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眼熊读后感400字3篇

一本好书,就像新的世界,让我们沉浸其中,废寝忘食,纵观世界上的伟大人物,他们无不是书籍的爱好者,对于网络推荐阅读作品,相信您在阅读之后会有专属自己的收获,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作品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小编经过整理,为你编辑了血眼熊读后感400字3篇,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导读:血眼熊失去了野生动物拥有的自由,血眼熊无法在大森林里自由快乐地玩耍,血眼熊不仅失去自由,更失去了对人类友好的态度。以下是由小编J.L为您整理推荐的《血眼熊》读后感,欢迎参考阅读。

篇一:血眼熊读后感

假期里我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又一力作《血眼熊》。

其中讲述了这样一篇故事: 野生动物救护站得知了一个消息,有村民抓到了一只黑熊,并进行取胆,警方抓住了嫌疑人,把这只熊托付给了救护站,可是要救治这只熊可没有那么简单它已经对人类产生了坏印象,虽然唐医生成功拔下金属导管,但是这还是没能改变这只熊对人的看法,只要看到除了唐医生以外的人就会大声吼叫,尤其不能看见金属物品,否则就会两眼发红,一只熊掌捂着被取过胆汁的伤口,另一只则疯狂地挥舞着,因此得名血眼熊。

救护站原本计划等血眼熊伤好后放归山林,可有一天,站长的同学来大森林里体验生活,他是个作曲家,习惯性地拿一只金属指挥棒在救护站闲逛,被血眼熊看到了,引得熊愤然大叫,作曲家觉得很有趣,没有意识到危险正在慢慢逼近

被激怒的熊撞翻了笼子,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跟熊有着特殊感情的唐医生站了出来,拖延了时间,成功救下作曲家,并顺势让黑熊重归山林。

眼看着一幕即将发生的悲剧演变成喜剧收场,我紧张的心才稍微放下, 不过却久久不能平静,因为我不明白为什么社会上总有不法分子企图贩卖珍稀动物,甚至取熊胆以赢取暴利呢?他们是不是从来都想过地球不只属于人类,如果哪一天野生动物灭绝,食物链将被严重破裂,到头来吃亏的是人类自己!为此,真心呼吁大家一起行动起来,爱护地球,共同保护野生动物!

篇二:血眼熊读后感

你柔软的肚子被生生捅入一把锋利的剑,只只黑头苍蝇在你的伤口飞舞,那刺心的痛给你带来了生理和心理上的折磨......血眼熊,你真的好可怜!

你失去了野生动物拥有的自由,你无法在大森林里自由快乐地玩耍,你不仅失去自由,你更失去了对人类友好的态度。即便爱护动物的兽医来给你治病,你仍会怒发冲冠的瞪着人,拼命摇晃铁栏,黑漆漆的眼珠子瞬间会变得血红,一只熊掌条件反射似的捂住肚子。这,是因为你憎恨人类吧?

血眼熊,你虽然对大部分的人态度非常不好,甚至可以说是恶劣,可是即便是这样,你还是知晓知恩图报。你对于帮你拔出收取胆汁那钢管的医生,态度有所改观,这也许是你身上对于人类最后尚留的一点点温情,真是可悲也!这,便是动物的知恩善报吧?

也许,那难以忍受的折磨深深的烙印在了你的心里;也许,你现在恨透了那闪亮的金属管;也许,你对人类有着深深的偏见......我想,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人类对你,对生命的不尊重吧?

尊重、善待生命,这些话说起来容易,真正做到却是很难很难。

就在这个春暖花开的季节,原本应该忙碌在田野上的小蜜蜂被商人卖到了教室里。这些蜜蜂都还是蛹,五角钱一盒,里面装两三只,因为价格还是比较容易接受,所以引起了班里不怕虫虫的男生的哄买基本上算人手一只,更有的到四五只。

这些蜜蜂被买来后才开始闯必经的两道鬼门关:

撕蛹由于没有耐心,都等不及蜜蜂自己破壳而出,都是把蜜蜂那一层薄薄的蛹撕开,可是这样做的代价就是难保证质量,可能被撕掉头,或者是翅膀、手。

玩耍在从蛹里出来后,蜜蜂往往被圈养,不,用圈禁更为合适,它们在科学学具里的一个小量杯里开始了新的生活。

可是,一个小量杯里装了两三只蜜蜂,且不说挤挤挨挨,还要受一些折磨。轻柔的,把蜜蜂放在手里,让它乱转,可是稍有不慎就会把蜜蜂挤死;粗暴的,把量杯的压在桌子上,疯狂的乱晃。

这两道鬼门关下来,很少有蜜蜂活下来,即使活下来,也是缺胳膊少腿的。尊重生命,善待生命,哪怕是一只小小的蜜蜂,它,也有存在的理由!

篇三:《血眼熊》读后感

通过沈石溪写的《血眼熊》这本书我知道了动物也有情感,看熊的眼睛就可以知道熊的情绪怎么样变化。

当人走近它,它的眼睛就红得越厉害,鼓凸得也越厉害,人往后退,它的红眼睛就逐渐变淡,鼓凸的眼球也随之缩了回去。

并不是所有人走近,它的眼球都会那样,只有唐医生走近它,它的眼睛还像原来那样。 那是因为哈波要取熊胆,用金属管,将墨绿色的胆汁吸出来,把它关在一个很小的两层笼子里,熊的伤口周围已经发炎,金属管使它非常痛苦。这样痛苦的经历使得见到人接近它,尤其拿着金属之类的东西的人,会发疯。

当它快被金属管折磨得要死的时候,是唐医生把它救过来的。 从次它对唐医生和别人就有了 不一样的感情。它接纳了唐医生。从唐医生那熊懂得了善。我从这个小故事中,我懂得了要保护小动物,尊重小动物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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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眼熊读后感600字(图)


今天,我读了《血眼熊》这篇文章让我感触很深。你们有时间可以找来读一读。

它主要讲了一只几米高的熊,一看见人来他的眼睛就红色的,像血一样。所以就叫血眼熊。它的胆里面插了一根金属管。

兽医帮它取出金属管,熊用感激的眼神看着它......过了几天,一个有名的小提琴家来到那里,还带了他的小提琴。

当熊看到小提琴的金属管他很激动,一边挣脱那个笼子。而那个不知情的小提琴家,却一直用金属管拉着小提琴,却不知道危险正在一步一步朝他逼近.......

读完《血眼熊》这篇文章,我很生气。因为有些想钱想疯了。把金属管插在熊的胆里。每天抽一些胆汁,高价出售。其实胆汁可以用一些药材来顶替。功效都是一样的。

可还是用人来买胆汁。 有些熊因为受不了这种折磨的痛苦,扒开熊皮,取出熊胆。用仇恨的眼神望住人类,它们自杀死了。

现在人类不在怕它们了,人类不在胆小了。反而还熊还怕了。人类为了防止熊再次死亡。用很小的笼子困在它们,小的连翻身都不行。又怎能自杀呢?

从上面图中,不用看都知道。人类正在抽胆汁的过程中,熊是多么的痛苦。如果,我们和熊来交换一下角色。

让你感受一下那种痛苦!你又有什么感受呢! 亚洲动物基金会曾经解救过一批黑熊,那批黑熊由于长期囚禁在养熊场内插管取胆,它们身心俱损,伤口溃烂,腹腔感染,不断有黄褐色的脓水从溃烂的皮肤渗出,很久也不敢从笼子里走出 来接触大地。

打开他们的腹腔,有的引流管子已烂在肚里,有的和脏器紧紧粘连在一起。放入山林后,它们除了拼命摇头外,不会向前挪动一步,因为关在铁笼里面太久,也许已经忘记怎么走路了 。

只是痴呆的目光朝天望着,好象仍然感到还在铁笼里。(因为人类,使熊得到自由都那么痛苦) 我希望,大家放下手中伤害熊的物品。让其它熊都不在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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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字研究读后感


血字研究读后感范文一

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是许多同学崇拜的人物,我也非常喜欢他。我很欣赏他的推理能力和断案方法,一桩桩棘手的案子在这个咨询侦探的点拨下都逐渐明朗起来。读了《血字的研究》,对此我深有体会。  

比如,在劳里斯顿花园街奇案中,侦探们在死者所在的房间墙角发现了用鲜血写成的词:雷切(RACHE)。格雷格森和莱斯特雷德两位侦探都认为写字人要写一个人的名字,叫雷切尔(Rachel),但是还没来得及写完。可是福尔摩斯经过对房间的仔细检查,却得出了另一个答案:雷切尔在德文中是复仇的意思。他没有想当然地得出结论,避免了侦探们在探案过程中走过多的弯路。  

我还非常欣赏他的一些新颖的观点,比如他认为人应该记忆一些有用的东西,因为人的大脑就像一个小阁楼,它并没有有弹性的墙壁,所以没用的知识放多了,就会把有用的知识挤出来。因此,他竟然不知道地球围绕太阳转。  

他可真是个与众不同的侦探啊!  

《血字研究》读后感范文二

我早就预料到了,他点起一根香烟,慢慢说起来这是福尔摩斯在血字的研究一案的结尾说起破案的方法的一幕。整个剧情我都被福尔摩斯高超的破案手法所震惊。

福尔摩斯是世界侦探小说之父柯南道尔所塑造的一个侦探角色。《血字的研究》是福尔摩斯系列中的一篇:在一个凄凉的夜晚,街道旁一间平常没有人的屋子里有一点亮光,在最里面的房间的地下躺着一具尸体,房间的墙上还用鲜血写下了两个字:复仇福尔摩斯与医生华生来到了命案现场,福尔摩斯对一枚戒指展开了调查,最后终于找到了凶手!

本篇小说是通过以华生为主人公的方式写出福尔摩斯用科学、假设、观察等方法破案的故事,剧情跌宕起伏、引人入胜。福尔摩斯跟平常人一样,会自满、会失落,甚至还有依赖毒品的嗜好。但是他精密的观察力与准确的判断力绝对是一流的,他破案的说词无一不跟前面的许多不起眼的线索产生必然的联系,让人看完后恍然大悟。

福尔摩斯是一个高级侦探、是一个很会骄傲的人、也是一个科学家。福尔摩斯的高大形象会永远活在我的心中!

《童年》读后感400字3篇


读完高尔基的《童年》以后,才明白我们的童年是多么地幸福。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3篇《童年》读后感400字,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童年》读后感400字一

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阿廖沙父母双亡,而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疼爱他了。外祖父不太喜欢他,两个舅舅更是讨厌他。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走过来了。这令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的人的丑陋面目。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

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高尔基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

你看我们多幸福啊,难到不应该去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吗?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这样美好的童年生活,我们再不好好学习,那就太对不起父母了。

让我们珍惜童年的每一分每一秒,稍不留神,童年就会离我们远去,抓住童年最后的时光,留下我们对童年最美好的印象吧。

《童年》读后感400字二

读过《童年》这本书后,我不禁感慨万千。

高尔基三岁就失去了父亲,跟着母亲来到了外祖父家,在家里受尽了歧视和侮辱,后来母亲又早逝。外祖父辛苦经营的家业又破产了,连小学都没读完的高尔基被迫外出谋生,一直在社会最底层摸爬滚打。但一直有求学欲望和顽强毅力的他一直没有气馁,终于在24岁发表的第一篇文章问世了

本文一共有十五章,分别是:失去父亲、来到外祖父家、节日之夜、祸从天降、两舅分家、噩梦一场、两个上帝、房客好事情、彼得大伯、妈妈归来、外祖母讲故事、绿老太婆、上学的日子、喜欢自由和走向人间。

我最喜欢第一章,失去父亲:父亲躺在地板上,母亲在边上哭,外祖母一边哭,一边把我往父亲那里推,我感到胆怯。外祖母对我说,快,跟爸爸告别吧,孩子,他还不到年纪,可是他死了,你再也别想见到他了,亲爱的。我还从未见到过大人哭,感到又别扭又害怕。

这篇文章主要靠诉我们:即使家里再怎么贫穷、没有地位,也要努力学习,回报社会。

《童年》读后感400字三

读《童年》有感在垃圾遍布的街道上,奔跑着一个男孩子,他身材均称,皮肤黝黑,大约十二三岁。这就是童年时的高尔基,一个乳名叫阿廖沙的男孩。阿廖沙的童年生活十分悲惨,经常被兄弟欺凌,被舅舅辱骂,是大家公认的出气筒。他先后失去了慈祥的父亲,温和的母亲,活泼的朋友,只有外祖父在生活中扮演着角色。但是最后由于分家,舅舅们反目成仇,外祖父在短短的一夜间从富翁变成疯子,好好的一个家就这样逐渐败落,只留下孤独与阿廖沙相伴。这让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了人间疾苦。看完了这本书,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我想:在苦难的折磨下,阿廖沙为什么没有选择逃避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好长时间,渐渐地,我悟出了答案:是永恒的信念和不灭的精神支撑着阿廖沙。这本书让我得到了很多知识,我读出了人间的喜怒哀乐,明白了人生的无穷意味。每个人的生活之路都很长,而且每前进一步都有困难,只要我们持之以恒,一定会战胜困难。我觉得主人公命运虽然坎坷,但是闪耀着光芒。困难本不可怕,只要你坚持不懈,一定会成功。

童年读后感400字3篇


读完高尔基的《童年》之后,你有什么感触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3篇“童年读后感400字”,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童年读后感400字(一)

我们的童年都充满了快乐,喜悦。可是高尔基的童年却如恶梦一样,像一道道深深的裂痕,今天,我就读了这本《童年》。

高尔基小时候父亲死了,母亲也改嫁了,从小就与外公、外婆生活在一起,外婆是一个慈祥的人,经常给他讲故事。而外公很严厉,经常打人,高尔基与外公、外婆经历了许多事情,认识了许多不认识的人。在这里,他结束了童年,外出谋生了。

在众多事件中,有些事情让我印象非常深刻。比如那一次他父亲的死,还有那次大火等。众多沉重的事情体现出作者童年的艰苦。那次大火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作者用天真无邪的眼神,记录了一次大火,描写了在房子着火后全家人的混乱。

其实,我家也着过一次火,但很小,只是锅烧着了,可就是那一次,我都恨不得把所有东西都往上面砸,也闹得天翻地覆。而高尔基家里却是一场大火,那简直就是一片火海,要是那么大的火出现在我们家里,那还不是得把整个房子都给烧没了?而且,那里的我不知道丁点儿的防火措施!

珍惜我们现在的生活吧,那些整天都抱怨生活的人,应该好好珍惜眼前的幸福。对比高尔基的童年,我们真是太幸福了,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让每天都过得更加美好!

童年读后感400字(二)

同本雅明一样,赵丽宏以一个孩子的视角,用朴素却细腻的文笔,书写的不是传奇故事,而是那个年代童年的场景、风物、心情与氛围。这样的文本,在本雅明时代儿童文学的版图中,都属于不一样的风景,在今天,就更显得写法异样。因为,眼下儿童文学特别是儿童小说,不是故意蹲下身子,乔装打扮成童年,就是高架着身板,以一种过来人的身份和午后品茶的姿态,回顾品味童年,操着大人的腔调,贩卖大人那一套成长哲学,作传奇或离奇甚至装神弄鬼状的,实在太多。如此矮化和高拔这样两类,几乎成为儿童文学中童年的叙述主调。赵丽宏的这部《童年河》,却以另一样的叙述方式,令人惊叹地抵抗这样目前儿童文学的既定模式,努力使童年得到本真质感的还原。

儿童文学中的主角,一般是儿童,但在很多儿童文学作品中,主人公孩子背后往往有大人的隐身。《童年河》不是,它的主人公雪弟,就是一个从崇明岛乡下来到上海的孩子,从小说的开始到结束,他始终是一个孩子,并未在小说中跳进跳出。赵丽宏以风格化的书写,完成了对雪弟人物的塑造,也完成了对那一个时代童年的勾勒。

赵丽宏的这本小说真挚、感人、亲切、流畅,是富有文学品质和艺术特色的优秀之作,可说是近些年儿童文学园地上难得的、可喜的收获。

作者非常珍惜童年生活对自己的馈赠,永远保持孩子那种天真、单纯的心态。写儿童文学作品,一定要有童心,万万不能失去童心。保持童心、天真比富有天分、才华更重要,而丧失童心、天真比丧失才华更致命。童年生活的回忆给作者以天真、稚气、灵感、激情。正因为永葆童心和天真,才能在感情上、心灵上与当今的孩子息息相通。这是作为成人文学作家、诗人的赵丽宏,初次涉足儿童文学领域之所以能大获成功、赢得读者的奥秘所在。

文学的魅力在于以情感人。《童年河》的作者善于捕捉日常生活中那些闪光的、动人以情的事物,在小说中着力表现了普天下少年儿童心灵能共同感受的感情,比如亲情、友情、乡情、同情心、悲悯情怀、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等等。主人公雪弟与亲婆之间的祖孙情,与阿爹之间的父子情,与牛嘎糖、小蜜蜂、唐彩彩之间的同窗情谊,以及对唐彩彩一家遭遇厄运的同情,都写得相当真挚、动人,富有浓郁的感情色彩。“艺术是一门学会真诚的功课,真挚确实比技巧更重要。

童年读后感400字(三)

我的童年没有河的陪伴,但我的童年自己就是一条河,流淌着我美好的回忆。

洪雪弟的童年有条小河陪伴着,后来爸爸带他到上海,也有一条小河陪伴着,不过可比家乡那条小大得多得多了——他就是苏州河!但城市却没有乡村亲近自然。

洪雪弟以来到上海就迷路了,上海是他从来没去过的地方,显然很陌生。

与我相比,我从来都没在家附近迷路,太熟悉了!

洪雪弟很快结交了新朋友,小蜜蜂,牛嘎糖,唐采采,他很喜欢窜门,约他们去河边玩。

比较比较我的童年,我窜门少,更不会约别人去玩,大家都没有这个习惯。

雪弟很喜欢画画,我也喜欢,但没有书上说的那么神,雪弟好厉害。

令我最震惊的是洪雪弟竟不顾性命地下水救伙伴,我高兴又激动,因为洪雪弟活了下来。

比较我的童年,我的童年的颜色就没那么多了,小学的老师每天布置一大堆作业下来,再加上我写字速度又慢,磨洋工,几乎连电视都没得看。

二年级的语文老师特凶,作业天天11点左右做完。4、5年级还好一点。

不过,童年就是童年再怎么压制它,心目中就一个字——玩!

以前,每年暑假,爸爸总是带我去金沙滩玩沙子,晒得漆漆黑。

妈妈,外婆带我回老家南通,我最喜欢钻鸡窝、喂鸡了,弄得手指上全是鸡屎!

我小时候还喜欢玩热水壶,加水,倒水。

5年级军训时,我们被送到很远很远的军校,好像我从来没有去过那么远呢,军训第二天,我就开始向爸爸妈妈了!倒数第二天,我知道马上要走了,就疯玩……

童年的乐趣真多!

《活着》读后感400字3篇


活着是一个令人唏嘘的故事,下面小编整理了《活着》读后感400字3篇。欢迎阅读!

《活着》读后感400字【一】

当看完舍友对《活着》的评论后,就有一股想要看看这篇高尚作品的冲动,我不知道作者在写时是怀着一种什么样的心情,但我知道作为一个读者,在品味这篇叙说一代人历程时的深切感受!

我总认为人世间最伤心的事莫过于亲人对你的不理解,当看完《活着》你会知道,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看着身边一个个亲人慢慢的死去,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当身边的人一个一个都离你而去的时候你才知道什么叫痛苦。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着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刚开始我骂过福贵,因为他实在是太败家啦,不过看到后面我又开始敬佩他,他是那么坚强。

当生活在80年代的我们还在为物质上的需求挑三捡四时,我们从来不知道上一代人为了生存而挣扎的情形;当我们还在抱怨命运的不公时,是不是也应该想想这世上更苦难的人,与他们相比,我们是不是更应该感到幸运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第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读后感400字【二】

如果我们有更多选择,就不会有这么多咄咄逼人的欲望。但是我们只能沿着这条狭窄的小道,麻木地走过去。不得不说,这也是一种可悲。

《圣经》中提到:天然人的生命是十分软弱的,人的体内人的成分使人易怒,冲动,不能自制。这一点我是相信的。人的软弱,使人面对困境时往往无力支撑自己走向新生,使自己陷于泥潭而不能自拔,使自己明知善恶却无胆反抗。人若敢地在黑暗的旷野独自唱着歌走路,在烈日炙烤的峭壁无声地攀爬,在无桥无船甚至无人的野渡泅过冰冷的河面,充分显示自己的勇气与智慧,那么在现实的世界里,人的日子会有更合理的安排。

但同时,人又不懂知足。追求太多总是难以得到满足的。未经沧桑的人总是容易在现实的捆绑中藉着心灵的不满足幻想着换个环境,一味认为物质的困境使自己忙于无意义的奔波,无暇顾及精神享受。于是,在不如意的现实边缘,痛苦地接受一袭又袭虚无的冲击。却不曾想到,若真有一天,你活在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中,过着看人脸色甚至随时可能遭人毒打,随时可能朝不夕保的日子,你还会为曾经的生活尽不如意吗?或许那时,更多的便只剩下懊恼和追悔了吧。

生活从来都不容易。读了《活着》,我想,接受现实,努力成长,好好活着,活着,活着

《活着》读后感400字【三】

有些人认为: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这不无道理,一个人的生命是属于自己的,为了自己就得好好活下去。可很多时候,我们想的最多的不是自己,而是自己关心的人。他们甚至比自己更重要,如果从这方面来讲,人活着还仅仅是为了自己吗?还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吗?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成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我很佩服福贵,我佩服他的坚忍,因为他还活着,他的一生是不幸的,活着就是一种苦难,人生大抵如此,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痛苦悲伤却是漫长的,很少有人因为一件开心的事快乐一个月,而很多人会因为一件事伤悲一年甚至一生。

人的一生不是很漫长,也许几十年,长一些的百十年,只要活着,就好好珍惜现在的一切,也许失去后,对许多人来说就等于失去了生命。但只要还活着,还没有失去,一切都有可能。不管发生什么,也不为什么,好好活着!

《背影》读后感400字3篇



背影是朱自清的作品,下面小编整理了《背影》读后感400字3篇。欢迎阅读!

《背影》读后感400字【一】

大多数人对朱自清的诗并不是很了解,但说起散文,大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那篇《背影》。

文章的主题是父子之间的感情。故事开始的时候,是描写父子处身于艰难的困境中。作者的祖母去世了,父亲也刚刚失业。办了丧事后,他们到了南京。父亲要在那里找工作而他度过几天后就要从那里回北京念书。在车站上,当作者看见父亲托茶房照应他的时候,作者心里认为他很婆婆妈妈。可是,看看父亲那么辛苦地替他买橘子,他的泪很快就流了下来。之后,接到父亲的信,令他想起父亲当时的背影。

《背影》所以能感动读者之处,在于对父亲的这种回忆,最重要的是他写出了自己的真情实感。和许多读者一样,印象最深的是两个片段:一是胖胖的父亲蹒跚地穿过铁道,跳下去又爬上来,就是为了给儿子买橘子;二是父亲的来信: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厉害,举著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写得平静自然,我们吟于心间,会与作者发出一样的感想。我们不能忘记这两个动人的情景,我们不能忘记那父慈子爱的诚挚之情。

我觉得这篇文章给了读者一个十分重要的启示:父母常常再三地告诉我们要小心或努力读书,他们始终都是为我们着想、希望我们能做一个好人。所以我们要好好对待他们,不要辜负他们对我们殷切的期望。

《背影》读后感400字【二】

《背影》,在作者心里是爸爸。

我与父亲已经不相见两年了,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在他的生活里,爸爸是伴着他走过的人。在车站,作者看到了他那个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次青布棉袄和胖胖的身材的爸爸。他看到爸爸努力的爬上月台,穿过铁道的身躯,眼睛里热泪滚烫。从这里我们感受到了他的感恩,也体会到了作者爸爸的辛苦。不论怎样也要给他的儿子买到橘子吃。

在这里,也让我明白了爸爸的辛苦。一件件衣服渐渐小了,镜子里的我在一天天长大,我在欣喜的同时却不曾留意爸爸的变化。我对他脸上渐渐出现的皱纹,日渐驼下去的背,还有那一身的疲惫都视而不见,只是一味的任性,我觉得真不应该。

作者是那么的体谅爸爸:我读到这封信的此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袄,黑布马褂的背影。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

我们应该像作者一样,懂得感恩,懂得体谅父母。

父爱,就像一座山。很沉,但又温暖。

父爱,是一条看不见的河。爸爸从来不说对我的爱有多深,但是他的爱却无时无刻的在包围着我。

《背影》读后感400字【三】

没想到若干年后的今天再次碰到朱自清的散文《背影》。儿子上初二了,老师布置家庭作业时,需与学生一道读《背影》,并共同完成一篇读后感。打开课本,细细读来。虽短短千余字,却被朱自清文字的真诚和淡泊所感动,使我过去肤浅认识有了新提升。

对我而言,《背影》这篇散文第一次接触是在初中时代。那个时候懵懂状态的少年,不经世事的孩子,对文章的真情未必感受的那么透彻和深入。仅仅是通过老师的讲解,懂得了父子之爱是伟大的、无私的、深沉的。如今已经是做了父亲的我,处在另一个角度来读这篇文章,才真正懂得了作者的用意和那种内疚的心情。读来,不仅使人想到了自己,想到了自己的父亲,那种愧疚的心情油然而生。我不禁回忆自己的父亲的背影,那种曾经面临分离的无奈和无可奈何的表情,那种永远也读不懂不可言状的矛盾心情。一个父亲的爱,就是这样,只是默默付出,不需要回报,甚至不一定需要懂得。

朱自清是一代散文大师,语言大师,他的散文可以说支撑了一个时代。其语言质朴、其情感真挚、其叙述自然值得我们细细品味和认真学习。但看了了儿子写的《读后感》,却没有理解这篇散文所表达的父亲的真挚的爱。也许长期与父母生活在一起的孩子,总不会有这样的感觉,不会产生《背影》式触动。

再读朱自清的散文,使我得到了一个道理,难道写文章不就是要教育他人怎么做人吗?难道学习语文不就是让人更加懂得如何表达做人的道理吗?难道我们一辈子不就是一直在探求做人的真谛吗?文学其实就是人学。也许,这些是说给自己听的,但我更想让自己的孩子懂得这些道理。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400字


读完了这篇中篇小说我感觉满足极了,余华的作品《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比较出名,而后者又是他的代表作。总的感觉是富有真情,余华也说卖血的故事有很多,而这篇只不过是其中一篇而已,但这一篇绝对是相当不错的。故事中我清晰记得的是许三观卖了11次血,而后5次是因为儿子一乐病了急需用钱,一个月之内连续卖了5次,听之令人害怕,但是这是这个淳朴的卖血人,通过卖血使家庭一次又一次地走出了艰难。

那么我们从第一次卖血开始,那时的许三观还是个毛头小伙,20岁的样子,跟着村里的根龙和阿方去县城卖血,一路上喝着水(喝很多水能使血变淡的谬论,结果一人喝了8大碗),还带着给李血头的好处,就这样憋着尿卖了两大碗血(400毫升),一人得35元,我感觉这35元在当时是一笔相当大的数目。也就是这笔钱让许三观娶到了老婆。也许就是因为得了好处,使许三观在很多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总想到以卖血来救急。还有一个特别有趣的地方就是每卖完一次血之后,去胜利饭店,敲着桌子喊一份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文章浓墨重彩叙述的是许三观与许一乐的父子情节,由于一乐长得越来越像许三观老婆许玉兰未出嫁时的相好何小勇,加上邻居们的风言风语,许三观也开始认为自己不是这孩子的亲爹,在困难时期许三观卖了一次血,让自己的另外两个儿子二乐和三乐,自己和老婆去饭店吃了面条,唯独让一乐拿了5毛钱买了红薯,这下一乐不干了,独自一人走远了,结果家里人担心了半天,许三观也急了,那天晚上一乐最终还是回来了。第二天一乐说要去任何小勇当亲爹,结果被拎到了巷口上,许三观见者一乐被欺负,于是把一乐拉回,还带他去饭店吃面条,说就是他的亲爹。当然在给何小勇喊魂的一幕中,一乐又给许三观赚了很多面子。

小说的矛盾就是许三观与一乐可能非亲生关系的父子关系,而怪就怪在这一乐长得越来越像何小勇,而许玉兰确实与何小勇有过一段风流史。矛盾之下,突出的是主人公许三观那作为父亲的奉献精神,这正是广大农民和工人所拥有的本质,是人心为善的见证。平民文学能够见真情,而这正是能打动人心的,以前总是认为辞藻华丽的才是很棒的,现在发现其实是那些最本质的东西才有意义,倾注内心的情感才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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