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读后感[1500]

书籍如同一把钥匙,它能帮助我们开启心灵的智慧之窗。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网络上有很多关于作品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对于阅读过程中的所思所感,需要用读后感记录下来。作品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飘》读后感[1500],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硝烟、火舌,射穿了和平,打破了平静,战争,扰乱了生活。废墟上,唯有那红得动人的野玫瑰拨开了愁苦的思绪,点点红色,染红了大地,斑驳了天际,触动了心弦。

那一本厚厚的《飘》,读起来却没有一种疲惫和不耐烦的感觉,反而常常会会心一笑,不禁觉得这不愧是经过历史检验的世界名著。没有矫情的痕迹,没有高大全的虚假,没有夸张的情节,不知不觉,就已经叩开了自己的心灵。而这本小说里面,最能打动的人的,莫过于女主角郝思嘉。

如果要我用一种花来形容这位女主角,我觉得没有比野玫瑰更合适的了。她既有玫瑰的惊艳与芬芳,也有玫瑰伤人的刺,在乱世中,依旧高傲地抬起头,怒放在一片劫后废墟里。她不像娇嫩的豌豆公主,因为厚厚的床垫下一颗小小的豌豆就彻夜难眠,她是一颗坚硬的咖啡豆,煮开了,就是一壶香浓的咖啡。

南北战争爆发之前,郝思嘉就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公主,她拥有了让

生活在几百年后的我依旧羡慕的一切,疼爱她的父母,阔绰的房子,时时

刻刻等着服侍她的黑奴,威武漂亮的马,还有等着向她求婚的追求

者。但是,战火把她所拥有的一切都烧毁了,或许就是因为这样,

在一片荒野里面,那颗不断成长的心才变得格外引人注目。

正是因为她已经失去或抛弃从前的一切,她才成长为一个

佳人,一个穿越时空,感动万世的佳人。

关于生活

如果不是因为战争,在郝思嘉的眼里,生活一定是玫瑰色的。但是,那一场战争,残酷地脱去了她生活中那一层玫瑰色的纱罩。

从前万人瞩目的郝小姐,仿佛就是在一夜之间,失去了可以呼来唤去的黑奴,失去了痴迷的追求者,失去了疼爱她的母亲。从前阔绰的庄园一下子就只剩下荒芜的土地,从前调皮不谙世事的她,眸子里一下有了威仪。从今以后,生活对于她而言,就是柴米油盐酱醋茶,就是每一天担惊受怕,精疲力竭,不再是那个娇贵的郝小姐。

这一个过程,感动我们的,是郝思嘉忍住泪水,深夜赶马车回家的模糊身影;是她弯下腰一点点播种的单薄身影;是她杀死闯入家中的敌人时颤抖的身影。但是,支撑这个瘦弱身躯的坚强,或许是更能触动灵魂的。

正是因为坚强,郝思嘉才能忍受苦难,一路前行。对于一个千金小姐而言,一下子接受生活的磨难无论是生理还是心理都是极难忍受的。但是,当她知道家里已经是一片破败的时候,悲痛却是那么的短暂,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是那么短暂。理智让她忍住了泪水,不至于让悲伤夺取自己与生活搏斗的力量。她想到了责任,对家的那一份爱尔兰式的感情和责任让她扛了下来。她一心只想让自家的庄园支撑下去,不管曾经怎么样,不管现在怎么样,只想着将来会是怎么样。于是,哪怕是黑奴都不愿意干的话,她都干;哪怕是父亲已经失了神,常常忘记母亲逝世而给郝思嘉带来痛苦,她也维持着那一份冷静与坚毅。在生活的弯道上,她转得是那么顺利,没有丝毫犹豫,没有丝毫惊慌,但是不经意间,她已经走出了从前的罗帐,看到了生活的本质,也扛起了生活的重担,从一个女孩,成长为一个干练的女主人。

正是因为坚强,郝思嘉才能挺住压力,孤独前行。这一段成长的路,是一段一个人的荆棘路。的确,伟大的灵魂,常常都是孤独的,因为它已经突破了现在,不是现在的人所能理解的了。在那个乱世里,郝思嘉已经突破了过去平静生活里的种种束缚,而周围的人还是没有从过去走出来。所以,在别人眼里,她是个让人难以理解甚至恼怒的异类。而这个异类,用她的不一样,让历史铭记。我们看到了她当家时的强势,但是正是因为她的威仪,她才撑起了这个家;我们看到了她开店时的投机,但是正是因为她的果敢,她才抓住了机遇;我们看到了她服丧时的放纵,但是正是因为她的潇洒,她才把握住了缘分,开始一段新的生活。在苦难来临的时候,在承载着家庭重担的小船快沉没的时候,她果断地抛弃了一切不合时宜的东西。小姐的架子、腐朽的礼教、回忆的痛苦,于是,她才能够掌好这艘小船的舵。虽然,她智慧的选择换回来的是别人鄙夷的眼光,她也毫不在乎,她坚强的内心足以将这些毫无价值的指责排挡在外,做好一个掌舵人。

正是因为坚强,郝思嘉才能在上帝毁掉原有的一切之后,在荒原上重新播种。因为她是野玫瑰,坚韧的枝干让她能够在风雨中不卑不亢,丝毫不改怒放的容颜。这,就是对生活的勇气,这,就是对生活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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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读后感1500字


飘读后感1500字(一)

【飘】,是我最喜一爱一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一性一的人物,她一生中一爱一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一爱一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一爱一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一爱一上他。而事实是,她一爱一的只是那件衣服。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一爱一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一爱一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一爱一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一爱一他了。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一爱一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一爱一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orro)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一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一爱一了一辈子的亲人们。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一性一,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一爱一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一爱一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一爱一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一爱一,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一爱一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读后感1500字(二)


读完《飘》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不是因为感动而是因为气愤。气愤于女主角郝思嘉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因为大凡看小说,读者总是有种先入为主的期望,期望女主角温良贤淑,大度宽容或者纯洁善良、忠贞不渝。不想,小说刚开始没多久,郝思嘉就在12根橡树卫希理和梅兰的订婚宴会上为了报复卫希理而"色诱"梅来的弟弟。很快他们就结婚并且还生了一个儿子,看到此处我好不气愤,期望中女主角清纯的形象荡然无存。好在梅来弟弟很快就死在了南北战争的战场上,也使我愤愤的内心燃起了"期望",期望郝思嘉"往后"能和白马王子白瑞德能有惊天动地令人陶醉的故事。可是后面无情的事实是,美丽的女主角郝思嘉为了300块陶乐的租金在向白瑞德骗钱被识破而未果后,又故伎重演色诱甚至还是她妹妹未婚夫的干瘪老头弗莱,就只因为这个干瘪老头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厂,能够提供她300 块。读到这里我都快被气炸了,甚至我都不想看下去了,真是令我失望,女主角会如此的随便,没有一丝的对爱情的忠贞。幸好老头弗莱没多久后也由于郝思嘉的原因死了。终于,她和白瑞德走在了一起,可思嘉还是对卫希理贼心不死,居然身在曹营心在汉。正所谓一样东西只有当你失去的时候,你才知道珍惜它,郝思嘉也是如此,到了最后,她才明白只有白瑞德才是值得她爱的,可惜那时白瑞德都被她气跑了。
平心而论我是很喜欢郝思嘉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的"豪放"性格的。同时,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对感情不纯真、不忠贞是很气愤的。曾经有好几次,我和不同的女孩子讨论过郝思嘉,希望了解从女性的角度怎么看待郝思嘉。得到的结果是,她们大多是很佩服欣赏郝思嘉在那个年代的勇气、能力和作为,而对于其没有节气式的"随便"却持宽容态度,认为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没有她那"强悍"的性格,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梅兰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开始可能是出于对卫希理的爱而爱屋及屋,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她们两个人的性格是截然不同,思嘉经常生梅来的气,甚至还想弃她于不顾,好在在关键时刻,思嘉没有以个人的私利干扰自己的情感选择。以至最后,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至于思嘉对瑞德的感情,开始时我觉得思嘉是出于功利性目的的,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在利用瑞德,直到最后思嘉看清了希理,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就是瑞德。反观瑞德对思嘉的爱则确是真切的,虽然瑞德的性格和思嘉类似都是功利的性格,而且他还痞子气十足。但我以为他从在12根橡树第一次遇见思嘉就已喜欢上她了,这种喜欢是出于爱慕、出于对思嘉的爱。
相对于我对郝思嘉的既喜欢又气愤,文中白瑞德这个形象我是比较喜欢的。他"放荡不羁"但又不失自我,一身的痞子气但又不失男子汉的爱国豪情,而且居然他还出身名门(美国西点军校炮兵专业毕业生)。白瑞德看起来像个玩世不恭、唯利是图的老痞子,但是从华贝儿口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白瑞德是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至于瑞德的爱国情操那就更不用说了,在他们的"国家"(南方)危机的时候,白瑞德领导的封锁线商人,历经艰辛、排除万难冲破北方的封锁线为南方运输急需的物资,并且在亚特兰大陷落那晚在他亲自上阵,操炮反击"北方佬"。即便如此,也只有梅兰了解白瑞德,亚特兰大的上流人士还是不齿他。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这些我们都在历史书上学到过了。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总之,《飘》不愧是世界名著,看后令我感慨良久。

《飘》之读后感1500字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借着这次读书节的机会,我又重新翻阅了一遍。

我觉得《飘》的最大魅力在于深刻描述了男女之间因为情感的错位而产生的一种扣人心弦、揪心抓狂式的感受。每当男女主人公一而再再而三地错过彼此的那种情景出现就特别想骂他们傻,其中最令人心里堵着的地方就是小说的结尾,一方幡然醒悟,而另一方却去意已决。也许每个看到这里的人都会产生这样的想法:要懂得珍惜真正爱你的人,而这恰恰最能够直抵自己对待情感的态度和状况。每一个人都渴望爱情,你爱着一个人,你是多么的希望他懂得珍惜,对不对?另外一个人在爱着你,他同样也希望你懂得珍惜,难道不是吗?如果你和对方的爱出现了错位,那么作为第一种情形,你会向他推荐,看一下《飘》,甚至还特别想把最后那个章节翻给他看:珍惜我吧,再不珍惜,我可要走了哦。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她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死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飘》读后感


《飘》读后感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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