,但却不能相认。他有一次生病了,就住到了阿妈的家里,后来他在红雷剧院里成为了大明星,哈克却为了他进了夹板房,他天天不能活动,直到有一天深夜里,阿炯把它身上的铁链解开了,带着哈克流浪天涯。

我感觉生活中有许多挫折,不要灰心,因为只要你坚强,幸运女神会来到你身边,帮你度过难关,如果你没有信心,幸运女神就觉得你很懦弱,便不想帮你了,阿炯他们靠自己战胜了困难,但是最后他们选择了流浪,因为,阿炯怕红雷剧院里的人把哈克给杀了,所以他和哈克选择了流浪天涯。我看完了这本书后我想:阿炯和哈克真是好样的,为了找到阿妈,不向困难低头,勇敢地面对困难。我也要向他们学习,勇敢地面对困难,不低头不屈服的精神。

《俄狄浦斯王》读后感600字


下面为大家介绍,俄狄浦斯王读后感600字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俄狄浦斯王读后感600字范文

《俄狄浦斯王》故事本身就有一个悲剧性的开始,俄狄浦斯王的故事之所以如此打动人心,是因为唤起了很多人心中的恋母情结,他也因此将恋母情结称为俄狄浦斯情结。

俄狄浦斯是古希腊悲剧《俄狄浦斯王》中的主人公。他是忒拜王的儿子,但忒拜王相信了一个预言俄狄浦斯有一天会杀死父亲而与母亲结婚,于是命人杀死俄狄浦斯。然而,这个执行命令的人不忍下手,只是将俄狄浦斯丢弃在山上。后来,一个牧羊人发现了俄狄浦斯并将他送给邻国的国王做儿子。

俄狄浦斯长大后,做了很多英雄事迹,其中最著名的是解开了狮身人面兽斯芬克斯的谜语(谜面是早晨用四只脚走路,中午用两只脚走路,傍晚用三只脚走路,答案是人,因为人童年爬行用四条腿,成年走路用两条腿,晚年要拄拐杖是三条腿),并因此得以娶伊俄卡斯忒女王为妻。后来,国家瘟疫流行,俄狄浦斯才知道,他多年前杀掉的一个老人是他父亲,而与自己同床共枕的是母亲。闻知这一事实后,伊俄卡斯忒女王自杀,俄狄浦斯则戳瞎双眼,流浪去了。

《俄狄浦斯王》被誉为古希腊三大悲剧之一,精神分析的鼻祖弗洛伊德认为,俄狄浦斯王的故事之所以如此打动人心,是因为唤起了很多人心中的恋母情结,他也因此将恋母情结称为俄狄浦斯情结。相应,弗洛伊德又将女性的恋父情结称为伊莱克拉特情结。不过,伊莱克拉特情结这个名词没有流行开来,现在一般用俄狄浦斯情结通指恋母情结和恋父情结。

恋母情结既常见又复杂。弗洛伊德就有典型的恋母情结,他幼年时与母亲关系非常亲密而与父亲关系疏远,且尚未成年时父亲就去世,这给他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因为,父亲的去世唤起了他强烈的内疚感,他下意识中会认为,是他诅咒父亲去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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