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杭白菊收购合同

契约精神不是单方面强加或胁迫的霸王条款,签订合同的重要性被越来越多人熟知,签约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充分协商,在意思表示真实的前提下,达成一致协议。民间合同打收条应当注意什么?经过收集,小编为您献上桐乡市杭白菊收购合同,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

合同编号:
投售方(甲方):
收购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杭白菊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基本要求:
品种规格
等级
单位
面积
数量
价格/保护价














第二条 质量要求:1、内在质量:应符合gb18406-XX《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提出的无公害要求;2、外观质量:无霜花、霉花、干燥无变质,且不得用硫磺熏蒸。
第三条 交货方式: 地点: 。
第四条 检验方法: ,检验时间 ,检验地点: 。
第五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
双方约定保护价的,当交货时市场收购价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交货或乙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要求的,乙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应在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要求。
3、乙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产品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 。
第七条 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八条 合同解除条件

件: 。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

投售方(签章): 收购方(签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合同不仅仅是是维护法律权益的证明,更是对自身责任的规划。在阅读了这篇《桐乡市杭白菊收购合同》之后如果还想阅读更多相关文章,请多多关注我们收购合同,欢迎下次再来,在此期待您的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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